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信用评级机构监管法律制度介绍-中债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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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信用体系综述及特点

美国信用体系综述及特点

美国信用体系综述及特点文/郭杰群(上海联和金融董事总经理、中国绝对收益投资管理协会副秘书长)一.前言信用(credit)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

信用关系是双方(个人或团体)的利益互动,表现为在当前一方出于信任基础上为另一方提供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资金、劳力),并在未来一定期限内取得资源回报的行为。

在人类社会发展之初,信用主要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直接实物或劳力交换。

在法律上,早在公元前18世纪,巴比伦国的汉莫拉比法典就对信用、债权人、债务人有过阐述。

随着社会、经济、和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的消费水平、生活水平逐步增加,信用需求也变得更为复杂和多样。

信用的发展同时又为社会、经济、文化和生产力的发展,以及市场运行效率、秩序提供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比如,Gelpi和Julien-Labruyere(2000)在对消费信用历史的研究中上发现信用,特别是消费者信用提升了社会的融合和民主的普及。

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信用不再是基于政府的行政命令而是基于市场行为。

在现代经济体中,人们所指的信用主要是以货币资本为主要形式。

但是信用不只局限于货币,还体现在更为广泛的文化层面 (Logemann,2012)。

美国文化虽然仅有300多年的历史,但作为世界上最为发达的经济体,和文化上最为包容的国家[1],其信用体系也最为完善。

早在上世纪40年代末,美国49%的新车销售,54%的旧车,46%电视机销售已经是基于信用基础上。

在1960年,信用消费已经占美国消费总量的12%,而在英国,该比例仅为6%,德国为2.5%,法国为1.2%(Ryan等2011)。

在理想的商业环境中,借贷成本是与借贷者的违约风险相关。

信用越好的借贷者为同等贷款额所付成本(也即利息)也应该最少;信用越差者,所付成本应该越高。

但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完全是这样。

其根本原因是因为信用的特点。

信用虽然是基于信任[2],但具有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性。

不论是实践中还是理论上都已证明,由于借贷双方面临信息不对等,信用市场上存在贷款前逆向选择问题(也就是说在市场借贷成本高时,优质借款者不愿意借款而退出市场,留下的非优质借款者具有高违约风险)和贷款后道德风险(也就是说借款者获款后降低违约防范的努力而造成违约风险的增加)。

美国资本市场信用评级体系

美国资本市场信用评级体系

美国资本市场信用评级体系2004-06-26 03:47美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信用国家。

由于既有完善、健全的管理体制,又有一批运作市场化、独立、公正的信用服务主体,使得信用交易成了整个市场经济运行的主要交易手段,在这一信用交易运转体系中,信用评定机构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美国目前提供信用评定服务的机构高度集中,主要有三大类:一是资本市场上的信用评估机构,他们对国家、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债券及上市公司进行信用评级,这种公司目前美国只剩下三家,即穆迪(Moody’s)、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s)和惠誉国际(Fitch Rating);二是商业市场上的信用评估机构,他们在商业企业进行交易、或者企业向银行贷款时提供信用调查和评估,这类机构首推邓白氏公司(Dun & Bradstreet);三是消费者信用评估机构,他们专门提供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情况,如全联公司(Trans Union)、Equifax公司和益百利公司(Experian)。

不久前,笔者走访了惠誉国际和穆迪等评级公司,本文仅就美国资本市场信用评级体系及做法作一初浅介绍。

一、美国信用评级体系概述(一)对信用评级内涵的界定关于信用评级的概念,各公司没有统一说法,但内涵大致相同,用惠誉国际首席顾问Charles Brown的话说,主要包括三方面:首先,信用评级的根本目的在于揭示受评对象违约风险的大小,而不是其他类型的投资风险,如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风险及外汇风险等等。

其次,信用评级所评价的目标是经济主体按合同约定如期履行债务或其他义务的能力和意愿,而不是企业本身的价值或业绩。

第三,信用评级是独立的第三方利用其自身的技术优势和专业经验,就各经济主体和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大小所发表的一种专家意见,它不能代替资本市场投资者本身做出投资选择。

需要澄清的是:信用评级不同于股票推荐。

前者是基于资本市场中债务人违约风险作出的,评价债务人能否及时偿付利息和本金,但不对股价本身作出评论;后者是根据每股盈利(EPS)及市盈率(PE)作出的,往往对股价本身的走向作出判断。

中债资信 终止评级

中债资信 终止评级

中债资信终止评级
"中债资信"终止评级涉及多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企业自愿终止评级:
企业可能基于战略调整、业务变化或其他内部原因,主动选择终止与中债资信的信用评级合作。

中债资信终止服务:
中债资信可能基于监管要求、评级标准变更或其他业务决策,终止对特定企业的信用评级服务。

企业财务状况恶化:
若企业财务状况恶化到一定程度,可能导致中债资信无法继续评级,从而终止服务。

监管调整:
由于监管政策的调整,中债资信可能需要终止某些评级服务,以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信息不足或不可靠:
若企业提供的信息不足或不可靠,中债资信可能无法进行准确的信用评级,从而终止服务。

其他因素:
还可能存在其他因素,例如法律诉讼、道德风险等,导致中债资信决定终止与某企业的信用评级服务。

对于投资者和企业而言,终止评级服务可能会引起关注,因为信用评级是他们了解企业信用状况的重要参考。

在发生终止评级的情况下,涉及方通常需要及时了解原因,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确保相关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国外信用评级监管法律框架概述及启示

国外信用评级监管法律框架概述及启示
构满 足规 范 的国际执业 准则 ; 随后 , 金 融稳 定 理事 会 ( F S B ) 、 国际证监 会组 织 ( I O S C O) 、 巴塞尔 银 行监 管
穆迪、 标普、 惠誉 。此 后 , 联 邦 和州 立 法 开 始 广 泛 地 引用 N R S R O机构 的评级 结果 , 来监 管银 行等 金融 机
备 法》 《 1 9 4 0年投 资公 司 法》以及 S E C制 定 的规 则 。 但是 , 相应 的评 级 机 构监 管 制 度 却 几 乎 空 白 , 甚 至 S E C制 定 的规 则 R u l e 4 3 6( g ) 明确 将 评 级 机 构 排 除
加快 信用 评级行 业监 管立 法改革 的步伐 。
监 管立法改革领域的典型—— 美国、 欧盟 为研 究对 象, 通过 系统梳理 这些 国家和 地 区的信 用评级监 管法律 制度框 架的演变历程及现状 , 并对我 国相 关立法现状进行分析 , 进 而对我国信 用评级 法律框 架的搭建 完善提 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 : 信用评级 ; 监 管; 法律框 架; 启示 中 图分 类 号 : F 8 3 1 . 2 文献标志码 : A 文章 编 号 : 1 6 7 4— 7 4 7 X( 2 0 1 3 ) 1 0— 0 0 4 8— 0 5
向为评级理论和评级监管政策 ; 陶丽博 ( 1 9 8 6一) , 女, 云 南人 , 中债 资信评估 有限责任公 司研 究开发部分析师 , 主要 研 究方向为 评级监管及评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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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 评级 】
杨勤字, 陶丽博 国外信用评级监管法律框架概述及启示
法第 一修 正案 对 言论 自由的 保 护 , 使 得 美 国 的评 级
2 0 1 3年第 1 O期 总第 1 7 7期

国外征信业主要发展模式与监管

国外征信业主要发展模式与监管

国外征信业主要发展模式与监管一、市场主导型发展模式(美国)市场主导型发展模式最具代表性的国家是美国。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的征信国家之一,有着170多年的悠久历史。

征信制度作为一种正规的信息交换和分享机制,是该国商业信息基础设施的关键组成部分。

在美国,征信业几乎完全由私营征信公司掌控。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该行业进入整合时期,独立征信公司的数目急剧下降,从近2000家下降到现阶段的240多家。

所以其征信业务的突出特点可高度概括为两个字:私营。

世界各国中仅存在私营征信系统的国家还有加拿大、英国和北欧的一些国家,但其中以美国的私营征信业最为发达。

美国的征信机构完全采取市场化的独立运行模式,由私人或公司以营利为目的设立征信机构,按照客户的委托为其提供征信报告和相关咨询服务。

在市场化主导型发展模式中,政府是征信数据开放政策的保证者,同时又是信用管理相关法案的提案人及法案的权威解释者和法律执行的监督者。

征信企业或公司可依法自由经营信用调查和信用管理业务,但政府通过立法进行管理。

信用征信机构以利益导向为核心。

其生死存亡完全取决于市场竞争,政府仅负责提供立法支持和监管信用管理体系的运转。

目前美国的征信市场根据服务对象大致可分为三大类,企业征信、消费者个人征信以及资本市场资产信用评级。

在美国,企业征信方面由于法律对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不同,企业征信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法律对上市公司规定了其信息披露范围、内容和时间等,征信机构对上市公司一般无须出具信用报告,但对上市公司通常需进行信用评级。

信用评级的高低对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非常重要,因此,上市公司的信用会受到法律和市场的双重压力。

而对非上市公司,法律通常不要求其公开财务报告,征信就显得必要,征信公司可以提供企业概况、企业高管人员相关情况、企业关联交易情况、企业无形资产状况、纳税信息、付款记录、财务状况以及破产记录等。

在个人征信方面,美国征信机构对需求者提供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可以看做是消费者偿付其债务的历史记录。

中诚信国际 信用等级划分及定义

中诚信国际 信用等级划分及定义

中诚信国际信用等级划分及定义中诚信国际(China Chengxin International Credit Rating Co., Ltd.)是一家中国信用评级机构,成立于1988年。

作为中国规模最大的信用评级机构之一,中诚信国际的信用评级及研究服务被广泛应用于中国金融市场。

中诚信国际的信用等级划分及定义是根据评级对象的信用风险水平来确定的,下面将详细介绍其信用等级划分及定义。

一、AAA级:极低风险AAA级是中诚信国际的最高信用等级,代表评级对象具有非常强的偿债能力,不受政治、经济及金融市场的影响。

债券或金融工具的AAA 级评级意味着发行人具有非常高的还款能力和信用优势。

二、AA级:低风险AA级是中诚信国际的较高信用等级,代表评级对象的偿债能力强,但受到某些可控制因素的影响,如宏观经济因素、行业竞争等。

债券或金融工具的AA级评级意味着发行人具有较高的还款能力和信用优势。

三、A级:中等风险A级是中诚信国际的中等信用等级,代表评级对象的偿债能力一般,可能受到一些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如市场波动、经济变化等。

债券或金融工具的A级评级意味着发行人具有一般的还款能力和信用能力。

四、BBB级:可承受风险BBB级是中诚信国际的较低信用等级,代表评级对象的偿债能力一定,但可能受到较大的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如行业周期、市场需求等。

债券或金融工具的BBB级评级意味着发行人具有可承受风险的能力。

五、BB级:高风险BB级是中诚信国际的较高风险等级,代表评级对象的偿债能力较弱,可能受到多种外部因素的威胁。

债券或金融工具的BB级评级意味着发行人的还款能力较弱且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

六、B级:非常高风险B级是中诚信国际的高风险等级,代表评级对象的偿债能力较差,可能受到多种外部和内部因素的严重威胁。

债券或金融工具的B级评级意味着发行人的还款能力不足且存在较高的信用风险。

七、CCC、CC和C级:极高风险CCC、CC和C级是中诚信国际的极高风险等级,代表评级对象的偿债能力极差,不能按时偿还债务。

中美债券市场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其启示

中美债券市场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其启示
乔 煜峰 ( 9 5 ) 男 , 苏靖 江 人 , 南 大学金 融 与 18一 , 江 湖 统 计 学 院 博 士研 究 生 。
南 、 .2 1 年第 4 荔 01 云 期
效 率 , 高 市 场 流 动 性 , 进 市 场 价 格 发 现 和 稳 定 市 场 运 提 促
行 。 20 自 0 1年 中 国人 民银 行 确 定 银 行 间 债 券 市 场做 市 商
场 发展 与货 币政 策 传 导机 制建 立的 关 系研 究 》
( YJ 0 9 O 2号 ) KT 2 0 一 0
( ) 券 市 场 交 易 制 度— — 做 市 商 制度 的 比较 一 债
市 场 微 观结 构 理论 认 为 ,交 易 制 度 的选 择 对 债 券 市
收稿 日期 :01 — 2 2 2 0 1— 6
二、 中美 两 国 债 券 市 场 制 度 的 国 际 比较
中央 国债 登 记 公 司 的 数 据 显 示 ,0 9年 中 国 债 券 市 场 发 20 行 量 、 易 量 分 别 为 8 3万 亿 元 、2 . 亿 元 , 末 托 交 . 7 15 9万 年 管 量 达 到 1. 亿 元 ,分 别 较 19 7 7万 9 7年 增 长 了 2 倍 、 l 2 7
充 分 、 券 市场 监 管 权 力 分 割 、 息披 露 制度 执 行 不 力 、 用评 级 体 系建 设 滞 后 等 问题 。 通 过 完善 做 市商 准入 与 考 评 债 信 信 体 系、 塑 债 券 市场 监 管体 系 、 全 信 息披 露 法律 法规 等 措 施 , 有 效 破 除 我 国债 券 市 场发 展 的 制 度 性 障 碍 , 进 其 重 健 能 促


引 言
倍 和 3 倍 。截至 2 1 3 0 0年 1 0月末 ,市场发行量达到 82 . 万亿元 , 比增长 2 %; 同 5 托管量达 2 .万亿元 , 比增长 05 同

美国公司债券评级方法

美国公司债券评级方法

美国公司债券评级方法美国公司债券评级标准1、A级债券,是最高级别的债券,其特点是:①本金和收益的安全性最大;②它们受经济形势影响的程度较小;③它们的收益水平较低,筹资成本也低。

对于A级债券来说,利率的变化比经济状况的变化更为重要。

因此,一般人们把A级债券称为信誉良好的“金边债券”,对特别注重利息收入的投资者或保值者是较好的选择。

2、B级债券,对那些熟练的证券投资者来说特别有吸引力,因为这些投资者不情愿只购买收益较低的A级债券,而甘愿冒一定风险购买收益较高的B级债券。

B级债券的特点是:①债券的安全性、稳定性以及利息收益会受到经济中不稳定因素的影响;②经济形势的变化对这类债券的价值影响很大;③投资者冒一定风险,但收益水平较高,筹资成本与费用也较高。

因此,对B级债券的投资,投资者必须具有选择与管理证券的良好能力。

对愿意承担一定风险,又想取得较高收益的投资者,投资B级债券是较好的选择。

3、C级和D级,是投机性或赌博性的债券。

从正常投资角度来看,没有多大的经济意义但对于敢于承担风险,试图从差价变动中取得巨大收益的投资者,C级和D级债券也是一种可供选择的投资对象。

美国公司债券评级内容由于债券筹资的筹资数额巨大,所以对发行单位的资信评级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评级的主要内容包括:1、分析债券发行单位的偿债能力;2、考察发行单位能否按期付息;3、评价发行单位的费用;4、考察投资人承担的风险程度。

我国开展债券信用评级的必要性1、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债券评级源于二十世纪初的美国,经过一个世纪的发展,在美国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并在保持金融制度的稳定中成为不可缺少的环节。

从整个历史的发展来看,债券评级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市场经济中存在大量的信用形式,或者说市场经济的基础是信用经济。

信用的基本特征是偿还性,它的运动过程是借债和还债的统一。

如果受信人的偿还能力出了问题,就会影响到信用关系,如果整个社会的信用恶化,就会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

标普全球评级的中级债券评级对应的

标普全球评级的中级债券评级对应的

标普全球评级的中级债券评级对应的对评级对象(证券发行方)而言,寻求信用评级固然是为了满足监管或者市场准入条件(如《公司债发行试点办法》要求发行公司债必须经过信用评级,而《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险机构投资的企业(公司)债券,应具有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级或者相当于aa级以上的长期信用级别)。

对监管机构而言,信用评级的意义在于帮助政府实现分类监管,将监管资源投向信用级别低(一般为bbb级以下的投机级)、信用风险大的企业,而对于具有较高信用等级的评级对象可以放宽监管要求,从而降低监管成本。

二、信用评级机构意义信用评级机构是金融市场上一个重要的服务性中介机构,它是由专门的经济、法律、财务专家组成的、对证券发行人和证券信用进行等级评定的组织。

证券信用评级的主要对象为各类公司债券和地方债券,有时也包括国际债券和优先股票,普通股股票一般不作评级。

三、境外主要评级机构国际上公认的有三大评级机构:标准普尔(s&p),穆迪(moody's),惠誉国际(fitch ratings)美国标准普尔公司:他就是资本市场上举足轻重的信用评级公司,就是最为权威的国际分析机构之一。

根据评级准则,标准普尔评级分成投资级和投机级,信用级别由低至高:投资级分成aaa、aa、a和bbb;投机级分成bb、b、ccc、cc、c和sd/d级。

穆迪对债务工具和证券进行信用评级及研究,还提供先进的风险管理软件、信用及经济分析和金融风险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及研究报告。

穆迪对长期债务评级从高到低为:aaa、aa、a、baa、ba、b、caa、ca、c。

短期评级从高到低为p-1、p-2、p-3。

惠誉国际信用评级就是唯一的欧资国际评级机构,规模必须大于标准普尔和穆迪,惠誉国际短期债项信用等级分割为四等六级,符号则表示分别为:a-1、a-2、a-3、b、c、d。

四、境内主要评级机构目前国内普遍认为的比较大型的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联手资信、大公国际。

主要国家的信用评级制度介绍_信用管理_[共2页]

主要国家的信用评级制度介绍_信用管理_[共2页]

30 信用管理 (1)信用评级形式趋于成熟;(2)主要信用评级机构通过兼并和收购,确立了在行业内的主导地位;(3)信用评级业务开始向国际化方向发展。

二、主要国家的信用评级制度介绍信用评级制度始于20世纪初的美国,迄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其积极作用逐步为其他国家所认识。

(一)美国的信用评级制度1.美国评级制度的发展历程美国评级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与其资本市场的产生与发展密切相关。

自19世纪初,美国的资本市场先后经历了国债发行时代、州债发行时代和铁路债券发行时代,资本市场的投资主体从开始的个人投资者为主逐渐发展到以投资银行为主。

资金雄厚的投资银行的介入掀起了美国证券市场的投资热潮,当时的投资者通过订阅由中立的机构发行的简易投资情报资料了解各种债券的优劣情况。

在约翰·穆迪出版《铁路投资的分析》一书之后,普尔出版公司(标准普尔公司的前身)、标准统计公司(1941年与普尔出版公司合并)和惠誉公司也先后于1922年和1924年开始对工业证券进行评级。

美国资信评级制度是目前国际上最发达的评级制度。

主要评级机构除对各类债券、基金、商业票据等金融工具进行评级外,还对企业、金融机构、国家主权进行评级。

在资信评级行业,目前美国国内主要有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Moody’s )、标准普尔公司(Standard and Poor’s )、惠誉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Fitch IBCA ),它们基本上主宰了美国的资信评级市场。

在个人资信服务领域,美国有1000多家当地或地区的信用局(Credit Bureau )为消费者服务,这些信用局中的绝大多数或者附属于Equifax (艾贵发)、Experian (益百利)和Trans Union (全联)等三家全国最为主要的信用报告服务机构,或者与这三家公司保持业务上的联系。

这三家公司都建有覆盖全国范围的数据库,包含超过1.7亿消费者的信用记录。

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信用评级业务规范)

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信用评级业务规范)

JR附件4目 次前言 (II)1 范围 (1)2 术语和定义 (1)3 信用评级业务 (2)3.1概述 (2)3.2 信用评级基本原则 (2)3.3信用评级小组 (2)3.4 信用评级信息 (3)3.5信用评级程序 (4)4 信用评级结果及其发布 (5)4.1评级结果 (5)4.2评级结果发布 (8)前 言JR/T 0030 在总标题《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下,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 《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 第1部分:信用评级主体规范》—— 《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 第2部分:信用评级业务规范》—— 《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 第3部分:信用评级业务管理规范》本部分为JR/T 0030的第2部分;本部分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本部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本部分协作起草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戴根有、姜维俊、文四立、万存知、李晓枫、李斌、黄慕东、杨竑、陆书春、李曙光、姜雪涛、杨颖莉、李建云、景芸、丁卉、龙文征、陈炎、赵燕、张丽红、杜国庆、孙卫东、方景星、胡志龙、史永恒、陈敏、宋佳宾、李振宇、张愈强、马文洛、袁敏。

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第2部分:信用评级业务规范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信用评级业务中信用评级程序、信用等级符号及含义、信用评级报告内容等。

本部分适用于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时的业务操作。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2.1信用 credit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多产生于融资行为和商品交易的赊销或预付之中,如银行信用、商业信用等。

美欧信用评级行业监管框架概述及启示

美欧信用评级行业监管框架概述及启示
其 评 级 行 业 监 管 法 律 框 架 经 欧 盟 委 员 会 确 认 具有 “ 可认 证 性 ” ( 即与 欧 盟 评 级 行 业 法 律 制 度基本接近 ) 。 从 美欧 的注册 ( 认证 ) 程序 来看 , 有 三 点 需要关注 : 首先 , 具 有 统 一 的注 册 ( 认证 ) 管 理 机 构 。考 虑 到 注册 审 查 中存在 一 些 主 观判 断 , 统 一 受 理 审 查 更 有 利 于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以及 注 册 审 查标 准 的一 致 性 。其 次 , 区分 业务 类 型 授 予资质 。 美国S E C将 N R S R O资 质 区分 为六 大 类业务资质 ( 金融机构 、 保险公 司、 工商企业 、
3 0
内蒙古金融研究
2 0 1 4 . 0 1
国 相 关 机 构 共 同对 欧 盟 境 内评 级 机 构 进 行 监
述 四个 因素 之 外 ,认 证 制 度 中 还 针 对 境 的欧洲证券 与市 场管理 局 f E S M A ) 取代了 C E S R与各成员国的协调监管体
金 融产 品评级业 务 、 主权 评级 ) 所 提 出的特 殊监 管 要求 。
欧洲地 区信用评级行业萌生较晚 , 长期 以
行业 自律 监 管 为 主 。直 到 2 0 0 8年 金 融 危 机后 才 明 确 由 欧洲 证 券 监 管 委 员会 ( C E S R) 协 调各
①即N a t i o n a l l y R e c o g n i z e d S t a t i s t i c l a R a t i n g O r g a n i z a t i o n , 国 家认 可 统 计 信 用 评 级 机 构 。
较 快 发展 , 同时也 暴 露 出不 少 问题 。在 此 背 景

中国企业境外发行债券全解读

中国企业境外发行债券全解读

中国企业境外发⾏债券全解读⽬录- - - - -1.境外债券发⾏简介2.境内机构境外发⾏债券的现状3.境内企业境外发债融资成本分析4.境内企业境外发⾏债券的⽅式5.境内企业境外发⾏债券的优点6.境外发⾏债券存在的问题7.完善境内企业境外发债的政策建议随着我国改⾰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励有实⼒的企业⾛出国门,国内企业全球配置资源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投融资“⾛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境外发⾏债券是企业⾛出去融资的重要途径,与境内发⾏债券、境内发⾏股票、境内贷款等融资⽅式相⽐,具有吸引外国投资、锁定汇率风险以及建⽴国际信誉等重要的作⽤。

2016年10⽉1⽇,⼈民币正式纳⼊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这是⼈民币国际化的重要⾥程碑。

随着⼈民币国际化程度的提升及资本项⽬的开放,我们看到今年以来国内的跨境政策在资⾦“扩流⼊”⽅⾯已作出了⼀系列的重⼤突破,其中尤其对于境内企业借⽤外债政策⽅⾯的放宽来的最为重磅:⾸先是2015年9⽉14⽇国家发展改⾰委发布了《关于推进企业发⾏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松绑”企业海外发债的条件,⿎励境内企业发⾏外币债券,取消发⾏外债的额度审批,实⾏备案登记制管理。

其次是2016年5⽉⼈民银⾏发布《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132号),统⼀了国内企业的本外币外债管理,将原先在⾃贸区试点的全⼝径跨境融资推⼴到全国范围内执⾏,现在所有的国内企业(房地产企业与政府融资平台除外)都可以通过“全⼝径”模式从境外融资。

以下为现⾏的外债监管原则:再者是外管局的“统⼀资本项⽬结汇管理”放开了外债资⾦的意愿结汇,并⼤幅放宽了资本项⽬资⾦的使⽤条件,不再区分资本⾦及外债资⾦的使⽤,对资本项⽬收⼊的使⽤实施统⼀的负⾯清单管理模式。

多年来,企业境外发债融资是我国引进外资,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段之⼀,也是推动⼈民币国际化的重要经济⾏为,同时对于发债企业的⾃⾝发展意义重⼤。

企业国内外债券评级对比-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企业国内外债券评级对比-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企业国内外债券评级对比-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企业国内外债券评级进行对比分析。

企业债券评级是投资者评估债券风险和价值的重要参考指标,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债券发行人的还款能力进行评估。

国内外企业债券评级标准和评级机构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文将通过对比国内外企业债券评级的相关内容,探讨其异同以及可能带来的影响。

通过本文的分析,读者将更全面地了解企业国内外债券评级的情况,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的投资参考。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分为三个主要部分,分别讨论国内企业债券评级、国外企业债券评级以及两者之间的对比分析。

首先,我们将介绍国内企业债券评级的相关背景和现状,分析国内企业债券评级的特点和规范。

接着,我们将对比国外企业债券评级的情况,探讨国外评级标准和机构的特点,以及两者评级体系的异同之处。

最后,在对比分析部分,将重点比较国内外企业债券评级的差异,探讨不同评级标准对企业的影响以及评级体系在国内外市场中的应用情况。

通过对企业国内外债券评级的全面对比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不同地区评级体系的特点和优劣势,为企业融资提供更具有参考价值的评级指导。

1.3 目的目的部分主要是阐述本文撰写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比国内外企业债券评级,可以帮助我们更全面地了解不同市场环境下企业债券评级的特点和规律,有助于投资者和市场监管部门更好地认识和评估企业债券风险,提升投资者的决策能力和市场监管的效率。

同时,通过对比分析,也能够发现不同国家和地区在企业债券评级制度上的差异和优劣势,为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因此,本文旨在深入研究国内外企业债券评级制度的差异及其影响因素,为我们更好地理解企业债券市场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2.正文2.1 国内企业债券评级国内企业债券评级是指对我国各家企业发行的债券进行信用评级的过程。

在中国,债券评级是由专业的评级机构进行,并且通常会根据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风险、行业竞争力等因素来评定企业的信用等级。

国际四大评级公司对中国银行业评级情况综合论述

国际四大评级公司对中国银行业评级情况综合论述

2003年11月26日,国际著名评级公司标准普尔(Standard&Poors)公布了对中国12家商业银行(包括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8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评级结果,这12家银行无一达到投资级别(BBB级),全部被定为较低等级。

随后,另一国际著名评级公司穆迪公司(Moody‘s)宣布了对内地部分银行的评级结果,其中四大国有银行均获得较高评级。

此外,国际评级机构惠誉(FitchRatings)也曾对中国银行业进行评级。

鉴于这些国际评级公司的权威地位,其评级结果将对中资银行在海内外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本文旨在介绍这些国际评级公司的评级方法和评级结果,并分析此次评级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

一、国际评级方法简介 (一)国际商业性评级准则 国际评级公司采用的信用评级准则一般是在美国金融机构统一评级制度(Uniform Financial Institutions Rating System)的基础上形成的。

这套评级制度包括五个基本项目:资本充足率(Capital Adequacy)、资产质量(Assets Quality)、管理水平(Management)、盈利能力(Earmngs)、流动性(Liquidity)。

其英文单词的第一个字母组合在一起就是“CAMEL”,正好与“骆驼”的英文单词相同,因此该评级方法被简称为“骆驼评级法”。

因为标普、穆迪等公司进行的是国际评级,因此在评级项目中又外加了“政府支持”一项。

(二)标普评级的标示方法 标准普尔的几大类评级中,从 AAA、AA、A到BBB、BB、B再到C、R、SD依次降低,分别代表企业偿还债务能力由强到弱的过程,“+”号或“-”号用来区别在同一等级内更详细的信用状况,“+”号表示在同一等级内较优,“—”号表示在同一等级内较差。

其中最高等级AAA,目前在全球尚没有金融机构获得,但是花旗、汇丰等国际金融机构曾获得过AA、A这样的良好评价。

BBB级是投资级,在此级别以下国际投资者将不再投资。

我国信用评级机构法律监管问题研究

我国信用评级机构法律监管问题研究
■法丁律-
: XIANDAIYINGX人 民 银 行 西 宁 中 心 支 行 810000)
摘 要 :信 用 评 级 机 构 是 资 本 市 场 和 金 融 市 场 基 础 设 施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近 年 来 ,我 国 信 用 评 级 行 业 虽 取 得 了 较 大 的 发 展 ,但 伴 随 着 发 展 而 产 生 了 一 些 问 题 ,信 用 评 级 机 构 非 但 没 有 发 挥 应 有 的 信 息 传 递 、风 险 指 向 等 功 能 ,反 而 成 了 引 发 金 融 危 机 的 重 要 推 手 。 对 比 研 究 美 国 与 欧 洲 信 用 评 级 机 构 监 管 制 度 ,我 国 可 以 通 过 完 善 信 用 评 级 行 业 监 管 框 架 ,加 强 信 用 评 级 机 构 内 部 监 管 以 及 完 善 相 关 的 法 律 责 任 体 系 ,从 而 推 动 信 用 评 级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
{二 )信用评级机构内部监管制度缺失 资 质认定、信 息 披 露监管和利益冲突监管,是我醉各监管 主 体 对 信 息 评 级 机 构 进 行 监 管 的 主 要 方 式 。但 由 于 各 监 管 主 体 对 于 信 用 评 级 机 构 的 监 管 ,都 出 台 过 相 应 各 自 的 规 定 ,因此 对 于 评 级 机 构 资 质 的 认 定 尚 未 形 成 统 一 的 标 准 。此 外 ,2019 年丨丨月2 6 日发布的《信 用 评 级 业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第三十八条 要 求 评 级 机 构 ,应当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 指 定 的 网 站 和 其 公 司 网 站 进 行 信 息 披 露 。但 实 际 情 况 却 是 这 些 指 定 的 或 者 公 司 的 网 站 ,大 部 分 都 是 不 完 全 对 外 公 开 的 。 因此监管部门对于评级机构信息披露的监管,仍然有待进一 步 细 化 。信 用 评 级 机 构 内 部 监 管 制 度 的 缺 失 ,导致虚假评级 事件频发。2020年 12月 1 4 日,中纪委通过官网发布了信用评

美国次贷危机及相关举措启示中国信用评级行业规范发展(1).

美国次贷危机及相关举措启示中国信用评级行业规范发展(1).

美国次贷危机及相关举措启示中国信用评级行业规范发展(1)美国次级债危机逐渐蔓延全球,演变成一场全球信用危机,长期以来被人们寄予厚望的信用评级机构备受指责。

资信评级行业是现代市场经济中社会信用体系的重组成部分,是进一步提高中国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的透明性、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手段之一。

从长期发展来看,危机的发生为中国信用评级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了一次学习的机会。

即借鉴次贷危机后发达国家对评级行业采取的一些措施,结合中国信用评级行业的现状,提出促进该行业规范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次贷危机;信用评级;行业规范;启示一、次贷危机暴露评级行业的主问题㈣1 利益冲突影响评级独立性。

目前。

信用评级机构的收入主来自于受评企业缴纳的评级费用,而评级越高越利于债券销售,评级费用也越高,利益冲突使评级机构难以保证评级的独立性。

并且,由于评级机构通常与承销商共同设计次级债券,对其分层、信用增级等提供建议,也使其易低估次贷产品风险,给出偏高的信用级别,从而助长市场对该类产品的乐观预期和非理性追捧,埋下风险隐患。

2 透明度问题。

目前,评级机构一般会简介绍评级方法。

但一般不会公布评级的数据来源,也不会公开核心的评级方法。

SEC调查也发现,在进行复杂的资产担保证券评级过程方面的信息披露不足,评级公司未能公布或记录相关过程。

信息透明度不高使得市场和监管当局对评级机构的约束作用减弱,也增加了评级机构产生道德问题的风险。

3 缺乏监管。

美国联邦银行法有不干预评级机构的不成文规定。

最初评级机构的出现是单纯为了给投资者提供有用的风险信息。

经过百年的积累,评级机构树立了其市场公信力,评级结果也逐步为监管部门所认可,并作为重的监管指标来监督金融机构。

这无形中将一个民间中介服务机构的私权转化成了公权力,使其既为投资者服务,又具有一定的监管职能。

但是,投资者和监管者的利益诉求并不完全一致,在缺乏制度保障和有效监管的情况下。

评级机构的私权和公权容易发生错位,评级活动的独立、公正、客观的工作立场难以保持。

中债资信评级分类-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中债资信评级分类-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中债资信评级分类-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中债资信评级分类是指中国债券市场上对债券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和分类的一种体系。

随着中国债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债券市场参与者的增多,债券投资者越来越关注债券的信用风险。

中债资信评级分类体系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参考依据,帮助他们更加准确地评估债券的信用风险,从而做出更明智的投资决策。

在中债资信评级分类体系中,债券会被分为不同的评级等级,通常包括AAA、AA、A、BBB、BB、B、CCC等多个等级。

这些等级代表了债券的信用风险水平,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选择合适的债券投资。

评级等级越高,表示债券的信用风险越低,投资者购买这类债券的信心和预期回报一般较高。

中债资信评级分类的标准是根据对债券发行人的信用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评估的。

评级机构会考虑发行人的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盈利潜力、行业竞争力等各种因素,综合判断债券的信用风险水平。

评级机构通过对债券发行人的调研和财务数据分析,对债券进行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公布给市场。

中债资信评级分类在债券市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它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了对债券信用风险的客观评估,还提高了市场的透明度和效率。

评级结果的公布可以有效防范投资者的信用风险,促进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外,中债资信评级分类的应用前景也非常广泛,除了债券投资领域外,研究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政府也可以利用评级结果进行风险管理和决策分析。

综上所述,中债资信评级分类在中国债券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为投资者提供了对债券信用风险的准确评估,并对市场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未来,随着中国债券市场的不断壮大和完善,中债资信评级分类的应用前景将更加广阔。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主要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在引言部分,我们将给出对中债资信评级分类的概述,介绍文章的结构和目的。

在正文部分,我们将详细说明中债资信评级分类的定义和标准。

最后,在结论部分,我们将强调中债资信评级分类的重要性,并展望其在未来的应用前景。

中美两国的个人征信制度对比

中美两国的个人征信制度对比

中美两国的个人征信制度对比中美两国的个人征信制度对比导语:美国个人信用市场的培育走的是渐进式的市场化道路,而我国早在20世纪90年代,上海就已经开始开展个人征信业务。

下面是两国之间的对比。

1 美国个人征信体系现状1.1 形成与发展美国个人信用市场的培育走的是渐进式的市场化道路,自1860年美国纽约布鲁克林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信用局至今,美国征信体系经过百余年的发展,上千家个人信用机构经过优胜劣汰法则的筛选之后,基本形成了目前三大信用局——Equifax、Trans Union、Experian三足鼎立的局面,专门从事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分析、销售、存贮。

目前,他们是美国私营部门中数据处理最密集的行业,三大信用局每月进行20多亿份信息数据的处理工作,拥有美国1.8亿成年人的信息资料,每年出售个人信用报告多达6亿多份,收入过100亿美元。

从世界个人征信业发展趋势看,各国征信业正普遍由政府主导逐渐向市场化运作的发展模式转化,这无形中也促成了一项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的产业,前景喜人。

同时,美国的信用局不满足仅在美国本土开展业务。

他们早已占领加拿大的信用报告业务市场,并且在欧洲、南美的主要国家拓展业务。

随着中国经济融入国际大市场,美国的信用局和我国的合作也在加强。

1.2 征信产品开发与管理体系(1)美国在进行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时一般将调查指标分为广度指标和深度指标两大类。

广度指标一般就是我们所指的5C准则——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条件(Condition)、担保品(Collateral),它为个人信用分析提供了一般性构架和准则。

而深度指标则将各指标更为具体而详尽的细化,它包括:信用卡、职务、住房、工龄、债务收入比例、银行开户情况、毁誉记录等等。

(2)从经济学角度上看,信用评估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或为了实现某种目的,对评估对象的资金、信誉、从质和量的方面进行检验和计量,并科学客观地做出全面评价的过程,也称资信评估或信用评级。

一文全搞懂:中资美元债市场现状、发行流程、费用和架构

一文全搞懂:中资美元债市场现状、发行流程、费用和架构

一文全搞懂:中资美元债市场现状、发行流程、费用和架构展开全文一中资美元债市场的基本面情况(一)中资美元债数量从2010年开始大幅增长:人民币单边升值的大背景中资美元债发行自2010年起开始提速,至2016年达历史最高。

无论从发行数量还是发行总金额来看,过去五年中资美元债整体发行出现大幅增长。

2010年-2014年首次大幅增长:当时海外美欧日三大央行都在宽松的背景下,人民币汇率呈现单边升值趋势,私人部门有资产本币化+负债外币化的套利配置动机。

2015年8月—2016年初由于汇改冲击有所回落:2015年811汇改后人民币汇率进入了贬值周期,前期私人部门的资产负债表开始反向修正,资产外币化+负债本币化,提前偿还外债的存量减少与新增发债的增量减少同时使得境外债市场发展有所放缓。

2016年至今汇率机制运行平稳,波动常态化之后,中资企业境外发债重升温,同时城投美元债新浪潮开启。

2016年全年中资美元债发行数量为1889支,总发行规模为1786. 17亿美元。

截至2017年3月底,今年中资美元债发行数量同比增长136%,发行金额同比增长14.20%,发行继续保持高增长态势。

(二)城投美元债的新浪潮城投美元债的发行在去年达到高峰。

去年城投美元债共计发行了45笔,金额超过123亿美元,而2014年仅仅发行不足10笔。

地方政绩压力和资本外流压力共同推动了城投美元债市场的扩张。

从债券评级来看,只有2只债券没有获得评级,获得A及以上评级的城投债占比仅为13%,多数债券获得了BB或BBB的评级。

从债券的期限结构来看,3年期债券占比高达84%,多数城投债都是短期的。

(三)中资美元债规模大幅扩张的原因:供给需求双侧推动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投的意愿很强:第一,中国债券的票息较高,投资者所获得收益也较高。

目前全球范围内缺乏高收益资产,部分行业的中资美元债的平均票息率可达到5%-7%。

第二,目前越来越多的城投也参与到中资美元债的发行中,对于海外投资者而言,城投虽然评级不高或缺失,但在中国有软财政信用,投资安全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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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信用评级机构监管法律制度介绍次贷危机及欧债危机以来,全球范围内引发了对信用评级机构所扮演角色的热烈讨论,国际监管机构和各国针对评级机构的监管改革展开大范围的探索并陆续付诸实践。

从2009年4月,G20伦敦峰会明确提出将信用评级机构纳入金融监管范畴、确保评级机构满足规范的国际执业准则后,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等国际组织在此框架下共同合作,推动国际信用评级行为标准的修改完善并积极协调各国监管标准的统一。

各国和地区按照G20路线图设定的改革方向、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加快信用评级行业立法改革的步伐和节奏,相继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完善信用评级机构法律制度体系。

其中,作为现代评级行业诞生地、同时也是次贷危机爆发始源地的美国所采取的监管改革较具代表性,故本文重点对美国的信用评级机构监管法律制度框架的演变及现状进行梳理和分析,以期对我国信用评级行业的监管制度构建有所启示。

一、美国信用评级机构法律制度框架演变历程(一)21世纪前美国评级机构几乎游走于联邦监管外美国信用评级行业在20世纪初成立初期并未得到监管部门特别关注。

至30年代经济大萧条后评级机构声望渐起,监管机构才开始予以重视。

1930年货币监理署于监管规则中首次引用信用评级来限定投资范围,以发挥其对投资者的参考作用。

1975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下称”SEC”)首次在其制定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下的证券公司净资本规则中使用了“NRSRO”一词,并通过向特定评级机构发送无异议函(no-action letters)、确认该评级机构发布的评级结果为国内大部分重要使用者承认为可靠的,从而授予该评级机构以全国统计信用评级机构(NRSROs)的资质。

首批获得NRSRO资质的评级机构经过发展成为了现在的三家国际性评级机构穆迪、标普、惠誉。

此后,联邦和州立法开始广泛地引用“NRSRO”,以借助外部评级结果来监管银行等金融机构,如《1933年证券法》、1935年《银行法》、《联邦储备法》、1940年《投资公司法》以及SEC制定的规则。

但是,相应的监管制度却几乎空白,甚至有SEC制定了规则 Rule436(g)将评级机构明确排除在《1933年证券法》规定的专家责任之外。

加之宪法第一修正案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使得美国的评级机构在2001年之前处于弱监管状态。

(二)安然事件后逐步强化监管2001年安然公司破产事件敲响了警钟,人们恍然发现扮演着重要角色的评级机构游离在监管之外,开始研究对评级机构的监管。

2002年美国国会在《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ec702(b)中要求SEC就评级机构在证券市场的角色和作用进行研究1。

此后,美国开始一步步搭建信用评级机构监管法律框架,基本遵循“调查研究—国会出台基本法律—监管部门根据授权制定具体实施规则—根据实践进一步修改立法”的思路。

2006年9月,美国国会通过了《信用评级机构改革法案》(〈Credit Rating Agency Reform Act〉,以下简称“《2006年改革法案》”)。

该法案通过在《1934年证券交易法》中增加了Sec15E、并修改了Sec17,初步搭建了以SEC为NRSROs 唯一监管机构的制度框架:一是首次明确了NRSROs的定义、资格认定标准,以公开透明的申请注册程序取代了“无异议函”的认证方式;二是要求NRSROs披露注册信息及建立利益冲突的防范机制;三是赋予了SEC作为NRSROs的监管机构享有制定规章、作出处罚的权力;四是明确NRSRO的评级言论不被视作前瞻性信息,从而不适用《1934证券交易法》Sec21E规定的前瞻性信息立法安全港的豁免。

2007年6月,SEC根据《2006年改革法案》的授权,制定了六条《1934年证券交易法》下的细则Exchange Act Rules 17g-1至Rules 17g-6以及评级机构统一报表格式Form NRSRO,细化了《2006年改革法案》提出的监管框架。

2008年,SEC 公布了对三家国际评级机构穆迪、标普、惠誉的检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又于2009年2月和12月对这些规则作了修订,强化了评级方法的透明度、评级表现的披露等方面。

(三)次贷危机后立法改革密集出台次贷危机后,美国反思现有金融监管框架中的不足,随即国会开始进行金融改革,评级机构成为重点对象之一。

2010年7月,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出台,用九个条款(Sec.931-Sec.939)修改了《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Sec15E,加入了许多实质内容:在利益冲突方面提出了业务隔离要求、离职人员回顾审查制度;针对评级流程和方法要求提高透明度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职责;明确专家责任对NRSROs的适用;授权SEC对NRSROs进行检查、并就前述制度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随后,SEC根据法案授权制定了《1934年证券交易法》下细则Exchange Act Rule 17g-7(2011年1月20日生效)强化了ABS评级中的信息披露,又于2011年5月就结构化金融产品评级中评级机构的指定提出Exchange Act Rule 17g-8,目前还在征求意见中。

二、美国信用评级监管法律框架现状1Report on the Role and Function of Credit Rating Agencies in the Operation of the Securities Markets,SEC,2003经历了近年来在金融危机推动下的多番立法改革2,如今美国评级机构的监管法律制度覆盖范围已大大扩张,内容也更为充实和具体。

由于《2006年改革法案》3已明确排除州立法对NRSRO注册认证等管理工作的管辖权,只保留了州证券监管委员会对NRSRO的欺诈行为进行调查和强制执行的权力,因此目前美国评级机构监管制度主要由联邦法律构成,并形成了上下两层的体系结构。

上层是由国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属于美国法典(United States Code,U.S.C)体系。

这一层次的法律有《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2006年信用评级机构改革法案》、《2010年多德弗兰克法案》。

其中后两部法案主要是对《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作增补和修改。

《1934年证券交易法》是评级监管中最重要的文件,其从注册申请工作、信息披露、利益冲突防范、内部管理制度、非公开信息使用、禁止有损市场公平秩序、SEC对NRSROs的检查制度七个方面构建了监管框架。

该法律主要对SEC授予监管权力,尤其是规则制定权,并就个别事项规定基本要点,如评级流程与方法、评级表现的披露。

以证券初次发行为主要规制对象的《1933年证券法》只规定了适用于评级机构的专家责任。

下层是SEC依据法律授权制定的行政规章,属于联邦法规(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 C.F.R)体系。

目前该层次的规则包括证券交易法细则Exchange Act Rules 17g-1至Rules 17g-7。

另外SEC针对指定结构化金融产品评级中的评级机构而制定Rule 17g-8还在征求意见中。

这些规则为基本法律的实施作了细化的操作性规定。

SEC的七条证券交易法实施细则从操作性角度,围绕着《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内容作了具体要求。

另外,SEC、美联储、美国保险业联盟委员以及货币监理署等联邦监管机构会在自己制定的监管规则中引用NRSROs评级结果。

尽管这些规定也涉及评级机构,但是作为监管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自身行为的限制,并未影响到评级机构的行为范围和行为方式。

而且,在《2010年多德弗兰克法案》提出减少监管规则对外部评级结果的依赖后,这些规则在各监管机构的立法改革中逐步减少,因此本文对其不作过多探讨。

2下文讨论针对具有NRSRO资质的评级机构,非NRSRO的评级机构未受到专门监管规定,而是受到《证券法》及《证券交易法》中普遍适用于资本市场上所有主体的证券欺诈条款的一般性约束。

故在此不作讨论。

3图:美国信用评级机构监管法律体系三、美国信用评级机构监管法律制度主要内容(一)注册申请工作此前以“无异议函”对NRSRO 进行认证的方式因缺乏透明度而备受指责,美于《2006年改革法案》4授权SEC 制定评级机构注册NRSRO 的申请信息表格,并规定了申请中须涵盖的四点基本内容:一是基本信息,即申请人的组织架构、所申请的评级业务类别;二是该机构在评级业务方面的记录,即评级表现记录、评级流程和评级方法,以及不少于10家的合格的评级结果使用机构出具的证明书5,便于SEC 了解其评级业务的开展情况;三是内部制度建设的完备情况,包括非公开信息的保护制度、职业道德规范;四是该机构存在的利益冲突、向该机构付费最多的前二十家使用该机构评级结果的发行人和订阅者。

此后,SEC 在2007年出台了评级机构统一报表格式Form NRSRO ,并在证券交易法细则Rule 17g-1中就法案中提到的首次申请、再次申请、补充材料、撤回申请;更新注册信息、年度确认、撤回注册、申请信息的公开等事项作了程序上的细化。

(二)信息披露强化评级机构信息披露是危机后各国一致的监管改革方向,美国对此的改革举措更为密集,主要集中在评级表现、评级方法,此外,ABS 评级作为重点监管 4见《1934年证券交易法》Exchange Act 15E(a). 5 此类证明书用于证明申请人所做的评级被这些使用者使用不少于3年。

申请人须就可以所申请的每类评级业务(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工商企业发行人、资产证券化发行人、政府证券和市政证券)分别提交证明,每一类债务人不少于2家投资者认证。

2006年8月2日前收到SEC 无异议函的评级机构可免去提交证《2006年改革法案》 增加了《1934证券交易法》Sec15E ,修改Sec17。

《1934年证券交易法》《1933年证券法》 2010年《多德弗兰克法案》 修改《1934证券交易法》的Sec15E;删除了《1933年证券法》豁免NRSRO 承担专家责任的规定。

SEC 制定的证券交易法细则Exchange Act Rules 17g-1至Rules 17g-7 下位法对象,在信息披露方面受到专门规定。

1.评级表现《2006年改革法案》只简单了规定评级机构须在注册NRSRO时提交评级表现信息,并在获得NRSRO资格后按照SEC要求在公司网站上公布。

为了便于公众判断评级机构的准确性并在NRSRO机构中作比较,《多德弗兰克法案》6进一步规定NRSRO须公布其所作的每类债权人或证券的初始评级和跟踪评级,并授权SEC制定细则,强调了披露的三点基本要求:第一,在NRSRO机构中具有可比性;第二,披露的评级须涵盖各类型并跨一定年度,包括其撤销的评级;第三,与该NRSRO 的业务模式特点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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