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非常明确具体的船务部工作流程及指导(船舶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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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务部业务指导书
1.0 目的
通过业务指导书的有效实施,规范本部门在船舶代理操作过程的各个环节,确保服务质量达到公司质量管理标准要求。
2.0 范围
凡涉及到本部门船舶代理的操作过程,操作方法,均应按照本作业指导书的要求严格实施。
3.0 船舶抵港前。
3.1 根据计划部提供的船舶代理委托以及公司往来函电,认真核对并确认与船舶有关的各相关方,其中包括委托方、第二委托方、船东、船舶管理公司、船员管理公司、发货人、收货人、收货人代理,做好相应记录,该记录将与《单船工作记录本》同时使用,外勤业务员登轮作业时,应随身携带。
3.2 收集并整理有关船舶、货物资料,并确保在船舶抵港前五天收集并整理完毕,如缺少所需信息,应及时通知计划部向有关方询问。所需信息包括:中英文船名、船舶国籍、航次、船长、船宽、预计抵港吃水、预计离港吃水、舱口信息、船员国籍、人员人数、船长姓名、船长国籍、船舶证书情况、货名、装卸货量、货物积载图、货物配载图、卸货顺序、装货顺序、预计抵港时间、下一港名称等等。所收集信息应在《单船工作记录本》上做好记录。3.3 随时联系计划部,确认船舶抵港时间,落实靠泊装卸货计划,在船舶靠泊前二天,一制作完毕全套靠/离泊联检IMO格式标准单据。
3.4 如属卸货船舶,应在船舶抵港前七天,联系单证部,了解提单是否可在靠泊前到达。
3.5 如属装货船舶,应在船舶抵港前七天,通过货物代理人了解绑扎、垫舱物料的准备情况,如有问题,应及时通知计划部进一步落实。
3.6 根据单证部提供的经海事局盖章的《航行国际船舶进口岸申请书》,打印一式五份,根据所代理船舶挂靠口岸,到当地海关船管科予以登记编号。除一份带回交单证部留底外,其余四份原件分别送交海关船管科、海事局联检办公室、边防检查站联检办公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检办公室。
3.7 根据计划部靠泊计划,在船舶靠泊前一日,向四家联检单位通报靠泊装卸货计划。落实卫检部门船舶检疫方式,如出海检疫,则需联系交通艇,会同卫检值班人员去锚地。
4.0 船舶在港期间。
4.1 根据靠泊计划,外勤业务人员应在靠泊前12小时到达靠泊港口的值班室或宿舍,联系港口计划调度部门,落实船舶准确靠泊计划,并通知口岸各有关单位。检查靠泊/离泊单据,确保靠泊联检单据无误。
4.2 在船舶靠好前30分钟到达码头,等候靠泊;联系现场单船调度,了解装卸货计划、场地情况、垫舱/隔票/绑扎物料的准备情况,同时落实商检人员到位情况。如有问题,应及时通知计划部予以协调解决。
4.3 船舶靠泊完毕,应第一时间登轮,会同船长将靠泊/离泊单据签字盖章,应在45分钟内办妥联检手续。同时向船长索要靠泊信息,包括起锚时间、引航员登轮时间、第一条缆绳上岸时间、靠妥时间、靠泊时存油水情况、靠泊前后吃水、下一港等情况,将上述情况汇总后于靠泊后45分钟内通知计划部。
4.4 办理完靠泊联检手续后,督促商检人员及码头调度尽快开工装卸货,如因故不能开工,应及时通知计划部详细原因及解决方案。如正常开工装卸,将商检时间、开工时间通知计划部。
4.5 船舶在港期间,外勤业务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登轮办理相关业务,了解装卸货动态、进度、存在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如现场不能解决,应及时通知计划部联系委托方或船东。如正常装卸货,外勤业务人员每天至少登轮两次。
4.6 每日0800时和1930时前,向委托方、货主、船东、计划部等通报装卸货动态,以及港口计划、预计装卸货完毕时间。
4.7 如船舶在港期间发生费用支出,主要指船东费用,如加水、船员就医、船员遣返、物料供应、垃圾处理、邮件寄送、船舶安全检查、交通费、通讯费等等,应待各项费用落实后再予以安排,每项支出都随附相关委托书及形式发票,提请船长签字盖章,以备船舶离港后向委托方或船东结费使用。特殊使费支出,如船舶残损、货物残损、费用垫付等,应通知委托方或船东,根据书面指示予以酌情处理。
4.8 根据装卸货进度及完船计划,检查离泊联检单据的准备情况,于装卸货完毕前后约30分钟,办妥船舶出境或离港手续。向船方索要船舶离港信息,包括:装卸货完毕时间、商检时间,离港存油水情况、离港前后吃水、预计抵达下一港时间等;同时应联系引航站,告知船舶离港计划,落实引航员大致登轮时间,通知船长备车开船;联系商检人员,落实到位情况及预计工作结束时间;了解装卸货的实际数量,并做好记录。
4.9 船舶离岸后,记录引航员登轮时间、开航时间。待船离开码头15分钟后方可离开。
4.10 汇总船舶离港信息,于船开后15分钟内通知计划部,并于船开后60分钟内,将纸面单据传真到公司,包括:N.O.R、S.O.F、排水报告、加油收据等等。
5.0 船舶离港后。
5.1 收集并汇总单船全部单据,分项逐类,将发生费用单据交财务部,其他单据交单证不存档。
5.2 填写《单船工作记录本》,如实记录船舶在港期间所发生事项,如一切正常,则记录事项栏可空项。
6.0 其他
6.1 代理船舶期间,外勤业务人员与各方应保持联络畅通,信息沟通及时有效。随时检查手机、数码相机、手提电脑的充电情况,避免因电力不足造成工作被动。
6.2 登轮前,应检查单据及备用单据的准备情况,确保单据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