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哲学系《中国哲学史》(第2版)笔记 先秦哲学(韩非子)【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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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韩非

一、法、术、势

1.“利”

韩非子从经济关系中来说明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他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看成是赤裸裸的自私自利的关系。人的一切道德、感情、行为都决定于对自己有没有“利”,根本无所谓天赋的忠、孝、仁、义等道德观念。韩非从“利”的观点出发,根本反对用仁、义等说教来治国,而主张通过“严刑”“重罚”来治国。

2.“法、术、势”

(1)“法、术、势”的内容

韩非比较了前期法家各派的学说,综合出一套以“法”为主,“法”“术”“势”相结合的君主集权制的统治术:

①“法”,即统治者公布的统一法令、制度;

②“术”,即统治者任免、考察、生杀官吏的权术;

③“势”,即统治者占居的地位和掌握的权力。

(2)“法、术、势”存在的问题

韩非总结了前期法家在运用“法”“术”“势”方面存在的问题,认为“法”和“术”是“不可一无”的。同时,韩非也吸收了慎到“重势”的思想,认为“势”也是统治术中不可或缺的。

3.批判孟子的“仁政”说

韩非为了论证他的法治思想,对孟子的颂古非今、宣传“仁政”的政治历史观点进行了尖锐的批判。仁义只适用于古代,而不适用于现在,仁义与否都是由生活条件决定的,要根据社会具体情况而论,不能作抽象的道德比较。韩非通过概括古今的不同,坚定反对循古守旧,主张根据当今时代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4.评价

(1)韩非把历史变化归结为人口多少与财物多少的矛盾,这是一种极其表面的现象,并不能正确地解释历史发展、变化的真正原因。

(2)但他这种厚今薄古,注重发展的历史观,反映了当时新兴地主阶级改革旧制度,建立新制度的进步政治要求,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对当时地主阶级建立封建统一政权的斗争是起了积极作用的。

二、认识论

韩非在认识论上主要继承了荀子的思想。他充分肯定人的认识能力,认为人的认识活动就是运用明的认识机能去看,凭借聪的认识机能去听,依靠智慧的认识机能去思考,等等。

1.唯物主义认识论

韩非认为人要得到认识,必须接触客观事物,遵循事物规律。他明确反对离开客观事物规律冥思苦想的唯心主义认识论,批判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前识”论。由此提出了与“前识”论相对立的“缘道理”的唯物主义认识论。韩非认为,自然有总的规律(“道”),每个具体

事物又各有自己的具体规律(“理”),人的认识应当根据自然的总规律,联系到具体事物的规律,反复进行考察比较,不能任凭主观成见或猜测。

2.真理标准问题

(1)“参验”

对于真理标准问题,韩非提出了注重“参验”的检验方法。他认为,认识的内容是客观的事物与规律,因此必须考察认识、言论与客观事物是否符合,才能确定是非,只有比较各种言论、判断,才能确定言论或判断的正确性。据此,他提出了检验认识的办法:“参伍之验”。“参伍之验”,就是把各种言论、判断集合起来进行比较研究,看它是否符合客观事实。

(2)以实际功效来检验认识

在考察和比较中,韩非特别注重以实际功效来检验认识的正确与否。他认为,许多言论和事物光凭它的外表是无法作出正确判断的,必须通过实际运用来考察。

(3)认识以实际功用为目的

韩非十分强调认识必须以实际功用为目的。任何一种言行,都必须以一定的实际功用为目的。

3.辩证法

韩非对老子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也有所改造和发展。他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事物转化的条件性,尽管是直观的、朴素的,但在发展古代朴素辩证法思想上还是值得重视的。

三、自然观和无神论思想

1.唯物主义自然观和无神论思想

(1)批判鬼神迷信思想

韩非在自然观上也继承了荀况的唯物主义和无神论思想。同时,对老子哲学中的一些思想资料作了唯物主义的改造和吸取。他发扬了历史上无神论的传统,对当时社会上流行的鬼神迷信思想进行了尖锐的批判。

(2)否定“天”的存在

韩非从无神论的观点出发,否认有意志的“天”。他认为无论社会和自然界都没有任何神秘的力量。社会的治乱主要靠人的努力,统治者政治法令措施的得当。而对于自然界的治理,则要顺着自然界本身的性质和规律,因势利导。

(3)承认自然规律

韩非对老子的神秘主义的“道”进行了唯物主义的改造。在韩非的哲学思想中,“道”只是指自然界万事万物的本来面目,自然界或治理社会的总的规律。“道”不是什么精神主宰,没有任何神秘色彩。

2.韩非之“道”

(1)“道”

韩非把“道”看作是自然界的一般本质,而将具体事物的特殊性质称之为“德”。他认为“德”是体现“道”的。同时,韩非第一次把自然界的规律分为“道”和“理”。

(2)“道”与“理”的关系

“理”是构成具体事物的具体规律,而“道”是构成万物的一般规律,事物由于“理”而得以区别开来,“道”寓于“理”。

(3)“道”是变化的

“道”既不制裁任何东西,也不创造什么东西,而是柔弱顺从,随时变化,存在于所有

具体事物的具体规律之中。万物的“理”各不相同,然而“道”却完全适合于万物的理。“理”是“有存亡,有死生,有盛衰”的,而道是“柔顺随时,与理相应”的。

3.评价

韩非发挥了“理”这一哲学范畴,并论证了“理”和“道”的关系,即万物的具体规律与自然一般规律的关系。这反映了人们对客观物质世界及其规律性的认识不断在提高,因而在理论上的说明也更加深入细致了。韩非关于“理”的思想,在以后中国哲学史上是有很大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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