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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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术语:
2000通则中:4组13种
E组:
EXW工厂交货
它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上或办理货物结关。买方承担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采用EXW条件成交时,卖方的风险、责任、费用都是最小的。
F组:
FCA
(6个常用之一,货交承运人,卖方于定点交给指定人并已办理出口清关,即完成交货,适用于所以方式运输)
(风险划分以货物交给承运人为界)
FAS船边交货
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码头或驳船上把货物交至船边,从这时起买方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另外买方须办理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2000通则》规定,办理货物出口报关的风险、责任、费用改由买方承担。
FOB
(6个常用之一,意思是装运港船上交货,既离岸价,仅用于海运)(定时定地的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越过船舷即完成交易)(卖方承担装运港越过船舷钱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承担越过后的)(由卖方负责出口清关,FOB V essel则由买方负责办理)
C组
CFR
(6,成本加运费,卖方支付运到目的港的运费由卖方负责。货物过船舷即完成交易,后责任和花费由买方承担)(卖方办理出口清关,仅适用海运和内河运输)(承担出口运输,但卖方要及时发出装船通知,方便买方投保)
CIF
(6,成本保险加运费,责任的承担同CFR,但由卖方买海运保险)
(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
CIP
(6,其它同于FCA,但是卖家要将运费和保险费要付至指定的目的地)(交货给第一承运人时风险转移)
CPT
(6,仅运费付至指定地点,其它同于CIP)
D组
DES目的港船上交货
它系指卖方履行如下义务,把备妥的货物,在指定目的港的船甲板上不办理货物进口结关手续的情况下,交给买方,故卖方须承担包括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所有费用与风险。本术语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及最后一程为水上运输的多式联运方式。
DEQ目的港码头交货
卖方义务如下:支付运费,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承担卸货的责任和费用,并在目的港码头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之下,承担在目的港码头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下之前的风险和费用。办理货物进口报关的责任、费用、风险由买方承担。本术语适用于水上运输和多式联运
DDU未完税交货
它指卖方将备好的货物,在进口国指定的地点交付,而且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捐税及进口时应支付的其他官方费用),另外须承担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和风险。买方须承担因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结关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和风险。本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DDP完税后交货
它是指卖方将备好的货物在进口国指定地点交付,而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办理进口结关。本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DAF边境交货
它指卖方承担如下义务,将备妥的货物运至边境上的指定地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在毗邻国家海关关境前交货,本术语主要适用于通过铁路或公路运输的货物,也可用于其他运输方式。
主要贸易术语的价格构成
计算公式如下:
FOB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净利润
CFR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净利润
CIF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净利润
计算公式如下:
FCA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净利润
CPT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净利润
CIP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净利润
仓至仓条款
是指保险人的承保责任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发货人仓库开始,直至该项货物被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仓库为止。指货物一经送入收货人库场,这里要明确的是以保险单内载明的最终港口或目的地的收货人库场而言,保险责任即告终止,在收货人库场内发生的货损货差,保险公司是不予负责赔偿的。
1,"仓至仓"复以时间概念即60天限定
2,若货物运抵被保险人用做分配分派的处所,或在非正常运输的情况下运抵其它储存处所,保险责任也告终止。
3,若货物在卸离海轮后60天内被运往非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当开始转运时保险保险责任也告终止。
4,若发生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航程变更的情况,使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条件下,保险责任的有效性又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若货物在当地出售,则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无论如何均以全部卸离海轮后60天内为止。第二种情况,货物在60天内继续运往原保险单所载目的地,保险责任仍按前述期限终止。
区别:三种条件下“仓至仓”
FOB、CFR条件下,卖方在货物发生意外时,对该保险标的享有可保利益,但不是保险单的被保险人(买方)或合法的受让人,因而与保险公司之间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因此卖方没有索赔权。(为此,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一定要自行投保从仓库至装运港这一距离的“路运险”,来规避可能发生的风险。FOB和CFR条件下,由买方办理保险,货物装上船后,风险责任也一并转移给买方)
CIF条件下,由卖方投保,与保险公司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而且,装船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具有可保利益,所以保险公司才给予赔偿。(所以卖方必须根据自己产品的特点,投相应的保险,不可疏忽大意。不论“仓至仓”条款是否完整,卖方都应做好装船前的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