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管控制度与核心流程大全——审计管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1. 引言内部审计是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环节,旨在评估和改进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合规性。
本文档旨在详细说明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2. 内部审计的目标内部审计的目标是确保公司的运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同时管理风险、保护资产、提高运营效率,以及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具体目标包括:•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发现和解决公司运营中的风险和漏洞;•提供有关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确保集团公司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保护公司的资产免受欺诈、浪费和滥用。
3. 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是独立、客观地评估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过程。
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内部审计计划,并根据风险评估进行优先排序;•对公司各部门、项目和流程进行审计,并确定潜在风险和改进机会;•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流程、政策和程序;•检查公司的财务报表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监督和检查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的情况;•提供有关内部控制和合规性的建议和意见。
内部审计部门应有足够的权限和资源,确保其独立性和效能。
其权限包括:•拥有访问公司所有信息和记录的权力;•与各部门和员工自由沟通和交流,收集必要的信息;•要求相关部门和员工提供必要的报表和文件;•向高层管理层和董事会汇报审计结果,并建议采取改进措施;•合理调整和优化审计计划,并按照需要进行特殊审计。
4. 内部审计的程序和方法内部审计应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主要程序和方法包括:4.1 风险评估基于集团公司的风险管理框架,内部审计部门应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潜在风险的程度和优先级。
风险评估应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特点、法律法规要求和行业趋势。
4.2 审计计划内部审计部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年度审计计划。
审计计划应涵盖各个部门、项目和流程,确保全面覆盖公司的关键风险和控制点。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本文档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各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涵盖集团公司的财务、风险和合规管理等方面。
二、内部审计管理原则
2.1 独立性原则
内部审计部门应独立于被审计部门,不受其干预和影响。内部审计部门的人员应具有独立的思维和判断能力,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影响和压力。
2.2 客观性原则
内部审计部门应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不偏袒任何一方。审计结果应基于实际数据和客观事实,充分保证被审计部门的合法权益。
3.3 审计执行阶段
审计执行阶段是内部审计的核心阶段,主要包括数据收集、事实调查、内部控制评估、财务核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内部审计部门需遵循审计程序,确保审计工作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3.4 审计报告编制阶段
内部审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审计报告,全面总结审计工作的结果和发现,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审计报告应以简明扼要的方式呈现,确保相关方能快速了解审计结果。
4.4 高管层
企业高管层应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向内部审计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高管层还应对审计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评估和决策,并确保相关行动的执行和有效性。
五、总结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是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础和保障,通过建立明确的管理原则和流程,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独立性、客观性、保密性、综合性和持续改进的原则,确保企业的财务、风险和合规管理达到预期目标。内部审计工作的责任应明确分工,高层领导、内部审计部门、被审计部门和高管层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有效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实施,集团公司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三、内部审计管理流程
3.1 审计计划制定阶段
内部审计计划由内部审计部门根据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风险管理需求和法律法规制定。审计计划应明确审计范围、目标和时间安排,并经集团公司高层批准。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流程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流程为充分完善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审计人员能够顺利完成内部审计任务,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内部审计实务标准》的相关规定,制定内部审计业务的具体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审计人员应在内部审计工作中按流程规定遵照执行。
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和要求,审计工作可按以下操作流程进行实施。
一、审计立项与授权(一)审计立项审计立项是指确定具体的内部审计项目,即审计对象。
审计对象包括集团下属的各子公司,集团内部的各职能部门、各项经营活动或项目、系统等。
审计对象的选择一般由以下三种方式决定:1、集团法审部通过对集团的经营活动进行系统地分析风险来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表,经批准后逐项实施。
2、由集团总经理或董事会下达的计划外专项审计任务。
3、由被审计者提出审计要求,经批准实施审计业务。
(二)审计批准与授权对于已立项的审计项目,法审部应在审计实施前以正式报告的形式报集团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与授权。
二、审计准备在确定内部审计事项后,审计人员开始审计准备工作,制订审计计划。
审计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初步确定具体审计目标和范围1、内部审计的总目标是审查和评价集团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协助集团组织的成员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
针对已确定的具体审计任务,审计人员应制定具体的审计目标以有助于拟定审计方案和审计工作结束后的审计评价。
2、内部审计的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恰当性、有效性。
2)财务会计信息、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
3)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4)资产的完整和利用情况。
5)工程项目的预(概)、决算情况。
6)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可控性和效益性。
7)对法律、法规及政策、计划的遵守、执行情况。
审计人员应根据具体的审计任务确定具体的审计范围以确保审计目标的实现。
(二)研究背景资料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应收集、研究审计对象的背景资料。
当审计对象为集团子公司、职能部门时,背景资料主要包括其组织结构、经营管理情况、管理人员相关资料、定期的财务报告、有关的政策法规和预算资料等。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XX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职能作用,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效率与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结合XX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企业。
第三条各级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检查评价公司及所属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适当性、有效性及经营活动、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办法,以充分发挥各级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有效整合系统内部审计资源,建立全面覆盖、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体系。
第五条各级内部审计机构要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业务,提高执业水平,创新工作方法,为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提供合理建议,为企业实现经营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保证内部审计机构所需的工作经费,并列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管理第七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上市监管原则,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的要求,公司内控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在公司总裁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内控评价和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管理、综合协调、考核评价,检查、监督工作质量,培训审计人员。
第八条公司所属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尚不具备条件的可暂时设立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应配备与其承担的审计任务相适应的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思想品质和业务能力,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条分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在业务上接受本单位和公司内控审计部的双重领导;子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公司内控审计部的业务指导。
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流程及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流程及管理制度企业内部审计流程和审计管理制度是保证企业高效安全发展的重要保障。
审计法务部负责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并确定内部审计工作重点,组建内审团队,监督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督促整改措施有效落实。
被审计单位需要根据审计通知进行自查,并提供审计资料,配合审计工作,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审计对象包括实物、账务、规则和责任人。
审计报告书和整改要求需要整改并编写整改报告书并执行整改。
审计资料需要归档,以便跟踪审计。
整个流程需要规范化和标准化,以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和客观性。
5.1 管理规定5.1.1 审计法务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5.1.2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审计岗位所需的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和集团规章制度,了解各业务工作流程,熟练掌握财务软件的操作及应用,持有审计专业职称或参加过正规的审计专业知识培训,并具备审计工作经验。
5.1.3 根据内审工作需要,并经集团领导同意,可以从集团总部其他中心或项目公司临时调派人员从事内审工作。
审计法务部应对调派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5.1.4 内部审计事项也可以委托外部中介机构办理,审计内容和工作程序按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和本流程的规定执行。
审计法务部应与外部审计机构相互协调,并按有关规定对外部审计机构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关工作资料,配合做好外部审计工作。
5.1.5 审计法务部拥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主要包括:1)有权参加集团有关经营决策会议,有权研究制定和修改集团有关经营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2)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提供与审计相关的资料,包括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相关内控管理制度、会议资料、批复文件、经营计划、资金计划、招投标资料、合同协议、工程预算和决算、内部管理报表等有关文件和资料;3)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账簿、报表、凭证,现场盘查相关实物资产,查阅计算机软件及其电子数据等相关资料;4)有权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5)对审计中发现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对重大、紧急的违法违规事项和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及时向集团领导报告;6)对阻挠、拒绝审计和弄虚作假、破坏审计工作的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经集团领导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7)对审计中发现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缺陷,有权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风险、改进经营管理、提高效益的意见和建议。
集团内部审计管理流程
****集团内部审计管理流程 集团内部审计管理流程被审计部门 总部/分公司) (总部 分公司) 分公司 内审部 内审部①总经办财务总监/总经理 财务总监 总经理②总裁/董事会 总裁 董事会制订 内审 工作 计划制订内审计划审批接到审计通知,做 好相关准备④ ⑤③下发审计通知配合审计工作 实施 审计 计划按内审工作制度实施审计指导审计工作⑥参与审计讨论 确认初步结果当场讨论/ 处理收集资料、 记录 检查过程⑦分析总结,编制审计报告审批阅批提交 审计 报告提交反馈意见或建 议,并改进工作⑧汇总改进意见或建议,跟 踪改进结果,编制报告⑨改进报告建立审计档案“内部审计管理流程”管理标准 内部审计管理流程”进程 控制点① 制订 内审 工作 计划任务名称制订内审计划任务程序及控制重点内审部经理组织内审员找出公司运营过程中需要改进和完善的环节,进行风险分析, 制订出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包括检查的项目、内容及每个项目检查所需要的时间、人 员等。
内审部经理对工作计划要进行初步审核,对计划的可行性负责。
审计工作计划呈送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未获上级主管领导批准的,则重新修 改,直到获得批准实施。
1)内审部根据工作计划向主管领导作实施计划请示,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总经办 行文下发检查通知。
2)公司高层领导(总经理、总裁、董事会)指示对某个项目要 专项检查的, 内审部将批文转交总经办下发检查通知, 请被检查单位给予协助与配合。
被检查单位要认真执行内审工作制度,积极协助和配合审计检查,提供相关材料,材 料务必真实、 全面, 不可缺少或有隐瞒, 要随时回答审计人员的疑问, 做好后勤服务。
内审人员审计时查阅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业务处理程序等文件资料,向有关人员了 解、询问,比较实际业务活动的运行是否与相关的内部控制相符合,内部控制措施是 否得到贯彻执行。
1)内审人员对存在风险和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进行调查取证,复印有关文件、资 料、凭证。
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流程及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流程及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和竞争的加剧,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环节。
而内部审计作为一项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估和改进企业内控机制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企业利益、提高企业效能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企业内部审计的管理流程和管理制度。
二、内部审计管理流程内部审计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建立内部审计组织架构企业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制定内部审计组织架构,并明确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岗位描述和工作要求。
2.制定内部审计计划内部审计计划是内部审计的基础,应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风险管理需求和内控要求等因素来制定。
内部审计计划应明确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时间和审计方法等信息,确保内部审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实施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应根据审计计划,通过采集证据、评估风险和内控效能等方式,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评估和提升。
内部审计人员应按照内部审计流程和方法进行工作,包括调查、访谈、文件审阅等,确保审计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编制内部审计报告内部审计人员应将审计结果整理为内部审计报告,报告应包括审计对象、审计目的、审计方法、审计结论和建议等内容。
内部审计报告应以适当的方式向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提供,以便于他们理解审计结论和采取相应的行动。
5.确保内部审计成果的跟踪和整改内部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应由相关部门制定整改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整改。
内部审计人员应跟踪整改进展情况,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审核。
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执行和问题的彻底解决。
三、内部审计管理制度1.内部审计职责制度内部审计职责制度明确了各级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并对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保密性作出了规定。
2.内部审计程序和方法制度内部审计程序和方法制度包括内部审计的工作程序、审计方法和工作要求等,明确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和规范。
3.内部审计报告编制和审批制度内部审计报告编制和审批制度规定了内部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明确了审计报告的编制程序和审批权限,确保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集团公司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审计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为集团公司审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指导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进行,确保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2. 目的和范围2.1 目的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集团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适用性;•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发现和预防潜在的风险和问题;•保护集团公司的利益和资产。
2.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的所有子公司和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人力资源、采购、销售、生产等各个领域。
3. 审计组织与职责分工3.1 审计管理层审计管理层负责制定审计策略和计划,监督和管理审计工作的整体进行。
其职责包括:•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制定和更新审计管理制度;•监督和评估审计人员的绩效;•向高层管理层提供审计结果和建议。
3.2 审计人员审计人员是执行审计工作的核心力量。
他们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密规定。
其主要职责包括:•进行内部控制评估和测试;•进行财务报表的审计;•发现和报告潜在的风险和问题;•提供建议和改进建议。
4. 审计流程4.1 策划阶段在策划阶段,审计管理层将制定审计计划和方法,确定审计范围和目标,并分配资源。
同时,与被审计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以了解其需求和关注点。
4.2 实施阶段在实施阶段,审计人员将根据审计计划和方法,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
他们将检查内部控制流程、核对财务报表、进行抽样和测试,并与被审计部门进行沟通和访谈。
4.3 报告阶段在报告阶段,审计人员将整理审计结果和发现,并编写审计报告。
报告应包括审计的目标、范围、方法、发现和建议。
审计报告将提交给审计管理层和被审计部门,并进行评估和跟踪。
5. 审计结果和建议审计结果和建议是审计工作的核心成果。
审计人员应准确、全面地报告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建议。
被审计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并报告进展情况。
6. 审计监督和评估为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审计管理层将定期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估。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公司内部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进行审查、评价和监督的必要手段。
3.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促进公司内部经济管理水平的提高,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发现和纠正经济运行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企业廉政建设。
二、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1.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承担经营责任。
2.内部审计部门应当配备足够的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内部审计工作。
3.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守企业机密,认真履行职责。
三、审计范围和权限1.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工程审计、物资采购审计、招投标审计、投资审计等。
2.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收支、工程项目等进行审计,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
3.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评估投资风险和效益。
4.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公司的物资采购、招投标等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5.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有权调阅公司有关文件、资料、档案,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协助。
四、审计程序和方法1.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审计内容和要求。
3.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规定,对审计事项进行调查、取证,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形成审计报告。
【审计制度】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WORD17页)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审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实施审计工作制度的若干规定》,结合**集团的工作实践,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中的公司总部是指中捷集团公司,子公司是指中捷集团下属的控(参)股公司。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总部审计部门对子公司办理审计事项的准则,审计人员必须遵循本制度。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审计人员对子公司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的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终结、审计意见和决定的执行,以及审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对公司总部内部审计的主要活动约定:内审管控的本质就是鉴证、评价和监督,内审管控的日常化、制度化,能够及时发现子公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加以改正,使得子公司始终沿着正确的管控轨道前进。
1、稽核审计:公司总部对子公司进行控制的重要手段是进行稽核审计,稽核由公司总部和子公司财务部门内部进行。
审计分为常态审计和非常态审计,常态审计是每年组织四次定期的审计,以加强控制。
非常态审计是在特殊情况下,或者接到举报时,由公司总部随时进行审计。
内审管控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收支审计、管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等。
2、临时审计工作组:为使子公司和公司总部在战略方向和政策上保持一致,产生充分的战略协同、管理协同效应,公司总部审计中心牵头,定期组织抽调各子公司财务人员组成临时审计工作组,负责向对相关子公司进行专项审计。
临时审计工作组完成审计任务后就返回各岗位,需要时再回到小组。
3、预警机制:公司总部结合曲线管理建立预警系统,对于子公司的指标异动分层次处理:轻微偏差(预警);较重大的偏差(子公司高层领导随时来总部述职);严重偏差(向子公司派驻常务副总,临时接管以前总经理的职责),或进一步细分。
4、尽职与胜任调查:通过对子公司的经理层进行尽职与胜任调查,考察经理层的业绩、能力与胜任情况,通过对经理人的掌控和尽职胜任考察,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
5、立体举报机制:建立内部立体举报机制,子公司内部员工不论层级可随时向公司总部审计中心或子公司审计部门举报发现的问题,无论真伪,公司总部审计中心应立即着手进行调查真相并对属实的情况进行处理。
集团审计管理办法
集团审计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审计原则和依据 (3)第三章审计组织和职责 (4)第四章审计任务和方式 (5)第五章审计工作程序 (6)第六章审计报告 (7)第七章审计权限 (8)第八章审计人员及纪律 (9)第九章附则 (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以下简称“xx集团”)审计行为,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促进xx集团经营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xx集团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履行监督和管理双重职能,对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促进xx集团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提高效益、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总部及各下属单位。
第二章审计原则和依据第四条审计原则:(一)坚持审计机构、人员、业务的独立性,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靠职工群众参与经济监督,加强事前、事中审计,突出监督重点。
(二)坚持统一管理与分级审计监督相结合,直接与间接审计监督相结合,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非现场、报送、就地、派出、联合、委托或授权审计相结合,全面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
第五条审计依据:(一)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条例、政策和制度;(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技术经济标准、业务标准、经济合同及计划、预算、定额等;(三)经济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业务,处理经济业务的各种记录,相关的内部控制措施等。
第三章审计组织和职责第六条 xx集团实行分级审计制。
集团公司审计机构负责监督集团公司总部、下属分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业务;各分子公司审计机构负责对本单位的经营管理业务履行监督。
第七条 xx集团总部设立审计工作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负责集团公司审计工作。
第八条 xx集团下属各分子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与其工作量相适应的审计人员。
第九条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对下级内部审计机构实行业务领导。
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一)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二)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三)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四)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五)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资产经营责任、工程项目预(概)算、决算进行审计;(六)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七)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八)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九)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董事会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一、总则1、目的:为了加强集团内部审计监督,健全内部控制,防范风险,保护资产安全,促使经济活动合规、真实,根据《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公司。
二、机构设置、职责范围、权限(一)集团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科负责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向集团公司董事长、总裁汇报工作。
(二)职责1、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推动实施,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情况和风险管理的状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2、财务收支活动的审计,按月度提交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
2.1 货币资金随机抽查盘点;2.2 销售收款是否依公司政策,无款下单及发货是否按签批文件执行;2.3 对库存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定期抽查盘点;2.4 待摊费用及长期待摊费用是否正确摊销;2.5 其他应收款中代偿其他公司贷款附件是否齐全,对余额较大的重点核查;2.6 集团内各公司内部费用类、代偿类转账手续是否齐全,双方是否都已入账;2.7 对工资及提成计算、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复核;2.8 对制造费用归集、结转生产成本重点审核;2.9 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科目的正确使用;2.10 经销商支持费用标准是否按预算执行;2.11 管理费用的分摊是否合理;2.12 财务账务调账的权限及签批流程;2.13 外账用原始单据及内、外账原始单据原件和复印件的使用;2.14 采购付款是否依据合同约定。
3、对固定资产的转移、处置监督;对废旧物资的处理进行监督。
4、工程项目结(决)算进行审计。
5、公司中高层、财务关键岗位人员调岗、离任审计。
6、受董事长指派进行其它专项审计。
(三)审计权限1、有权让被审计公司(部门)按时报送生产、财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2、有权参加本公司和被审计公司(部门)的有关会议,主持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3、有权检查被审计公司(部门)相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资料、文件,现场勘察有关实物资产。
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流程
xxx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流程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流程,是指内部审计部门行使审计监督职权,从开始到结束,以先后次序为特征的内部审计活动规程。
根据国内外通行做法,结合集团实际,集团内部审计的一般操作程序为:根据集团发展战略和内部审计规划--------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董事会批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制定具体项目审计工作方案------通知被审计单位------实施现场审计------编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向集团最高行政总裁和董事会报送审计报告------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报告和整改意见书------整理审计资料立卷归档------后续审计------向集团最高行政总裁和董事会汇报后续审计结果。
以上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流程,就其工作阶段来划分,可分为计划、准备、实施、报告和后续检查五个阶段。
一、计划阶段1,根据集团发展战略、经营计划,考虑集团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的意见,结合对集团本部和下属公司经营风险的分析,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2,向集团最高行政总裁和董事会报送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准备阶段1,确定审计项目负责人,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
2,审计小组收集信息资料,制订具体审计工作方案。
3,集团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批审计工作方案。
4,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被审计单位。
三、实施阶段1,召开审计现场见面会,审计小组提出审计要求,被审计单位简要介绍基本情况。
2,审计小组按照分工,分头展开工作。
3,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系统进行检查和评价,对重大缺陷及时与被审计单位领导沟通,同时通过集团审计部门向集团最高行政总裁和董事会汇报。
4,审计人员对业务运营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及时通过集团审计部门向集团最高行政总裁和董事会汇报。
5,审计人员对已查明的事实,取得证明材料,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6,审计组长复核审计工作底稿,签字后送被审计单位盖章确认。
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1 审计目的1.1 为了加强**路桥集团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使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切实维护**路桥集团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路桥集团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结合**路桥集团目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路桥集团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路桥集团完善治理、增加**路桥集团价值和实现目标。
是指**路桥集团内部机构或人员,对**路桥集团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2 审计范围及审计依据2.1 审计范围2.1.1 适用于**路桥集团、一级经营单位。
2.1.2 **路桥集团各职能部门及分管领导。
2.1.3 **路桥集团董事会及总经理认为需要审计或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2.2 审计依据2.2.1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2.2.2 **路桥集团章程和管理规章制度。
2.2.3 **路桥集团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2.2.4 其他有关标准。
3 审计机构和人员3.1 **路桥集团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
审计部在**路桥集团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对**路桥集团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向**路桥集团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2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3.3 一级经营单位必须成立审计部,根据规模大小、生产经营特点,配备相应的专职审计人员,规模较小不具备条件成立审计部的,可指定专人兼职内审工作。
3.4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具备与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通过后续教育以保持和提高。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内部审计监督,健全内部控制,防范风险,保护资产安全,促使经济活动合规、真实,根据《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集团经营活动、财务管理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集团经营管理活动和实现集团经营目标。
第三条集团实行审计监督制度。
集团公司内审部门依照本办法对集团公司及其所属的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进行审计。
第四条集团公司内审部门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干涉。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其所属的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统称为集团。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董事会下设内审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设立内审管理部(简称内审部),全面负责集团内审工作。
内审部向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和内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条内审部门所需审计经费应列入预算并予以保证。
第九条内审部代表集团公司实行审计监督。
其职责主要有:9.1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实际情况,起草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等;9.2 依据集团战略和工作重点,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9.3 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并向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和内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9.4 负责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委托社会审计事项;9.5 协助外部审计机构对集团进行审计;9.6 完成内审委员会交办的事项;9.7 负责审计人员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等;9.8 总结、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9.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三章审计人员第十条内审部门应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审计人员。
专职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第十一条审计人员必须接受继续教育和审计业务培训,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第十二条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应当运用重要性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集团管控制度与核心流程汇编审计管理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集团管控制度与核心流程汇编审计管理内部审计管理规定集团管控制度与核心流程汇编审计管理内部审计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审计工作法制化、管理办法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实施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结合成都远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是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对子公司办理审计事项的准则,审计人员必须遵循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的内容包括审计的任务、范围、权限以及审计人员对子公司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的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终结、审计意见和决定的执行,以及审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集团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审计管理,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审计职责和权限第四条集团公司设置审计中心,在集团公司总裁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
第五条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1)负责对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以及内部管理进行审计;1)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2)对集团公司和子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及增减变动情况进行审计;3)对集团公司投资的项目及子公司重大项目的预决算和有疑点的项目支出情况进行审计;4)对子公司对外投资等重要经济活动进行审计;5)对子公司经营班子的年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经济责任进行审计;6)对子公司主要经营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7)对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经济合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对大宗物资采购合同、项目销售合同、承包租赁合同、及其他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违规违章情况进行内部审计;8)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公司执行公司各项管理管理办法和流程的情况进行审计;(2)负责对集团公司、子公司的重大经济、管理责任进行监察取证;(3)负责对集团公司、子公司特定事件或人员的重大违纪违规舞弊嫌疑进行专项审计;(4)对经批准立项的举报项目及董事会、集团公司总裁临时要求的审计项目进行审计。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最新整理版)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最新整理版)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规范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加强内部控制与审计监督,保障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保证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为公司各级管理部门使用客观、真实、有效的经营管理信息提供合理保障,保证各部门、各单位的经营活动按照集团公司的经营方针、政策进行,降低经营管理风险,提高绩效。
根据《审计法》、《内部审计准则》及集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外部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2条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进行的一种独立的咨询、评价、控制和监督活动。
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评价公司各级组织经营活动及目标实现、内部控制建立执行、资源利用状况等,并提供相关的分析、建议,协助、监督管理人员认真地履行职责。
第3条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4条集团公司本部、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依照本制度接受审计监督。
第5条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它独立于子公司、公司分支机构和部门来发挥作用。
第6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工作时,必须遵守本制度有关规定,其责任是对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承担审计责任,不承担会计责任和经营责任。
内部审及人员不得审查自己过去曾负有权力和职责的任何活动。
第2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7条授权经营企业中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所属单位较多的企业应设立独立的内审机构,其他业务较少的企业,可以设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第8条集团公司设置的内审部门为法审部,受集团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直接领导,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所设的内审部门,受本单位负责人和集团公司法审部的双重领导,业务上以集团法审部领导为主,行政上服从本单位领导,要对本单位领导及集团法审部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9条公司法审部为公司内部审计的常设机构,代表公司实行审计监督。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篇1: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辰能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机构和人员其次条内部审计机构: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和经营管理部。
集团公司审计工作由财务审计部统一向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经营管理部协作完成经营审计部分的工作。
集团公司将依据进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肯定的政治素养、具备相应的审计专业职称、专业学问和审计阅历。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需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爱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三、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1.集团公司本部有关部门;2.集团公司本部事业部、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3.集团公司参股公司的派驻人员;4.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您正在扫瞄的文章由.glwk8.om(管理文库)整理,版权归原、原出处全部。
内部审计范围: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2.财务方案的执行状况;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状况;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状况;6.公司制度体系的合理性和执行的公正性;7.事业部、子公司日常经营状况;8.公司及下属企业主要领导离任的经济和经营责任;9.协作国家审计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10.其他与经营有关的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2.集团公司规章制度;3.公司经营方针、方案、目标;4.其他有关规定。
四、审计种类和方式第十条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包括: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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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审计工作法制化、管理办法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实施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结合成都远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是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对子公司办理审计事项的准则,审计人员必须遵循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的内容包括审计的任务、范围、权限以及审计人员对子公司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的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终结、审计意见和决定的执行,以及审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集团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审计管理,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审计职责和权限第四条集团公司设置审计中心,在集团公司总裁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
第五条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1)负责对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以及内部管理进行审计;1)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2)对集团公司和子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及增减变动情况进行审计;3)对集团公司投资的项目及子公司重大项目的预决算和有疑点的项目支出情况进行审计;4)对子公司对外投资等重要经济活动进行审计;5)对子公司经营班子的年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经济责任进行审计;6)对子公司主要经营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7)对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经济合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对大宗物资采购合同、项目销售合同、承包租赁合同、及其他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违规违章情况进行内部审计;8)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公司执行公司各项管理管理办法和流程的情况进行审计;(2)负责对集团公司、子公司的重大经济、管理责任进行监察取证;(3)负责对集团公司、子公司特定事件或人员的重大违纪违规舞弊嫌疑进行专项审计;(4)对经批准立项的举报项目及董事会、集团公司总裁临时要求的审计项目进行审计。
(5)协助外部审计机构对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审计工作。
第六条对公司的下列项目审计中心必须会签:(1)董事长、集团公司总裁要求督办的事项;(2)重大经济活动,如工程施工招标、战略物资采购等;(3)下属子公司经营者的离任(调任)。
第七条审计中心的主要职责和权限是:(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部门按时报送计划、预算、决算、报表等有关文件、资料等;(2)审核凭证、帐表、决算,检查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3)参加审计中心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各种会议;(4)对审计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5)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纪法规,将会造成损失或浪费的行为,经集团公司总裁同意,做出临时制止决定;(6)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情况,报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7)向被审计单位和股份有关领导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的意见。
(8)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或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员,可建议集团公司总裁或提请董事会给予行政处分并予以通报。
情节严重的可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监督被审计单位严格执行审计决定。
第四章审计准备第八条确定审计事项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应根据对子公司当年的年度审计计划和集团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确定审计事项。
第九条组成审计组确定了审计事项后,集团公司审计中心组织成立临时审计工作组,并委任审计组组长。
审计组实行审计组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审计项目的实施工作。
审计人员应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应当明确职责,互相配合。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子公司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收集资料审计组在编写审计方案前,应当了解子公司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向被审计子公司和有关部门收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资料。
审计组要求被审计子公司提供真实、完整的下列资料,被审单位不得拒绝:(1)被审计子公司的性质、规模、经营范围等基本概况和资产情况;(2)组织机构和管理层人员结构、财务隶属关系、人员编制情况;(3)银行账户、会计报表、纳税鉴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及其他有关的会计资料;(4)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财务会计机构和工作岗位设置情况及工作情况;(5)相关的内部控制管理办法;(6)公司章程、重要经济合同、协议、董事会会议纪要等;(7)前次接受审计检查情况;(8)宏观经济形势对被审计子公司的影响;(9)其它需要了解的情况。
第十一条编制审计工作方案(1)审计组在实施审计之前,应当根据项目审计的要求和被审子公司情况,确定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编制总体审计方案和具体审计计划。
(2)总体审计方案是对从审计立项组成审计组到出具审计报告整个过程基本工作内容的综合规划。
具体审计计划是依据总体审计方案制定的,对实施总体审计方案所需要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所作的详细规定和说明。
总体审计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被审计子公司名称和审计事项名称;2)审计方式;3)审计依据、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策略;4)重要会计问题及重点审计领域;5)预计的审计工作进度、时间;6)审计小组组成及人员分工要求;7)其他有关的内容;8)编制总体审计方案的日期。
(3)总体审计方案应当由总部审计总监审核批准,重要审计事项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具体审计计划应当包括具体审计项目的以下基本内容:1)审计项目名称;2)审计目标;3)审计程序(包括符合性测试程序和实质性测试程序);4)执行人和执行日期;5)审计工作底稿的索引号;6)其它相关内容。
具体审计计划由审计组组长负责制定。
第十二条发送审计通知书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应当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子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并抄送有关部门。
特殊情况,审计通知书亦可在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子公司时向被审计子公司递交。
审计通知书一式两联。
审计通知书内容包括:(1)被审计子公司名称;(2)审计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3)审计组组长和其他成员名单;(4)被审计子公司配合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5)审计中心门公章和签发日期。
集团公司审计中心认为需要被审计子公司自查的,应当在审计通知书中明确自查的内容、要求和期限。
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向被审计子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时,应当要求被审计子公司负责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就提供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
作为审计证据编入审计工作底稿。
第五章审计实施第十三条听取情况介绍审计组进驻被审单位后,应向其子公司领导说明审计意图,提出有关要求,并听取被审单位和财务负责人介绍情况。
主要听取被审计子公司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经营规模、范围、财务管理状况以及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审计事项的要求,审计组应随时调取有关资料,填写《资料登记表》,办理接收、归还手续。
第十四条实施检查审计人员根据审计工作方案确定分工,按照具体审计计划,可运用详查、内控测评,抽样审计、计算、分析性复核、观察、询证、监盘以及计算机辅助审计等方法,审查被审计子公司银行账户、会计凭证、帐表;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人员询问调查。
审计重点应根据不同行业的子公司和审计种类确定。
第十五条收集证据(1)审计证据是审计机构收集的用以证明审计事项真相并作为审计结论基础的材料。
审计证据有下列几种:1)以书面形式存在并证明审计事项的书面证据;2)以实物形态存在并证明审计事项的实物证据;3)以录音录像或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证明审计事项的视听材料;4)与审计事项有关人员提供的言证材料;5)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的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6)其它证据。
(2)审计人员收集审计证据,必须遵守下列要求: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防止主观臆断,保证审计证据具有客观性;2)对收集的审计证据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取舍,保证审计证据具有与审计目标相关联的相关性;3)收集足以证明审计事实真相的证明材料,保证审计证据具有充分性;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保证审计证据具有合法性;5)调查取证时,审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在场。
(3)审计人员现场收集的审计证据,应当经过审计组组长复核后,交被审计子公司有关人员、被审计子公司或者被审计子公司有关部门签名或盖章;审计人员调查取得的其他审计证据,应当注明来源,并由提供者签名或签章。
(4)被审计子公司或有关人员对其出具的审计证据拒绝签名或签章的,审计人员应当在审计证据或另附的材料上注明拒绝签名或签章的原因和日期。
该证据仍可作为审计证据。
(5)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子公司或有关人员有异议的审计证据,应当进行核实,对确有错误和偏差的,应当重新取证。
(6)审计中如有特殊需要,可以聘请专门机构或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对审计事项中某些专门问题进行鉴定,取得鉴定结论,作为审计证据。
(7)审计组对现金、有价证券的盘点监督,对被审计子公司违反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取证,以及对审计事项进行调查时,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审计人员办理。
(8)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通知书。
(9)审计组对收集的审计证据,要按审计目标的要求进行整理、归纳、分类分析和评价,以便形成相应的审计结论。
(10)审计组应当在编写审计报告前,对审计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进行鉴定,发现审计证据不足或取证手续不完备时,应及时补充取证或补办手续。
第十六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1)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对审计工作进行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2)审计工作底稿应记载审计人员在审计中获得的证明材料的名称、来源和时间等,并附有证明材料。
审计人员应当对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的真实性负责。
(3)审计工作底稿应由审计人员根据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项目内容,逐项逐事编制形成,做到一项一稿或一事一稿。
(4)审计人员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被审计子公司名称;2)审计项目名称以及实施时间;3)审计过程记录;4)审计标识及其说明;5)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的评价、初步处理意见及建议;6)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7)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8)索引号及页次;9)其他说明事项。
(5)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做到内容完整、真实,重点突出,如实反映被审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及财务收支情况。
审计工作底稿不得擅自删减或修改。
审计工作底稿中载明的事项、时间、地点、当事人、数据、计量、计算方法和因果关系必须准确无误,前后一致;相关的证明材料若矛盾,应当予以鉴别和说明。
(6)审计底稿必须要用钢笔书写,以便保存。
(7)审计工作底稿应有索引号及顺序编号(8)相关工作底稿之间,应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
相互引用时,应交叉注明索引编号。
(9)审计组组长应当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并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