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改制保障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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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探讨

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探讨

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探讨
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推进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重
要任务。

在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将就国
有企业改革改制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行探讨。

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时要注重职工的利益和权益。

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是为了企业的长久
发展和员工的稳定就业和生活。

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应该注重职工的利益和权益。

要尊重职工的权益,在决策和实施过程中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保障职工的合
法权益。

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时要保障职工的法定权益。

职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条件、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

在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要遵守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确保职工的工资待遇合理,工作条件符合标准,休息休假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社会保
险缴纳和福利待遇到位。

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时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维护职工的基本保障权益。

国有企业
改革改制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职工下岗和失业的问题。

要加强职工的再就业培训和转
岗安置,确保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

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为职工提供基本保障。

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密切相关。

在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要注
重职工的利益和权益,保障职工的法定权益,落实职工的参与权益,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维护职工的基本保障权益。

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改制顺利进行,取得良
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国家粮食局关于严格规范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和经营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严格规范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和经营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严格规范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和经营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6.01•【文号】国粮财[2009]135号•【施行日期】2009.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国家粮食局关于严格规范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和经营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国粮财〔2009〕135号)近几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现了政企分开,基本解除了企业历史包袱,采取多种形式改革改制,企业布局和结构得到优化,竞争力明显增强,主渠道作用继续发挥,改革改制取得明显成效。

但是,少数地方的一些企业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中,存在程序不规范、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等问题,影响了改革的进程和效果。

为严格规范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规范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督促国有粮食企业在改制中,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要求,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国有粮食企业改制中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2003年第3号)、《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78号)、《国资委、财政部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30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认真做好企业改制中的资产清查和债务核实工作,加强对改制企业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粮食企业在改革改制中,对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资建设的粮食仓储设施不得随意处置或改变其用途。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企业改制务必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改制时经济改革的大方向,也是强国富民的大好事。

但在这些年的企业改制过程中却不断出现损害企业职工权益的显现,而且愈演愈烈。

以至于全国总工会于今日发出通知,要求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全总的态度是坚决的,汲取这些年来企业改制中的经验教训,全总的这种强势态度有着充分的当然与深刻的必定。

——在企业改制中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既是中国社会性质的当然要求,也是社会进展目的的直接表达。

这种当然首先是制度的当然。

不论是企业如何改制,都是在社会主义社会这一大的适度背景下改制。

在社会主义国家,工人是国家的主人,是中国共产党巩固政权的坚实基础与推进改革,进展经济、保持稳固的依靠力量。

尊重与保障职工基本权益,是深入实践科学发观,进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客观要求。

假如由于企业改革而使得工人的地位与权益丧失,这种改制就走到倾路上去了。

这种当然也是由国有企业进展的历史事实决定的。

新中国的国有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无一不是凝聚着一代又一代产业工人的劳动、奉献乃至牺牲。

在现有的国有资产中,相当多数量的财富是应该给企业工人,但由于当年的制度安排与初始的进展压力没能够足额给予工人,最终这么几十年积存下来凝聚在企业资产中。

因此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时,当然应将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优先用于支付职工的紧急补偿金、偿还拖欠职工工资、补齐欠缴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我们不能割断历史,更不能过河拆桥。

这种当然更是由改革进展的最终目标所决定的。

不论改改也好,进展也罢,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改革进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前提。

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进展,职工权益的内容也不断丰富,我们不仅要保护职工劳动权益,还要保护包含职工享有的人生权利、民主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资产收益等更为广泛、更为全面的权益。

国企改制中如何保障职工权益

国企改制中如何保障职工权益
案. 不 听 取 职 工 意见 . 也不经过 职工代表 大会表决 , 由 个 别 人 就 决 定 了
改制方案 ; 在涉及 到职工切身利 益的问题 上 , 拒 绝 职工 旁 听 职 代 会 , 忽 视 了职 工 的 参 与 权 和 知 情 权 ; 针 对职工代 表 , 采取个别 谈话 、 威 逼 利 诱
的 强 制 职 业 培训 体 制 . 无法完成失业 一 专业 培 训一 职业 介绍一 再就业一 职 业 培 训 这 一 整 套 过 程 。这 些 问 题 都 导 致 国企 下 岗职 工 的再 就 业 率 低 。
( 三) 职 工 身 份 的 置 换
议、 表决 。 在 听 取 了职 工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修 改 , 只有 职 代 会 表 决 通 过
1 、 法 定 程 序 原 则 企 业 改 制 重 组 必 须 经 过 职 工 代 表 大会 讨 论 通 过 ;对 职 工 的裁 减 以 及 安 置方 案 须 按 照 《 劳动法》 等相关 规定操作 ; 企 业 解 除 或 终 止 与 职 工 劳动合同时 , 需 出示 解 除 合 同 的 证 明 书 。为其 再 就 业 以及 获 得 经 济 补 偿 提供依据 ; 对企业改制涉及的产权结构调整 、 人事变更 、 管理制度 、 薪 酬 模式 、 离退职工待遇 、 下岗职工安置方案 、 社 会 保 险 等进 行 公 示 , 并 听 取
现. 工 会 可 以 加 强 职 代 会 的建 设 . 对 企 业 改 制 以及 职 工 安 置 方 案 进 行 审
国企 改 制 之 后 . 企 业 性 质 发 生 了改 变 , 为了提高效率 、 减少 成本 , 企 业 一 方 面 对 原 另 一 方 面 引 进 新 的 廉 价 的 劳 动 力 。而 下 岗职 工 大 多 存 在 年 龄 偏 高 , 受 教 育 的程 度 较 低 , 技 术 水平不高 。 对 新 岗位 的 适 应 能 力 差 等 问题 。 另 外 , 我 同 目前 缺 乏 一 系 列

国有企业改制的员工福利与安全保障

国有企业改制的员工福利与安全保障

国有企业改制的员工福利与安全保障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改制成为推进中国经济改革的重要一环。

然而,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员工福利和安全保障问题备受关注。

本文将探讨国有企业改制对员工福利和安全保障的影响,并提出解决方案。

一、背景介绍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将原本由国家所有和管理的企业,转变为由国家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所有和达成控制关系的企业形态。

改制的目的是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员工福利问题1. 福利减少: 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一些传统福利制度可能被削减或调整,例如职工医疗保险、养老金等。

这可能导致员工对改制持有负面态度。

2. 职业发展不稳定: 改制过后,部分员工可能面临职业岗位调整或者裁员,这会对员工的职业发展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3. 薪资福利分配不均: 与传统国有企业相比,改制后的国有企业更注重绩效考核和薪资激励,导致薪资福利分配不均的问题。

三、安全保障问题1. 工作岗位稳定性: 国有企业改制后,一些员工可能因为职位调整或裁员而失去工作岗位的稳定性,这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困扰。

2. 劳动保障不完善: 一些改制后的国有企业可能未能及时解决员工的劳动保障问题,如工资拖欠、工作时间过长等。

四、解决方案1. 加强沟通与培训: 在国有企业改制前,管理层需要与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解释改制的目的和过程,并提供相关培训,确保员工了解改制后的福利和保障制度。

2. 健全福利制度: 管理层应根据改制后企业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员工的需求,逐步建立和完善福利制度,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

3. 强化职业转移安置: 在员工可能面临调整或裁员时,国有企业改制应提供转岗培训和职业转移安置服务,帮助员工平稳过渡,减少不稳定性。

4. 加强劳动保障监督: 对于改制后存在劳动保障问题的企业,相关监管部门需要加强监督,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五、结论国有企业改制对员工福利和安全保障带来了一系列挑战和问题。

企业改制和侵害职工权益治理方案(3篇)

企业改制和侵害职工权益治理方案(3篇)

企业改制和侵害职工权益治理方案为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工作,开创专项治理工作新局面,现就我区的专项治理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___理论和“___”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___第六次全会、市___第五次会议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及区___三次全会精神,坚决治理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工作,妥善解决职工反映的改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防止在改制过程中出现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引导职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促进我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___机构全区专项治理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工作由区发改委牵头,负责对全区专项治理工作的___、协调和指导工作。

责任单位包括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商贸委、区民政局、区房管局。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以下称区专治办)设在区发改三、主要任务年针对企业改制重组和破产中容易出现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环节和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做好改制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审核工作。

在企业改制安置职工时,根据洪发[___]1__文件精神,按照职工的年龄和工龄进行分档,由社保部门对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活费以及有关劳动保障代理费进行审核,由财政部门进行复核。

同时,对特殊群体、因工因病致残人员及职工遗属、未成年子女的安置办法,按文件规定执行。

(二)做好改制企业职工安置的各种费用审核工作。

在企业改制安置职工时,欠发的职工个人工资、生活费、医药费、集资款、住房公积金、水电分离费用、诉讼费等相关费用,由区审计局负责审核,区财政局复核;设备搬迁费用由区审计局事后抽查审计。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1. 引言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为了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就业安置问题,制定本职工安置方案,旨在规范改制过程中的安置工作,保障职工的利益。

2. 职工安置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所有被裁员工,包括各级岗位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

3. 安置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平等、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职工安置,注重职工个人的特殊情况和能力特长。

4. 安置流程4.1 职工登记改制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职工进行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技能特长、工作经验等。

4.2 职工评估通过制定评估标准、开展能力测试等方式,对职工的能力和岗位适应性进行评估。

4.3 工作岗位匹配根据职工的能力和岗位适应性评估结果,为职工匹配适当的工作岗位。

4.4 岗前培训为新岗位提供培训机会,提升职工的技能和胜任能力,使其能够胜任新工作。

4.5 安置方案确认经过岗位匹配和培训后,改制企业和职工共同商定安置方案,并签订相关协议。

5. 安置方式5.1 内部安置优先考虑在改制企业内部为职工安排新的工作岗位,根据职工的技能和能力,安排适当的岗位。

5.2 外部安置对于无法在改制企业内部安排到新岗位的职工,改制企业将积极协助职工在外部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提供就业推荐、职业规划等支持。

6. 安置补偿根据职工的服务年限、工资水平和个人能力等综合因素,对职工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

补偿方式可以包括一次性补偿金、月退休金、就业补助金等。

7. 岗位保障为了保障职工的就业权益,改制企业将积极与外部企业、机构合作,争取为职工提供优质的工作机会和岗位保障。

8. 后续服务改制企业将建立健全的后续服务机制,为职工提供职业培训、求职指导、职业规划等支持服务,帮助职工实现职业发展和就业稳定。

9. 附件9.1 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9.2 职工能力评估表9.3 安置方案协议书10. 法律名词及注释10.1 国有企业改制:指国家通过各种方式对国有企业的产权进行重组、调整、变更等操作。

2023年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2023年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2023年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一、背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国有企业改制进入新的阶段。

2023年,公司国有企业将进行改制,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

在改制过程中,职工的安置是一个重要问题,需要制定全面、合理的安置方案,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保障职工的就业、收入和生活质量,实现职工的温和过渡和社会稳定。

2. 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和能力,制定安置方案,确保安置的公平公正。

(2) 资源优化原则:通过合理配置资源,提升职工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实现职工自身发展和企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3) 先行先试原则:安置方案先行先试,根据试点的效果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安置方案1. 就业安置:(1) 市场化就业:鼓励职工主动寻找市场化职业机会,提供职业培训和岗位介绍,为职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2) 创业支持:对有创业意愿和条件的职工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贷款和创业指导,支持他们开展自主创业。

(3) 外部协作:与其他企业合作,提供职工岗位转移,确保职工的就业和收入稳定。

2. 人力资源开发:(1) 职业培训:组织职工参加各类职业培训,提升他们的技能和专业素质,增强其就业竞争力。

(2) 转岗培训:对需要转岗的职工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帮助他们快速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3) 职业规划:根据职工的特长和兴趣,制定个性化的职业规划,引导其选择合适的职业发展方向。

3. 福利保障:(1) 经济补偿:根据职工在企业工作年限和工作贡献,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2) 医疗保险:为职工提供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确保职工及其家属在医疗方面的基本保障。

(3) 住房安置:为需要搬迁的职工提供良好的住房条件,确保其基本居住需求。

(4) 子女教育:为职工子女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和教育经费支持,促进他们的良好成长。

四、实施机制1. 领导责任:成立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安置方案领导小组,负责安置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

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

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摘要】国有企业改制是中国经济改革的重要一环,对企业职工的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通过分析国有企业改制的必要性、对企业职工权益的影响,探讨相关法律保护措施及有效途径。

在建立健全的企业职工权益保障体系方面,应注重法律保护措施的完善与执行力度的加强,以确保企业职工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结论部分指出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的重要性,并提出未来发展方向。

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是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环节,需要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制、企业职工权益、法律保护、必要性、影响、保护措施、有效途径、保障体系、重要性、未来发展、总结。

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国有企业改制已经持续了多年,经过改革开放的浪潮,国有企业逐渐向市场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在这个过程中,企业职工的权益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作为企业的基本组成部分,职工的利益需得到充分保障,才能确保企业的持续稳健发展。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国有企业必须进行改制,以适应市场需求和提升竞争力。

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往往涉及到职工的权益问题,因此如何在改制过程中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企业职工作为企业的重要生产力,其权益保护不仅关系到员工个体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整个企业的发展和稳定。

本文将对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进行探讨,旨在通过分析相关问题,提出有效途径,建立健全的企业职工权益保障体系,为我国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探讨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分析国有企业改制对企业职工权益的影响,探讨相关法律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探讨建立健全的企业职工权益保障体系的必要性。

通过研究分析,旨在为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提出建议,促进企业职工权益保护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2. 正文2.1 国有企业改制的必要性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将原先由政府完全控制和管理的国有企业转变为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特征的企业形式。

2024年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实施方案

2024年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实施方案

2024年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2024年,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市场需求的调整,许多企业面临着重组、合并、破产等情况,这些企业的改制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职工安置问题。

为了保障企业改制期间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2024年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实施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确保企业改制职工能够顺利转岗或获得合理补偿,实现就业再安置和社会安定。

2. 原则:(1)合法合规:方案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职工权益不受侵害。

(2)公平公正:职工安置方案必须公平公正,不能因个别厂家、个别职工而存在差异化待遇。

(3)因地制宜:各地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置方案,充分考虑当地的招聘环境和用工需求。

(4)政府主导:职工安置由政府主导,企业提供必要的支持,共同努力解决职工安置问题。

三、实施步骤和措施1. 职工信息收集和评估(1)企业应及时收集职工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岗位、工龄、技能特长等,并组织开展职工评估工作。

(2)评估结果将作为安置方案制定的重要依据,以确定职工的职业倾向和培训需求,为职工后续的安置提供参考。

2. 岗位调整和内部转岗(1)在企业改制期间,优先考虑通过岗位调整和内部转岗的方式安置职工。

(2)企业应根据职工的技能特长和职业倾向,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可能的转岗岗位进行评估,并予以培训和安置。

3. 再就业创业支持(1)对于无法在企业内部找到合适岗位的职工,将提供再就业创业培训和资金支持。

(2)政府将提供政策支持,包括资金补贴、贷款担保、税收减免等,鼓励职工自主创业或就业。

4. 外部人才市场对接(1)政府应积极推动企业与外部人才市场对接,为企业改制职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2)政府与招聘网站、人才市场搭建合作平台,及时发布企业改制职工岗位信息,并组织专场招聘会,促进企业改制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对接。

5. 社会保险和福利保障(1)企业改制期间,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继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福利费用。

如何在改制中保障职工权利

如何在改制中保障职工权利

保 职 权 障 工 利
●焦 阳剑
有资产评估方法包括收益现值法 、 重置成本法 、 现行市价法 、 清算价格法 及其他方法。 中, 其 收益现值法最能体现企业价值 , 它是根据获益能力来 计算的 , 而其他方法更适用于对固定资产 的恒产的评 估。收益现值 法体 现了企业资产 与职员熟练程度 、 与供应链和市场的联 系和与内部管理 等 其他商业因素相结合 的整体价值。 收益现值法评估 了企业的整体生产能 力, 评估 了企业有形和无形资产 的总 和, 价值可以不 同于所有部分分 其 别评估的价值 的总和 。也就是说 , 收益现值得 出的估计值可以大于或小 于其他方法评估 出来的固定资产和恒 产的价值 : 盈利的企业 收益现值为 正值 , 利的企业收益现值为零 值 , 的企业收益现值为负值 。 不盈 亏损 所 以,一般来 说只要是收益现 值不为正值时才采用其他方法来评 估, 以便把不盈利 的整体企业资产分解 为厂房和设备 , 使其易 于流通 到 其他盈 利的领域 , 实现企业层面上的资产重组 。但收益现值计算 的仅仅 是剩余索取 的现金流 , 即利润现金流 , 而非其真正经济价值的现 金流 , 即 增加值。在 国外 , 如果公司上市 , 可以用收益现值来评估 , 一般 我们称这 种评估方法用 的现金流为资本收益 , 但在公司破产或兼并 而进行资产重 组时 , 一般不用资本收益作为现金流来评估 , 而用支付利息和税收前的 收益( BT E r n e r i e s a dt ) E I :a i bf e n r t n x 来评 估。破产资产重组的过 n g o te a 程, 主要是尽量保护企业历史建立起来 的生 产力 ; 保护企业内部建立的 整套运作方 法; 保护职工多年积累的经验 ; 保护企业积 累的客户群( 即 形成的市场 ) 等等 。如果 E 1 B T为正值而利润为负值 , 则表明企业所有者 无法偿付银行的利息和政府 的税 收 , 并不表明企业完全没有经济价 但 值。这时 出资各方及政府仍有可能就如何处理这一企业而重新谈判。因 为, E I 当 BT为正值 而利润 为负值 时, 然有 可能 E I 仍 BT现金流计算的现 值大于变卖厂房设备的值 , 与其变卖厂房设 备 , 不如将企业各个车间或 部 门分别招标卖给其他公司 , 即资产重组 ; 或追 加技术改造资金将其救

做好改制企业工会工作的基本思路与对策

做好改制企业工会工作的基本思路与对策

做好改制企业工会工作的基本思路与对策背景介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企业改制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在改制过程中,工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做好改制企业工会工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成为摆在工会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基本思路积极主动,有效参与在改制企业工作中,工会不能局限于职工福利、医疗保健等日常工作,要积极主动,有效参与企业改制。

具体做法包括:•参与企业改制的决策过程,提出职工代表意见和建议;•建立改制企业工会与企业高层沟通渠道,争取支持和帮助;•开展职工教育宣传,提高职工工会意识和参与意识;•安排专门人员跟进改制并及时调研、反馈上级工会。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改制企业工会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工会应该积极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具体做法包括:•维护职工的工资、社保等合法权益;•参与企业制定和执行人事规章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公平、公正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推进工会组织建设改制企业工会还需积极推进工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具体做法如下:•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争取更多职工认同和支持;•加强工会干部素质和能力培养,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效果和满意度。

对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改制企业工会还需注意以下对策:健全内部制度改制企业工会应健全内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具体做法包括:•制定并贯彻实施各项工会章程、规定和制度;•设立工作专责,并采用明确的工作量化考核方案;•建立健全工作统计、分析、反馈和制度评估机制。

建立良好沟通渠道改制企业工会需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搭建工会与企业管理层、职工之间的桥梁。

具体做法包括:•建立定期沟通会议,加深工会与企业管理层、职工之间的沟通和了解;•积极与企业管理层、其他职工组织合作,共同推进企业改革进程;•加强与上级工会、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争取更多支持和帮助。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7.05•【文号】劳社部发[2005]19号•【施行日期】2005.07.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障部、监察部和财政部《关于2005年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国资发改组[2005]93号)的具体要求,切实做好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职工安置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职工安置,直接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将维护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指定有关工作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将各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

工作重点应放在现行有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和企业操作不规范,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上。

纠正企业重组改制中的问题,以国有中小企业为主;纠正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中的问题,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

要加强与国资(经贸)、监察、财政部门和工会的协调配合,研究提出本地区进一步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的措施,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严格把好关口,规范企业操作行为。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方案,要求企业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本地区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的审核备案工作,并协助做好所在地中央企业同类方案的审核备案工作,方案中未明确职工劳动关系处理、经济补偿办法、债务清偿、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职工再就业措施等内容的,不准进入改制程序。

2024年企业改制和侵害职工权益治理方案

2024年企业改制和侵害职工权益治理方案

2024年企业改制和侵害职工权益治理方案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改制成为了一种常见的现象,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

为了有效治理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加强监督和管理。

首先,要建立健全企业员工权益保护制度,厘清企业与职工的权责关系,确保职工在改制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其次,要加强对企业改制过程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

另外,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使他们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我们可以有效治理企业改制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侵害职工权益的问题,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的合法权益往往受到侵害,制定一套有效的治理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治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责任和权限,确保决策合理、透明、公正。

其次,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加强对企业改制过程中资金流向的监管,防止贪污腐化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此外,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企业改制行为,明确各方责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最后,建立完善的诉讼机制,为职工提供有效的维权途径,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在企业改制和侵害职工权益治理方案中,我们应当注重制度建设,健全相关法规和政策措施,确保改制过程的合法合规。

同时,加强监督和审计,有效防范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

要加强舆论监督,加大对企业改制过程中侵权行为的曝光力度,引导公众对侵权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此外,加强与行业协会和职工代表的沟通,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及时了解企业改制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通过一系列措施的落实,我们可以更好地治理企业改制和侵害职工权益的问题,推动企业向着合法合规的方向发展。

2024年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2024年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2024年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引言:随着时代的变迁,经济的发展,公司国有企业改制已经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在改制过程中,涉及到大量职工的安置问题。

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合理安置职工,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改制前准备工作:1.成立改制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2.全面摸底职工基本情况,包括人数、岗位、年龄、技能等信息;3.开展职工培训和转岗工作,提高职工的技能和就业能力;4.与相关部门沟通,做好相关手续的办理;5.组织召开职工大会,向职工宣介改制方案和安置政策。

二、职工安置原则和政策: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安置职工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每位职工得到公正待遇;2.强调岗位转换和转岗培训:公司将为那些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岗位转换和转岗培训的机会,帮助职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3.尊重职工意愿:公司将尊重职工的意愿,根据职工个人的意愿和能力,协助职工寻找新的就业机会;4.优先安置原则:公司将优先安置那些老龄职工、残疾人、退役军人和有特殊困难的职工;5.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将依法保障职工的工资、社保和其他合法权益,确保职工的利益不会受损。

三、职工安置具体措施:1.留用职工:(1)将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留用一部分具有优秀工作表现和专业技能的职工;(2)留用职工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被分配到新的岗位上,并进行必要的培训;(3)留用职工的待遇不会因改制而降低,应按照实际岗位和表现调整薪酬。

2.再就业安置:(1)针对未被留用的职工,将积极组织开展再就业服务,为职工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2)公司将与政府有关部门合作,开展就业专场招聘会,为职工提供更多就业机会;(3)根据职工的特长和职业技能,帮助职工进行职业转型,并提供必要的转岗培训。

3.创业支持:(1)鼓励并支持愿意创业的职工申请创业贷款,并提供相应的贷款担保措施;(2)提供创业培训和咨询服务,帮助职工掌握创业所需的技能和知识;(3)开展创业项目评选和创业大赛,为职工提供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总工发[2005]50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总工发[2005]50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05.12.28施行日期2005.12.28文号总工发[2005]50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2005年12月28日总工发[2005]50号)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国有企业改制中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广大职工在推动改革中的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参与国有企业改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要意义的认识。

当前,我国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国有企业改制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也是改制企业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各级工会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改制企业工会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促进改制工作依法顺利进行,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改制中得到有效保护。

二、工会在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中,要积极动员职工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要组织职工发扬国家主人翁精神,维护国家利益;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要推动改制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使改制工作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改善职工生活。

三、要加强国有企业改制中的工会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建立的工会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关闭破产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地区改制工作进度,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或方案,抓紧开展工作。

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

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

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摘要】国有企业改制是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其中企业职工权益的保护问题备受关注。

本文从国有企业改制对企业职工权益的影响、法律保护措施、具体实施、现状分析及存在问题与建议等方面展开探讨。

通过研究发现,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职工权益得到了法律保护,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文章强调了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的重要性,提出了未来研究展望和政府与企业应承担的责任。

本研究旨在为完善企业职工权益保护法律体系提供参考,并促进国有企业改制与企业职工权益保护的良性互动。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制、企业职工权益、法律保护、企业改制对职工权益影响、职工权益保护措施、职工权益保护实施、职工权益保护现状分析、法律保护问题与建议、法律保护重要性、政府责任、企业责任1. 引言1.1 背景介绍国有企业改制是指政府将原先完全控制的国有企业逐步转变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权的企业形式。

国有企业改制的背景源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为了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适应市场需求,政府逐步放开对企业的控制,使企业可以更加灵活地运营和发展。

国有企业改制对企业职工权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改制过程中,企业职工可能面临岗位调整、工资待遇调整等变化,他们的工作稳定性和福利待遇都可能受到影响。

如何保护企业职工的权益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保护措施,可以有效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

在当前社会经济形势下,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愈发受到重视。

通过对企业职工权益保护措施的研究和分析,可以更好地促进国有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保障企业职工的根本利益。

.1.2 问题意义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是一个重要且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在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企业职工的权益可能会受到影响,例如可能面临失业、薪资下降、福利待遇减少等问题。

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也关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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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改制保障职工权益―——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公司改制的做法王军整理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原是一家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3322万元。

公司改制前的帐面净资产2.23亿元,以2003年7月31日为时点的资产评估价值为10.41亿元。

改制前,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公司作为一家国有独资图书发行企业,与其他国有企业面临同样的问题,市场竞争使原有的垄断地位受到冲击,传统的经营方式和格局制约了经济效益的提高,体制机制成为企业科学管理和运作障碍,资金和资源的匮乏使企业难以进一步实施做强做大的战略发展。

为此,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和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公司曾经与有关企业集团通过双方协商,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和企业改制,但因转让价格和条件等原因,没有获得成功。

2004年6月,按照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上海市委宣传部会同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公司,制定了《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公司改制方案》,确定了“三步走”总体思路:第一步,以宣传系统有关新闻出版单位和政府投资公司参股的方式完成集团国有多元改制;第二步,以产权市场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49%股权,吸收社会资本,特别是非公有资本参股,由国有多元发展为混合所有制;第三步争取成为上市公司,将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公司建设成全国最大的书报刊物流企业之一。

《方案》经中宣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同意后,改制工作进入实施阶段。

一、改制过程中涌现的亮点(一)采用进入产权交易市场方式公开转让部分股份,完成混合多元所有制改造1.完成由国有独资转变为国有多元的改制2004年8月,经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国资委批准,上海精文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6%股权)、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持有34%股权)、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持有10%股权)、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持有10%股权)、上海文艺出版总社(持有10%股权)等5家国有独资单位为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资主体,该公司国有资产由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直接监管。

这提高了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整体形象和认同度,这一股权比例结构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也确定了国有股权转让的收益主体。

2.整体资产评估在清产核资基础上,委托会计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集团下属61家法人单位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

2004年8 月上海市资产评审中心发出《关于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通知》。

这是股权转让的必要条件,为确定股权转让底价提供了依据。

3.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职工权益保障方案》通过反复听取职工代表和各单位意见,集团将《职工权益保障方案》交付职代会表决。

2004年10月,职代会无记名投票,以72%的赞同率通过。

这是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制的法定程序,也是实施改制的基础性工作,是平稳推进改制的关键所在。

4.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集团公司49%的股权经市委宣传部批准,2004年9月6日至2004年10月8日,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公司的五家国有股东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告转让49%股权,竞价征集合作伙伴,出让底价为2.97亿元(不包括使用权房权益)。

期间有7家单位就股权转让事项,向上海市委宣传部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作咨询和了解情况,其中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香港TOM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三家竞买意愿人正式提出受让意向,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了保证金和竞标书,并对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公司的网点、资产等进行调查。

按市场的价值评判标准,国有资产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因此能在更大范围内选择合作伙伴。

5.通过投标竞价和专家评审确定受让人本次招标转让方式,引来了强劲实力的三家竞买人,形成了激烈的竞争态势。

确定最终受让人的操作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严格按照程序、规范组织实施。

竞买人根据出让文件提出的综合要求和评审标准,以竞买文件拟定的综合方案应标,最终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出让文件设定的综合评分标准和评审办法打分确定中标人。

最终,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以其绩优企业的背景资质、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经验,有参与国有企业合作、改制和重组的成功经验,有比较实在的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细致周到的职工安置方案,以及3.48亿的产权受让价格等综合优势,以最高得分胜出,成为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公司的新股东。

6.与上海绿地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上海绿地集团是一家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全国500强企业中排名第274位,在上海百强企业中排名第30位,在全国房地产企业中排名第四(上海排名第一),国有股占41.23%,经营者团队持股占58.77%。

2003年销售收入62亿元,利润6.2亿元,总资产100亿元。

2004年12月8日,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五家国有股东与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完成了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制的法定程序。

7.保证主营业务和增强国有资本控制力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公司原有5家国有股东均为上海市委宣传部直属单位,股权转让后共占公司51%的股份。

转让协议约定,新公司的董事长由原国有股东联合提名并委派的董事担任,公司党的组织体系维持改制前的基本框架,直属市委宣传部。

5家国有股东作为国有资本的统一行动人,在公司重大问题决策前,由董事长或市委宣传部国资办协调立场,再通过公司的法定程序表达国有出资人的意图。

这可以有效解决企业国有资本的控制力问题。

在股权转让时,以合同约定方式,保证新华发行集团现有的经营网络、场所将主要用于书报刊发行的核心业务,并根据业务发展规划,进一步扩大书报发行网点的面积和数量;新股东对公司正在进行中的开发建设项目予以认可,并承诺新公司确保完成政府指定业务和教科书业务;这使得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公司的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符合党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要求。

8.股权转让取得的成效(1)较好地实现了国有文化资本的市场价值。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公司原仅有2.23亿元的帐面净资产,经过国有股东竞价出让49%股权,获得3.48亿元股权转让现金收益,比出让底价上浮17.2%(高出5100万元),还可按转让合同规定获得股权转让前0.5亿元以上的未分配利润。

之后,国有股东又与绿地集团签订协议,由绿地集团出资1.85亿元受让评估价值3.6948亿元的原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公司98处使用权房49%的权益(因使用权房权益未计入股权转让标的总资产中)。

因此,在这次股权转让中,国有股东以49%的公司股权共可获得5.83亿元以上的收益。

这充分实现了国有资本的市场价值,也为注入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公司发展所需资金和提供职工权益保障资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改制操作手法的创新带来了企业体制机制的创新。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将49%的股权在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严格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股权转让不受地区、行业、出资和隶属关系的限制,竞价征集合作伙伴。

这使国有股东好中选优,为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公司找到了适合发展需要的新股东。

股权转让后,该集团通过了向社会公开招聘总经理、调整原有经营格局、新的运行机制等举措。

董事会对经营目标和战略规划制订决策负责,总经理对实现经营目标、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负责的现代企业制度的架构已初步建立。

(3)为企业创造了做强做大的条件,提供了资源保证。

新股东承诺出资1.5亿元对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同样,国有股东在获得股权转让收益后也具备出资1.56亿元增资扩股的条件和能力。

这意味着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公司在半年内可获3.06亿元的增资,为未来发展提供了资金保证和支持。

此外,国有股东在主营业务产业链上的优势互补,新股东在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公司开发外地发行网络和调整本市发行格局时进行资源整合,都将为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公司未来发展提供资源上的支持。

(二)改制中积极保护职工权益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公司改制前有正式职工2922人,外聘职工1500余人,其中无固定期合同老职工2066人,平均工龄26.79年。

2003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28200元,月平均工资2350元。

为了确保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该集团把保障职工权益放在非常突出的位置,专门按职代会条例选举产生了99位职工代表,成立了集团公司的职工代表大会,使《职工权益保障方案》的审议、通过有了法律的保证。

为了充分体现并确保职工合法权益在转制中不受侵害,该公司还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在编在岗、在编离岗、无固定期合同老职工,有固定期职工,征地吸劳农民工以及离退休职工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摸底,同时,依据上海有关规定对保障金(转制企业人员成本)进行了测算。

经反复摸查论证,无固定期合同职工中距法定退休年龄3-5年的老职工如选择待退休安置,则需安置费用1000余万元;除上述年龄段以外的无固定期合同职工若解除劳动合同则需支付经济补偿金13000多万元;解除劳动合同的无固定期老职工若生活困难可以领取一次性生活补贴,约需支付补贴费1000万元;对合同期满的职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给予一定金额的生活补贴费约需400万元;离休干部按2003年实际发生数一提十年分年发放及退休人员原享受的共享费按2003年度人均发放数一提五年一次性发放计4000万元。

上述几项费用合计约需保障金2亿元。

为了支持企业改制,在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和上海市国资委的支持下,同意从集团国有股权转让款中划出2亿元人民币作为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公司改制职工权益保障资金专款专用。

1.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权益保障的具体做法(1)坚持三条原则,规范操作程序。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公司在规范操作程序、保障职工权益方面始终坚持了三条原则:一是依法办事的原则。

“方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国家和地方政府制订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明确告知职工,如“方案”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出入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此举为职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和法规的帮助。

二是确保企业健康发展的原则。

“方案”处处体现了保障职工就业和保持企业稳定发展的指导思想,突出保障了职工的切身利益以及企业今后的发展。

这是“方案”能最终获得职代会高票通过的主要原因。

三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为了使职工群众了解“方案”的具体内容。

集团将“方案”在各单位进行了公示,确保每一名职工准确了解“方案”的内容,对“方案”有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保证了“方案”的公正和公平。

(2)力争四个到位,确保职工权益。

一是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和保障作用到位。

“方案”初稿提交职代会审议期间,职工代表意见分歧很大,“方案”将很难短时期在职代会获得通过。

在此期间,集团公司党组织发挥了重要作用,党委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做各单位党组织领导的思想工作,取得党内共识。

与此同时,集团党委组织集团高管和基层单位党组织领导一起深入一线向职工做了大量的解释工作,对保证“方案”获得通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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