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监测方案
AFP病例定义及监测
AFP病例定义及监测AFP (Acute flaccid paralysis) 即急性弛缓性瘫痪,是一种病理状态,常见于某些感染性疾病,特别是儿童麻痹症。
AFP可以导致肢体无力、无法控制和活动,严重时甚至会影响到患者的呼吸功能。
为了及时诊断、治疗和监测这种病例,国际卫生组织(WHO)制定了相应的定义和监测标准。
本文将介绍AFP病例的定义,并探讨相关的监测方法。
一、AFP病例的定义根据WHO的定义,AFP病例应包括以下要素:1. 急性发病:患者在短时间内出现肢体瘫痪的症状,通常是在1-14天内。
2. 弛缓性瘫痪:患者的肌肉失去了张力和力量,导致肢体无力并且活动受限。
3. 不包括:下肢瘫痪仅由于外伤、脊髓损伤、先天性正常肌无力症等非感染性疾病所引起。
4. 年龄限制: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指导原则,通常将AFP病例限定在15岁以下儿童。
二、AFP病例的监测为了及时控制和预防AFP病例在人群中的传播,各国需要建立有效的监测系统。
以下是常用的AFP病例监测方法:1. 实验室检测:对于怀疑是AFP的病例,应进行相关实验室检测,包括病毒培养、抗体检测和PCR(聚合酶链式反应)等。
这些检测可以帮助确定病因,比如是否由于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引起。
2. 临床观察:医生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史和症状,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包括神经系统和肌肉功能的评估。
这些观察可以帮助诊断AFP病例,并判断病情的严重程度。
3. 疫情调查:对于发现的AFP病例,相关部门应进行追踪调查,包括了解病例的流行病学信息、接触史和既往健康情况等。
这些调查可以帮助确定病例的病因和传播途径,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4. 疫苗接种:根据非政府组织(NGO)和国际卫生组织(WHO)的建议,脊髓灰质炎疫苗是防止AFP病例爆发的有效措施之一。
各国应对具有疫苗需求的人群进行免疫接种。
5. 数据收集和统计:各国和地区应建立完善的AFP病例监测系统,定期收集病例信息并进行统计分析。
急性弛缓性麻痹
• 2.高危AFP病例
• 指年龄小于5岁、接种OPV次数少于3次或服苗史不详、未采或未采集 到合格大便标本的AFP病例;或临床怀疑为脊灰的病例。
• 3.聚集性临床符合病例
• 同一县(区)或相邻县(区)发现2例或2例以上的临床符合病例,发 病时间间隔2个月以内。
• 4.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DPV)病例(简称 VDPV病例)
常见的AFP病例包括以下疾病:
• • • • • • • • • • • • • • (1)脊髓灰质炎; (2)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GBS); (3)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 (4)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明性多 神经病); (5)神经根炎; (6)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 (7)单神经炎; (8)神经丛炎; (9)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性麻痹、高钾性麻痹、正常钾性麻痹); (10)肌病(包括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 (11)急性多发性肌炎; (12)肉毒中毒; (13)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 (14)短暂性肢体麻痹。
• 5.阳性分离物运送 • 省级脊灰实验室应在分离定型后14天内将脊灰病毒阳性分 离物送达国家脊灰实验室。标本应冷冻运送,在送达国家 脊灰实验室时带冰且包装必须完整。标本的运送同时要符 合国家对标本运送的有关要求。 • 6.国家级实验室检测 • 国家脊灰实验室应按照《脊髓灰质炎实验室手册》采用 PCR、ELISA方法对送检标本进行脊灰病毒型内鉴定。对 上述两种方法结果异常的毒株进行VP1区核苷酸序列测定 和分析。
• (四)AFP病例随访
• 1.在麻痹发生60天后,要对所报告的AFP病例进 行随访。随访由县或市级疾控机构完成,随访必 须要见到病例本人,建议随访者为对该病例进行 过调查的人员。 • 2.随访时要填写“AFP病例麻痹随访表”,随访 表填写完成后要及时(麻痹75天内)上报市、省 级疾控机构。 • 3.在病例首次进行个案调查时没有明确临床诊断 的病例,力求在随访时能够得出明确诊断,以补 充个案资料。必要时组织省级专家组专家进行访 视。
北京市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方案
常见的AFP病例包括以下疾病
(1)脊髓灰质炎; (2)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GBS); (3)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 (4)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
明性多神经病);
(5)神经根炎; (6)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 (7)单神经炎; (8)神经丛炎; (9)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性麻痹、高钾性麻痹、正常钾性麻痹); (10)肌病(包括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 (11)急性多发性肌炎; (12)肉毒中毒; (13)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 (14)短暂性肢体麻痹。
关键在于:
AFP监测系统是否足够敏感,在第一时间识别、发现 并采取快速正确的反应阻断传播
北京市AFP病例监测方案
北京市AFP监测方案
AFP病例监测的目的
及时发现输入性脊灰野病毒,采取措施防止 病毒传播,保持无脊灰状态。
及时发现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及其循环,采取 措施控制病毒进一步传播。
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DPV)分类
脊髓灰质炎疫苗衍生病毒
指单个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可来源于免疫力正常的AFP病例、 接触者、健康人群或环境标本。
免疫缺陷脊髓灰质炎疫苗衍生病毒(iVDPVs
来源于同一免疫缺陷病人,由于疫苗株病毒在其体内长期复 制和排毒而产生VDPV。
循环脊髓灰质炎疫苗衍生病毒(cVDPVs)
2006年1月起 居家隔离、消毒 静滴免疫球蛋白
07年3月31日 因严重肺部 感染死亡
安徽iVDPV病例-消毒隔离
县疾控中心为患儿家庭 修建三格式卫生厕所
县医院隔离治疗患儿
应对输入脊灰野病毒病例的关键
全国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方案[研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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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DPV)病例(简 称VDPV病例)
• AFP病例大便标本分离到VDPV。该病毒与 原始疫苗株病毒相比,VP1区全基因序列变 异介于1%~15%之间 。如发生2例或2例以 上相关的VDPV病例,则视为VDPV循环 (cVDPV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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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病例分类标准
• AFP病例分类参照WHO推荐的病毒学分类 标准。省级专家诊断小组根据脊灰实验室 检测结果,结合流行病学、临床等资料对 AFP病例进行诊断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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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脊灰野病毒确诊病例:凡脊灰野病毒检 测阳性的AFP病例为脊灰野病毒确诊病例。
• 2.VDPV病例:从大便标本中分离出 VDPV,经省级专家诊断小组审查,临床不 能排除脊灰诊断的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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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动监测
• 1.AFP主动监测医院
• 所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神经专科医院、儿童 医院、传染病医院、综合性中医医院等均为AFP 主动监测医院,每旬开展AFP病例主动搜索工作。
• 人口集中的乡级医院每旬开展AFP病例主动搜索 工作;交通不便以及边远的乡级医院也应定期开 展AFP病例主动搜索工作。各省还可根据实际情 况适当扩大主动监测医院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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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动监测工作的内容
• (1)AFP主动监测医院每旬开展本院的AFP病例 的主动搜索;县级疾控机构应每旬对辖区内AFP 主动监测医院开展主动搜索。
• (2)开展主动监测时,监测人员应到监测医院的 儿科、神经内科(或内科)、传染科的门诊和病 房、病案室等,查阅门诊日志、出入院记录或病 案,并与医务人员交谈,主动搜索AFP病例,并 记录监测结果。如发现漏报的AFP病例,应按要 求开展调查和报告。
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要点介绍
2 诊断标准
诊断AFP的标准包括病例的临床症状、实验 室检测结果和病程。
监测方,确保监测过程准确可靠。
2
方法二
指定监测责任人和团队,确保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3
方法三
制定监测计划和流程,包括数据收集、分析和报告。
监测工具和设备
工具一
电子表格软件,用于数据记录和分析。
工具二
医疗设备,用于对病例进行实验室检测。
工具三
数据收集工具,如问卷调查或电话访谈。
数据分析和报告
1
数据分析
收集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以评估疾
报告
2
病的发展趋势和干预效果。
根据监测结果撰写报告,并向相关利益 相关者提供分析结果和建议。
2 流行病学特征
AFP在全球范围内有发生,但最常见于亚洲和非洲地区。
AFP监测的目的和重要性
1 目的
监测AFP的目的是及早发现并控制疾病,以 减少患者的病情恶化。
2 重要性
AFP监测对于研究和预防该疾病的流行具有 重要意义,可以帮助制定有效的干预措施。
监测指标和诊断标准
1 监测指标
监测AFP的主要指标包括病例数、患病率、 病例报告率等。
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 例监测要点介绍
本演示将介绍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的关键要点,包括定义、流行病 学特征、目的和重要性、监测指标和诊断标准、监测方法和步骤、监测工具 和设备,以及数据分析和报告。
AFP的定义和流行病学特征
1 定义
AFP是一种罕见的急性疾病,表现为肌肉无力、弛缓和麻痹。
演示文稿
• 2.接触者标本的采集 • (1)AFP病例接触者:以下情况应采集AFP 病例的5名接触者(原则上5岁以下)大便标 本。 • 1)每年AFP病例大便标本数少于150份的省; • 2)未采集到合格大便标本的AFP病例; • 3)根据临床或流行病学资料高度怀疑为脊灰 的AFP病例; • 4)死亡的AFP病例。
• 7.结果报告与反馈 • (1)省级脊灰实验室应在收到标本后28天内将标本检测结果, 包括脊灰病毒阴性、脊灰病毒阳性型别和非脊灰肠道病毒 (NPEV),反馈给同级流行病学监测人员和下级送检单位。 • (2)国家级脊灰实验室要将脊灰病毒型内鉴定于7天内完成并将 结果反馈给省级脊灰实验室,省级脊灰实验室要将国家鉴定结果 及时反馈给同级流行病学监测人员和下级送检单位。 • (3)需进行测序的标本,国家级脊灰实验室要在型内鉴定结果 后14天内完成并将测序结果反馈省级脊灰实验室。
2.监测系统资料分析
• (1)AFP病例流行病学分布 • (2)AFP病例免疫史 • 计算AFP病例OPV“零”剂次免疫、未全 程免疫、全程免疫和不详所占比例,分 析儿童未全程免疫原因,重点分析“零” 剂次免疫儿童。
• (3)AFP病例大便标本采集及检测结果 • (4)分析AFP监测系统及时性、完整性 • 3.工作质量评价
• 3.脊灰排除病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 (1)凡是采集到合格大便标本,未检测到脊灰野病毒 和VDPV的病例; • (2)无标本或无合格标本,未检测到脊灰野病毒和 VDPV,无论60天随访时有无残留麻痹/或死亡、失访, 经省级专家诊断小组审查,临床排除脊灰诊断的病例。 • 4.脊灰临床符合病例:无标本或无合格标本,未检 测到脊灰野病毒和VDPV,无论60天随访时有无残留 麻痹/或死亡、失访,经省级专家诊断小组审查,临床 不能排除脊灰诊断的病例。
AFP病例定义及监测指南
AFP病例定义及监测指南AFP(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是指所有 15 岁以下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症状的病例,和任何年龄临床诊断为脊灰的病例。
AFP 病例的监测对于及时发现和控制脊灰疫情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 AFP 病例的定义及监测指南。
一、AFP 病例的定义AFP 病例的临床特征主要表现为急性起病、肌张力减弱、肌力下降、腱反射减弱或消失。
常见的疾病包括脊髓灰质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横贯性脊髓炎、神经根炎、外伤性神经炎、单神经炎、神经丛炎、周期性麻痹、急性多发性肌炎、肉毒中毒、四肢瘫、截瘫、单瘫等。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诊断 AFP 病例时,要排除以下情况:1、外伤(包括脑、脊髓、神经)、骨折、烧伤、烫伤所致的肢体瘫痪。
2、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如脑炎、脑膜炎等)导致的肢体瘫痪。
3、周围神经炎等非感染性疾病导致的肢体瘫痪。
二、AFP 病例的监测(一)监测目的1、及时发现输入性脊灰野病毒,采取措施防止病毒传播,维持无脊灰状态。
2、及时发现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DPV)及其循环,采取措施控制病毒进一步传播。
3、评价免疫工作质量,发现薄弱环节。
(二)监测内容1、病例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一旦发现 AFP 病例,应在 12 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当地县级疾控机构。
2、病例调查县级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在 48 小时内派专业人员对病例开展个案调查,详细了解病例的基本情况、发病经过、临床表现、就诊情况、实验室检查等。
3、标本采集在病例出现麻痹后 14 天内,采集两份粪便标本,两份标本采集时间至少间隔 24 小时。
标本应冷藏运输,在 7 天内送达省级脊灰实验室。
4、实验室检测省级脊灰实验室收到标本后,应及时进行病毒分离和型别鉴定。
5、随访在病例麻痹 60 天后,由县级疾控机构进行随访,了解病例的恢复情况,并填写随访表。
(三)监测指标1、 15 岁以下儿童非脊灰 AFP 病例报告发病率达到 1/10 万以上。
医学-北京市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方案
发现聚集脊灰疫 苗重组株病毒引
起的病例四川
发现聚集cVDPV 病例贵州
发现iVDPV病例
安徽
发现VDPV病例
广西
首例iVDPV死亡(安徽)
05年7月31日 麻痹 8月2/3日 采便(苏州)
11月5-6日 首轮应急接种
2型VDPV 10月14日
12月5-6日 次轮应急接种
2+3型VDPV 11月10日 诊断为iVDPV 11月18日
常见的AFP病例包括以下疾病
(1)脊髓灰质炎; (2)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GBS); (3)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 (4)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
流行病学
脊灰1年四季均可发生,夏秋季流行高峰, 7-9月发病占全年40%-70%, 发病以小年龄为主,我国资料提示,2岁以 下73%,3岁以下占88%。
临床表现
根据临床经过,脊灰可分为潜伏期,前驱期, 麻痹前期,麻痹期,恢复期,及后遗症期。
如病情发展,病毒侵入血液,病情进入前驱期(约1-4 天),全身不适、及轻度呼吸道,消化道症状。顿挫型者 即指病情进入前驱期而不再发展。 从血液进入中枢神经系统,可有两种结果;中枢神经系统 的炎症,但无麻痹症状,此期称麻痹前期。病毒侵入脊髓 前角运动神经元,称麻痹期,临床多见。
成人脊灰
AFP监测是症状监测
流行病学
传染源:患者及其带毒者,无症状的隐性感染 及无麻痹患者因不易发现,在传播该病起主 要作用。
潜伏期:3-35天,一般1-2周。发病前1周始从 粪便排毒,病后1-2周排毒率最高(69%-100%)
流行病学
传播途径:脊灰病毒主要通过粪口途径传播,人是 自然界唯一宿主。 脊灰潜伏期的末期和瘫痪前期传染性最大,热退 后传染性减少。约70%患儿粪便中带有病毒1-2周。 少数患儿带病毒3-8周。所以人粪是最重要的病毒 来源,带病毒的人是最主要的传播者。
急性弛缓性麻痹
案例2
2008年7月1日报告一本市怀柔病例经查患儿,女,9岁,6月13日出现双下肢无力,表现为行走时摔倒6月24日前往怀柔区医院就诊,未报告6月25日就诊于朝阳区某医院,以格林巴利综合征收治入院。主管大夫当日填写AFP报告卡,并打电话给疾控办,无人接听。主管大夫下班前口头通知接班大夫继续报卡,并将报告卡放于公告板上。公告板放置东西较多,报告卡被遮挡。7月1日朝阳疾控中心主动监测时发现,报告由于未及时报告,造成患儿未能及时采集便标本。
主动监测数据报告
主动监测医院:
于次月3日前完成“医院AFP主动监测旬访表”,以报表形式报告所属区(县)疾控中心。
区(县)疾控中心:
收集辖区内主动监测医院的“医院AFP主动监测旬访表”,按年度汇总成“AFP主动监测年汇总表”,于次年1月15日前报市疾控中心。
各级医疗机构职责
(1)设专人负责脊灰疫情的报告管理,及时向区(县)疾控中心进行AFP双报及旬报;
AFP病例标本的采集
一般AFP病例只采集双份粪便标本,临床高度疑似脊灰病例和高危病例,需采集3份粪便标本(14天内)和脑脊液标本。
粪便标本:
在麻痹出现后14天内采集两份粪便标本(临床高度疑似脊灰病例、高危病例和0剂次AFP病例采集3份)至少间隔24小时,每份标本重量≥5克(约为标本盒的1/2)置专用粪便盒内,-20℃保存。采集齐后3天内在冷藏条件下送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肠道病毒分离培养。
临床高度怀疑为脊灰的病例(年龄小于5岁,发热3天后出现弛缓性麻痹,麻痹时伴有发热,退热后,出现躯体或四肢肌张力减弱、深部腱反射减弱或消失,并出现不对称性或双侧弛缓性麻痹,重症伴有呼吸肌麻痹,无感觉障碍,后期肌肉萎缩,临床上不能排除脊灰的AFP病例)。
全国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方案范文
附件1:全国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方案为进一步落实《2003-2010年全国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行动计划》,更好地发挥急性弛缓性麻痹(以下简称AFP)监测系统的作用,特制定本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1.及时发现输入性脊灰野病毒,采取措施防止病毒传播,保持无脊灰状态。
2.及时发现脊灰疫苗衍生病毒(以下简称VDPV)及其循环,采取措施控制病毒进一步传播。
3.评价免疫工作质量,发现薄弱环节。
4.监测脊灰病毒变异情况,为调整疫苗免疫策略提供依据。
二、监测内容(一)监测病例定义1.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所有15岁以下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症状的病例,和任何年龄临床诊断为脊灰的病例均作为AFP病例。
AFP病例的诊断要点:急性起病、肌张力减弱、肌力下降、腱反射减弱或消失。
常见的AFP病例包括以下疾病:(1)脊髓灰质炎;(2)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GBS);(3)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4)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明性多神经病);(5)神经根炎;(6)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7)单神经炎;(8)神经丛炎;(9)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性麻痹、高钾性麻痹、正常钾性麻痹);(10)肌病(包括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11)急性多发性肌炎;(12)肉毒中毒;(13)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14)短暂性肢体麻痹。
2.高危AFP病例年龄小于5岁、接种OPV次数少于3次或服苗史不详、未采或未采集到合格大便标本的AFP病例;或临床怀疑为脊灰的病例。
3.聚集性临床符合病例同一县(区)或相邻县(区)发现2例或2例以上的临床符合病例,发病时间间隔2个月以内。
4.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DPV)病例(简称VDPV病例)AFP病例大便标本分离到VDPV。
该病毒与原始疫苗株病毒相比,VP1区全基因序列变异介于1%~15%之间。
AFP监测监测方案重点和工作要求
▪ 撰写高危AFP病例调查报告
六、AFP病例报告方式和内容
• 报告方式-《关于启用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通知》
– 各级具备传染病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通过登录“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疾病监测信息报告 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 免疫史<3次或免疫史不 详的5岁以下儿童,即为 高危病例,处置要求见“ 高危病例”
参照《全国AFP病例监测方案》
高危AFP病例
定义
❖ 年龄小于5岁、接种 OPV次数少于3次 或服苗史不详、未 采或未采集到合格 大便标本的AFP病 例;
❖ 临床怀疑为脊灰的 病例。
要求1
❖ 市、县级成立联合调查 小组,其成员除要有熟 悉AFP监测的流行病学 专家外,至少要有一名 熟悉AFP诊断的儿科或 神经内科医生。
3.原始标本运送
(1)标本采集后要在7天内送达省级脊灰实验室, 标本应冷藏运送,在送达省脊灰实验室时带冰且 包装完整。标本的运送要符合国家对标本运送的 有关要求。市级要求4天。
(2)采集的标本应有完整的登记资料,一并送达 省脊灰实验室。标本标签登记要清楚,标本送检 表项目要填写完整。
表 7:
AFP 病例标本送检表
见《高危AFP病例和聚集性临床符合病例调查指南》( 卫疾控免疫[1999]第63号)。
❖ VDPV病例、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等的调查:
对于VDPV病例、VDPV循环病例和输入性脊灰野病毒 病例,除进行个案调查外,还应到病例居住地进行现场调 查,了解当地OPV接种情况,并结合其年龄、临床表现 等特征,判定其危险性,决定其后续关注程度。调查内容 详见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和VDPV循环病例应急处理预 案(另行下发)。
AFP监测方案之欧阳美创编
附件1:全国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方案为进一步落实《2003-2010年全国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行动计划》,更好地发挥急性弛缓性麻痹(以下简称AFP)监测系统的作用,特制定本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1.及时发现输入性脊灰野病毒,采取措施防止病毒传播,保持无脊灰状态。
2.及时发现脊灰疫苗衍生病毒(以下简称VDPV)及其循环,采取措施控制病毒进一步传播。
3.评价免疫工作质量,发现薄弱环节。
4.监测脊灰病毒变异情况,为调整疫苗免疫策略提供依据。
二、病例定义与分类(一)监测病例定义1.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所有15岁以下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症状的病例,和任何年龄临床诊断为脊灰的病例均作为AFP病例。
AFP病例的诊断要点:急性起病、肌张力减弱、肌力下降、腱反射减弱或消失。
常见的AFP病例包括以下疾病:(1)脊髓灰质炎;(2)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GBS);(3)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4)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明性多神经病);(5)神经根炎;(6)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7)单神经炎;(8)神经丛炎;(9)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性麻痹、高钾性麻痹、正常钾性麻痹);(10)肌病(包括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11)急性多发性肌炎;(12)肉毒中毒;(13)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14)短暂性肢体麻痹。
2.高危AFP病例年龄小于5岁、接种OPV次数少于3次或服苗史不详、未采或未采集到合格大便标本的AFP病例;或临床怀疑为脊灰的病例。
3.聚集性临床符合病例同一县(区)或相邻县(区)发现2例或2例以上的临床符合病例,发病时间间隔2个月以内。
4.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DPV)病例(简称VDPV病例)AFP病例大便标本分离到VDPV。
该病毒与原始疫苗株病毒相比,VP1区全基因序列变异介于1%~15%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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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灰野病毒阳性
AFP 病例
VDPV 阳性
未检出脊灰 野病毒、 VDPV
省级专 家组
确诊病例
VDPV病例 排除病例
不合格便 或无便
省级 专家 组
合格便
临床符 合病例
排除 病例
排除病例
脊灰野病毒阳性
AFP 病例
VDPV 阳性
未检出脊灰 野病毒、 VDPV
省级专 家组
确诊病例
VDPV病例 排除病例
不合格便 或无便
疫情处理
当发生高变异株AFP病例、VDPV病例、 VDPV循环病例或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时, 应按照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和脊灰疫苗衍 生病毒循环病例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进行处 理。
疫情处理
1、隔离与消毒 (1)对脊灰野病毒病例、VDPV病例应进行消化道隔离,直至停
止排毒(连续三天每日采集粪便标本,病毒分离或PCR检测阴 性)时解除隔离。 (2)对污染物采取以下方法进行消毒处理: ➢ 对分泌物、排泄物用倍量的20%漂白粉乳液拌匀后,静止2小 时后倾倒。 ➢ 对使用的便器用3%漂白粉澄清液浸泡2小时。 ➢ 对被污染的食具、玩具及生活用品,可进行煮沸15分钟或采用 0.1%漂白 粉澄清液浸泡半小时。 ➢ 对衣物、被褥可在日光下曝晒2天,室内地面、家具可用 1:200消毒灵喷洒或擦拭,也可应用0.5%过氧乙酸。
主动监测工作的内容
(1)AFP主动监测医院每旬开展本院的AFP病例 的主动搜索;县级疾控机构应每旬对辖区内AFP主 动监测医院开展主动搜索。
(2)开展主动监测时,监测人员应到监测医院的 儿科、神经内科(或内科)、传染科的门诊和病房、 病案室等,查阅门诊日志、出入院记录或病案,并 与医务人员交谈,主动搜索AFP病例,并记录监测 结果。如发现漏报的AFP病例,应按要求开展调查 和报告。
的AFP病例; 3)死亡的AFP病例。
原始标本运送
(1)标本采集后要在7天内送达省级脊灰实 验室,标本应冷藏运送,在送达省脊灰实验 室时带冰且包装完整。标本的运送要符合国 家对标本运送的有关要求。
(2)采集的标本应有完整的登记资料,一 并送达省脊灰实验室。标本标签登记要清楚, 标本送检表项目要填写完整。
省级 专家 组
合格便
临床符 合病例
排除 病例
排除病例
AFP监测流程
主动监 测
发现
报 告
调 查
就诊报 告
采 样
随访
病例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发现AFP病例后, 城市在12小时、农村在24小时内以最快的方 式报告到当地县级疾控机构。
报告内容:发病地点、家长姓名、患者姓名、 性别、出生日期、麻痹日期、临床初步诊断 等。
县级疾控机构应建立AFP病例专报记录本,登 记接到报告时间、报告人、报告单位、报告 内容、记录人等内容。
主动监测—监测医院
所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神经专科医院、 儿童医院、传染病医院、综合性中医医院等 均为AFP主动监测医院,每旬开展AFP病例主 动搜索工作。
人口集中的乡级医院每旬开展AFP病例主动 搜索工作;交通不便以及边远的乡级医院也 应定期开展AFP病例主动搜索工作。
病例调查
接到AFP病例报告后,县级疾控机构应在 48小时内派专业人员对病例开展个案调查, 在临床医生配合下,详细填写“急性弛缓性 麻痹病例个案调查表”
个案调查步骤
了解发病过程:应了解麻痹发生时间、是否 有发热/腹泻、麻痹部位是否对称、是否疼 痛、有无外伤或注射史、就诊过程、OPV 服苗史等。
信息反馈
(1)各级应定期分析监测数据,并将监测结 果反馈到下级疾控机构。反馈可采用简报、 通报等方式。内容应包括各项监测指标完成 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等。
(2)各级对AFP监测问题应随时进行信息交流 和沟通。
异地AFP病例监测管理
异地AFP病例的报告、调查、采样送检、随 访等各项监测工作,由病例暂住地的县级以 上疾控机构负责完成。病例标本检测由采样 送检单位所在的省级脊灰实验室负责。
概述—脊灰临床分型
隐性感染(无症状型)
占90%-95%
顿挫型(轻型)
约占4%-8%,发热、咽痛、乏力或恶心、腹泻等
概述—脊灰临床分型
无麻痹型
体温高,头痛,呕吐 全身肌肉痛,颈强直
麻痹型
约占1%-2%,出现累及脊髓前角灰质、脑及脑神经 的病变,导致肌肉麻痹
在瘫痪病例中,5%-10%的患者因呼吸肌麻痹而死亡
1.AFP病例标本的采集 对所有AFP病例应采集双份大便标本用于病 毒分离。标本的采集要求是:在麻痹出现后 14天内采集;两份标本采集时间至少间隔 24小时;每份标本重量≥5克(约为成人的 大拇指末节大小)。
实验室监测
2.接触者标本的采集 (1)AFP病例接触者:以下情况应采集AFP病
例的5名接触者(原则上5岁以下)大便标本。 1)未采集到合格大便标本的AFP病例; 2)根据临床或流行病学资料高度怀疑为脊灰
进行神经学检查:重点检查肌力、肌张力、 腱反射、肌萎缩和肢体活动情况。
填写个案调查表:要求完整、准确填写,避 免缺项和漏项。如有调查表中未包括的症状 或体征可用文字说明;调查时力求明确临床 诊断。
高危AFP病例和聚集性临床符合病例的调查 VDPV病例、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等的调查
除进行个案调查外,还应到病例居住地进行现 场调查,了解当地OPV接种情况,并结合其年 龄、临床表现等特征,判定其危险性,决定其 后续关注程度。
主动监测的报告
AFP主动监测医院应于次旬2日前、以报表形式向 辖区县级疾控机构报告“AFP监测医院旬报表; AFP主动监测医院如经过核实未发现就诊AFP病例, 应进行 “零” 病例报告。县、市级疾控机构分别 于次旬3、6日前以网络数据库形式逐级上报“AFP 监测医院旬报汇总表” 。
县级疾控机构对监测医院进行AFP病例主动监测时 应填写“AFP病例主动监测记录表” ,并于次月3 日前将上月主动监测结果录入数据库,形成汇总数 据,通过网络逐级上报。
OPV使用
计划免疫
冷链系 统建立
无脊灰证实
2000年7月17日,国家证 实委员会举行签字仪式
2000年我国通过无脊灰证实
2011年7月新疆和田等地相继发生输入 性野病毒引起的病例,共21例
此次疫情已经被确定为Ⅱ级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
阿富汗
巴基斯坦 印度
2011年全球WPV病例分布(截至2-21)
病例归属地疾控机构接到异地报告的AFP病 例后,应及时与病例当时所在地市级或县级 疾控机构沟通,收集该病例的个案、病案、 实验室、随访等资料进行综合管理。
各级职责——市CDC
收集辖区内县级疾控机构及有关医疗机构AFP病例 疫情报告及个案调查表,对县级疾控机构报告的资 料进行审核,按规定向上级疾控机构报告; ( 审核、驳回、转院)
非洲区部分国家
年份 本土 非本土
2010 232 1120
2011 340
310
合计
1352
650
阿富汗 巴基斯坦
印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周边国家病例占全 球病例43%(279/650)
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监测
对于无脊灰国家,输入性脊灰野病毒或病 例成为当前脊灰的主要传播方式
成人脊灰病例的存在 输入病毒与输入病例并存
高危AFP病例
高危AFP病例
1、年龄<5岁 2、接种OPV次数<3次 (服苗史不详)
3、未采或未采集到合格 大便标本
临床怀疑为 脊灰 的病例
聚集性临床符合病例
同一县(区)或相邻县(区)发现2例或2例 以上的临床符合病例,发病时间间隔2个月 以内。
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DPV)病例
AFP病例大便标本分离到VDPV。该病 毒与原始疫苗株病毒相比,VP1区全基 因序列变异介于1%~15%之间 。
如发生2例或2例以上相关的VDPV病例, 则视为VDPV循环(cVDPVs)。
病例分类标准
AFP病例分类参照WHO推荐的病毒学分类 标准。省级专家诊断小组根据脊灰实验室检 测结果,结合流行病学、临床等资料对AFP 病例进行诊断分类 : 1、脊灰野病毒确诊病例 2、VDPV病例 3、脊灰排除病例 4、脊灰临床符合病例
应对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的关键
AFP监测系统是否足够敏感,在第一时间 识别、发现
采取快速正确的反应阻断传播
二、监测目的
1、及时发现输入性脊灰野病毒,采取措施 防止病毒传播,保持无脊灰状态。
2、及时发现脊灰疫苗衍生病(VDPV)及 其循环,采取措施控制病毒进一步传播。
3、评价免疫工作质量,发现薄弱环节。 4、监测脊灰病毒变异情况,为调整疫苗免 疫策略提供依据。
AFP监测工作要求
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内容
一、脊髓灰质炎概述 二、AFP监测目的 三、AFP病例定义与分类 四、AFP监测内容 五、各级职责
概述—脊髓灰质炎
由脊灰病毒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因多发于婴幼 儿和引起肢体麻痹,俗称“小儿麻痹症” 脊灰病毒有Ⅰ型、Ⅱ型、Ⅲ 型3个血清型 脊灰病毒在污水和粪便中可生存数月,低温环 境中能长期生存并保持活力 各种氧化剂、甲醛、2%碘酊、升汞等,加热 56℃(30分钟)以上,均能使其灭活
资料管理
各级疾控机构要将所有的AFP监测资料(电话 报告记录、旬报、主动监测报表、个案调查表、 随访表、AFP病例专家诊断资料、高危AFP病例、 聚集性临床符合病例等调查资料、AFP病例标 本送检表、AFP病例标本实验室检测记录、AFP 病例标本实验室检测结果报告单等)至少每年 度整理一次,归档保存。
确定范围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
※AFP监测评价指标及资料分析
(1)监测的敏感性
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病例报告发病≥1/10万。
※ AFP监测评价指标
(2)监测的及时性: AFP病例 —监测报告(包括“零”病例报告)及时率≥80%; —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及时率≥80%; —14天内双份合格大便标本采集率≥80%; —大便标本7天内送达省级脊灰实验室及时率≥80% —麻痹75天内随访及时率≥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