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缰绳——评《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蔡艺生
法律人必看的十本经典著作
法律人必看的十本经典著作(岳运生)2008-11-19 08:591、《历史深处的忧虑——近距离看美国》——林达一本美籍华人写的关于美国社会的故事性书籍,让人感觉在美国,法律就是身边发生的每一件事,法治是一种生活方式和日常的存在。
在这本书里,作者以独特又敏锐的洞察力,结合血肉丰满的生动案例,辅以深入浅出的语言,向我们全面、细致、客观的展示了一幅美国民主政治体制,尤其是司法制度的精美画卷,矫正了一些人们从看电影大片中产生的想当然的常识性的错误,令人获益匪浅。
2、《政法笔记》——冯象本书可以说是冯象的“案例”随笔,是旨在提供一种真正的“普法文章”。
从孔夫子名誉权、鲁迅肖像权、婚前财产公证、取名用生僻字、性贿赂、人体写真,到版权、美国大选……涉及“政法”的各方面。
《政法笔记》所做的,即是对现代资本主义的一种特定社会控制方式——法治——的追究与批判。
3、《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苏力朱苏力的著作,往往从身边日常惯见的“俗话、俗语或俗事”出发,分析出令人惊叹的学术意义来。
本书亦是如此,对我们习以为常的一些观点、看法或认为想当然的东西进行了细致的分析。
尽管有时候我们不一定同意苏力的观点,但是他对问题的态度、对观点的论证过程、特别是他独特的叙述方式,足以让我们在阅读的同时感觉到知识的愉悦。
4、《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苏力在传统与变革之争中,人们往往以外在的现象为准则判断优劣,而忽视其本质根源。
在对西方法律的移植过程中,人们也往往只由于看到西方法制下的繁荣,而没有看到他们的本土资源。
从而使我们开始彷徨,于是我们开始反思,然而大多反思的结果是“把‘现代法制’看作一个有待于明天实现的理想,而把本土情境视为存在于今天的一种无可奈何的现实------从而我们面临的便是理想的不能实现和现实的不甘妥协之间的两难困境”(赵晓力言)。
正是在此背景下,苏力用一种新的角度来分析这种困境以期寻求最佳答案。
5、《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一书并非纯粹性的学术著作,而是美国大学法学院的法理学教材,这对我们了解西方法理学、西方的法学教育、西方的教材撰写编排有一个更为直观的了解,因此这本书介绍给大家其意义要比纯粹性学术著作更大,是能启发法学思维的一本好书。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书报告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班级:建工9班姓名:杨佳东学号:20102532第一次看到这个书名念起来不免觉得有些拗口,把这本书放在书架上也并不醒目。
但是一本好书不一定要有一个好听的名字,也不一定要有一个醒目的封面。
作者罗斯特﹒庞德是美国近代著名的法学家,这本书薄而内容却不薄,是庞德的代表作之一。
由于我翻遍了图书馆也没找到这本传说中的小册子,因此我只能在电脑和手机上阅读。
老师说只用花十分钟来阅读就可以了,我却花了一下午去囫囵吞枣。
一是因为我是非法律专业的学生,二是因为想放慢节奏来把握这本的书的精要所在。
首先,我们明白两个问题:什么是社会控制?社会控制盒法律有什么关系?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未来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必须使人类活动按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进行,通过某种社会力量使人们遵从社会规范,维持社会秩序的过程,就是社会控制。
换句话说,就是最大众的群体觉得最公平的标准。
社会控制有很多种类型,法律是其中的一种,除此之外,习惯、道德、伦理、宗教都是社会控制的形式。
本书讲的就是法律这种社会控制。
这本书共分为四张,第一章从人类文明的存在和发展的角度来探讨“人类对社会的控制”。
作者认为文明是“各门社会科学的出发点”,并进一步探讨了文明的概念——“是人类力量不断地更加完善的发展,是人类对外在的或物质自然界和对人类目前能加以控制的内在的或人类本性的最大限度的控制”。
“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在庞德看来是三类:道德、宗教和法律,并且在他看来,道德和宗教的作用随着“社会控制”世俗化已渐渐远离中心舞台,法律是近代世界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而且这种法律依靠的是一种日益强大的政治组织的强制力量。
接着作者引导我们关注法律存在的背后的目的——“我们一定要为法律找到一个较好的根据,一定要找出强力背后的某种东西,强力不可能是社会控制的最终现实”,法律不应当只是“当权者的命令”,也不应当只是“政府为了自己而存在、法官或行政官员为了行使权力而进行审判”,强力从根本来讲不过是达到法律目的的手段,而并非法律目的本身。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后感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后感《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后感读完某一作品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
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是美国二十世纪最负盛名的法学家之一——罗斯科·庞德所著。
罗斯科庞德的法学思想对当代法学理论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他是“社会学法学”运动的奠基人。
与传统的主流法学不同,他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了“法”这种现象,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方法论,给法学研究带来了不同的思维模式。
这本书作为经典的法学书籍,对法律的理解提出了深刻的见解。
本书共分为四章,由浅入深的阐述了什么是文明和社会控制?什么是法律?法律的任务为何?以及法律的价值问题。
在本书开头作者便提出法律实践的重要性,他以威廉詹姆士所说过的一句话作为引言——任何一个问题的最大敌人就是这一问题的教授们。
他表达了在医学和法律这些实际活动中,能够顺应时代发展的往往不是从其他人的上关系中认识那些生活和自然的,而是长期在实践中得到经验并经常加之改变,再适用于实践,这也是我们所了解的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的体现。
他接着从法律哲学谈起,将各个对法律发展有着深刻影响的学派思想进行了对比,指出了近现代法律的困境,即试图通过强力统治担当法律统治的任务。
强力统治的在今天提倡人权得社会看来已经非常荒诞可笑了,但我认为即便在当今仍然有着强力统治替代法律统治的影子,虽然只是少部分地区或者说在行政或者司法程序的某些方面,但他仍然是我们法制发展有待完善的标志。
再者,他通过对个人和团体在法律上的发展过程的总结,提出了法律是对未来社会图景的规划或者指导我们向前发展的方向标,是滞后性与预见性并存的文化现象。
他认为文明是人类力量不断地更加完善的发展,是人类对外在的或物质自然界和对人类目前加以控制的内在的或人类本性的最大限度的控制,对内在本性的控制使得我们的以继承这个世界并保有和增加他们所继承的东西,其中所必要的控制力就是法律,他既包括了法律对人的控制也包括了法律对自然界的控制,还有人对自然界的控制等等。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后感社会法学是现代西方法学中的一个重要学派,其中通常又分为欧洲大陆的社会法学和美国社会法学两派。
庞德是美国社会法学的创始人。
这一法学和与它极为接近的美国现实主义法学,都以实用主义作为哲学基础,是美国长期以来占支配地位的法律思想;尤其是庞德所创立的社会法学,从三十年代以来,几乎成了美国法庭上的官方学说。
第一章:文明的社会控制中世纪法律在亲属关系组织的社会中起着作用,法律的目的似乎是在这一社会中和谐一致地维护社会现状。
全世界的法律现在正处在一种困难的情况下,这种困难说明了三十年来对于各种法律制度和法律正义所进行的许多公开的攻击。
人们对法律不满意并且愿意尝试一下不要法律的治理,因为他们感到,(正如有的人所说的)法律一直没有合法地运行。
特别在应付许多新问题和力图保障一个正在变化的经济秩序中许多新产生的迫切利益方面,法律不符合人们对它的期望。
这种情况产生于公认的理想对于今天法院所受理的各种冲突的和重迭的利益不能提供满意的调整。
……因而新的法律问题如何解决还没有头绪,人们对政治组织社会的强力放任自流。
既然没有权威性的理想来指导这种强力,行使强力也就成了凭个人意愿、成见和偏爱办事的事情——这些正是法律力图压抑的东西。
强力统治试图担当法律统治的工作。
不论我们把文明看作事实还是观念,我认为它是各门社会科学的出发点。
有人曾经说过,文明是使人类力量得到最大可能的展现。
……不如让我们说,文明是人类力量不断地更加完善的发展,是人类对外在的或物质自然界和对人类目前能加以控制的内在的或人类本性的最大限度的控制。
文明的这两个方面是相互依赖的。
如果不是由于人们所已达到的对内在本性的控制,他们就难以征服外在的自然界。
如果人们必须随时武装自己并经常害怕受到攻击;如果没有这样一个假设,即:在文明社会中,人们必须能假定其他人不会故意侵犯他们,必须能假定那些从事某种行为的人在其行为中将适当和注意以免给其他人带来遭到损害的不合理危险,那么曾使物质自然界的许多东西有可能被控制起来供人类之用的研究、试验和调查,就不可能进行了。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书笔记
庞德的社会控制理论——读《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罗斯科·庞德,20世纪美国社会学法学的奠基人,其法学思想兼收并蓄,系统而稳健,博采众家之长,既承继霍姆斯法学思想中实用主义的倾向,又极为推崇耶林的目的论思想、利益学说。
庞德首次提出“社会工程”这一概念是在《法律史解释》一文中,后在《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和《法律的任务》中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其社会控制理论结合了柯勒法律与文明关系的学说和罗斯的社会控制学说。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一书共分四章,分别是文明和社会控制、什么是法律、法律的任务、价值问题。
一、文明和社会控制作者通过对法律的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中各法学家不同观点的比较,说明其为什么要从法律的理想成分来探讨法律,为什么从文明的观念、从作为维护文明之方法的社会控制的观念和从法律作为社会控制的一种手段或一个方面的观念出发来探讨法律。
庞德以文明为起点提出社会控制理论,他认为,文明是各门社会学科的出发点,是人类力量不断地完善、发展,是人类对外在的或者物质自然界和对人类目前能加以控制的内在本性最大限度的控制。
(P10)究其根本,社会科学需要研究的是人类自我扩张的本性的控制,一方面要控制个人欲望使之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另一方面是通过控制使人类内部协调一致借以实现对自然的控制,即是通过对每个人施加压力来迫使其保持其本分来维护文明社会,同时制止他做反社会的行为。
庞德根据历史经验总结主要有三种社会控制的手段,分别是道德、宗教和法律,这三者在特定的历史时期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血亲组织社会中,法律的任务是维护个血亲集团之间的和平,对于集团内部的关系处理依靠其内部纪律解决,在这种情形下大部分社会控制由血亲集团的内部纪律、共同的伦理习惯、宗教组织处理。
随着血亲集团的消失,道德的作用渐趋减弱;尽管政治组织社会已然建立,由于有教会、教皇等有效组织(教会法院和教会法律体系)的支持宗教仍然是社会控制的有效手段。
(英国直至宗教改革才逐渐减弱宗教的影响;西罗马帝国覆灭直至十二世纪)自十六世纪以来,社会政治组织已经位于首要地位,政治组织具有事实上的对强力的垄断地位,社会控制首先是国家的职能,并通过法律来发挥作用,其他社会控制手段从属于法律,法律成为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读书报告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书报告——从法律目的论的角度——法律的目的在于实现社会的控制功能,而判断控制的标准就是正义。
一、背景知识介绍:(一)社会法学社会法学派是现代西方法学派的主要派别之一。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社会学法学在自然法学、历史法学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支配结构中发展起来,1为法学研究开创了又一全新的视角。
它是把法学的传统方法与社会学的概念、观点、理论和方法结合起来研究法律现象,注重法律的社会目的、作用和效果,注重社会公正,强调社会不同利益的整合,推进法律改良的一种资产阶级法学学派。
十九世纪末,资本主义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社会各种矛盾激化,战争、经济危机频繁爆发,新的利益冲突严重。
这时的法律制度与资本主义初期提出的民主、法制理想的距离越来越大,社会问题日益突出。
在这种条件下,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不得不关注劳动、福利、教育、经济等社会问题。
法律社会化成为时代潮流,法律不得不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法学也把法律问题与社会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加研究。
因此,法社会控制学说即应运而生了。
(二)法律控制学说1.达尔文社会控制思想较早可以追溯到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CharlesDarwin)的生物进化论。
他认为,生物进化是通过自然选择实现的。
生物个体为了在大自然中继续生存下去,保持自己的物种不被消灭,就必须不断发展自己的适应能力。
适者生存、弱者灭亡、物竞天择、自然淘汰,这就是自然界对生物个体的控制机制。
2由生物进化论发展出来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认为,社会是控制者,个人是被控制者。
既然人具有动物习性,那么社会就必须控制人的这种动物习性。
否则,人人都存在着追求自我利益的倾向,结果难免会使整个社会堕入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中去,社会秩序因此而无法建立和维系。
2.爱德华·罗斯受进化论思想的影响,作为美国的一名社会学家,他在1901年出版的《社会控制》3一书中最先使用了社会控制(social control)这一概念。
社会准绳
法律——社会的准绳摘要庞德通过其《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一书,以告诫的口吻深刻地向我们讲述了他对法律的观点和认识。
庞德将具体内容分为四章分别为文明和社会控制;什么是法律;法律的任务;价值问题。
文章不仅逻辑清晰、结构完整、体系新颖而且论证周到、思维缜密。
庞德的社会控制学说,主张运用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此种观点从当时的社会实际出发,顺应了时代发展,对当时的美国产生重大的影响。
此外,庞德认为除了法律外,道德、宗教与习惯等也都是社会控制的有效手段。
通过对整本书的阅读和思考,本文将从不同的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与感悟。
庞德的这本书虽然出版于1942年,但是,书中的观点至今对整个法学界都具有重大的影响力。
庞德的法律地位无法动摇,法律贡献无人可代替。
无论是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还是在当今,庞德的思想一直是法学家热衷的焦点。
作为一名法律学习者,将通过对其观点的理解,谈谈自己较为浅显的看法。
关键词:庞德;法律;社会控制;法治建设1、庞德—社会学法学派创世人2、观点产生的背景(1)经济上,美国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
(2)政治上,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矛盾的不断激化。
(3)法律上,“法律社会化”成为时代的潮流。
二、主要的观点以及社会影响1、法律—社会控制的手段2、庞德理论的社会影响三、浅述对该观点的思考1、社会控制的主体的质疑2、社会控制类型的结合3、不同利益之间的权衡四、社会控制论对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启示1、兼收并蓄,富于创新2、与时俱进,推动法治进步3、联系实际,建设中国特色社会法治国家五、小结参考文献:法既是理性,也是经验。
它是经过理性发展了的经验,也是经过经验检验了的理性。
—罗斯科·庞德1、庞德—社会学法学派创世人①罗斯科-庞德,美国人,20世纪西方法学界的权威人物之一,是社会学法学派的创始人和主要的代表人物。
庞德在詹姆斯的实用主义哲学和霍姆斯的实用主义法学的基础上,吸收美国社会法学家沃德、罗斯关于社会力量和社会控制的理论,以及欧洲社会法学派、新黑格尔主义法学派、新黑格主义法学派的某些理论,建立起一个庞杂的社会法学体系。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第三章读后感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第三章读后感这一章给我最直接的感觉就是,它像是在给我们讲一个关于“利益”的超级故事。
作者把利益分成了好多类,什么个人利益、公共利益之类的。
我就想啊,这就好比在一个大杂院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算盘(个人利益),但同时大家又得共用一些东西,像院子里的水井(公共利益)。
如果有人为了自己打水方便,把井口堵了一半,那其他人肯定不乐意,这就产生矛盾了。
这时候法律就像院子里那个最有威望的大爷,出来主持公道,告诉大家怎么协调这些利益。
作者在讲各种利益的衡量和保护的时候,我就觉得法律真不是个简单的东西。
它不能只偏向某一种利益,就像在拔河比赛里,不能只让一边赢。
比如说,不能因为要保护某个大企业的利益(经济利益的一种吧),就不管那些小老百姓的生存利益。
这让我想到有些地方为了建大工厂,把老百姓的房子拆了,还不给合理补偿,这肯定是不对的,法律得在中间平衡好这个关系。
还有啊,这章里说到的如何确认和保护利益,感觉就像是一场很复杂的拼图游戏。
每一块利益的小拼图都得找到它合适的位置。
而且这个位置还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些利益可能变得更重要,有些可能没那么重要了。
就像以前,可能大家觉得有个安稳的住处(居住利益)就很满足了,现在呢,大家还想要周围环境好,有绿地能散步(环境利益)。
法律就得跟着这种变化走,把这些新的利益小拼图也放进整个社会利益的大拼图里。
在我看来,这一章就像是给我打开了一扇窗户,让我看到法律背后那些复杂又有趣的权衡和考量。
它不再是那种高高在上、冰冷冷的条文,而是像一个有血有肉的管家,努力协调着社会这个大家庭里各种各样的利益需求。
读完这章,我对法律的敬意又多了几分,也更明白为什么我们的社会离不开法律这个“大管家”啦。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后感
标准是法律所规定的一种尺度,可以对人们行为是否有效进行检验。
㈡技术,指发展和适用法令的技术,也即法律工作者的业务艺术。
㈢理想,指最终归结为一定时间和地点的社会秩序的图画,归结到有关那个社会秩序是什么以及社会控制的目的是什么的法律传统。理想的成份可以决定不同论证的出发点。
㈡法律制裁所固有的限制
1、在把法令适用事实时,确定这些事实会发生困难。这是司法上由来已久的问题之一。因为确定事实是一个充满着可能出现许多错误和困难的过程,而错误的认定则将导致错误的判决,这是个不争的事实。
2、有时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模糊不清,它们具有很大的道德意义,超出了法律的执行范围之外。
五、法律的局限性
世间没有绝对完美之物,法律也法例外。庞德认为,在决定法律确定、承认、保障利益时存在三种限制,具体原因如下:
㈠法律只能处理外部行为,不能及于内部。有些义务在道德上很重要,但不能在法律执行。庞德举了一个例子对此很有说明力,有一个英国教师说:孩子们,你们必须心里纯洁,否则我要揍你们。很显然,这人教师根本无法判断哪个孩子在何时有不纯洁的想法,所以这一句话只是一句耶酥式的训导词而已。
当然现在宗教已丧失了原先那种权威性地位和作用,丧失了对人类的权力,“社会控制已完全世俗化了”(12)。但值得注意的是,行会、工会、社团等组织,正用并继续用各种伦理法典、规章、标准,由此增加对个人行为的控制(这种控制应在政治组织社会中的法律的监督下)。
㈡、16世纪以来,政治组织社会发展较为成熟,法律上升为主导地位。
二、法律的定义
庞德认为,从公元六世纪古希腊开始,什么是法律这,这个问题就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其主要根源在于人们在三种不同意义上使用同一个概念(即法律)。这三种意义分别是:一为法律秩序,二为一批据以作出司法或行政决定的权威资料、根据等批示,三为司法和行政过程。他用社会控制的观念,使这三种意义统一起来,将法律定义为:“一种制度,它是依照一批在司法和行政过程中使用的权威性法令来实施的高度专门形式的社会控制”。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后感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后感在翻开《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这本书之前,我对法律的认知还停留在一些表面的概念上,觉得它就是一堆条文,是用来约束人们行为的准则。
然而,当我真正深入其中,才发现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浅显。
书中提到,法律是社会控制的一种手段,它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让我不禁想起了我曾经亲眼目睹的一件小事,虽然看似微不足道,但却让我对法律的社会控制作用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我和家人一起去商场购物。
商场里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就在我们逛得兴致勃勃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阵争吵声。
顺着声音望去,只见一家服装店里,一位顾客和店员正吵得面红耳赤。
走近一听,原来是顾客买了一件衣服,回家后发现有质量问题,于是回来要求退货。
但店员却以衣服已经穿过、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货。
顾客情绪激动,大声指责店员不讲道理,说自己是按照正常程序购买的,有权要求退货。
店员也不甘示弱,坚称自己是按照店里的规定办事。
双方僵持不下,争吵声越来越大,周围的顾客纷纷围了过来。
有人在一旁小声议论,有人则试图劝解,但都无济于事。
就在这时,商场的管理人员赶到了现场。
管理人员先是耐心地听取了双方的陈述,然后查看了衣服的质量问题和购买凭证。
他态度温和但坚定地对店员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如果发现质量问题,有权在一定期限内要求退货。
我们商场也有相关的售后服务规定,要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店员听了,脸上露出了一丝犹豫,但还是小声嘀咕道:“可是这衣服确实已经穿过了呀。
”管理人员接着说:“这不是拒绝退货的理由。
我们要从顾客的角度出发,考虑他们的感受。
如果我们不能妥善处理这个问题,不仅会影响这位顾客的购物体验,还可能会对我们商场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在管理人员有理有据的劝说下,店员最终同意了退货。
顾客的脸上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连连向管理人员表示感谢。
这件小事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
读《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有感
读《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有感
读《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有感
“法律必须在存在着其他比较间接的但是重要的手段——家庭、家庭教养、宗教和学校教育——的情况下执行其职能。
如果这些手段恰当地并顺利地完成了它们的工作的话,那么,许多本应属于发法律的事情将会预先做好。
”理性的法治社会,绝不是法律安排所有事情的社会,当我们近乎盲从地呼吁法律之治理,我们毋宁更需呼吁社会公德的重建。
因为更多时候,社会不是因为缺少法律的约束而无序,而是因为只有法律能够起到约束作用而难以治理。
当家庭、职业、学校乃至宗教的力量从社会人行为的约束力量中被剥离出去,个人的行为再难以限制。
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有一点法律的空子,他就会不顾一切,甚至,在一点点侥幸心理之下,人们也会逾越他人的.权益边界。
也只有在社会道德体系形成了良性循环,法治才会成为常态。
毋宁说,法律其实是作为社会最为底线的保障而存在的,它提醒着人们自己身处的社会并不是缺乏强制力的存在。
“在文明社会中,人们必须能假定其他人不会故意侵犯他们,必须能假定那些从事某种行为的人在其行为中将适当注意以免给其他
人带来遭到损害的不合理的危险,否则曾使物质自然界的许多东西有可能被控制起来供人类已用的研究、试验和调查,就不可能进行了。
”社会信任体系的建设,其价值在于使得“使人类力量得到最大可能的展现。
”而对文明的信任,对社会体系的认可,是“人类对外在的物
质自然界和人类目前能加以控制的内在或人类本性实现最大限度控制”的基础。
没有这些前提,人类的一些物质、精神活动都展开的心理条件。
这种情况下,欲以实现发展的想法是荒谬的、不可想象的。
社会缰绳评通过法律社会控制
社会缰绳评通过法律社会控制在一个社会中,人们需要一定的规则以保证社会的稳定和良好运转。
这就需要一种社会控制机制来保证法律的执行与执行效果,从而保证社会秩序的维护和社会发展的顺利进行。
社会控制机制包括法律、伦理、习惯等方式,而法律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社会控制方式,被称作是社会的缰绳。
本文将以法律作为主要控制方式探讨社会控制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社会控制通过法律可以保障公平正义。
法律是一种客观公正的规则,是社会公共利益的表现。
法律明确了社会规范和规则,规定了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对人们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从而保障了公平正义。
例如,刑法规定了各种罪行和相应的刑罚,遏制了犯罪行为的产生和扩散,维护了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其次,社会控制通过法律可以促进社会发展。
法律不仅规定了社会的行为规则,还对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
法律规制、保护了市场和经济,使经济发展更加规范和有序。
同时,法律还保证了文化的多元性,有效维护了公民人权,促进了个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再次,社会控制通过法律可以维护社会安定和秩序。
法律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一种重要的预防和治理社会问题的手段。
例如,法律监管网络通信、娱乐等行业,规范市场,遏制了一些不良行为,促进了社会安定和秩序。
最后,社会控制通过法律可以提升国家形象和国际地位。
法律是一个国家重要的国际形象,是一个国家自信、有序、守法的重要体现。
法律可以在国际上充分展示一个国家的文化、社会、政治等方面的素质,提高国家的国际地位和综合实力。
综上所述,法律作为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社会控制机制,具有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和秩序、提升国家形象和国际地位等作用。
因此,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加大对法律执法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从而保证法律得到真正的实施,使法律成为真正起到社会控制作用的有效工具。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第三章读后感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第三章读后感这一章一开头就给我一种感觉,好像是在把法律的那些事儿给剥洋葱似的,一层一层地剖析。
庞德提到了法律的任务,这可不像我以前想的那么简单,就是抓抓坏人判判刑。
他说法律得去协调各种利益关系,这就像是一个超级大管家,要在众多吵闹的利益小怪兽之间维持秩序。
比如说,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就像是走钢丝一样难。
有时候我觉得个人就像一个个小星球,都有自己的运转轨道,都想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发展,但是社会这个大宇宙又有它自己的规则,得让这些小星球在不撞车的情况下和谐共处。
庞德还谈到了利益的分类,什么个人利益、公共利益、社会利益啥的。
这让我想到了在一个大家庭里分蛋糕,每个人都想自己那块大一点,但是蛋糕就那么大。
个人利益就像是每个家庭成员自己想吃的那一口,公共利益可能是大家共用的餐具之类的,而社会利益就是这个家庭整体的和睦和发展。
要是分不好,那可就乱套了。
法律这个时候就站出来了,拿着它那把公平的刀,尽可能把蛋糕切得让大家都能接受。
而且,这一章让我深刻感觉到法律不是那种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东西。
它得接地气,得去了解社会上各种各样的需求和欲望。
就像一个厨师,得知道食客们的口味才能做出受欢迎的菜。
如果法律不管社会实际情况,自己瞎搞一套规则,那肯定会被大家嫌弃的。
不过呢,读这一章也有点小烦恼。
庞德的思想就像一个迷宫,有时候我感觉自己在里面转得晕头转向的。
那些术语和复杂的论述就像一个个小陷阱,一不小心就掉进去出不来了。
但是当我好不容易从一个小陷阱里爬出来的时候,又有一种成就感,就像解开了一道超级难的谜题一样。
总的来说,这一章让我对法律有了更立体的认识。
以前我看法律就像看一个平面的画,现在感觉它是一个充满生机的、立体的世界。
法律不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一个有血有肉、努力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上维持秩序、让大家都能好好表演的角色。
我想,这就是庞德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能让我这个法律小白开始对法律的本质和任务有了这么多新的思考。
读《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读《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摘要:何为社会?对于该问题的回答为一种泛多元论,不同的人对此的回答受自身的角度、立场、局限性约束而不同。
法律与社会之间存在着“裂缝”,而法社会学便是以研究制度在社会运行的绩效问题为出发点。
关键词:法社会学;社会控制一、文明与社会控制庞德认为组成一个法律体系的那部分法令包含两种成分,一种是命令性成分,一种是传统性成分。
命令性成分以我的理解是由立法者颁布的条例清晰的法律文件,传统性成分应为诸如习惯法此类,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中总结而来最为普遍的社会经验。
这两种成分都受某种理想支配。
该“理想”在一定时期是自然法,自然法认为法律是非人定的,崇尚天赋人权。
而当自然法实际适用于社会中时,普遍的自然法实质上还是已有的人定法的适用。
十九世纪后期,自然法崩溃,法社会学兴起。
庞德认为文明是各门社会科学的出发点。
各门社会科学必须研究这种对内在的或人类本性所取得的支配力,这种支配力具有普遍性,是直接通过社会控制来保持的,是通过人们对每个人所施加的压力来保持的。
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是道德、宗教和法律,也是法社会学所研究的对象。
在近代世界,法律成了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
这是时代的一个很大发展,曾经宗教组织是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但宗教组织的控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思想上的变化,其控制力越来越弱,社会控制完全世俗化了。
社会控制首先是国家的职能,并通过法律来行使,它的最后效力依赖于一定机构、团体的强力手段。
我认为比起以宗教来控制社会,法律控制社会是一个一大进步,虽然法律的功能和价值会随着社会状况和观念的变化而变化,但是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不会因人的主观而随意更改,这就能起到很大的限制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限制人的私欲,维护社会秩序。
二、什么是法律?从纪元前六世纪以来,什么事法律这个问题一直是一个争论的题目。
这个问题被困难化是因为人们将立法、行政、司法三者混淆。
这三种意义可以用社会控制的观念加以统一。
社会的缰绳——评《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社会的缰绳——评《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Script> 蔡艺生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为了维持社会的正常秩序,必须使人类活动按一定的社会的行为规范进行,通过某种社会力量使人们遵从社会规范,维持社会秩序的过程,就是社会控制(Social Control)。
社会控制有多种类型,法律是其中的一种,习惯、道德、伦理、宗教等都是社会控制的形式。
“在某种意义上来讲,法是一种在发达社会中被高度的专门研究过的社会控制──在这样的社会里对权力理性的和有序的运用的一种社会控制。
” 布莱克曾把法与其他社会控制之间的关系概括为一个公式:法的变化与其他社会控制成反比。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国家的控制相对比较弱小,公共权力往往并不深入广大的乡村地区,乡村多依赖宗教和士绅,借助礼教和调解制度已足以维系秩序。
整体社会秩序由“国法”和“宗法”这“二元”共同维持,两者相互承认,相互支持,构成了中国古代社会控制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的战略决策的确定,我国法制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无法可依”的时代已告结束,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正在形成。
但毋庸讳言,我国由传统的人治国家向法治国家迈进的过程中,社会生活并未如这些既定的规则和秩序有条不紊的进行下去,甚至出现了“法律过剩”的现象。
如果以牺牲传统来换取快速“现代化”,其实质是在摧毁文化。
在摧毁自身传统的同时,法律又不能使本土接受异质土壤所生长出来的其它文化,其后果是可怕的。
这就不能不让我们进行一个理性的反思。
在此条件下,庞德先生所著的《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或许对我们有些助益。
庞德先生是美国社会学法学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20世纪西方法学界的权威人物之一。
他的《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一书,是美国社会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过渡到垄断资本主义以后,垄断资产阶级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新发展、新变化在法律思想和法律价值观方面的必然要求的较为集中的体现。
论经验隶属性和法治化程度对司法裁判的影响——基于认知科学角度的实证分析
论经验隶属性和法治化程度对司法裁判的影响——基于认知
科学角度的实证分析
蔡艺生
【期刊名称】《社会科学研究》
【年(卷),期】2017(000)003
【摘要】在不同的法律制度、机制和文化环境下,不同性质的先前经验可能会以不同的方式作用于司法裁判.具备体制内和体制外工作经验的法官具备不同的知识优势,进而通过不同的方式促进司法裁判.其作用机制因法官知识结构的差异而不同.在法治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体制外工作经验对司法裁判的促进作用更强,同时借助动用体制内的社会关系能提升具备体制外经验法官的司法裁判能力.理应化解甚至打破“行政”和“司法”并存甚至相互竞争的格局,培育法治文化和法律意识.启发立志于从事法官职业或正进行法官职业的人员理性的积累有助于未来司法裁判公正性的经验.
【总页数】7页(P55-61)
【作者】蔡艺生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重庆40112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F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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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缰绳——评《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蔡艺生
社会的缰绳
——评《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蔡艺生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为了维持社会的正常秩序,必须使人类活动按一定的社会的行为规范进行,通过某种社会力量使人们遵从社会规范,维持社会秩序的过程,就是社会控制(Social Control)。
社会控制有多种类型,法律是其中的一种,习惯、道德、伦理、宗教等都是社会控制的形式。
“在某种意义上来讲,法是一种在发达社会中被高度的专门研究过的社会控制──在这样的社会里对权力理性的和有序的运用的一种社会控制。
” 布莱克曾把法与其他社会控制之间的关系概括为一个公式:法的变化与其他社会控制成反比。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国家的控制相对比较弱小,公共权力往往并不深入广大的乡村地区,乡村多依赖宗教和士绅,借助礼教和调解制度已足以维系秩序。
整体社会秩序由“国法”和“宗法”这“二元”共同维持,两者相互承认,相互支持,构成了中国古代社会控制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的战略决策的确定,我国法制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无法可依”的时代已告结束,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正在形成。
但毋庸讳言,我国由传统的人治国家向法治国家迈进的过程中,社会生活并未如这些既定的规则和秩序有条不紊的进行下去,甚至出现了“法律过剩”的现象。
如果以牺牲传统来换取快速“现代化”,其实质是在摧毁文化。
在摧毁自身传统的同时,法律又不能使本土接受异质土壤所生长出来的其它文化,其后果是可怕的。
这就不能不让我们进行一个理性的反思。
在此条件下,庞德先生所著的《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或许对我们有些助益。
庞德先生是美国社会学法学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20世纪西方法学界的权威人物之一。
他的《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一书,是美国社会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过渡到垄断资本主义以后,垄断资产阶级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新发展、新变化在法律思想和法律价值观方面的必然要求的较为集中的体现。
他的许多观点对我国的现代法制有着或多或少的启示与助益。
庞德先生的《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主要有如下特点:
一、与时俱进、深具意义
从19世纪末开始,西方主要资本主义社会由自由资本主义社会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
“法律社会化”成为时代的潮流。
法律社会化充分反映出社会价值观念的重大转变,即从强调自由到限制自由、突出个性和个人权利到限制个人人权和重视社会躲闪
的转变。
如果法学的对象依然与现实生活脱节,局限于现有法律制度的要素和结构分析,只是像分析法学家那样机械地注释成文法和判例法,一味地认为法仅以国家武力作为制裁,不为国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社会问题提供指南或提出意见,就不能适应社会和法律实践的需要。
此时,美国的法学领域也迫切需要一种新的理论来更好地为垄断资本服务。
庞德以“革新”传统法律和法学理论以适应美国社会的变化为目标,创立了社会学法学派,写出了以《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为代表的一系列著作。
适应了社会和法律实践的需要,也奠定了其美国法理学权威的地位,以此为核心构成了其社会学法学理论体系,极大地推动了西方法社会学的发展。
二、结构完整,体系新颖
本书共分为四章,从第一章的“文明和社会控制”入手,论述了文明、社会控制和法律三者之间的关系,强调随着文明的发展,法律已成为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
第2章强调了“什么是法律”,认为历史上三个完全不同的东西都曾使用法律的名称,给人们讨论“什么是法律”这个问题告成了很多混乱,于是力图用“社会控制”的观念加以统一,并分析了有效法律行动的局限性,得出“如果法律在今天是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它就需要宗教、道德和教育的支持”的结论。
第3章“法律的任务”,论证法律的目的是正义,它能在最少阻碍和浪费的条件下尽可能多地满足人们的利益,并把利益区分为“个人利益”、“公共利益”
和“社会利益”三类。
第4章“价值问题”,提出了法律价值的理论,强调价值问题虽是一个困难问题,但它是法律科学所不能回避的,并对当代的三种法律价值论进行分析评判,提出“真正合理的价值评价方法。
”
三、兼收并蓄,富于创新
庞德法理学的思想来源非常广泛,除了霍姆斯的实用主义法学,威廉·詹姆斯的实用主义哲学,沃德、罗斯的社会力量和社会控制学说之外,还大量汲取了欧陆19-20世纪社会科学的理论营养,如埃利希的“活法”说等理论,但对庞德法理学体系构建最关键的要属新功利主义法学家耶林的“利益说”和新黑格尔主义法学家柯勒的法与文明的理论。
当然,作者并非盲目吸收,而是取其精华富于创新,如:针对霍姆斯提出的法的“坏人的预测”角度,庞德认为法的出发点同样可以是好人的利益要求;针对霍姆斯把强力作为法的价值尺度,庞德认为强力必须从属于正义、安全、均衡。
总之,本书充分体现了作者的作为一位法学大家应有的风度和魅力。
四、论证周到、思维严密
在《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一书中,庞德首先论述了法律、文明和社会控制三者之间的关系。
社会控制化是庞德法律思想的核心内容,与一般控制论(通过信息的社会控制)不同,庞德是从社会学的角度提出问题的,即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为了维持社会的正常秩序,必须使人类活动按一定的社会的行为规范进
行,通过某种社会力量使人们遵从社会规范,维持社会秩序的过程,就是社会控制。
他认为:“社会控制世俗化了”,所有其他社会控制的手段就被视为只能行使从属于法律并在法律确定范围内的纪律性权力。
发达的经济秩序要求社会控制必须具有确定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其他社会规范如道德、宗教等因其易变性和冲突性都不能适应这一需要。
他主张把法律作为社会控制的主要工具,通过法律实现社会控制。
但是,庞德在肯定法律是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的同时,并不否定其他社会控制手段的作用,而是强调几种手段应相互配合共同起作用。
用他的话说就是:“在我们生活的地上世界里,如果法律在今天是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那末它需要宗教、道德和教育的支持;而如果它不能再得到有组织的宗教和家族的支持的话,那末它就更加需要这些方面的支持了。
五、科学定义,翔实说明
对于什么是法律,庞德吸收了各派的某些合理成分,并力图在社会控制论的基础上将它们统一起来,他强调用社会控制的观念来统一法律概念。
庞德设想一种制度,它是“照一批在司法和行政过程中使用的权威性法令来实施的高度专门形式的社会控制。
”这种制度包括了前面所说的法律秩序、权威性资料、司法和行政过程三个部分。
他认为法律包括各种法令、技术和理想,包括发展和适用法令的技术、法律工作者的业务艺术。
而法令又是由各种规则、原则、说明概念的法令和规定标准的法令所组成
的。
他认为法律与其说是一种权力不如说是一种对权力的限制。
庞德把法律定义为一种社会控制的制度或工具,这一思想本身确有新颖之处,使西方法学界对于法律概念的研究前进了一步。
六、精于理论、服务实践。
庞德认为法律的任务在于以最少的浪费来调整各种利益的冲突,保障和实现社会利益。
法律是利益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