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及规范化管理共50页文档
国家卫计委《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年版)解读》
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年版)解读一、为什么要制定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服务的专业机构,在减少孕产妇死亡和儿童死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60多年来,妇幼保健机构从“一张嘴,两条腿”的工作方式逐渐发展为功能齐全、服务规范、防治结合的专业机构;从实践中探索并确立了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发展方向,为妇女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妇幼健康服务。
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3078家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工作人员35.1万人,床位数19.5万张,年诊疗2亿多人次,成为维护我国妇女儿童健康的重要力量。
1996年以来,全国已有20多个省(区、市)开展了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工作,妇幼保健机构评审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在加强医疗保健服务监管,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实施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
但是原卫生部印发的《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和《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细则》已不符合妇幼保健机构发展需求,亟需修订。
2015年,我委印发了《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明确了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落实功能任务,优化服务模式,加强工作保障,强化制度建设,指导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改革与发展,对于及时更新评价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加快建成功能健全、服务完善、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我委组织制定了三级、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年版)。
评审标准是各地开展妇幼保健院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实施细则是评审标准的配套文件,也是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参考工具。
二、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有什么特点?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其实施细则是在总结以往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和日常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借鉴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医院评价经验,参考已颁布的医院评审标准,结合妇幼保健机构自身特点后组织制定的。
《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
《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附件2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为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22〕54号)精神,加快建成功能健全、服务完善、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更好地履行妇幼公共卫生职能,不断提高医疗保健服务质量,保证医疗保健服务安全,提高妇幼保健机构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在总结以往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和日常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从妇幼保健院发展方向、辖区业务管理、服务流程、服务质量与安全、社会评价等多角度对妇幼保健院实施考核;充分体现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妇女儿童健康。
本标准共6章66节,设置304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五章共60节274条标准,用于对二级妇幼保健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妇幼保健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
第六章共6节30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二级妇幼保健院的运行、服务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二级妇幼保健院,其他妇幼保健机构可参照使用。
特别说明:在本标准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编码采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第二版(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编译)。
在本标准中引用的手术名称与ICD-9-CM-3编码采用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第九版临床修订本2022版(刘爱民主编译)。
第一章保证妇幼保健院正确的发展方向一、坚持妇幼卫生方针,保证正确的发展方向(一)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二)是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国卫妇幼发〔2015〕5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满足广大妇女儿童健康和育龄人群生殖健康需求,指导地方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探索规范化管理模式,推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坚持指导原则(一)坚持工作方针。
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当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二)明确功能定位。
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是具有公共卫生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按照全生命周期和三级预防的理念,以一级和二级预防为重点,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服务与管理。
应当加强内部业务规划,规范科室设置,强化公共卫生责任,突出群体保健功能。
(三)合理规划设置。
省、市、县三级原则上均应当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当根据辖区常住人口数、妇女儿童健康需求、功能定位、职责任务和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行合理设置,建设规模适度。
按照《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3〕4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基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保证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各项工作落实。
(四)优化整合资源。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31•【字号】成府发〔2016〕32号•【施行日期】2017.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16〕32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2016年12月31日成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维护全市人民健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维护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建设“健康成都、幸福蓉城”为引领,将“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穿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全过程、各方面。
协同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监管体制五大领域综合改革,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安全有效、方便可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为成都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健康保障。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努力在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
到2017年,全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公平性和便利性进一步增强,服务质量、效率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30%以内。
到2020年,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成熟,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卫生需求,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力争建设成为全国首批“健康示范城市”。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7.10•【文号】国卫办妇幼发〔2020〕7号•【施行日期】2020.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促进妇幼保健机构高质量发展,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效率和质量,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我委组织制定了《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在工作过程中如有重要问题或建议,请及时报我委妇幼司。
联系人:妇幼司王亮、许宗余联系电话:************、62030600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0年7月10日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办法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落实深化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促进妇幼保健机构高质量发展,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2021年在全国全面启动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到2023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体系。
以绩效考核为抓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全面落实职责任务,引导妇幼保健机构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运行水平,促进妇幼保健机构持续健康发展,努力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妇幼健康服务。
二、绩效考核主体和对象(一)考核主体。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内三级妇幼保健院进行绩效考核,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内二级及以下妇幼保健机构进行绩效考核。
其中,直辖市由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妇幼保健机构统一进行绩效考核。
国卫办妇幼发〔2015〕59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5〕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我委组织制定了《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2015年12月15日附件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一、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是全省(区、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指导中心,合理设置业务部门是保证其落实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的前提。
业务部门设置应当充分体现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有机结合的特色,规模适宜、布局合理。
(一)业务部门设置原则。
1.充分体现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在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保健专科建设,突出保健优势。
2.与省级机构职能、任务、规模相适应,科室设置齐全,可结合功能任务、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增设相应业务科室。
3.部门设置应当符合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的职能任务。
(二)业务部门设置。
1.孕产保健部。
基本科室主要包括:(1)孕产群体保健科;(2)婚前保健科;(3)孕前保健科;(4)孕期保健科;(5)医学遗传与产前筛查科;(6)产科;(7)产后保健科;(8)根据功能定位、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可增设产前诊断等科室。
2.儿童保健部。
基本科室主要包括:(1)儿童群体保健科;(2)新生儿疾病筛查科;(3)儿童生长发育科;(4)儿童营养与喂养科;(5)儿童心理卫生科;(6)儿童眼保健科;(7)儿童口腔保健科;(8)儿童耳鼻喉保健科;(9)高危儿管理科;(10)儿童康复科;(11)儿科;(12)新生儿科;(13)中医儿科;(14)根据功能定位,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求可增设相关儿童保健科室。
妇幼保健机构科室设置与建设标准解读---朱兆芳180901
计划生育手 术科
男性生殖健 康科
避孕药具管 理科
县级妇幼保健院
计划生育技 术服务部
计划生育服 务指导科
计划生育手 术科
避孕药具管 理科
第二部分 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标准
一、建设项目构成
•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 和医疗设备组成。
– 场地包括道路、绿地、室外活动场地和停车场等。 – 房屋建筑主要包括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
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省级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部妇女群体保健科青春期保健科更老年期保健科乳腺保健科妇科市级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部妇女群体保健科青春期保健科更老年期保健科乳腺保健科妇科县级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部妇女保健科群体保健青春期保健中医妇科增设科室中医妇科增设科室妇科更老年期保健乳腺保健妇科中医妇科省级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科计划生育咨询指导科计划生育手术科男性生殖健康科避孕药具管理科市级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科计划生育咨询指导科计划生育手术科男性生殖健康科避孕药具管理科县级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科计划生育手术科避孕药具管理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第二部分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标准一建设项目构成?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和医疗设备组成
妇幼保健院: 85%*60%
省市级妇幼保健机构 :15%
其中1.05是需求增长
分配比例依据目前的分 流情况
妇幼保健床位缺口=妇 幼保健院分配床位数妇幼保健机构现有床
位数
二、妇幼保健机构床位规模
•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妇幼部分测算
主要指标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张) 每千常住人口妇幼机构床位数(张)
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发布时间: 2015-12-28国卫妇幼发〔2015〕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满足广大妇女儿童健康和育龄人群生殖健康需求,指导地方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探索规范化管理模式,推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坚持指导原则(一)坚持工作方针。
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当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二)明确功能定位。
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是具有公共卫生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按照全生命周期和三级预防的理念,以一级和二级预防为重点,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服务与管理。
应当加强内部业务规划,规范科室设置,强化公共卫生责任,突出群体保健功能。
(三)合理规划设置。
省、市、县三级原则上均应当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当根据辖区常住人口数、妇女儿童健康需求、功能定位、职责任务和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行合理设置,建设规模适度。
按照《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3〕4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基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保证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各项工作落实。
国家卫计委《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年版)解读》
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年版)解读一、为什么要制定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服务的专业机构,在减少孕产妇死亡和儿童死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60多年来,妇幼保健机构从“一张嘴,两条腿”的工作方式逐渐发展为功能齐全、服务规范、防治结合的专业机构;从实践中探索并确立了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发展方向,为妇女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妇幼健康服务。
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3078家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工作人员35.1万人,床位数19.5万张,年诊疗2亿多人次,成为维护我国妇女儿童健康的重要力量。
1996年以来,全国已有20多个省(区、市)开展了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工作,妇幼保健机构评审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在加强医疗保健服务监管,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实施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
但是原卫生部印发的《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和《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细则》已不符合妇幼保健机构发展需求,亟需修订。
2015年,我委印发了《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明确了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落实功能任务,优化服务模式,加强工作保障,强化制度建设,指导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改革与发展,对于及时更新评价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加快建成功能健全、服务完善、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我委组织制定了三级、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年版)。
评审标准是各地开展妇幼保健院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实施细则是评审标准的配套文件,也是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参考工具。
二、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有什么特点?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其实施细则是在总结以往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和日常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借鉴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医院评价经验,参考已颁布的医院评审标准,结合妇幼保健机构自身特点后组织制定的。
福建省妇幼保健机构更年期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标准2024
福建省妇幼保健机构更年期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标准(试行)一、省级机构(一)科室及人员要求医院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设有妇科内分泌科及独立的更年期门诊,专科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8年以上的妇产科临床工作经历,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
更年期保健门诊高级职称医师数≥5人。
已制定更年期保健人才培养计划和实施方案,能体现人才培养效果和激励机制的量化评分标准,有更年期保健人员定期学习制度,并予以落实,每年度更年期保健门诊所有医护人员每人至少参加1次更年期或妇科内分泌培训,并取得相应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二)设施设备要求1.业务用房(1)有独立的更年期门诊诊室。
(2)医院配备宣教室,面积≥30㎡,可同时容纳30人以上日常宣教。
(3)房间设置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便捷,并有良好的私密性。
2.设备要求(1)更年期保健门诊必备设备:体重秤、血压计、妇科检查床、心电图仪、B超诊断仪、阴道镜、乳腺X线摄影系统、骨密度检查设备(双能X线或定量CT),开展血尿常规、血生化、生殖道分泌物、宫颈细胞学采集设备、内分泌等检测设备、更年期综合征筛查相关量表。
(2)更年期保健门诊其他可添置设备:人体成分分析仪、盆底功能康复设备、营养和心理评估工具等。
(三)服务能力及职责要求为更年期保健特色专科三级服务网络的省级管理和技术指导单位,配合省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省更年期保健服务体系,提高全省更年期女性健康水平。
1.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相关管理和技术规范;协助省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全省更年期保健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及技术规范,完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更年期保健相关业务的培训、督导、质量控制、考核评估和健康宣传等工作。
2.开展更年期相关疾病及疑难病例的预防和诊疗工作:更年期保健门诊年门诊量≥2000人次;建立针对更年期保健的专科病历系统或者平台;对患者进行筛查评估,建立健康档案,对患者进行营养与体重管理、运动指导和管理、心理保健、性与生殖健康保健,提供性激素治疗与管理,中医药治疗和盆底康复,年建档量≥500人次。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及规范化管理
学科与专科的区别在于它是偏就知 识体系而言,而专科偏指社会职业 的领域。因此,一个专科可能要求 多种学科的综合,而一个学科可在 不同专科领域中应用。
妇幼保健机构业务规划思路
建设步骤 专业门诊:以医生为服务单元,医生兼职服 务,业务发展局限(内容和服务量);
专科科室:以科室为服务单元,人员和设备 设施配套,服务内容全面,服务流程清晰, 服务量稳定且呈增长趋势; 重点专科 :在专科科室的基础上,业务能力 、技术水平、科研、教学全面发展,在本区 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二、落实功能任务
以保健为中心
妇幼健康服务
辖区业务管理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一)妇幼健康服务
孕产保健
儿童保健
婚 前 保 中健 医 儿 童 保 健 孕 前 保 健 孕 期 保 健 分 娩 期 保 健 产 褥 期 期 保 健 青 春 期 健
妇女保健
中 医 妇 女 保 健
计
划 生 育 技 术 服 ( 八 大 职 能 )
(二)辖区业务管理
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 组织辖区内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监督考核,重点加强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和考核 开展辖区妇幼卫生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开发和推广 负责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业务指导
各级妇幼机构应坚持分级管理、上下联动
县级侧重辖区管理、人群服务和基层指导; 市级接受下级转诊,并根据区域卫生规划承担妇幼保健技术分中心任 务; 省级应更多的承担区域业务规划、科研培训、信息分析利用、技术推 广及对下级机构的指导、监督和评价。
3.合理规划布局: 省市县原则上均应当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根据辖区人口、妇女儿童健康需求、功能任务、区域卫生规划进行合理设置,建 设规模适度。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4.02•【文号】国卫妇幼函〔2022〕56号•【施行日期】2022.04.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22〕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我委组织制定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4月2日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妇女儿童健康是全民健康的基础,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是民族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推进妇幼健康事业发展,对于提高全民健康素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妇幼健康工作,全国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如期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和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健康目标,为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进入新发展阶段,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主题已经从生命安全守底线扩展到全面健康促发展,对健康多元化需求更旺盛,对美好生活向往更强烈,对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服务模式、服务理念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我国妇幼健康工作仍面临发展不平衡、服务不充分等诸多挑战,服务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优质资源短缺。
特别是生育政策调整以来,高龄、多产次产妇比例增加,妊娠期并发症、合并症和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增大,新生儿安全和儿童保健需求进一步增加,妇幼健康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妇幼健康事业发展任重道远。
妇幼保健院体检科建设方案
妇幼保健院体检科建设方案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妇幼保健院是专门为妇女和儿童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
体检是一种定期进行的健康检查,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健康问题,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治疗措施,以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
建立一个完善的体检科对于妇幼保健院来说至关重要。
一、体检科的基本设施1. 体检科应该设有专门的检查室、等候区和咨询室。
检查室应具备各种体检设备,如血压计、温度计、听诊器、CT、MRI等设备,以满足不同检查项目的需求。
等候区应该舒适整洁,为患者提供良好的等候环境。
咨询室应设有专业的医生和护士,为患者提供详细的检查结果解读和健康咨询。
2. 体检科还应该设有专门的样本采集室和实验室,以方便进行血液、尿液等生理指标的检测。
样本采集室应具备专业护士进行采集工作,确保样本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实验室则需要具备各种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及时准确地对样本进行分析,提供可靠的检测结果。
3. 体检科的基本设施还包括药房、病历室和医疗废物处理室。
药房应具备各种常用药品,以满足患者在体检过程中的药物需求。
病历室应妥善保存患者的体检记录和医疗档案,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医疗废物处理室则需要符合卫生标准,安全处理各类医疗废物。
二、体检科的人员组成1. 体检科的人员应该包括专业的医生、护士和技术人员。
医生应具备儿科、妇科或家庭医学等专业背景,具有丰富的体检经验和对妇幼保健的专业知识。
护士应具备护理技能和沟通能力,能够为患者提供全面的护理服务。
技术人员则需要具备相应的技术培训和证书,能够熟练操作各种体检设备和检测仪器。
2. 体检科的人员还应该接受定期的培训和考核,以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培训内容应包括新技术新知识的学习、服务技能的提升和患者沟通能力的培养等方面。
考核则可以通过定期的绩效评估、客户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以确保体检科的整体服务水平。
三、体检科的服务项目1. 体检科应该提供针对妇女和儿童不同年龄和生理特点的体检项目。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实践研究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实践研究作者:赵兵来源:《现代营销·经营版》2019年第12期摘要: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在功能定位越来越完善,群众对妇幼健康的需求也越来越趋于多元化,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不断成熟发展的同时,妇幼保健机构也面临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改革要求。
本文旨在探讨妇幼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相关问题,为妇幼健康机构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进程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关键词: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妇女儿童健康是国家发展、民族强盛的基础,是国家社会保障水平、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体现,妇幼保健机构在四大部制的临床专科改革的要求下,在做好儿童、孕产、妇女、计划生育健康管理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文将从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实践遇到的现实问题入手,探讨妇幼健康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实施路径遇到的相关问题。
一、明确职责强化责任落实是关键妇幼健康服务的职责包括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孕产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等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从出生到更年期的全过程保健服务。
其中孕产保健是连接儿童保健和妇女保健的桥梁,在妇幼机构专科中具有主导性的专科优势。
标准化建设需立足强化了区域健康指导的功能,做好辖区信息收集管理,通过月报和季报、年报等信息化建设和制度安排,強化高危孕产妇管理、妇幼卫生监测和重大公共卫生统计等工作职能,通过分级检查督导、开展基层技术指导等,将标准化建设落实到责任分工上,从机构分工到人员分工,逐级压实主体责任,明确目标职责。
在具体方式上,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需要定架构定职能、定责定岗,通过细化专科建设,将妇幼健康服务的四大部职能分散到各个业务条线。
同时,需开展专科建设研讨,通过征集专科发展意见、专科建设规划,集思广益,鼓励现有团队夺标打擂,争取专科筹建资格,设定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通过一系列专科建设考核指标,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落地生根。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人才梯队建设,提高人才层次水平和凝聚力向心力。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郴州“十四五”建设规划》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郴州“十四五”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30•【字号】郴政办发〔2021〕41号•【施行日期】2021.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郴州“十四五”建设规划》的通知郴政办发〔2021〕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健康郴州“十四五”建设规划》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30日健康郴州“十四五”建设规划为全面推进健康郴州建设,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健康湖南“十四五”建设规划》《郴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一)“十三五”工作基础1.健康郴州建设有力推进,居民健康状况持续改善。
202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19.85%,婴儿死亡率2.8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02‰、孕产妇死亡率5.2/10万。
2.医保扶贫攻坚任务全面落实。
贫困人口参保率达100%。
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基本医疗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账比例提高5%的扶贫政策,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综合报销比例达85%,在全国率先推行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得到国务院扶贫办高度评价并向全国推介。
3.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
市内发现病例在44天全部治愈,实现了医护人员“零感染”、境外病例“零扩散”、无症状感染者“零传播”、救治医院“零垫资”、患者个人“零自付”、医保报账“零跑腿”。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修正)-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5届〕第65号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修正)正文:----------------------------------------------------------------------------------------------------------------------------------------------------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2月21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修正根据2016年3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21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口规划与管理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五章计划生育服务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以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县级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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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指导意见》和《设置指南》 的贯彻实施
06 院内的规范化管理和管理机制建立
目
02
责任担当与改革创新
录
03
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与业务 科室设置(四部制建设)
04 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
05 四部制建设与大保健模式
07 县级妇幼保健院的业务发展方向
★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重要性:
1、是妇幼卫生工作方针的政策要求。 2、是开展群体妇女儿童健康服务的必要措施和手段。 3、是促进妇幼保健业务发展的特色优势。 ★进行业务科室整合的重要性:
1、妇幼保健院原来的业务设置不符合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2、按保健与临床相结合要求,以服务人群为目标进行业务科室设置重组是必走之路。 3、符合新的《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中的业务科室设置要求 。 ★二者的关系:实现保健临床相结合必须进行业务科室设置重组;只有通过业务科室
1、院长们要高度重视《指 导意见》和《设置指南》的 学习研究实施工作。 2、提高实施重要性认识。 要认识到两个文件不单是县 级妇幼保健院发展的航标灯, 更是从妇幼保健管理向妇幼 健康服务重大政策调整及大 保健观念的认识,对县级妇 幼保健院的生存发展产生重 大影响。 3、应当认真组织学习,领 会精神实质,落实文件要求 的各项措施。
一、关于《指导意见》和《设置指南》等文件的贯彻实施
《指导意见》和《设置指南》 实施的重要性及特点
实施现状
几点建议
重要性: 它确立了县级妇幼保健院的 1、功能定位及职责任务 2、规范了业务科室设置 3、指出了规范化管理要求 是妇幼保健院开展妇幼健康服务、业务发展的 指路明灯和基本规则。 特点: 1、对县级妇幼保健院的职能、工作如何开展、 业务发展等内容讲得非常清楚。 2、是县级妇幼保健院开展各项工作的工具性文 件。 3、确立了妇幼保健院重大政策转变—从妇幼保 健管理转向妇幼健康服务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6.19•【字号】京卫发〔2017〕3号•【施行日期】2017.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京卫发〔2017〕3号市中医局、市医管局,各区卫生计生委,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各处室,各三级医院,各直属单位:《2017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已经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6月19日2017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是贯彻落实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重要一年。
北京市卫生计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两次视察北京时的重要讲话和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按照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紧紧围绕首都城市功能战略定位,以推进健康北京建设为主线,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疏解非首都功能为重点,优化医疗服务供给,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公共卫生保障,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居民健康,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全力推进健康北京建设全面贯彻全国和北京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及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新方针,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北京市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实施《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根据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职责,制定印发《北京市促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2017年度行动计划》,从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和发展健康产业五个方面推进96项主要行动措施。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5.17•【字号】•【施行日期】2016.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2016年5月17日)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以下简称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我省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自全面实行计划生育以来,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及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为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作出了无私奉献、付出了艰苦努力。
我省人口过快增长势头得到有效控制,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先于全国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人口形势发生深刻变化,人口总量增长势头明显减弱,人口结构性矛盾凸显,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劳动年龄人口持续减少,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出生人口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实现人口均衡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总量均居全国前列,家庭规模趋向小型化,养老抚幼功能弱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困难家庭多,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建设任重道远;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社会公共服务特别是妇幼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挑战。
与此同时,我省人口规模大,生育政策调整带来的人口增加效应明显,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短期内不会根本改变。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决定》精神,充分认识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总量与结构、人口与资源环境、坚持国策与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全面贯彻落实《决定》提出的目标、原则、任务和要求,积极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