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BOT、BOO、BOOT等工程总承包模式分类介绍

合集下载

什么是BOT BOO BT TOT融资模式

什么是BOT  BOO  BT  TOT融资模式

什么是BOT/BOO/BT/TOT融资模式一、 BOT(建设-经营-转让)模式该模式是政府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政府。

实质上,BOT融资方式在我国称为“特许权融资方式”,其涵义是指国家或者地方政府部门通过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承担公共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项目的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

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项目公司拥有投资建造设施的所有权,允许向设施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由此回收项目投资、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

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设施无偿地移交给签约方的政府部门。

二、 BOO(建设-拥有-运营)模式该模式是一种正在推行中的全新的市场化运行模式,即由企业投资并承担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培训等工作,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的产权归属企业,而由政府部门负责宏观协调、创建环境、提出需求,政府部门每年只需向企业支付系统使用费即可拥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使用权。

这一模式体现了“总体规划、分布实施、政府监督、企业运作”的建、管、护一体化的要求。

三、 BT模式该模式采取企业投资建设、政府一次回购、资金分期支付的办法,通过BT模式投资的着眼点,是以少量的投资获得大量工程承包机会,并因此获利。

BOT和BT区别:前者是投资者在项目建成后一定期限内,通过经营收回投资取得赢利,授权期结束后,再将项目无偿转让给政府。

四、 TOT(移交-经营-移交)模式该模式是应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投资方式。

政府将已经建成投产运营的基础设施项目移交给投资方进行运营,政府凭借所移交的基础设施项目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现金流量),一次性地从投资方融通到一笔资金,再将这笔资金用于新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当经营期届满时,投资方再将项目移交回政府手中。

TOT融资方式运作过程省去了建设环节,项目的建设已由政府完成,仅通过项目经营权移交来完成一次融资。

工程总承包各种模式

工程总承包各种模式

1、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组合)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2、E+P+CM模式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 (采购)、Construcion management(施工管理)的组合)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项目支付与管理模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

EPCM 承包商是通过业主委托或招标而确定的,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对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管理进行全面的负责.根据业主提出的投资意图和要求,通过招标为业主选择、推荐最合适的分包商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任务。

设计、采购分包商对EPCM 承包商负责,而施工分包商则不与EPCM承包商签订合同,但其接受EPCM承包商的管理,施工分包商直接与业主具有合同关系。

因此,EPCM承包商无需承担施工合同风险和经济风险.当EPCM总承包模式实施一次性总报价方式支付时,EPCM承包商的经济风险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承包商承担的经济风险相对较小,获利较为稳定。

3、设计+施工总承包(D+B)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4、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工程总承包还可采用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

图: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融资运营1、项目BOT模式BOT(Build—Operation-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移交,指一国政府或其授权的政府部门经过一定程序并签订特许协议将专属国家的特定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或工业项目的筹资、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使用的权利在一定时期内赋予给本国或/和外国民民间企业,政府保留该项目、设施以及其相关的自然资源永久所有权;由民间企业建立项目公司并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协议投资、开发、建设、营运和管理特许项目,以营运所得清偿项目债务、收回投资、获得利润,在特许权期限届满时将该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有时,BOT 模式被称为“暂时私有化”过程(Tempo—rary Privatization)。

BOT、BT、TOT、BOOT、BTO、BOO、ROT、TBT、PPP解读说课讲解

BOT、BT、TOT、BOOT、BTO、BOO、ROT、TBT、PPP解读说课讲解

BOT、BT、TOT、BOOT、BTO、BOO、ROT、TBT、PPP模式解读政府市政建设中引进社会资本的模式比较:1、BOT(Bulid-Operate-Transfer)即建造-运营-移交方式这种方式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的抵押以获得项目融资,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

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由项目发起人通过投标从委托人手中获取对某个项目的特许权,随后组成项目公司并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组织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的运营,在特许期内通过对项目的开发运营以及当地政府给予的其他优惠来回收资金以还贷,并取得合理的利润。

特许期结束后,应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

在BOT模式下,投资者一般要求政府保证其最低收益率,一旦在特许期内无法达到该标准,政府应给予特别补偿。

2、BT(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系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3、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转让-经营-转让模式是一种通过出售现有资产以获得增量资金进行新建项目融资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私营企业用私人资本或资金购买某项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产权或经营权,然后,购买者对项目进行开发和建设,在约定的时间内通过对项目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取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结束后,将所得到的产权或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原所有人。

4、BOOT (Build-Own-Operate-Transfer) 形式这一模式在内容和形式上与BOT没有不同,仅在项目财产权属关系上强调:项目设施建成后归项目公司所有。

对于这一点确实存在着分歧意见和争议,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

如“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是BOT的主导思想”,“政府可以在法律上拥有对设施的所有权,只是在一定期限内将设施交由发展商承建和经营;这只是发展商的一种使用权,对设施并不拥有所有权,特许专营期限届满,又把设施移交给政府,实现政府对设施的实际所有权。

BTBOTBOOBOOTEPCEPCMPPPFEED项目承包模式

BTBOTBOOBOOTEPCEPCMPPPFEED项目承包模式

BTBOTBOOBOOTEPCEPCMPPPFEED项目承包模式项目承包模式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方将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等一系列工作委托给承包方进行管理。

在工程领域中,存在多种不同的承包模式,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承包模式。

1.BT(建设-转让):建设-转让模式是指承包方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营,并在完成后将项目转让给委托方。

在这种模式下,委托方通过一次性支付或一定期限的租金来获得项目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2.BOT(建设-经营-转让):建设-经营-转让模式是指承包方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并在一定期限后将项目转让给委托方或相关的政府机构。

在这种模式下,承包方通常通过收取使用费或销售项目产出来获取回报。

3.BOO(建设-拥有-经营):建设-拥有-经营模式是指承包方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拥有和经营,并长期拥有项目的所有权。

在这种模式下,承包方通过销售项目产出来获取利润,并对项目进行长期经营和维护。

4.BOOT(建设-拥有-经营-转让):建设-拥有-经营-转让模式是指承包方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拥有和经营,并在一定期限后将项目转让给相关的政府机构或委托方。

在这种模式下,承包方通过销售项目产出和使用费来获取利润。

5.EPC(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模式是指承包方负责项目的所有工程阶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和调试等。

在这种模式下,承包方承担项目的技术和管理风险,并通过合同价款获取回报。

6.EPCM(工程设计和管理):工程设计和管理模式是指承包方负责项目的设计、工程管理和监督,但不承担实际施工的责任。

在这种模式下,承包方主要负责项目的规划、监督和控制,委托方则负责实际的施工工作。

7.PPP(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模式是指政府和私人企业在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等方面进行合作。

在这种模式下,私人企业通常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而政府则提供资金、政策和监管支持。

8.FEED(前端工程设计):前端工程设计模式是指承包方负责项目的前期工程设计,包括项目的技术方案、预算估算和项目计划等。

什么是BOTBOOBTTOT融资模式

什么是BOTBOOBTTOT融资模式

什么是BOTBOOBTTOT融资模式BOT,BOO,BT,TOT是一种常见的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模式,主要用于国际工程承包和投资。

下面是对每种模式进行详细解释。

1. BOT (Build-Operate-Transfer):建、营、转让模式BOT模式是指由投资方(通常是大型企业或外资企业)建设和运营一个基础设施项目,如公路、电站、污水处理厂等,并在约定的特定期限后将其转让给政府或其他合资格的机构。

在BOT模式下,投资方通常负责项目的筹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通过收取用户费用或政府补贴等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利润。

2. BOO (Build-Own-Operate):建、拥有、运营模式BOO模式与BOT模式相似,也是由投资方建设和运营一个基础设施项目,但在该模式下,投资方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并在特定期限内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管理。

与BOT模式不同的是,BOO模式中,项目的转让并非必须,而是由投资方自行决定是否在一些阶段将项目转让给政府或其他合资格的机构。

3. BT (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模式BT模式与BOT模式类似,也是由投资方负责项目的建设,但在建设完成后,项目的所有权不属于投资方,而是立即转让给政府或其他合资格的机构。

投资方主要负责项目的筹资和建设阶段,而运营和管理责任则由项目的转让方承担。

4. TOT (Transfer-Operate-Transfer):转让-运营-转让模式TOT模式与BOT模式非常相似,也是由投资方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但项目的所有权并不在政府或其他合资格的机构手中,而是在约定的一定期限后再次转让给政府或其他机构。

在TOT模式下,投资方在承担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责任期间,可以通过收取用户费用和政府补贴等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利润。

总结来说,这些融资模式都是为了吸引私人资本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而设计的。

它们允许投资方参与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并在一定期限内获取回报。

BOT、BT、TOT、BOOT、BTO、BOO、ROT、TBT、PPP解读

BOT、BT、TOT、BOOT、BTO、BOO、ROT、TBT、PPP解读

BOT、BT、TOT、BOOT、BTO、BOO、ROT、TBT、PPP模式解读政府市政建设中引进社会资本的模式比较:1、BOT(Bulid-Operate-Transfer)即建造-运营-移交方式这种方式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的抵押以获得项目融资,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

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由项目发起人通过投标从委托人手中获取对某个项目的特许权,随后组成项目公司并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组织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的运营,在特许期内通过对项目的开发运营以及当地政府给予的其他优惠来回收资金以还贷,并取得合理的利润。

特许期结束后,应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

在BOT模式下,投资者一般要求政府保证其最低收益率,一旦在特许期内无法达到该标准,政府应给予特别补偿。

2、BT(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系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3、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转让-经营-转让模式是一种通过出售现有资产以获得增量资金进行新建项目融资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私营企业用私人资本或资金购买某项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产权或经营权,然后,购买者对项目进行开发和建设,在约定的时间内通过对项目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取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结束后,将所得到的产权或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原所有人。

4、BOOT (Build-Own-Operate-Transfer) 形式这一模式在内容和形式上与BOT没有不同,仅在项目财产权属关系上强调:项目设施建成后归项目公司所有。

对于这一点确实存在着分歧意见和争议,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

如“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是BOT的主导思想”,“政府可以在法律上拥有对设施的所有权,只是在一定期限内将设施交由发展商承建和经营;这只是发展商的一种使用权,对设施并不拥有所有权,特许专营期限届满,又把设施移交给政府,实现政府对设施的实际所有权。

BT、BOT、BOO、BOOT等工程总承包模式

BT、BOT、BOO、BOOT等工程总承包模式

BT、BOT、BOO、BOOT等工程总承包模式分类介绍工程项目承包中的几种模式:BT,BOT,BOO,BOOT,EPC,EPCM, PPP,FEED等。

BT 英文“Build”和“Transfer”的缩写 中文的解释是建设、移交指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经过法定程序选择拟建的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人 并由投资人在工程建设期内组建BT项目公司进行投资、融资和建设 在工程竣工建成后按约定进行工程移交并从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的支付中收回投资。

BOT Build-Operation-Transfer的缩写 即建设-经营-移交 指一国政府或其授权的政府部门经过一定程序并签订特许协议将专属国家的特定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或工业项目的筹资、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使用的权利在一定时期内赋予给本国或/和外国民民间企业 政府保留该项目、设施以及其相关的自然资源永久所有权 由民间企业建立项目公司并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协议投资、开发、建设、营运和管理特许项目 以营运所得清偿项目债务、收回投资、获得利润 在特许权期限届满时将该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有时 BOT 模式被称为“暂时私有化”过程(Tempo-rary Privatization)。

而国家体育馆、国家会议中心、位于五棵松的北京奥林匹克篮球馆等项目实践了BOT模式 由政府对项目建设、经营提供特许权协议 投资者需全部承担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 在有限时间内获得商业利润 期满后需将场馆交付政府。

BOO (Build-Own-Operate) 即建设—拥有—经营, 承包商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权, 建设并经营某项产业项目, 但是并不将此项基础产业项目移交给公共部门。

BOOT( Build-Own Operate-Transfer) 建设—拥有—经营—转让, 则是私人合伙或某国际财团融资建设基础产业项目, 项目建成后, 在规定的期限内拥有所有权并进行经营, 期满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

BOT、BOO和BOOT项目融资模式对比

BOT、BOO和BOOT项目融资模式对比

BOT、BOO和BOOT项目融资模式对比自然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这类投资数额大,建设周期长、风险大,单靠项目主办人的力量无法筹集如此大规模的资金,项目主办人也无力承担项目失败的风险,且传统的融资方式也满足不了上述项目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创造出项目融资这一方式。

无追索权项目融资和有限追索权项目融资作为项目融资的两种基本类型在实践中不断被发展和完善,比较成熟的模式是BOT结构。

BOT有三种具体形式:BOT、BOO、B00T,除此之外,它还有一些变通形式。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移交,该模式是政府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政府。

实质上,BOT融资方式在我国称为“特许权融资方式”,其涵义是指国家或者地方政府部门通过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承担公共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项目的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

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项目公司拥有投资建造设施的所有权,允许向设施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由此回收项目投资、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

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设施无偿地移交给签约方的政府部门。

BOO(Build-Own-Operate)即建设—拥有—经营,该模式是一种正在推行中的全新的市场化运行模式,即由企业投资并承担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培训等工作,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的产权归属企业,而由政府部门负责宏观协调、创建环境、提出需求,政府部门每年只需向企业支付系统使用费即可拥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使用权。

这一模式体现了“总体规划、分布实施、政府监督、企业运作”的建、管、护一体化的要求。

BOO模式的优势在于,政府部门既节省了大量财力、物力和人力,又可在瞬息万变的信息技术发展中始终处于领先地位,而企业也可以从项目承建和维护中得到相应的回报。

BOT、BOO和BOOT项目融资模式比

BOT、BOO和BOOT项目融资模式比

BOT、BOO和BOOT项目融资模式比较BOT、BOO和BOOT项目融资模式比较自然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这类投资数额大,建设周期长、风险大,单靠项目主办人的力量无法筹集如此大规模的资金,项目主办人也无力承担项目失败的风险,且传统的融资方式也满足不了上述项目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创造出项目融资这一方式。

无追索权项目融资和有限追索权项目融资作为项目融资的两种基本类型在实践中不断被发展和完善,比较成熟的模式是BOT结构。

BOT有三种具体形式:BOT、BOOT、B00,除此之外,它还有一些变通形式。

一、BOT、BOO和BOOTBOT即建设—经营—移交,在标准的BOT方式中,私人财团或国外财团自己融资来设计、建设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开发商根据事先约定,经营一段时间以收回投资。

经营期满,项目所有权或经营权将被转让给东道国政府。

BOT融资模式的基本思路是:由政府或所属机构对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

由本国公司或者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在有限的时间内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最后根据协议将该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

BOO即建设—拥有—经营,承包商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权,建设并经营某项产业项目,但是并不将此项基础产业项目移交给公共部门。

BOOT建设—拥有—经营—移交,则是私人合伙或某国际财团融资建设基础产业项目,项目建成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拥有所有权并进行经营,期满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

(一)BOT与BOO1、相同点。

BOT和BOO模式最重要的相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利用私人投资承担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在这两种融资模式中,私人投资者根据东道国政府或政府机构授予的特许协议或许可证,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授权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及经营。

在特许期,项目公司拥有项目的占有权、收益权以及为特许项目进行投融资、工程设计、施工建设、设备采购、运营管理和合理收费等的权利,并承担对项目设施进行维修、保养的义务。

BOT、BT、TOT、BOOT、BTO、BOO、ROT、TBT、PPP解读

BOT、BT、TOT、BOOT、BTO、BOO、ROT、TBT、PPP解读

BOT、BT、TOT、BOOT、BTO、BOO、ROT、TBT、PPP解读政府在市政建设中引进社会资本的不同模式有BOT、BT、TOT、BOOT、BTO、BOO、ROT、TBT和PPP等。

下面将对这些模式进行解读。

BOT模式是指基础设施建设者在获得政府特许权后,将其经营权有期限的抵押以获得项目融资,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

在这种模式下,投资者一般要求政府保证其最低收益率,一旦在特许期内无法达到该标准,政府应给予特别补偿。

特许期结束后,应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

BT模式是指根据项目发起人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TOT模式是指通过出售现有资产以获得增量资金进行新建项目融资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

在这种模式下,私营企业用私人资本或资金购买某项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产权或经营权,然后,购买者对项目进行开发和建设,在约定的时间内通过对项目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取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结束后,将所得到的产权或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原所有人。

BOOT模式在内容和形式上与BOT没有不同,仅在项目财产权属关系上强调:项目设施建成后归项目公司所有。

对于这一点确实存在着分歧意见和争议,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

BTO模式是指基础设施建设者先建设项目,然后将其转让给投资者,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管理,直至项目竣工后,再将其转让给政府或者其他合适的机构。

以上就是BOT、BT、TOT、BOOT、BTO、BOO、ROT、TBT和PPP等政府引进社会资本的模式解读。

这些模式各有优劣,政府在选择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权衡和选择。

PPP模式是公共-私人-合作伙伴关系模式,是政府与私人企业合作的一种方式。

在PPP模式中,政府和私人企业共同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公共基础设施,共享风险和收益。

政府为私人企业提供特许经营权,私人企业则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项目,并从中获得收益。

代建制、总承包、BOT和BT

代建制、总承包、BOT和BT

代建制、总承包、BOT和BT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多种所有制的并存和社会关系主体的多元化,促成了基础设施、公共工程和其他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投融资模式的变革。

目前,除了常见的自筹资金,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施工的项目建设方式外,其他日益普遍的运用于项目建设中的新型投融资模式,主要有代建制、总承包、BOT和BT模式。

一、关于代建制代建工程是一种新兴的政府投资的代理方式,《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文件)第三条第(五)项提到:“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云南省颁布实施的《云南省省本级预算内投资建设公益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对“代建制”作了明确,该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代建,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方式。

代建期间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

有关行政部门对实行代建的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不变。

”从以上规定来看,国务院文件和云南省的《办法》,对“代建制”表述大体相同。

根据上述规定,“代建制”的程序是:发改委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批,并确定项目实行代建,然后由发改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招标选择代理单位,由发改委作为委托人,并同使用单位及代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因此,从整个工作的程序来看,工程项目实行“代建制”应当得到发改委的批准,并且发改委要全面监管“代建制”的实施,因而“代建制”的实施是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要求的。

二、关于总承包根据《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的规定:1、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BT、BOT、BOO、BOOT的比较

BT、BOT、BOO、BOOT的比较

BT、BOT、BOO、BOOT的比较2009年12月29日星期二 10:08一、BTBuilding Transfer 建设-移交BT(building—transfer)模式:即建设—转让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项目工程由投资人负责进行投融资,具体落实项目投资、建设、管理。

工程项目建成后,经政府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资产交付政府;政府根据回购协议向投资人分期支付资金,投资人确保在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二、BOT英文缩写定义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BOT是英文建设——运营——移交的缩写。

在国际融资领域BOT 不仅仅包含了建设、运营和移交的过程,更主要的是项目融资的一种方式,具有有限追索的特性。

所谓项目融资是指以项目本身信用为基础的融资,项目融资是与企业融资相对应的。

通过项目融资方式融资时,银行只能依靠项目资产或项目的收入回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在这种融资方式中,银行承担的风险较企业融资大得多,如果项目失败了银行可能无法收回贷款本息,因此项目结果往往比较复杂。

为了实现这种复杂的结构,需要做大量前期工作,前期费用较高。

上述所说的只能依靠项目资产或项目收入回收本金和利息就是无追索权的概念。

在实际BOT项目运作过程中,政府或项目公司的股东都或多或少地为项目提供一定程度的支持,银行对政府或项目公司股东的追索只限于这种支持的程度,而不能无限的追索,因此项目融资经常是有限追索权的融资。

由于BOT项目具有有限追索的特性,BOT项目的债务不计入项目公司股东的资产负债表,这样项目公司股东可以为更多项目筹集建设资金,所以受到了股本投标人的欢迎而被广泛应用。

BT, BOT, BOO, BOOT, EPC, EPCM, PPP, FEED 项目承包模式

BT, BOT, BOO, BOOT, EPC, EPCM, PPP, FEED 项目承包模式

BT, BOT, BOO, BOOT, EPC, EPCM, PPP, FEED 项目承包模式EPC, BOT, FEED, PPP, BOOT说起工程项目承包中的几种模式:BT,BOT,BOO,EPC,EPCM, PPP,FEED等.也许许多不在本行工作的朋友不知其中的意思和分别,先从各类资料中摘出如下,供交流:“BT” 是英文“Build”和“Transfer”的缩写,中文的解释是建设、移交,指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经过法定程序选择拟建的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人,并由投资人在工程建设期内组建BT项目公司进行投资、融资和建设;在工程竣工建成后按约定进行工程移交并从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的支付中收回投资。

BOT(Build-Operation-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移交,指一国政府或其授权的政府部门经过一定程序并签订特许协议将专属国家的特定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或工业项目的筹资、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使用的权利在一定时期内赋予给本国或/和外国民民间企业,政府保留该项目、设施以及其相关的自然资源永久所有权;由民间企业建立项目公司并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协议投资、开发、建设、营运和管理特许项目,以营运所得清偿项目债务、收回投资、获得利润,在特许权期限届满时将该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有时 ,BOT 模式被称为“暂时私有化”过程 (Tempo- rary Privatization)。

而国家体育馆、国家会议中心、位于五棵松的北京奥林匹克篮球馆等项目实践了BOT模式,由政府对项目建设、经营提供特许权协议,投资者需全部承担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在有限时间内获得商业利润,期满后需将场馆交付政府。

BOO (Build - Own - Operate) 即建设一一拥有一一经营 , 承包商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权 , 建设并经营某项产业项目 , 但是并不将此项基础产业项目移交给公共部门。

BT、BOT、BOO、BOOT的比较

BT、BOT、BOO、BOOT的比较

BT、BOT、BOO、BOOT的比较2009年12月29日星期二 10:08一、BTBuilding Transfer 建设-移交BT(building—transfer)模式:即建设—转让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项目工程由投资人负责进行投融资,具体落实项目投资、建设、管理。

工程项目建成后,经政府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资产交付政府;政府根据回购协议向投资人分期支付资金,投资人确保在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二、BOT英文缩写定义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BOT是英文建设——运营——移交的缩写。

在国际融资领域BOT 不仅仅包含了建设、运营和移交的过程,更主要的是项目融资的一种方式,具有有限追索的特性。

所谓项目融资是指以项目本身信用为基础的融资,项目融资是与企业融资相对应的。

通过项目融资方式融资时,银行只能依靠项目资产或项目的收入回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在这种融资方式中,银行承担的风险较企业融资大得多,如果项目失败了银行可能无法收回贷款本息,因此项目结果往往比较复杂。

为了实现这种复杂的结构,需要做大量前期工作,前期费用较高。

上述所说的只能依靠项目资产或项目收入回收本金和利息就是无追索权的概念。

在实际BOT项目运作过程中,政府或项目公司的股东都或多或少地为项目提供一定程度的支持,银行对政府或项目公司股东的追索只限于这种支持的程度,而不能无限的追索,因此项目融资经常是有限追索权的融资。

由于BOT项目具有有限追索的特性,BOT项目的债务不计入项目公司股东的资产负债表,这样项目公司股东可以为更多项目筹集建设资金,所以受到了股本投标人的欢迎而被广泛应用。

BT、BOT、PPP的主要区别

BT、BOT、PPP的主要区别

BT、BOT、PPP的主要区别PPP、BOT、BT、TOT、TBT建设工程领域融资模式五花八门,专业名词一个接一个,这些英文缩写究竟是什么意思一、什么是BOT模式1、BOT的含义官方释义:BOT全称为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

简单理解就是:政府特许社会资本对某个项目进行建设和运营,等投资方花钱建设好,运营赚钱后再移交给政府。

2、BOT的运作方式首先,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然后,私人机构向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筹集资金,正式建设和运营。

这个期间政府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可以有所限制,但需要保证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

最后,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

简而言之:1)地方政府决定要开展一个项目;2)企业参与投标,建设这个项目;3)建设完成后,企业享有一定时间的经营权和收益权;4)时间到期后,项目经营权交还给政府。

政府负责前期的规划,企业负责后期的建设和运营,两者之间分工明确。

这种模式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称谓,我国一般称其为“特许权”,因为存在时间限制,有时也会被形象地比喻为“暂时私有化”过程。

3、BOT适用项目BOT投资方式主要用于公共基建项目,比如:建设收费公路、发电厂、铁路、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公用事业或工业项目。

大家熟知的国家体育馆、国家会议中心、位于五棵松的北京奥林匹克篮球馆等项目都是采用的BOT模式。

广义的BOT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外还有20多种演化模式,比较常见的有:BOO:建设-经营-拥有BT:建设-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BOOT:建设-经营-拥有-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二、什么是PPP模式1、PPP含义官方释义:PPP全称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私营合作制”,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BTBOTBOO等承包模式

BTBOTBOO等承包模式

BTBOTBOO等承包模式承包模式是一种将工作任务分配给外包公司或个人来完成的商业模式。

这种模式可以有效地利用外部资源,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

在承包模式中,BT(Built-Transfer)、BOT(Built-Operate-Transfer)和BOO(Built-Own-Operate)是最常见的几种类型。

下面将对这些承包模式进行详细描述。

1.BT(建造-移交)BT模式是一种基础设施建设的合同形式。

在BT模式中,项目的所有权在建设阶段仍然由承包商拥有,一旦项目完工,所有权将转移给业主。

承包商在建设期间负责设计、建造和测试项目,并确保一切按照合同要求进行。

该模式适用于需要大量资金和专业知识的基础设施项目,如公路、桥梁、管道等。

BT模式可以降低业主的风险,使其能够将建设和管理项目的责任转移给专业的承包商。

2.BOT(建造-运营-移交)BOT模式是承包商在建设项目后负责运营和管理一段时间,然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给业主的模式。

承包商在BOT模式下负责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项目,直到合同规定的运营期结束。

一旦运营期结束,项目所有权将转移到业主名下。

这种模式适用于需要长期运营和维护的项目,如水处理厂、发电厂等。

BOT模式可以减轻业主的负担,并确保项目在交付后继续有效运营。

3.BOO(建造-拥有-运营)BOO模式是承包商在建设项目后拥有并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管理的模式。

承包商在BOO模式下负责设计、建造、拥有、运营和维护项目,通常会通过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来获得回报。

该模式适用于具有明确盈利模式的项目,如水、电、天然气供应等。

BOO模式可以使承包商能够从项目中获得稳定的现金流,并在运营期结束后将项目转让给业主。

这些承包模式都有自己的优势和适用范围。

BT模式适用于需要建设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业主,能够获得专业知识和减少风险。

BOT模式适用于需要长期运营和维护的项目,可以确保项目在运营期内正常运行。

BOO模式适用于需要稳定现金流和明确盈利模式的项目,可以为承包商提供投资回报。

BOTBOO和BOOT项目融资模式对比

BOTBOO和BOOT项目融资模式对比

BOTBOO和BOOT项目融资模式对比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是指一个政府或公共机构委托一个私人公司进行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建成后再由私人公司将项目移交给政府或公共机构。

BOT项目的融资方式是由私人公司全权负责,包括建设、运营和资金(投融资)等方面,项目最终的收益也由私人公司享有。

BOO(Build-Own-Operate,建设-拥有-运营)是指一个私人公司建设、拥有并运营一个基础设施项目,项目中的用户通过支付使用费来获取基础设施服务。

BOO项目的融资方式是由私人公司自行负责,包括资金、建设和运营等方面,私人公司可以通过用户支付的使用费获得项目的收益。

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建设-拥有-运营-移交)是BOT和BOO两种模式的结合,既有私人公司的全权负责,也有用户支付费用的机制。

BOOT项目的融资方式与BOT、BOO类似,由私人公司负责资金、建设和运营,收益则通过用户支付的使用费获取。

建成后一段时间(一般为合同约定的期限),项目会由私人公司移交给政府或公共机构。

这三种融资模式在基础设施项目中的应用都具有一定的优点和特点。

首先,它们能够吸引私人投资,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促进项目的建设和发展。

其次,它们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提高项目的效益和运营水平。

再次,它们能够分散风险,保证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它们能够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便利,满足公众的需求。

然而,这三种融资模式也存在一些差异和限制。

首先,由于私人公司在项目中的权益较大,公众可能面临较高的使用费用。

其次,私人公司和政府之间的合作关系可能存在问题,如责任划分、权益保护等方面。

再次,因为基础设施项目的特殊性,如长期投资、风险较大等,一些项目可能难以吸引私人投资。

综上所述,BOT、BOO和BOOT是三种常见的项目融资模式,它们在基础设施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这些融资模式能够吸引私人投资、提高项目效益和服务水平,但也存在一些差异和限制。

BOT、BT、TOT、BOOT、BTO、BOO、ROT、TBT、PPP解读

BOT、BT、TOT、BOOT、BTO、BOO、ROT、TBT、PPP解读
2、BOT的历史
近些年来,BOT这种投资与建设方式被一些发展中国家用来进行其基础设施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引起了世界范围广泛的青睐,被当成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进行宣传,然而BOT远非一种新生事物,它自出现至今已有至少300年的历史。
2、BT(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
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系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3、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转让-经营-转让模式
BOT、BT、TOT、BOOT、BTO、BOO、ROT、TBT、PPP模式解读
政府市政建设中引进社会资本的模式比较:
1、BOT(Bulid-Operate-Transfer)即建造-运营-移交方式
这种方式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的抵押以获得项目融资,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由项目发起人通过投标从委托人手中获取对某个项目的特许权,随后组成项目公司并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组织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的运营,在特许期内通过对项目的开发运营以及当地政府给予的其他优惠来回收资金以还贷,并取得合理的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应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在BOT模式下,投资者一般要求政府保证其最低收益率,一旦在特许期内无法达到该标准,政府应给予特别补偿。
5、BTO(Build-Transfer-Own)形式
这一模式与一般BOT 模式的不同在于“经营(Operate)”和“转让(Transfer )”发生了次序上的变化,即在项目设施建成后由政府先行偿还所投入的全部建设费用、取得项目设施所有权,然后按照事先约定由项目公司租赁经营一定年限。国际惠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Waste Management International pic) 获得的香港新界东南区一个垃圾填埋场项目,就是采用BTO 模式,即建设、转让后再经营的。

BOTBOO和BOOT模式及其主要形式

BOTBOO和BOOT模式及其主要形式

BOTBOO和BOOT模式及其主要形式1.BOT模式(建造-拥有-转让模式)BOT是“建造-拥有-转让”(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

在BOT模式下,一家私营公司或开发商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时间表建造一项基础设施或提供一项服务,并在完成后负责运营和维护一段时间,然后将其转让给委托方(通常是政府或公共部门)。

在这种模式下,开发商通常会在运营期间收取费用,以回收其投资。

BOT模式的主要步骤包括:-开发商获得项目授权和资金。

-开发商按照需求和要求建造基础设施或提供服务。

-开发商负责运营和维护设施或服务一段时间。

-运营期结束后,基础设施或服务转交给委托方。

2.BOO模式(建造-拥有-运营模式)BOO是“建造-拥有-运营”(Build-Own-Operate)的缩写。

在BOO模式下,一家私营公司或开发商建造一项基础设施或提供一项服务,并拥有和运营这个项目,在通常约定的期限内收取费用。

与BOT模式不同的是,开发商在完成运营期后继续拥有项目,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转让。

BOO模式的主要步骤包括:-开发商获得项目授权和资金。

-开发商按照需求和要求建造基础设施或提供服务。

-开发商负责运营和维护设施或服务一段时间。

-运营期结束后,开发商可以选择继续运营,或将基础设施或服务转让给其他利益方。

3.BOOT模式(建造-拥有-租用-转让模式)BOOT是“建造-拥有-租用-转让”(Build-Own-Operate-Transfer)的缩写。

在BOOT模式下,开发商建造一项基础设施或提供一项服务,并在一段时间内拥有和运营,但收取租金而非直接收费。

运营期结束后,开发商将基础设施或服务转让给委托方。

BOOT模式的主要步骤包括:-开发商获得项目授权和资金。

-开发商按照需求和要求建造基础设施或提供服务。

-开发商负责运营和维护设施或服务一段时间,并按照约定收取租金。

-运营期结束后,基础设施或服务转交给委托方。

BOT、BOO和BOOT模式在许多基础设施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包括交通、能源、通信和水处理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BT、BOT、BOO、BOOT等工程总承包模式分类介绍
2011-12-08 10:09:46| 分类:默认分类|举报|字号订阅
工程项目承包中的几种模式:
主要包括:BT,BOT,BOO,BOOT,EPC,EPCM, PPP,FEED等。

BT(英文“Build”和“Transfer”的缩写)中文的解释是建设、移交,指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经过法定程序选择拟建的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人,并由投资人在工程建设期内组建BT项目公司进行投资、融资和建设;在工程竣工建成后按约定进行工程移交并从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的支付中收回投资。

BOT(Build-Operation-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移交,指一国政府或其授权的政府部门经过一定程序并签订特许协议将专属国家的特定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或工业项目的筹资、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使用的权利在一定时期内赋予给本国或/和外国民民间企业,政府保留该项目、设施以及其相关的自然资源永久所有权;由民间企业建立项目公司并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协议投资、开发、建设、营运和管理特许项目,以营运所得清偿项目债务、收回投资、获得利润,在特许权期限届满时将该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有时,BOT 模式被称为“暂时私有化”过程(Tempo-rary Privatization)。

而国家体育馆、国家会议中心、位于五棵松的北京奥林匹克篮球馆等项目实践了BOT模式,由政府对项目建设、经营提供特许权协议,投资者需全部承担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在有限时间内获得商业利润,期满后需将场馆交付政府。

BOO (Build-Own-Operate) 即建设—拥有—经营, 承包商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权, 建设并经营某项产业项目, 但是并不将此项基础产业项目移交给公共部门。

BOOT( Build-Own Operate-Transfer) 建设—拥有—经营—转让, 则是私人合伙或某国际财团融资建设基础产业项目, 项目建成后, 在规定的期限内拥有所有权并进行经营, 期满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

EPC是(另作,交钥匙工程,工程总承包,英文:Turn-key project)英文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缩写。

该模式是指一个总承包商或者承包商联营体与业主签订承揽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试车)等工作进行承包,实现各阶段工作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全面负责,工程验收合格后向业主移交,业主或业主代表管理工程实施。

EPC工程项目多集中在石油化工、制造业、交通运输和电力工业等领域。

这些领域的工程项目具有以设计为主导、投资额巨大、技术复杂、管理难度大等特点。

EPCM模式(EPCM: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ion management)即指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的总承包模式。

EPCM模式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项目支付模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

EPCM 承包商是通过业主招标而确定的,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对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管理进行全面的负责。

根据业主提出的投资意图和要求,通过招标为业主选择、推荐最合适的分包商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任务。

设计、采购分包商对EPCM承包商负责,而施工分包商则不与EPCM承包商签订合同,但其接受EPCM承包商的管理,施工分包商直接与业主具有合同关系。

因此,EPCM承包商无需承担施工合同风险和经济风险。

当EPCM总承包模式实施一次性总报价方式支付时,EPCM承包商的经济风险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承包商承担的经济风险相对较小,获利较为稳定。

PPP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即公私合营项目,属于特许经营项目融资(BOT、PFI和PPP)中的一钟,是适用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自然资源开发等大中型项目的越来越流行的重要筹资手段,是
一种政府与企业共担风险的经营模式。

“鸟巢”就是中国首例实行PPP经营模式的体育馆。

政府出了58%,中信联合体出了42%,联合体中,中信、城建、金州的股份分别是65%、30%和5%。

”FEED,英文Front End Engineering Design,即前端工程设计合同,即业主对工程项目没有给出任何的参数和设计条件,承包商需要根据自己的经验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设计并施工。

一般FEED多用于石油天然气开采项目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