银川房地产2019年6月市场月报-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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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房地产2019年6月市场月报易居专刊
楼市供需回升,成交持续增长
政策资讯
一
全国宏观政策
1、土地管理法配套法规抓紧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细则有望明确
6月6日,作为土地管理法一项重要的配套法规,修改完善后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望于2019年出台。届时,有关集体建设土地入市的一些细则将得到明确。自然资源部已把《实施条例》列入该部的2019年立法计划,确定为“出台类项目”,并拟报国务院发布。现行《实施条例》于1999年1月1日施行,并分别在2011年1月和2014年7月进行过两次修正。
2、财政部:试点在土地储备领域按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预算管理
6月21日,财政部印发《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试点在土地储备领域按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预算管理。通知指出,财政部首批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浙江(含宁波)、厦门等7省(市),以后年度视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试点地区可以自行选择市县(区)开展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其他地区自行选择市县(区)开展试点。各省分配专项债务限额时可以对开展试点的市县(区)予以适当倾斜。
3、房产继承、赠与直系亲属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房屋赠予取得收入按“偶然所得”缴税
6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公告明确了包括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房产受赠收入等有关收入的个税适用政策。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房屋赠予取得收入按“偶然所得”缴税,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4、国管公积金加大租房消费支持力度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职工家庭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通过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租房的,可以按季以租金实际发生额为限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央国家机关派驻贫困地区参加脱贫攻坚工作的人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扶贫地房租。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新就业大学生,可在入职三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职工家庭生育二孩的,可在二孩出生后三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5、发改委新规征民意:“诚实守信个人”申请积分落户可优先办理
6月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对模范践行诚实守信个人实施联合激励加快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对模范践行诚实守信个人联合激励,包括享受免费查询个人征信报告便利,城市落户优先或加分便利,同等优先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惠等15项激励。
6、发改委: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
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着力抓好重点人群落户,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打通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等重点群体的落户通道,积极推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落户,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确保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应落尽落、便捷落户。
7、《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及租后管理,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在充分听取有关单位和专家建议后,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北京自2011年起推荐使用《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试行)》以来,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和后期管理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面临新的工作形势,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开展了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社会单位集体租赁和面向人才分配工作,符合条件的家庭需通过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组织分配、签订合同;二是出台了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系列政策,对租赁管理、物业服务及使用监管进行了全面规范,并明确了产权单位的日常监管责任。因此,急需对合同内容予以调整完善,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8、社科院:房地产金融风险正在快速积累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院创新工程重大成果《中国城市竞争力第17次报告》发布。报告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住房保障在惠及民生方面作出了重要的创新探索。同时指出,由于房地产贷款数量持续攀升也对商业银行有关金融指标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商业银行杠杆率和不良贷款比例持续上升,导致企业部门的房地产金融风险和金融机构的房地产金融风险正在加速积累,但在总体可控范围内。
9、财政部:2019年将进一步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6月5日,财政部称,2019年,将积极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和管理,规范棚改项目融资管理,支持地方开展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多措并举改善城乡群众居住条件。
10、多地银行停止放贷
厦门多家银行确实停止放贷;苏州多家银行已经停止放贷,少部分银行还可受理贷款,但不能承诺放款时间;东莞市全市银行首套房利率上浮10-15%左右,其中有4家商业银行停止房贷业务;武汉市房贷利率统一调整到首套上浮20%,二套上浮25%。
11、住建部将加强三方面调控《住房租赁条例》有望年内推出
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起草加强中介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推动《住房租赁条例》的立法,并准备在今年出台。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在以下方面加强调控:第一、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的风险。第二、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这方面的主要任务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第三、以解决新市民住房为重点,加快培育和发展租赁市场。
12、广西南宁全面整治房地产市场,120家房企被约谈
南宁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教育约谈会约谈全市120家房企,查找目前房地产销售市场存在的问题,整治房地产市场捂盘惜售等乱象,加强房地产开发业主的安全主体责任。从6月份开始,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全面开展南宁市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重点对捂盘惜售、炒买炒卖、违规代理、哄抬房价、变相收取购房定金或预定金、偷税漏税、违规预售、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排查整治,坚决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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