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学案例分析(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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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开(电大)法学本科《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0年国开(电大)法学本科《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0年国开(电大)法学本科《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说明:试卷号码:1042;适用专业及层次:法学本科;考试形式及比例:形考(30%、纸考)、终考(70%、纸考)。

一、单项选择题1.依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在贸易术语EXW中,卖方的责任不包括(C)。

A.在其所在地(工厂或仓库)把货物交给买方处置B.承担交货前的风险和费用C.自费办理出口和进口结关手续等D.提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或相等的电子单证2.甲国A公司(买方)与乙国B公司(卖方)签订一项进口水果合同,价格条件为CFR,装运港的检验证书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但约定买方在目的港有复验权。

货物在装运港检验合格后交由C公司运输。

由于乙国当时发生疫情,船舶到达甲国目的港外时,甲国有关当局对船舶进行了熏蒸消毒,该工作进行了数天。

之后,A公司在目的港复验时发现该批水果已全部腐烂。

依据《海牙规则》及有关国际公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B)。

A.A公司应向B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提供的货物与合同不符B.C公司可以免责C.A公司应向C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没有尽到保管货物的责任D.A公司应向B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没有履行适当安排保险的义务3.依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能适用该公约的是(B)。

A.营业地分处法国和加拿大的甲、乙二公司签订了2000吨钢材买卖合同,据查,甲、乙公司的注册地均为美国B.中国某造船厂与挪威国家石油公司签订买卖一艘万吨油轮的合同C.中国某电机厂将6百万千瓦发电机卖给澳大利亚某电站D.中国某电冰箱厂与希腊某公司签订的销售10000台冰箱的合同4.下列关于国际货物运输的公约中,对承运人责任采用推定完全过失责任制的是(B)。

A.《海牙规则》B.《汉堡规则》C.《维斯比规则》D.《华沙一牛津规则》5.依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在平安险下,保险人应予以赔付的损失为(B)。

A.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部分损失B.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部分损失C.货物受潮受热D.货物串味6.在中国远洋公司签发的一份提单中,收货人一栏,如果填写为“凭某人指示(Toorderof…)”,该提单的转让适用(B)。

国际私法_法律规避案例(3篇)

国际私法_法律规避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国际私法,又称冲突法,是研究不同国家法律冲突和适用的问题的法学分支。

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经济贸易往来日益频繁,跨国法律问题日益凸显。

法律规避作为国际私法中的一种重要现象,是指当事人通过故意改变行为方式或法律关系,以规避对其不利的法律适用,从而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国际私法法律规避案例的分析,探讨法律规避的认定标准、法律后果以及防范措施。

二、案例背景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货物从甲国运至乙国。

合同中约定,如发生争议,应提交甲国法院解决。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B公司认为A公司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遂向乙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A公司得知此事后,认为如果案件在乙国法院审理,将面临不利判决。

于是,A公司提出与B公司重新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将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改为提交丙国法院解决。

B公司同意后,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

三、案例分析1. 法律规避的认定根据国际私法的相关规定,法律规避是指当事人故意改变行为方式或法律关系,以规避对其不利的法律适用。

在本案中,A公司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将原本约定在甲国法院解决的争议改为在丙国法院解决,明显是为了规避甲国法院对其不利的法律适用。

2. 法律规避的效力关于法律规避的效力,各国法律规定不一。

在本案中,乙国法院认为A公司的行为构成法律规避,因此判决补充协议无效,合同争议应按照原合同约定提交甲国法院解决。

3. 法律后果由于A公司的法律规避行为被认定为无效,乙国法院判决合同争议应提交甲国法院解决。

这一判决对A公司来说是不利的,因为甲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能会对其不利判决。

4. 防范措施为了防范法律规避行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强立法,明确法律规避的认定标准和法律后果。

(2)加强执法,加大对法律规避行为的查处力度。

(3)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引导当事人遵守法律规定。

(4)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法律规避行为。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考试试卷(503)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考试试卷(503)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不定项选择题(1分,每题1分)1. 中国甲公司从某国乙公司进口一批货物,委托中国丙银行出具一份不可撤销信用证。

乙公司发货后持单据向丙银行指定的丁银行请求付款,银行审单时发现单据上记载内容和信用证不完全一致。

乙公司称甲公司接受此不符点,丙银行经与甲公司沟通,证实了该说法,即指示丁银行付款。

后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所发货物无价值,遂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3年法考真题]A.甲公司已接受不符点,丙银行必须承担付款责任B.丙银行发现单证存在不符点,有义务联系甲公司征询是否接受不符点C.即使丁银行已付款,法院仍应裁定丙银行中止支付D.乙公司行为构成信用证欺诈答案:D解析: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第1款规定,开证行有独立审查单据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自行作出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是否在表面上相符的决定,并自行决定接受或者拒绝接受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的不符点。

开证行发现信用证项下存在不符点后,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联系开证申请人接受不符点。

开证申请人决定是否接受不符点,并不影响开证行最终决定是否接受不符点。

开证行和开证申请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丙银行没有义务联系甲公司征询是否接受不符点,而且甲公司决定是否接受不符点,并不影响丙银行决定是否接受。

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第2项规定,受益人恶意不交付货物或者交付的货物无价值的,应当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

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第1项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的除外。

国际法律案例分析报告(3篇)

国际法律案例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1. 案例简介本案例涉及一起跨国环境污染纠纷,涉及甲国某化工厂(以下简称“甲厂”)与乙国某环保组织(以下简称“乙组织”)之间的法律争端。

甲厂在甲国境内的一家大型化工厂,长期从事化学产品的生产。

由于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废水未得到有效处理,导致周边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特别是对乙国某地区的水源造成了严重破坏。

乙组织作为非政府环保组织,在调查了相关情况后,向甲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厂承担赔偿责任。

2. 法律依据本案涉及的法律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国际环境保护法:《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 国际侵权责任法:《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 国家环境保护法:甲国和乙国的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二、案例分析1. 甲厂的行为是否构成国际环境污染侵权根据国际环境保护法和甲乙两国的国内法,企业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污染,保护环境。

甲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能有效处理废气废水,导致环境污染,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从国际法角度分析,甲厂的行为构成了国际环境污染侵权。

首先,甲厂的生产活动跨越了国界,对乙国环境造成了损害,符合国际环境污染侵权行为的特征。

其次,甲厂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存在过错。

最后,乙组织作为受害者,有权要求甲厂承担赔偿责任。

2. 甲厂应承担的责任根据国际侵权责任法和甲乙两国的国内法,甲厂应承担以下责任:- 赔偿责任:甲厂应赔偿乙组织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 治理责任:甲厂应采取措施治理污染,恢复环境原状。

- 惩罚性赔偿:如果甲厂的行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法院可以判决其承担惩罚性赔偿。

3. 乙组织的诉讼请求乙组织在诉讼中提出了以下请求:- 要求甲厂赔偿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 要求甲厂承担治理污染的费用;- 要求甲厂支付合理的律师费和诉讼费。

三、判决结果经过审理,甲国法院判决甲厂承担以下责任:- 赔偿乙组织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 承担治理污染的费用;- 支付合理的律师费和诉讼费。

国家开放电大法学本科《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国家开放电大法学本科《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国家开放电大法学本科《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以下哪项不属于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A. 平等互利原则B. 自愿原则C. 公平公正原则D.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答案:B2. 下列哪个国际组织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A.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B. 世界银行(WB)C. 世界贸易组织(WTO)D. 国际清算银行(BIS)答案:C3. 以下哪项不是国际经济法的主要渊源?()A. 国际条约B. 国际惯例C. 国内立法D. 学术著作答案:D4.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的主要义务不包括以下哪项?()A. 提供货物B. 转移货物所有权C. 支付货物价款D. 保证货物质量答案:C5. 以下哪个国际惯例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普遍适用性?()A.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B.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C. 《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惯例规则》(UCP)D. 《国际商会仲裁规则》(ICC)答案:A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国家对其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主权,不受他国干涉。

(2)平等互利原则:各国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应平等相待,实现互利共赢。

(3)公平公正原则:各国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维护国际经济秩序。

2.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和买方的主要义务。

答案:卖方的主要义务:提供货物、转移货物所有权、保证货物质量。

买方的主要义务:支付货物价款、接收货物。

3. 简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主要职能。

答案:(1)为成员国提供短期资金支持,帮助解决国际收支平衡问题。

(2)监督国际汇率制度,维护汇率稳定。

(3)促进国际货币合作,推动国际金融秩序稳定。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5分,共50分)1. 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出售一批货物。

国际经济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国际经济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国际经济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在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起草过程中作出了出色奉献的法学家是〔C 〕。

A.奥本海B.大卫·李嘉图C.施米托夫D.莫里斯2.在国际贸易法的编篡和统一的活动中,60年代初完成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编纂工作的是〔 A 〕。

A.罗马国际统一私法研究所B.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C.国际商会D.联合国贸易与开展会议3.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那么?将13个贸易术语分为E、F、C、D四组,其依据的是在货物交接过程中〔A 〕。

A.卖方承当义务的大小B.费用的多少C.所有权转移D.交货的方式4.根据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那么?,卖方有义务自费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的贸易术语是〔D 〕。

A.FOBB.FASC.FCAD.CFR5.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承诺生效时间确实定所采用的原那么是〔 A 〕。

A.送达生效B.投邮生效C.了解生效D.签字生效6.关于国际贸易中单证的使用问题,规定可以用电子单证替代纸单证的是〔 D 〕。

A.1932年?华沙--牛津规那么?B.1994年?国际商事合同通那么?C.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D.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那么?7.中国卖方向美国买方出口一批服装,货物抵达目的港后这批货物因侵犯了法国当事人在美国有效注册的商标权而遭扣押,美国买方转向中国卖方索赔,依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中国卖方可不承当责任的情形是〔 D 〕。

A.中国卖方证明他不知道存在第三人权利B.美国买方处分了货物并拥有对该批货物的所有权C.中国卖方证明他在订立合同前不知道存在第三人权利D.美国买方在订立合同前知道这批货物侵犯第三人权利8.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于某年8月1日订立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应在8月15日向B公司开出以B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8月7日,B公司致函A公司声明因设备定期检修,无法在合同约定期限交货。

国际经济法学(第三章)

国际经济法学(第三章)

3.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 理监督权。 4.各国对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收归国有或征用。迄今 为止,它仍然是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矛盾斗争的焦点 这一。 【教材P23】 5.各国对世界性经贸大政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和决策权。 国家在世界性经贸大政中的参与权和决策权,既是国家经 济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经济主权的重要保证。 发展中国家与外国资本以及跨国公司之间管制与反管 制的矛盾斗争从未止息。其实质,显然是侵害东道国经济 主权与维护这种经济主权的尖锐冲突。
(二)为什么说公平互利原则的主旨在于树立 和贯彻新的平等观?【简答题】 (1)公平互利原则的含义,国际公法传统意 义上的主权平等,主要指的是在国际社会中,国家 不分大小强弱,都具有平等的国际人格,享有平等 的法律地位,既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也不允许存在 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任何国家都不应要求享有任 何特权。
“301条款”的主旨和效应,在于保证美国产品能够 长驱直入和充分占领其他国家的国内市场。
什么是美国“301条款”?
“201条款”的主旨和效应,则在于充分保护美国 国内产业及其国内市场的“高度安全”,使其免受外 国进口产品的强劲竞争。 换言之,前者是用以攻入他国市场的坦克和大炮, 后者则是用以保障美国本国市场的坚壁和高垒。
二、经济主权原则的基本内容及其形成过程
(一)经济主权原则的法律探源 根据1974年12月12日联大第29届会议通过的《各国经 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第1条规定:“每一个国家都享有独立 自主和不容剥夺的权利,可以根据本国人民的意愿,不仅 选择本国的政治、社会和文化制度,而且选择本国的经济 制度,不受任何形式的外来干涉、压制和威胁。” ——突出强调了各国在经济制度总体上的独立自主权 利,即经济主权。
(2)对于经济实力相当、实际地位基本平等的同 类国家说来,公平互利落实于原有平等关系的维持; 对于经济实力悬殊、实际地位不平等的不同类国家来 说,公平互利落实于原有形式平等关系或虚假平等关 系的纠正以及新的实质平等关系的创设。 为此目的,就应当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让经济上 贫弱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有权单方面享受非对等性的、 不要求直接互惠回报的特殊优惠待遇,并且通过给予 这些貌似“不平等”的特惠待遇,来补偿历史上的过 错和纠正现实中的弊病,以实现真正的、实质上的平 等,达到真正的公平。

经济法案例分析报告

经济法案例分析报告

经济法案例分析报告•相关推荐经济法案例分析报告经济法基本上所有的大题都是一个套路,先判断,再找法条,最后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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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案例分析报告(1)班级:报关XXX班组别:第五小组组长:XXX组员:XXXXXXX、郑春辉、XXXXXXX指导老师:王XX法院判决:被告之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没有侵犯了原告的合法经营利益,原告所举证据不能证明被告具有不正当竞争关系以及原告是该项奶酪技艺的专有者,故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我们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有一定合法合理性,但是也是存在问题的。

其主要存在的争议焦点如下:第一,被告赵楠所宣传的是否符合事实是否存在虚假宣传从法院查明的事实来看,被告所称其技术来自于xx,xx在其田记奶酪店的宣传中称文宇奶酪店系其创办,后交给原告经营。

被告宣传与原告师出同门是有事实根据。

基本属实,和其广告所诉基本一致。

20xx年11月17日,被告与原告之二叔xx签订《协议书》,约定由xx向被告转让宫廷奶酪等十余种奶制品的制作技术及与之相关的米酒制作工艺,技术转让金为3万元。

由此可见,被告是此项宣传基本符合事实。

第二,原告的宣传使用文宇字样,是否会造成消误导费者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法院审理查明,被告是在网上使用的加盟详细信息里面提到的文宇字样,及在被告的田记奶酪铺店面门口贴有文宇奶酪店在此开新店文宇奶酪创始人xx先生的店,以京城最正宗的奶酪为本店招牌,店内墙面上悬挂一介绍xx的牌匾,其中写道,20xx年创立自己的店铺‘文宇奶酪店’,再后将店交给田文宇经营。

本人在技术和制作材料上给‘文宇奶酪店’做支持。

这些都遇上事实相符,认定不存在虚假宣传是合法合理的。

但是,我们认为,被告在58网上使用好消息!好消息!好吃的文宇奶酪可以加盟啦!的标题,易使公众误认为原告所经营的北京文宇奶酪店在发展加盟商(虽然该标题之下的文字内容对被告学习奶酪技术等事实进行了描述,并阐明是被告发展加盟商)被告发布的加盟信息的标题,可达到使潜在奶酪制品生产者加盟被告,从而实现获利的结果。

答案--福师《国际经济法》在线作业一15秋满分答案

答案--福师《国际经济法》在线作业一15秋满分答案

福师《国际经济法》在线作业一15秋满分答案一、单选题(共24道试题,共48分。

)1.中方向日方转让生产某种锄草机的专利技术使用权,并允许日方在日本境内享有该专利产品的独占生产销售权。

这意味着,在技术转让合同有效期内( )A. 中方不得在中国使用该技术B. 中方不得允许第三人在中国使用该技术C. 中方不得在日本使用和允许第三人在日本使用该技术D. 中方得允许第三人在日本使用该技术正确答案:C满分:2分得分:22.____是国际投资法整体结构中首要的组成部分。

A. 发展中国家的外资法或涉外投资法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题B. 发达国家的外资法C. 保护国际投资的双边或多边条约D. 世界或区域的国际投资体系正确答案:A满分:2分得分:23.在同外商商定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时,关于仲裁地点有以下各种不同的规定,其中对我最有利的一种为( )A. 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B. 在被告国仲裁C. 在我国仲裁D. 在对方国仲裁正确答案:C满分:2分得分:24.国际经济组织具有____法人格。

A. 国内法B. 国际法C. 东道国D. 母国正确答案:B满分:2分得分:25.国际贸易法学是____分支学科。

A. 国际公法B. 国际私法C. 国际经济法D. 国际经济组织法正确答案:C满分:2分得分:26.在信用证方式下,银行处理的是( )A. 单据B. 与单据有关的货物C. 与单据有关的服务D. 与单据的有关的其它行为正确答案:A满分:2分得分:27.世界贸易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____。

A. 部长级会议B. 总理事会C. 部长理事会D. 成员国代表大会正确答案:A满分:2分得分:28.CIF贸易术语在使用时,要在它的后面加注____。

A. 装运港B. 交货地C. 卖方营业地D. 目的港正确答案:D满分:2分得分:29.美国在加强对外资的管理和监督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立法是1988年《综合贸易及竞争法》第5021节,即爱克森一佛罗里奥修正案,此法案授权总统可根据______方面的理由,禁止任何外国人对从事州际商务的美国企业实行吞并、取得或接管。

国际经济法案例

国际经济法案例

渣打(亚洲)有限公司诉广西壮族自治区华建公司履行涉港借款合同担保义务纠纷案案情简介原告:渣打(亚洲)有限公司(stardardcharteredAsiaLtd).被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华建公司。

1983年11月13日,被告在广西南宁市与香港东方城市有限公司签订《桂林华侨饭店合营企业公司合同》。

合同约定,由双方合资兴建并经营桂林华侨饭店。

合同签订后,东方城市有限公司于1984年10月29日与原告签订了一份贷款协议。

协议约定,东方城市有限公司为中国的合营公司桂林华侨饭店的营造向原告借款2877.305万港元,并约定此笔贷款由被告担保(被告经广西区外汇管理局批准,其担保是“有条件的,必须用于桂林华侨饭店项目建设”)。

同日,应东方城市有限公司与原告的要求,被告向原告出具了一份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凭要求即付的《担保书》,并约定该担保书受香港法律管辖,按照香港法律解释。

同日,该担保书经广州市公证处公证。

1984年11月6日和1985年3月28日,东方城市有限公司先后两次从原告处提取贷款共计777.65万港元。

东方城市有限公司提款后,未按合营合同约定向桂林华侨饭店项目如数投资,仅向该项目投资15.6万美元(包括购买钢材、水泥折款)。

在催还款过程中,原告曾于1986年10月31日至1987年5月22日期间,数次同意东方城市有限公司延期还款和变动部分贷款利率。

后因东方城市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向原告还本付息,原告根据贷款协议第11条规定,于1987年9月8日通知东方城市有限公司全部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其立即偿还已提取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次日,原告致函被告,要求其立即履行担保义务,偿还借款人东方城市有限公司所欠的上述贷款本息。

被告认为担保此笔贷款的目的,是将其用于建造桂林华侨饭店,借款人未如数投资,因此没有履行担保义务。

原告经多次向被告追偿未果,遂于1988年5月10日向香港最高法院起诉,要求东方城市有限公司及被告还款。

香港最高法院于同年8月1日作出判决,判令东方城市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偿还贷款本息;判令被告立即履行担保义务,向原告偿付该笔贷款的本息。

马工程《国际经济法学》第2版配套题库

马工程《国际经济法学》第2版配套题库

马工程《国际经济法学》第2版配套题库马工程《国际经济法学》(第2版)配套题库【考研真题精选+课后习题】目录第一部分考研真题精选一、概念题二、简答题三、论述题四、案例分析题第二部分课后习题第一章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第二章变动中的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经济秩序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法第五章国际贸易支付法第六章国际货物贸易管理法第七章国际服务贸易管理法第八章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与技术贸易管理法第九章国际投资的法律形式第十章国际投资的国内法制第十一章促进与保护投资的国际法制第十二章国际货币法第十三章国际银行法第十四章国际证券法第十五章税收管辖权与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第十六章防止国际逃税与避税第十七章国际经济贸易争端解决•试看部分内容考研真题精选一、概念题1国际经济法[沈工大2017、2016年研]答:国际经济法是指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国际经济关系是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在国际领域中结成的相互关系。

狭义的国际经济关系仅指国家、国际组织间的经济关系,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则不仅包括上述内容,还包括不同国家的自然人与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与他国或国际组织间的经济关系。

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是指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具有多层次性和立体性的特点。

2跨国公司[山东科大2015年研;北理2008年研;中南财大20 07年研;武大2000年研]答:跨国公司又称多国公司、多国企业等,是指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这种企业的业务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因而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企业的各个实体由于所有权或别的因素的联系,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实体能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加重要影响,尤其是可以同其他实体分享知识、资源以及分担责任。

跨国公司具有如下特征:跨国性;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

3IMF[苏州大学2010年研]答: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是根据1944年7月在美国布雷顿森林会议签订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于1945年12月2 7日成立的普遍性国际经济组织。

《国际经济法》课程思政案例

《国际经济法》课程思政案例

国际经济法》课程思政案例一、课程简介“国际经济法”在2018年教育部新发布的《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属于“10+X”中的“X”课程之一,大部分高校仍将其设置为本科阶段的必修课程。

本课程主要介绍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税收、国际经济争端解决的法律法规,以及我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情况等。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构建国际经济法的知识体系架构,掌握基本原理,熟悉国际经济领域主要的法律法规;同时培育学生公平、诚信、有约必守的道德素质和职业素养,并引导学生了解国际经济形势及发展趋势,以培养符合时代需求的既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的德法兼修的现代法治人才。

相关思政元素:社会责任感、职业精神、使命感、民族自信心、职业理念、爱国主义信念、历史责任感、努力奋斗二、德融教学设计及内容(一)德融教育的总体设计1.课程德融教育的根本目标:“三强”“三强”是“强理想、强信念、强素养”。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经济关系密不可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国际贸易日益频繁,对外投资快速增长。

但是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国家之间的经济交往不仅只是贸易往来,更是国家综合实力的博弈。

因此,本课程不仅要教给学生国际贸易的具体规则,还要培养学生的国际化视野,更要培养学生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树立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的理想,并具有为之不断奋斗、拼搏的精神。

2.课程德融教育的基本要求:“两化”“两化”是指德融教育最终要内化为学生的高尚的爱国情操和坚定的法治理念,外化为严谨、诚信、勇于拼搏的职业素养。

法律和道德有统一性,对法律规定的讲解本身也是德育教育的一个部分;但是法律和道德也是有区别的,懂法只是法学教育的第一目标,合格的法律人才还必须具备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以及敬业、自律、奋斗的专业精神;尤其面对复杂的国际环境,学生必须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才能客观地分析国际经济形势、正确地采取应对措施,并且在国际交往中不会迷失自我,也才能适应将来国际经济交往的需要。

国际法律案例检索报告(3篇)

国际法律案例检索报告(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国际法律纠纷日益增多,涉及国际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

为了更好地解决国际法律问题,有必要对相关案例进行深入研究和检索。

本报告旨在通过对国际法律案例的检索和分析,为我国在国际法律领域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检索方法1. 检索工具:本报告主要利用以下检索工具进行案例检索:(1)中国裁判文书网(2)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案例库(3)国际法院(ICJ)案例库(4)国际商会仲裁院(ICC)案例库2. 检索关键词:根据研究目的,本报告主要检索以下关键词:(1)国际贸易(2)投资(3)知识产权(4)环境保护(5)国际仲裁三、案例概述1. 国际贸易领域案例案例一:中国某公司与印度某公司之间的贸易纠纷案案情简介:中国某公司与印度某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销售合同,但印度公司未按约定支付货款。

中国公司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裁决结果:仲裁委员会支持中国公司的仲裁请求,要求印度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国际贸易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双方的证据和主张,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2. 投资领域案例案例二:某外国投资者与我国某地方政府之间的投资纠纷案案情简介:某外国投资者在我国某地区投资建设一项目,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遭遇政策调整,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

外国投资者向我国某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裁决结果:仲裁机构支持外国投资者的仲裁请求,要求我国某地方政府赔偿其投资损失。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境内的投资权益保护问题,仲裁机构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国际投资保护原则,依法作出有利于外国投资者的裁决。

3. 知识产权领域案例案例三:某外国公司与我国某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案情简介:某外国公司在我国申请注册了一项商标,但我国某企业未经许可使用该商标。

外国公司向我国某法院提起诉讼。

裁决结果:法院支持外国公司的诉讼请求,认定某企业构成侵权,并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国际法律案例检索报告(3篇)

国际法律案例检索报告(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际法律事务日益增多,对国际法律案例的检索和分析显得尤为重要。

本报告旨在通过对国际法律案例的检索,分析案例背景、法律问题、判决结果及对我国的启示,为我国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案例背景(一)案件名称:阿根廷与巴西边界争议案(二)案件时间:2016年(三)案件地点:阿根廷与巴西边界地区(四)案件简介:阿根廷与巴西在边界地区存在争议,双方曾于2009年签署《阿根廷与巴西边界条约》,但争议并未完全解决。

2016年,阿根廷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决边界争议。

三、法律问题(一)领土主权问题:阿根廷与巴西边界争议的核心问题是领土主权问题。

(二)国际法适用问题:双方在争议中涉及国际法的适用,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法院规约》等。

(三)国际法院管辖权问题:阿根廷认为国际法院有权管辖此案,而巴西对此提出异议。

四、判决结果(一)领土主权问题:国际法院认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规定,阿根廷与巴西边界应按照地理和历史事实进行划定。

(二)国际法适用问题:国际法院认为,双方在争议中应遵循国际法原则,尊重国际法规定。

(三)国际法院管辖权问题:国际法院确认其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五、案例分析(一)案件特点1. 边界争议:本案涉及阿根廷与巴西边界争议,具有地域性和敏感性。

2. 国际法院管辖权:本案涉及国际法院管辖权问题,对国际法院的权威性和适用范围具有重要意义。

(二)判决依据1. 国际法原则:国际法院在判决中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法院规约》等国际法原则进行判断。

2. 地理和历史事实:国际法院在判决中充分考虑了阿根廷与巴西边界地区的地理和历史事实。

(三)判决影响1. 领土主权:本案判决对阿根廷与巴西领土主权问题具有指导意义。

2. 国际法院权威:本案判决有助于提高国际法院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权威性。

六、对我国的启示(一)加强国际法学习与研究:我国应加强国际法学习与研究,提高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应对能力。

国际经济法学第3阶段练习题及答案,这是其中一个阶段共3个阶段。答案在后面

国际经济法学第3阶段练习题及答案,这是其中一个阶段共3个阶段。答案在后面

江南大学网络教育第三阶段练习题及答案,这是其中一个阶段共3个阶段。

答案在后面考试科目:《国际经济法学》第章至第章(总分100分)__________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专业:学号:身份证号:姓名:得分:一单选题 (共10题,总分值20分,下列选项中有且仅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请在答题卡上正确填涂。

)1. 我国在仲裁领域首次与国际相关法律制度接轨的重要举措是( )。

(2 分)A. 加入《仲裁条款议定书》B. 加入《关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日内瓦议定书》C. 加入《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D. 加入《民商事案件中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公约》2. 征税国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前提是纳税人的( )。

(2 分)A. 居民身份B. 公民身份C. 所得来源D. 财产所在地3. 下面有关国际商事特别仲裁的陈述不正确的是()。

(2 分)A. 特别仲裁又称临时仲裁,是从仲裁机构的组织形式方面考虑而言的一种国际商事仲裁,特别仲裁在仲裁完后即自行解散B. 特别仲裁的优点在于当事人可自由选择几乎每个仲裁程序的每一个事项C. 特别仲裁中,当事人一方违反仲裁协议,仲裁庭可自由决断,使仲裁程序得以延续直至作出裁决D. 特别仲裁是国际商事仲裁的最初形式4. 下列关于仲裁地点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的重要意义论述正确的是()。

(2 分)A. 仲裁地点位于哪国并不影响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B. 仲裁地法支配争议适用的实体法C. 国际商事仲裁完全不受仲裁地所适用的仲裁程序法的限制D. 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争议适用的实体法,仲裁地法的限制作用就被完全排除5. 处理国际经济争端最主要的方式是( )。

(2 分)A. 调解B. 仲裁C. 诉讼D. 和解6. 根据国际法,国际组织豁免的主要根据是:()。

(2 分)A. 外交平等原则B. 主权平等原则C. 职能的最高需要原则D. 国际地位平等原则7. 只对最贫穷成员国的公共工程和发展项目提供长期贷款的是()。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考试试卷(973)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考试试卷(973)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不定项选择题(1分,每题1分)1. 中国甲公司(卖方)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由设在中国境内的丙银行通知并保兑。

信用证开立之后,甲公司在货物已经装运,并准备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接到丙银行通知,称开证行已宣告破产,丙银行将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

据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0年法考真题]A.因开证行已破产,甲公司应直接向乙公司收取货款B.虽然开证行破产,甲公司仍可依信用证向丙银行交单并要求付款C.乙公司应为信用证项下汇票上的付款人D.丙银行的保兑义务并不因开证行的破产而免除答案:B|D解析:项,信用证付款方式是一种银行信用,信用证项下汇票上的付款人是开证行或指定银行。

乙公司作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买方,是开证申请人,付款人是银行。

三项,保兑行指根据开证行的授权或要求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

保兑指保兑行在开证行承诺之外作出的承付或议付相符交单的确定承诺,保兑行对相符交单独立承担类似开证行的义务。

UP600第8条第2款规定,保兑行自对信用证加具保兑时起即不可撤销地承担承付或议付的责任。

保兑行的责任具有独立性。

相对于受益人,保兑行相当于开证行;相对于开证行,保兑行是保证人,开证行是被保证人。

因此,丙银行的保兑义务并不因开证行的破产而免除;虽然开证行破产,甲公司仍可依信用证向丙银行交单并要求付款。

2、单项选择题(4分,每题1分)1. 希腊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许可协议,授权其在亚洲地区独占使用其某项发明专利许可期限10年,标的额3.6亿元人民币,协议选择中国最高院国际商事法庭管辖。

协议履行期间,因为甲公司又给予荷兰丙公司以同样的专利许可,乙公司向国际商事法庭起诉甲公司。

国际经济法03法律渊源

国际经济法03法律渊源

35
2019/2/23
一、各国外贸法 二、经济冲突法 三、国内法的域外适用 四、外国法在内国的适用
• •

一、各国国家外贸法 (一)调整商品和资本的跨国流通
(二)最重要的调控机制包括:



关税 进口限制 出口限制 补贴

(三)直接反映国家度主要的政经原则
例:美国贸易法:


保留了进口批准权,但通过一般免责对重要地 区放宽限制。 对内尽量扩大自由度;对外则侧重开拓国际市 场、促进出口;并对国内产业救济和保护,因 此是一部对内自由、对外职能强化的贸易法。
国际经济法
第三章 国际经济法的法律渊源
• 本章问题:
• 国际经济法有哪几类渊源?
经济公法 关于私人经济交往的国际协定 商人法和跨国法 各国经济法的域外适用
• 这些渊源的作用和地位如何?
第一节
国际经济公法
• 一、国际公法习惯

1.何谓国际公法习惯?

国际法主体的行为,如果在一定时间内表达了 一定的法律信念,即构成国际公法习惯。
• 效果原则----属地管辖扩大适用
• 也即:只要一行为在某国产生影响哪怕这个 行为发生在另一个国家,这个国家也可以适 用属地原则调整这个行为。 • 这是国内法调整国外案件的基础,已得到国 际法的认可,但而对具体案件时,各国的态 度不一。
美国

美洲铝业公司案。加拿大,法国,德国,英国 的几个铝业公司,在瑞士注册联合公司。规定 年产量和统一收购价;超过规定年产量的收入, 大家平分;向美国出口的数量限制。 美国判 决:即使中违反美国托拉斯法规定的行为不发 生在美国域内,如果该行为目的旨在影响,并 实际影响了美国贸易,美国法院仍有管辖权。

经济法学-案例分析

经济法学-案例分析

经济法学案例解析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在实践中的运用案情介绍1998年8月,为了应对亚洲金融危机,香港特区政府动用近千亿港元入市操作,香港金管局推出7项技术性措施,集中在港元兑美元的兑换保证和有关银行港元流动资金贴现方面的新措施两个方面。

1998年9月7日,为了严格治市纪律,强化金融监管,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公布了严格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纪律的30条措施.这30项新措施的实施涉及联合交易所、期货交易所、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财经事务局五个机构。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金司的官员表示,这些措施用于增强货币及金融系统抵御国际投机者跨市场操纵的能力。

试分析上述实例中所涉及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评析:所谓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在参加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发生的,由经济法律、法规确认和调整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包含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基本要素。

在上述实例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了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在外汇交易市场、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这些管理措施属于香港政府的经济管理活动,伴随着这些调控措施的出台,一个新的经济法律关系便随之产生.在这个法律关系中,法律主体应当是出台政策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以及在香港外汇市场、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市场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一种经济行为,即特区政府通过对资本市场的宏观调控,从而规避金融风险的行为;法律关系的内容则包括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自己的经济职权和新出台的措施对资本市场进行经济管理的权利,另一方面则是在香港外汇市场、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市场主体服从政府的管理规定,依法进行交易的义务。

案情介绍1999年,张某开办了一个生产电器的小作坊,生产日光灯镇流器。

为了打开产品销路,张某将其生产的镇流器上的标牌全部标为上海某电器厂出品,并冒用安全认证标志,投入市场.由于该镇流器质量低劣,某用户在使用该镇流器时因线圈击穿酿成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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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学案例分析(三)
1990年,发货人中国厦新进出口公司委托某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将750箱茶叶从大连港出口运往印度,某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又委托其下属S分公司代理出口。

S分公司接受委托后,向思捷达远洋运输公司申请舱位,思捷达远洋运输公司指派了箱号为HTM-5005等3个满载集装箱后签发了清洁提单,同时发货人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处投保海上货物运输的战争险和一切险。

货物运抵印度港口。

收货人拆箱后发现部分茶叶串味变质,即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印度的代理人申请查验,检验表明,250箱茶叶被污染。

检验货物时,船方的代表也在场。

国此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印度为代理人赔付了收货人的损失之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问:
(1)在集装箱运输中,思捷达远洋运输公司应负有什么义务?它是否应对损失负责?
(2)在集装箱运输中,S分公司应负有什么义务?它是否应对损失负责?
(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否是适格的原告?为什么?(4)如果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资格作原告,它应将谁列为被告?
答案:
(1)思捷达远洋运输公司应保持集装箱清洁、干燥、无残留物
以及前批货物留下的持久性气味;思捷达远洋运输公司应对茶叶的
损失负责。

(2)S分公司作为装箱,铅封的收货物人,代理人,应负有在
装箱前检查箱体,保证集装箱适装的义务。

S分公司未尽前述义务,主观上有过失,应承担货损责任。

(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可以作为适格的原告,因为其已取得代
位求偿权。

(4)被告是思捷达远洋运输公司与S分公司。

解题思路本题专
考海上集装箱运输合同责任,比较简单,解开本题之关键在于确认
思捷达远洋运输公司及S分公司有无责任。

法理详解(1)在海上集装箱运输中,根据国际惯例,集装装箱
应该清洁、干燥、无残留物以及前批货物留下的持久性气味。

思捷
达远洋运输公司的提单适用"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须在航次开
始前和开始时履行应尽职责,以便使化舱、冷藏舱和该船装载货物
的其他部分适于并能安全地收受、承运和保管货物。

作为提供集装
箱的承运人,明和发货人托运的是易于串味的茶叶,而将未能彻底
清除、残留有前一航次货物气味的不适载集装箱交给发货人装箱,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1条关于"履行合同义务不
符合约定条件"的规定,对本案茶叶的货损,犯有疏忽大意的过错,
应该承担茶叶损失的赔偿责任。

(2)思捷达远洋运输公司签发的提单下3个集装箱的运输条件
为集装箱运输,即由S分公司全权代理发货人发货、点数、装船、
铅封。

S分公司明知对于集装箱的检验,应是其作为发货人、代理
人的职责,但是,本航行茶叶装箱前,S分公司明知对于集装箱的
检验,应是其作为发货的适载性有充分的把握,没有尽到认真检查
集装箱体的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6条第2
款的规定,犯有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的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货损
赔偿责任。

(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可以作为适格的原告。

《海商法》第
252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自保险人支付赔偿之日起,相应转移给保险人。

即保险人取得代位求偿权,所以中国人民保险
公司有权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应将思捷达远洋运输公司和S公司都作
为被告提起诉讼,至于它们各自承担责任的大小,则由法院依据实
际情况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作出判断。

来源:司法考试培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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