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凤岗镇“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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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凤岗镇“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目标和功能定位

第三章总体用地布局和规模

第四章土地利用规划

第五章公共配套设施规划

第六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七章城市设计导引

第八章实施机制

文本附表1:“三旧”改造规划用地构成一览表

文本附表2:“三旧”改造规划配套设施一览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科学、合理地指导凤岗镇的"三旧"改造工作,促进凤岗镇产业结构升

级转型,强化城市功能区塑造和成熟社区建设,缓解土地资源瓶颈约束,

增强城市竞争力,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5.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

6.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

7. 《东莞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施“三旧”改造土地管理暂行办法》;

8. 《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

9. 《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

10. 《东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

11. 《东莞市域生态控制线规划》;

12. 《凤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13. 《凤岗镇总体规划修编(2001-2020)》;

14.规划区航拍片或卫星照片;

15.其他与本规划区相关的已批控规或专项规划;

16.国家及地方其它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

第三条规划原则

1. 规划先行,成片改造;

2. 塑造功能,公共优先;

3. 成熟一片,改造一片;

4. 公众参与,各方共赢。

第四条规划期限

“三旧”改造规划期限为五年。其中:近期为 2010-2012 年,远期为2013-2015年。

第五条规划对象

特定城市建成区,即在2007年6 月30 日之前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卫星影像图上显示为已有上盖建筑物的建设用地,包括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

1. 旧城镇:主要是指城镇建成区内国有土地的旧民居、旧商铺、旧厂房等。

2. 旧村庄:指建设年代久远,村庄安全隐患、设施配套水平低、环境差的私宅;与未来城市功能不符的私宅;在重要的城市空间节点、路径、界面上与城市风貌不协调的私宅。

3. 旧厂房:指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工业区或企业;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的工业区或企业;建设年代较为久远,内部规划不合理,基础建设不完善,建筑质量较差的工业区;建筑容积率偏低、土地利用效益不高的工业厂房。

第六条规划范围

本次“三旧”改造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05.19 公顷。其中,经东莞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符合“三旧”用地条件,享受“三旧”优惠政策,同时具有改造必要和改造动力的用地面积为339.48 公顷。

第七条法律效力

1. 本规划成果有规划文本、图纸、附件(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凤岗镇行政辖区内的“三旧”改造必须遵守本规划。

第八条生效日期

本规划自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九条实施主体

本规划由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十条解释权归属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第二章目标和功能定位

第十一条改造总目标

按照建设“东莞市东南端重要的次中心城镇,以外向型经济为主导的制造业区,第三产业发达,环境优美的山水型现代化城镇”的城市发展要求,通过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城市“三旧”改造,加快凤岗镇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二条改造功能定位

1. 凤岗中心片区:

位于凤岗镇西北部。以凤岗镇中心为核心,由三联、五联、天堂围、竹塘、黄洞、塘沥、凤德岭等组成。功能定位为以行政办公、文化娱乐、商业服务和房地产开发为重点的综合服务中心。

2. 雁田副中心片区:

位于凤岗镇南部,以雁田村为主体。功能定位为凤岗副中心,以商业、餐饮、娱乐等功能为主。

3. 中部“产业——生活”综合片区:

位于凤岗镇中部,龙平公路与东深公路交叉口及周边地区,包括碧湖高科技工业园区东部及油甘埔村西部。功能定位为经济增长与自然环境协调、产业与生活和谐的综合功能片区。

4. 官井头副中心片区:

位于凤岗镇东部,以官井头村为主体。功能定位为凤岗副中心,莞、深城市结合部重要的生活节点,环境优美、高起点、高品位的体育主题成熟社区。

第三章总体用地布局和规模

第十三条总体改造结构

根据“总规”城市发展结构,结合“三旧”改造目标和要求,确定凤岗镇的“三旧”改造规划结构为:一带、三轴、四片、十四组团。

1.一带:以贯穿凤岗全镇的水系——东深河,及沿河两侧绿化带,构成一条贯穿全镇南北的滨水生态景观带;

2. 三轴:以现状城市主干道——东深公路、龙平公路和永盛大街为依托形成的三条城市发展主轴线;

3. 四片:凤岗中心片区、雁田副中心片区、中部“产业——生活”综合片区和官井头副中心片区。

4. 十四组团:三个产业配套组团(竹尾田、黄洞、碧湖);四个片区中心组团(行政中心、雁田、官井头、油甘埔);六个成熟社区组团(翡翠山湖、三正、油甘埔北、雁田北、雁田南、官井头南);一个休闲度假组团(官井头北)。

第十四条总体用地布局

1. 规划居住用地主要位于行政中心组团、黄洞和碧湖产业配套组团以及六个成熟社区组团。

2. 规划商业金融业用地主要位于官井头片区中心组团、油甘埔片区中心组团和官井头北休闲度假组团。

3. 规划公共配套设施用地主要位于行政中心组团、三个产业配套组团、官井头北休闲度假组团,及油甘埔北、雁田南、官井头南成熟社区组团。

第十五条分类用地规模

符合“三旧”改造政策的339.48 公顷现状用地中:

1. 属于旧村庄改造的用地为39.94 公顷,主要集中在凤岗中心片区。其中:改造成居住用地的为25.44 公顷;改造成公共设施用地的为8.62公顷;改造成道路广场用地的为4.6 4 公顷;改造成绿地用地的为1.24公顷。

2. 属于旧厂房改造的用地为299.53 公顷,主要集中在官井头副中心片区、中部“产业——生活”综合片区和雁田副中心片区。其中:改造成居住用地的为17

3.20 公顷;改造成公共设施用地的为49.13 公顷;改造成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的为0.28 公顷;改造成道路广场用地的为4

4.57公顷;改造成绿地用地的为32.14 公顷,其它0.22 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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