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建标字号文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济建标字号文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提办法的通知

2009-9-30 14:46:50-

济南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济建标字[2009]7号

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提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建委关于印发《济南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费提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济建发[2007]3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的通知》(济建质安监字[2008]3号)的文件精神,我市自2008年1月1日起对建筑工程实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提制度。该项制度的推出对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改善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简化办事程序,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提办法作如下调整:

建设单位办理安全报监前需先将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全额存入施工企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账户,费用额以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提取标准为%(其

中安全施工费2%,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为%),由原来的两次拨付改为一次性全额拨付。

施工企业应在财务管理中对该账户实行专户核算,专款专用,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不允许与工程进度款混合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此账户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管。

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有工程分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分包单位合同约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内容、费用承担及相关责任,总承包单位应及时按合同约定向分包单位转移支付。

自2009年8月1日起,申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定的建筑工程按本通知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