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之一、妨害公务罪
目前我国《刑法》全部罪名一览表
目前我国《刑法》全部罪名一览表原文地址:目前我国《刑法》全部罪名一览表作者:大理著名专家律师目前我国《刑法》全部罪名一览表(含修正案八)【大理著名专家律师—马培杰律师】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1.背叛国家罪刑法第102条2.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1款3.煽动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2款4.武装叛乱、暴乱罪刑法第104条5.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第105条第1款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第105条第2款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刑法第107条8.投敌叛变罪刑法第108条9.叛逃罪刑法第109条10.间谍罪刑法第110条11.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刑法第111条12.资敌罪刑法第112条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13.放火罪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14.决水罪同上15.爆炸罪同上16.投放危险物质罪同上17.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上18.失火罪刑法第115条第2款19.过失决水罪同上20.过失爆炸罪同上21.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同上22.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上23.破坏交通工具罪刑法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24.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25.破坏电力设备罪刑法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26.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同上27.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第119条第2款28.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同上29.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同上30.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同上31.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刑法第120条32.资助恐怖活动罪刑法第120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三33.劫持航空器罪刑法第121条34.劫持船只、汽车罪刑法第122条35.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刑法第123条36.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刑法第124条第1款37.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刑法第124条第2款38.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刑法第125条第1款39.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第125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三40.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刑法第126条41.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刑法第127条,刑法修正案42.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刑法第127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43.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刑法第128条第1款44.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刑法第128条刑法第2款、第3款45.丢失枪支不报罪刑法第129条46.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刑法第130条47.重大飞行事故罪刑法第131条48.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2条49.交通肇事罪刑法第133条危险驾驶罪第133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50.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134条51.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刑法第134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六5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5条53.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5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54.危险物品肇事罪刑法第136条55.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7条56.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8条57.消防责任事故罪刑法第139条58.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9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59.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140条60.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61.生产、销售劣药罪刑法第142条62.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取消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罪名)第1 43条(《刑法修正案(八)》第24条)6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法第144条64.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刑法第145条65.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刑法第146条66.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刑法第147条67.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刑法第148条第二节走私罪68.走私武器、弹药罪刑法第151条第1款69.走私核材料罪同上70.走私假币罪同上71.走私文物罪刑法第151条第2款72.走私贵重金属罪同上73.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同上74.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刑法第151条第3款75.走私淫秽物品罪刑法第152条76.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刑法第153条77.走私废物罪刑法第155条第3项,刑法修正案四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78.虚报注册资本罪刑法第158条79.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刑法第159条80.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第160条81.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刑法第161条刑法修正案六82.妨害清算罪刑法第162条83.虚假破产罪第162条之二刑法修正案六84.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刑法第162条之一,刑法修正案第一条85.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163条刑法修正案六86.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164条刑法修正案六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第164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八)》第29条第2款)87.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刑法第165条88.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刑法第166条89.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刑法第167条90.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法第168条,刑法修正案第二条9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同上92.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刑法第169条93.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刑法第169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94.伪造货币罪刑法第170条95.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刑法第171条第1款96.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刑法第171条第2款97.持有、使用假币罪刑法第172条98.变造货币罪刑法第173条99.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刑法第174条第1款100.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刑法第174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第二条101.高利转贷罪刑法第175条102.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刑法第175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10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176条104.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刑法第177条105.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法第177条之一第1款刑法修正案五106.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刑法第177条之一第2款刑法修正案107.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刑法第178条第1款108.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178条第2款109.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179条110.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刑法第180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第180 条第 4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 2 条第 2 款)111.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刑法第181条第1款,刑法修正案第五条112.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刑法第181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第五条113.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刑法第182条,刑法修正案第六条114.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刑法第185条之一第1款刑法修正案六115.违法运用资金罪刑法第185条之一第2款刑法修正案六116.违法发放贷款罪刑法第186条第1款刑法修正案六117.违法发放贷款罪刑法第186条第2款118.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刑法第187条刑法修正案六119.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刑法第188条刑法修正案六120.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刑法第189条121.骗购外汇罪《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1条122.逃汇罪刑法第190条123.洗钱罪刑法第191条第五节金融诈骗罪124.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92条125.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126.票据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1款127.金融凭证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2款128.信用证诈骗罪刑法第195条129.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130.有价证券诈骗罪刑法第197条131.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132.逃税罪(取消偷税罪罪名)第201 条(《刑法修正案(七)》第3 条)133.抗税罪刑法第202条134.逃避追缴欠税罪刑法第203条135.骗取出口退税罪刑法第204条第1款13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押税款发票罪刑法第205条虚开发票罪第205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33条)137.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6条138.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7条139.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8条第1款140.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押税款发票罪刑法第209条第1款141.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刑法第209条第2款142.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209条第3款143.非法出售发票罪刑法第209条第4款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第210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35条)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144.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213条145.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法第214条146.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刑法第215条147.假冒专利罪刑法第216条148.侵犯著作权罪刑法第217条149.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刑法第218条150.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第219条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151.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刑法第221条152.虚假广告罪刑法第222条153.串通投标罪刑法第223条154.合同诈骗罪刑法第224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第224 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七)》第 4 条)155.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25条156.强迫交易罪刑法第226条157.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刑法第227条第1款158.倒卖车票、船票罪刑法第227条第2款159.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刑法第228条160.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刑法第229条第1款、第2款161.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刑法第229条第3款162.逃避商检罪刑法第230条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163.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32条164.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法第233条165.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第234条之一第1款(《刑法修正案(八)》第37条第1款)166.过失致人重伤罪刑法第235条167.强奸罪刑法第236条168.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刑法第237条第1款169.猥亵儿童罪刑法第237条第3款170.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38条171.绑架罪刑法第239条172.拐卖妇女、儿童罪刑法第240条17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刑法第241条第1款174.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刑法第242条第2款175.诬告陷害罪刑法第243条176.强迫劳动罪(取消强迫职工劳动罪罪名)第244条(《刑法修正案(八)》第38条)177.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刑法第244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四178.非法搜查罪刑法第245条179.非法侵入住宅罪刑法第245条180.侮辱罪刑法第246条181.诽谤罪刑法第246条182.刑讯逼供罪刑法第247条183.暴力取证罪刑法第247条184.虐待被监管人罪刑法第248条18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刑法第249条186.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刑法第250条187.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刑法第251条188.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刑法第251条189.侵犯通信自由罪刑法第252条190.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刑法第253条第1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第253 条之一第 1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7 条第 1 款)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第253 条之一第 2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7 条第 2 款)191.报复陷害罪刑法第254条192.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刑法第255条193.破坏选举罪刑法第256条19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刑法第257条195.重婚罪刑法第258条196.破坏军婚罪刑法第259条第1款197.虐待罪刑法第260条198.遗弃罪刑法第261条199.拐骗儿童罪刑法第262条200.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刑法第262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第262 条之二(《刑法修正案(七)》第8 条)第五章侵犯财产罪201.抢劫罪刑法第263条202.盗窃罪刑法第264条203.诈骗罪刑法第266条204.抢夺罪刑法第267条第1款205.聚众哄抢罪刑法第268条206.侵占罪刑法第270条207.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第1款208.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第1款209.挪用特定款物罪刑法第273条210.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211.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275条212.破坏生产经营罪刑法第276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第276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213.妨害公务罪刑法第277条214.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刑法第278条215.招摇撞骗罪刑法第279条216.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刑法第280条第1款217.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刑法第280条第1款218.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刑法第280条第2款219.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刑法第280条第3款220.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刑法第281条221.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刑法第282条第1款222.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刑法第282条第2款223.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刑法第283条224.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刑法第284条225.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第285条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5 条第 2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9 条第 1 款)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第285 条第 3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9 条第 2 款)226.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第286条227.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刑法第288条228.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法第290条第1款229.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刑法第290条第2款230.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刑法第291条231.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刑法第291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三232.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刑法第291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三233.聚众斗殴罪刑法第292条第1款234.寻衅滋事罪刑法第293条235.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294条第1款236.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刑法第294条第2款237.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294条第4款238.传授犯罪方法罪刑法第295条239.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刑法第296条240.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刑法第297条241.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刑法第298条242.侮辱国旗、国徽罪刑法第299条243.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法第300条第1款244.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刑法第300条第1款245.聚众淫乱罪刑法第301条第1款246.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刑法第301条第2款247.盗窃、侮辱尸体罪刑法第302条248.赌博罪刑法第303条249.开设赌场罪刑法第303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六250.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刑法第304条第二节妨害司法罪251.伪证罪刑法第305条252.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刑法第306条253.妨害作证罪刑法第307条第1款254.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刑法第307条第2款255.打击报复证人罪刑法第308条256.扰乱法庭秩序罪刑法第309条257.窝藏、包庇罪刑法第310条258.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刑法第311条259.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第312条刑法修正案六260.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313条261.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刑法第314条262.破坏监管秩序罪刑法第315条263.脱逃罪刑法第316条第1款264.劫夺被押解人员罪刑法第316条第2款265.组织越狱罪刑法第317条第1款266.暴动越狱罪刑法第317条第2款267.聚众持械劫狱罪刑法第317条第2款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268.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刑法第318条269.骗取出境证件罪刑法第319条270.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刑法第320条271.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刑法第320条272.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刑法第321条273.偷越国(边)境罪刑法第322条274.破坏界碑、界桩罪刑法第323条275.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刑法第323条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276.故意损毁文物罪刑法第324条第1款277.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刑法第324条第2款278.过失损毁文物罪刑法第324条第3款279.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刑法第325条280.倒卖文物罪刑法第326条281.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刑法第327条282.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刑法第328条第1款283.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刑法第328条第2款284.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刑法第329条第1款285.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刑法第329条第2款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286.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刑法第330条287.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刑法第331条288.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刑法第332条289.非法组织卖血罪刑法第333条第1款290.强迫卖血罪刑法第333条第1款291.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刑法第334条第1款292.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刑法第334条第2款293.医疗事故罪刑法第335条294.非法行医罪刑法第336条第1款295.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刑法第336条第2款296.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取消逃避动植物检疫罪罪名)第337 条第1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11 条)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297.污染环境罪(取消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第338条(《刑法修正案(八)》第46条)298.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刑法第339条第1款299.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刑法第339条第2款300.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法第340条301.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法第341条第1款302.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刑法第341条第1款303.非法狩猎罪刑法第341条第2款304.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法第342条,刑法修政案二305.非法采矿罪刑法第343条第1款306.破坏性采矿罪刑法第343条第2款307.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刑法第344条,刑法修正案四308.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同上309.盗伐林木罪刑法法第345条第1款310.滥伐林木罪刑法第345条第2款311.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刑法第345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四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1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法第347条313.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法第348条314.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刑法第349条第1款、第2款315.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刑法第349条第1款316.走私制毒物品罪刑法第350条第1款317.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刑法第350条第1款318.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刑法第351条319.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刑法第352条320.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3条第1款321.强迫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3条第2款322.容留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4条323.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刑法第355条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324.组织卖淫罪刑法第358条第1款325.强迫卖淫罪刑法第358条第1款326.协助组织卖淫罪刑法第358条第3款327.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刑法第359条第1款328.引诱幼女卖淫罪刑法第359条第2款329.传播性病罪刑法第360条第1款330.嫖宿幼女罪刑法第360条第2款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33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刑法第363条第1款332.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刑法第363条第2款333.传播淫秽物品罪刑法第364条第1款334.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刑法第364条第2款335.组织淫秽表演罪刑法第365条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336.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刑法第368条第1款337.阻碍军事行动罪刑法第368条第2款338.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刑法第369条339.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刑法第369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五340.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刑法第370条第1款341.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刑法第370条第2款342.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刑法第371条第1款343.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刑法第371条第2款344.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刑法第372条345.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刑法第373条346.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刑法第373条347.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刑法第374条348.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刑法第375条第1款349.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刑法第375条第1款350.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取消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罪名)第375 条第2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12 条第1 款)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第375 条第 3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12 条第 2 款)351.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刑法第376条第1款352.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刑法第376条第2款353.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刑法第377条354.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刑法第378条355.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刑法第379条356.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刑法第380条357.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刑法第381条第八章贪污贿赂罪358.贪污罪刑法第382条359.挪用公款罪刑法第384条360.受贿罪刑法第385条361.单位受贿罪刑法第387条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第388 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七)》第13 条)362.行贿罪刑法第389条363.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1条364.介绍贿赂罪刑法第392条365.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3条366.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刑法第395条第1款367.隐瞒境外存款罪刑法第395条第2款368.私分国有资产罪刑法第396条第1款369.私分罚没财物罪刑法第396条第2款第九章渎职罪370.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371.玩忽职守罪刑法第397条372.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刑法第398条373.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刑法第398条374.徇私枉法罪刑法第399条第1款375.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刑法第399条第2款376.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刑法第399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四377.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同上377.枉法仲裁罪刑法第399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379.私放在押人员罪刑法第400条第1款380.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刑法第400条第2款381.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刑法第401条382.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刑法第402条383.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刑法第403条384.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刑法第404条385.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刑法第405条第1款386.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刑法第405条第2款38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刑法第406条388.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刑法第407条389.环境监管失职罪刑法第408条食品监管渎职罪第408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49条)390.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刑法第409条39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刑法第410条39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刑法第410条393.放纵走私罪刑法第411条394.商检徇私舞弊罪刑法第412条第1款395.商检失职罪刑法第412条第2款396.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刑法第413条第1款397.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刑法第413条第2款398.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刑法第414条399.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刑法第415条400.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刑法第415条401.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刑法第416条第1款402.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刑法第416条第2款403.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刑法第417条404.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刑法第418条405.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刑法第419条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406.战时违抗命令罪刑法第421条407.隐瞒、谎报军情罪刑法第422条408.拒传、假传军令罪刑法第422条409.投降罪刑法第423条410.战时临阵脱逃罪刑法第424条411.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刑法第425条412.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刑法第426条413.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刑法第427条414.违令作战消极罪刑法第428条415.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刑法第429条416.军人叛逃罪刑法第430条417.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刑法第431条第1款418.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刑法第431条第2款419.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刑法第432条420.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刑法第432条421.战时造谣惑众罪刑法第433条422.战时自伤罪刑法第434条423.逃离部队罪刑法第435条424.武器装备肇事罪刑法第436条425.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刑法第437条426.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刑法第438条427.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刑法第439条428.遗弃武器装备罪刑法第440条429.遗失武器装备罪刑法第441条430.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刑法第442条431.虐待部属罪刑法第443条432.遗弃伤病军人罪刑法第444条433.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刑法第445条434.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刑法第446条435.私放俘虏罪刑法第447条436.虐待俘虏罪刑法第448条。
法律硕士刑法基础练习习题及答案19
【基础练习】一、单项选择题1.甲为了牟取私利,故意将一包面粉说成是毒品“白粉”,将其卖给了乙,从中牟利3000元,甲的行为构成()。
A.贩卖毒品罪B.诈骗罪C.招摇撞骗罪D.属不当得利,不构成犯罪2.甲误将一包面粉当作毒品“白粉”卖给了吸毒者乙,从中牟利2000元,甲的行为构成()。
A.贩卖毒品罪B.诈骗罪C.招摇撞骗罪D.属不当得利,不构成犯罪3.对于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行为人,又实施爆炸犯罪的,应当()。
A.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处罚B.以爆炸罪处罚C.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和爆炸罪数罪并罚D.按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4.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
A.未按操作规程进行医疗的医护人员B.任何人C.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D.没有医疗实践经验的人5.招摇撞骗罪的假冒对象是()。
A.军人B.人民警察C.国家工作人员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王某因走私毒品罪被判过刑,后又犯运输毒品罪,对王某应当()。
A.从重处罚B.加重处罚C.按照法律规定的刑罚处罚D.按吸收犯处罚7.甲在盗窃之前,请乙代为销赃。
甲盗得财物后,乙如约销赃,获赃款2000元。
甲、乙二人平分了赃款。
乙()。
A.构成盗窃罪B.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C.构成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二罪D.不构成犯罪8.下列哪种行为可以构成伪证罪?()A.在民事诉讼中,证人作伪证的B.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伪造证据的C.在刑事诉讼中,证人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陷害他人的D.在刑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的9.孙某制作、复制大量的淫秽光盘,除出卖外,还多次将淫秽光盘借给许多人观看。
对其行为应如何处理?()A.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罚B.以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从重处罚C.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数罪并罚D.以传播淫秽物品罪从重处罚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犯罪中,哪几种犯罪可以由单位构成?()A.逃税罪B.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C.污染环境罪D.行贿罪2.下列哪些人可以成为脱逃罪的主体?()A.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B.依法被关押的罪犯C.依法被关押的被告人D.依法被关押但尚无充分证据证明有罪的犯罪嫌疑人3.下列行为中,构成包庇罪的有()。
司法考试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红十 字会、国家安全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公务活动。
• 2.本罪的客观方面,注意的问题: ★ ★★ ★
• (1)行为类型(共同四种):
• 一是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暴力、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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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妨害公务罪★★
• 二是针对人大代表(暴力、威胁); • 三是针对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必须发生在自然灾害或突发性
•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这一款一个罪名)
•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 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款 一个罪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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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文、证件、印章犯罪
• 将刑法280条修改为:“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 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 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并处罚金。
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 (1)行为方式: • 第一,伪造。伪造公文、证件,包括有形伪造与无形伪造。有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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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摇撞骗罪★★★
• (三)招摇撞骗罪的认定★★★ • 1、本罪与诈骗罪的关系 • (1)二者不是法条竞合关系,不是特别法与一般法条的
关系。二者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是官员的形象,诈骗罪 侵害的是他人财产权,不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如果认为是 法条竞合关系,就要优先适用本罪。那么犯罪分子在实施 诈骗罪时、只要采用冒充官员的手段,就应定本罪。而本 罪的法定刑比诈骗罪要轻很多。这样就给犯罪分子提供了 规避诈骗罪的机会。
6
一、妨害公务罪★★
• 一)妨害公务罪的概念
司法考试:刑法规定一罪处罚汇总
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注意规定、牵连犯或者吸收犯。当本罪的犯罪行为被作为其他犯罪行为的预备行为时,仍按照牵连犯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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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条第四款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第三项不另定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但仅限于过失;第四项不另定非法拘禁罪;第五项不另定妨害公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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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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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三条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拟制,因包容间接故意,不完全属于转化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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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拟制。注意第一百四十一条是危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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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条 下列走私行为,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未经海关许可并且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包含哪些罪名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包含哪些罪名根据犯罪侵犯的客体不同,我国刑法分则关于犯罪有十个分类。
其中,社会管理秩序是单独的一章,如果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会被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会追究刑事责任。
今天,赢了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包含哪些罪名的内容,希望对您有用。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213.妨害公务罪刑法第277条214.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刑法第278条215.招摇撞骗罪刑法第279条216.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刑法第280条第1款217.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刑法第280条第1款218.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刑法第280条第2款219.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刑法第280条第3款220.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刑法第281条221.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刑法第282条第1款222.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刑法第282条第2款223.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刑法第283条224.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刑法第284条225.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第285条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5条第2款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第285条第3款226.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第286条227.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刑法第288条228.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法第290条第1款229.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刑法第290条第2款230.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刑法第291条231.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刑法第291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三232.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刑法第291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三233.聚众斗殴罪刑法第292条第1款234.寻衅滋事罪刑法第293条235.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294条第1款236.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刑法第294条第2款237.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294条第4款238.传授犯罪方法罪刑法第295条239.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刑法第296条240.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刑法第297条241.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刑法第298条242.侮辱国旗、国徽罪刑法第299条243.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法第300条第1款244.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刑法第300条第1款245.聚众淫乱罪刑法第301条第1款246.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刑法第301条第2款247.盗窃、侮辱尸体罪刑法第302条248.赌博罪刑法第303条249.开设赌场罪刑法第303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六250.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刑法第304条第二节妨害司法罪251.伪证罪刑法第305条252.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刑法第306条253.妨害作证罪刑法第307条第1款254.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刑法第307条第2款255.打击报复证人罪刑法第308条256.扰乱法庭秩序罪刑法第309条257.窝藏、包庇罪刑法第310条258.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刑法第311条259.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第312条刑法修正案六260.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313条261.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刑法第314条262.破坏监管秩序罪刑法第315条263.脱逃罪刑法第316条第1款264.劫夺被押解人员罪刑法第316条第2款265.组织越狱罪刑法第317条第1款266.暴动越狱罪刑法第317条第2款267.聚众持械劫狱罪刑法第317条第2款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268.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刑法第318条269.骗取出境证件罪刑法第319条270.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刑法第320条271.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刑法第320条272.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刑法第321条273.偷越国(边)境罪刑法第322条274.破坏界碑、界桩罪刑法第323条275.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刑法第323条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276.故意损毁文物罪刑法第324条第1款277.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刑法第324条第2款278.过失损毁文物罪刑法第324条第3款279.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刑法第325条280.倒卖文物罪刑法第326条281.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刑法第327条282.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刑法第328条第1款283.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刑法第328条第2款284.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刑法第329条第1款285.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刑法第329条第2款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286.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刑法第330条287.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刑法第331条288.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刑法第332条289.非法组织卖血罪刑法第333条第1款290.强迫卖血罪刑法第333条第1款291.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刑法第334条第1款292.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刑法第334条第2款293.医疗事故罪刑法第335条294.非法行医罪刑法第336条第1款295.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刑法第336条第2款296.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取消逃避动植物检疫罪罪名)第337条第1款(《刑法修正案(七)》第11条)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297.污染环境罪(取消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第338条(《刑法修正案(八)》第46条)298.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刑法第339条第1款299.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刑法第339条第2款300.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法第340条301.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法第341条第1款302.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刑法第341条第1款303.非法狩猎罪刑法第341条第2款304.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法第342条,刑法修政案二305.非法采矿罪刑法第343条第1款306.破坏性采矿罪刑法第343条第2款307.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刑法第344条,刑法修正案四308.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同上309.盗伐林木罪刑法法第345条第1款310.滥伐林木罪刑法第345条第2款311.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刑法第345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四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1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法第347条313.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法第348条314.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刑法第349条第1款、第2款315.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刑法第349条第1款316.走私制毒物品罪刑法第350条第1款317.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刑法第350条第1款318.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刑法第351条319.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刑法第352条320.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3条第1款321.强迫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3条第2款322.容留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4条323.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刑法第355条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324.组织卖淫罪刑法第358条第1款325.强迫卖淫罪刑法第358条第1款326.协助组织卖淫罪刑法第358条第3款327.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刑法第359条第1款328.引诱幼女卖淫罪刑法第359条第2款329.传播性病罪刑法第360条第1款330.嫖宿幼女罪刑法第360条第2款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33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刑法第363条第1款332.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刑法第363条第2款333.传播淫秽物品罪刑法第364条第1款334.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刑法第364条第2款335.组织淫秽表演罪刑法第365条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包括扰乱公共秩序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等,情节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分论知到章节答案智慧树2023年潍坊学院
刑法分论知到章节测试答案智慧树2023年最新潍坊学院第一章测试1.我国刑法典在1997年系统修订之后,到目前为止又进行了十二次修改和补充,其中有十一次是以刑法修正案的方式进行的,而且修订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刑法分则。
()参考答案:对2.选择罪名是罪状所包含的具体犯罪构成的内容比较复杂,反映出多种犯罪行为,既可以概括使用,也可以分解使用的罪名。
()参考答案:对3.罪状是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的构成特征的描述。
()参考答案:对4.宣告刑是刑法分则条文所确定的适用于具体犯罪的刑种和刑度。
()参考答案:对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属于立法解释。
()参考答案:对6.我国刑法分则原则上以犯罪的()为标准,将具体犯罪分为十类。
参考答案:同类客体7.我国刑法分则共有()犯罪,其中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又有()犯罪。
参考答案:10章 8节8.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分则对交通肇事罪的罪状描述属于()罪状。
参考答案:空白罪状9.我国刑法分则的条文一般由()构成。
参考答案:法定刑;罪状10.刑法分论在研究犯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时,通常按照其()四个部分进行分析。
参考答案:犯罪主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第二章测试1.中国公民甲在境外被一外国间谍组织收买,接受该间谍组织指派回国搜集某沿海军事基地情报。
甲的行为构成()。
参考答案:间谍罪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通过电子邮件,将因工作便利获悉的国家经济秘密发送给某境外机构,甲的行为构成()。
参考答案: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3.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为境外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行为。
参考答案:人员;境外国家和地区所属的社团组织在我国境内设置的分支机构;组织;机构4.间谍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
刑法罪名一览表(包含企业家常见罪名)
序号罪名对应刑法条款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12个罪名)1 背叛国家罪102;1132 分裂国家罪103/1;106;1133 煽动分裂国家罪103/2;106;113/24 武装叛乱、暴乱罪104;106;1135 颠覆国家政权罪105/1;106;113/26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105/2;106;113/27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107;113/28 投敌叛变罪108;1139 叛逃罪109;113/210 间谍罪110;11311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111;11312 资敌罪112;113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52个罪名)13 放火罪114;115/114 决水罪114;115/115 爆炸罪114;115/116 投放危险物质罪114;115/117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14;115/118 失火罪115/219 过失决水罪115/220 过失爆炸罪115/221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115/222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15/223 破坏交通工具罪116;119/124 破坏交通设施罪117;119/125 破坏电力设备罪118;119/126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118;119/127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119/228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119/229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119/230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119/231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12032 帮助恐怖活动罪120之一33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120之二34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120之三35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120之四36 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120之五37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120之六38 劫持航空器罪12139 劫持船只、汽车罪12240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12341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124/142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124/243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125/144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125/245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12646 盗窃、抢夺枪支、弹约、爆炸物、危险物质罪127/147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127/248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128/149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128/2/3/450 丢失枪支不报罪12951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13052 重大飞行事故罪13153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13254 交通肇事罪13355 危险驾驶罪133之一56 重大责任事故罪134/157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134/258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13559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135之一60 危险物品肇事罪13661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13762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13863 消防责任事故罪13964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139之一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08个罪名)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9个罪名)“刑法库”公众号65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40;15066 生产、销售假药罪141;15067 生产、销售劣药罪142;15068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143;15069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144;15070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145;15071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146;15072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147;15073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148;150第二节走私罪(10个罪名)74 走私武器、弹药罪151/1/475 走私核材料罪151/1/476 走私假币罪151/1/477 走私文物罪151/2/478 走私贵重金属罪151/2/479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151/2/480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151/3/481 走私淫秽物品罪152/1/382 走私废物罪152/2/383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153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17个罪名)84 虚报注册资本罪15885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15986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16087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16188 妨害清算罪162/189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162/之一90 虚假破产罪162/之二91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63/1/2;184/192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164/1/3/493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164/2/3/494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16595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16696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16797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16898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16899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169100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169之一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30个罪名)101 伪造货币罪170;171/3102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171/1 103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171/2 104 持有、使用假币罪172105 变造货币罪173106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174/1/3 107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174/2/3 108 高利转贷罪175109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175之一110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76111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177112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177之一113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177之一114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178/1/3 115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178/2/3 116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179117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180/1/2/3 118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180/4 119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181/1/3 120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181/2/3 121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182122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185之一123 违法运用资金罪185之一124 违法发放贷款罪186125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187126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188127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189128 逃汇罪190129 骗购外汇罪190之0(单行刑法)130 洗钱罪191第五节金融诈骗罪(8个罪名)“刑法库”公众号131 集资诈骗罪192;199;200 132 贷款诈骗罪193133 票据诈骗罪194/1;200 134 金融凭证诈骗罪194/2;200 135 信用证诈骗罪195;200136 信用卡诈骗罪196137 有价证券诈骗罪197138 保险诈骗罪198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14个罪名)139 逃税罪201;204/2;211 140 抗税罪202141 逃避追缴欠税罪203;211142 骗取出口退税罪204;211143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205144 虚开发票罪205之一145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6146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7;208/2;211 147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8/1;211148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209/1;211149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209/2;211 150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209/3;211 151 非法出售发票罪209/4;211 152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210之一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7个罪名)153 假冒注册商标罪213;220154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214;220155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215;220156 假冒专利罪216;220157 侵犯著作权罪217;220158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218;220159 侵犯商业秘密罪219;220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13个罪名)160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221;231161 虚假广告罪222;231162 串通投标罪223;231163 合同诈骗罪224;231164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224之一;231 165 非法经营罪225;231166 强迫交易罪226;231167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227/1;231 168 倒卖车票、船票罪227/2;231 169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228;231170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229/1/2;231171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229/3;231172 逃避商检罪230;231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42个罪名)173 故意杀人罪232;234之一;289 174 过失致人死亡罪233175 故意伤害罪234;241/3;289;333/2176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234之一177 过失致人重伤罪235178 强奸罪“刑法库”公众号236;241/2;300/3 179 强制猥亵、侮辱罪237/1/2180 猥亵儿童罪237/3181 非法拘禁罪238;241/3182 绑架罪239183 拐卖妇女、儿童罪240;241/5184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241/1185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242/2186 诬告陷害罪243187 强迫劳动罪244188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244之一189 非法搜查罪245190 非法侵入住宅罪245191 侮辱罪246;241/3192 诽谤罪246193 刑讯逼供罪247194 暴力取证罪247195 虐待被监管人罪248196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249197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250198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251199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251200 侵犯通信自由罪252201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253/1202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253之一203 报复陷害罪254204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255205 破坏选举罪256 206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257 207 重婚罪258 208 破坏军婚罪259/1 209 虐待罪260 210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260之一211 遗弃罪261 212 拐骗儿童罪262 213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262之一214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262之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13个罪名)215 抢劫罪263;267/2;269;289216 盗窃罪“刑法库”公众号264;265;210/1;253/2217 诈骗罪266;210/2;300/3 218 抢夺罪267/1219 聚众哄抢罪268220 侵占罪270221 职务侵占罪271/1;183/1222 挪用资金罪272/1;185/1223 挪用特定款物罪273224 敲诈勒索罪274225 故意毁坏财物罪275226 破坏生产经营罪276227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76之一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36个罪名)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50个罪名)228 妨害公务罪277;242/1229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278230 招摇撞骗罪279231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280/1232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280/1233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280/2234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280/3235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280之一236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281237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282/1238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282/2239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283240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284241 组织考试作弊罪284之一/1 242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284之一/3 243 代替考试罪284之一/4 244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85/1245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85/2246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285/3247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86248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286之一249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287之一250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87之二251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288252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290/1253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290/2254 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290/3255 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290/4256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291257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291之一/1 258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291之一/1 259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291之一/2 260 聚众斗殴罪292/1261 寻衅滋事罪293262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94/1263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294/2264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94/3265 传授犯罪方法罪295266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296267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297268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298269 侮辱国旗、国徽罪299270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300/1271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300/2272 聚众淫乱罪301/1273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301/2274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302;234之一275 赌博罪303/1276 开设赌场罪303/2277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304第二节妨害司法罪(20个罪名)“刑法库”公众号278 伪证罪305279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306/1280 妨害作证罪307/1281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307/2282 虚假诉讼罪307之一283 打击报复证人罪308284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308之一/1 285 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308之一/3 286 扰乱法庭秩序罪309287 窝藏、包庇罪310/1;362 288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恐怖主义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311289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312290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13291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314292 破坏监管秩序罪315293 脱逃罪316/1294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316/2295 组织越狱罪317/1296 暴动越狱罪317/2297 聚众持械劫狱罪317/2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8个罪名)298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318299 骗取出境证件罪319300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320/1301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320/2302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321303 偷越国(边)境罪322304 破坏界碑、界桩罪323/1305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323/2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10个罪名)306 故意损毁文物罪324/1307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324/2308 过失损毁文物罪324/3309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325310 倒卖文物罪326311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327312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328/1313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328/2314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329/1315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329/2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11个罪名)316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330317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331318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332319 非法组织卖血罪333/1320 强迫卖血罪333/1321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334/1322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334/2323 医疗事故罪335324 非法行医罪336/1325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336/2326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337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15个罪名)327 污染环境罪338;346 328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339/1;346 329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339/2;346 330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340346 331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341/1;346332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341/1;346333 非法狩猎罪341/2;346 334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342;346 335 非法采矿罪343/1;346 336 破坏性采矿罪343/2;346 337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344;346338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344;346339 盗伐林木罪345/1;346 340 滥伐林木罪345/2;346 341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345/3;346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1个罪名)342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47343 非法持有毒品罪348344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349/1/2345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349/1346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350/1347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351348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352349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353/1350 强迫他人吸毒罪353/2351 容留他人吸毒罪354352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355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6个罪名)353 组织卖淫罪358/1;361 354 强迫卖淫罪358/1;361 355 协助组织卖淫罪358/2;361 356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359/1;361 357 引诱幼女卖淫罪359/2;361 358 传播性病罪360/1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5个罪名)359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363/1;366 360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363/2;366 361 传播淫秽物品罪364/1/4;366 362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364/2/3;366 363 组织淫秽表演罪365;366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23个罪名)364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368/1365 阻碍军事行动罪368/2366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369/1367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369/2368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370/1369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370/2370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371/1371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371/2 372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372 373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373 374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373 375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374 376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375/1 377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375/1 378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375/2/4379 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375/3/4380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376/1 381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376/2 382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377 383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378 384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379 385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380 386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381第八章贪污贿赂罪(14个罪名)387 贪污罪382;383;394;183/2;271/2;287388 挪用公款罪384;185/2;272/2389 受贿罪385;386;388;163/3;184/2390 单位受贿罪387391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388之一392 行贿罪389;390 393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390之一394 对单位行贿罪391395 介绍贿赂罪392396 单位行贿罪393397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95/1 398 隐瞒境外存款罪395/2 399 私分国有资产罪396/1 400 私分罚没财物罪396/2第九章渎职罪(37个罪名)401 滥用职权罪397402 玩忽职守罪397 403 故意泄露国家秘389密罪398 404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398 405 徇私枉法罪399/1 406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399/2 407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399/3 408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399/3 409 枉法仲裁罪399之一410 私放在押人员罪400/1 411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400/2 412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401 413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402 414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403 415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404 416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405/1 417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405/2 418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406 419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407 420 环境监管失职罪408 421 食品监管渎职罪408之一422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409 423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410 424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410 425 放纵走私罪411 426 商检徇私舞弊罪412/1 427 商检失职罪412/2 428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413/1 429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413/2 430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414 431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415 432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415 433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416/1 434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416/2 435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417 436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418 437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419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31个罪名)438 战时违抗命令罪421 439 隐瞒、谎报军情罪422 440 拒传、假传军令罪422 441 投降罪423 442 战时临阵脱逃罪424 443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425 444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426 445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427 446 违令作战消极罪428 447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429 448 军人叛逃罪430 449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431/1 450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431/2 451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432 452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432 453 战时造谣惑众罪433 454 战时自伤罪434 455 逃离部队罪435 456 武器装备肇事罪436 457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437 458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438 459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439 460 遗弃武器装备罪440 461 遗失武器装备罪441 462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442 463 虐待部属罪443 464 遗弃伤病军人罪444 465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445 466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446 467 私放俘虏罪447 468 虐待俘虏罪448。
第九章渎职罪
2.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为境外 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 家秘密、情报罪的的主要区别是: (1)犯罪的客体不同。 (2)客观构成要件不同。 (3)主体要求不同。 (4) 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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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侵犯 商业秘密罪的主要区别为: (1)犯罪的客体不同。 (2)主体不同。 (3)犯罪的对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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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徇私枉法罪与诬告陷害罪的 区别在于: (1)客体不同。 (2)客观方面存在差异。 (3)主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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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第 399条第2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将原罪名“枉法裁判罪”修改为现罪名。)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 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 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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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第398 条)
(一)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念 与特征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 关工作人员或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 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 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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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要特征是:
1.本罪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但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 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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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玩忽职守罪(第397条) (一)玩忽职守罪的概念和特征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 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 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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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罪具有以下特征:
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 3.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玩忽 职守的行为,并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 受了重大损失。 4.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即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对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管理 活动。
白崇仁案件法律后果(3篇)
第1篇摘要:白崇仁案件是一起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件,其法律后果不仅涉及当事人自身,还对社会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本文将从案件背景、法律适用、判决结果、法律后果等方面对白崇仁案件进行深入分析。
一、案件背景白崇仁,曾任某市某局局长,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等罪名被立案侦查。
经调查,白崇仁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资源。
此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也暴露出我国在职务犯罪治理方面存在的不足。
二、法律适用1. 刑法适用白崇仁案件适用的主要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三百九十条等相关规定,白崇仁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2. 刑事诉讼法适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包括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
三、判决结果经法院审理,白崇仁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四、法律后果1. 对当事人的法律后果(1)白崇仁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意味着白崇仁将失去自由,承受牢狱之苦,并支付相应罚金。
(2)白崇仁的家属将承受巨大的心理和经济压力。
在白崇仁服刑期间,家庭生活可能陷入困境。
2. 对社会的法律后果(1)白崇仁案件暴露出我国在职务犯罪治理方面的不足,促使有关部门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2)白崇仁案件警示广大公职人员,必须严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切勿以身试法。
(3)白崇仁案件有助于提高社会对职务犯罪的关注度,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3. 对司法系统的法律后果(1)白崇仁案件是对司法公正的考验。
法院依法审理此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白崇仁案件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
五、总结白崇仁案件是一起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件,其法律后果对当事人、社会和司法系统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第二批)
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第二批)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0.02.19•【分类】其他正文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第二批)一、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一)妨害传染病防治犯罪【法律要旨】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不符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2020年1月23日,湖北省武汉市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发布通告,对武汉采取“封城”防控措施,暂时关闭了离开武汉的通道,市民如无特殊原因不要离开武汉。
其目的是为了阻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蔓延势头,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此后,对于擅自运送人员离开武汉的行为,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具有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应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案例一:湖北省嘉鱼县尹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尹某某系湖北省嘉鱼县人,从事私人客运业务,长期驾驶东风牌九座小型客车往返于嘉鱼、武汉。
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经国务院批准发布2020年第l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月23日,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号)》,决定于当日10时关闭离汉通道,实施封城管理。
1月23日10时至20时,被告人尹某某在无运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两次驾驶其东风牌九座小型客车接送乘客往返于武汉、嘉鱼两地。
2月4日,尹某某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截止2月7日,与尹某某密切接触的20人被集中隔离。
第二十六章——渎职罪 - 副本
案情简介
被告人肖世军,原系柳州铁路公安处刑侦科副科长兼 该处缉毒缉私大队队长;被告人彭柳生、韦新寿二人 原系该处缉毒缉私大队侦查员。三被告人抓捕重大毒 贩方某某后,在制作讯问笔录和收缴记录中,将从方 某某身上和住处搜缴的16包重约16克的海洛因改成2 小包海洛因重约0.4克,之后对方某某罚款三万零二百 元,将其放走,并将罚款私分。 同年十一月柳州铁路 公安处部署了将方某某追捕归案的方案,彭柳生知道 追捕方案后,与韦新寿一起给方某某做了讯问笔录, 之后既没有向领导汇报,也没有将其抓捕,致使方某 某至今仍逍遥法外。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认定
1、私放在押人员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2、私放在押人员罪与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的界限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刑事责任
法定刑 《刑法典》第400条第1款。犯私放在 押人员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刑事责任
法定刑 《刑法》第398条。犯故意泄露 国家秘密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犯泄露国家秘密罪 的,依照前述规定酌情处罚。这里,所谓酌情 处罚,应当轻于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该罪的 处罚。
案情简介
滥用职权罪的认定
滥用职权罪与一般滥用职权违法行为的 界限
滥用职权罪与特定主体滥用职权的犯罪 的界限
滥用职权罪的刑事责任
法定刑 《刑法典》第397条。犯滥用职 权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 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 滥用职权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分则各章节罪名总览表
113 第 177 条之一 2 款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114 第 178 条第 1 款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115 第 178 条第 2 款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8
116 第 179 条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117 第 180 条第 1 款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51 第 130 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52 第 131 条
重大飞行事故罪
53 第 132 条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54 第 133 条
交通肇事罪
55 第 133 条之一 56 第 134 条第 1 款 57 第 134 条第 2 款 58 第 135 条 59 第 135 条之一 60 第 136 条 61 第 137 条 62 第 138 条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3 第 116 条、第 119 条第 1 款 破坏交通工具罪
24 第 117 条、第 119 条第 1 款 破坏交通设施罪
25 第 118 条、第 119 条第 1 款 破坏电力设备罪
26 第 118 条、第 119 条第 1 款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27 第 119 条第 2 款
160 第 221 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161 第 222 条
虚假广告罪
162 第 223 条
串通投标罪
163 第 224 条
合同诈骗罪
164 第 224 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165 第 225 条
非法经营罪
166 第 226 条
强迫交易罪
167 第 227 条第 1 款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初级执法资格测试题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初级执法资格测试题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20分)1.赵某在某省M市甲区盗窃作案后到该省N市乙区销赃,甲、乙两区公安机关因该案的管辖权发生争议,应当由M市公安局指定管辖。
[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2.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对查获的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
[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3.甲驾驶货车在陡峭狭窄的山路行驶,乙为搭便车,贸然抓住车厢后部,但却无法攀上,甲为摆脱乙突然刹车,致使乙摔下山沟死亡。
甲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
[判断题]对(正确答案)错4.张某实施抢劫犯罪后逃跑,民警顾某追捕。
在追捕过程中,顾某只能使用警械,不能使用武器。
[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5.公安派出所民警小张在巡逻过程中发现王某殴打他人,小张依法对王某进行口头传唤。
到达公安派出所后,小张须补办传唤证。
[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6.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
[判断题]对(正确答案)错7.一切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是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受刑罚处罚的,才是犯罪;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判断题]对(正确答案)错8.李某扬言实施放火扰乱公共秩序,因其并未真正实施,故李某不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9.李某涉嫌犯罪被甲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李某以该案侦查人员王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关系为由,提出回避申请。
王某的回避由甲县公安局负责人决定。
[判断题] 对(正确答案)错10.为了防止果园被盗,李某在自家果园周围私设电网,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11.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可以从重处罚。
[判断题]对12.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判断题]对(正确答案)错13.甲、乙与丙素有仇隙,一日,甲持刀追杀丙,丙快逃脱时,乙正好在路口目睹,便暗中将丙绊倒。
甲趁丙摔倒,上前将其砍伤。
甲、乙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罪名类型与具体罪名
罪名类型与具体罪名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1、背叛国家罪(第102 条)2、分裂国家罪(第103 条第1 款)3、煽动分裂国家罪(第103 条第2 款)4、武装叛乱、暴乱罪(第104 条)5、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5 条第1 款)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5 条第2 款)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第107 条)8、投敌叛变罪(第108 条)9、叛逃罪(第109 条)10、间谍罪(第110 条)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第111 条)12、资敌罪(第112 条)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13、放火罪(第114 条、第115 条第1 款)14、决水罪(第114 条、第115 条第1 款)15、爆炸罪(第114 条、第115 条第1 款)16、投放危险物质罪(第114 条、第115 条第1 款)17、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第114 条、第115 条第1 款)18、失火罪(第115 条第2 款)19、过失决水罪(第115 条第2 款)20、过失爆炸罪(第115 条第2 款)21、过失投毒罪(改名为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第115 条第2 款)22、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5 条第2 款)23、破坏交通工具罪(第116 条、第119 条第1 款)24、破坏交通设施罪(第117 条、第119 条第1 款)25、破坏电力设备罪(第118 条、第119 条第1 款)26、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118 条、第119 条第1 款)27、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第119 条第2 款)28、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第119 条第2 款)29、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第119 条第2 款)30、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119 条第2 款)31、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第120 条)资助恐怖活动罪32、劫持航空器罪(第121 条)33、犯罪\劫持船只、汽车罪(第122 条)34、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第123 条)35、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第124 条第1 款)36、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第124 条第2 款)3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5 条第1 款)38、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第125 条第2 款)39、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第126 条)40、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第127 条第1 款、第2 款)41、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第127 条第2 款)42、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第128 条第1 款)43、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第128 条第2 款、第3 款)44、丢失枪支不报罪(第129 条)45、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第130 条)46、重大飞行事故罪(第131 条)47、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第132 条)48、交通肇事罪(第133 条)49、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4 条)50、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135 条)51、危险物品肇事罪(第136 条)5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7 条)53、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8 条)54、消防责任事故罪(第139 条)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55、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第140 条)56、生产、销售假药罪(第141 条)57、生产销售劣药罪(第142 条)58、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第143 条)59、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第144 条)60、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第145 条)61、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第146 条)62、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第147 条)63、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第148 条)第二节 走私罪64、走私武器、弹药罪(第151 条第1 款)65、走私核材料罪(第151 条第1 款)66、走私假币罪(第151 条第1 款)67、走私文物罪(第151 条第2 款)68、走私贵重金属罪(第151 条第2 款)69、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第151 条第2 款)70、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第151 条第3 款)71、走私淫秽物品罪(第152 条)走私废物罪(第152 条第2 款)72、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第153 条)73、走私固体废物罪(第155 条第3 项)已取消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 企业的管理秩序罪74、虚报注册资本罪(第158 条)75、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第159 条)76、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第160 条)77、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第161 条)78、妨害清算罪(第162 条)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第162 条之一《修正案》第1条)79、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第163 条)80、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第164 条)81、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第165 条)82、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第166 条)83、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第167 条)84、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原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第168 条《修正案》第2 条)(取消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85、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第169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 年12 月25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增加罪名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取消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罪名)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86、伪造货币罪(第170 条)87、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第171 条第1 款)88、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第171 条第2 款)89、持有、使用假币罪(第172 条)90、变造假币罪(第173 条)91、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第174 条第1 款)92、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第174 条第2 款《修正案》第3 条)(取消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93、高利转贷罪(第175 条)9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176 条)95、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第177 条)96、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第178 条第1 款)97、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178 条第2 款)98、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179 条)99、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第180 条)100、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第181 条第1 款《修正案》第5 条第1款)(取消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101、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第181 条第2 款《修正案》第5 条第2 款)(取消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102、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第182 条《修正案》第6 条)取消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103、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第186 条第1 款)104、违法发放贷款罪(第186 条第2 款)105、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第187 条)106、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第188 条)107、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第189 条)108、逃汇罪(第190 条)109、洗钱罪(第191 条)骗购外汇罪(《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一条)增加:骗购外汇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 年12 月25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三条变更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为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第174 条第2 款《修正案》第3 条);第五条变更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为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第181 条第2 款(《修正案》第5 条第2 款);第六条变更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为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第182条《修正案》第6 条)。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严重侵害法官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严重侵害法官权益十大典型案例2016年7月26日上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江苏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主任宋健向媒体通报了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自今年2月29日成立以来开展主要工作的情况,并向社会各界发布了江苏“惩治破坏诉讼秩序严重侵害法官权益”十个典型案例。
1、宿迁市政工程公司妨碍诉讼被处罚案基本案情:2015年8月28日上午10时许,沭阳法院工作人员前往被告宿迁市政工程公司送达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拒绝接受应诉材料,法院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留置送达,并拍照记录送达过程。
在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徐某强行扣留法院工作人员用于拍摄的手机,并召集公司员工赵某某等人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殴打与抢夺案件卷宗。
该公司的不法行为一直持续到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才得以制止。
处理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沐阳法院依据该法律规定,并经履行法定程序后,对宿迁市政工程公司处以罚款三十万元;对妨碍诉讼的徐某予以司法拘留十五天,处以罚款五万元;对赵某某予以司法拘留十五天,处以罚款三万元。
宿迁市政工程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缴纳了罚款,徐某、赵某某还向法院递交检讨书承认错误,并表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
典型意义:司法送达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尽管只是诉讼活动的一个“小”环节,但仍属司法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重要内容。
一方面,送达不到,其他诉讼程序难以启动;另一方面,妨碍送达行为与其他妨碍司法活动行为相比在性质上并无本质差异。
本案中,宿迁市政工程公司强行扣留法院工作人员手机,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殴打与抢夺案卷妨碍送达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沐阳法院对宿迁市政工程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进行制裁,向社会公众昭示了这样的信息:妨碍诉讼无小事,妨碍诉讼应受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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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本条第四款“造成严重后果” 造成严重后果,是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构 成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 国家安全任务之妨害公务罪的必备要件。 所谓“造成严重后果”目前尚无相关的 司法解释,在学理上一般是指故意阻碍国家安 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任务的行 为致使国家安全遭受严重损害,或者造成严重 的不良影响等。
二、妨害公务罪的司法认定
(一)妨害公务罪与非罪的界限 (二)妨害公务罪与近似犯罪的界限 (三)妨害公务罪犯罪特殊形态的认定
1.妨害公务罪的犯罪未完成形态的认定 2.妨害公务罪的罪数形态的认定
三、妨害公务罪的处罚
一、妨害公务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 表职务,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阻碍红十字会 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 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 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妨害公务罪具有以下构成特征:
第二十六章 妨害社会 管理秩序罪
第二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一、妨害公务罪
一、妨害公务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一)客体特征 (二)客观特征
1.关于暴力、威胁的方法 2.关于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或执行任务 3.关于本条第四款“造成严重后果”
(三)主体特征 (四)主观特征
1.行为人对侵害对象特定身份的认识错误。 2.行为人对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的合法性的认识错误
(四)主观特征
妨害公务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具体 而言,行为人明知自己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各级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 务、履行职责、执行任务的行为会发生扰乱国 家对社会正常管理秩序的危害后果,仍希望或 放任这一结果的发生。本罪的主观方面特征在 实践中较易发生问题的主要是行为人认识错误 问题,具体又可进一步分为以下几个问题:
关于本罪的客观方面特征,有以下几个问 题需要加以研究: 1.关于暴力、威胁的方法 刑法第277条第一、二、三款都要求“行为 人采用暴力、威胁方法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各级人大代表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 务或履行职责”,因此,以暴力、威胁方法是 构成本条第一、二、三款之妨害公务罪的必要 条件。
(二)妨害公务罪与近似犯罪的界限 妨害公务罪与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以 及某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之间存在着大 量的法条竞合、想象竞合的情况,例如妨害公 务罪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扰乱法庭秩序 罪、破坏选举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 儿童罪等犯罪之间即为法条竞合的关系,前者 包容后者,后者显然是立法者为了对某些职务 活动进行特殊保护所制定的特别法,因此应按 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处理。 此外,妨害公务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 害罪之间即可能存在想象竞合的情况,应按照 “择一重处断”的原则处理。
此外,不能也不必将本罪的暴力手段与抢 劫等罪中的暴力手段强求一致,只要行为人具 有妨害公务的故意,并在此故意的支配上实施 了扰乱国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的妨害公务 行为,就应构成本罪。
所谓“以威胁方法”一般是指以侵犯人身 权、财产权、名誉权相胁迫,对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各级人大代表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进行 精神强制,意图使其产生畏惧感。 应当注意的是,行为人对上述人员的亲友 采取暴力或威胁手段的,其目的仍然在于胁迫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迫使其怠于或违法执行 公务,仍可认为是以威胁手段实施妨害公务行 为,但如果同时构成其他罪名,应以想象竞合 犯的处断原则处理。
三、妨害公务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277条的规定,犯妨害公务 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罚金。
1999年6月1日下午,被告人李某等人驾驶一银行运钞 车行至全安广场转弯处,与一公共汽车抢道,被公汽司机咒 骂。李某遂调头追赶并拦住该公汽,随后携带押钞专用手枪 强行将公汽司机拽下,引起群众围观,导致交通堵塞。正在 附近执勤的交警蒋某见状赶来进行劝阻,被告人不听劝阻并 对蒋某进行辱骂,用手枪进行威胁和恫吓。李某等几人一起 强行将蒋某推拽至运钞车上,并驾车向全安广场方向行驶。 此时,群众将情况报告附近执勤交警。当运钞车行至全安广 场附近时,值勤交警石某等人即对该汽车进行堵截,上车欲 对此情况进行处理。双方争执中,被告人李某跳下车,掏出 佩带的手枪朝交警连开三枪,二被害人中弹倒地。在场群众 及交通民警欲上前救助,李某等人见状拔出手枪进行威胁和 恐吓,阻止群众救助被害人,造成一人重伤、一人死亡。当 一轿车在此路过时,李某持枪上前将车截住,然后持枪上车 胁迫司机按指定路线驾车逃离现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问题] 被告人李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2.行为人对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的合法性 的认识错误。 行为人对公务人员的特定身份没有认识错 误,也明知他们是在执行公务,但行为人却将 依法进行的公务活动误认为是违法的,进而实 施了“制止滥用职权或非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亦即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性质发生了错误认识。
在妨害公务罪中,行为人由于对某种客观 事实产生了误解,才导致其对自己行为的性质 发生了错误认识,其本质在于行为人错误地认 识了事实而非对自己的行为在刑事法律上的评 价产生了认识错误,因此,这种认识错误属于 事实错误,而不是法律错误。对于事实错误, 一般认为,凡是事实错误阻碍行为人认识其行 为的危害社会结果的,便排除犯罪故意,符合 过失心理的,负过失的罪责。行为人认为公务 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违法,因此阻止其进行, 行为人主观上没有危害社会的意图,即没有认 识到其行为及结果的社会危害性,所以,应排 除犯罪故意的成立。
(一)客体特征
妨害公务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 主要客体为国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其次 要客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 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 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对象为国家机关工作人 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以及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2000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关于以 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执法 职务是否可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复》中规 定: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 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 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客观特征
妨害公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 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行为;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 代表职务的行为;或者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 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 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 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 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 为。
(2)刑法典第318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 罪第1款第5项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 查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321条运送他人偷越国 (边)境罪第2款规定“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 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7年以上 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述这两项规定实际上是以组织他人偷越 国(边)境罪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情节 加重犯处罚,因此,应直接按照刑法典第318条 及第321条的规定处罚,不应再在法定刑范围内 从重处罚。
二、妨害公务罪的司法认定
(一)妨害公务罪与非罪的界限 妨害公务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在于行为 方式和危害后果上,对于本条第一、二、三 款之妨害公务罪而言,如果行为人未使用暴 力、威胁方法而只是采用顶撞、争执等方法 或者使用显著轻微的暴力、威胁方法的,应 认为是一般的妨害公务行为,不能以本罪论 处;对于本条第四款之妨害公务罪,如果行 为人的行为未造成任何后果或者造成的后果 不严重的,如不能认定为本罪的未完成形态, 亦应认为是一般的妨害公务行为,不能以本 罪论处。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明知他人有间 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 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同 时又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照法条竞合犯“特 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处断原则,以拒绝提供间 谍犯罪证据罪论处。
(三)主体特征
妨害公务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已满 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 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不能构成本罪。 在实践中,往往有单位为了本单位的利 益,组织本单位成员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情况,对 此,应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以及妨害公务活动的积极实施 者以妨害公务罪论处。
所谓“以暴力方法”一般是指对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各级人大代表或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的身体实行打击和强制,如殴打、捆绑、非法 拘禁、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等,但行为人采用 的暴力方法以造成被害人轻伤为其上限,如果 故意造成重伤或死亡结果的,属于妨害公务罪 与故意伤害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按照“择一 重处断”的原则,应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 罪论处。
2.妨害公务罪的罪数形态的认定 毋庸置疑,妨害公务罪与其他犯罪存在着 牵连犯的情形,对于一般牵连犯的情形,应当 按照牵连犯“择一重处断”的原则处理,但有 两种情况需加以特别注意:(1)刑法典第157条 第2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 走私罪和本法第277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 罚。”
(三)妨害公务罪犯罪特殊形态的认定 1.妨害公务罪的犯罪未完成形态的认定 妨害公务罪完全符合举动犯的特征,应属 于举动犯。我国刑法理论认为,举动犯无犯罪 未遂形态,但犯罪预备形态以及犯罪预备阶段 的中止形态同样是存在的。 妨害公务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3年, 属于轻罪,因此,在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 条件的预备形态以及在预备阶段中自动放弃犯 罪的,可认为属于刑法典第13条但书“情节显 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不认为是犯罪。
对于行为人实施暴力、威胁方法的时间、 空间要求,应限定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各级 人大代表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 务、履行职责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