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东莞市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编报指引
东莞市三旧改造方案
东莞市三旧改造方案1. 引言随着城市的发展,社会日新月异的进步,许多城市出现了旧城区、旧工业区和旧住宅区,一时间成为了城市发展的瓶颈。
东莞市作为一个典型的制造业城市,也面临着旧城区、旧工业区和旧住宅区的改造问题。
本文将针对东莞市的三旧问题,提出相应的改造方案。
2. 旧城区改造方案东莞市旧城区一般存在规划不合理、基础设施老化、环境污染等问题。
为了改善旧城区的生活环境,我们提出以下方案:2.1 精细化规划通过对旧城区的详细调研和规划,合理规划道路、住宅区、公共设施等,提高旧城区的功能性和美观性。
2.2 基础设施更新对旧城区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3 环境治理加大环境治理的力度,清理河道、绿化公园、改善空气质量等,提高旧城区的生态环境。
3. 旧工业区改造方案旧工业区存在着土地浪费、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为了转型发展,我们提出以下方案:3.1 产业转型升级通过政府引导和资金扶持,鼓励旧工业区的企业进行产业转型升级,向高附加值、低污染的产业领域发展,提高产业的竞争力。
3.2 空间规划优化对旧工业区的土地进行重新规划和利用,合理划分区域,引入更具发展潜力的产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3 环境治理加大对旧工业区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采取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和居民的健康。
4. 旧住宅区改造方案旧住宅区存在着老旧住房、居住环境恶劣等问题,为了改善住宅区的居住条件,我们提出以下方案:4.1 住房更新改造通过政府购买、改造旧住宅区的老旧住房,提供优质的住房给居民,改善居住条件。
4.2 社区设施建设加大对旧住宅区社区设施建设的投入,建设公园、社区中心等,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4.3 社区文化建设推动旧住宅区社会文化建设,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和社区互动,增强居民的凝聚力和参与感。
5. 结语东莞市的三旧改造是一个综合性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居民的共同参与。
2024年12月东莞市“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编报指引
一、项目背景随着东莞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不断推进,确立了“三旧”改造项目为重点的发展方向。
这些项目包括老旧厂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旧城区改造。
本次改造方案编报的指引将提供对这些项目的整体要求和具体步骤。
二、整体要求1.项目定位明确:每个项目必须明确其改造目标和定位,例如,老旧厂房改造可以成为创新创业基地,老旧小区改造可以提升居民的居住环境,旧城区改造可以提升城市形象。
2.社会效益优先:改造项目要以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为出发点,注重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3.生态环境保护:改造项目要注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绿化率和空气质量。
4.经济效益合理:改造项目要注重经济效益,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三、具体步骤1.项目策划确定项目范围和规模,包括改造的面积、改造内容和改造期限等。
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的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
2.项目资金筹措3.项目招标制定招标方案,明确招标的范围和条件。
招标环节中要注重公平竞争,公开透明。
4.项目实施按照招标结果,选择合适的承包商进行项目实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和协调,确保项目按照计划推进。
5.项目验收在项目完成后,进行项目验收,对改造效果进行评估。
如有不合格项,需进行整改。
6.项目运营做好项目运营工作,包括项目的管理、维护和发展。
同时,注重宣传和推广,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编报要求1.项目背景:详细介绍项目的背景和目标,说明项目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改造方案:具体描述改造方案的内容和实施步骤,包括改造的范围、改造的内容和改造的期限等。
3.项目规划:明确项目的规划指导思想和目标,包括改造后的用途、设施和绿化等。
4.项目经济分析:详细分析项目的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报,包括投资规模、资金筹措和预期收益等。
5.项目管理:说明项目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措施,包括责任分工、监督机制和协调机制等。
6.项目评估:制定项目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对改造效果进行评估。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操作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操作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16•【字号】东府办[2013]126号•【施行日期】2013.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操作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3〕12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操作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8月16日东莞市“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操作办法为贯彻实施《加快推进“三旧”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若干意见》(东府办〔2012〕114号),鼓励和规范旧厂房用地整合改造,发展产业类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年度实施计划管理。
“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实行年度实施计划管理,只有纳入“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年度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才能享受东府办〔2012〕114号文的优惠政策。
年度实施计划由各镇(街道)申报,市“三旧”办会有关职能部门编制,市政府审定和印发实施。
第二条产业准入目录管理。
申请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的产业类项目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产业准入目录。
产业准入目录包括工业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两部分。
(一)工业制造业。
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2011年第9号令)淘汰类以外的工业制造业。
(二)生产性服务业。
在原有建筑物基础上进行改建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按照本办法办理,拆除重建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须符合控规,按市政府关于产业基地的政策办理。
本办法所称的生产性服务业包括:1.现代物流业:快递、仓储、货代、运输、综合物流。
2.高技术服务业:研发设计、信息服务,软件开发应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增值服务、信息安全服务和数字内容服务、地理信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支撑服务。
月东莞市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编报指引
附件6东莞市“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编制指引根据《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省府办〔2009〕122号)和《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东府〔2009〕144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改造方案的编制,现将编制“三旧”改造方案时的要点和注意事项说明如下:一、改造模式在方案编制上的差异政府主导改造、村集体自行改造或与企业合作改造、原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等改造模式在改造方案的编制有所差异,应参考不同的范本(详见本指引附件1、2、3)。
二、编制改造方案要点(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1.土地、房产权属调查必须详细、真实,在报批红线内一定要根据权属调查的基本情况详细分清楚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土地。
国有建设用地要分清楚属划拨还是出让方式取得,然后根据不同原供地方式按现行政策分别处理(如政府收回或办理转让手续)。
集体土地中一定要根据已登记发证情况和土地利用现状图,分清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集体未利用地的面积,对于集体建设用地,必须将已登记发证和未登记发证的面积统计出来,对于集体农用地或未利用地,一律按现行“三地”政策处理。
对于超面积“三地”报批,按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99号文)规定处理。
2.对于改造地块的集体土地,一定要核实是否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要核实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主体与申请改造的主体或被征收的主体是否一致。
(二)规划情况1.主要核实报批红线内的地块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是否已纳入“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由于标图建库数据实施动态调整,每半年可报省进行增补或修改范围,对于补录入标图建库的地块或原没有编制“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地块,必须将其补充纳入“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后,再编制改造方案并上报。
旧改方案审批流程
流程
负责部门
所需材料市“三旧”办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房管局综合执法局
镇街“三旧”办镇街政府
1、改造方案5份(对于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需附镇街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2、改造用地所在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标识项目红线范围)1份和该图则的成果复印件1份(镇街规划管理所提供并盖章);
3、公示证明5份;
4、公众意见接受凭证和公众意见处理报告书5份;
5、地形图5份;
6、地块红线图1份(每份共3张,地图分别为“二调”土地利用现状图、省第三次卫片执法检查影像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红线和规划红线区分标注);
7、现场照片13份(每份4张);
8、电子文件13份(光盘,包括规划成果、技术审查意见、公示凭证、地形图、地块红线图)。
1、改造方案10份(对于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需附镇街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2、公示证明10份;
3、公众意见接受凭证和公众意见处理报告书10份;
4、国土局、规划局、综合执法局意见回应书10份;
5、电子文件13份(光盘,包括改造方案、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地形图、地块红线图、公众处理意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书)。
市“三旧”办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环保局法制局经信局市三旧办
东莞市三旧改造方案审批流程图
分别由镇街、村集体或土地权利
人等改造主体编制
按照市规划局要求报送
市国土局
市国土局
省厅用地处、规划处、财务处 省
政府综合二处
市三旧办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12月东莞市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编报指引
2019年12月东莞市"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编报指引附件6东莞市“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编制指引根据《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19‟78号)、《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省府办…2019‟122号)和《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东府…2019‟144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改造方案的编制,现将编制“三旧”改造方案时的要点和注意事项说明如下:一、改造模式在方案编制上的差异政府主导改造、村集体自行改造或与企业合作改造、原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等改造模式在改造方案的编制有所差异,应参考不同的范本(详见本指引附件1、2、3)。
二、编制改造方案要点(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1.土地、房产权属调查必须详细、真实,在报批红线内一定要根据权属调查的基本情况详细分清楚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土地。
国有建设用地要分清楚属划拨还是出让方式取得,然后根据不同原供地方式按现行政策分别处理(如政府收回或办理转让手续)。
集体土地中一定要根据已登记发证情况和土地利用现状图,分清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集体未利用地的面积,对于集体建设用地,必须将已登记发证和未登记发证的面积统计出来,对于集体农用地或未利用地,一律按现行“三地”政策处理。
对于超面积“三地”报批,按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国土资试点发…2019‟199号文)规定处理。
2.对于改造地块的集体土地,一定要核实是否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要核实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主体与申请改造的主体或被征收的主体是否一致。
(二)规划情况1.主要核实报批红线内的地块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是否已纳入“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由于标图建库数据实施动态调整,每半年可报省进行增补或修改范围,对于补录入标图建库的地块或原没有编制“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地块,必须将其补充纳入“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后,再编制改造方案并上报。
2014年12月新东莞市“三旧”改造工作流程
否,控规微调
是否按控规改造
否,控规一般调整 或重大调整 镇街政府组织编报 单元规划 市规划局审查
改 造 项 目 方 案 阶 段
完成控规微调程序
是
项目主体编制项目 改造方案 集体表决1、公示、 镇街政府审查 市“三旧”办组织 集中审查 报省2或市政府批准,并 完善用地手续
征求部门意见 市规委会审议 市政府批准
镇街政府与项目主体签订实施监管协议
改 造 项 目 实 施 阶 段
项目主体办理“办事卡”,办理建设 前期手续 施工建设 竣工验收 回迁、销售或投产
1.《东莞市“三旧”改造 项目实施监管协议(样 本)》 2.东莞市“三旧”改造项 目批后监管台账 3.《东莞市“三旧”改造 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并联审 批实施方案(试行)》
1.《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 整管理规定》 2.《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 规划编报指引》 3.《东莞市“三旧”改造项目 改造方案编报指引》 4.《东莞市“三旧”改造方案 集中审查实施方案》 5.《东莞市“三旧”改造报省 完善用地手续报批指引》 注: 1、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 与其他单位合作改造及完善 历史征收手续的项目须履行 集体表决程序; 2、涉及完善集体土地征 (转)手续的项目,须报省 审批,可按省有关要求,与 单元规划审批同步办理。
附件1
东莞市“三旧”改造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图 改 造 单 元计 划 阶 段
镇街政府统筹划定改造单元,组织论 证研究,编制申请报告,按批次上报 市“三旧”办组织审查,形成改造单 元批次计划(送审稿) 市政府审批、印发实施 改造单元批次计划 镇街政府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工作指引
1.《东莞市“三旧”改造 单元批次计划编报指引》 2.《东莞市“三旧”改造 单元前期研究报告编制指 引》 3.《东莞市“三旧”改造 单元基本情况调查工作指 引》 附表10、11、12、13、14
东莞“三旧”改造实施细则2024年
东莞“三旧”改造实施细则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改造目的与原则1.2 改造范围与条件1.3 改造的法律依据第二章:改造主体与参与方2.1 改造主体资格2.2 参与方的权利与义务2.3 参与方的资格审核第三章:“三旧”改造项目申报3.1 项目申报条件3.2 项目申报程序3.3 项目申报材料第四章:改造规划与设计4.1 规划编制原则4.2 设计审查与批准4.3 规划与设计的变更第五章:土地使用权处理5.1 土地使用权确认5.2 土地使用权的收回与补偿5.3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第六章:改造实施程序6.1 改造方案制定6.2 改造方案审批6.3 改造施工管理第七章:资金管理与使用7.1 资金来源与筹措7.2 资金使用规定7.3 资金监管与审计第八章:改造成果的验收与交付8.1 验收标准与程序8.2 交付条件与流程8.3 质量保证与责任第九章:争议解决与法律责任9.1 争议解决机制9.2 违法改造的法律责任9.3 违约责任第十章:附则10.1 合同生效与备案10.2 合同的解释权10.3 其他补充规定签字栏改造主体(甲方)签字:____________参与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东莞市____________附件清单:____________(注:附件应包括改造项目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证明等相关文件)合同编号___________第一章:总则1.1 改造目的与原则本细则旨在规范东莞市“三旧”(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改造活动,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1.2 改造范围与条件“三旧”改造适用于东莞市规划区内需更新改造的区域,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3 改造的法律依据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改造主体与参与方2.1 改造主体资格改造主体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和改造能力。
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操作指南
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操作指南东莞市位于中国广东省东部,是中国最大的制造业基地之一,也是中国三旧改造的重点地区之一、三旧指的是老旧厂房、老旧小区和老旧商业街区,这些老旧的建筑物不仅影响了城市形象,也给城市更新和发展带来了障碍。
因此,东莞市制定了一系列的“三旧”改造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以推动城市更新和经济转型。
一、实施目标东莞市的三旧改造实施目标是实现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升级、环境质量提升和居民生活品质改善。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城市用地利用率,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2.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3.改善旧工业区的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形象。
4.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5.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东莞的历史文化。
二、实施主体三旧改造的实施主体是政府、企业和居民。
政府负责制定政策和规划,提供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企业负责投资和建设;居民负责配合和参与。
三、实施步骤三旧改造的实施步骤包括前期准备、规划设计、项目筛选、项目建设和后期管理。
1.前期准备前期准备包括开展调研、编制规划、政策宣传和资源调配。
政府需要了解改造区域的情况,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建筑、居民需求等,并制定相应的规划和政策。
同时,政府还需要宣传政策和引导企业和居民参与改造工作,调配相应的资源。
2.规划设计规划设计是三旧改造的基础,包括规划范围确定、功能定位、用地分布和建筑布局等。
政府需要制定相应的规划方案,并进行合理的空间布局和功能配置,既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又符合居民生活需求。
3.项目筛选项目筛选是实施三旧改造的关键环节,需要结合规划设计,根据市场需求和投资条件选择具体的项目。
政府可以通过招标方式或与企业合作方式选择投资方,并对项目进行评审和审核,确保项目符合改造目标和要求。
4.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是三旧改造的实质性工作,需要投资方按照规划设计和项目要求进行建设。
政府可以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广东省“三旧”改造改造方案编制及审批工作指引
改造方案编制及审批工作指引一、改造方案编制总体要求(一)征集改造意愿改造方案编制前应由改造主体或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征集改造范围内土地、房屋相关权利人的改造意愿,取得规定比例的原权利人同意改造的意见。
(二)标图入库改造范围内需享受“三旧”改造优惠政策的土地已按规定标图入库。
“三地”和纳入改造项目进行整体利用的其他用地面积可在改造方案批准后标图入库。
(三)符合规划改造范围内的土地应当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以及“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如有),已落实建设用地规模。
(四)土地权属清晰改造方案编制应开展土地、房屋权籍调查测量,明确改造范围内土地、房屋权属状况,确保土地界址、地类、面积清楚,权属清晰、无争议。
(五)改造路径明确改造方案应当明确改造主体、拟改造情况、需办理的规划及用地手续、补偿安置方案(或标准)、资金筹措方式、开发时序、实施监管方式等内容,为后续办理规划用地手续及实施改造提供清晰的路径。
各地可结合实际增补改造方案需要明确的内容。
(六)符合节约集约用地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改造方案的拟改造情况应当包含实质性改造内容(包括全面改造、微改造或混合改造),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和改善人居环境。
二、改造方案内容要点(一)改造地块基本情况。
1.总体情况。
说明改造地块的用地位置、四至,改造总面积,主体地块、“三地”和纳入改造项目进行整体利用的其他用地面积。
2.标图入库情况。
说明改造用地标图入库情况,需享受“三旧”改造优惠政策的地块是否已标图入库。
3.权属情况。
根据土地、房屋权籍调查测量成果,说明土地性质分类(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或未利用地)及其面积,已确权登记、发证面积及其所属的权属人情况(使用权人、所有权人、实际使用人),无合法手续用地面积及实际使用人情况。
4.规划情况。
明确改造地块是否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和“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如有);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4年12月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批次计划编报指引
2014年12月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批次计划编报指引第一篇:2014年12月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批次计划编报指引附件2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批次计划编报指引(试行)一、改造单元及改造单元批次计划的定义(一)在保证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相对完整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技术规范,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综合考虑道路、河流等自然要素及产权边界等因素划定的具有一定面积、相对成片的改造区域作为改造单元。
(二)改造单元是政府对“三旧”改造实施规划管控的基本单位,直接体现我市“三旧”改造“政府主导”、“规划管控”和“成片改造”的基本指导思想。
(三)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改造单元各方面条件的成熟程度,形成计划,根据市统一安排、按批次上报。
每个批次计划可包含一个或多个改造单元。
二、改造单元批次计划的效力(四)只有纳入改造单元批次计划范围的“三旧”用地,才能申报改造方案;只有批次计划同意申请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称“控规”)的改造单元,才能申请调整控规。
(五)批次计划确定的各改造单元的区域范围、功能定位、分区划定、开发强度、公共设施布局及捆绑关系,应当作为编制和审批单元规划、改造方案以及实施改造的基本条件,不得随意调整。
三、改造单元与改造项目的关系(六)改造单元与改造项目既是包含关系,也存在先后关系。
即,一个改造单元可划分为多个改造项目;政府先行统筹划定改造单元,确定改造单元内各地块改造条件之后,再由改造主体按照确定的改造条件,申报具体的改造项目。
四、改造单元批次计划的编报(七)“东莞市××镇(街道)201×年度第×批次改造单元计划”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编制,并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上报。
“东莞市201×年度第×批次改造单元计划”由市“三旧”改造管理机构根据审查的情况,汇总形成送审稿,报市土地审批委员会审议。
市土地审批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201×年度第×批次改造单元计划及附属的前期研究报告成果。
东莞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方案
东莞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方案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东莞市面临着一系列“三旧”问题。
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东莞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方案。
本文将详细介绍东莞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方案的目标、主要内容以及实施计划,旨在为东莞市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方案目标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目标是实现城市更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全面转型。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1. 加快老旧工业基地的改造和升级,提高产业结构和科技水平。
2. 推动旧城区的更新改造,提高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品质。
3. 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开发效益。
4. 实施生态环保工程,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态意识。
二、主要内容1.老旧工业基地的改造升级推进老旧工业基地的改造升级是东莞市三旧改造的重点工作之一。
针对老旧工业基地面临的问题,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1)加大政府投资力度,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2)优化土地利用结构,鼓励企业进行绿色生产和资源回收利用。
(3)提高产业集聚效应,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2.旧城区的更新改造推进旧城区的更新改造是提高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途径。
方案提出了以下几项主要措施:(1)提升城市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水平,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2)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提振城市文化自信。
(3)改善旧城区的道路交通和停车管理,提高出行便利性。
3.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方案提出了以下几项关键措施:(1)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开发效益。
(2)推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鼓励公共设施共享和城市绿地建设。
(3)加强土地开发规划和管理,防止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4.生态环保工程的实施实施生态环保工程是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居民生态意识的重要举措。
方案提出了以下几项具体措施:(1)加强水污染治理和水资源保护,提高水环境质量。
(2)加大固体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回收利用力度。
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前期研究报告编制指引》
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前期研究报告编制指引》和《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指引》的通知东规发〔2015〕40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目前,我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已完成,专项规划成果已上报市政府审批。
根据《关于加强“三旧”改造常态化全流程管理的方案》等文件的要求,我市的“三旧”改造工作将以“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为依据,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实施,符合政策条件的改造项目,可以通过编制“三旧”改造单元前期研究报告和“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的方式,按程序办理完善规划手续。
为此,我局编制了《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前期研究报告编制指引》和《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三旧”改造项目必须符合“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中改造政策分区的要求。
在产业保障区内,除按控规实施的项目和经市政府批准的项目外,不鼓励实施工改居的改造项目;在生态保护区内,鼓励逐步清退现状建筑并复绿,不允许拆除重建;在历史文化及特色保护区内,鼓励综合整治,不允许大拆大建;在改造核心区内,经过技术论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允许以“三旧”改造单元为单位,通过编制“三旧”改造前期研究报告的方式,按程序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允许选择实施工改居、工改商等多种“三旧”改造项目;在战略统筹区(即轨道站点、城镇中心区及其他重要节点地区)内,由市、镇两级政府提前实施规划控制和统筹开发,战略统筹区内的改造项目由政府优先收储,在规划调整、容积率指标确定等方面实行政策倾斜。
二、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实施的“三旧”改造项目,其改造单元前期研究报告成果可以简化,直接填写《XX镇XXX改造单元(改造项目)前期研究报告(按控规实施)》(参照附件3),并附上控规图则。
按控规实施的改造项目,可以直接申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一图一表”作为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批准书)申请的材料一同上报。
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指引(试行)(东三旧办〔
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指引(试行)(东三旧办〔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指引(试行)(东三旧办〔2009〕1号附件2)为规范和推动我市“三旧”改造工作,使“三旧”改造工作能够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有序进行,达到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空间结构,盘活土地资源,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根据《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东莞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施“三旧”改造土地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范与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指引。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1.规划先行,成片改造“三旧”改造要以编制“三旧”改造规划为核心,发挥规划的控制和引导作用。
编制“三旧”改造规划要坚持成片改造的原则,结合改造地块、行政区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界线、市政道路围合或与河流山体等自然边界划定规划范围,从片区的高度整体提出规划要求和实施策略。
2.塑造功能,公共优先“三旧”改造要以优化城市功能为目的,以城市功能区为具体实施单元。
根据改造地区的区位条件、经济基础、群众意愿等实际情况,明确功能区的发展定位。
要坚持公共优先的原则,在改造范围内按“拆三留一”的要求优先预留公共用地(注),即按拆迁用地面积计算,预留比例不低于1/3的用地,作为道路、市政、教育、医疗、绿化等公共用途,提升城市公共空间形象,确保拆迁改造的整体效果。
3.成熟一片,改造一片“三旧”改造对拓展城市空间、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对“三旧”改造范围和改造时间的确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区位条件优、改造动力足、群众基础好的成熟地区优先改造,成熟一片,改造一片,避免一哄而上,全面开花。
4.公众参与,各方共赢在“三旧”改造工作中,要突出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人民群众、设计人员和专家学者等有关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编制“三旧”改造规划方案为平台,凝聚各方共识,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2024东莞“三旧”改造实施细则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东莞“三旧”改造实施细则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名称及定义1.2 乙方名称及定义1.3 丙方名称及定义第二条:改造项目范围与内容2.1 改造项目地点2.2 改造项目范围2.3 改造项目内容第三条:改造实施步骤与时间3.1 项目前期准备3.2 项目立项审批3.3 项目规划设计3.4 项目施工建设3.5 项目验收与交付第四条:改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4.1 改造总投资估算4.2 各方投资比例4.3 资金筹措方式第五条:改造项目权益分配5.1 土地使用权变更5.2 改造项目收益分配5.3 改造项目风险承担第六条:合作方式与责任分工6.1 合作方式6.2 甲方责任与义务6.3 乙方责任与义务6.4 丙方责任与义务第七条:合同的履行与监督7.1 合同履行主体7.2 合同履行期限7.3 合同履行监督第八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8.1 违约行为及责任8.2 争议解决方式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9.1 合同变更条件9.2 合同终止条件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内容10.2 保密期限10.3 违约保密责任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修改与解除11.1 合同生效条件11.2 合同修改条件11.3 合同解除条件第十二条:法律法规与政策遵循12.1 遵守法律法规12.2 遵循政策规定第十三条:其他约定13.1 甲方其他义务13.2 乙方其他义务13.3 丙方其他义务第十四条:合同附件14.1 附件一: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方案14.2 附件二:投资估算明细表14.3 附件三:权益分配协议14.4 附件四:合作方责任分工表14.5 附件五:保密协议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4 改造项目:指位于东莞市镇(街道)的“三旧”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旧厂房、旧村庄和旧城镇的改造。
1.5 “三旧”改造:指旧厂房改造、旧村庄改造和旧城镇改造的简称。
东莞三旧改造流程
东莞三旧改造流程
步骤一:镇向市城建局报“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计划;
步骤二:市城建局同意开展“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后,可同时开展如下工作:
1、权属调查及违法用地处理工作;
2 、编制和审批单元规划
具体步骤:编制计划审查---规划方案审查----专家评审会---规划成果审查---公示并征求职能部门意见----规划成果复核---报市规委会审议----报市“三旧”办和市“三旧”改造小组审批---规划成果验收、公告和归档
步骤三:制定改造方案并报批(集体与开发单位合作)
具体步骤:编制改造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市三旧办审查----市人民政府汇总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抄送省国土资源厅。
申报项目改造方案同时,可申报集体建设用地改编为国有建设用地(集体申报----市政府批准---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收地---产权注销手续)
步骤四:改造方案和集体用地改变为国有同建设用地后,按以下程序落实:
1、市城建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
2、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用地预审;
3、市发改局办理项目立项;
4、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用地手续;
5、市城建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市国土资源局申请登记,合法土地证。
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操作指南
附件1《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操作指南为贯彻实施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特制订本操作指南。
一、成片拆迁改造,共分四种类型:政府主导改造、社会资金参与改造、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原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等四种类型。
第一类:政府主导改造,分为政府投资、政府与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等两种类型,按照如下步骤分步实施:第一步,各镇街依据“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向市城建规划局上报“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计划。
第二步,经市城建规划局同意开展“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后,可同时开展以下工作:1. 开展权属调查。
由镇街组织当地国土部门、房屋部门、村集体、以及土地和房屋权属单位开展权属调查工作(详见附件《土地权属及地类调查方案》)。
2. 编制和审批单元规划。
由镇街组织委托同时具备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已在市城建规划局备案的设计单位编制单元规划。
各镇街将单元规划上报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审批。
具体编制审批流程见《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指引》。
3. 依据单元规划或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改造方案,由镇街圈定成熟的改造地块后,按步骤编制具体项目改造方案,经征求公众意见后(改造方案公示,要求各镇街在镇政府网站上及所涉的村(居)委会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为期15日。
其他类型的改造方案公示按此执行),上报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由市人民政府汇总上报省人民政府,同时抄送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改造方案与经批准的单元规划不一致的,应以单元规划为准,修改改造方案,报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具体项目改造方案应包括如下内容:(1)基本情况:改造涉及的土地位置、面积,需完善征收手续变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具体范围、面积,用地发生的时间及所涉及的所有权人,土地确权、登记情况。
如有继续保留自居自用集体建设用地的,需在改造方案中明确其范围、面积。
(2)规划情况:改造涉及的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是否符合“三旧”改造规划和纳入年度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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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东莞市“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编制指引根据《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省府办〔2009〕122号)和《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东府〔2009〕144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改造方案的编制,现将编制“三旧”改造方案时的要点和注意事项说明如下:一、改造模式在方案编制上的差异政府主导改造、村集体自行改造或与企业合作改造、原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等改造模式在改造方案的编制有所差异,应参考不同的范本(详见本指引附件1、2、3)。
二、编制改造方案要点(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1.土地、房产权属调查必须详细、真实,在报批红线内一定要根据权属调查的基本情况详细分清楚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土地。
国有建设用地要分清楚属划拨还是出让方式取得,然后根据不同原供地方式按现行政策分别处理(如政府收回或办理转让手续)。
集体土地中一定要根据已登记发证情况和土地利用现状图,分清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集体未利用地的面积,对于集体建设用地,必须将已登记发证和未登记发证的面积统计出来,对于集体农用地或未利用地,一律按现行“三地”政策处理。
对于超面积“三地”报批,按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99号文)规定处理。
2.对于改造地块的集体土地,一定要核实是否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要核实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主体与申请改造的主体或被征收的主体是否一致。
(二)规划情况1.主要核实报批红线内的地块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是否已纳入“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由于标图建库数据实施动态调整,每半年可报省进行增补或修改范围,对于补录入标图建库的地块或原没有编制“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地块,必须将其补充纳入“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后,再编制改造方案并上报。
2.对于报批红线内的地块的控规未批准或未编制的,一律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三旧”改造方案编制的通知》(东三旧办〔2012〕1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1.在土地、房产权属调查基础上,统计出现状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然后计算现状容积率。
2.根据历年的航拍图、卫星航片图、有资质测绘单位提供的地形图等材料,确定现状建筑物的建设时间和建成时间。
(四)协议补偿情况1.属完善历史征收手续的,根据用地单位与村集体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和支付凭证,填写有关内容:(1)签订协议时间;(2)支付征地款时间;(3)被征地村集体至今对征地无不同意见。
2.属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改变(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必须先经三分之二村民代表(股东代表)签名同意后,同时土地和房产的权利人对制定的补偿方案无不同意见,才可以编制该部分内容。
3.对于报批红线内无合法用地手续的土地,必须先按照用地发生时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落实处理(处罚),属项目落实或需报省完善征收手续的,须足额缴纳罚款。
(五)土地拟改造情况1.涉及改造范围内的国有出让或划拨土地,必须先由改造主体与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收回国有土地协议书(意向书)后,再根据具体情况编制改造方案。
2.控规已批的,应根据已批控规,将报批红线内的城市规划用途(如商业、商住、道路、公共绿地等)、各个用途的容积率、建筑面积等一一列出来。
对于报批红线内的地块的控规未批准或未编制的,一律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三旧”改造方案编制的通知》东三旧办〔2012〕11号有关规定编写。
三、明晰概念1.“需完善历史征收手续的土地”适用于改造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征地协议和用地行为发生在198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现需报省审批完善历史征收手续,再由改造主体进行改造的模式,即政府主导或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
2.“申请将集体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适用于改造范围(报批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全部有合法用地手续,现需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改变为国有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或与有关单位合作改造模式。
合法用地手续文件指历年来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文件(包括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批复、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等)。
3.“申请将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适用于改造范围(报批范围)内的集体土地部分无合法手续或全部无合法用地手续,现需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征为国有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或与有关单位合作改造模式。
4.“需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土地”适用于目前项目未落实,需完善改造范围内无合法用地手续土地的确权登记、且保留为集体性质的模式。
附件:1.完善历史用地征收手续的改造方案范本;2.村集体自行改造或与有关单位合作改造的改造方案范本;3.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或收购相邻多宗国有土地集中改造的改造方案范本;4.“三旧”改造方案审批流程指引;5.“三旧”改造方案集中审查的材料目录;6.已批“三旧”改造方案调整程序。
附件1:政府主导或原土地权利人完善历史用地征收手续后自行改造模式“三旧”改造方案范本:(项目名称)“三旧”改造方案根据“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我市XX镇(街道)人民政府(XX单位或XXXX公司)拟对位于(用地位置)的(“旧城镇”、“旧村庄”或“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
改造方案如下: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改造地块标图建库编号为XXXXX,位于XX(用地位置),总面积XX公顷,其中国有建设用地XX公顷,集体建设用地XX公顷,(有“三地”的,增加“集体农用地或未利用地XX公顷”)。
其中需完善征收手续的集体建设用地面积XX公顷,(有“三地”的,增加“XX公顷的集体农用地或未利用地按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征地手续,”)为XX镇(街道)XX村(居)委会所有,自XX年XX月由XX(用地单位)使用(涉及不同单位、不同时间的分别列出)。
改造涉及的房屋、土地已经确权、登记。
二、规划情况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已纳入我市XX镇(街道)“三旧”改造规划和XX年度实施计划,并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未批准或未编制的,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三旧”改造方案编制的通知》东三旧办〔2012〕1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该地块现用途为XX,为XX(用地单位)自XXXX 年XX月开始使用。
现有建筑面积XX平方米,容积率为XX,年产值为XX万元。
其中需完善征收手续的土地面积XX公顷。
四、协议补偿情况改造地块中需完善征收手续的土地,XX(用地单位)于XX年XX月与所有权人XX(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并于XXXX年XX月XX日支付了征地补偿款XX万元。
截至目前,该宗地的补偿安置等问题未引发任何纠纷,被征地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也无不同意见。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已按照用地发生时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落实处理(处罚)(具体讲述处罚情况)。
五、土地拟改造情况根据有关规划安排,(改造地块有国有建设用地的,具体讲述如何处理国有土地,如办理转让手续或政府收回等),完善征收手续后,(有“三地”的,增加“同时完善XX公顷的集体农用地或未利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征地手续后,”)东莞市人民政府拟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或划拨)方式供地,由XX(单位)投入XX万元资金自行改造(或政府组织改造等其他改造方式)。
改造后,该宗土地将用于(具体的用途和产业)(按不同城市规划用途分别列出土地用途、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面积),预计年产值将达到_______万元。
XX镇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XX公司年月日附件2:村集体自行改造或与有关单位合作改造模式“三旧”改造方案范本:(项目名称)“三旧”改造方案根据“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我市XX镇XX村集体经济组织拟对位于(用地位置)的(旧村庄或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
改造方案如下: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改造地块标图建库编号为XXXXX,位于XX(用地位置),总面积XX公顷,其中国有建设用地XX公顷,集体建设用地XX公顷(有“三地”的,增加“集体农用地或未利用地XX公顷”)。
集体建设用地中,有合法用地手续的XX公顷,无合法用地手续的XX公顷。
(改造地块需报省审批办理征地手续的)其中需报省审批将旧村庄(旧厂房)建设用地改变(征)为国有的集体建设用地面积XX公顷,(有“三地”的,增加“XX公顷的集体农用地或未利用地按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征地手续,”)为XX镇(街道)XX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自XXXX年XX月由XX(用地单位)使用。
(改造地块需保留集体性质,由村集体自行改造的)需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XX公顷,(有“三地”的,增加“XX公顷的集体农用地或未利用地按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为XX镇(街道)XX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自XXXX年XX月由XX(用地单位)使用。
改造涉及的房屋、土地已经确权、登记。
二、规划情况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已纳入我市XX镇(街道)“三旧”改造规划和XXXX年度实施计划,并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未批准或未编制的,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三旧”改造方案编制的通知》东三旧办〔2012〕1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该地块现用途为XX,为XX(用地单位)自XXXX 年XX月开始使用。
现有建筑面积XX平方米,容积率为XX,年产值为XX万元。
(改造地块需报省审批办理征地手续的)其中需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省审批将旧村庄(旧厂房)建设用地转(征)为国有的集体建设用地面积XX公顷。
(改造地块需保留集体性质,由村集体自行改造的)其中需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XX公顷。
四、协议补偿情况(改造地块需报省审批办理征地手续的)改造地块中需将XX公顷旧村庄建设用地报省审批改变(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已经三分之二村民代表(股东代表)签名同意。
(改造地块需保留集体性质,由村集体自行改造的)改造地块中XX公顷集体建设用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
XX村集体对地上建筑物已制订补偿方案,截止目前,该宗地的补偿安置等问题未引发任何纠纷,村民对补偿安置无不同意见。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已按照用地发生时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落实处理(处罚)(具体讲述处罚情况)。
五、土地拟改造情况根据有关规划安排,(改造地块有国有建设用地的,具体讲述如何处理国有土地,如办理转让手续等)(改造地块需报省审批办理征地手续的)完善XX公顷集体建设用地改变(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手续后,(有“三地”的,增加“同时完善XX公顷的集体农用地或未利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征地手续后,”)东莞市人民政府拟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或与有关单位合作)改造,共投入XX万元资金进行改造。
(改造地块需保留集体性质,由村集体自行改造的)完善XX公顷集体建设用地手续后,(有“三地”的,增加“同时完善XX公顷的集体农用地或未利用地农用地转用手续后,”)连同XX公顷有合法用地手续的集体建设用地一并XX公顷土地,由XX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XX万元资金自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