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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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处理
当发生高变异株AFP病例、VDPV病例、 VDPV循环病例或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时, 应按照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和脊灰疫苗衍 生病毒循环病例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进行处 理。
疫情处理
1、隔离与消毒 (1)对脊灰野病毒病例、VDPV病例应进行消化道隔离,直至停
止排毒(连续三天每日采集粪便标本,病毒分离或PCR检测阴 性)时解除隔离。 (2)对污染物采取以下方法进行消毒处理: ➢ 对分泌物、排泄物用倍量的20%漂白粉乳液拌匀后,静止2小 时后倾倒。 ➢ 对使用的便器用3%漂白粉澄清液浸泡2小时。 ➢ 对被污染的食具、玩具及生活用品,可进行煮沸15分钟或采用 0.1%漂白 粉澄清液浸泡半小时。 ➢ 对衣物、被褥可在日光下曝晒2天,室内地面、家具可用 1:200消毒灵喷洒或擦拭,也可应用0.5%过氧乙酸。
如发生2例或2例以上相关的VDPV病例, 则视为VDPV循环(cVDPVs)。
病例分类标准
AFP病例分类参照WHO推荐的病毒学分类 标准。省级专家诊断小组根据脊灰实验室检 测结果,结合流行病学、临床等资料对AFP 病例进行诊断分类 : 1、脊灰野病毒确诊病例 2、VDPV病例 3、脊灰排除病例 4、脊灰临床符合病例
病例归属地疾控机构接到异地报告的AFP病 例后,应及时与病例当时所在地市级或县级 疾控机构沟通,收集该病例的个案、病案、 实验室、随访等资料进行综合管理。
各级职责——市CDC
收集辖区内县级疾控机构及有关医疗机构AFP病例 疫情报告及个案调查表,对县级疾控机构报告的资 料进行审核,按规定向上级疾控机构报告; ( 审核、驳回、转院)
县级疾控机构应建立AFP病例专报记录本,登 记接到报告时间、报告人、报告单位、报告 内容、记录人等内容。
主动监测—监测医院
所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神经专科医院、 儿童医院、传染病医院、综合性中医医院等 均为AFP主动监测医院,每旬开展AFP病例主 动搜索工作。
人口集中的乡级医院每旬开展AFP病例主动 搜索工作;交通不便以及边远的乡级医院也 应定期开展AFP病例主动搜索工作。
OPV使用
计划免疫
冷链系 统建立
无脊灰证实
2000年7月17日,国家证 实委员会举行签字仪式
2000年我国通过无脊灰证实
2011年7月新疆和田等地相继发生输入 性野病毒引起的病例,共21例
此次疫情已经被确定为Ⅱ级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
阿富汗
巴基斯坦 印度
2011年全球WPV病例分布(截至2-21)
非洲区部分国家
年份 本土 非本土
2010 232 1120
2011 340
310
合计
1352
650
阿富汗 巴基斯坦
印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周边国家病例占全 球病例43%(279/650)
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监测
对于无脊灰国家,输入性脊灰野病毒或病Baidu Nhomakorabea例成为当前脊灰的主要传播方式
成人脊灰病例的存在 输入病毒与输入病例并存
进行神经学检查:重点检查肌力、肌张力、 腱反射、肌萎缩和肢体活动情况。
填写个案调查表:要求完整、准确填写,避 免缺项和漏项。如有调查表中未包括的症状 或体征可用文字说明;调查时力求明确临床 诊断。
高危AFP病例和聚集性临床符合病例的调查 VDPV病例、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等的调查
除进行个案调查外,还应到病例居住地进行现 场调查,了解当地OPV接种情况,并结合其年 龄、临床表现等特征,判定其危险性,决定其 后续关注程度。
高危AFP病例
高危AFP病例
1、年龄<5岁 2、接种OPV次数<3次 (服苗史不详)
3、未采或未采集到合格 大便标本
临床怀疑为 脊灰 的病例
聚集性临床符合病例
同一县(区)或相邻县(区)发现2例或2例 以上的临床符合病例,发病时间间隔2个月 以内。
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DPV)病例
AFP病例大便标本分离到VDPV。该病 毒与原始疫苗株病毒相比,VP1区全基 因序列变异介于1%~15%之间 。
应对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的关键
AFP监测系统是否足够敏感,在第一时间 识别、发现
采取快速正确的反应阻断传播
二、监测目的
1、及时发现输入性脊灰野病毒,采取措施 防止病毒传播,保持无脊灰状态。
2、及时发现脊灰疫苗衍生病(VDPV)及 其循环,采取措施控制病毒进一步传播。
3、评价免疫工作质量,发现薄弱环节。 4、监测脊灰病毒变异情况,为调整疫苗免 疫策略提供依据。
信息反馈
(1)各级应定期分析监测数据,并将监测结 果反馈到下级疾控机构。反馈可采用简报、 通报等方式。内容应包括各项监测指标完成 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等。
(2)各级对AFP监测问题应随时进行信息交流 和沟通。
异地AFP病例监测管理
异地AFP病例的报告、调查、采样送检、随 访等各项监测工作,由病例暂住地的县级以 上疾控机构负责完成。病例标本检测由采样 送检单位所在的省级脊灰实验室负责。
的AFP病例; 3)死亡的AFP病例。
原始标本运送
(1)标本采集后要在7天内送达省级脊灰实 验室,标本应冷藏运送,在送达省脊灰实验 室时带冰且包装完整。标本的运送要符合国 家对标本运送的有关要求。
(2)采集的标本应有完整的登记资料,一 并送达省脊灰实验室。标本标签登记要清楚, 标本送检表项目要填写完整。
AFP监测工作要求
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内容
一、脊髓灰质炎概述 二、AFP监测目的 三、AFP病例定义与分类 四、AFP监测内容 五、各级职责
概述—脊髓灰质炎
由脊灰病毒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因多发于婴幼 儿和引起肢体麻痹,俗称“小儿麻痹症” 脊灰病毒有Ⅰ型、Ⅱ型、Ⅲ 型3个血清型 脊灰病毒在污水和粪便中可生存数月,低温环 境中能长期生存并保持活力 各种氧化剂、甲醛、2%碘酊、升汞等,加热 56℃(30分钟)以上,均能使其灭活
确定范围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
※AFP监测评价指标及资料分析
(1)监测的敏感性
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病例报告发病≥1/10万。
※ AFP监测评价指标
(2)监测的及时性: AFP病例 —监测报告(包括“零”病例报告)及时率≥80%; —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及时率≥80%; —14天内双份合格大便标本采集率≥80%; —大便标本7天内送达省级脊灰实验室及时率≥80% —麻痹75天内随访及时率≥80%;
主动监测的报告
AFP主动监测医院应于次旬2日前、以报表形式向 辖区县级疾控机构报告“AFP监测医院旬报表; AFP主动监测医院如经过核实未发现就诊AFP病例, 应进行 “零” 病例报告。县、市级疾控机构分别 于次旬3、6日前以网络数据库形式逐级上报“AFP 监测医院旬报汇总表” 。
县级疾控机构对监测医院进行AFP病例主动监测时 应填写“AFP病例主动监测记录表” ,并于次月3 日前将上月主动监测结果录入数据库,形成汇总数 据,通过网络逐级上报。
AFP病例随访
随访时间:麻痹发生60天后 随访人员:必须要见到病例本人,对该病例
进行过调查的人员共同参加。 随访资料:填写AFP病例麻痹随访表。 其它:在病例首次进行个案调查时没有明确
临床诊断的病例,力求在随访时能够得出明 确诊断,以补充个案资料。必要时组织省级 专家组专家进行访视。
实验室监测
概述—脊灰临床分型
隐性感染(无症状型)
占90%-95%
顿挫型(轻型)
约占4%-8%,发热、咽痛、乏力或恶心、腹泻等
概述—脊灰临床分型
无麻痹型
体温高,头痛,呕吐 全身肌肉痛,颈强直
麻痹型
约占1%-2%,出现累及脊髓前角灰质、脑及脑神经 的病变,导致肌肉麻痹
在瘫痪病例中,5%-10%的患者因呼吸肌麻痹而死亡
脊灰野病毒阳性
AFP 病例
VDPV 阳性
未检出脊灰 野病毒、 VDPV
省级专 家组
确诊病例
VDPV病例 排除病例
不合格便 或无便
省级 专家 组
合格便
临床符 合病例
排除 病例
排除病例
脊灰野病毒阳性
AFP 病例
VDPV 阳性
未检出脊灰 野病毒、 VDPV
省级专 家组
确诊病例
VDPV病例 排除病例
不合格便 或无便
1.AFP病例标本的采集 对所有AFP病例应采集双份大便标本用于病 毒分离。标本的采集要求是:在麻痹出现后 14天内采集;两份标本采集时间至少间隔 24小时;每份标本重量≥5克(约为成人的 大拇指末节大小)。
实验室监测
2.接触者标本的采集 (1)AFP病例接触者:以下情况应采集AFP病
例的5名接触者(原则上5岁以下)大便标本。 1)未采集到合格大便标本的AFP病例; 2)根据临床或流行病学资料高度怀疑为脊灰
概述—脊灰流行特征
5岁以下儿童高发 流行时以隐性感染及无瘫痪型病例为主 一年四季发病,但有夏秋季流行高峰
脊灰疫苗
1952年,美国科学家Jonas Edward Salk 发明了世界上脊灰病毒疫苗
有两种疫苗
脊灰病毒灭活疫苗(IPV) 脊灰病毒减毒活疫苗(OPV)
中国脊灰报告发病数与消灭脊灰活动 (1953~2000年)
省级 专家 组
合格便
临床符 合病例
排除 病例
排除病例
AFP监测流程
主动监 测
发现
报 告
调 查
就诊报 告
采 样
随访
病例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发现AFP病例后, 城市在12小时、农村在24小时内以最快的方 式报告到当地县级疾控机构。
报告内容:发病地点、家长姓名、患者姓名、 性别、出生日期、麻痹日期、临床初步诊断 等。
※ AFP监测评价指标
(3)监测的完整性 — 旬报完整性 实际监测报告数/应监测报告数×100% (应报告数=报告点数×报告频率) — 主动监测报表完整性 实际监测报告数/应监测报告数×100% (应监测报告数=报告点数×报告频率)
监测系统资料分析
(1)AFP病例流行病学分布 (2)AFP病例免疫史 (3)AFP病例大便标本采集及检测结果 (4)分析AFP监测系统及时性、完整性
主动监测工作的内容
(1)AFP主动监测医院每旬开展本院的AFP病例 的主动搜索;县级疾控机构应每旬对辖区内AFP主 动监测医院开展主动搜索。
(2)开展主动监测时,监测人员应到监测医院的 儿科、神经内科(或内科)、传染科的门诊和病房、 病案室等,查阅门诊日志、出入院记录或病案,并 与医务人员交谈,主动搜索AFP病例,并记录监测 结果。如发现漏报的AFP病例,应按要求开展调查 和报告。
概述—脊灰流行的三个环节
传染源
麻痹型患者 隐性感染者、无麻痹患者
不易被发现,在传播上起重要作用
传播途径
粪-口途径是主要传播途径 发病的早期咽部排毒可经飞沫传播
概述—脊灰流行的三个环节
易感人群
人对脊灰病毒普遍易感 感染后能产生对同型病毒的持久免疫力
传染期
感染者大便排出病毒可达数周至数月 潜伏期末至发病后3~4周均有传染性 发病后1~2周排毒率最高
病例定义
1.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 (Acute Flaccid Paralysis,AFP) 所有15岁以下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症状
的病例,和任何年龄临床诊断为脊髓灰质炎 的病例均作为AFP病例。 ※AFP病例的诊断要点: 急性起病、肌张力减弱、肌力下降、 腱反射减弱或消失。
常见的AFP病例(ICD10编码):
病例调查
接到AFP病例报告后,县级疾控机构应在 48小时内派专业人员对病例开展个案调查, 在临床医生配合下,详细填写“急性弛缓性 麻痹病例个案调查表”
个案调查步骤
了解发病过程:应了解麻痹发生时间、是否 有发热/腹泻、麻痹部位是否对称、是否疼 痛、有无外伤或注射史、就诊过程、OPV 服苗史等。
疫情处理
2、流行病学调查 疾控机构成立调查小组,由流行病学和临床、实验室专家共同
组成, 赴现场开展病例核实、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医疗机构 配合开展调查工作。 采集至少20名接触者健康儿童标本; 对发病地区及相邻地区5岁以下儿童开展常规免疫接种率快速 评估; 对发病县及邻县所在地市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AFP病例的 主动搜索; 对VDPV病例进行追溯和跟踪调查,寻找病例发生的流行病学 和病毒学证据;
资料管理
各级疾控机构要将所有的AFP监测资料(电话 报告记录、旬报、主动监测报表、个案调查表、 随访表、AFP病例专家诊断资料、高危AFP病例、 聚集性临床符合病例等调查资料、AFP病例标 本送检表、AFP病例标本实验室检测记录、AFP 病例标本实验室检测结果报告单等)至少每年 度整理一次,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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