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份制改造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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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5:对改制后的拟上市企业的员工身份变换的补偿,若改制前未予 补偿,改制后是否可以补偿?如何补偿?补偿资金如何解决?
答:可以补偿。补偿年份计算截至改制完成时点。补偿资金由集团公司 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出。
3、新设设立
? 5个以上发起人出资新设立一家股份公司
(二)改制重组的一般程序
1、准备阶段
? 尽职调查,拟定改制重组方案; ? 上报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拟改制方案,取得同意改制的批复 ;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虽然公司性质不同,但在法 律主体上是同一法人主体法人资格的自然延续,不是主体变更,因此, 在债权债务方面属于法定承继,不需要公告并取得债权人同意,而在 工商登记方面也只是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而非设立登记,有限责任 公司整体变更是指按照经审计的净资产1:1折股。
问题 2:一家国有企业改制采取的方式是将企业的资产评估后,以国资局的 名义投入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但是,从文件显示,国资局仅投入评 估后 85% 的资产,其余的不作为出资,但允许股份公司使用,请问这属 于不属于整体改制
答:按照审计结果 1:1折股,全部变为注册资本。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
通知》(国税发 [1997]198
号)的规定,对于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属于股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
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但在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
? 明确改制基准日,完成资产评估立项工作 ;
2、实施阶段
? 各中介机构正式进场对拟改制资产(或整体资产)开展审计、评估工作; ? 根据拟定的股权设置方案,落实其他发起人及出资方式; ? 向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确定股份公司的名称; ? 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向财政部门办理评估结果备案; ? 根据债务重组方案,取得主要债权人对债务处理的书面同意;
? 签署发起人协议,起草《公司章程》等公司设立文件; ? 各发起人出资到位; ? 验资机构验资; 3、申报设立阶段 ? 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公司设立,取得设立公司的
批准; ? 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 ? 办理公司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设立后规范阶段 ? 办理建帐、税务登记等事项; ? 原企业相关经营合同主体变更; ? 资产过户,债务合同主体变更; ? 落实股份公司机构设置方案,落实人员重组方案,重新签署劳动合同;
答:不属于。如果国资局投入评估后 85%的资产可以辨认,且余下 15%的资 产不属于经营性资产,公司作为负债处理的情形下,有可能会被认为属 于整体改制。
问题 3: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净资产是如何折算为股 份的?是否全部变更为注册资本?是否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对发起人主 体资格确认有什么要求?
有住所
改制时涉及发起人或股东的有关问题 问题1:
?单个发起人持股、关联出资合并持股及一致行动人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无法律限制,但最好不要超过80%,比例过高,可能影 响少数股东利益;
?原则上,主发起人不得联合直接和间接控股的公司共同出资设 立公司;
涉及整体改制的有关问题
问题1: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与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整体改制是将原企业或原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资产净值折合成股份, 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原企业注销,原企业股东成为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因此,改制后的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原企业的延续,由于原企 业已经注销,为此,整体改制应当办理原企业的注销登记和股份有限 公司的新设登记。并且在改制过程中,原企业的债权债务应当向债权 债务人发出通知和公告,并由各方就债权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有 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若为国有企业,必须按评估结果进行调帐;非 国有企业,不能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调帐,若调帐,则视同为新设股份 公司,业绩不能连续计算。
4、发行与上市:发行申请经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证监会 进行核准,企业在报刊上刊登招股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公开发行 股票,提交上市申请,办理股份的托管与登记,挂牌上市;
5、持续督导:对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在法定期间内的规范运行进行持续 督;
二、股份公司设立
(一)设立方式
1、改制设立
? 整体改制方式。是指原企业以整体资产进行重组,并对非经营性资产不 予剥离或少量剥离而改制设立新的法人实体;
企业股份制改造与上市
二0一六年五月
一、公开发行股票流程
1、改制与设立股份公司;
2、企业聘请辅导机构对其进行尽职调查和上市辅导,准备首次公开发 行申请文件 ;
3、企业和所聘请的中介机构,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保荐 机构向证监会推荐并申报申请文件,证监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 提交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
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存在以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为股本的情况,
按上述规定,应交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实际做法是:各地税务部门并
未要求企业及相应个人交纳,但是律师应对此是否合法有效明确发表意
问题 4:集体企业改制,原集体企业已不存在,其净资产如何量化到人? 如何处理?
答:按照原始实际出资,由省级人民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出文确认。
(三)改制的相关要求
1、基本原则 ? 清晰的业务发展目标 ? 突出主业,形成核心竞争力 ? 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 ? 产权关系清晰、避免法律障碍 ? 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
2、发起人及股东符合规定 ? 人数应符合《公司法》要求,且进入股份公司的资产完整、独立,人
员、机构、财务应独立 ? 应建立合理制衡的股权结构。人数 2~200人且半数发起人在中国境内
? 部分改制。是指将原企业以一定比例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重组,设立股份 有限公司。原企业(或企业集团Baidu Nhomakorabea仍保留余下部分的经营性或非经营性 资产和业务 ;
? 共同改制。是指多个企业以其部分资产、业务、资金或债权,共同设立 新的法人实体(股份有限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
? 整体变更。是 指先采取整体改制、部分改制、共同改制等方式对原企业 进行改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待改制基本完成后,再依法将有限责任 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答:可以补偿。补偿年份计算截至改制完成时点。补偿资金由集团公司 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出。
3、新设设立
? 5个以上发起人出资新设立一家股份公司
(二)改制重组的一般程序
1、准备阶段
? 尽职调查,拟定改制重组方案; ? 上报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拟改制方案,取得同意改制的批复 ;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虽然公司性质不同,但在法 律主体上是同一法人主体法人资格的自然延续,不是主体变更,因此, 在债权债务方面属于法定承继,不需要公告并取得债权人同意,而在 工商登记方面也只是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而非设立登记,有限责任 公司整体变更是指按照经审计的净资产1:1折股。
问题 2:一家国有企业改制采取的方式是将企业的资产评估后,以国资局的 名义投入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但是,从文件显示,国资局仅投入评 估后 85% 的资产,其余的不作为出资,但允许股份公司使用,请问这属 于不属于整体改制
答:按照审计结果 1:1折股,全部变为注册资本。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
通知》(国税发 [1997]198
号)的规定,对于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属于股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
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但在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
? 明确改制基准日,完成资产评估立项工作 ;
2、实施阶段
? 各中介机构正式进场对拟改制资产(或整体资产)开展审计、评估工作; ? 根据拟定的股权设置方案,落实其他发起人及出资方式; ? 向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确定股份公司的名称; ? 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向财政部门办理评估结果备案; ? 根据债务重组方案,取得主要债权人对债务处理的书面同意;
? 签署发起人协议,起草《公司章程》等公司设立文件; ? 各发起人出资到位; ? 验资机构验资; 3、申报设立阶段 ? 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公司设立,取得设立公司的
批准; ? 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 ? 办理公司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设立后规范阶段 ? 办理建帐、税务登记等事项; ? 原企业相关经营合同主体变更; ? 资产过户,债务合同主体变更; ? 落实股份公司机构设置方案,落实人员重组方案,重新签署劳动合同;
答:不属于。如果国资局投入评估后 85%的资产可以辨认,且余下 15%的资 产不属于经营性资产,公司作为负债处理的情形下,有可能会被认为属 于整体改制。
问题 3: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净资产是如何折算为股 份的?是否全部变更为注册资本?是否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对发起人主 体资格确认有什么要求?
有住所
改制时涉及发起人或股东的有关问题 问题1:
?单个发起人持股、关联出资合并持股及一致行动人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无法律限制,但最好不要超过80%,比例过高,可能影 响少数股东利益;
?原则上,主发起人不得联合直接和间接控股的公司共同出资设 立公司;
涉及整体改制的有关问题
问题1: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与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整体改制是将原企业或原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资产净值折合成股份, 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原企业注销,原企业股东成为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因此,改制后的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原企业的延续,由于原企 业已经注销,为此,整体改制应当办理原企业的注销登记和股份有限 公司的新设登记。并且在改制过程中,原企业的债权债务应当向债权 债务人发出通知和公告,并由各方就债权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有 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若为国有企业,必须按评估结果进行调帐;非 国有企业,不能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调帐,若调帐,则视同为新设股份 公司,业绩不能连续计算。
4、发行与上市:发行申请经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证监会 进行核准,企业在报刊上刊登招股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公开发行 股票,提交上市申请,办理股份的托管与登记,挂牌上市;
5、持续督导:对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在法定期间内的规范运行进行持续 督;
二、股份公司设立
(一)设立方式
1、改制设立
? 整体改制方式。是指原企业以整体资产进行重组,并对非经营性资产不 予剥离或少量剥离而改制设立新的法人实体;
企业股份制改造与上市
二0一六年五月
一、公开发行股票流程
1、改制与设立股份公司;
2、企业聘请辅导机构对其进行尽职调查和上市辅导,准备首次公开发 行申请文件 ;
3、企业和所聘请的中介机构,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保荐 机构向证监会推荐并申报申请文件,证监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 提交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
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存在以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为股本的情况,
按上述规定,应交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实际做法是:各地税务部门并
未要求企业及相应个人交纳,但是律师应对此是否合法有效明确发表意
问题 4:集体企业改制,原集体企业已不存在,其净资产如何量化到人? 如何处理?
答:按照原始实际出资,由省级人民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出文确认。
(三)改制的相关要求
1、基本原则 ? 清晰的业务发展目标 ? 突出主业,形成核心竞争力 ? 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 ? 产权关系清晰、避免法律障碍 ? 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
2、发起人及股东符合规定 ? 人数应符合《公司法》要求,且进入股份公司的资产完整、独立,人
员、机构、财务应独立 ? 应建立合理制衡的股权结构。人数 2~200人且半数发起人在中国境内
? 部分改制。是指将原企业以一定比例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重组,设立股份 有限公司。原企业(或企业集团Baidu Nhomakorabea仍保留余下部分的经营性或非经营性 资产和业务 ;
? 共同改制。是指多个企业以其部分资产、业务、资金或债权,共同设立 新的法人实体(股份有限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
? 整体变更。是 指先采取整体改制、部分改制、共同改制等方式对原企业 进行改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待改制基本完成后,再依法将有限责任 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