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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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销售类经营者诚信经营规章制度(5篇模版)

保健食品销售类经营者诚信经营规章制度(5篇模版)

保健食品销售类经营者诚信经营规章制度(5篇模版)第一篇:保健食品销售类经营者诚信经营规章制度保健食品销售类经营者诚信经营规章制度一、保健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者的经营资格,认真查验保健食品合格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保健食品质量合格。

并应当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查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及产品标识信息的真实性、一致性。

凡验收合格的保健食品,必须正确填写《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2、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向供货者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及产品标识信息等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核对一致。

相关证明文件应当真实有效,留存的复印件应当由供货商加盖公章。

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经营者不予进货。

3、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按照保健食品批次查验保健食品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购入进口保健食品时应当查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4、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者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5、企业总部统一配送的保健食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索验供货者的证明文件,统一建档保存;各连锁经营者可将总部出具的进货查验证明和统一配送单存档备查。

各连锁经营者自行采购的保健食品,应当按照要求向供货商索验相关证、票,并建档保存。

6、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供货者名称或者保健食品种类分类建档保存相关证明文件,保管期限为自该种保健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二年。

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保健食品采购及销货记录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保健食品采购、销售情况。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范例(4篇)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范例(4篇)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经营者,以及相关部门、人员。

第三条保健食品管理应坚持风险防控的原则,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促进保健食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条保健食品管理应遵循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市场监管和信息公示,提升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五条保健食品管理应加强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保健食品管理应加强宣传教育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培养,提高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认知和辨识能力。

第二章保健食品的分级管理第七条保健食品应按照其功能特点、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管理,分为普通保健食品和特殊保健食品两类。

第八条普通保健食品是指对健康有一定辅助保健功能,无特殊功效的保健食品,适用于一般人群食用。

第九条特殊保健食品是指对特定人群或特定疾病具有辅助保健功能,具有特殊功效的保健食品,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

第十条保健食品应当依法申请和取得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生产、流通和使用。

第十一条保健食品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明确标明保健食品的功能特点、适用人群、食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信息。

第十二条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生产追溯制度,确保产品的追溯可追溯。

第十三条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质量监控和检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保健食品的生产管理第十四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设施和设备,符合相关要求,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五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质量监控和检测。

第十六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原料采购和入库管理制度,确保原料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七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记录产品的生产过程和质量指标等信息。

经营保健食品规章制度

经营保健食品规章制度

经营保健食品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为本,公平竞争,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确保保健食品经营安全。

第五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经营许可第六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经营保健食品。

第七条保健食品经营者申请许可证时,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八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变更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许可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原许可部门申请延续许可证。

三、商品管理第十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供货者的经营资格,查验保健食品合格证明,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合格。

第十一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追溯体系,记录并保存保健食品的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等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

第十二条保健食品经营者不得经营无批准文号、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的保健食品。

第十三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专区或专柜,并设立提示牌,提示消费者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

第十四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对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自查,确保保健食品的储存、陈列、销售等环节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四、从业人员管理第十五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

第十六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明确从业人员的职责和要求,加强对其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七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诚信经营,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一、前言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保健食品市场日益繁荣。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保健食品采购管理制度1、选择合法的供应商严格审查供应商的资质,包括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等。

要求供应商提供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件。

2、采购计划与审批根据市场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需经过相关负责人的审批,确保采购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采购验收保健食品到货后,由专人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准文号、包装、标签、说明书等。

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入库,并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处理。

三、保健食品储存管理制度1、储存环境要求设立专门的保健食品储存仓库,保持仓库的清洁、干燥、通风良好。

仓库内配备适宜的温湿度监测设备和调控设施,确保储存环境符合保健食品的要求。

2、分类存放按照保健食品的不同品种、规格、批次进行分类存放,避免混淆。

特殊保健食品(如冷藏、冷冻保存的)应按照规定的条件存放。

3、定期检查定期对储存的保健食品进行检查,查看是否有过期、变质、破损等情况。

对发现的问题产品,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处理情况。

四、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制度1、销售人员资质销售人员应熟悉保健食品的相关知识,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销售过程管理如实向消费者介绍保健食品的功能、适宜人群、食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不得夸大产品功效,不得虚假宣传。

3、销售记录建立完整的销售记录,包括销售日期、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购买者姓名、联系方式等。

销售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

五、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1、质量监测定期对在售的保健食品进行质量抽检,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2、不合格产品处理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召回、销毁等措施。

分析不合格原因,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保健食品是指具有调节机体功能、补充营养、增强体质、延缓衰老等保健功效的食品。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以下是对这些规章制度的概述。

一、保健食品定义与分类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属于食品范畴,其功能性特点如上文所述。

根据不同的功效和使用对象,保健食品分为营养保健食品、功能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保健食品三类。

二、保健食品生产与流通许可为了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企业需要获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和流通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发放,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和原材料等信息。

流通许可证由商务部门审核发放,企业需要满足适当的场所、设施和质量管理要求。

三、保健食品标签与广告宣传保健食品标签是消费者了解产品信息的重要途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标签应包含产品名称、保健功能、主要原料、食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必要信息。

广告宣传应当遵循真实、准确、科学的原则,不得夸大保健食品的功效或者对疾病进行预防、治疗的宣传。

四、保健食品监督与检验保健食品监督部门对市场上的保健食品进行抽查检验,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合规性。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原材料、生产过程和成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五、保健食品纠纷处理若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保健食品过程中出现争议,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等途径进行投诉和举报。

相关部门将依法调查并处理涉及虚假宣传、质量问题等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保健食品进口与出口我国对进口保健食品实行监督管理,企业需要符合相关规定,获得进口食品卫生注册证书。

出口保健食品也需要满足目标国家或地区的法规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结语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的出台,为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和监督机制。

企业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消费者也应增强对保健食品的认知,理性购买和使用,以充分发挥保健食品的功效,维护自身健康。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保健食品的经营管理,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保健食品采购管理制度1、采购保健食品时,应当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向其索取加盖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报告书等复印件,以及供应商的销售委托书原件。

2、采购保健食品时,应当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

采购合同应当载明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交货地点、质量标准、验收方式、付款方式等内容。

3、采购保健食品时,应当建立采购记录。

采购记录应当载明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供应商名称、采购日期、采购价格等内容。

采购记录应当保存至保健食品保质期届满后两年,且不得少于五年。

三、保健食品验收管理制度1、保健食品到货后,应当由验收人员按照采购合同和采购记录进行验收。

验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保健食品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法。

2、验收保健食品时,应当检查保健食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批准文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的要求。

3、验收保健食品时,应当对保健食品的质量进行检验。

检验方法可以采用感官检验、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等方法。

检验结果应当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

4、验收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当拒收,并及时通知供应商处理。

验收合格的保健食品,应当及时入库,并做好验收记录。

四、保健食品储存管理制度1、保健食品应当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储存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避免阳光直射。

2、保健食品应当按照品种、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分类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不同品种、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的保健食品不得混放。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一、引言保健食品是指通过特定的原料和制作工艺加工而成的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监管保健食品的经营行为,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本文将对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二、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制度1. 保健食品注册制度保健食品注册制度是指保健食品经营者需要向相关机构提交注册材料,并获得注册批准后方可经营该保健食品。

注册材料通常包括生产工艺流程、产品质量标准、相关资质证明等内容。

2. 保健食品备案制度对于一些低风险的保健食品,需要进行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要求经营者提交产品的成分、配方、生产工艺等相关信息,并经过相关机构的审核和备案登记。

三、保健食品标签及广告管理1. 标签管理保健食品的标签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标注,包括产品名称、保健食品批准文号、适宜人群、食用方法、保质期等信息。

标签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的信息。

2. 广告管理保健食品广告必须遵守《广告法》相关规定,不得涉及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行为。

广告语言表述必须准确,广告中所使用的图片必须真实。

四、保健食品生产管理1. 生产设备与场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拥有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设备与场所,且必须经过有关卫生部门的检验合格。

2. 原料采购与管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选择供应商,并建立原料采购台账,确保采购的原料符合标准和质量要求。

3. 生产操作规范保健食品生产必须按照相关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

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并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五、保健食品经营者管理1. 经营资质要求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关的经营资质,包括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2. 经营行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等违规行为。

经营者必须确保产品质量,并及时召回存在安全问题的产品。

六、保健食品监督管理1. 监督抽检相关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进行抽检,以检验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权益。

第四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进货查验、储存、运输、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的管理,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第五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确保从业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第六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管理,严格遵守广告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夸大宣传,不得误导消费者。

第七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经营行为合法合规。

二、进货查验制度第八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从具有生产许可证或者进口备案的保健食品生产者或者进口商购进保健食品。

第九条保健食品经营者购进保健食品时,应当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进口备案证明、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文件、产品检验报告等文件。

第十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产品批次进行进货查验,查验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注册或者备案编号、生产企业或者进口商名称和地址、储存条件等。

第十一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供货者名称、地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三、储存和运输管理制度第十二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根据保健食品的特性、储存条件和保质期等因素,合理储存保健食品。

第十三条保健食品储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保健食品应当放置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场所;(二)保健食品应当离地、隔墙放置,堆放高度不得影响通风散热;(三)保健食品应当避免阳光直射、潮湿、污染等现象;(四)保健食品应当与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分开存放;(五)保健食品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或者包装标签上的要求进行储存。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模板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确保消费者权益,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经营、诚信为本、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原则。

二、经营许可第四条经营保健食品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严禁未经许可经营保健食品。

三、质量管理第六条经营者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第七条经营者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购进的保健食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

第八条经营者应定期对经营场所、设备、工具等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卫生条件符合要求。

第九条经营者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保健食品知识和技能。

四、储存与运输第十条保健食品应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保证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保健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损坏。

第十二条经营者应建立储存、运输记录,确保可追溯。

五、销售管理第十三条经营者应明码标价,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

第十四条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保健食品信息。

第十五条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销售台账,确保销售可追溯。

六、售后服务第十六条经营者应设立售后服务部门,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确保消费者权益。

七、监督检查第十八条经营者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

八、奖惩措施第二十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保健食品经营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分。

九、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企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一、总则保健食品是指具有调节机体功能、满足特定营养需求或者其他特定保健目的的食品。

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经营者资格1.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食品安全监管知识和营业资格。

2.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备案并公示经营的保健食品名称、主要成分、适宜人群等信息。

三、产品经营1.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选择具备生产许可证的正规厂家或者合作伙伴供应产品,并保持相应的合作证明文件。

2. 保健食品经营者不得以未经批准生产的保健食品进行销售。

3.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对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四、产品标识和宣传1.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确保产品标签清晰可读,标注食品名称、主要成分、适宜人群、食用方法等必要信息,并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2. 保健食品经营者不得以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等手段误导消费者。

3. 保健食品经营者不得在产品宣传中使用医疗术语或者涉及疾病治疗的宣传用语。

五、销售渠道和场所1. 保健食品经营者可以通过实体店面、电子商务平台等多种销售渠道进行产品销售。

2.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确保销售场所的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

3.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者名称、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

六、售后服务和投诉处理1.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解答咨询、协助解决问题等。

2.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并及时、公正地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

七、监督检查与处罚1. 相关食品监管部门有权对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检验、销售场所卫生等方面。

2. 对于违反保健食品经营相关规定的经营者,相关食品监管部门有权采取警告、罚款、责令停业等处罚措施。

八、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相关食品监管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保健食品经营管理,保证保健食品质量,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管理1、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使其熟悉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掌握保健食品基本知识和操作规程。

培训应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培训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

3、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和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健康状况和培训情况。

三、采购管理1、采购保健食品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采购台账,如实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2、从合法的渠道采购保健食品,严禁采购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来源不明的保健食品。

3、与供货者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采购的保健食品符合质量要求。

四、验收管理1、设立专门的验收岗位,配备专业的验收人员,对采购的保健食品进行逐批验收。

2、验收时,应检查保健食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核对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等内容是否与采购凭证一致。

3、对验收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予以拒收,并及时通知采购部门进行处理。

4、验收合格的保健食品,应及时入库,并做好验收记录。

五、储存管理1、设立专用的保健食品储存仓库,仓库应符合保健食品储存的要求,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等。

2024年保健食品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2024年保健食品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2024年保健食品管理制度范本保健食品制度目录一、卫生管理制度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四、保健食品销售制度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六、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七、保健食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八、保健食品储存制度九、保健食品台账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一)公司全体员工应共同维护经营场所的清洁卫生,确保环境整洁有序。

(二)经营场所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品,以保障食品安全。

(三)员工应遵守公共卫生规范,禁止在经营场所内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四)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经营场所,以确保场所安全。

(五)个人办公区域应保持物品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放置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六)为保持经营场所的整洁与卫生,员工不得在经营区域内用餐。

如需用餐,请在公司统一指定的区域内进行。

(七)员工应注重个人卫生,不得穿着背心、拖鞋等不符合规范的服装进入办公区域。

(八)公司应确保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等卫生设施的有效运行。

一旦发现故障,应及时向卫生管理员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一)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的员工每年必须在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肠道致病菌、胸透、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等项目的检查。

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员工,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三)员工一旦患上上述疾病,应立即调离原岗位。

病愈后要求上岗的,必须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取得合格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公司发现患有传染病的员工后,应立即对相关接触人员进行体检。

确认未受传染的人员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五)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的身体情况。

特别是当患有本制度中不允许的疾病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六)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澡、勤理发等。

经营保健食品规章制度

经营保健食品规章制度

经营保健食品规章制度【篇一: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质量,为顾客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本单位全体员工在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定责任和义务,落实以下制度:一、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其它需要悬挂的证照,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员工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并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员工健康情况有档案记录。

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业务培训,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掌握必备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食品质量常识、卫生知识以及业务技能。

四、直接从事食品销售的员工在工作时间着工作装并佩戴上岗证;工作装应整洁、卫生,上岗证应明示员工健康状况。

五、销售人员熟悉在售食品的保质期,定期检查食品的保存状况,发现保质期到期和存在问题的食品立即下架。

六、营业场所按时打扫清洁卫生,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安全有效。

七、冷冻(冷藏)食品、散装食品、保鲜食品等具有相应的存储设备;设备(设施)布局合理,生熟食品之间、原料与成品之间无交叉污染和外来污染。

八、采购食品时必须查验供货单位资质,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或厂家进货;食品进货时,必须进行质量查验。

相关的供货单位资质证明、食品质量证明及进货发票,按照法定的索证索票制度留存备查。

九、食品购进、销售情况按法定要求建立相应的台账,如实记录购销时间、对象,食品名称、品牌、规格、数量、价格、质量凭证及保质期等情况。

十、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与个人区完全分开,具备必需的存储条件和防蝇、防鼠、防虫、防尘、防腐等卫生条件。

1一、质量管理部负责提出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草案,经部门经理会议讨论并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

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二、公司以“诚信、质优、安全”为宗旨,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循“质量第一、确保安全”的质量方针。

超市保健食品规章制度

超市保健食品规章制度

超市保健食品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超市保健食品的经营和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超市内保健食品的销售和管理。

第三条超市保健食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虚假宣传,不得在包装、广告中含有虚假信息。

第四条超市应建立健全的保健食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管和检查,确保销售的保健食品符合规定。

第二章保健食品的经营第五条超市应设立专门的保健食品销售区域,明确标识保健食品的种类和品牌,陈列整齐,清晰明了。

第六条保健食品应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光线等条件储存,避免受潮、发霉、变质等情况发生。

第七条超市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和保质期,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报告,进行整改处理。

第八条保健食品的包装应完整无损,不得使用过期或者破损包装进行销售。

第九条保健食品销售时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有效的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功能等。

第十条保健食品销售时应提供发票或者购物小票,明确标明商品信息,方便消费者查询。

第三章保健食品的质量控制第十一条超市应选购正规渠道直供的保健食品,严禁购买来源不明、质量不合格的产品。

第十二条超市应加强对保健食品供应商的管理,建立供货商档案,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并签署供货协议。

第十三条超市应加强对保健食品的质量检测,建立质量监督制度,定期对保健食品进行抽检。

第十四条超市应建立退换货制度,对于质量问题或者超出保质期的保健食品,应及时退还给供货商并进行记录。

第四章保健食品的宣传销售第十五条超市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误导消费者,不得夸大保健食品的功效。

第十六条超市应对保健食品的功效和适用人群进行明确标识,不得随意销售,确保消费者知情选择。

第十七条超市应加强对保健食品销售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产品知识和服务意识,规范其销售行为。

第五章保健食品的管理第十八条超市应建立保健食品台账,记录每批次的进销存情况,做到有据可查。

第十九条超市应建立保健食品的库存管理制度,定期清点、盘点库存,确保库存量充足,不得过期。

经营保健食品规章制度

经营保健食品规章制度

经营保健食品规章制度保健食品是指通过调节生理机能、增强营养性能或者其他适宜的保健功能,为满足特定人群需求,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标识为保健食品的食品。

保健食品的合理经营和管理对保障消费者权益、确保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为此,制定规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就制定经营保健食品的规章制度进行探讨。

一、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制度保健食品属于特殊类别的食品,其经营应受到严格的监管。

为保障食品安全、净化市场环境,应建立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制度。

该制度需要明确经营者的资质要求和经营条件,确保经营者具备专业背景和食品安全意识。

同时,还应规定市场监管机构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经营者要及时予以取缔。

二、保健食品生产流程规范保健食品的生产过程应遵循严格的规范,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首先,应明确生产场所的要求,包括卫生环境、装备设施等。

其次,应规定生产原料的选择和采购标准,以保证原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此外,在生产过程中应建立详细的生产记录,确保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以便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和追溯。

三、保健食品标签和广告管理保健食品的标签和广告是重要的信息传递媒介,应当准确、清晰地表达产品的保健功能和适宜人群。

为此,应制定标签和广告的管理规定,明确标签和广告的内容要求和限制。

例如,标签应明确产品的名称、配料表、适宜人群、食用方法等信息,而广告不得存在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四、保健食品质量抽查制度为确保市场上的保健食品质量符合要求,应建立质量抽查制度。

市场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市场上销售的保健食品进行抽查,检测其产品质量和成分合规性。

对于抽查发现问题的产品,要及时公示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消费者的权益。

五、保健食品消费者权益保护保健食品作为特殊食品,其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尤为重要。

为此,应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机制和措施。

建立消费者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对于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要及时处理。

同时,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一、前言随着人们对健康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保健食品市场日益繁荣。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规范保健食品的经营行为,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经营场所与设施设备(一)经营场所1、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应环境整洁、卫生,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经营场所应具备与经营保健食品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便于陈列和储存保健食品。

(二)设施设备1、配备与经营保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冷冻、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污染等设施设备。

2、具有符合保健食品特性要求的避光、通风、照明等设施设备。

3、配备用于保健食品质量检测的设备,如温度计、湿度计等。

三、采购与验收(一)采购1、选择合法的保健食品供应商,索取并查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2、建立供应商档案,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核。

3、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质量要求,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等。

(二)验收1、对采购的保健食品进行逐批验收,检查保健食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规定。

2、核对保健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3、验收合格的保健食品,及时入库,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的保健食品,不得入库,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储存与养护(一)储存1、按照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分类存放保健食品,设置明显的标志。

2、保健食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3、对需要冷藏、冷冻的保健食品,应按照规定的温度条件进行储存。

(二)养护1、定期对储存的保健食品进行检查,查看保健食品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做好库房的温湿度监测和记录,保持库房的温湿度符合保健食品储存要求。

3、对过期、变质、失效的保健食品,应及时清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销售与服务(一)销售1、销售人员应熟悉保健食品的相关知识,能够为消费者提供准确的产品信息和咨询服务。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一、总则保健食品是指具有调节机体功能、补充营养素或者具有特定保健功效的食品。

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经营许可1. 经营保健食品的企业应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必须在许可证范围内经营相应的保健食品。

2. 未经许可证允许范围内的经营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三、标签和广告宣传1. 保健食品的标签应当真实、明确地标注产品名称、成分、含量、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

2. 不得在保健食品的标签、包装、广告宣传中夸大或虚假宣传产品功效,不得涉及治疗疾病的内容。

3. 经营者应当保证标签内容的准确性,不得误导消费者。

四、质量控制1. 保健食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

2. 经营者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的安全性、稳定性和有效性。

3. 保健食品经过合理保存,不得超过有效期再次销售。

五、经营者责任1. 经营者应当加强对经营保健食品员工的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和保健知识。

2. 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并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

六、违法行为处罚1. 经营者存在欺诈消费者、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的,将受到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等制裁措施。

2.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的经营者,将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进行公示。

七、监督检查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定期对经营保健食品的企业进行监督抽检,并公布抽检结果。

2. 消费者可以通过举报电话或者网站向监管部门举报违法行为。

八、附则本规章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并加强自身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供相关经营者参考执行。

同时,消费者也应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理性消费,共同维护食品市场的健康有序。

保健食品经营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各项管理制度优秀8篇

保健食品经营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各项管理制度优秀8篇

保健食品经营制度保健食品经营各项管理制度优秀8篇保健食品经营各项管理制度篇一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2、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

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进行处理。

5、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

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6、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6项篇二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

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五篇)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五篇)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一、总经理岗位责任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对公司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负全面领导责任。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

二、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岗位责任1、负责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2、负责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负责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的制定。

3、负责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公司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公司员工的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责任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应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并对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负责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初审及安全信息的收集。

3、负责督导验收员按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保健食品的购进、销售退回进行逐批进行验收。

4、负责督查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做好在库品种的养护与保管工作,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解决,或向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报告。

5、负责会同办公室每年安排公司全体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

6、负责会同系统管-理-员保证公司微机管理系统的稳定运行。

四、保健食品购销人员岗位责任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还应提供《保健品GMP》,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报告书》和《合格证》;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负责收集保健食品在销售中的质量信息,发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向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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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销售类经营者诚信经营规章制度一、保健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者的经营资格,认真查验保健食品合格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保健食品质量合格。

并应当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查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及产品标识信息的真实性、一致性。

凡验收合格的保健食品,必须正确填写《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2、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向供货者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及产品标识信息等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核对一致。

相关证明文件应当真实有效,留存的复印件应当由供货商加盖公章。

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经营者不予进货。

3、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按照保健食品批次查验保健食品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购入进口保健食品时应当查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4、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者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5、企业总部统一配送的保健食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索验供货者的证明文件,统一建档保存;各连锁经营者可将总部出具的进货查验证明和统一配送单存档备查。

各连锁经营者自行采购的保健食品,应当按照要求向供货商索验相关证、票,并建档保存。

6、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供货者名称或者保健食品种类分类建档保存相关证明文件,保管期限为自该种保健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二年。

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保健食品采购及销货记录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保健食品采购、销售情况。

2、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根据保健食品进货凭证如实记录购进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积极使用电脑记录。

统一配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并将有关资料复印件发给所属相关经营企业备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4、未实行电子记录的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设置保健食品进货台账,利用账簿记录。

5、保健食品批发经营者销售保健食品时,应当填写销售记录,载明销售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的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6、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查阅进货记录和检查保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

对临界保质期的保健食品,应当在进货记录中做出醒目标注,并将保健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

7、保健食品进销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保健食品质量承诺制度1、保健食品经营者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销售保健食品。

应当树立诚信意识,严格履行保健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保证提供的保健食品符合相应的保健食品安全标准,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功能,严禁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2、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相关质量合格证明,主动出具销售票据等购物凭证。

3、对自检中发现的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公示的不合格保健食品,及时下架退市,并向消费者公告,召回已售保健食品。

4、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

5、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保健食品经营者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增强契约意识。

购销合同应当订立保健食品安全保障及对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标准保健食品的召回、退货、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四、市场开办者保健食品安全责任制度1、保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保健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保健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以下简称市场开办者),应当增强保健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积极履行管理职责。

2、市场开办者应当审查入场保健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保健食品经营者的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保健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保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3、、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专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指导并督促入场经营者落实保健食品安全责任。

根据需要配备保健食品检验、冷藏冷冻等设备设施。

设置公示栏,公开相关保健食品安全信息。

4、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场内经营者档案,记录保健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状况等信息。

5、市场开办者应当查验场内经营者证明其经营保健食品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相关材料,对其在市场外的保健食品贮存场所进行备案。

6、市场开办者应当指导并督促场内经营者建立经营记录,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与保障保健食品安全有关的制度;7、市场开办者应当协助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保健食品安全工作。

市场开办者未履行法定义务,本市场发生保健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五、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增强保健食品安全自律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认真检查保健食品质量、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情况,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保障保健食品安全。

保健食品销售场所须具备保障保健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安全标准。

建立健全保健食品采购和销售制度,并确保落实到位。

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卫生。

明确内部卫生管理职责,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2、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做到亮证经营。

3、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健食品安全技术人员,规模以上企业应当配备保健食品安全师,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保健食品质量的检查、监督、记录。

4、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定期进行保健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严格做好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按相关部门规定及时组织保健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保证本单位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后,才准予上岗。

5、连锁超市配送中心等有条件的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保健食品自检机构,设立保健食品安全检测室(台),配备必要的保健食品检测设备,适应保健食品安全管理需要。

规模以上、高风险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保健食品经营过程控制制度,并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点体系或者其他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六、保健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1、为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保健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

2、保健食品退市是指对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保健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市场的行为。

3、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对保健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所销售的保健食品属于不合格保健食品时,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列措施:(1)、清点不合格保健食品,将有关信息登记造册;(2)、将不合格保健食品退出市场,通知生产者或供货者,配合召回已售出保健食品,并向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3)、可能造成保健食品安全危害的,应当立即向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保健食品,要及时公告,通知消费者退货。

4、保健食品经营者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停止经营的保健食品,应当通知生产者召回,在保健食品生产者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保健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生产者采取的补救措施。

5、保健食品经营者发现保健食品已经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应当立即下架,停止销售,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不得退回供货商或者生产者,并建立处理或者销毁记录台账。

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销毁的保健食品应当如实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销毁时间和地点、销毁方式、销毁人、监销人等内容,或者保留可供追查的影像资料等。

七、保健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1、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保健食品仓储、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保健食品安全。

(1)、保健食品仓库必须专用,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2)、保健食品库房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对入库的各种保健食品必须进行验收和登记,设立保健食品出、入库台账,及时掌握保健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3)、保健食品库房周围不能有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滋生地,库房内通风良好,地面平整,货架避免阳光直接入射,保持所需温度和湿度。

定期清洁、消毒、换气,保持环境整洁。

(4)、库房内有良好的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设施,保健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15厘米,最底层隔离地面15厘米以上,防止保健食品发霉、变质、生虫。

(5)、库房中设有不合格保健食品暂存区域及专柜,定期对库房内保健食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2、保健食品经营者用于运输和装卸保健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并符合保证保健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保健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3、运输、贮存、销售需低温保存的保健食品,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冷冻、冷藏温度应当符合保健食品安全的要求和保健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

保健食品冷藏运输应当按冷藏运输要求作业,确保制冷系统正常运转,不得故意关停制冷系统,易交叉污染的保健食品不得混装拼箱装运。

冷库贮存保健食品,应当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仓储作业工具应当根据保健食品种类区分使用,易交叉污染的保健食品应当专库储存。

4、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保健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保健食品,定期检查库存保健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

5、对销售的保健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保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过期及其他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标准的保健食品,对问题保健食品要及时下架退市,做好相关记录。

6、保健食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外租用库房,贮存保健食品的,应当在贮存前向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八、保健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保健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2、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3、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经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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