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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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为指导各级团组织大力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共青团工作,不断增强团组织活力和生命力,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认真部署,抓好落实。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1年8月2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意见

(试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非公有制企业已经成为青年就业的主要渠道。为指导各级团组织大力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共青团工作,不断增强团组织活力和生命力,充分发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积极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共青团工作,是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迫切要求。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为新时期共青团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变革时期,青年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出现了重大变化,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存在着突出空白,大量团员青年游离在团的组织之外。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共青团工作,进一步提高共青团组织青年、服务青年、引导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把广大青年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实现党的任务努力奋斗,是共青团组织肩负的重要使命。

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共青团工作,是组织动员青年在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科学发展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的迫切要求。非公有制企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企业青年作用发挥状况决定着企业的现在和未来。当前非公有制企业突出面临着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管理水平等诸多压力,对企业共青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共青团工作,引导广大企业团组织以促进企业发展为前提,把团的根本属性、根本任务与企业根本功能相融合,在辅助企业开发人力资源、辅助企业增强内在凝聚力、引导企业青年增强市场经济条件下所必需的正确思想意识、引导企业青年理解和支持严格管理并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为企业青年提供非正式交流渠道、为企业培养复合型后备经营管理人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是团组织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科学发展、帮助青年建功立业的重要途径。

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共青团工作,是服务青年成长发展的迫切要求。服务青年是共青团的重要职能。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团员青年特别是青年农民工群体呈现出鲜明的代际转换特征,他们在收入与闲暇时间之间、收入与劳动强度之间、收入与精神需求之间的选择关系出现了新变化,在生产生活、职业发展、权益保障等方面诉求日益增加,客观上要求企业实现严格管理与人文关怀的高境界统一。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共青团工作,围绕团员青年的信念养成、人格塑造、能力提高等方面需求,切实为团员青年提供学习成才、身心健康、情感婚恋、社会融入等普遍性服务,是团组织服务企业青年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

各级团组织尤其是团的领导机关要正确认识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差距,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总体要求

各级团组织要坚持党建带团建,积极探索建团路径,大胆创新建团方式,形成以规模(限额)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为支撑、各种联合团组织为重要力量、团组织主导或密切联系的青年社团为延伸,广泛联系广大企业青年职工的组织体系,努力使非公有制企业团建跟上党建步伐。

要坚持服务企业发展与服务青年成长相结合,以企业生产经营为前提找准团的工作切入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思想性、技能性、娱乐性活动,充分调动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党组织支持、企业需要、青年欢迎的工作局面。

要坚持组织方式创新和运行机制创新相结合,完善企业团组织属地管理体制,理顺企业团组织隶属关系,积极借助行业主管部门力量,探索行业共青团工作运行模式。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增强活力,努力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共青团工作整体活跃。

三、非公有制企业团的组织

1.建立团的基层组织

团的各级领导机关是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团组织的责任主体,要根据非公有制企业的规模和影响,对应确定推动其建团的主责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团的组织,由负主责的团的领导机关与企业党组织协商确定,尚未建立党组织的与企业管理层协商确定。具备基本建团条件后,由该企业和负主责的团的领导机关按《团章》规定履行申请、批准、成立等程序。

团的各级领导机关要坚持党建带团建,深刻把握社会机理,积极探索和丰富非公有制企业建团路径。积极借助党建工作格局、工会组织资源、行业管理部门及经济园区等工作力量推动非公有企业建立团组织。努力探索依托企业商业模式推动、团属青年社团示范、团的品牌工作影响等有效路径,加大非公有制企业建团力度。

凡有3名以上团员的非公有制企业应独立建立团的组织,团员数量较多的要在分厂、车间、班组、科室等基层单位相应建立团的基层组织,积极探索在生产线、项目组、青年公寓等灵活建立团的基层组织。暂不具备单独建团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要利用业缘、地缘和兴趣爱好等因素,不拘泥于单位和行政格局,采取联合建团、依托建团、兴趣建团等方式建立团的组织。

企业团组织要紧紧围绕青年沟通、交流、聚集和联系方式变化,积极联系和培育对青年学习、生活和工作有益的功能型青年社团,具备建团条件后再适时建立团的组织。

2.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专兼职相结合选配团干部。着力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内部团的各级委员会建设,注重从企业生产、管理、研发等部门选拔思想好、威信高、有热情的青年业务骨干或高层管理人员兼任团干部。团员数量较多的企业宜配备专职团干部。

大力加强团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团的各级领导机关要把非公有制企业团干部纳入培训范围,帮助其提高其思想认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和团的工作需要,组织内部团干部培训;要探索建立团干部培养选拔机制,积极向企业举荐各类优秀青年人才。

3.加强团员教育和管理

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要按照“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引导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岗位,争当先进、争创优秀,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紧密结合企业团员思想实际,充分发扬团内民主,严格团内组织生活,积极探索增强团员意识的有效途径。要及时发现、大力宣传团员青年中的先进典型,加强对优秀团员的培养教育,及时把优秀团员推荐为党员发展对象。要针对不同岗位团员的实际情况,规范基础团务管理。

4.理顺团组织的管理关系

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其团组织的隶属关系一般与党组织的相对应,团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团组织的领导。尚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其团组织原则上由批准其成立的团组织进行管理,团组织应取得企业管理层支持,在批准其成立的团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同一企业集团、多级法人体制的,其团组织原则上由企业集团团组织统一管理。由行业团的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批准建立的团组织,其组织关系一般以行业归口管理为主。团的各级领导机关要根据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规模和影响,对应确定其所隶属的组织管理层级。

四、非公有制企业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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