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2117129235

合集下载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 民事审判概述 • 民事审判的基本原则 • 民事审判程序 • 民事审判监督 • 民事执行制度 • 民事审判案例分析
01
民事审判概述
民事审判的定义
01
02
03
民事审判定义
民事审判是人民法院在当 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 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 民事纠纷的活动。
民事审判目的
民事审判的目的是通过解 决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 公共利益。
再审改判
检察建议采纳
如果再审审理认为原判决、裁定和调 解书存在错误,可以依法改判或撤销 原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并作出新的 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如果检察建议被采纳,人民法院可以 依法重新审理或纠正错误,使案件得 到公正处理。
抗诉驳回
如果抗诉审查认为抗诉理由不成立或 不符合法定抗诉条件,可以依法驳回 抗诉,维持原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 法律效力。
执行措施
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执行措 施,如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等, 以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
执行中止
在执行过程中,因某种法定原因使执行 程序暂时不能进行或者停止执行的情形 。
VS
执行终结
在执行过程中,因出现特定情况导致执行 程序无法继续进行,法院裁定结束执行的 情形。
06
程序
审判监督的程序包括申请再审、抗诉审查、再审审理等 。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 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存在错误,依法向人民法院 申请再审;抗诉审查是指人民法院对抗诉案件进行审查 ,确定是否符合再审条件;再审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对符 合再审条件的案件进行重新审理,依法作出裁判。
审判监督的法律后果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合议制度•合议制度,是指由三名以上审判员、陪审员或审判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制度。

---民诉40条•适用范围:1、适用的法院:各级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均可适用合议制,中级以上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适用合议制。

2、适用的程序:适用于一审普通程序、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审理选民资格案件、重大疑难案件以及运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破产案件。

•合议庭的组成—三人以上,单数•合议庭的活动规则—少数服从多数•独任制,是指由一名法官独立地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

•适用范围: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只适用于一审简易程序、特别程序(选民资格案件或重大、疑难案件除外)、督促程序。

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可由一名法官独任审理,但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审理时应组成合议庭。

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而要求与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审理活动或诉讼活动的审判制度。

•回避的法定理由---民诉法45条•最高院2000年1月31日发布了《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中对回避的法定情形有更细致的规定(略)•回避的适用对象:审判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执行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司法鉴定人员;勘验人员等;还适用于曾经在其他程序中参加过本案审理的审判人员;另依《回避规定》第4、5条的规定,对特殊情况下诉讼代理人的回避作出了规定。

•回避的程序:1、提出方式—申请回避、自行回避。

申请回避的,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在案件开始审理后才得知回避事由的,也可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2、回避的决定—对象不同,决定其回避的权限也不同。

3日,复议一次•院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由审判长决定•回避申请的效力---在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除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以外,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 5.回避的决定权
• (1)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审判委员会决定。 • (2)审判人员(含陪审员)的回避:院长决定。 • (3)其他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 人)的回避:审判长决定。 • 6.决定回避的法律后果:诉讼程序继续进行。
第四节
公开审判制度
• 指要求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 况外,审理过程应当向群众公开,向社会公开;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要公开宣判。
第十一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第一节 民事审判基本制度概述
一、民事审判基本制度的概念 民事审判基本制度,也称民事诉讼法基本制 度,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必须遵循 的基本操作流程。 二、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基本原则的关系 1、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的关系
相同:都具有实在的操作性,从不同角度共同规 范 、调整民事审判工作
合议庭
第一审 民事案件
第二审 民事案件
再审案件
审判员+ 陪审员
审判员
发回重审 案件
原来是一审
原来是二审 或上级法院 提审
按一审程序 另行组成 合议庭
按一审程序 另行组成 合议庭
按二审程序 另行组成 合议庭
审判员
三、合议庭的活动原则
合议庭评议案件应当在庭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 评议时,若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意见作出决定, 但少数人意见应当写入笔录。 对下列案件,合议庭应当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 员会讨论决定: (1)疑难、复杂、重大或者新类型的案件,合议庭 认为有必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 (2)合议庭在适用法律方面有重大意见分歧的 (3)合议庭认为需要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 他案件,或者本院审判委员会确定的应当由审判 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
基本制度与基本原则的关系

汤维建《民事诉讼法学》第2版笔记(第十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第十二章 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圣才

汤维建《民事诉讼法学》第2版笔记(第十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第十二章 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圣才

第十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知识框架】 【重点难点归纳】 一、民事审判基本制度概述 1.民事审判基本制度的概念 民事审判基本制度,又称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的某个阶段或几个阶段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起重要作用的行为准则。

(1)民事审判基本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制度体系中的基础性制度,体现了审判活动不同于其他活动的本质特征。

(2)民事审判基本制度是贯通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和民事审判具体制度的桥梁,对于保证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的贯彻执行具有重要作用。

2.我国民事审判基本制度的种类 合议制度的概念 合议制度 合议庭的组成 合议庭的活动原则 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的关系 回避的概念 回避制度 回避的条件和适用对象 回避的程序 公开审判制度的概念 公开审判制度 公开审判制度的内容 公开审判制度的例外 两审终审制度的概念 我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立法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1)关于我国民事审判基本制度种类的争议①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立法的变化以及学者们的认识不同,对我国民事审判基本制度种类的理解也不同。

②争议的焦点在于我国民事审判基本制度是否包括巡回就审制度和陪审制度。

依我国现行《民诉法》,民事审判基本制度应当包括巡回就审制度和陪审制度。

(2)巡回就审制度巡回就审是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的简称。

巡回就审初创于根据地时期,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基本内容之一。

巡回就审是我国具有一定独创性的审判制度,它是便民利民的审判精神的具体体现。

在民事审判中,实行巡回就审具有重要意义。

(3)陪审制度陪审制度,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吸收普通公民代表民众参加案件审判活动的制度。

从理论上讲,陪审制有两种基本类型——陪审团制和参审制。

英美法中为陪审团制,我国为参审制。

;二、合议制度1.合议制度的概念(1)合议制度,是指由若干名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制度。

合议制度是相对于独任制度而言的。

独任制度,是指由一名审判人员独立地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制度。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首先,民事审判的基本原则包括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平等原则和合法权益的保护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要以公正的态度对待各方,不偏不倚地依法处理;公开原则是指法院的审判活动必须对公众进行公开,确保司法透明度;平等原则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要坚持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不偏不私;合法权益的保护原则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第二,民事案件的受理是指法院接收当事人申请,并依法组织审理的程序。

审判人员应依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进行排除。

当事人的起诉状以及其他必要材料需要提交给法院进行审理。

法院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案件的立案、调查前准备等工作,并依法在规定的范围内对案件进行适当的调解。

对于不宜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案件,法院应当依法进行适当的审理,作出裁决。

第三,争议解决是审判活动的核心环节之一、争议解决应当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争议的公正和解决。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法院应当仔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理由,审查有关的证据并进行评估,对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认定,并依法作出裁决。

在裁决时,法院应当运用相应的法律规定,并在裁决书中明确争议的解决方式和理由,确保裁决的公正合法性。

第四,证据的审查是审判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法院应当依法把握证据的真实性、充分性和相关性,并在审理中进行合理的质证、辩论和调查,以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法院还应当根据证据的证明力进行评估,并在开庭审理中向当事人和其代理人公开并解释证据,让双方有机会提出异议和辩护。

证据的审查应当在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下进行。

最后,判决的执行是诉讼结果的落实和实施。

当民事判决生效后,法院应当依法监督和指导判决的执行,确保当事人的义务和权益得到实现。

如果被告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等措施,对被告进行合法的约束。

执行过程中,法院还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对申请执行的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保护其合法权益。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 第六,实行审判公开,可以充分发挥审判的教育作用, 扩大办案的效果和影响。
• 四、公开审判制度的内容
• 两方面的基本要求:
• 一方面,公开审判形式上要求,向群众公开,允许群
众旁听案件的审判活动;向社会公开,允许大众传媒 对案件的审判情况进行采访和报道。 • 另一方面,公开审判内容上要求,案件审理除法律明 确规定不公开审理的外,一律公开进行;不论是否公 开审理的案件,宣判一律公开,合议庭评议一律不公 开。
设立了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
中制。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
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
工作的问题。
练习
根据我国《民事诉 讼法》和相关司法 解释的规定,下列 关于审判组织的哪 些表述是正确的?
A、 再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 合议庭 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 原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 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 陪审员不参加案件的合议庭 D、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时,合 议庭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 成,作为二审法院时,合议庭则一 律由审判员组成
第三节 公开审判制度
• 一、公开审判制度
• 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判 决结果向群众、向社会公开的制度。
• 二、公开审判应遵循的原则
• 1)依法公开原则。严格公开范围,保护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和当事人的隐私 • 2)及时公开原则。有时限的,要在法定时限内快速、 完整地依法公开。
• (三)回避的决定
•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 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 定。 • 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在三日内以口头或书面 方式作出决定。
•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 暂停参与本案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 法院决定回避的,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退出本案审理; 驳回回避申请的,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继续本案的审理。 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 复议期间,不停止参与本案工作。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一、引言民事审判是指对民事纠纷进行解决的法律程序,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是指在民事审判过程中所涉及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和程序。

本文将从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原则、权利义务等几个方面对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进行介绍。

二、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民事诉讼程序是民事审判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起诉、受理、调解、审理和判决等环节。

起诉是民事诉讼程序的第一步,由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应当提交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提供相关证据。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进行受理。

2. 受理受理是法院对起诉状进行审核,确认其符合法定条件后,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法院受理后,将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告知被告。

3. 调解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解。

调解是指法院通过调解员的协助,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解决争议。

调解成功后,会制作调解书。

审理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实质审查。

审理包括开庭审理和非诉讼审理两种形式。

开庭审理是通过法院组织公开进行的庭审,当事人可以提出自己的主张并进行举证。

非诉讼审理是法院根据案情决定不开庭审理,直接根据书面材料进行审理。

5. 判决判决是指法院根据审理结果,对争议的事项做出裁决。

判决通常包括判决书和裁定书。

判决书是法院对争议事项的最终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裁定书是对案件程序性事项的决定。

三、民事审判的基本原则民事审判的基本原则是对审判活动进行规范和约束的准则,主要包括公正公平原则、合法程序原则、当事人平等原则、争议解决有效原则等。

1. 公正公平原则公正公平原则是指民事审判应当在公正和公平的基础上进行,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法院应当在审理过程中依法保护当事人的权利,维护审判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2. 合法程序原则合法程序原则是指民事审判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尊重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要确保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确保法律和程序的合法性。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管辖权:民事审判的第一步是确定审判机关的管辖权。

根据法律规定,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负责受理、审理和判决民事案件。

2.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在民事审判中,当事人具有提起诉讼、辩论和申辩、提供证据、质证等权利。

同时,也有义务提供真实、合法的证据材料,遵守法庭规则和程序等。

3. 诉讼程序:民事审判一般经过起诉、答辩、审理、判决等程序。

起诉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求,答辩是被告对起诉请求进行回应,审理是法院根据双方的诉讼请求和证据进行调查、质证、辩论等活动,判决是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的裁决。

4. 证据的采信:在民事审判中,法院会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和采信。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应当合法、合规、真实,并经过质证和辩论等程序。

5. 当事人的上诉权:在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不满意判决结果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一般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

6. 强制执行:民事判决一旦生效,当事人有义务履行法院的判决。

如当事人拒不履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以上是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具体的规定和程序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所不同。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范本(PPT 73页)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范本(PPT 73页)

2000年全国各级法院法官回避的案件 4300余件(同期审结案件总数近100余万 件)。在上述法官回避的案件中,真正属于 由当事人申请后法院作出决定的并不多,不 足1/3,绝大多数都是法官自行回避或法院 (院长)要求其回避的。
第三节 公开审判制度
一、公开审判制度概述
——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合议庭评议案件, 审判过程及结果向群众和社会公开的制度。 1999年《公开审判规定》 2007年《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 意见》(27条) 2009年《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关于人 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
【例题2】二审人民法院在对上诉案件审理过程中, 发现本案一审审判员吴某是当事人吴某的胞弟, 而吴某并未自行回避,对方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吴 某回避。请问二审法院如何处理本案?( ) A.视为当事人放弃申请回避的权利,继续审理 B.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C.裁定中止诉讼 D.报上级人民法院处理
【例题3】某市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原告李某某与 被告张某某离婚一案时,审判长告知当事人有关
仅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
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自行
【例题3】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 审理的一起上诉案件确有错误,便依法定程 序提起了再审,由原来审理本案的审判员刘 某、丁某和陪审员余某三人组成合议庭审理 本案。但在审理过程中,审判长刘某的意见 与审判员丁某和陪审员余某二人的意见不一 致,最后决定依刘某的意见作出判决,并注 明此判决可以上诉。
C.北京市昌平县人民法院
D.北京市昌平县南口镇人民法庭
2、陪审制
——审判机关吸收法官以外的公众代表参与案件 审判的制度。 ——公众司法监督;审判组织内部制约与配合 ——英美法系陪审团制;大陆法系参审制 ——2004年8月《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学第十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民事诉讼法学第十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二 合议庭组织形式
(一)第一审合议庭的组成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 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二)第二审案件合议庭的组成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 合议庭,不吸收陪审员参加。
(三)重审案件合议庭的组成 第二审依法发回重审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 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四)再审案件合议庭的组成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如果发现确有错 误,应当决定再审。再审的案件可能是第一审法院 审结的案件,也可能是第二审法院审结的案件。原 来是第一审的,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 庭;原来是第二审的,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 成合议庭。
① 陪审制只适用于第一审案件,但法律并未把陪审 员参加案件的审理作为审判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 没有要求第一审合议庭中必须有陪审员参加 ② 在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的合议庭中,对两者 的比例,没有做限制性规定; ③ 哪些民事案件类型由审判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 决定; ④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 成,而没有陪审员参加。
3. 陪审制的完善
(二)人民陪审员和陪审制 1. 人民陪审员的权利 人民陪审员,是指进入合议庭参与民事案件审 判的民众代表。 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38条规定,有选举 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23周岁的公民,可以被选举为 人民陪审员,但是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陪审员参加民事案件的 审理规定非常简略,其内容涉及:
四 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的关系
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两者的联系表现为:审判委员会在审判业务上 对合议庭进行指导和监督。审判委员会虽然不直接 开庭审理案件,但它对重大、疑难案件享有讨论决 定权,其对案件做出的最后处理意见,合议庭必须 执行。 两者的区别表现在:第一,具体的任务不同。 第二,工作方式不同。第三,组成要求不同。

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复习与思考
1.简述公开审判与开庭审理的关系。 2.简述公开审判与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 3.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两审终审制存在的问题及完
善思考。 4.简述独任制的适用范围。
案例与思考
甲县人民法院受理了A公司诉B公司专利侵权一案。案件审 理前,A公司以本案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为由向甲县人民 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但甲县人民法院依然公开审理了 此案。一审判决后,B公司不服一审法院认定其构成侵 犯A公司专利权的判决,提起上诉,并在二审中反诉A公 司。二审法院针对B公司提起的反诉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但调解未能达成协议。二审法院便对本案的上诉及二审 B公司的反诉进行了判决。
3、适用的程序
两审终审制适用于通过一审 程序包括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
下列程序审理的案件不适用两审终审制,而适用 一审终审: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适用督促程序审理 的案件;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适用破产还债程 序审理的案件。
• 甲与乙由于装修店铺门面发生纠纷,已起诉至法院要求甲 赔偿损失2000元。鉴于该案事实清楚,争执金额不大,法 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当日,甲和乙到庭,审判员 丙也到了,但书记员丁因突发急病不能来。当事人双方均 认为该纠纷标的额不大,要求丙开庭了结此案。丙见双方 都同意,于是决定自己多辛苦一点,自己一边审问,一边 记录。 第一次开庭审理后,乙申请追加装修公司为共同被告。第 二次开庭时,考虑到案情发生变化,法庭将审判组织改为 合议庭,由丙任审判长,戊和戌两人任审判员,书记员由 病愈后的丁担任。在未征求对合议庭成员的意见的情况下, 当天法庭宣判由装修公司赔偿原告已1500元,公司不服提 出上诉。据查,书记员丁与乙是小学同学。 二审审理后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原审法院更换庚担任 审判长,戊和戌两人任审判员,重审此案。 问:该案审理过程中有哪些违法之处?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的某个阶段或几个阶段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起重要作的行为准则。

《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一、合议制度1.合议制合议制是指由若干名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制度。

2.合议庭按合议制组成的审判组织,称为合议庭。

3.合议庭的组成合议庭的组成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陪审员在人民法院参与审判期间与审判员有同等权利;另一种是,)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1)第一审程序《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存在上述两种合议庭的组成形式。

(2)二审程序《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

(3)发回重审《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2款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4)再审程序《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3款规定:“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5)特别程序《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对案件的审理实行合议制的,合议庭都由审判员组成。

4.合议庭的审判工作合议庭的审判工作,由审判长负责主持;审判长由院长或庭长担任;院长或庭长未参加合议庭的,由庭长指定合议庭中的审判员1人担任。

5.合议庭的评议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评议笔录,二、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在审理,而要求与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审理活动或诉讼活动的审判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PPT文档演模板
第十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2117129235
n 三、我国民事审判基本制度的种类
n 1、关于我国民事审判基本制度的争议
n 争议焦点:我国民事审判基本制度是否包 括巡回就审制度和陪审制度。
n 依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我们认为民 事审判制度仅包括合议制度、回避制度、 公开审判制度、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2117129235
n 2、回避的适用对象
n 从理论上说,适用回避的人员是审判活动中具有 一定职能或代行某种职能的人,凡是可能影响案 件公正处理的,均应属于回避的对象。
n 《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回避对象有:审判 人员和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n 《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 还扩大到执行员
PPT文档演模板
第十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2117129235
n 2、对回避的审查和决定
n 《民事诉讼法》第48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 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 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 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 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加本案的工作。人民法 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 知复议申请人。
PPT文档演模板
第十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2117129235
3rew
演讲完毕,谢谢听讲!
再见,see you again
PPT文档演模板
2020/11/28
第十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2117129235
PPT文档演模板
第十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2117129235
n 三、回避的程序
n 1、回避的开始
n 自行回避: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发现自己有法律 规定的回避事由,主动请求自行回避,或者审判 长、院长、审判委员会发现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 有回避事由,依职权决定有关人员回避。
n 申请回避:诉讼进行中,当事人发现审判人员和 其他人员有回避事由,向审判组织提出申请要求 有关人员回避
n 二、回避的条件和适用对象
n 1、回避的条件
n 《民事诉讼法》第45条:有关人员有下列之一的,必须回 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n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n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n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 理
PPT文档演模板
n 复议阶段的法律效力:复议期间,被申请 回避人员不停止参加本案的工作。
n 决定同意回避后:回避决定一经作出即产 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
PPT文档演模板
第十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2117129235
n
第四节 公开审判制度
n 一、公开审判制度的概念
n 民事诉讼中的公开审判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活动依法 向社会公开进行的基本制度。
n 《民事诉讼法》第47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 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 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PPT文档演模板
第十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2117129235
n 3、回避的法律效力
n 申请阶段的法律效力:人民法院作出是否 回避决定前,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暂停参 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 的除外。
PPT文档演模板
第十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2117129235
n
第二节 合议制度
n 一、合议制度的概念
n 合议制度,是指由三名以上的审判人员组成审判 集体,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对案件进行审 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
n 二、合议庭的组成
n 必须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n 第一审:可以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也可 以由审判员组成。
n 二、公开审判制度的内容
n 1、公开告示审判事项
n 2、公开审理过程
n 3、公开审理结果
n 三、公开审判制度的例外
n 1、法定不公开审理案件:涉及国家私密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案件、 法律另有规定不公开审理案件
n 2、经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案件:涉及商业秘密案件、离婚案件
n 注:不开公审理的案件,应当公开审判
第十章民事审判的基本 制度-2117129235
PPT文档演模板
2020/11/28
第十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2117129235
n 2、民事审判基本制度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关系 n 相同:在本质、目的及作用方面都是一致的,在内容上互相联系又互
相渗透。 n 区别: n (1)民事审判基本制度有一套基础性规范体系,有具体的内容和要
n 第二审:由审判员组成
n 再审:按原来审级确定。提审的,按二审程序
PPT文档演模板
第十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2117129235
n 三、合议庭的活动原则
n 合议庭评议案件应当在庭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
n 评议时,若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意见作出决定,但少数 人意见应当写入笔录。
n 及时合议。对下列案件,合议庭应当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 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PPT文档演模板
第十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2117129235
n 2、巡回就审制度 n 初创于根据地时期,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基本内容之一,是我国
独创性审判制度。对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都适用。 n 3、陪审制度 n 陪审制度,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吸收普通公民代表民众参加案件审判活
动的制度。 n 现代的陪审制度肇始于欧洲中世纪。 n (1)有利于促进司法的独立 n (2)有利于建立对司法的民主监督机制 n (3)有利于促进审判方式的改革 n (4)有利于弥补法官知识的不足 n (5)有利于加深民众对司法的认同,增强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
n 四、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的关系
n 审判委员会是依据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在 各级人民法院设置的集体领导审判工作的 法院内部组织。
n 关系:
n 审判领域的指导与被指导、监督与被监督
PPT文档演模板
第十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2117129235
n
第三节 回避制度
n 一、回避的概念
n 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遇有法定的情形时, 避开或退出对该案审理或者协助工作的一种制度。
n (1)疑难、复杂、重大或者新类型的案件,合议庭认为 有必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
n (2)合议庭在适用法律方面有重大意见分歧的
n (3)合议庭认为需要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他案 件,或者本院审判委员会确定的应当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 定的案件
PPT文档演模板
第十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2117129235
求;而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所反映的是民事诉讼法的根本精神和价值 要求,具有很强的抽象性和概括性。 n (2)民事审判基本制度主要规范人民法院的审判行为;而民事诉讼法 基本原则是民事诉讼立法、司法的准则,人民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 均应遵守。 n (3)民事审判基本制度由若干可供操作的规范组成,比较容易把握、 评价和适用;而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相对原则一些,具有较大的灵活 性,其内容往往不易把握、评价,实践中难以直接适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