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办法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文处理中的活动。
第三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依法、规范、及时、准确的原则,确保公文传递的安全、高效。
第四条公文处理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传递、归档和销毁等环节。
第五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文处理制度,明确公文处理职责,加强对公文处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公文起草第六条公文起草应当明确目的、内容准确、格式规范、文字简练。
第七条起草公文时,应当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进行充分调研,确保公文内容合法合规。
第八条公文起草人应当对所起草的公文内容负责,并按照规定程序报送审核。
第三章公文审核第九条公文在签发前应当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公文的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审核人员应当对审核意见进行明确记录,对不符合规定的公文提出修改意见。
第四章公文签发第十一条公文签发人应当对公文内容负责,并确保公文符合签发条件。
第十二条公文签发后,应当及时进行登记和编号,确保公文传递的可追溯性。
第五章公文传递第十三条公文传递应当确保安全、迅速,防止公文遗失、泄密。
第十四条公文传递人员应当对公文内容保密,不得擅自复制、传播。
第六章公文归档第十五条公文办结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归档,确保公文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阅性。
第十六条归档公文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和保管。
第七章公文销毁第十七条对于失去保存价值的公文,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和销毁,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第十八条公文销毁应当有专人负责,确保销毁过程的安全和彻底。
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所有。
公文处理及归档管理办法
公文处理及归档管理办法公文处理及归档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公文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管理不规范而产生的风险和矛盾,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工作中的公文处理和归档管理。
一、公文处理1、公文的定义公文指用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内部或组织间沟通联系的文字、图表、文件、照片等文书资料。
2、公文的种类公文种类繁多,按照性质不同主要分为通知、通报、公告、请示、报告、派遣令等。
按照处理方式不同主要包括纸质公文、电子公文、签报公文等。
3、公文处理程序公文的处理程序主要包括拟办、审批、签发、印制、分送、收文、阅读批示等。
(1)拟办:由公文的起草人负责撰写初稿。
(2)审批: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批准公文。
(3)签发:公文审核完毕后进行签字或盖章处理。
(4)印制:印制公文正本和副本,保存档案备查。
(5)分送:将公文按照不同的接收方分发。
(6)收文:接收方在阅读公文后应及时进行批示,并将批示结果传递给下一步处理人。
(7)阅读批示:必须认真阅读公文内容,每个环节的批示反映了该环节对公文的处理认识和态度。
4、公文处理要求(1)保密性原则:严格保密机密公文的处理及传送。
(2)及时性原则:按照规定时间限制完成处理手续。
(3)现实性原则:公文处理要符合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
(4)规范性原则:公文处理符合规范要求。
5、手机公文流转应用应用手机公文流转app,将公文处理过程数字化。
在手机公文流转中,可以快速实现公文流转,更加方便快捷。
同时也可以审核、签批、批注、转发、传阅等一系列操作。
数字化流转可以有效提升公文处理效率。
二、归档管理1、归档管理的定义归档管理是指将已经处理完毕的公文及时进行分类、编号、整理、保存以备查阅、检索、利用、销毁的工作。
2、归档管理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归档资料必须是依法合规的文件资料。
(2)完整性原则:尽可能保存完整的资料,应避免因删除重要资料而导致信息不完整。
(3)保密性原则:保证归档资料的信息安全,对涉密的资料应在保密条件下存储和处理。
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全文
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全文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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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3]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九条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处理流程,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文的科学、合理、规范处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处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公务中产生的书面文件,包括文件、函件、通知、通告等。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法定程序,服务于人民群众,维护国家行政机关的形象和权威。
第五条公文处理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公文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公文的形式和组成第一节公文的形式第六条公文的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
第七条公文的纸质文件应当使用A4纸,字体应当清晰可辨,印章须盖齐。
第八条公文的电子文件应当采用统一的电子文档格式,如PDF、DOC、PPT等。
第二节公文的组成第九条公文由公文主体、公文标题、正文、附件、署名、日期、签发等要素组成。
第十条公文主体是指公文的发文机关名称,应当出现在公文的头部。
第十一条公文标题是指概括表述公文主题的一段话,应当简明扼要,字体要与正文一致。
第十二条公文的正文是公文的核心内容,应当层次分明、内容准确。
第十三条公文的附件是指与公文有关的文件、资料等附属材料。
第十四条公文的署名是指公文的签发机关、发文负责人和发文日期。
第三章公文的处理程序第一节编制公文第十五条公文的编制应当由公文编制人员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确保公文的形式和内容符合规范。
悉公文处理的流程和要求。
第十七条公文的编制人员应当仔细核对公文的内容,确保准确无误。
第十八条公文的编制应当根据行文需要,确定合适的标题和结构,保证公文的条理清晰。
第二节审核公文第十九条公文的审核应当由公文审核人员进行,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十条公文的审核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行政和法律知识,熟悉公文处理的流程和要求。
第二十一条公文的审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不得随意修改公文的原文内容。
第二十二条公文的审核人员发现公文存在问题或不合规的地方,应当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协助撰写修改说明。
公司公文处理办法三篇
公司公文处理办法三篇篇一: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公司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规范体式的文书,是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部门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行政部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应当配备专员负责公文处理等工作。
第二章术语定义第九条公司收文、发文的术语定义:(一)公司发文:公司发文是指由公司各部门起草,经公司领导审批签发,以公司名义制发的文件。
(二)公司收文:公司收文是指公司收到的XXXX主管部门、各级政府机构、社会机构等单位所发送到公司的各类文件。
(三)部门发文:部门发文是指文件内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以及业务属本部门归口管理的文书。
以部门级文件发布,文件发布与约束的对象是本部门全体员工或与之关联的业务部门。
(四)阅批件:阅批件是指公司各部门为解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需要请示上级机关和领导批准或给出具体指示,所呈交的请示、报告类文件。
第三章行文规则第十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第十一条行文关系(一)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二)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
(三)各部门之间可以联合行文。
(四)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
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
(五)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第四章发文办理第十二条草拟发文应当做到:(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
国务院公文处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00]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1993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二000年八月二十四日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九条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适用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办公室公文处理办法
办公室公文处理办法办公室公文处理办法:如何高效处理公文?在办公室中,公文处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公文处理的好坏,不仅影响到办公室的工作效率,还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形象和效益。
因此,如何高效处理公文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下面介绍一些在公文处理中应该注意的方法。
一、分类管理文件将公文按业务类别分类,可以有效地方便公文的查找和管理。
在分类时,要尽可能的将同一类别的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当中,并给文件夹贴好标签上,这样我们在需要查找文件的时候,只要查看文件的标签,就可以很快找到相应的文件。
二、制定明确的公文处理流程在办公室中,公文处理一般要按照一定流程进行,例如:拟稿、审核、签批等步骤。
因此,在公文处理前,一定要制定清晰的公文处理流程。
此外,不同级别和部门间的公文处理流程往往不同,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公司的公文处理流程。
三、制定明确的公文处理时间处理公文时一定要注意时间管理,避免拖延处理公文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因此,在制定公文处理流程的同时,还应该制定明确的处理时间,遵守公文的交接时间,例如:公文的收件人收到公文后,应及时进行办理,并按流程进行下一步操作,保证公文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阅和办理。
四、善用办公技术现代办公室提供了各种高效、快捷的办公技术,如电子邮件、办公软件等工具,能够使公文的处理更加高效、精准。
例如:利用电子邮件可以快速发送和接收公文,节省了传递公文的时间。
利用办公软件可以编辑公文,增强了公文的规范性和规范化。
五、注重公文文件的标准化、规范化公文文件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能够增强公司的形象和效益。
例如:对于公文、邮件等,要求制度明确,格式规范,内容准确,并通过审查机制,确保公文的规范化处理。
六、有效管理公文处理记录和档案公文处理工作完成后,一定要及时归档,存档,以便于日后查询。
有效的记录和档案管理有助于公司对公文处理情况的了解,帮助公司进行统计和制定工作计划。
总之,公文处理对于办公室工作非常重要,它是公司所展现的形象和管理效能的一个重要切入口。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公司公文处理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流程、提高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种类和适用范围第一条公司公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或资料:上级(外单位)来文、本级发文(公司内部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等,不含合同类文件。
第二条公文处理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
各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公文处理的原则:按照机关行文要求和公文处理规定进行,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第四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公文的处理工作,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对公文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来文(收文)处理第五条来文(收文)指收到上级或外单位的各类文件及资料。
办理程序包括签收、登记、呈批、承办、催办、办结等。
(一)签收:签收公文要逐件清点,重点公文要逐页查点,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发文机关查询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紧急公文要注明签收的具体时间。
(二)登记:必须将公文的来文单位、收文时间、编号、公文标题、密级、紧急时限、件数等逐项在收文登记簿中进行登记。
(三)呈批:上级部门、市直其他部门的来文,统一使用“公司收文(来文)处理笺”。
属于加急、密级的文件,由各承办部门直接呈批。
属于普通来文的,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呈批办理。
(四)承办:上级部门、市直其他部门来文呈批流程为:综合办公室受理并提出拟办意见,董事长、总经理签署意见,分送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按领导批示要求办理并存档。
属联合承办的文件,主办部门应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协办部门则要积极配合,不得互相推诿。
(五)催办:对领导批转承办部门办理的来文。
综合办公室要根据领导批示要求限时办理、及时催办,随时了解办理进度。
(六)办结:来文(收文)办理完毕后,要及时注明办结。
公文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要整理齐全,按规定存档。
第三章内部公文处理第六条综合办公室在履行完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后负责对外上报、对内下发的各类公文办理,其他部门(子公司)仅能在公司系统内发文,不得对外。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正文:----------------------------------------------------------------------------------------------------------------------------------------------------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1987年2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必须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应发扬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公文由文书部门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和归档。
第五条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工作,应贯彻党政分工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
第二章公文主要种类第七条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命令(令)、指令发布重要行政法规和规章,采取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任免、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等,用“命令(令)”。
发布指示性和规定性相结合的措施或要求,用“指令”。
二、决定、决议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定”。
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三、指示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指示”。
四、布告、公告、通告公布应当普遍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布告”。
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用“公告”。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通告”。
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机关公文的处理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的定义与分类第一节公文的定义第三条公文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执行、布置、通报、询问等事务性文件。
第四条公文包括行政决定、行政命令、通知、函件、报告、请示、备忘录等类型。
第二节公文的分类第五条公文按照内容可分为行政决定类、行政命令类、通知类、函件类、报告类、请示类、备忘录类等。
第六条公文按照级别可分为中央级、省级、市级、县级等。
第三章公文的起草第七条公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内容准确、清晰、简明扼要。
第八条公文应包括标题、正文、落款、附件等必要部分。
第二节公文的起草流程第九条公文起草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起草、审核、审批等环节。
第四章公文的签发与印发第一节公文的签发第十条公文的签发应由行政机关的主管领导或授权人员进行,需注明签发人姓名和签发日期。
第二节公文的印发第十一条公文的印发应统一使用行政机关规定的公章,确保印发的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五章公文的分发与传阅第一节公文的分发第十二条公文的分发应按照规定的渠道和程序进行,确保及时准确到达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十三条公文的传阅应根据需要进行,并在传阅单上记录传阅人员。
第六章公文的存档与归档第一节公文的存档第十四条公文的存档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机关的要求进行,确保公文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二节公文的归档第十五条公文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公文的查阅和调取。
第七章公文的处理时间限制与办理时限第一节公文的处理时间限制第十六条公文的处理时间限制应根据不同类型和紧急程度进行合理安排。
第二节公文的办理时限第十七条公文的办理时限应根据行政机关的繁忙程度和工作量进行合理安排。
第八章附件附件一: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流程图第九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行政决定: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做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决定。
公司公文处理办法
公司公文处理办法在公司中,公文处理是一个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公司内部的沟通和工作效率。
因此,公司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公文处理办法,来规范和统一公文的处理流程。
本文将介绍公司公文处理办法。
一、公文的种类公司内部的公文包括办公文、会议纪要、会议决议、通知、通告、报告等,每种公文都有不同的特点。
因此,在处理公文时,需要根据公文种类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处理策略。
二、公文的起草公文是公司内部的一种正式文件,其起草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步骤。
(一)公文的格式公文的格式应该遵循国家和公司规定的标准,包括页眉、页脚、文本、签署等内容。
公文的格式应该整洁、规范。
(二)公文的内容公文的内容应该明确、简明。
公文中所涉及的事项应该被准确描述,避免出现歧义。
公文的内容应该充满条理性、逻辑性和系统性,表达清晰、朴素。
(三)公文的审批公文在起草完毕后,需要按照公司内部的规定,经过上级领导的审批后方可发出。
三、公文的处理流程公文的处理流程是公司公文处理的重要环节。
在公司内部,公文处理的流程应该遵循以下步骤:(一)公文的收发公司内部的公文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收发。
•收文:公司内部的每个部门都有一个收文岗位,当收到文件时,应该及时将文件登记并分发到相应的人员,同时也应该进行一定的备份和保护。
•发文:公文的发文需要按照公司内部规定的流程,经过领导审批后进行发出。
(二)公文的传阅和审核公司内部的公文经常需要传阅和审核。
•传阅:公文需要传达到多个部门或领导,涉及到安排会议、召开会议、决策等事宜。
•审核:公文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核,确保公文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公文的归档和保管公文的归档和保管是公文处理流程的最后一个环节。
接收方需要及时将公文进行归档,并对公文进行保管,以备将来查询、审计等工作。
四、公文处理注意事项在进行公文处理的过程中,公司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准确性公文的准确性是公文的基本要求,需要严格遵守。
(二)时效性公文的时效性也是公文处理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公文处理办法
公文处理办法一、收文处理1.签收。
公文一律由办公室签收、按程序办理。
收发员签收文件时,要逐号逐件核对,急件要注明签收的具体时间。
2.登记。
公文签收后,由办公室逐件拆封核查,分类登记。
登记中要将办件、阅件和简报等分开,避免该办的文件漏办。
3.审核。
各科室上报办理的公文,办公室应当进行审核。
审核的重点是:是否应办理完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
4.拟办。
对收到的公文,分清传阅公文和需要办理的公文,由办公室提出传阅或拟办意见。
拟办意见力求准确、恰当。
对紧急、重要公文应提出办理时限。
5.批办。
办公室应及时将公文分送所领导批办。
经所领导批办过的公文,应在来文登记簿上注明批送给某个科室办理,并将公文复印件连同领导批示一并发送给有关科室办理或督查办理。
批办公文同时需要其他所领导传阅了解的,由办公室分送传阅,一般应在当日阅毕退回办公室。
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6.承办。
有关科室接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逐件登记并抓紧办理。
办文时限为:一般性公文在3日内办结,涉及人财物及其他需要协调解决问题的公文,应力争在7日内办结。
确有困难的,应当予以说明。
对不属于本科室职权范围或不适宜本科室办理的,应在2日内退回办公室并说明理由。
对于有时效性要求的公文,各承办人必须按时办结。
7.催办。
建立健全公文催办制度。
经办公室呈请所领导批示后交有关科室办理的公文,由办公室负责催办。
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及所领导批示的公文重点催办,其他公文三天内催办完毕。
二、公文归档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在工作中形成、办理完毕并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公文、材料等,应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2.公文办理结束后,应将1份办复公文正本连同所领导签批的底稿、公文形成过程中的附件交办公室整理(立卷)。
每年第一季度,应将上年的公文案卷集中向机关档案室移交归档。
3.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等组卷,并保证公文材料齐全、完整,正确反映公文的形成过程和本机关的主要工作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引言公文是政务单位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文书,为了规范公文的处理流程和标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了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本文将从公文的定义、处理流程、格式要求以及执行情况监督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1. 公文的定义公文是政务单位内部或单位间为了正式传达决策、安排工作、征求意见、落实任务等目的而书写的文件。
公文在单位内部和单位间的交流中具有严肃性、权威性和规范性的特点。
2. 公文处理流程公文处理流程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以下几个环节:2.1 公文的起草公文的起草应由专人负责,起草人需熟悉公文的格式和写作技巧。
起草人应明确公文的目的、内容和要求,语言要精炼、准确,表达要清晰、简洁。
2.2 公文的审核公文的审核是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合规性和流程性的重要环节。
审核人需对公文的内容进行审核,包括事实准确性、逻辑严谨性和语言准确性等方面。
2.3 公文的签发公文的签发是指领导对公文内容和格式进行最后确认,并在公文上签字确认。
签发人应对公文的内容进行全面确认,确保公文的内容和意图与本单位的决策一致。
2.4 公文的分发公文签发后,应及时将公文分发给相关的部门或人员。
分发人需按照公文的内容和要求,将公文发送给相关人员,并做好记录,确保公文得到及时传达和落实。
2.5 公文的归档公文的归档是为了方便查阅和管理,归档人需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方法,将公文存档。
归档时需注意保密性和安全性,确保公文不被外部人员获取。
3. 公文的格式要求公文的格式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文的整体形象和规范性。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公文格式要求:3.1 公文的标题公文的标题应简明扼要、表达准确,突出主题。
标题应居中显示,使用加粗字体,字号根据公文级别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3.2 公文的正文内容公文的正文内容应分段落,段落之间应空行分隔。
公文的正文内容应先写介绍性的内容,再写主体部分,最后写结尾性的内容。
正文内容使用宋体字体,字号一般为小四号。
国家公文处理办法
第六章 收文办理
第三十条 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第三十一条 收到下级机关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文秘部门应当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应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涉及其他部门或地区职权的事项是否已协商、会签;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第三十九条 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等整理(立卷),要保证归档公文的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本机关的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四十条 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整理(立卷)、归档, 其他机关保存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公文副本。
第三十二条 经审核,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文,文秘部门应当及 时提出拟办意见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文,经办公厅(室)负责人批准后,可以退回呈报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三条 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应当及时退回交办的文秘部门并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 属于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应当直接报送主管部门处理。
公文处理办法(大全)
公文处理办法1 目的使公司公文处理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
2 范围公司范围内的公文管理。
3 职责3.1 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公文处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公文处理工作。
3.2 各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各种类型文件的起草,编制工作。
4 管理内容与方法4.1 公文种类——决定适用于对重大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提出具体管理措施;——规定、办法适用于对某项工作或活动制定具体做法和要求;——通知适用于发布规章、章程、条例、规则;批转所属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要求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馈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批示、批准;——批复适用于答复所属单位请示事项;——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投资或合作伙伴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其它业务主管部门请示批准等。
办理例行公事与应急公务等,用“便函”;——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一定事项;——意见适用于对某些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设性意见;答复对方征求某项工作的意见;——签报、工作联系单适用于公司内部部门之间协调联系工作以及部门向公司领导汇报请示工作。
4.2 公文格式4.2.1 公文一般由发文单位、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印章、附件、成文时间、主题词、抄送单位等部分组成。
——发文单位应写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单位应排列在前并编主办单位发文号;——有保密要求的公文,应根据保密程度,在公文首页右上角标明“绝密”、“机密”、“秘密”;——紧急公文,应根据紧急程度,在公文首页右上角标明“特急”、“急件”,紧急电报应标明“特急”、“加急”、“平急”;——发文字号一般包括:代字、年号、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
XXX公司公文处理办法
关于印发《XXX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部门、各单位:为了提高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制度建设年”工作要求及公司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安排,修订后的《XXX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经2021年第11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XXX公司2021年12月20日XXX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公司党委、公司纪委公文是实施领导、履行职责、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规章制度,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是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部门,并负责指导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严格执行本办法并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公文校核工作。
负责公文校核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熟悉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时,要做好工作交接。
第二章公文种类形式第九条公文种类主要有:决议、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纪要等10种。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公文处理办法
公文处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公文是指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布的文件。
公文的处理涉及到公文的起草、审批、签发、传阅、归档等一系列程序,对于保障机关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决策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公文处理办法,对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流程、保证工作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二、目的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公文处理办法,明确公文处理的流程和要求,确保公文处理的规范性、高效性和准确性。
三、公文处理流程1. 公文起草公文起草是公文处理的第一步,起草者应根据实际需要,明确公文的目的、内容和格式要求。
在起草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内容准确:确保公文内容准确、清晰、简明,语言通顺、完整,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词语。
- 逻辑严密:公文的内容应按照逻辑顺序进行组织,表达思路清晰,结构合理。
- 规范格式:公文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进行排版,包括标题、正文、落款、附件等。
2. 公文审批公文审批是公文处理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在审批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主管领导审批:公文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给主管领导审批,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 审批意见:审批人员应认真审阅公文内容,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或建议,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审批流程:公文的审批流程应明确,审批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确保公文处理的及时性和高效性。
3. 公文签发公文签发是公文处理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公文的正式性和权威性。
在签发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签发人员:公文应由具有签发权限的人员进行签发,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 签发日期:公文应在签发时注明签发日期,确保公文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 签发方式:公文可以通过纸质文档签发,也可以通过电子文档签发,签发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
4. 公文传阅公文传阅是公文处理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公文的传达和沟通。
在传阅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传阅范围:公文的传阅范围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确保公文的传达到相关人员。
公文处理办法
公文处理办法公文处理办法一、引言公文是政府机关和组织机构用于传达、处理和交流信息的正式文件。
公文的处理办法对于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公文处理的一些方法和策略,以帮助工作人员更好地处理公文事务。
二、简化公文流程1.简化公文格式:过去,公文往往要求严格的格式要求,导致撰写公文的时间和精力浪费。
可以适当简化公文格式,只保留必要的信息,减少冗余。
2.减少公文会签环节:在处理公文时,要合理评估是否需要会签环节。
对于一些较为简单的公文,可以适度减少会签人数,以提高流程效率。
3.优化公文审批流程:公文的审批流程应符合逻辑、简明有序。
可以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审批流程通过电子化实现,提高处理速度。
三、合理安排公文处理时间1.制定时间管理计划:制定合理的时间管理计划,将工作时间合理分配给不同的公文处理任务。
合理规划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2.避免拖延症:公文处理常常面临的一个问题是拖延症,当处理的文件越积越多,时间越拖越长。
要积极克服拖延症,按照制定的时间表进行处理。
3.合理利用碎片时间:工作中难免出现一些碎片时间,这时可以合理利用这些时间进行公文处理。
例如,在等候会议开始或者等待他人回复时,可以拿出手机或者电脑处理一些简单的公文。
四、高效处理公文1.熟悉公文类型:公文类型齐全,每种类型的公文都有相应的格式和要求。
熟悉各类公文的要求和写作方式,可以提高处理效率。
2.建立公文模板库:对于一些常用的公文类型,可以提前准备好模板,避免重复劳动。
建立公文模板库,可以在处理公文时减少时间和精力的浪费。
3.分类整理公文:将不同的公文按照类别进行归类和整理,可以更方便地查找和处理。
在处理公文时,应根据重要程度和紧急程度进行优先处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加强公文处理技能培训1.提高写作能力:公文处理的核心是写作能力。
要提高写作能力,可以通过参加写作培训班、学习写作教材等方式进行。
写作水平的提高可以帮助处理公文的速度和质量。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一、收文管理(一)收文1、专职文员每天定时要从发文机关、信箱或传真、计算机网络终端等地方收取文件。
2、寄给公司的文件、信函、通知等,由办公室相关人员启封。
其它人员一律不得私自拆封。
3、参加上级或主管部门有关会议带回的文件、通知等,除领导特许外,均应交办公室收文归档保存,个人不得留存,防止丢失。
(二)登记1、公文收取随时要注意登记。
2、登记序号不留空号,不出重号,不滥用简称。
3、正式文件与普通函件、通知等要分开登记。
所有登录项目应完整准确,以备日后需要时查找。
(三)批办1、公文登记后要及时送领导批示,如收到文件比较多,而内容不是很重要时,为节省领导时间,可由办公室主任先行拟办。
2、如文件急需处理而领导又不在时,可由办公室主任认真研读公文,按实际情况送有关人员先行办理。
(四)传阅1、根据领导批示内容,在指定范围内传阅。
要做到不漏传或误传。
2、传阅时尽量做到先后有序、简明流畅,不倒流。
3、需要集中传阅的,要做好登记,及时提醒相关人员。
(五)承办1、要求承办人员应通过召集会议、电话沟通、实地调查等具体形式,将领导批示予以落实。
2、不论是承办结果如何,承办人员必须向办公室或有关领导汇报、反馈。
(六)催办1、办公室在催办工作中要根据文件的具体情况及领导的批示,对承办处室或相关人员分别提出办理时限要求。
紧急文件要在当日内办理完毕,一般文件也不能超过五天。
2、办公室对需要催办的文件应当单独进行登记,通过登记做到心中有数,一目了然,便于催办,避免遗忘。
3、办公室要定期对需要催办的文件进行检查。
对尚未办完的文件,要加强催办,并将催办检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尽快向主管领导汇报。
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防止漏办。
(七)办复1、是指需要办理的文件在办理完毕后,对领导或来文机关所作的答复。
它体现了收文处理过程的最终结果。
2、办复有函复、口头答复、就地处理等多种方法。
3、承办人员也可以在文稿末尾或文件处理单上注明是否已经办理及办理的时间和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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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我校公文的撰写、制发和处理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东北大学公文是学校实施领导、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上级方针、政策,指示、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的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公文处理规定和要求进行,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第五条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分别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公文的处理工作,并对校机关各部处、学院(部)和直属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六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配备专职文秘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文秘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工作积极,作风严谨,遵守纪律,恪尽职守。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七条党的机关公文种类主要有: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命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我校党委、行政正式文件常用的种类主要有:(一)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通知用于发布党内法规、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三)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四)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五)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六)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求事项。
(七)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只适用于党委文件)。
(九)函用于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部门请示批准等。
(十)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第八条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公文还应当标明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
(二)紧急程度指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间要求,标注在文件首页密级下方位置,紧急文件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
(三)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套红大字居中印在文件首页上端。
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文件”两字居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
学校党委、行政公文版头的形式有:1.校内党委公文版头“中共东北大学委员会文件”;“中共东北大学党委办公室文件”,党政联发版头“中共东北大学委员会东北大学文件”;行政公文版头“东北大学文件”、“东北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东北大学公函”、“东北大学会议纪要”。
版头字号为零号字。
2.校内专门委员会公文版头“中共东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中共东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东北大学工会委员会教代会执委会文件”、“共青团东北大学委员会文件”。
3.各学院党委公文版头“中共东北大学××学院委员会文件”、学院党政联发版头“中共东北大学××学院委员会东北大学××学院文件”、学院行政公文版头“东北大学××学院文件”。
4.以校内专门委员会和学院名义制发的公文,版头字号不得大于壹号字。
(四)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和发文顺序号组成。
联合行文时,只标注文件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以学校党委名义制发的公文和党政联发的公文发文字号为“东大党字〔×年〕×号”、以学校名义制发的公文涉及全局性、综合性工作的以“东大校字〔×年〕×号”编写文号,涉及某一方面问题的文件以职能部门简称“东大×字〔×年〕×号”编写文号,如“东大学字〔2000〕1号”。
以东北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发文字号分别为“东大党办字〔×年〕×号”,“东大校办字〔×年〕×号”,版头为“东北大学公函”的公文发文字号为“东大函字〔×年〕×号”。
以专门委员会名义制发的公文,如“中共东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发文字号为“东大纪字〔×年〕×号”。
(五)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
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六)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
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七)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八)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九)公文除“会议纪要”外,应当加盖印章。
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十)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十一)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加括号标注。
(十二)所有正式公文均应按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编印的《公文主题词表》标注主题词。
主题词位于公文末页下部,版记上方。
(十三)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以外的其他需要告知公文内容的上级机关、下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
第九条校党委、行政公文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左侧装订。
第四章行文规则第十条行文应当确有需要,注重实效,坚持少而精。
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要短。
要大力精简公文,减少重复行文。
第十一条行文关系应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行文关系主要有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
第十二条向上级机关的行文,一般应主送一个上级机关;如需其他相关的上级机关阅知,可以抄送。
一般情况下,下级机关不得越级请示问题。
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第十三条学校内部机构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纪委、工会、团委外,原则上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除上述部门和各学院外,其他部门原则上不得印制文件。
第十四条“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一般用函行文。
第十五条除上级机关负责人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学校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第十六条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向上级机关的请示,应根据请示的内容注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由主送机关负责答复请示事项;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单位行文,应视文件内容抄送受文单位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第十七条制发公文中,凡遇到以下情况者,一般不行文:(一)有关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的一般性表态或没有实质性内容要求的,一般不行文。
必要时可按有关规定将上级文件原文翻印下发。
文件执行中情况无明显变化的,不再制发没有新内容的同类文件。
(二)各种会议文件,包括领导同志的报告、讲话等,凡在会议上已印发的,会后如无重要修改,一般不再印发。
(三)领导同志个人的讲话、报告,未经党委集体讨论同意,不作正式文件印发。
(四)凡可用内部刊物、简报刊登的文稿,不再以文件形式印发,凡可用电话或口头答复的,不作文复。
(五)各种调查报告、典型经验等,一般不行文。
第十八条党委和行政文件只发至处级部门,不作普发。
第五章发文程序第十九条公文发送包括草拟、审核、签发、编号、校对、用印、分发等程序。
第二十条草拟公文应当做到:(一)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三)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五)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
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
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六)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七)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八)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使有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开工,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九)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第二十一条拟稿各职能部门报请批准以党委名义、学校或校办公室名义发文的,应代拟文稿。
起草的文稿应附有公文拟稿纸,注明行文范围、拟稿单位、拟稿人、印制份数、拟稿日期、标题及附件名称。
为便于文件归档,起草的正式文稿应用A4纸打印,严禁使用铅笔或一般圆珠笔。
第二十二条审核职能部门撰拟的以党委或学校名义发出的文稿,必须先经部门负责人审稿,并在公文拟稿纸“处(部)长审稿”栏签字后,分别在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
以学校专门委员会和学院名义发送的公文,由部门或学院负责人审稿。
“东大外字”文件和有关“出国政审”文件,由学校授权,由外事处和组织部负责审核、印发。
科级干部任免文件,由学校党委授权,由组织部负责审核、印发。
第二十三条会签行文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必须履行会签手续,由联办部门负责人会签。
第二十四条核稿以学校党委名义撰拟的公文由党委办公室核稿,以学校名言撰拟的公文由校长办公室秘书科负责核稿。
若对文稿作大的变动和修改,由核稿人提出意见,退回拟稿部门改写。
对文稿一般问题需要变动、修改的可与拟稿人共同研究、修改。
核稿人核完稿后,应在公文拟稿纸“核稿”栏签字。
第二十五条公文校核的重点是:(一)是否确需行文。
(二)内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精神,是否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三)所提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
(四)涉及有关部门业务的事项是否经过协调并取得一致意见。
(五)人名、地点、时间、数字、引文、文字表述、密级、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是否准确、恰当,汉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数字的用法及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