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修订版
南京市分户验收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附件附件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及要求一、室内二、公共部位三、要求1、分户验收前完善《工程建设中严重质量问题(质量事故)一览表》、《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设计变更情况一览表》(附件8,9),并结合工程实际核实签字,竣工验收时建设(监理)单位予以汇报并将本表交验收组查验;2、分户验收前应准备好相关的检测仪器如:激光测距仪、钢尺、小锤和漏电保护相位检测器等并保证仪器准确和正常工作。
验收时应认真、详细、及时记录,当工程设计参数高于上表中“验收标准”时,按设计参数进行验收;3、竣工验收时,验收组对分户验收记录予以复核,抽查住宅内房间不少于10%、不少于5间(且不少于2户),同时检查该户所对应的楼(电)梯、通道;外墙抽查两边单元中的一个;地下室抽查一个检查单元;4、竣工验收提前24小时应对屋面天沟、管道根部和室内有防水要求的房间进行蓄水,外窗淋水抽查不少于1个横向淋水带,提前1小时淋水;5、竣工验收复核结果与分户验收记录不一致,目测观察有明显差异或实测误差在5㎜以上,经质监部门确认属实的,可判定分户验收记录不真实。
附件2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室内)总页第页室内净高、净开间尺寸抽测表注:1、偏差为实测值与推算值之差的绝对值;极差为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抽测不合格点数据在表内用红笔圈出。
2、室内每户为一个检查单元,每个检查单元填写本表一张,检查完毕及时签字;本表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住户(《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各一份。
附件3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公共部位)总页第页注:1、公共部位检查单元划分:每个单元的外墙为一个检查单元;每个单元每层楼(电)梯及上下梯段、通道(平台)为一个检查单元;地下室(地下车库等大空间的除外)每个单元或每个分隔空间为一个检查单元。
2、每个检查单元填写一张本表,本表一式两份,建设(监理)、施工各一份。
附件4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说明:1、本表是在建设单位组织分户验收并形成了完整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填写,相关单位及人员签章,公章为法人章。
江苏省分户验收规则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质(2006)448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建工局):为加强对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提高全省住宅工程质量,现将《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该规则自2007年元月1日起实施。
实施工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联系人:金孝权 025-********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抄送:建设部,各有关厅、局,全省各工程质量监督站。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参编单位: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徐州市土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淮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起草人:张大春 蔡 杰 金孝权 毛龙泉、 陈 刚 王鸣军 王敬东 胡小林高乔民 沈北安 黄理军 付江波成向权 路宏伟 蒋礼兵 于荣淼夏海峰 李光华 陈慧宇 王 祥目 次1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则 (3)4室内地面 (5)4.1普通水泥楼地面(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 (5)4.2板块楼地面面层 (5)4.3室内楼梯 (6)5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 (7)5.1室内墙面 (7)5.2室内顶棚抹灰 (7)6空间尺寸 (9)7门窗、护栏和扶手、玻璃安装工程 (10)7.3门窗工程 (10)7.4护栏和扶手工程 (11)7.5玻璃安装工程 (12)8防水工程 (13)8.1外墙 (13)8.2外窗 (13)8.3楼地面 (14)8.4屋面 (14)9安装工程 (16)9.1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16)9.2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16)9.3室内采暖系统安装 (18)9.4卫生器具安装工程 (19)9.5电气工程 (20)9.6智能建筑 (22)10公共部分及其他 (24)10.1楼梯 (24)10.2地下室 (24)10.3其他 (25)11分户验收的组织及程序 (26)12条文说明 (35)1总 则1.0.1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一、概述分户验收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的分户(单元)进行验收的过程。
纵向分户验收是指一个建筑工程完工后,对按照规定进行纵向划分的各个单元(分户)进行验收;横向分户验收是指一个建筑工程完工后,对按照规定进行横向划分的各个功能区划(如商业、住宅、办公区)进行验收。
分户验收是施工单位按照工程技术规范施工要求,确保房屋建筑工程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所要求的实物验收。
二、分户验收的组成(一)资料准备:1.已报建工程项目实物分户验收申报表;2.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及施工图;5.工程工程质量证明文件;6.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验收规范及文件等。
(二)实物检查:1.经检查,要求实测实量符合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及建筑设计文件等的规定;2.经检查,实物质量符合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3.施工中的关键工序、关键节点构件和对工程安全、质量具有重要影响的设备及材料的使用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4.工程质量保证文件,如水泥品种、品牌、性能、含水率、拌合比、硬化时间、石子的含量和强度检测等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并做到有效的管理。
(三)验收标准:1.凡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要求建设单位必须整改;2.由建设单位、房屋建设工程监理机构、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及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综合审查后合格即验收合格。
三、分户验收的程序(一)分户验收申报自建筑工程的层数高度到达规定数量时(适用于纵向分户)或者按功能划分到达转交状态(适用于横向分户),房屋建设单位应向房屋建设工程监理机构申报分户验收。
(二)分户验收组织房屋建设工程监理机构应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派出专业验收人员组织验收。
(三)现场验收由专业验收人员对建筑工程完成的实物进行验收,并将质量达到要求的建筑工程现场签字。
(四)验收经专业验收人员审查,建筑工程内部实物质量符合规范、规定、标准的部位达到92%以上(不含质量保证文件),并由房屋建设工程监理机构提出质量保证文件资料齐全的意见后,方可出具合格证、使用证或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最新是如何规定的?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最新是如何规定的?由于人们需要满寻找住宅都需要,故而我国各地每天都几乎有住宅工程在修建,与其他工程不同,该工程是每天都需要使用的,且若工程质量存在瑕疵,那将直接威胁到人们的生命,故而江苏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最新规定。
由于人们需要满寻找住宅都需要,故而我国各地每天都几乎有住宅工程在修建,与其他工程不同,该工程是每天都需要使用的,且若工程质量存在瑕疵,那将直接威胁到人们的生命,故而江苏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最新规定。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1、总则1.0.1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住宅使用功能,维护住户的切身利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工程及商住楼住宅部分的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
1.0.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监督管理工作,除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当设计文件高于本规程的要求时,应依据设计文件进行验收。
▲2、术语2.0.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unitqualityacceptanceofhousingengineering 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公共部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2.0.2 室内净高推算值computativedataofinteriornetstoreyheight 根据设计文件,由层高减去楼板、天棚饰面层、地坪面层厚度等尺寸计算得出的数值。
2.0.3 偏差 deflection 实测值与推算值之差;2.0.4 极差 polardeflection 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2.0.5 分户验收检查单元inspectionunitofhousingunitqualityacceptance 分户验收过程中划分的最小检查单位,包括:室内检查单元、公共部位检查单元。
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细则(暂行)(宁建工字[2000]175号)
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细则(暂行)(宁建工字[2000]175号)第一篇: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细则 (暂行)(宁建工字[2000]175号)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细则(暂行)(宁建工字[2000]175号)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质[2000]142号)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均须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及备案。
第三条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是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机关。
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受其委托,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县质监站受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本站监督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第四条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质监站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五条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通知书已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2007.1.1实施
江苏省住宅质量分户验收规则Acceptance Specificatian for Unit Quality ofHousing Engineering of Jiangsu Province江苏省建设厅发布实施苏建质(2006)448号分户验收规则》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建工局):为加强对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提高全省住宅工程质量,现将《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该规则自2007年元月1日起实施。
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联系人:金孝权02583247619二○○六年十月三十日抄送:建设部,各有关厅、局,全省各工程质量监督站。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参编单位: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徐州市土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淮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盐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起草人:张大春蔡杰金孝权毛龙泉陈刚王鸣军王敬东胡小林高乔明沈北安黄理军付江波成向权路宏伟蒋礼兵于荣淼夏海峰李光华陈慧宇王祥次1总则 (5)2术语 (6)3基本规定 (7)4室内地面 (9)4.1普通水泥楼地面(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 (9)4.2板块楼地面面层 (9)4.3室内楼梯 (10)5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 (11)5.1室内墙面 (11)5.2室内顶棚抹灰 (11)6空间尺寸 (13)7门窗、护栏和扶手、玻璃安装工程 (14)7.1门窗工程 (14)7.2护栏和扶手工程 (15)7.3玻璃安装工程 (15)8防水工程 (17)8.1外墙 (17)8.2外窗 (17)8.3楼地面 (18)8.4屋面 (18)9安装工程 (20)9.1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20)9.2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20)9.3室内采暖系统安装 (22)9.4卫生器具安装工程 (23)9.5电气工程 (24)9.6智能建筑 (25)10公共部位及其他 (28)10.1楼梯 (28)10.2地下室 (28)10.3其他 (29)11分户验收组织及程序 (30)12条文说明 (38)总则1.0.1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江苏省分户验收标准
江苏省分户验收标准2 术语2.0.1~2.0.8给出的8个术语,是本规则各章节中所引用的国家、本省现行标准、规范中未曾出现过的术语,主要是从本规则的角度赋予其涵义,仅供参考。
在编写时,参考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等有关资料。
其中2.0.1条明确了分户验收实施的时间段及检查内容、重点。
分户验收是在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一段时间内由分户验收小组完成的一项验收工作。
在此之前有关检查工作和结果不能作为分户验收的依据,只能做为参考。
3 基本规定3.0.1 本条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01第5.0.4条的规定对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的条件进行了规定。
结构安全等方面的验收情况,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进行验收和质量控制,不作为分户验收内容,但作为分户验收的前提条件。
施工过程出现的质量问题、事故应在施工过程中处理并验收完毕。
3.0.2 本条明确了分户验收前参验单位应做的一系列准备工作,这些工作是分户验收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的保障。
室内地面应弹出水、电管线走向线,标识管线的位置以区域范围为主,是为防止以后住户装修破坏管线的有效措施。
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指在室内每个房间地面距纵横墙体50cm处和中心点用十字交叉线标出净高测量点,按本规则附录A-2表中“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示意图”标明相关点的编号。
对于无分隔墙的房间应弹出墙体两侧边缘线作为测量基准线。
对公共部位按条文要求进行检查单元的划分,是为了明细检查内容,同时便于竣工验收时验收小组对分户验收情况的复核。
检查单元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室内检查单元:以每户为一个检查单元。
公共部位检查单元:每个单元的外墙为一个检查单元;每个单元每层楼(电)梯及上下梯段、通道(平台)为一个检查单元;地下室(地下车库等大空间的除外)每个单元或每个分隔空间为一个检查单元。
设置工程铭牌主要是增强参建各方的责任意识。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土建
不符合要求项目的处理
1、影响使用功能的渗漏、裂缝等缺陷时,必须 进行返修或返工.
2、返修或返工部位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全部符 合要求.
3、当返修或返工确有困难:如层高低于本规 程的规定,无法整改,给了一个验收的出路.是否 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应由设计单位认可
4、取消了原规则建设单位应书面通知住户的 条款.只是在条文说明中作了说明,建议当出现 此种情况时,建设单位应在售房时或交房时还应 书面告知住户.使住户对住宅具有知情权,是维 护住户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
总则
1.0.1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宅工程使用功能 和观感质量,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制度本规程.
结构安全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结构控制和验 收,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事故应在施工过程中 处理并验收完毕.
1.0.2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住宅 工程和商住楼工程中住宅部分的质量验收及其监督管 理.
物业公司派人参加,有利于以后物业管理和住宅 维修
分户验收的程序
15.0.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按以下 程序及要求进行:
4、在室内标识好暗埋的各类管线走向区域和空间尺寸 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气回路标识清楚, 并且暗埋的各类管线走向应附图纸.
5、确定检查单元
1、室内每一户为一个检查单元 2、每个单元每层进户处楼电梯间及上下梯段、
下休息平台通道为一个检查单元 3、每个单元的每一面外墙为一个检查单元 4、每个单元的屋面作为顶层一户的一个检查
应进行验收和质量控制,不作为分户验收内容, 但作为分户验收的前提条件.
基本规定
3.0.2分户验收前准备工作
1、建设单位负责成立分户验收小组,组织制定分户验 收方案,进行技术交底;
住宅楼分户验收新规定完整版
住宅楼分户验收新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工程建设有关单位:为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年活动,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大力推行样板引路制度,使住宅工程质量分户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消除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减少用户质量投诉,促进住宅工程整体质量水平提高,结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的实施意见及实施细则》(宁建发〔2009〕254号)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分户验收各参与单位的职责(一)建设(开发)单位要在各施工单位提交分户验收记录的基础上,组织施工、监理、物业等单位实施竣工验收前的分户验收工作。
经分户验收合格的,方可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二)施工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要对住宅工程分户施工质量全数进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符合并满足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规定。
(三)监理单位要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对单位工程每户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影响使用功能的渗、漏、裂、尺寸不规范等质量常见问题,特别要做好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排水管道通畅、门窗开闭灵活等重要使用功能的检查验收工作,同时要留置相应的影像资料,确保分户验收工作落实到位。
(四)物业管理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最直接、最基层的管理者,要全过程参与分户验收工作,,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单位在分户验收中的作用。
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程序(一)由建设、施工、监理、物业单位共同组成分户验收工作领导小组(附件6),下设各专业验收组,对具备验收条件的分户验收项目及时验收。
(二)分户验收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书面报告分户验收小组,分户验收小组收到报告后,确定分户验收时间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文件宁建工字[2006]51号关于印发《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建工(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强化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责任,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我局制定了《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于二〇〇六年六月一日起实施。
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抄报:省建设厅、建管局抄送:市建委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按本办法第五条内容进行的专门验收。
第三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依据国家和省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四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内容:(一)楼地面、墙面和天棚面层质量;(二)门窗安装质量;(三)栏杆安装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室内空间尺寸;(六)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八)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第六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该以下要求进行:(一)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进行验收。
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
(二)分户验收前,应在建筑物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精装修房可俯图标识)。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土建
术语
¨ 2.0.2推算值 ¨ 根据设计文件,由建筑设计层高、轴线等尺寸
减去结构构件和装修层等尺寸计算得出的数值
¨ 1、依据设计文件,验收前进行计算; ¨ 2、内容:净开间、净进深、净高度
¨ 2.0.3偏差 ¨ 实测值与推算值之差 ¨ 2.0.4极差 ¨ 同一自然间内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土建
总则
¨ 1.0.1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宅工程使用功 能和观感质量,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制度本规程。
¨ 结构安全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结构控制和验 收,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事故应在施工过程 中处理并验收完毕。
¨ 1.0.2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住宅 工程和商住楼工程中住宅部分的质量验收及其监督管 理。
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仍属质量合格范畴。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土建
分户验收的程序
¨ 15.0.3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包 含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的《单位工 程竣工验收通知书》,连同《住宅工程质量分 户验收汇总表》报送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 15.0.4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竣工验收组应通 过现场抽查的方式复核分户验收记录,核查分 户验收标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组复核 工作予以监督,每单位工程抽查不宜少于2户。
¨ 4、取消了原规则建设单位应书面通知住户的 条款。只是在条文说明中作了说明,建议当出 现此种情况时,建设单位应在售房时或交房时 还应书面告知住户。使住户对住宅具有知情权, 是维护住户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土建
分户验收的程序
¨ 15.0.1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 工单位、监理单位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人 员不应少于4人,其中安装人员不少于1人。验 收人员应符合本规程第3.0.3条要求。已选定 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宜参与住宅工程分户验 收工作。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及要求(精)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附件附件 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及要求一、室内二、公共部位三、要求1、分户验收前完善《工程建设中严重质量问题(质量事故一览表》、《住宅交付主要材料、使用功能设计变更情况一览表》 (附件 8,9 ,并结合工程实际核实签字,竣工验收时建设(监理单位予以汇报并将本表交验收组查验;2、分户验收前应准备好相关的检测仪器如:激光测距仪、钢尺、小锤和漏电保护相位检测器等并保证仪器准确和正常工作。
验收时应认真、详细、及时记录,当工程设计参数高于上表中“验收标准”时,按设计参数进行验收;3、竣工验收时,验收组对分户验收记录予以复核,抽查住宅室内房间不少于10%、不少于 5间(且不少于 2户 ,同时检查该户所对应的楼(电梯、通道;外墙抽查两边单元中的一个;地下室抽查一个检查单元;4、竣工验收提前 24小时应对屋面天沟、管道根部和室内有防水要求的房间进行蓄水,外窗淋水抽查不少于 1个横向淋水带,提前 1小时淋水;5、竣工验收复核结果与分户验收记录不一致,目测观察有明显差异或实测误差在 5mm 以上,经质监部门确认属实的,可判定分户验收记录不真实。
附件 2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室内总页第页室内净高、净开间尺寸抽测表注:1、偏差为实测值与推算值之差的绝对值;极差为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抽测不合格点数据在表内用红笔圈出。
2、室内每户为一个检查单元,每个检查单元填写本表一张,检查完毕及时签字;本表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住户(《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各一份。
附件 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公共部位注:1、公共部位检查单元划分:每个单元的外墙为一个检查单元;每个单元每层楼(电梯及上下梯段、通道(平台为一个检查单元;地下室(地下车库等大空间的除外每个单元或每个分隔空间为一个检查单元。
2、每个检查单元填写一张本表,本表一式两份,建设(监理、施工各一份。
附件 4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说明:1、本表是在建设单位组织分户验收并形成了完整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填写,相关单位及人员签章,公章为法人章。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精编WORD版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精编W O R D版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文件宁建工字[2006]51号关于印发《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建工(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强化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责任,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我局制定了《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于二〇〇六年六月一日起实施。
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抄报:省建设厅、建管局抄送:市建委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按本办法第五条内容进行的专门验收。
第三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依据国家和省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四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内容:(一)楼地面、墙面和天棚面层质量;(二)门窗安装质量;(三)栏杆安装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室内空间尺寸;(六)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八)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第六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该以下要求进行:(一)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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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分户
验收管理规定修订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文件
宁建工字[2006]51号
关于印发《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
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建工(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强化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责任,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我局制定了《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于二〇〇六年六月一日起实施。
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抄报:省建设厅、建管局
抄送:市建委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按本办法第五条内容进行的专门验收。
第三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依据国家和省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四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内容:
(一)楼地面、墙面和天棚面层质量;
(二)门窗安装质量;
(三)栏杆安装质量;
(四)防水工程质量;
(五)室内空间尺寸;
(六)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八)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第六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该以下要求进行:
(一)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进行验收。
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
(二)分户验收前,应在建筑物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精装修房可俯图标识)。
(三)分户验收应配合各种常规检测工具和红外线测距仪等检测仪器,检测仪器应经计算检定合格。
(四)分户验收应逐户、逐间检查,做好记录。
分户验收合格的,应及时完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的签字手续,并将有验收人员签名的分户验收合格标识置于户内醒目位置;分户验收不合格的,须经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组织验收。
第七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应作为《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
在房屋交付时一同交给住户。
第八条住宅工程竣工验收除应符合《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宁政发[2003]88号)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分户验收全部合格后,竣工验收七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报送相应的质量监督机构。
(二)建设单位应在每个单位住宅工程的明显部位镶刻包含工程名称、开竣工时间以及工程建设有关单位名称的铭牌。
第九条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验收组抽查一定的户数对分户验收工作进行检查和复核,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条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复核发现验收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严重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责令改正,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组织验收。
第十一条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二〇〇六年六月一日起试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南京市建筑工程局负责解释。
附录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室内层高、开间净尺寸抽测表
注:1、填写及控制标准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及要求”;
2、偏差为实测值与推算值之差的绝对值;极差为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抽
测不合格点数据在表内用笔圈出。
附录1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记录
填表说明:
1、本表是在建设单位组织分户验收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填写汇总,监理复核,相关单位及人员签章。
公章为法人章或法人授权的工程验收专用章。
2、本表一式四份,一份在送竣工验收通知书时一并送质监站,另外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各一份。
3、功能试验指外窗淋水试验、屋面蓄水淋水试验、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有排水要求地面的泼水试验等。
应对每户试验情况进行描述(外窗淋水试验指单元淋水)。
4、验收户数指实际验收套数,一般与总户数一致。
5、每户验收项目是分户验收记录的千墙面、天棚、地面、门窗、栏杆、防水、几何尺寸、给排水、电器照明安全玻璃等验收项目,验收几项就填写几项。
6、外墙重要指裂缝、空鼓等的检查验收情况。
7、公共部位指楼梯间的踏步、栏杆、门厅、电梯候梯间等,主要检查相关几何尺寸如楼梯踏步宽高、栏杆的高度及形式,通道及候梯间的宽度等。
8、保温节能主要指对保温节能专项验收情况记录。
9、验收情况是指分户验收过程质量情况描述。
验收结论: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附件
附件2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室内)
总页第页
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制
申请验收报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公安消防大队:
我公司开发的工农二村(君悦城市花园)住宅小区:
01幢 6层,高度23.1m,面积4960 m2 ;
02幢 6层,高度23.1m,面积5927 m2 ;
03幢 10/20层,高度61.4m,面积 m2 ;
04幢 10/18层,高度 m,面积 m2 ;
05幢 15/20层,高度46.9/62.5m,面积13700 m2 ;
地下停车库 1层,高度3.7m,面积 m2 ;
小区商店 1层,高度5.8m,面积341 m2 。
(均未装修)已竣工。
具备消防验收要求,请贵大队领导前来验收,特此申请!
致
礼
南京市雨花台区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