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人类学第八讲亲属与继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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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自我同辈的亲属中,同性别的兄弟姐妹和平表兄 弟姐妹(堂、姨表)用同一个称谓;
❖ 对自我的交表兄弟姐妹有另一套不同称谓。 ❖ 在这样的文化中,交表兄弟姐妹通常有优先婚配权。
二、继嗣制度
❖ 1、所谓继嗣,可以理解为承继后嗣,或者是后代的延续。 ❖ 继嗣制度:或称继嗣法则,是根据已知的或推测出来的共同
❖ 4、继嗣群的主要类型
❖ 1)世系群:确定的共同祖先,比如宗族
❖ 2)氏族:不是那么确定的共同祖先(如图腾)
❖ 3)联族或胞族: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共同祖 先的氏族
❖ 4)半偶族:通常情况下,如果整个社会只分 为两个主要的继嗣群体,无论它们是相当于 氏族或联族,这两个继嗣群体都是半偶族。

语或名称。 ❖ 2、亲族称谓的作用: ❖ 可以确定和维护整个社会秩序; ❖ 可以加强亲属群体间的团结与合作;
❖ 可以将不具亲属关系的成员整合进亲属关系 的网络之中,拉近社会关系;
❖ 能帮助人们理解婚姻家庭形态的演化。
❖ 3、亲属称谓的区分功能: ❖ 在社会生活中,人类的亲属称谓主要完成以下几种
功能: ❖ ——性别区分。这是最重要的本质区分。因此,称
任意选择。
❖ 2)双重继嗣 ❖ 双边继嗣:两边共同承继。 ❖ 这种例子极为罕见。在用双重继嗣推算的地方,母
系与父系群体在社会的不同领域发挥作用。 ❖ 尼日利亚东部的雅科人,财产分为父系占有和母系
占有。 ❖ 父系拥有永久性的生产资料,如土地;而母系则拥
有消费性财产,如牲口。母系在法律上较弱,但在 宗教事物上比父系重要。 ❖ 由于这种制度的存在,一个雅科人可以从父系群继 承到牧场,又可从母亲的母系群继承到某些仪式特 权。
❖ 夏威夷型:
❖ 该种类型亲属制度在夏威夷和讲马来-波利尼西亚语的一些 地方很普遍。
❖ 它是最简单的亲属称谓制度,使用的称谓最少。
❖ 同代同性别的亲属都用同一个称呼指称:
❖ 父亲这个称谓适用于父亲的兄弟和母亲的兄弟;
❖ 同样的,母亲的称谓也适用于父亲的姐妹和母亲的姐妹;
❖ 我们的文化中的堂表兄弟姐妹都以兄弟姐妹称呼,只做性别 区分。
开始,通过男性成员来推导他们的后嗣。 ❖ 父系继嗣的例子:我国是典型的父系继嗣。 ❖ 母系继嗣:共同女性祖先为依据,以女性后嗣为承继。 ❖ 母系继嗣有两种情况,一种如摩梭人,与传统父系原则相反。 ❖ 另一种较特殊,表现为财产拥有权为女,使用权为男的。男
子为他的姐妹管理财产,家系按母方承继。 ❖ 两可继嗣:每个人要做母系继嗣的成员或父系继嗣的成员可
祖先,使每个人与特定的亲属发生关系的规则。 ❖ 按照这种规则组成的亲属群体就叫继嗣群(descent group)。 ❖ 2、功能: ❖ 1)确保亲属群体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 2)保护财产完整性 ❖ 3)建立、维护社会关系的基础:对内/对外
❖ 3、继嗣制度分类——与居住模式相关 ❖ 1)单系继嗣 ❖ 父系继嗣,又称男方或男系继嗣,指继嗣群从一个男性祖先
❖ 在这样的文化中,继嗣通常是两可的。父亲和母亲的亲属成 员被视为基本是同等的。
❖ 堂表兄弟姐妹间不能通婚。
❖ 易洛魁型: ❖ 该种亲属称谓制度在北美易洛魁印第安人中常见。
它在单系继嗣群体中常见,比如中国。 ❖ 父亲和父亲的兄弟用同一个名词; ❖ 母亲和母亲的姐妹用同一个名词; ❖ 父亲的姐妹和母亲的兄弟有不同的称谓;
第五讲 亲属与继嗣
一、亲属制度
❖ 一)亲族 ❖ 1、定义: ❖ 又称亲属,是由血缘关系发展成的血亲(血族)及其配偶和
由姻缘关系发展成的姻亲(姻族)及其配偶的总和。 ❖ 亲族是由生物性因素和社会性因素相结合的产物。 ❖ 此外,亲属还包括通过收养建构的血亲关系。 ❖ 2、亲族的类型 ❖ 我国现行的法律所承认的亲属有三类:血亲、姻亲和配偶。 ❖ 宗亲、外亲和妻亲:宗亲为男系血统的亲属;外亲为女系血
❖ 4、亲属称谓的代表类型: ❖ 爱斯基摩型:以核心家庭为基础,区分出代际,如
母亲、父亲、兄弟和姐妹的称谓。但对其他亲属的 称谓则没有那么细致的区分。 ❖ 与父母同辈的男性用一个称谓; ❖ 与父母同辈的女性用一个称谓; ❖ 与自我同辈的堂表兄弟和姐妹共用一个称谓; ❖ 与自我的子女同辈的男性用一个称谓,女性用一个 称谓。 ❖ 在爱斯基摩型亲属中,只有直系亲属才在人们的日 常事务中起重要作用。而且直系亲属中男方和女方 的亲属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 3、“五服之内为亲”:从高祖开始,高祖、曾祖、祖父、 父、自己,凡是血缘关系在这五代之内的都是亲戚,即同出 一个高祖的人都是亲戚。从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为五服。 五服之外则没有了亲缘关系,可以通婚。一般情况下,家里 有婚丧嫁娶之事,都是五服之内的人参加。
❖ 三)亲属称谓 ❖ 1、定义:是用来标明亲属关系的一套称呼术
❖ 2)等级亲等制:横向尺度——五服
❖ 中国的五服制度:
❖ 1、古代王畿外围,以五百里为一区划,由近及远分为侯服 ﹑甸服﹑绥服﹑要服﹑荒服,合称五服。服,服事天子之意。
❖ 2、另指以亲疏为差等的五种丧服。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 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 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以丧服种类分为五等, 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称为五服——斩衰(崔)、 齐衰(资崔)、大功、小功、缌麻。
男性同胞为“兄弟”,女性同胞为“姐妹”,其他 如,父/母,叔/婶,侄/侄女等。 ❖ ——世代区分。这也是极重要的区分。如,女儿、 母亲、祖母,等等。 ❖ ——亲缘关系的区分。有助于区分直系亲属或旁系 亲属,如,儿子,侄子,外甥等。 ❖ ——特殊亲属关系的区分。这种区分往往是血缘亲 缘关系与非血缘亲缘关系的区分,如,内弟、弟兄; 母亲、岳母;等。
统的亲属;妻亲为妻之本亲。
❖ 二)亲等
❖ 1、定义:亲族关系亲疏远近有一些衡量的标 准。这种衡量亲族关系亲疏远近的尺度被称 为亲等。
❖ 2、分类:
❖ 1)世代亲等制:纵向尺度——谱牒(族谱; 父子联名制)
❖ 我国古代的“九族”:上自高祖、下至玄孙, 即玄孙、曾孙、孙、子、身、父、祖父、曾 祖父、高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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