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协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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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清堰村科普协会章程

黄清堰村科普协会章程

黄清堰村科普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黄清堰村科普协会是村党委领导下的农村科技工作者的群众团体,是村党总支和村委会联系农村科技工作者和农民技术人员的桥梁和纽带,是科协的农村基层组织,是街道科协的组成部分,受街道科协的业务指导。

第二条村科普协会的宗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组织农村科技力量,大力普及科学知识,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努力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三条村科普协会的主要任务:一、培养和挖掘农村科技人才,建立村科普志愿者队伍,促进农村科技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二、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

三、创办或参加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组织会员因地制宜地开展群众性的科学试验示范活动,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组织会员进行技术交流,提高会员的科技水平。

四、举办各类科普讲座和科技教育活动,开展农业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五、发动会员对当前村级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环节进行调查研究,组织技术攻关,开展献计献策,当好村党总支、村委会的参谋和助手。

六、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积极向村党总支、村委会和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宣传和表彰优秀科技人员和农民技术人员。

七、兴办农村科技服务实体,开展科技咨询和科技服务。

八、完成村党总支、村委会和上级科协布置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会员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经申请并得到村科普协会批准,即可成为本会会员或团体会员。

一、承认村科普协会章程,接受村科普协会管理,支持村科普协会工作。

二、有一定专业特长和相应文化水平。

三、在本村或本区域内起到技术骨干作。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一、在本协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协会工作有建议权和批评权。

三、优先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优先取得本协会的科技资料,优先接受有关专业培训。

四、在从事科技普及活动时,可获得本协会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科普协会章程

科普协会章程

科普协会章程引言概述:科普协会作为一个科学普及组织,旨在推广科学知识,提高公众对科学的认知和理解。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科普活动,制定章程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阐述科普协会章程的五个部分。

一、协会宗旨1.1 促进科学知识的普及:协会致力于通过举办科普讲座、展览、实验室参观等活动,向公众传递科学知识,提高科学素养。

1.2 培养科学兴趣:协会鼓励会员参与科学实践和研究,培养对科学的兴趣和热爱,激发创新思维。

1.3 推动科学教育:协会与学校、科研机构合作,推动科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高科学教育的质量。

二、会员管理2.1 会员资格:任何对科学感兴趣的人都可以申请加入协会,经过审核后,成为正式会员。

2.2 会费制度:协会设定会费,用于日常活动的组织和经费支出。

会员需按时缴纳会费,否则将失去会员资格。

2.3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益,并有权参与协会的决策和管理。

三、组织架构3.1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3.2 分支机构:根据需要,协会设立各类分支机构,如科普讲座组、实验室参观组等,负责具体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3.3 专家顾问:协会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担任顾问,提供专业指导和建议。

四、活动安排4.1 讲座和展览:协会定期举办科普讲座和展览,邀请专家学者进行科学知识的传授和展示。

4.2 实践活动:协会组织实践活动,如实验室参观、科学实验等,让会员亲身体验科学研究的过程。

4.3 科普推广:协会积极参与社区和学校的科普推广活动,通过互动交流的方式,向更多人普及科学知识。

五、财务管理5.1 资金来源:协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会费、赞助和捐赠等。

协会应建立透明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5.2 财务报告:协会应定期公布财务报告,向会员和社会公众展示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财务状况。

5.3 资金监督:协会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机构,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科普协会章程

科普协会章程

科普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普及工作,推动科学知识的传播和普及,提高公众对科学的认识和理解,特设立科普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是: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科学普及活动,提高公众科学素质,推动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

第三条协会的任务包括:1. 组织开展科学普及活动,如科学讲座、科学展览、科普教育等,向公众传播科学知识,提高科学素质。

2. 开展科普培训,提高科普工作者的专业素质和科普能力,推动科普事业的发展。

3. 积极参预国内外科普交流与合作,开展国际科普合作项目,促进科普事业的国际化。

4. 开展科普研究,推动科普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提高科普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5. 组织科普志愿者队伍,培养和选拔优秀科普志愿者,推动科普志愿服务的开展。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协会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五条协会的名称为“科普协会”,英文名称为“Science Popularization Association”。

第六条协会的组织形式为会员制,由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组成。

第七条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味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的职责包括:1. 审议和决定协会的重要事项,如章程的修改、工作计划的制定等。

2. 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监督理事会的工作。

3. 审议和批准协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八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理事会的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

2. 组织协会的日常工作,制定和实施科普活动计划。

3. 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筹集。

4. 组织科普培训和研究工作,推动科普事业的发展。

第九条秘书处是协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具体工作。

秘书处的职责包括:1. 组织协会的会员招募和管理。

2. 组织协会的各类科普活动,如讲座、展览、培训等。

3. 负责协会的宣传工作,包括网站建设、媒体合作等。

科普协会章程

科普协会章程

科普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科普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章制度。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是推广科学知识,普及科学文化,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促进科学技术与社会经济的发展。

第三条协会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1. 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如科学讲座、科学展览、科技竞赛等,以提高公众对科学的认知和理解。

2. 承办科普培训班,培养和提升科普工作者的专业素养,推动科普事业的发展。

3. 开展科普教育,如编写科普读物、制作科普视频等,以便于公众更好地了解科学知识。

4. 组织科普研究,推动科普理论和方法的创新,提高科普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五条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决定召开时间和地点。

会员大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审议和批准协会章程的修订。

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3. 审议和批准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六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若干理事组成,会长和副会长由理事会成员互选产生。

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负责制定和实施协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

2. 组织和协调协会的各项工作。

3. 监督协会的日常运行和财务管理。

第七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由秘书长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

秘书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和文件管理。

2. 组织和协调协会的各类活动。

3. 协助理事会进行决策和执行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八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九条普通会员是指对协会宗旨认同并自愿加入协会的个人或单位。

普通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第十条荣誉会员是指对协会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单位,由理事会决定授予。

荣誉会员享有协会的荣誉称号和特殊待遇。

第十一条加入协会的普通会员需要填写入会申请表,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科普协会工作制度

科普协会工作制度

科普协会工作制度科普协会是一个致力于科学普及的组织,为了更好地推动科学普及工作的开展,需要建立一套科普协会的工作制度,以规范成员的行为和工作方式。

下面是一个关于科普协会工作制度的草案,供参考。

一、组织结构1.科普协会设有主席团、秘书处、财务部、宣传部等部门。

2.主席团由协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3.科普协会主席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主席任期为两年。

二、成员管理1.参加科普协会的成员应具备科普知识背景和热忱,且对推广科普事业有浓厚兴趣。

2.成员应严格遵守科普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维护协会的声誉。

3.协会成员可以自由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科普宣传工作。

三、协会活动1.科普协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团队会议,讨论科普工作安排、成员动态等事宜。

2.协会可以组织开展科普讲座、展览、讲解活动等,提高会员及公众的科普意识。

3.协会可以与学校、社区等单位合作,共同开展科普项目,提高科普效果。

4.协会每年组织一次科普实践活动,丰富会员科普实践经验。

四、部门职责1.主席团:制定科普协会工作计划和具体任务,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

2.秘书处:负责协会文件管理、会务组织、信息反馈等工作。

3.财务部:负责协会经费预算和管理,组织查账、报销等工作。

4.宣传部:负责科普宣传活动策划、市场拓展和公众关系维护等工作。

5.其他部门:根据需要设立其他部门,负责具体的科普活动策划和执行工作。

五、奖惩制度1.科普协会设立先进个人和先进团队的荣誉称号,表彰在科普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会员和部门。

2.对于协会的违纪行为,根据违纪性质轻重,可以采取警告、记过、记大过和开除会籍等处理方式。

六、工作流程1.会员报名:有意参加科普协会的人员需填写入会申请表,经过资格审查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2.任务分配:协会每季度确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分配,部门负责人根据任务分配调配人员。

3.工作落实:各部门负责人将任务具体分解下达给各成员,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4.工作总结:每月结束时进行工作总结,吸取经验,改进不足,为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好准备。

科普协会章程

科普协会章程

科普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科学普及事业的发展,促进科学知识的普及和科学文化的传播,依法注册成立本科普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的名称为“科普协会”,英文名称为“Science Popularization Association”。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促进科学文化的繁荣和社会进步。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组织科学普及活动、开展科学研究、编辑科普刊物、举办科普讲座和培训等。

第五条协会的主要任务是:推动科学普及事业的发展,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培养科学人才,促进科学与社会的对话和交流。

第六条协会的章程是协会的基本规范,是协会成员行为的准则。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和各专业委员会。

第八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第九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工作计划,审议和决定重要事项,监督协会的工作等。

第十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各专业委员会是协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协会在不同领域的科普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二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资深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十三条普通会员是协会的基本成员,具有参加协会活动和享受协会服务的权利。

第十四条资深会员是在协会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会员,享有更多的权益和荣誉。

第十五条荣誉会员是对科学普及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士,由协会理事会授予。

第十六条会员有权参与协会的管理和决策,有义务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捐赠和赞助等。

第十八条协会的财务管理应遵循财务规范,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九条协会应定期公开财务信息,接受会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协会应依法履行社会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第二十一条协会应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

第六章章程的修订第二十二条对于章程的修订,应由理事会提出并经过会员大会的表决通过。

科普协会章程

科普协会章程

科普协会章程一、总则科普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旨在推广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科学素质。

本章程旨在规范科普协会的组织结构、会员权益、活动管理等方面的事宜,确保协会的正常运作和发展。

二、组织结构1. 科普协会设立理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审议重要事项等。

2. 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和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协调协会内外事务,维护协会形象。

3. 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成员两类,普通会员享有参预协会活动、获取协会资源的权益,理事会成员负责协会的管理和决策。

4. 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由会员组成,负责协会的科普项目策划、实施和评估。

三、会员权益1. 普通会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科普活动、讲座、培训等的权益,有权参预协会的科普项目策划和实施。

2. 理事会成员享有普通会员的权益,并有权参预理事会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3. 会员有权利提出对协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有权利参预协会的选举和评议活动。

四、活动管理1. 协会每年制定活动计划,包括科普讲座、展览、科学实验等,由秘书处负责具体的组织和实施。

2. 协会可以与其他科普机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合作开展科普活动,共同推广科学知识。

3. 协会每年举行会员大会,对协会的工作进行总结,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审议协会章程的修改等事项。

4. 协会积极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包括发行科普杂志、开设科普网站等,以提高公众对科学的认知和兴趣。

五、财务管理1. 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款项、捐赠等。

2. 协会设立财务委员会,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合规。

3. 协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公开,并接受会员的监督。

六、章程修改1. 对章程的修改应由理事会提出,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 章程的修改应事先向会员公示,并征求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3. 章程的修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伦理。

科普协会章程

科普协会章程

科普协会章程一、协会名称科普协会二、宗旨与目标科普协会旨在推广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促进科技与社会的融合,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普工作的发展。

协会的目标是通过组织各类科普活动、开展科普教育和科普研究,为公众提供优质的科学知识和服务,增强社会对科学的认知和理解。

三、组织形式科普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并合法登记。

四、会员管理1.会员资格科普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会员两类。

普通会员是指对科普事业有兴趣并愿意参与协会活动的个人,理事会会员是指经过选举产生的协会管理层成员。

2.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参与决策、提出建议等权益。

3.会费管理会员应按照协会规定缴纳会费,具体标准由协会理事会制定。

五、组织架构1.理事会协会设立理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协会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监督协会运行等。

2.秘书处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会日常管理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策,组织协会活动,并负责与外界的联系与沟通。

3.专业委员会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由协会会员自愿组成。

专业委员会负责协会的科学研究、科普教育、活动策划等工作。

六、活动内容1.科普讲座协会定期组织科普讲座,邀请专业人士就热门科学话题进行讲解,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

2.科技展览协会组织科技展览,展示最新科技成果和科学研究成果,让公众近距离了解科技发展。

3.科普培训协会举办科普培训班,提供科普教育培训,培养科普人才,推动科普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

4.科普推广协会开展科普推广活动,如科学展览、科普竞赛、科普宣传等,以各种形式向公众传播科学知识。

5.科普研究协会开展科普研究,探索科普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提升科普活动的效果和影响力。

七、财务管理协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协会应依法纳税,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并公示相关财务信息。

八、章程修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科普协会章程

科普协会章程

科普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普及工作,推动科学知识的传播和普及,促进科技与社会的融合发展,特设立本科普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是: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科学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对科学的认知水平,推动科学文化的繁荣。

第三条协会的任务是:1. 组织开展科学普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科学讲座、科技展览、科普读物的编写与出版等。

2. 建立科普资源库,采集整理科普资料,提供科普教育资源。

3. 培养科普人材,组织开展科普培训和讲师培训。

4. 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科学普及工作的关注度和参预度。

第四条协会的组织形式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和各专业委员会。

第六条理事会是协会的决策机构,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设主席团和常务理事。

第七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的处理。

第八条专业委员会是协会的专业组织,根据需要设立,负责协会相关领域的研究和推广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九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理事会会员和名誉会员三个类别。

第十条普通会员是协会的基本组成单位,有权参预协会的各项活动和决策。

第十一条理事会会员是协会的决策机构成员,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名誉会员是对科普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士,由协会理事会授予。

第十三条会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参预决策、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第十四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积极参预协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五条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会员费、赞助款、捐赠款等。

第十六条协会的经费应当用于科普活动、人员培训、科普资源的采集整理等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第五章办公守则第十八条协会的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涉及政治和商业利益。

第十九条协会应当加强与其他科普组织和相关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科普事业的发展。

县区科协规章制度

县区科协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区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科协”)的组织建设,规范科协工作,提高科协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科协在推动科技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县区科协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各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教育基地等。

第三条科协工作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科技工作方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科技创新为重点,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科协设理事会,理事会是科协的最高权力机构。

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五条科协下设办公室、科普部、学会部、组织人事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科协的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

第六条科协下设各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是科协的组成部分,其活动应服从科协的领导和协调。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科协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二)开展科技咨询、技术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四)组织开展科技竞赛、学术交流等活动,促进科技创新;(五)加强与上级科协、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争取政策支持;(六)指导下属分支机构、各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开展工作。

第八条科协各部门职责:(一)办公室:负责科协日常办公、文秘、档案、保密等工作;(二)科普部:负责科普宣传、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科普活动组织等工作;(三)学会部:负责学会(协会、研究会)的组建、管理、服务等工作;(四)组织人事部:负责科协及下属分支机构的人事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五)财务部:负责科协及下属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工作。

第四章会员管理第九条科协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科协组织的各项活动;(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对科协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四)优先获得科协提供的服务和优惠。

科普协会章程

科普协会章程

科普协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旨在规范科普协会的组织结构、运作方式和成员权益,促进科普事业的发展。

1.2 科普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致力于推广科学知识、普及科学文化,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

1.3 科普协会的宗旨是开展科学普及活动,促进科学与社会的互动,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发展。

二、组织结构2.1 科普协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和分支机构。

2.2 理事会是科普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

2.3 秘书处是科普协会的日常运营机构,负责具体的科普活动策划、组织和管理。

2.4 分支机构是科普协会在各地设立的地方性组织,负责开展地方科普活动和与当地相关机构的合作。

三、会员权益3.1 科普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3.2 普通会员享有参与科普活动、参与协会决策、享受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的权利。

3.3 荣誉会员是对科普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人士,享有特殊的荣誉地位和权益。

四、会员权责4.1 科普协会会员应遵守本章程及协会相关规定,积极参与科普活动,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4.2 科普协会会员应保守协会的商业秘密和会员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3 科普协会会员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协会的决策和管理。

五、科普活动5.1 科普协会将定期组织科普讲座、展览、实验等活动,向公众传播科学知识。

5.2 科普协会将开展科普培训,提高会员的科普素质和组织能力。

5.3 科普协会将与相关机构合作,开展科普项目,推动科学技术的应用和发展。

六、财务管理6.1 科普协会的财务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合规的原则。

6.2 科普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会费、捐赠和赞助等。

6.3 科普协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审计制度,确保财务的安全和合法性。

七、章程修改7.1 科普协会章程的修改需经过理事会的决策,并由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7.2 章程的修改应公开透明,充分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7.3 章程修改后,应及时向会员公布,并按照新章程进行组织运作。

乡镇街道科协工作制度

乡镇街道科协工作制度

乡镇街道科协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街道科协(以下简称“科协”)的组织建设,规范科协工作,充分发挥科协在基层科技工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科协是党领导下的科技群团组织,是基层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乡镇街道科协工作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条科协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科技工作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党和人民的中心工作,发挥科协组织的独特优势。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科技工作者的首创精神,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服务。

(三)坚持开放合作,积极参与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和传播。

(四)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推进科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科协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乡镇街道科协组织架构由科协委员会、科协常务委员会和科协办公室组成。

第五条科协委员会是科协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基层科技工作者、科技管理人员、科普工作者等组成。

科协常务委员会在科协委员会闭会期间行使科协委员会的职权。

第六条科协办公室是科协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科协的日常工作。

科协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第七条科协的职责如下:(一)宣传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技术素养。

(二)组织开展学术交流、科技创新、科技服务等活动,促进科技工作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三)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四)推荐优秀科技人才,参与科技人才评价和科技项目评审等活动。

(五)开展科普宣传、科普教育和科普资源开发,提高科普工作的实效。

(六)加强与国内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联系与合作,促进科学技术交流与传播。

(七)承担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科技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与方法第八条科协工作程序分为计划、实施、监督、评估四个阶段。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国性学会组织工作条例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国性学会组织工作条例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国性学会组织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以下简称《中国科协章程》),为规范中国科协所属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性学会)组织工作,促进学会组织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全国性学会是按自然科学中的基础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其相关学科组建或以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和普及为宗旨的学术性、科普性社会团体,是中国科协的组成部分。

全国性学会要团结和动员广大会员和科技工作者,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广大会员和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贡献。

第三条全国性学会要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讨论;提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积极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

第四条全国性学会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促进学科发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努力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推广先进技术;编辑、出版、发行科技书籍报刊及相关的音像制品;反映会员和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组织会员和科技工作者参与国家科技政策、发展战略、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促进国家事务的科学决策工作;举荐人才,表彰、奖励在科技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和科技工作者;对国家经济建设中的重大决策进行科学论证和咨询,提出建议;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标准制定、成果鉴定、仲裁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组织、举办科技展览,编审科技文献,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促进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认定会员资格,开展对会员和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

科普协会工作制度

科普协会工作制度

科普协会工作制度科普协会工作制度一、会员管理1.会员资格科普协会会员资格须满足以下条件:(1)认同协会宗旨并愿意为科普事业贡献力量;(2)具有科普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或经验;(3)承诺维护协会形象和职业操守;(4)同意遵守协会章程和工作制度。

2. 会员分级科普协会会员分为以下三个级别:(1)普通会员:只需符合会员资格,经协会审批通过即可成为普通会员。

(2)高级会员:在普通会员的基础上,需有两年以上的科普工作经验,或在科普领域内获得过多个奖项,经协会审批通过即可成为高级会员。

(3)荣誉会员:由科普协会领导班子和理事会推荐,经协会全会投票通过即可成为荣誉会员。

3. 会员权利科普协会会员拥有以下权利:(1)参加由协会组织的各种形式的科普活动;(2)提出建议和意见;(3)竞选和被推荐为协会领导班子、理事会成员或工作组委员会成员。

4. 会员义务科普协会会员应遵守以下义务:(1)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2)维护协会形象和职业操守;(3)遵守协会章程和工作制度;(4)服从协会领导及工作组的指挥和安排;(5)宣传科普知识,传播科普精神。

二、工作组织模式科普协会采用工作组织模式,每个工作组为一部门,由不少于3名会员自行组建,任命一名负责人,负责部门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1. 工作组的职责:(1)指导和协调各项科普活动;(2)确定科普工作方向和计划;(3)完善科普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体系;(4)负责科普工作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2. 工作组成员的要求:(1)认同协会理念,愿意为科普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2)热爱科学、科技、科普等方面的知识,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和科普普及力;(3)具有相关的知识和专业技能,有从事科普工作的愿望和意愿;(4)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有责任心、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和执行力。

三、工作流程1. 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评估每年初,各工作组应制定科普工作计划,明确计划的目标、内容、任务分解和执行时间,并进行实施。

2. 工作报告的汇总和发布每月底,各工作组应汇报本月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成果、困难、反思和下月工作计划,由协会领导组织评估和发布。

科普工作制度模板范文

科普工作制度模板范文

科普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普工作,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科普工作是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宣传科学技术政策和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活动。

第三条科普工作应当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全民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协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各方面的作用,加强科普设施建设,提高科普服务质量。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科普作品的创作和传播,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科普活动,依法兴办科普事业。

第二章科普工作组织管理第五条科学技术协会负责全国科普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制定科普工作规划和计划,建立健全科普工作制度。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科普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

第七条各级科学技术协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应当设立科普工作机构或者配备科普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科普工作。

第八条科普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普工作制度,明确科普工作职责,加强科普队伍建设,提高科普工作水平。

第三章科普作品创作与传播第九条科普作品应当具有科学性、准确性、通俗性和趣味性,不得含有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内容。

第十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科普作品的创作,对优秀的科普作品给予奖励。

科普作品创作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尊重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科普作品可以通过图书、报纸、期刊、电影、电视、广播、互联网等途径传播。

科普传播机构应当提高科普作品的传播效果,满足公众科普需求。

第四章科普设施建设与利用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普设施建设,完善科普基础设施,提高科普设施利用率。

第十三条科普设施包括科普场馆、科普画廊、科普橱窗、科普基地等。

科普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提高科普展示效果。

第十四条科普设施应当免费或者优惠向公众开放,鼓励科普设施在夜间、周末和节假日向公众开放。

科协章程

科协章程

科普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科学技术普及协会(简称科普协会)第二条:本协会是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的公益性民间组织,本协会接受罗庄区民政局和盛庄街道办事处的指导。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在本社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普及法》,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进行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社区居民的科学知识和鉴别真的能力。

第四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五条: 针对辖区居民情况,作好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让科普工作真正走进社区。

第二章任务第六条:在群众中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普及法》,用科学的态度看待分析事物,共建和谐社区。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协会实行会员制,由团体会员和个体会员组成,以个体会员为主。

第八条:本协会由社区委员、居民等组成。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进行监督;3、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4、提出困难和问题,请协会给予帮助解决;5、有退会的自由。

第十条:会员的义务:1、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2、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

3、宣传协会的宗旨,维护协会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协会工作在社区的影响。

4、主动向协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组织第十一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

必要时可以延期或提前举行,但推迟换届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其主要职权是:1、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关重大问题;2、审议和批准本协会的工作报告;3、制定、修改、通过本协会章程;4、选举和罢免协会常务理事;5、决定本协会的终止;6、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力。

第十二条:协会常务理事会由各会员团体推荐、协商产生的常务理事和协会代表大会选举的常务理事组成,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负责协调、组织、指导协会活动。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1、执行会员大会决议,并向其报告工作;2、根据工作方针和任务,制定本协会活动计划;3、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4、组织开展活动;5、召开会员大会;6、决定提交会员大会审议的议案;7、批准吸收或除名会员;8、会员代表大会委托的其他事项;9、章程赋予的其他职责。

科普协会章程

科普协会章程

科普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普及工作,推动科学知识的传播和普及,促进科学素养的提高,特设立本科普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独立运作,自愿组成,自愿加入,自愿退出。

第三条本协会的名称为“科普协会”,英文名为“Science Popularization Association”。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是:普及科学知识,提高科学素养,推动科学文化建设,服务社会发展。

第五条本协会的任务是:组织开展科学普及活动,举办科普讲座、展览、培训等活动,编写科普读物、制作科普影片,开展科普教育等。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六条本协会设立会员制度,由自愿加入本协会的个人、团体和单位组成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会员选举产生。

第八条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九条本协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常务理事会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各项行政事务和协会档案管理。

第三章会员权益与义务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与协会的科普活动,包括讲座、展览、培训等;2. 参与协会的决策,包括选举理事会成员、提出建议等;3. 参与协会的学习交流活动,包括科普知识的分享、讨论等;4. 获取协会提供的优惠服务,包括科普图书的购买、科普活动的参与等。

第十一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本章程以及协会的规章制度;2. 积极参与协会的科普活动,发挥自己的专业和经验优势;3. 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不损害协会的形象;4. 定期缴纳会费,以支持协会的运作和发展。

第四章组织管理第十二条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第十三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若干理事组成,会长和副会长由理事会成员互选产生,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1. 制定和修改本章程;2. 审议和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3. 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会成员;4. 监督协会的日常工作。

科学技术协会工作制度范本

科学技术协会工作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科协)的组织建设,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科协各级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科协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党的领导原则,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纲领,确保科协工作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决策,确保科协工作科学、民主、公开。

(三)服务大局原则,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科协组织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四)依法治会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科协工作。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科协设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五条科协下设若干工作委员会,负责科协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科协各级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三、会议制度第七条科协定期召开主席会议、常委会会议、全委会会议。

第八条主席会议由主席主持,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参加。

第九条常委会会议由主席或委托副主席主持,常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第十条全委会会议由主席或委托副主席主持,全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四、工作制度第十一条科协工作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十二条科协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科协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科协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科协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自身专业特长。

第十四条科协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科协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十五条科协应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第十六条科协应积极开展科技咨询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科技支持。

第十七条科协应加强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的合作,推动科技创新。

第十八条科协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组织凝聚力。

五、考核与奖惩第十九条科协工作人员应接受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对在科协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科普协会章程

科普协会章程

科普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质,促进科学文化的传播和交流,特设立本科普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自愿性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

协会的宗旨是:推动科学普及事业的发展,培养科学文化意识,促进科学知识的传播和科学思维的普及,为公众提供科学咨询和科学教育服务。

第三条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科学普及活动,组织科学讲座、展览、研讨会等;编撰科普读物、制作科普影视作品;开展科学实验室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开展科学教育培训、科普讲师培训等。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科学性、公正性、开放性、合作性。

协会的工作依法开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代表组成,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策协会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会日常事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不同领域的专业委员会,负责相关领域的科普工作。

第八条协会设立监事会,由会员代表组成,负责监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运行情况。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九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特邀会员两类。

第十条普通会员是指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经过申请并被理事会批准的个人会员。

第十一条特邀会员是指在科学普及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者组织,经理事会推荐并经全体味员表决通过的会员。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参预协会组织的科普活动、参预协会的决策、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等权益。

第十三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预协会的活动,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会费、捐赠、赞助、科普活动的收入等。

第十五条协会的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组织培训、出版科普读物、购置设备等与协会宗旨相符的事务。

第十六条协会设立财务账户,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财务的安全和透明。

第十七条协会每年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并定期公开财务报告,接受监事会和会员的监督。

科普协会章程

科普协会章程

科普协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规范科普协会的组织架构和运作方式,确保科普活动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基本准则。

1.2 科普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促进科学知识的普及和科学文化的传播。

二、组织形式2.1 科普协会为一个注册的社团组织,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2 科普协会的名称为“XX科普协会”,下称“协会”。

三、宗旨和任务3.1 宗旨:协会的宗旨是推广科学知识,提高公众对科学的认知和理解,促进科技与社会的融合。

3.2 任务:3.2.1 组织科普活动:协会将定期举办科普讲座、展览、实验室开放日等活动,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

3.2.2 科普资源整合:协会将收集和整合各类科普资源,包括书籍、视频、软件等,为会员和公众提供学习和参考资料。

3.2.3 科普培训和教育:协会将开展科普培训课程,培养科普人才,并与学校合作,开展科普教育活动。

3.2.4 科普研究和交流:协会将组织科普研究项目,开展科普成果的交流与分享。

四、会员管理4.1 会员资格:4.1.1 任何对科普事业有兴趣并愿意遵守本章程的个人或组织均可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4.1.2 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会员两类,理事会会员由协会选举产生。

4.2 会费:4.2.1 普通会员需按规定交纳会费,具体数额由理事会决定。

4.2.2 理事会会员免交会费。

五、组织架构5.1 理事会:5.1.1 理事会为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5.1.2 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决策重要事项,并监督协会的运作。

5.2 秘书处:5.2.1 秘书处为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5.2.2 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5.3 分支机构:5.3.1 协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负责协会在特定地区或领域的科普活动。

5.3.2 分支机构的设立和解散由理事会决定。

六、财务管理6.1 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费、赞助和捐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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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岗街道科普协会工作规章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在辖区居民群众中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结合本街道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职责
1、宣传科普知识,组织社会实践,收集相关文件素材;
2、积极配合区科协工作,认真完成区科协分配的工作。

二、管理
1、每半年举办科普讲座一次;
2、每两月更换科普宣传栏一期;
3、利用节假日在辖区青少年中开展科技教育活动;
4、在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宣传活动,向居民散发科普宣传资料;
5、建立科普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作用;
6、结合社区居民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经常性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普进社区”活动,使科普工作群众化、社会化、经常化;
7、街道组织社区每年举办一次大型科普、文化、文明城区创建宣传活动;
8、建立社区科普工作资料档案,使科普工作规范化。

三、考核
1、各科普分会应积极参加街道科普协会组织的活动,必要时考查考勤。

2、各科普分会应本着“热心、专心、用心”“效新、革新、创新”的精神,积极投入科普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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