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主义与思维方式
辩证思维的主要方法

辩证思维的主要方法辩证思维是一种思维方式,它强调对事物的多面性、矛盾性和发展变化的认识。
辩证思维的主要方法包括辩证唯物主义、矛盾分析、综合统一、历史唯物主义等。
辩证唯物主义是辩证思维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它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基础的,也是客观存在的。
辩证唯物主义强调对矛盾的认识,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矛盾分析是辩证思维的重要方法之一,它通过分析事物内部的矛盾及其发展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本质和趋势。
综合统一是辩证思维的另一重要方法,它强调对事物的多样性和整体性的认识。
综合统一是指在对事物进行分析和研究时,要注重把握事物的全貌和内在联系,避免片面性和孤立性的认识。
综合统一的具体方法包括对立统一法、否定之否定法等。
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思维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强调对历史发展和社会变革的认识。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发展的规律是客观存在的,社会变革是不可避免的。
历史唯物主义的具体方法包括唯物史观、历史辩证法等。
辩证思维的主要方法之一是辩证法。
辩证法是一种对立统一的思维方法,它强调对事物的矛盾和整体的认识。
辩证法认为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和对立,这种矛盾和对立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通过对矛盾和对立的分析和解决,可以推动事物的发展和进步。
辩证思维的另一重要方法是综合分析。
综合分析是一种对事物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和研究的方法。
通过综合分析,可以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和规律,把握事物的全貌和本质。
综合分析要注重整体性、多样性和发展性的认识,避免片面性和孤立性的认识。
辩证思维的第三个方法是批判思维。
批判思维是一种对事物进行深入、全面、准确地分析和评价的方法。
批判思维要注重客观、科学、理性的分析和判断,避免主观、片面、盲目的评价。
批判思维要善于辨别真假、善恶、优劣,善于发现和纠正错误和偏见。
辩证思维的最后一个方法是创新思维。
创新思维是一种对事物进行创造性思考和行动的方法。
创新思维要注重思维的灵活性、创造性和前瞻性,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善于创造和发展新事物。
辩证唯物主义概念

辩证唯物主义概念
辩证唯物主义是一种哲学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组成部分之一,强调物质世界的辩证性和变化性,以及社会和历史的发展规律。
以下是辩证唯物主义的一些核心概念: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的核心方法是辩证法,它是一种思维方式,强调事物的矛盾、变化和发展。
辩证法通过矛盾的存在和解决,推动事物向着更高层次的发展。
矛盾和统一法则: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这些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
通过矛盾的斗争和统一,事物不断变化和发展。
质量互变: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的发展是由量的积累引起的质的飞跃。
数量的积累在一定阶段会引发质的变化,进而推动事物的发展。
否定之否定:辩证唯物主义强调,事物的发展不是一味的增加和积累,而是通过否定和超越旧的状态,达到新的状态。
这种否定和超越是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
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应用于历史和社会领域,强调社会发展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推动的,历史的演进是不断进步和前进的过程。
实践的决定作用:辩证唯物主义强调实践在认识和发展中的决定作用,认为认识是通过实践不断积累和发展的,而不是孤立的思考。
阶级斗争和革命:辩证唯物主义应用于社会和政治领域,强调阶级斗争是社会发展的动力,革命是推动社会变革的手段。
总的来说,辩证唯物主义强调事物的辩证性、矛盾性和变化性,认为事物发展是通过矛盾的斗争和统一,以及质的变化来推动的。
它不仅应用于自然科学,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思想之一。
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方法与哲学思维方式

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方法与哲学思维方式辩证唯物主义是一种以唯物主义为基础,辩证法为方法的哲学观念。
它强调世界的本质是物质存在,但也认为物质是不停运动、不断发展的。
在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中,科学方法是一种探索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方法,而哲学思维方式则是对世界本质和规律的理性思考和把握。
下面将从科学方法和哲学思维两个方面来探讨辩证唯物主义的特点。
科学方法是辩证唯物主义的重要特征之一。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科学方法是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基础。
科学方法强调观察事物时要全面、深入,不能停留在表面现象上。
科学方法也要善于思辨和分析,不能片面地看待事物。
此外,科学方法还要注重实践,通过实践来检验理论的真伪。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只有用科学方法去探索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才能更好地认识和改造世界。
在科学方法的指导下,辩证唯物主义倡导人们用哲学思维方式来思考问题。
哲学思维方式是一种超越感性认识的理性思考方式,能帮助人们深刻理解世界的本质和规律。
哲学思维方式要求人们善于独立思考、辨证思考,不能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要善于发现事物的内在联系和矛盾。
哲学思维方式还要求人们遵循逻辑思维,善于分析问题,寻找问题的根本原因。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只有用哲学思维方式来认识和把握世界,才能更好地指导我们的思想和实践。
总的来说,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方法和哲学思维方式有着密切的联系,共同构成了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基础。
科学方法的实践指导下,我们需要用哲学思维方式来深入思考和理解问题。
只有在科学方法和哲学思维方式的指引下,我们才能更好地认识和改造世界,实现人类的理想和追求。
唯物辩证法的原理和方法论整理

唯物辩证法的原理和方法论整理一、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1.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是世界的根源,物质的发展是世界发展的动力。
物质是客观存在的、能够感知和认识的对象,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基础。
2.辩证法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辩证的,事物的发展是矛盾运动的结果。
矛盾是事物内部相互对立的对抗力量,推动事物的前进和发展。
矛盾的存在使事物具有动力和活力。
3.发展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事物在内部积累一定量的矛盾时,就会发生质变,产生新的事物。
4.平衡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发展的过程是辩证运动的平衡过程,即矛盾的统一和斗争。
矛盾在一定条件下达到平衡状态,表现为事物的相对稳定。
5.全面性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是具有全面性的。
事物的发展是多方面、多层次、多阶段、多因素的。
二、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1.辨证思维方法:唯物辩证法认为,辨证思维是理解事物本质和发展规律的方法。
辨证思维是以矛盾为基础的思维方式,通过研究和分析矛盾,揭示事物内部的矛盾和矛盾的变化,从而认识事物的发展过程。
2.矛盾分析方法:唯物辩证法强调对事物内部矛盾的认识和分析,通过矛盾的辨析和解决,推动事物的发展。
矛盾分析方法要善于发现事物内部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矛盾方面,找到矛盾的主要矛盾方面,找到矛盾解决的关键点,从而推动事物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5.实践性分析方法:唯物辩证法认为,实践是认识世界的基础。
实践性分析方法要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通过实践来检验和验证理论的正确性和可操作性,从而推动理论和实践的统一三、唯物辩证法的应用领域1.自然科学:唯物辩证法的原理和方法论对于研究自然界的发展规律和探索科学问题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2.社会科学:唯物辩证法可以用于分析和研究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的问题,揭示社会发展的规律和趋势。
3.教育科学:唯物辩证法可以指导教育实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批判性思维能力的培养。
辩证唯物主义的四对思维方法

辩证唯物主义的四对思维方法
辩证唯物主义是一种哲学思想,它提出了四对思维方法,包括以下内容:
1.矛盾分析与综合分析。
矛盾分析是指辩证地分析事物中存在的矛盾,并通过对矛盾的斗争实
现事物的发展。
综合分析是指辩证地看待事物整体及其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并通过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来实现事物的发展。
2.否定之否定与阶段性发展。
否定之否定是指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旧的事物被否定后,新的事物
得以诞生和发展。
阶段性发展是指事物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特
征和规律,并通过这些阶段性的发展实现事物的全面发展。
3.质量与数量的辩证关系。
质量和数量是事物的两个基本属性,它们之间存在着辩证关系。
质量
是指事物本质的属性,数量是指事物在空间和时间上的表现。
在事物的发
展过程中,质量与数量相互转化,互相影响,实现事物的发展。
4.形式与内容的辩证关系。
形式是事物表象的一种表现方式,内容是事物本质的内在属性。
形式
和内容之间存在着辩证关系,形式是内容的表现形式,内容是形式的内涵。
理解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能够更好地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
马克思基本原理的六大思维

马克思基本原理的六大思维
马克思基本原理的六大思维,通常指的是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角度提炼出来的六个核心思想方法或理论视角,它们在不同文献中可能有不同的表述和侧重点,但大体上可以概括如下:
1. 辩证唯物主义思维:
- 辩证法:强调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等规律,主张全面、联系和发展地看待问题。
- 唯物论:认为物质是世界的本原,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主张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2. 历史唯物主义思维:
- 强调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历史发展有其客观规律性,人类社会的进步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
3. 阶级分析思维:
- 分析社会现象时重视阶级关系及其变迁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强调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和社会革命的重要性。
4. 实践第一性思维:
- 认识来源于实践,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
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
础和动力,也是认识的目的。
5. 系统与整体观思维:
- 马克思主义认为自然界、社会和思维都是相互联系的整体,要求我们在研究和解决问题时要把握事物内部各部分的有机联系以及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
6. 矛盾分析思维:
-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通过揭示事物内部矛盾运动规律,指导实践活动中的具体问题解决。
这六种思维方法共同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逻辑框架,为理解和分析现实世界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
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思维与方法论

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思维与方法论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理论体系,集中反映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社会现实的深刻批判,并提出了一套科学的分析方法。
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思维与方法论是其理论体系的核心,它们帮助我们认识和解析社会现象,实现社会的变革与发展。
一、辩证唯物主义的思维方式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思维源于辩证唯物主义的思维方式。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是由矛盾相互斗争推动发展的。
在思维方式上,马克思主义强调对事物进行多方位、全面的观察,不断深入事物的内部,揭示事物发展的内在矛盾和规律。
马克思主义者善于从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善于看清眼前社会问题的本质,从而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二、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思维与方法论还包括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任何观念都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和发展的。
马克思主义者通过对社会历史的深入研究和分析,揭示了社会形态的更替和社会发展的规律。
他们善于从历史中发现普遍性的规律,并以此对当下的社会问题进行批判性思考。
三、实证和批判的思考方式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思维与方法论强调实证和批判的思考方式。
实证是指通过研究和实践来获取真实、客观的事实,而批判则是指对这些事实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价。
马克思主义者重视对社会现象进行全面的实证研究,同时以批判性思维去发现其中的问题和矛盾,并从根本上寻找解决的途径。
他们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通过实践来检验和修正理论,以实现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四、批判的政治经济学方法批判的政治经济学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思维与方法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方法强调通过对社会经济结构和制度的批判性分析,揭示经济领域的潜在矛盾和问题,并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具体的政策和制度建议。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经济结构是整个社会结构的基础,通过对经济领域的批判性思考和运用科学的经济分析方法,可以找到实现社会公平和发展的途径。
总结: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思维与方法论是一种富有创造性和革命性的思考方式和研究方法。
关于唯物辩证法的四种思维方法【三篇】

关于唯物辩证法的四种思维方法【三篇】【篇1】唯物辩证法的四种思维方法主要方法【归纳与演绎】归纳和演绎是最初也是最基本的思维方法。
归纳是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的方法,即从个别事实中概括出一般的原理。
演绎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方法,即从一般原理推论出个别结论。
归纳和演绎的客观基础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个性和共性、特殊和普遍的关系。
归纳和演绎是方向相反的两种思维方法,但两者又是互相依赖、互相渗透、互相促进的。
归纳是演绎的基础,作为演绎出发点的一般原理往往是归纳得来的;演绎是归纳的前提,它为归纳提供理论指导和论证。
在实际的思维过程中,归纳和演绎是相互推移、交替使用的。
归纳和演绎都具有局限性,单纯的归纳或演绎还不能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需要运用更为深刻的其他思维方法。
【分析与综合】这是更深刻地把握事物本质的思维方法。
分析是在思维过程中把认识的对象分解为不同的组成部分、方面、特性等,对它们分别加以研究,认识事物的各个方面,从中找出事物的本质;综合则是把分解出来的不同部分、方面按其客观的次序、结构组成一个整体,从而达到认识事物的整体。
分析和综合的客观基础是事物整体与部分、系统与要素之间的关系。
分析和综合是两种相反的思维方法,但它们又是统一的,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相互促进。
分析是综合的基础,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综合是分析的完成,离开了综合就没有科学的分析。
分析和综合的统一是矛盾分析法在思维领域中的具体运用。
【抽象与具体】抽象和具体是辩证思维的高级形式。
抽象是对客观事物某一方面本质的概括或规定;思维具体或理性具体是在抽象的基础上形成的综合,它不同于感性具体,感性具体只是感官直接感觉到的具体,而理性具体则是在感性具体基础上经过思维的分析和综合,达到对事物多方面属性或本质的把握。
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就是由抽象的逻辑起点经过一系列中介,达到思维具体的过程。
【逻辑与历史的统一】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思维过程同客观事物的历史过程和认识的历史过程应当符合,也就是逻辑和历史的统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百多年前,人类近代文明史上的两位思想巨擘:马克思和恩格斯,集人类全部思想精华,创立了伟大的划时代的科学理论马克思主义。
而在马克思主义的全部学说中,最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的学说,便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是每一名共产党人和有识之士孜孜以求的目标。
从对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立场、观点、方法的思想内容上的学习研究,到对其产生这一伟大学说的主观辩证思维方法上的积极探讨,应该说是认识上的一大进步。
一、辩证思维方法是对唯物辩证法思想的思维探源和思维揭示辩证法思想是辩证思维方法的思想现实,而辩证思维方法则是辩证法思想的思维现实。
从哲学认识论方面说,辩证法是人们关于这个世界的客观真理,从思维学方面说,辩证法又是一种思维方法,作为思想形态的辩证法和作为思维形态的辩证思维方法,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个事物的两种表现形态。
辩证法并不割断自己的发展历史,从古代朴素辩证法思想的产生、形成到近代黑格尔为集大成者,辩证法思想走向成熟。
而真正科学意义上的辩证法,却是在马克思对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的批判改造中诞生的。
辩证法与唯物主义的彻底结合,产生了划时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
理论的成熟,是思维科学和辩证思维方法发展成熟的前提和基础,关于思维本质的揭示,按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反映论,思维是客观存在在人的主观方面的反映。
人们在承认思维的内容是客观存在的反映的同时,还必须承认人的主观思维形式(逻辑思维形式、辩证思维形式、形象思维形式等)也是客观存在的反映,这才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反映论。
那么,辩证思维的确立是不是对逻辑思维的否定?不是。
辩证思维不仅不是对逻辑思维的否定,而且是对逻辑思维的一种发展和再运用。
辩证思维非但不能抛弃逻辑思维,而且还要以其为基础和内在依托,把逻辑思维的科学规律、原则和方法,坚决、彻底地贯彻到辩证思维的全过程并加以充分的运用。
逻辑思维是辩证思维的必然基础和科学保证,辩证思维是逻辑思维的革命性发展和科学运用。
没有逻辑思维参与的辩证思维是混乱的思维。
逻辑思维在辩证思维中如此重要,那么是否可以用逻辑思维来代替辩证思维呢?也不行。
逻辑思维和辩证思维尽管都是客观存在的反映,都是思维规律,但是二者在具体的反映角度、认识范围、思维形式和思辩方法上却存在着不同的区别。
逻辑思维以侧重对人的主观思维形式方面的研究为已任,可称为研究主观思维的科学;而辩证思维则主要是从人对客观世界运动发展的正确认识和正确反映(侧重于思维内容的反映客观性)方面作为自己的研究重点,可称为研究客观性思维的科学。
由此可以看出,辩证思维虽然包含逻辑思维,但是却是从最大的范围,从一般的认识发展的角度上,研究人类认识的思维规律,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提供思维方法论上的支持。
因此,辩证思维也就具有了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它的科学性。
它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为其思想基础和理论来源,以科学地揭示人类主观世界的辩证思维规律和辩证思维方法为目的,并将科学的思想方法贯彻到具体科学研究的全过程。
二是它的开放性。
它以人类全部成果为基础和依据,并在此基础上,始终不断地吸取新的人类认识的精华来充实自身、建构自身和发展自身,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和自我发展性。
发展,是其开放本质特征的具体体现。
三是它的实践性。
辩证的思维过程,不是思维过程自身的内循环,而是以实践活动为联接的主客观交互运动的认识发展的大循环,是思维内循环(思维过程)和思维外循环(实践过程)的辩证发展的有机统一。
这是辩证思维的最鲜明的特点。
由于辩证思维具有以上三个特点,因而在其本质上,又具有了第四个特点,即它的能动性。
能动性是辩证思维的革命性的本质特点,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它有自己的阶级归属,是一切无产阶级的科学世界观的思想武器;二是它作为能动的认识活动的思维过程,必然积极参与并贯彻到底。
二、辩证思维的五种基本方法辩证思维方法是从唯物主义的辩证法思想中直接脱胎而来的。
因此,在其具体的思维方法上,处处体现着唯物辩证法的思想观点和精神实质,它是唯物主义辩证法思想、观点、规律在思维方法上的具体贯彻和表现。
辩证思维方法主要归纳为五种基本方法。
第一步法:两分法。
所谓两分法,就是把一个完整的研究对象划分成两个相关的部分,或是对这个完整的研究对象从其两个部分、两个方面来进行考察。
两分法要求人们在思维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则:两分法在具体的思维操作中,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则:1、坚持矛盾本质的划分标准。
两分法要求遵循“凡事要分、凡事必分”的原则,但是在对具体研究对象的划分上,却有了个坚持什么样的划分标准的问题。
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划分,非本质的标准只能实现非本质的划分,形而上学的标准只能完成形而上学的划分,只能立足于矛盾本质的划分标准,才能实现辩证思维的本质的划分。
这是两分法必须遵守的规则之一。
2、坚持整体全面的划分标准。
认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认识过程总是从一点开始,然后扩大展开;总是从简单单一开始,然后复杂丰富;总是从感性直观开始,然后理性抽象。
人的认识规律决定人的认识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具有不同程度的局限性和片面性,因此,在运用两分法时要力戒片面,力求全面。
只有对研究对象掌握了全面整体性的认识,划分时才有可能达到科学合理。
第二步法:矛盾法。
两分法旨在从纷纭复杂的客观事物中理出思维的基本头绪,找出研究对象的根本关系,确定其基本的研究方法。
而矛盾法则是从研究对象内部两部分(或两方面)之间的根本关系入手,对其双方的矛盾本质、矛盾关系以及矛盾之间相互依存、相互斗争、互相制约、互相转化的对立统一关系和方式上进行深入地分析、考察、揭示。
按照辩证思维诸种方法之间环环相扣的递进关系和操作程序来说,矛盾法是对两分法的合理发展和必然展开。
运用矛盾法必须遵守以下规则:1、坚持矛盾普遍性的认识准则。
世界上有没有无矛盾的事物呢?回答是否定的:没有!世界上的任何事物无论是自身内部,还是外部联系,都存在着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
没有没矛盾的事物,也没有没事物的矛盾,矛盾存在于事物之中,事物包含着各种矛盾,“没有矛盾便没有世界”。
解决关于矛盾普遍性的认识问题,对于我们在具体研究中自觉运用矛盾分析的认识方法具有重要意义。
2、把握矛盾特殊性的本质特征。
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是马克思主义矛盾学说的精髓,揭示矛盾的特殊性的本质特征,对于分析具体研究对象的独特性的矛盾运动方式,深化我们在实践中遇到的具体工作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世界上的矛盾虽然无时不有,无处不在,但是,每一种事物的具体矛盾却都是受其特殊性的本质所规定,以其个性的方式独立存在着。
只有揭示具体事物的矛盾的特殊性本质,才能把握不同事物矛盾的各自的本质特征和运动方式,才能为下一步找出该事物矛盾发展变化的特殊规律性铺平道路。
第三步法:过程法。
所谓过程,是事物发展变化的连续性在时间、空间上的表现。
事物由于自身的矛盾运动,使其发展在时间上前后相继,在空间上连续不断,形成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
这个哲学上的定义确切而又简明,为辩证思维方法过程法含义的科学表述铺平了道路。
顾名思义,所谓过程法,就是把研究对象从其自身发展的连续性的过程上进行考察,从而通晓事物产生、发展、变化的来龙去脉,掌握其自身矛盾运动的内在规律性。
运用过程法必须遵守以下规则:1、坚持事物过程是自身发展的过程。
所谓事物自身发展的过程就是事物自身的系统,这种系统性,就是其事物的自身发展性,这种事物自身发展性的原因,也是在其事物自身的内部,在其自身内部的矛盾性。
如果人们能够在具体研究中遵循过程法的这一规则,其研究方法必然更具客观性,其研究成果则必然更少偏见性,从而更深刻地揭示出事物自身发展的内部规律。
2、遵循唯物辩证法的已有成果——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第一是遵循质量互变规律。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矛盾运动,呈现出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表现为由量变到质变,又由质变到量变的过程。
事物的发展是在量变的基础上由旧质向新质的飞跃,是阶段性和连续性的统一。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质量互变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
第二是遵循否定之否定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否定观认为: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的发展环节,其实质是扬弃。
事物的发展并不是一次性的否定,而是连续不断进行的。
由肯定到否定,由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事物发展表现为一个周期,这种周期性的发展规律便是否定之否定规律。
它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普遍规律,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
第四步法:联系法。
所谓联系,就是指普遍联系。
所谓普遍联系,就是指世界上的事物都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着的。
任何事物不但同其周围的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着,而且其内部各种要素、部分也总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着。
这是客观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也就是说,普遍联系是物质世界固有的本性,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
普遍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第一个总的观点或基本原则。
运用联系法必然遵守以下规则:1、坚持事物联系的客观性准则。
世界的本质在于它的物质性,而这种物质性的本质特征是它的客观性。
客观性是整个世界一切事物的根本特性,同样也是事物联系的根本特性。
就是说,所有存在于事物中的各种联系,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承认事物联系的客观性,承认事物普遍联系的客观性,才会使我们在普遍联系这一问题上,根本克服两种错误倾向:一个是形而上学的“不联系”,一个是主观意志论的“瞎联系”。
事物联系的客观性要求我们,在研究问题时就要从事物本身固有的联系来把握事物。
克服主观上的片面性,遵循联系的客观性,掌握事物联系方式、联系机制、联系作用上的客观真理。
2、坚持从客观作用性上考察事物具体联系的多样性。
世界是普遍联系的,世界事物存在方式的丰富性决定着事物联系方式的复杂性与多样性,这些复杂多样的联系方式反映到我们的认识上,便形成了我们对各种联系方式的层次性的认识。
为此,以一般方法论为指导,从客观作用性上考察事物具体联系的多样性,应该成为运用联系法的准则。
事物具体的多种多样的联系,对于事物的具体存在和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一样的。
因此,全面考察,系统研究,是辩证思维方法联系法的应有之义。
第五步法:实践法。
实践法又称主客观能动统一法,即:把在前面四步方法研究中形成的思想认识成果结论,再放回到社会实践中去考察、检验、修正和再发展,从而在能动的实践活动中,完成认识活动的主客观的有机统一,发展真理。
从实践对认识发生作用的关系上看,实践的法则,已经绝对具有了认识方法论上的重要意义。
可以说,实践的方法,就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方法,因而,同样可以成为辩证思维方法,但是,这种思维方法却不同于其它纯思维性的方法,它是建立在唯物主义辩证实践观基础之上的思维方法,故具有主客观能动统一性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