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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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法律层面博弈案例(3篇)

中美法律层面博弈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中美两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竞争日益激烈。

华为作为中国高科技企业的代表,在美国市场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然而,美国政府对华为的知识产权问题一直持怀疑态度,甚至采取了一系列限制措施。

本文将以华为与美国政府的知识产权之争为例,分析中美法律层面博弈的案例。

二、案例概述1. 华为在美国市场的布局华为是一家全球领先的信息与通信技术(ICT)解决方案提供商,业务涵盖电信网络、IT、智能终端和云服务等领域。

自2001年起,华为开始进军美国市场,通过与美国企业合作,逐步拓展市场份额。

2. 美国政府对华为的知识产权质疑2012年,美国国会情报委员会发布报告,称华为可能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

报告主要质疑华为的知识产权来源,认为华为可能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美国企业的技术。

3. 华为应对措施面对美国政府的质疑,华为积极应对,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以下为华为在美国法律层面博弈的主要案例:(1)华为诉美国政府2014年,华为在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美国政府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和第五修正案。

华为认为,美国政府的限制措施限制了其在美国市场的发展,损害了其合法权益。

(2)华为与AT&T的合作案2016年,华为与AT&T达成合作协议,计划在美国销售智能手机。

然而,美国国会情报委员会对此次合作表示担忧,认为华为可能通过合作获取美国企业的技术。

在美国政府的干预下,AT&T最终取消了与华为的合作。

(3)华为诉美国商务部2018年,华为在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美国商务部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

华为认为,美国商务部在处理其出口许可申请时,存在歧视性做法。

三、案例分析1. 知识产权争议焦点华为与美国政府的知识产权之争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华为的知识产权来源美国政府质疑华为可能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美国企业的技术,尤其是在华为早期发展过程中。

(2)华为的技术研发能力美国政府认为,华为的技术研发能力可能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

经典谈判案例

经典谈判案例

经典谈判案例案例一:中美知识产权谈判背景介绍在20世纪90年代,中美之间因知识产权问题产生了激烈的贸易摩擦。

美国认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严重损害了美国企业的利益。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双方展开了一系列谈判。

谈判过程1. 初步接触:1991年,中美双方首次就知识产权问题进行正式磋商。

由于立场差异较大,谈判未能取得实质性成果。

2. 紧张升级:1994年,美国将中国列入“特别301条款”观察名单,威胁对中国采取贸易制裁措施。

3. 关键突破:经过多轮艰苦谈判,1995年双方达成《中美关于知识产权的协议》,中国承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美国则取消对中国的贸易制裁。

结果与影响这次谈判的成功,不仅避免了中美之间的贸易战,还促使中国加快了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为后续的国际经济合作奠定了基础。

---案例二:巴黎气候协定谈判背景介绍2015年,全球近200个国家在巴黎气候大会上就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展开谈判,旨在达成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减排协议。

谈判过程1. 预备阶段:各国提交自主贡献方案,表明愿意承担的减排责任。

2. 技术细节讨论:围绕资金支持、技术转让、透明度等关键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3. 最终协议达成:经过两周密集磋商,所有参与国家一致同意并通过《巴黎协定》。

结果与影响《巴黎协定》标志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新起点,展现了国际社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团结与决心。

该协定对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了深远影响。

---以上两个案例展示了不同领域内的经典谈判实例,从知识产权保护到全球环境保护,每一次成功的谈判都是各方智慧与耐心的结晶,也为未来的国际合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案例中美知识产权

案例中美知识产权

案例中美知识产权交锋1989年,美国在《中美贸易关系协定》签订后第一次将中国知识产权问题列入重要观察名单。

对此,中国政府与美中美在知识产权上的交锋由来已久。

中美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依据的是一个双边协定,即1980年的《中美贸易关系协定》。

依据该协定,每一方提供的专利、商标和着作权的保护,应与对方给予自己的此类产品相适应的保护。

在随后的几十年里,在中美经贸关系迅速发展的同时,两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争端也日渐浮出水面,并且已经爆发过多次,尤其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美知识产权之争更是多次剑拔弩张,而最终又通过一次次的互相让步,平息了争端。

两国政府进行了积极的磋商,双方于同年5月中旬在华盛顿达成一个《谅解备忘录》。

在该备忘录中,中国政府承诺,中国将制定符合国际惯例的版权法,其中计算机程序将作为特殊种类的作品予以保护;中国将修改专利法,以延长专利保护期限和扩大专利保护范围;中国将参加一些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等。

但是问题远未结束,两年后,也就是1991年5月,美国贸易代表宣布,将中国从“重点观察名单”中升至“重点国家名单”中,这进一步加剧了美中知识产权的争端。

美方的理由是,与中国已经举行的多次双边谈判没有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进展;中国缺乏对美国知识产权充分有效的保护;中国知识产权法律落后,缺乏对不正当竞争的制裁等。

提出的这些问题无疑对我国政府是个严峻的考验。

为了达成进一步地理解,我国政府以理性的态度予以分析,并以积极的姿态同美国进行了谈判。

我国政府客观承认了美方提出的问题,承诺全面修改知识产权法律,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水平。

并于1992年下半年修订了“专利法”、“商标法”,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双方在这次谈判中都有所让步,美方承诺不对中国进行制裁,并同中国签署了《中美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谅解备忘录》,一场贸易大战在双方的让步中得以避免。

此后中美在知识产权问题上沉默了两年时间,两年后,美国贸易代表坎特再次宣布将中国列入美特别301条款的重点观察国名单,指责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使美国企业蒙受巨大损失。

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案例分析

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案例分析

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案例分析详尽分析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案例1. 案例背景1.1 介绍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背景和重要性1.2 分析谈判双方的目标和利益2. 谈判进程2.1 开始阶段的准备工作2.2 谈判议程的确定和安排2.3 谈判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和争议点2.4 双方在谈判中的策略和行动3. 谈判结果3.1 细化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最终结果3.2 分析结果对中美双方的影响和利益4. 结果评价4.1 评价中美双方在谈判中的表现和策略 4.2 探讨谈判结果的可行性和持续性5. 案例启示5.1 分析谈判案例中的经验教训5.2 提供中美及其他国家在知识产权合作中的启示和建议6. 未来展望6.1 分析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影响和发展趋势6.2 展望未来的合作机会和挑战附件:附件1: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会议纪要附件2:相关法律文件和条款法律名词及注释:1.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权益的统称。

2. 谈判议程:双方商定的谈判事项和议题。

3. 目标和利益:谈判双方在谈判中所追求的目标和得益。

4. 争议点:双方在谈判中存在分歧和争议的问题。

5. 可行性和持续性:谈判结果的可行性和持久性程度。

6. 经验教训:在谈判中得出的教训和经验总结。

深入解析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案例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背景和重要性1.2 研究目的和意义:分析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案例的目的和意义2. 案例概述2.1 谈判双方介绍:中美双方的谈判立场和利益2.2 谈判议程:谈判期间讨论的议题和重点3. 谈判过程3.1 准备阶段:双方的谈判准备工作和策略3.2 谈判策略:中美双方在谈判中采取的策略和行动3.3 关键问题:谈判过程中出现的关键问题和争议点4. 谈判成果4.1 最终结果: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案例的最终协议和决定4.2 影响分析:结果对中美双方以及全球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5. 案例评价5.1 谈判双方表现评价:中美双方在谈判中的表现和成果评价5.2 可行性评估:谈判结果的可行性和实施可能性分析6. 未来展望6.1 合作机会: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案例中存在的合作机会6.2 挑战预测:未来合作中可能面临的挑战和难点附件:附件1: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案例相关文件附件2:案例中涉及的相关统计数据法律名词及注释:1. 知识产权:一国家或一个地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或者发明后所拥有的法律上的权益。

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案例分析

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案例分析

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案例分析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案例分析引言:自改革开放以来,中美之间的贸易往来不断增加,但同时也伴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中美之间的知识产权争议已成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议题。

本文将以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为案例,进行详细分析,并探讨解决该问题的可能途径。

一、背景介绍1.1 中美贸易关系概况详细解释中美两国在贸易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包括进出口情况、争议问题以及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

1.2 中美知识产权争议背景梳理中美之间涉及知识产权的具体纠纷,包括侵权案例、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等。

二、中美知识产权谈判历史回顾2.1 第一轮谈判详细介绍中美在知识产权问题上进行的首次正式谈判,包括双方的立场、谈判内容和取得的成果。

2.2 后续谈判进展概述中美在知识产权谈判方面的后续进展,包括双方的反复博弈以及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合作与冲突。

三、中美知识产权争议原因分析3.1 法律制度不完善详细阐述中美双方法律制度的差异以及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包括立法、执法和司法层面。

3.2 经济发展差距分析中美经济发展不平衡对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影响,包括市场规模、产业结构、技术创新等因素。

3.3 文化差异探讨中美文化差异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包括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认知、社会行为以及道德观念等方面。

四、解决中美知识产权争议的途径4.1 加强立法与执法合作提出加强中美双方在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方面的合作,包括信息共享、培训交流等措施。

4.2 加强司法合作与改革探讨中美双方在司法领域加强合作与改革的可能性,包括法官培训、司法互认等途径。

4.3 提高意识和教育阐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教育的重要性,包括公众教育、专业培训等方面。

五、结论总结分析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历史和现状,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建议,呼吁中美双方加强合作,以促进知识产权保护。

附件:1. 中美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具体条款内容)2. 中美知识产权相关文件(如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双边协议等)法律名词及注释:1. 知识产权:指对人类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

十大涉外法律案例(3篇)

十大涉外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间的经济、文化、科技交流日益频繁,涉外法律问题也日益凸显。

涉外法律案例不仅反映了国际法律关系的复杂性,也体现了不同国家法律制度的差异。

以下列举了十大具有代表性的涉外法律案例,旨在分析其法律问题、探讨解决方案,为我国涉外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一、案例一:中国华为与美国政府诉讼1. 案例简介2018年,美国政府对华为公司实施了一系列制裁措施,指控其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制裁规定。

华为随后在美国提起诉讼,要求美国政府撤销对其实施的制裁。

2. 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冲突、跨国公司的合规问题以及国际制裁的法律效力。

3. 案例分析本案中,华为作为跨国公司,在遵守国际法和国内法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

美国政府对华为的制裁,一方面体现了国际制裁的法律效力,另一方面也暴露了跨国公司在合规方面的风险。

本案最终可能需要通过国际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

二、案例二:中美贸易战1. 案例简介2018年,中美贸易战爆发,双方相互加征关税,导致全球贸易环境恶化。

在此背景下,众多企业面临法律风险。

2. 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国际贸易法、反倾销法以及关税问题。

3. 案例分析中美贸易战给企业带来了诸多法律问题,如反倾销调查、关税争议等。

企业应关注国际贸易法律制度,积极应对贸易战带来的风险。

三、案例三:阿里巴巴与IBM合作纠纷1. 案例简介2012年,阿里巴巴与IBM合作开发云计算平台,但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纠纷,导致合作失败。

2. 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合同法、知识产权法以及跨国合作的法律风险。

3. 案例分析本案中,阿里巴巴与IBM的合作纠纷揭示了跨国合作中法律风险的重要性。

企业在跨国合作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对方国家的法律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四、案例四:中石油与沙特阿美公司并购案1. 案例简介2018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石油)与沙特阿美公司达成并购协议,但最终未能成功。

[讲解]中美知识产权谈判

[讲解]中美知识产权谈判

案例分析:中美知识产权谈判1989年4月,美国贸易代表室发表了《外国贸易壁垒报告》,指责中国未能对美国知识产品提供足够有效的保护,特别是在专利制度和著作权制度方面存在着严重的缺陷,故将中国列入了“重点观察国家”的名单上。

1989年5月18日至19日,中美两国政府代表团草拟了一份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备忘录》,但是最后并没有真正签署。

该备忘录主要是表现中国政府将尽快制定著作权法并保护包括计算机软件在内的作品,对专利法进行修改,政府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美国政府当年不将中国列为重点国家,双方明确科技合作的重要性,并促进经贸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1990年4月,美国贸易代表再次指责中国“针对某些产品和某些方面进口采取的禁止及数量限制措施”、“限制进口许可证发放规定”、“对植物卫生和牲畜产品的处理标准”、“未公开的限制进口及在中国销售的法律与法规”、“市场准入”等问题,并援引贸易法“特殊301条款”的规定,将中国列入“重点观察国家”。

1991年4月26日美国升级将中国列入“重点国家”名单,并指责中国对专利法保护的范围不够;版权法没有完全制订出来;计算机软件没有按照文学作品来保护等。

同时发起对中国法律、政策等方面的调查,期间中美双方曾进行磋商,但没有结果。

1992年1月,美国列出对中国进口的商品征收15亿美元高关税的报复清单,中国也公布12亿美元的反报复清单。

在贸易报复战的同时,中美双方的磋商也在继续。

1992年1月17日中美两国政府签署了第一个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

在该次谈判中,中、美双方又作了一些承诺的内容,主要有:两国政府将在各自境内及境外采取有效的办法和救济,以避免或制止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并遏制进一步的侵犯;中国政府承诺提高专利的保护水平,同意对美国1986年1月1日至1993年1月1日期间的药品、农业化学物质,自1993年1月1日起提供行政保护,承诺在1992年加入《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简称《伯尔尼公约》)和《保护唱片制作者防止唱片被擅自复制的日内瓦公约》(简称《日内瓦公约》);美国政府承认中国政府在改进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的进展,美国政府自该备忘录签字之日起终止根据“特殊301条款”发起的调查,并取消把中国指定为重点调查国家。

国际经济法律案例(3篇)

国际经济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经济贸易关系日益密切。

然而,由于各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准入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国际贸易摩擦不断。

2018年,中美贸易战爆发,双方在知识产权、市场准入等领域展开激烈交锋。

本文将以中美贸易战中的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国际经济法律问题。

二、案例简介某中国科技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公司”)在研发过程中,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成功研发出一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该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然而,在产品推向市场之际,美国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美国公司”)却声称该产品侵犯了其一项专利权,并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国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巨额经济损失。

三、案例分析1. 知识产权保护差异中美两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美国实行较为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而中国则处于不断完善阶段。

在案例中,美国公司能够迅速将侵权行为诉诸法律,体现了美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优势。

然而,中国公司在应对过程中,由于对国际知识产权法律缺乏深入了解,导致应对策略不当,陷入被动局面。

2. 市场准入壁垒在贸易战中,美国对中国企业实施了一系列市场准入壁垒,如提高关税、限制投资等。

这导致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面临巨大压力。

在案例中,美国公司利用知识产权纠纷,试图阻止中国公司产品进入美国市场,进一步加剧了市场准入壁垒。

3. 国际经济法律应对策略针对上述问题,中国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国际经济法律应对策略:(1)深入了解国际知识产权法律,寻求专业律师团队支持。

在应对知识产权纠纷时,中国公司应充分了解国际知识产权法律,寻求专业律师团队的支持,确保在法律层面维护自身权益。

(2)积极沟通,寻求和解。

在纠纷过程中,中国公司可以与美国公司进行积极沟通,寻求和解。

在沟通过程中,中国公司可以强调自身产品的创新性,争取对方的理解和支持。

(3)加强自主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面对知识产权纠纷,中国公司应加强自主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降低对外部因素的依赖。

案例中美知识产权

案例中美知识产权

案例中美知识产权
中美知识产权案件主要涉及到专利、商标和版权等方面,以下是近年来中美知识产权相关的几个案例。

1.中美贸易战中的知识产权纠纷:自2024年起,中美贸易纠纷升级为贸易战,其中也包括了知识产权方面的争端。

双方就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问题进行了多次交锋。

例如,美国指责中国侵犯美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涉及到中国的强制技术转让政策和侵权行为。

这引发了中美之间一系列的贸易战,双方互相征收关税,对彼此的经济产生了负面影响。

2.中美专利纠纷案:中美之间的专利纠纷也在不断增加。

例如,2024年,美国微软公司向中国华为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指控后者侵犯了其在3G和4G通信技术方面的专利权。

华为则回应称,自己具有完全合法的技术和专利,并表示将会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行动保护自己的权益。

这个案例引起了全球对中美专利争端的关注,也反映了双方在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矛盾。

4. 中美版权保护案:版权是知识产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美之间也有一些版权纠纷。

例如,2024年,中国短视频平台TikTok在美国市场受到版权侵犯指控。

一些美国音乐制作人指控TikTok未经授权使用了他们的音乐作品。

随后,TikTok与该音乐制作人达成了和解,同意为他们的音乐提供版权保护。

这个案例表明了在数字化时代,版权保护变得更加困难,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来解决相关问题。

综上所述,中美知识产权案例涵盖了专利、商标和版权等多个方面。

双方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纠纷不断增加,需要通过合作和对话来解决问
题。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也将成为中美关系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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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家组对以下事项适用司法经济原则:第一, 根据被TRIPS协定第9.1条吸收的《伯尔尼公约》 (1971年版)第5(2)条所提出的主张,以及根据TRIPS 协定第61条(与著作权法相关)所提出的主张;第二, 根据TRIPS协定第41.1条和TRIPS协定第61条第2款 (与刑事门槛相关)所提出的主张。 五、根据上述结论,专家组按照DSU第19.1条 提出建议,由中国改进著作权法和海关措施以符合它 根据TRIPS协定所承担的义务。
过程:
2007年4月10日,美国政府向WTO争端解决机构(DSB)提出请求,要求与 中国就其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的若干措施进行磋商。美国请求磋商的 事项有四: 其一、提起刑事诉讼及实施刑事处罚的门槛要求。涉及对假冒商标和 盗版侵权行为提起刑事诉讼及实施刑事处罚要求达到的门槛。
其二、海关对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处理。 其三、否定尚未获准在中国境内出版或传播的作品的著作权、相邻权 及其权利保护。 其四、对擅自复制或擅自发行著作权作品者未能追究刑事责任及实施 刑事处罚。
TRIPS协议:
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假冒商品贸易)协议(草案)》 的简称。这个文件将会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 “TRIPS”的宗旨是:期望减少国际贸易中的扭曲和障碍,促进对 知识产权充分,有效的保护同时保证知识产权的执法措施与程序不至 于变成合法的障碍。 “TRIPS”协议涉及的知识产权共有以下八个方面:著作权及其相 关权利、商标、地理标记、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 计、对未公开信息的保权和对许可合同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同时, 对上述知识产权的可获得性、范围及行使标准、施行、获得与维持程 序、纠纷的预防及解决等,协议中均作了详细规定,已超出任何现有 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将使知识产权问题与贸易问题密不可分。

解析中美知识产权争端WTO第一案

解析中美知识产权争端WTO第一案

解析中美知识产权争端WTO第一案一、前言随着全球化的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的保护愈发受到人们的重视。

中美知识产权争端WTO第一案是一个里程碑事件,在全球范围引起广泛关注。

本文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对该案进行深入解析,以期对未来中美经济关系发展带来一定的参考价值。

二、标题一:WTO第一案背景介绍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是世贸组织的三项基本原则之一,也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问题。

中美知识产权争端WTO第一案目前已平息,但它是一段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文字。

本章将对该案的背景、诉求、裁决结果等进行系统梳理。

三、标题二:WTO第一案背后的深层因素分析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政策,其背后涉及到文化、经济、政治等多个领域。

而中美知识产权争端WTO第一案的背后,则深层次反映了中美双方在知识产权发展、自主创新等方面的矛盾。

本章将从制度、文化、市场等方面出发,分析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的深层次因素。

四、标题三:WTO第一案对中美的影响及各自应对措施国家间的经济贸易交往是相互影响的。

中美知识产权争端WTO第一案对于中美双方以及全球经济的影响上是不言而喻的,包括对双方经济、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影响。

本章将探讨中美知识产权争端WTO第一案对中美的具体影响,并从不同的经济模型、个案等方面出发,提出各自的应对措施。

五、标题四:中美知识产权争端背景下的全球化趋势解读全球化是当代国际经济发展的主要趋势,而中美知识产权争端WTO第一案则反映了全球化的另一面:保护主义。

本章将从全球化的定义、特点、作用等角度出发,探讨全球化背景下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的深层含义,并对全球化下的中美经贸关系发展宏观趋势进行分析。

六、标题五:启示与反思中美知识产权争端WTO第一案虽然已过去,但它对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中美经贸关系以及双边合作等方面均有着深远影响。

本章将从历史研究、政策分析、经验总结等角度出发,对该案进行全面反思,并提出具有现实意义的启示。

七、案例一:特朗普政府与华为产业链华为是中国的一家高科技企业,在欧美市场拥有大量的市场份额。

中美知识产权WTO争端案一场引人注目的博弈

中美知识产权WTO争端案一场引人注目的博弈

美 国声称 ,2 0 年美 国海 关缴获 的假 冒和盗版侵 权 08 商 品有 8%来 自中国 。然而在美 国公布的三大侵权案件的 1 主 犯有两 名是美 国 人 ,第三名 也非 中国人 。把侵 权贸易 的 责任 完全归 咎于 中国 ,对于解 决 知识产权 问题 没有任 何 帮助 。减少 摩擦 、增 强合作 才是有 效遏 制侵权 贸易的
的 背 景 下 ,保 护 知 识 产 权 绝 不 是 中国 一 家 之 事 ;对 于 知 识 产权 的 侵 权 犯 罪 行 为 ,也 绝 不 能 单 依 靠 中国 的 一 家 之 力 可 以 解决 。
定 ,美 国也没能证 明中国有 关拍 卖的规定 影响了海关销 毁货物的权力。3 、关于我国著作权法 。专家组部分支持了 美方观点 ,认为 中方对未能通过审查的作品 、通过审查的 作品 中被删除的部分不提供著作权保护 ,不符合 《 贸易 与 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和 《 伯尔尼公约》 ,但在从未提交 审查的作品 、在等待审查结果 的作 品、通过审查作 品之未 修改版本等方面 ,美 国未能证 明中国的做法不符合协定 。
家组 的裁决结果 是 :1 、关于刑 事门槛 ,专 家组 裁定美 国 没能证明中国有 关刑事门槛的规定不符合WT 《 O 与贸易有 关的知识产权协 定》 ,刑事 门槛 中方获全 胜 ;2 、关于海 关措施 ,专家组认为 ,中国海关对进 口冒牌货仅摘 除非法 标志 的处置方式不符合 与 贸易有 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
中美知识 产权WT 争端案 O 场 引人注 目的博弈

0/ 凌 张 宁
3 0 月2 日,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会议在 日内瓦通过 了中美知识产权W O T 争端案专家组报告, 为期近两年的中美较量终于有 了结果。随后 ,国内多方媒体 以 “ 中国赢 了”的标题对该案结果进行 了 报道 。然而当人们细看文章 内容时便会 发现 ,并不是美 国所提起的每一项诉讼都被驳回。而此时 ,美 国媒体也在第一时间以 “ 美国赢 了”为题 大肆报道该案结果 。

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

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

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摘要中美经贸关系的快速发展伴随着两国经贸摩擦的增加,其中突出表现在知识产权领域。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美两国之间爆发多次知识产权争端,一波三折持续至今。

究其实质,既有中美双方经济利益的角逐也有两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的认识偏差。

鉴于两国经贸来往不断扩大,相互依赖越来越深,采取“开放中保护”的相关战略措施,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化解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是必由之选。

2001年末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中美知识产权争端进入一个全新的领域和时代,由以往的被动接受单边制裁或进行双边对话式谈判逐渐过渡到如今的多边争端解决机制。

一案件概述依据专家组报告及相关资料显示,中美知识产权争端WTO第一案自2007年4月10日美方提出磋商请求起,于同年12月进入专家组审理阶段,2009年1月26日专家组对外公布裁决,2009年3月20日争端解决机构(DSB)通过报告宣告此案终裁,前后共历经23个月的时间。

专家组针对美国的三项诉求裁决如下:1.版权保护方面。

中国著作权法第4条第1款与中国根据已被TRIPS协定第9.1条吸收的《伯尔尼公约》(1971年版)第5(1)条以及TRIPS协议第41.1条规定下应承担的义务不相一致。

即支持美方诉求。

2.海关措施方面。

驳回美国关于中国海关措施违背TRIPS协议第59条的规定的指控;但认为中国的海关措施违背TRIPS协议第59条的规定。

3.刑事门槛方面。

美国未能证明中国的刑事门槛规定与中国根据TRIPS协议第61条第1款承担的义务不一致,因此驳回此项诉求。

根据上述结论,专家组按照DSU第19.1条提出建议,由中国改进著作权法和海关措施以符合它根据TRIPS协议所承担的义务。

二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的实质中美知识产权争端随着美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而达到高潮,其实质是中美双方经济利益的角逐和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的认识偏差。

(一)中美双方经济利益的角逐经济全球化是建立在知识经济的基础之上的,知识经济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特征之一。

中美法律比较的小案例(3篇)

中美法律比较的小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中美两国在经贸、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日益密切。

在这个过程中,知识产权问题成为了中美关系中的重要议题。

本文以一起中美知识产权侵权案例为切入点,对中美法律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异同进行探讨。

二、案例概述2018年,美国一家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美国公司”)在中国市场推出了一款智能手表。

该手表具备心率监测、运动追踪等功能,受到了消费者的喜爱。

然而,在产品上市后不久,我国一家企业(以下简称“中国企业”)发现美国公司的智能手表侵犯了其多项专利权。

于是,中国企业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美国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三、中美法律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异同1. 专利制度(1)美国专利制度美国专利制度以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为主。

实用新型专利主要保护具有新颖性、实用性的产品或方法,发明专利则保护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

美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有效期为20年。

(2)中国专利制度中国专利制度同样以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为主。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申请条件与美国类似。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期为10年。

2. 侵权判定(1)美国侵权判定美国在侵权判定方面,主要采用“实质等同”原则。

即如果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实质上相同或等效,则构成侵权。

(2)中国侵权判定中国侵权判定主要采用“相同或等同”原则。

与美国的“实质等同”原则相比,中国的“相同或等同”原则对侵权行为的认定更为严格。

3. 赔偿标准(1)美国赔偿标准美国在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方面,主要采用“合理赔偿”原则。

即根据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侵权人的获利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

(2)中国赔偿标准中国在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方面,主要采用“赔偿损失”原则。

赔偿金额的确定主要依据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侵权人的获利等因素。

四、案例分析在本案中,美国公司的智能手表被中国企业指控侵犯多项专利权。

也谈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

也谈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

也谈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摘要:本文就2007年美国提起针对我国的trips协议争端解决案,首先对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作了简要的论述,然后分析了该案的案由、争议的事项以及该案件对中国的影响。

关键词:trips协议 wto 知识产权一、引言随着中国进一步融入全球化进程和wto体系,中国与其他国家不可避免地发生了更多的摩擦。

其中,有关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措施一直是中美之间争议比较大的一个问题。

2007年4月10日,美国政府根据dsu第1条和第4条以及trip协议,正式就关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和实施的措施向wto 争端解决机构提出要求与中国政府进行磋商。

2007年6月7日和8日,美国和中国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磋商。

磋商对某些问题作出澄清,但是争端并没有解决。

2007年8月21日,美国正式向wto提出要求成立专家组。

2007年9月25日,wto争端解决机构设立专家组审查此案件。

至此,中美之间关于知识产权的争端解决正式由外交途径走向以wto规则为主导的多边争端解决机制。

二、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的思考在本案中,美国提出了三项主张。

其中,第一项涉及中国的刑事程序和惩罚的门槛问题。

美国认为中国并没有设置防止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和盗版行为的可行性的门槛,即中国司法解释中盗版500份触犯刑法的门槛过高,对一些构成符合trips协议下商业规模的侵权行为不予处罚。

这里面的关键问题是,什么样的侵权门槛才可以被认定为构成可以受到刑法处罚的”商业规模”行为?如何认定这个门槛(标准)?trip协议第1条第1款第1句确立了有效实施的义务和原则。

在此原则之下,成员方有自由确定以其域内法律制度及实践实施trips协议的恰当方式,不得抵触该协议。

根据该原则,问题则转化为中国对侵犯知识产权的刑法的门槛是否有效地实现了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

这个问题,需要联系中国的国情来解释,而不应该由美国单方面地依据其国内法的标准来判断中国的刑事处罚制度是否有效保护了知识产权。

解析中美知识产权争端WTO第一案

解析中美知识产权争端WTO第一案

解析中美知识产权争端WTO第一案摘要:历时近两年的中美知识产权争端WTO第一案一度成为世界注视的核心。

就中国这次应诉中的不足与可取的地方进行分析,并在对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的进展趋势予以客观评析的基础上,从立法精细化、刑事爱惜制度的完善和国家自主性的运用三个角度,提出中国现时期应采取的策略,旨在使我国在尔后的WTO多边体制下及争端处置中更具前瞻性和有效性。

关键词: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立法精细化;国家自主性中美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争端由来已久,自20世纪80年代末起,美国接踵利用其《综合贸易与竞争法》中的“专门301条款”及“337条款”,数次发布对中国实施贸易制裁。

2001年末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中美知识产权争端进入一个全新的领域和时期,由以往的被动同意单边制裁或进行双边对话式谈判慢慢过渡到现在的多边争端解决机制,且由美国的(TRIPS协议)国内法程序转入到WTO项下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和WTO争端解决程序(DSU)之下。

中美知识产权争端WTO第一案确实是在如此的背景下展开的。

一、案件概述依据专家组报告(编号WT/DS362/R)及相关资料[1]显示,中美知识产权争端WTO第一案自2007年4月10日美方提出磋商请求起,于同年12月进入专家组审理时期,2020年1月26日专家组对外发布裁决,2020年3月20日争端解决机构(DSB)通过报告宣告此案终裁,前后共历经23个月的时刻。

专家组针对美国的三项诉求裁决如下:1.版权爱惜方面。

中国高作权法第4条第1款与中国依照已被TRIPS协定第9.1条吸收的《伯尔尼公约》(1971年版)第5(1)条和TRIPS协议第41.1条规定下应承担的义务不相一致。

即支持美方诉求。

2.海关方法方面。

驳回美国关于中国海关方法违抗TRIPS协议第59条的规定(当引入TRIPS协议第46条第一句规定的原那么时)的指控;但以为中国的海关方法违抗TRIPS协议第59条的规定(当第59条引入TRIPS 协议第46条第四句规定的原那么时)。

解析中美知识产权争端WTO第一案

解析中美知识产权争端WTO第一案

解析中美知识产权争端:WTO第一案引言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IP)是全球贸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关键。

然而,中美两国之间的知识产权争端长期存在,给双方经济关系带来许多问题。

其中,WTO(世界贸易组织)第一案是中美知识产权争端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案例。

本文将对该案进行解析,探讨其背景、过程和影响。

背景中美贸易关系紧张源于多个方面,其中知识产权是导致争端的一个主要原因。

中国进一步开放市场后,许多外国企业和知识产权持有者发现自己的权益遭受侵犯。

这导致了美国及其他国家对中国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并对中国采取了一系列制裁措施。

其中,WTO第一案成为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的重要里程碑。

WTP第一案的过程WTO第一案,也被称为“美国诉中国知识产权问题案”,是美国于2006年向WTO提起的对中国的起诉。

该案件涉及到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问题,涵盖了版权、商标和专利等方面。

美国的指控美国在该案中指控中国存在以下问题:1.不充分保护外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许多外国企业在中国市场遭遇知识产权被盗用等问题,中国对此缺乏有效保护措施。

2.不公平市场准入:中国市场对外国企业开放存在很多限制,这也导致了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

3.强制技术转让:中国针对外国企业或投资者往往要求强制技术转让,并对其进行技术要求,这违反了国际贸易规则。

WTO的裁决WTO进行了对这一案件的调查,并最终做出裁决。

WTO在裁决中认为,中国确实存在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问题,并违反了贸易规则。

具体来说,WTO认为:1.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和执行力度不足。

2.中国对外国企业的市场准入存在限制。

WTO要求中国改正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不足,并进行必要的改革。

影响WTO第一案对中美知识产权争端产生了重要影响,对双方关系和全球经济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中美关系WTO第一案直接影响了中美两国的贸易关系。

美国指控中国存在的问题得到了国际组织的认可,这使得中美两国需要进行更多的对话和合作,以解决其贸易争端。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的中美知识产权争端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的中美知识产权争端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的中美知识产权争端一、本文概述本文将分析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影响。

通过回顾历史,揭示中美两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方面的差异和分歧,并探讨这些争端对中美经贸关系的影响。

本文概述自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美两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方面经历了多次争端。

这些争端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各个领域,对两国的经贸关系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将对这些争端进行深入剖析,以期为读者提供有益参考。

二、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的背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美两国在知识产权领域一直存在分歧和争议。

这主要是因为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相对完善,而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则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中。

长期以来,美国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和技术优势,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施加压力。

美国认为中国在某些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导致美国企业和产品在国际市场上遭受损失。

因此,美国试图通过贸易战等手段来推动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中美两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体系也存在很大差异。

美国的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已经相当成熟和完备,而中国的相关法律还在不断修订和完善中。

由于缺乏经验和实践,中国在某些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可能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在美国市场准入方面,美国政府对中国企业实施了一些限制措施,如要求中国企业在申请专利前必须先进行充分的调查和研究等。

这些做法不仅增加了中国企业的成本和时间,也影响了中美两国的经贸关系。

尽管中美两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存在分歧和争议,但双方也在努力寻求合作和共赢的解决方案。

例如,中美两国曾在WTO框架下举行过多次磋商和谈判,以解决彼此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

中美两国还共同参与了多个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的活动和项目,以促进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的发生是由于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所致。

然而,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和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不断完善,相信中美两国能够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建立起更加公正、合理和互利共赢的关系。

017073中美知识产权冲突历程回顾

017073中美知识产权冲突历程回顾

64中美知识产权冲突历程回顾邓 军国家知识产权局关键词:知识产权 301条款前不久,美国向世界贸易组织(W T O)起诉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其中包括指责中国政府反盗版不力等两项起诉。

通过回顾中美知识产权冲突的历程,我们可以看出,美国政府提出起诉是不理智、不明智的,是别有用心的。

中美关于知识产权的争端可分成两个阶段:(1)90年代中美关于三次“特别301条款”调查的争端;(2)中国加入WTO后,中美关于知识产权的争端。

今后也许还有第三个阶段。

三次“特别301条款”调查争端第一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中美关于三次“特别301条款”的调查争端,包括下面3次。

1991~1992年中美第一次“特别301条款”调查争端1991年~1992年中美之间发生了第一次关于“特别301条款”调查的争端。

当时中美双方争论的焦点是: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是按照美国一国的标准,还是按照通行的国际标准来确定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是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逐步使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过渡到发达国家水平,还是不顾中国国情,立即达到发达国家的保护水平,特别是美国的保护水平?这一次争论的结果是,在美国贸易代表将要做出制裁中国决定几个小时之前,中美之间达成了《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谅解备忘录》。

当时中国被迫接受了美国的要价,承诺中国保护化学物质和药品,并对美国没有在中国申请的、当时依然有效的美国专利给予行政保护。

对这一结果,包括目前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过程中,人们说法不一。

有人举出印度化学工业发展的例子说明,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印度的化学工业,包括药品工业比我们国家发展得好,表现在目前印度的化学工业和药品工业的竞争力比中国高。

但是,我认为,1991年~1992年的中美争端实际上有着一个更宏观的政治背景。

在当时的背景下,为了中国发展的大局,我们接受了美国的要价。

1994~1995年中美第二次“特别301条款”调查争端1994年6月30日,美国贸易代表将中国列65为该年度唯一“重点国家”,随后开始了中美之间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第二次谈判。

中美知识产权争端WTO第一案及相关证据规则解析

中美知识产权争端WTO第一案及相关证据规则解析
一、案件争议的具体措施
在向专家组提交的报告中,美国向 WTO 专家组提出了 三项诉求,第一,中国假冒商标或盗版案件刑事程序和处罚 “门槛”过高; 第二,中国海关对己查获的侵权品处置行为不 当; 第三,中国对版权的审查违反在《TRIPS 协定》下的义务。
( 一) 中国知识产权刑事程序和处罚的“门槛”( thresholds) 过高
美国向 WTO 专家组提出: 中国没有履行《TRIPS 协定》 第 41. 1 条、第 61 条项下的义务② 。根据美国提交的报告, 美国认为中国惩罚知识产权犯罪的“门槛”太高,那些达不 到该“门槛”要求的假冒商标或盗版行为受不到刑事制裁, 但这些假冒商标或盗版行为仍构成《TRIPS 协定》第 61 条 规定的应予刑 法 惩 罚 的 达 到“商 业 规 模 ”的 假 冒 商 标 或 盗 版行为,因而中国的“刑事门槛”“不足以威慑”盗版行为③ 。
关键词: DS362; 先例; 举证责任 中图分类号: DF97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8 - 7966( 2010) 06 - 0115 - 05
知识产权争端历来是中美经贸争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 分,也是持续相对时间较长的问题之一。自 20 世纪 80 年 代末起,美国相继利用其《综合贸易与竞争法》中的“特别 301 条款”及“337 条款”数次公布对中国实施贸易制裁[1]。 2001 年末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TO) ,中美知识产权争 端更多是围绕 世 贸 组 织 的《与 贸 易 有 关 的 知 识 产 权 协 定 》 ( 以下称《TRIPS 协议》) 的实施展开,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 程序也在中美知识产权争端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中美知 识产权争端进入一个全新的领域和时代,由以往的被动接 受单边制裁或进行双边对话式谈判逐渐过渡到如今的多边 争端解决机制,且由美国的国内法程序转入到 WTO 项下的 《TRIPS 协议》和 WTO 争端解决程序( DSU) 之下。2007 年 4 月 9 日,美国决定就中国的知识产权实施和文化产品市 场准入问题,启动 WTO 争端解决程序,从而首次把中美知 识产权之争推向以 WTO 规则为平台的多边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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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摘要中美经贸关系的快速发展伴随着两国经贸摩擦的增加,其中突出表现在知识产权领域。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美两国之间爆发多次知识产权争端,一波三折持续至今。

究其实质,既有中美双方经济利益的角逐也有两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的认识偏差。

鉴于两国经贸来往不断扩大,相互依赖越来越深,采取“开放中保护”的相关战略措施,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化解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是必由之选。

2001年末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中美知识产权争端进入一个全新的领域和时代,由以往的被动接受单边制裁或进行双边对话式谈判逐渐过渡到如今的多边争端解决机制。

一案件概述依据专家组报告及相关资料显示,中美知识产权争端WTO第一案自2007年4月10日美方提出磋商请求起,于同年12月进入专家组审理阶段,2009年1月26日专家组对外公布裁决,2009年3月20日争端解决机构(DSB)通过报告宣告此案终裁,前后共历经23个月的时间。

专家组针对美国的三项诉求裁决如下:1.版权保护方面。

中国著作权法第4条第1款与中国根据已被TRIPS协定第9.1条吸收的《伯尔尼公约》(1971年版)第5(1)条以及TRIPS协议第41.1条规定下应承担的义务不相一致。

即支持美方诉求。

2.海关措施方面。

驳回美国关于中国海关措施违背TRIPS协议第59条的规定的指控;但认为中国的海关措施违背TRIPS协议第59条的规定。

3.刑事门槛方面。

美国未能证明中国的刑事门槛规定与中国根据TRIPS协议第61条第1款承担的义务不一致,因此驳回此项诉求。

根据上述结论,专家组按照DSU第19.1条提出建议,由中国改进著作权法和海关措施以符合它根据TRIPS协议所承担的义务。

二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的实质中美知识产权争端随着美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而达到高潮,其实质是中美双方经济利益的角逐和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的认识偏差。

(一)中美双方经济利益的角逐经济全球化是建立在知识经济的基础之上的,知识经济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特征之一。

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起先导性作用,它的影响波及在各种类型的经贸往来中。

例如商品的商标,畅销品的专利和商业秘密以及服务贸易中服务品的专利都离不开知识产权的支撑,技术专利品牌等无形资产在国际投资中广泛涉及也显示出知识产权对国际投资的重要性。

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中的地位不断地增加。

知识产权对中美双方经贸问题:入世以来经贸关系迅速发展,但贸易摩擦也日益加剧,尤其是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争议也越来越多,这也成为中美双方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

人世以来中美经贸关系迅速发展,2007年中国已成为美国第二大贸易伙伴,同时美国也是中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两国的进出口贸易额从1979年24.5亿美元增至2007年的3020亿美元,中美经贸联系日益紧密。

同时,贸易摩擦也日益加剧,尤其是知识产权领域。

人世以来,美国国会举行了多次关于中国知识产权的听证会。

从这些听证会上传递出来的信息看,一方面,美国认为,同人民币汇率、反倾销问题一样,知识产权侵权给美国版权产业造成很大损失,成为两国贸易逆差加剧的一个重要原因。

据“非常规评估报告”估计,每年美国在华因盗版一项所遭受的损失在25~38亿美元之间。

另一方面,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还被认为是关系到美国经济全球竞争力、工人就业,以及消费者健康和公共安全的问题。

这种认识大大加剧了中美知识产权争端。

(二)中美双方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的认识偏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第61款规定各世贸组织成员国应有一个有威慑效果的知识产权刑事执法系统。

入世后,中国一直严格履行入世承诺,履行TRIPS中规定的应尽义务。

2007年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的10个方面,276项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大幅降低了刑事处罚的门槛,细化了刑法的规定,更为严厉地打击知识产权犯罪。

数量门槛从2004年的1000份,大幅度降低到500份。

但美国方面则一直认为中国缺乏对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对盗版者没有威慑作用,对于知识产权侵权的刑事处罚门槛定得过高。

此外,双方对TRIPS中透明条款理解上也存在偏差,美国方面要求中国提供执法工作和起诉罪犯的情况的详细资料。

他们抱怨中国不愿意公开打击盗版的一些行政执行的具体信息,以至于他们无法评估这些行动的效果,违反了TRIPS中的透明度条款。

2005年10月,双方还为此再次发生摩擦,美方贸易代表正式要求中国就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更具体更详尽的数据和资料,但中方认为没有义务这样做。

美国对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只看到不足,看不到成绩,片面指责中国政府。

加入WTO后,美方希望能在短期内看到明显的效果。

然而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面临的问题较为复杂,美国想在短时间内看到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全面显著好转,显然不切实际。

人世后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美国这种过高的期望相比,巨大的落差还是让美国方面比较失望。

美国继而采取行动,加剧了两国知识产权争端。

三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的应对策略—开放中保护中美知识产权争端随中国对外开放加深、中美经贸关系迅速发展而越来越严重,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应考虑到中美知识产权争端对中国的影响,应在开放中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和战略建设,在保持中美经贸关系继续发展中解决分歧。

(一)建立合适的知识产权制度对中国而言,知识产权制度本来是一个舶来品。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加强了知识产权立法工作,迅速建立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体系。

在加入了WTO之后,我国又陆续颁布或准备通过一系列新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仍有不妥之处,仍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我们可以借鉴美国、日本有关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专门法规或在相关法规中设立专门条款,制定和完善《反垄断法》,完善对外贸易专利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关注目前国际最新的知识产权发展趋势,逐步与世界贸易组织的TRIPS接轨,从而制定一个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法规体系。

同时,在学习国际先进经验的时还必须注意到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现阶段立法不必过于攀高,应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的本土化与国际化之间的协调。

具体而言,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应当遵循国际公约规定的最低标准,而不是追随发达国家的高标准;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应加强国际合作与协调;坚持知识产权保护的“阶段论”和“范围论”的有机结合,逐步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扩大。

(二)建立强有力的监管队伍,加大对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在我国,执法不严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许多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短期利润,对一些企业大量仿制、侵犯产权行为视而不见,很大程度上起着纵容破坏产权保护的作用。

因此,政府一定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和执法工作,建立一支强有力监管队伍,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

只有通过严格的执法,才能从源头遏制知识产权犯罪的违法行为,减少与美国的知识产权纠纷,缓解中美知识产权贸易争端。

(三)加快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当今世界已经进入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世界贸易组织把知识产权列入贸易体系三大支柱之一。

美国、日本等发达工业国家,为了取得在国际贸易领域的领先地位,都把知识产权看成是关键因素,大力发展本国的知识产权战略。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今后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建立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体系,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文化素质和创新能力,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

一方面,政府要积极鼓励企业参与科学与技术研究开发,建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企业的创新,对申请专利、专利技术实施以及申报、发明专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重点扶持。

另一方面,要建立地方知识产权收益分配奖励机制。

地方政府要把发明人的收入与其发明创造的效益相挂钩,最大限度地提高科技人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在税收方面,政府可对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做得好的企业和单位给予享受减免税,同时对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和个人必须给予一定的惩罚。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可以解决国际贸易中的全局性、制度性和政策性问题,为企业等微观组织的国际贸易创造良好的制度和市场环境,提供相应的服务。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应以增强国家整体竞争力为目标,配合国家技术发展战略,以专利战略为龙头,建立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保护制度,制定配套政策体系,把知识产权管理落实到技术、经济、贸易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培养全民知识产权意识,提高企业运用、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

(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知识产权争端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利益争端,也是企业采用的竞争手段之一。

我国企业一方面在国内市场面临着跨国企业的激烈竞争,另一方面也开始开拓国际市场,要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中获得胜利,就必须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作为一项无形资产在商业竞争中的重要作用,对知识产权的创造、占用和运用是一个企业乃至一个国家在竞争中取胜的关键。

我国企业要做到如下三点第一,企业对自己的产品、技术和专利等要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这样既可避免自己的产品被别人模仿而失去竞争优势,也可以避免被外企钻空子索要专利费。

第二,企业应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己知识产权的创新能力。

如果中国企业能够研究开发自己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能力,那么就没有必要侵犯美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这是解决中美知识产权贸易争端的根本措施。

第三,企业要培养大量知识产权人才。

知识产权产品实质上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创新的背后离不开人才的努力。

企业应该加大在研发方面的激励投入,鼓励员工创新。

随着中美贸易的不断发展,中美知识产权争端必定是长期的、复杂的,美国应多多了解中国的国情,将更多的精力转移到与中国相关部门的合作和交流上来,共同打击盗版和侵权,减少双方在此问题上的理解偏差。

中国一方面要不断加强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方面的建设,尽可能修改完善有关法律,使其保持与世贸组织下TRIPS协定的一致性;另一方面,中国企业除了要学会运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来保护自己,使其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之外,还应不断地提高技术水平,加大自主创新能力,增强自身产品在国际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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