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岗位基本技能考核条例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辑岗位基本技能考核条例《新课程报·语文导刊》
编辑岗位基本技能考核条例(暂行)
为夯实、稳固语文编辑中心编辑岗位的基础知识,提高语文编辑中心的整体实力水平,通过定期对编辑岗位基本技能进行笔试的方式,达到各编辑持续学习的目的,形成“夯实基础—考核—提升发展—再夯实”的良性循环,特制定此条例。
一、具体考查内容及规划
1.时间:每3个月考查一次,一年考查4次,每次考查时间设为60分钟;
2.地点:各自工位;
3.对象:编辑中心全体员工;
4.方式:考核前一个月共享相关资料,编辑自行学习准备,通知时间进行笔试。
5.奖励:对于单次考核成绩位居前五的编辑,给予100元奖励;
连续3次位居前五的,额外再奖励50元;
连续4次位居前五的,额外奖励50元并通报表彰(奖状、礼品等)。
6.处罚:对于单次考核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成绩排在后3名的编辑,由组长给予警告;
连续2次不合格的,编辑中心内部通报批评;
连续3次不合格的,取消本年度所有评奖资格并考虑调岗或劝退。
二、注意事项
1.本着公平真实的原则,考试期间,必须关闭电脑屏幕,并清理桌面和考试有关的资料书籍;必须独立完成思考,不得交头接耳进行讨论;也不得利用手机等工具进行查询作弊;考试期间,可派专人(部门主管或编务等)进行例行巡视,监督并维持考试秩序。
2.考试结束后由专人阅卷,并整理出分数,筛选出符合奖励资格的编辑,准备相关奖励;对于考试不合格的也要进行沟通,鼓励其迎头赶上。
3.奖励名单报人力资源部门,张榜公布,并在周例会上提名表扬。
4.奖金随当月的工资发放。
语文编辑中心20**年6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