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兔屠宰检疫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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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兔屠宰检疫流程
1、产地检疫
兔出栏离开养殖场前,由检疫人员依照农业部《兔产地检疫规程》,查验养殖档案,实施临床健康检查。主要检查对象:兔病毒性出血热、兔黏液瘤病、野兔热、兔球虫病,合格的开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不合格的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2、入场检疫
动物入场由检疫人员查物验证,主要核对数量是否相符,检查处理运输途中伤残动物情况。
3、宰前检疫
屠宰前场方向检疫单位提交屠宰检疫申报单,检疫人员对待宰群体实施检查,剔除疑似病害个体。
4、屠宰检疫(按照《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执行)
(1)胴体检查:主要视检毛皮、肌肉、脂肪的色泽、营养状态,检查寄生虫病及淋巴结。
(2)内脏检查:主要检查心、肝、脾、肺、肾、胃、肠,主要观察其颜色、形状,有无充血、出血、化脓灶及结节。
(3)复检:合格的放行,不合格的依照国标GB16548—2006文件规定,对兔病毒性出血热、兔黏液瘤病、野兔热实施消毁,对兔球虫病实施化制处理。
农安县畜牧业管理局
二OO九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