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财镇代管村用管理办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对⼈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在⼀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常苦恼吧,下⾯是⼩编整理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家能够喜欢。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1 为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村级财务会计管理⼯作由乡(镇)农村经济管理站代管,实⾏代管后,原有会计核算单位的独⽴性不变,村集体所有权不变,财务⽀出的决策权不变。
2.取消村会计组织,每村设⼀名报账员,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收、⽀单据,由报账员每⽉末将原始凭证报送乡农经站,由农经站记账员登记帐簿进⾏会计业务核算。
3.村集体经济组织配备专职的报账员,负责本村集体资产管理、“⼀事⼀议”申请、登记、备案管理、会计档案管理、负责办理收⼊、⽀出报账业务。
⾮报账员不得管理现⾦业务。
4.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使⽤,实⾏报账核销制。
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资⾦时,必须先申请,乡(镇)农经站审核,同意后拨付村使⽤。
5.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收⼊,不得坐收坐⽀或私设“⼩⾦库”和账外账。
全部收⼊和⽀出必须纳⼊农经站⼊账管理。
6.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收⼊,资⾦必须在发⽣后5⽇内由报账员到乡农经站报账。
特殊情况,可事先申请,农经站长同意后,可以推迟报账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三⽇。
违者按个⼈占款处理。
7.村账乡代管后,乡农经站设总会计⼀名,记账员若⼲名(根据各乡实际,每名记账员负责3—5个村),现⾦员⼀⾄⼆名(根据各乡⼤⼩⾃⾏配置)。
8.现⾦收⽀⼿续完备,不准⽩条⼦抵库或⼊帐。
⼿续不完备、不真实的开⽀,报账员、记账员有权拒付和接收。
对不拒付的,⼜不反映的要追究其责任。
9.农经站代理村会计账(村账乡代管)必须按照国家和省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和会计科⽬,按规定的记账原则、记账程序、记账⽅法、进⾏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按会计年度及时结旧账、建新账。
村财区管村用整改方案(3篇)
村财区管村用整改方案为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构建适应___市场经济的公共财政框架,加大对乡镇财政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___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___省委省人民__关于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乡财区管乡用改革的指导思想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乡镇职能转变的需要,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法,规范收支行为;加大调控力度,化解乡镇债务,防范乡镇财政风险,着力解决乡镇“人员太多、收入太少、支出太乱、债务太重”的问题。
通过实施乡财区管乡用改革,达到“管好、规范、激活”的目的,确保乡镇正常运转,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乡财区管乡用改革的基本原则(一)乡镇预算管理权不变。
乡镇人民政府在区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编制本级预算、决算及预算调整方案,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___本级预算执行。
(二)乡镇抓收责任制不变。
继续实行乡镇财税收入目标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确保收入均衡入库和收入完成。
(三)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
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归乡镇。
除政策性规定的项目外,区财政不集中、不平调、不代扣各种款项。
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审批。
(四)债权债务主体不变。
乡镇原有债权由乡镇享有,债务由乡镇负担。
(五)独立核算责任主体不变。
以乡镇为单位进行财务核算,乡镇对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三、乡财区管乡用改革的主要内容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推行乡财区管乡用,实行“一集中二完善三统一”。
“一集中”,即集中监管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业务。
乡镇总预算会计不实行整体移交,仍由乡镇进行核算,但必须经区乡镇财政管理局(以下简称乡财局)网上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业务处理。
乡财局通过预算指标管理系统、远程申请支付系统等网络信息系统,实现对乡镇总预算会计业务的全程监控,达到监管目的。
“二完善”,即完善预算编制办法,完善国库集中收付。
村财镇代管村用管理办法
村财镇代管村用管理办法一、村级专项资金管理为了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不被挤占、挪用、截留,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执行村级资金“收支两条线”的专项管理,由镇财政分局统一开设银行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二)严格执行按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及规定,严格按程序办理加强监管力度,达到专款专用的目的。
(三)各村(居)设专职报账员1名,负责到财政分局办理各项专项资金的收支业务,镇财政分局村级会计负责会计核算。
二、村级财务管理及报账程序(一)纳入财政核算和管理的村(居)、其资金活动的主体不变。
即各村(居)在资金筹集、分配和使用权上按原财务管理体制不变,村(居)年度资金的收支预、决算编制由各村(居)与财政分局负责办理。
(二)各村(居)发生的所有收入和支出的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签章后,由村报账员到财政分局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各村(居)必须为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三)各村(居)报账员将本村当月发生的经审核无误、签章齐全的收支原始凭证,交财政分局审核,并按要求办理现金、转账等有关业务,其中支取现金金额超过5000元(含5000元)的需由经办人写出具体情况说明加盖公章,经村(居)支书、主任签字后方可开具现金支票;转账需要提供收款方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
(四)财政分局对不清楚、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办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予以退回或要求更正、补充。
(五)各村(居)提交的合法原始凭证在财政分局报账后由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归档保存做账。
三、村级财务审批制度及流程(一)村级集体资金管理所有权、分配权、审批权不变。
(二)各村(居)集体资金由分管财务的村(居)领导、镇财政分局、村级财务报账员控制,备用金由村(居)报账员保管。
为避免任何单位占用村级集体资金,镇财政分局分别为各村(居)在银行开设账户,印鉴章分别为:各村(居)公章、镇财政分局会计印章、村(居)主任印章。
村财乡代管财务管理制度
村财乡代管财务管理制度前言村财乡代管是一种财务管理形式,即将村居基本财务由村居经济组织管理,而由乡镇政府负责监管和管理的一种管理方式。
该制度的实行有利于加强对村居基本财务的监督和管理,保证了财务的安全和规范。
目的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村居的财务管理规范化和透明化,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能力。
同时,为了保障群众利益,防范和整治村居财务违规、失信等行为,保障村居民的利益和权益。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村居基本经济组织(包括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基本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村集体经济、村企业等)和乡镇政府。
基本规定1.村居基本财务村居基本财务是指村居基本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和贡献,包括基本建设资金、公益金、社会扶贫、义务教育金等。
2.村财乡代管职责村财乡代管的职责是保障村居基本财务的安全、规范和有效运行。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监督村干部管理村居财务的行为;•审核村居财务报销、支出和收入;•审核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情况;•调查和处理村居财务违规行为。
3.财务管理程序财务管理程序包括财务收支管理和财务核算管理两个环节。
财务收支管理主要包括:•支出项目的编制和审核;•收入项目的审核和登记;•财务凭证的出具和审核;•购买公共物资的采购程序。
财务核算管理主要包括:•财务核算制度的建立;•财务核算程序的制定;•财务分析制度的建立;•财务决算制度的制定。
4.风险防范风险防范是村财乡代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完善村居财务管理制度,防范和遏制财务违规行为;•建立涉密财务保密制度,保障村居财务安全;•定期对村居基本财务进行稽核和审核;•防范村居基本财务和集体经济资产的流失和损失。
总结本制度的实行有利于提高村居基本财务的管理水平和能力,保障村居经济的安全和稳定,体现了乡镇政府的责任和优势。
同时,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落实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和透明。
最终达到保障村民的利益和权益,促进村民的社会和谐稳定。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一、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实行“村有、镇管、县审计”(村财乡代管)的农村财务管理体制,具体要求是:在不改变其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监督权的前提下,实行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权、监督权的分离,由乡镇农经站代理会计业务,村级财务实行报账制管理。
各村委会要根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民-主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定期报账制度、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二、规范财务工作流程。
严格实行村账镇管,取消村集体自有资金账户,由镇农经站统一开立银行账户,分村记账,分户管理。
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有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
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财务事项,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有经手人签字,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后,加盖民-主理财小组财务章,并经村委会主任、村支部书记同时签批后,报镇农经站审批后方可入账。
严格执行村级招待费限额额制度,1200人以下的村每年招待费限额为8000元;1201――2000人的村每年招待费限额为15000元;2001人以上的村每年招待费限额为20000元,超出限额部分不予核销。
对有大宗项目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多列支招待费的村,须由村书记、村主任共同说明理由,其招待费标准由镇政府另行核定。
对各村民小组发生的账目,要由村民组长签字,村主任签批,村报账员整理入账,每年结账一次。
三、实行民-主理财。
为保证农民群众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集体经济组织的重大财务事项,如集体土地的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承包、集体举债等,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民-主决策。
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由3――7人组成,在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主持正义、认真负责。
制定民-主理财办法,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切实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
2024年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七篇)
2024年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关于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正式通知各村(居)委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确保村级财务的透明度和规范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入管理规定(一)明确收入范围:各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四荒”拍卖、承包或转让费、项目资金及工作经费、捐赠款项、往来清收款、扶贫救灾款、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捐赠财产物资的变现收入、村集体财产变卖收入、暂收款项、借贷款项、上级部门拨款等一切货币资金来源,均视为收入进行管理。
所有收入必须全额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进行统一管理。
(二)规范拨款流程:属于镇财政、镇财务室下拨的款项,应由财政所、财务室直接划拨至经管站的“村集体资金专户”。
各中心(站所)拨付给村(居)委会的费用,同样必须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严禁将资金直接拨付至村(居)委会,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现金管理:对于其他以现金形式结算的款项,村级报账员必须在收到款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现金缴至镇经管站的银行账户,严禁坐收坐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费用管理规定(一)坚持量入为出:村级费用支出应遵循“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经营、生产、建设、公益事业及专款专项等支出,原则上取消村级招待费。
(二)确保凭证合法:所有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
对于日常开支中无法取得票据的,应统一使用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制定的《会泽县村级会议(接待)费用报销单》,并按审批权限经相关人员审核审批后方可入账。
三、村级财务工作流程(一)收入流程:1. 直接转账至村集体资金(经管站)账户。
2. 以现金形式收到的款项,经办人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上缴至村集体资金专户。
(二)支出流程:(具体流程略,因原文未详细列出)(三)审批流程:1. 村级自有经费:根据支出金额的不同,分别设定不同的审批流程,确保每一笔支出都经过严格的审核和审批程序。
村财乡代管制度
村财乡代管制度村财乡代是指乡镇政府对农村村级财政事务进行代管管理的一种制度安排。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村财乡代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农村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面将从充分发挥村财乡代制度的优势、解决村财乡代存在的问题、加强村财乡代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村财乡代制度的实施可以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能力,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运行效率。
乡镇政府拥有丰富的资源和管理经验,可以在村级财务管理、项目资金拨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供专业的支持和指导。
通过充分发挥村财乡代制度的优势,可以实现贫困地区的精准扶贫,提升基层组织的运行能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推进。
其次,村财乡代制度能够规范农村村级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传统的农村村财使用过程中存在较多的不规范现象,如资金挪用、浪费等,这不仅浪费了财政资源,也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通过乡镇政府的代管管理,可以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项目资金的审计和监督,确保农村财政资金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进一步增强农村财务自律性和透明度。
然而,村财乡代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乡镇政府对农村财务的代管还不够标准化和规范化,导致代管服务不到位、信息披露不透明等问题。
其次,部分地方政府在代管过程中存在权力过大、责任不清等问题,容易造成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
此外,村级组织在村财乡代过程中参与度不高、意见不被充分听取等问题也需要解决。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财乡代制度建设,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加强对村财乡代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对村财乡代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其次,建立健全村财乡代的监督机制,加强对乡镇政府权力行为的监督和约束,确保代管过程中的公正和透明。
同时,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加强对村财乡代事务的参与和监督,推动村财乡代制度朝向民主、参与、公正的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村财乡代制度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贫困地区收入、加强农村治理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财务管理办法
农村财务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深化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农村财务代理工作,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廉政建设,确保全镇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区农村财务代理中心实施细则》,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一、人员设置及相关规定1、镇农村财务代理中心(以下简称:代理中心)设置会计人员对村级财务实行“双代管”(即账款代管)管理方式.2、各村经村两委成员集体研究确定经济管理员一名,负责本村收入和支出会计事项的办理和报账工作,并负责保管收款票据和现金以及有关会计资料.3、各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程序设立民主理财小组,推举理财组长一人,负责保管民主理财印章,理财小组所有成员全部同意后方可加盖印章.4、各村委会主任负责支出的最后签字审批,日常工作中不得经管收款票据和现金,更不得管理民主理财小组印章.5、各村经济管理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接受代理中心的业务指导和培训.6、镇政府对各村经济管理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根据实际工作日适当给予误工补贴,工作日的认定以代理中心考勤记录为依据.二、财务审理相关要求1、全镇农村财务实行审理制,审理时间为每月20日至月底,各村具体审理工作由各工作片负责组织安排.2、财务审理时,参加人员为村两委成员、经济管理员、理财小组成员、各工作片总支书记或片长、代理中心人员.3、财务审理的内容为每月的收支票据、盘点现金和银行存款.审理时对每月财务收支事项逐一审议,并按程序签字盖章.凡审理不通过的支出,由责任人自负.对审理通过的收支票据,填写《审理交接表》,带回代理中心记账.4、财务审理时必须将本月所有的收支情况进行审理,当月确实不能记结的支出,必须按程序审议登记有关《未结算事项报告表》.凡未经审议不作登记的,今后一律不予结算,责任由个人承担.三、收款票据的管理规定1、各村所使用的收款票据必须为“区农村财务专用收款凭证”,由各村经济管理员到代理中心领取使用,村委会主任监管其日常使用,代理中心指定专人管理并做好领取记录.2、各村发生收入时要及时入账,每月账务审理时经济管理员将收款票据交由代理中心相关人员审核.3、各村收款票据用完后经由代理中心相关人员审核无误后,方可领用新的收款票据.4、各村不得丢失、毁坏领取的收款票据,不得自印、自购和使用非正式收款票据,不得无据或白条收款.5、发现各村有不按要求使用收款票据的现象,停止该村领取使用收款票据,发生收入业务时由代理中心代管代开收款票据.四、资金的管理规定1、各村的资金(包括银行存折)必须全部纳入账内交代理中心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在各村之间调剂使用.2、各村收款后要及时交到代理中心,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收坐支,不准挪用公款,不准私设“小金库”.3、各村经济管理员备用现金的库存限额为1000元,不足或用完时及时到代理中心提取.4、各村经济管理员提取现金时,必须填写“乡镇农村集体资金提取申请表”.提取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由村主任签字审批;提取金额在3000元-10000元之间的,由村主任签字后再由片总支书记签批;提取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村主任、片总支书记签字后再由镇长签批.五、财务支出审批规定1、各村财务支出,必须履行完备的审批手续,先由支出经手人写明事由并签字,再由理财小组成员签字并盖章,最后由村主任签字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一律不得开支,不予审理入账.2、各村生产性支出项目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非生产性支出项目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除履行以上审批手续外,还必须由片总支书记签批.3、各村财务支出数额在3000元以上的重大开支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按程序办理支出.六、财务公开及监督1、代理中心务必在每月6日前将各村上月的财务收支情况交由各工作片,当月10日前在村中张榜公布,并将电子照片交代理中心备案.2、各村委会要主动接受群众财务监督,对群众有异议的要作出解释.3、各村委会要主动接受上级审计部门或镇政府派出的审计工作组的财务审计监督.七、违规违纪的相关处罚(一)各村如果出现以下现象之一时,停止拨付一切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并责令其整改,每拖延整改一个月从其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数额中扣除1000元:1、未按本办法规定设置经济管理员和民主理财小组的;2、未按本办法规定保管和使用收款票据的;3、未按本办法规定按时审理账务的;4、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支出审批程序的;5、未按本办法规定实行资金管理的;6、不配合工作片进行财务张榜公开的;7、不配合上级审计部门或镇政府派出的审计工作组进行财务审计检查工作的.(二)各村在出现以下现象之一时,停止拨付一切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并责令其整改,拒不整改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收入长期不入账,据为己有的;2、村两委换届前拒不接受上级审计部门或镇政府派出的审计工作组进行财务审计检查工作的;3、村两委换届后拒不办理财务交接的.(三)各工作片其所辖村未能按时进行财务审理记账或未按时财务公开的,每出现一个村扣发工作片经费200元.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村财乡代管村用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
村财乡代管村用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在农村经济现代化的推动下,为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农村治理能力和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激发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本村决定开展村财乡代管村用改革试点工作。
本方案旨在建立一套科学、规范、透明的村财乡代管村用管理体系,强化农村集体经济运作,促进乡村振兴。
二、工作内容和措施1. 完善管理体系(1) 成立村财乡代管村用管理委员会,负责村财乡代管村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2) 制定村财乡代管村用管理办法,明确管理权限和责任。
(3) 设立村财乡代管村用专职工作岗位,确保村财乡代管村用人员的专业化和稳定性。
2. 完善财务制度(1) 建立健全村财乡代管村用财务制度,包括经费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监督等方面。
(2) 引入现代财务管理软件,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准确性。
(3) 协调乡镇和村财乡代管村用管理委员会,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对接。
3. 加强透明度和监督(1) 定期公开村财乡代管村用的资金收支情况和财务报表。
(2) 设立村财乡代管村用监督机构,由村民代表组成,对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3) 加强对乡村经济合作社、农村产业发展项目等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效益最大化。
三、组织实施和推进机制1. 设立项目推进小组,由管理委员会组织,负责制定具体任务和计划,并监督推进工作。
2. 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村民对村财乡代管村用改革的认识和参与度。
3. 制定考核机制,对管理委员会和村财乡代管村用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评估,奖励先进、追究不力。
四、预期效果和评估指标1. 村财乡代管村用管理体系确立和完善,权责明确。
2. 财务制度落地,财务管理效率提高。
3. 村财乡代管村用工作透明度提高,村民满意度提升。
4. 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增强,乡村振兴目标实现。
综上所述,本方案旨在通过村财乡代管村用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农村经济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为农村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村财乡代管村用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村财乡代管村用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农村村财乡代管村用改革成为了当前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
为了提高村财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完善村财乡代管村用的管理体制和操作机制,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活力,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推动新时代农村全面振兴。
二、改革内容和措施1. 加强农村财务管理(1)建立健全村财乡代管村用的财务监督体制,确保乡镇政府对村财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监督。
(2)实行村财使用公开制度,定期公开村财收支情况,接受农民监督。
村财使用信息应及时上传至相应政府网站。
(3)制定村财收支核算制度,强化村财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2. 加强农村资金管理(1)村财资金收入逐级核实,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可靠。
(2)对农村资金划拨和使用进行严格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杜绝挪用滥用。
(3)建立健全村财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农村资金的日常监控,确保资金安全。
3. 推行农村财务公开(1)加强乡村会计制度建设,规范乡村会计核算和报表披露。
(2)制定农村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农民公开村财财务报表和预决算情况。
(3)建立村财账目信息共享平台,方便村民查询村财信息,提醒村民参与村财监督工作。
4. 改进村财使用管理(1)加强对村财使用的规范管理,杜绝滥用职权、私自决策、违规操作等行为。
(2)制定村财使用制度和标准,对村财使用进行分类管理和绩效评价。
(3)通过技术手段,提高村财使用的透明度和便捷性,确保农民参与村财管理的权益。
5. 提高农民的监督能力(1)加强对农民的财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在村财管理中的参与度和监督能力。
(2)建立村财监督员制度,培养一批农民代表监督村财使用。
(3)建立农民监督反馈机制,接受农民对村财使用的举报、投诉和建议。
三、实施步骤1. 制定村财乡代管村用改革方案(1)召开村委会议,明确改革目标、内容和措施。
村财乡代管管理暂行办法
村财乡代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推行村财民理乡代管工作,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会计核算,管好用好村级各项资金,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X 市财政局关于〈X市村民委员会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共X市X区委办公室、X市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区的村民委员会和代理村级会计业务的各镇乡街道村级财务委托代理记账中心(以下简称村财代理中心)。
第二章会计委托代理管理第三条全区原则上统一实行村财乡代管的财务委托代理管理制度。
各镇乡街道在财政办内设村财代理中心(村财代理中心必须设置会计和出纳两个岗位),履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会计核算职责。
在保证村级资产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与村财代理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明确委托代理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不被平调、挪用和侵占。
各镇乡街道统一雕刻印章(村财务专用章、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村财代理中心印章),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缴销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村财代理中心职责:按村单独建账,及时记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反馈相关情况;督促村报账员按时报账做账;认真审核原始收支凭证的合法合规性;及时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凭证,应当退回补充完善; 对违反国家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凭证,不予办理。
村报账员职责:每村设1名报账员,负责本村财务收支日常登记和财务收支原始凭证的收集、整理、审核和报送。
其主要负责是:(一)收集村发生的收支凭证,及时到镇乡街道村财代理中心报账;(二)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对所收集的发票进行审验,严格把关;(三)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的收支办理和保管工作,并逐笔做好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四)按时进行现金盘点,并将盘点情况书面报告会计。
村财乡代管制度
村财乡代管制度村财乡代管制度是指在中国农村特定条件下实行的一种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它的实施旨在加强农村财务监管,规范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提高农村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村财乡代管制度在农村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村财乡代管制度有助于提高农村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通过实施这一制度,农村财务管理将由村级负责人和村财会部门负责,财务活动将得到全面监督和管理。
村财乡代管制度确保了农村财务管理的公开、公正和规范性,有效地防止了财务管理中的腐败和违规行为的发生。
其次,村财乡代管制度有助于提高农村资金使用效率。
由于传统的村级财务管理体制通常面临着人员培训不足、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导致了农村财产使用效率不高的现象。
而实施村财乡代管制度后,可以借助乡镇财政的专业力量,提高农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
村财乡代管制度的实施有助于优化农村财务资源配置,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村财乡代管制度还有助于保护农村资金安全。
在传统管理模式下,由于村级财务管理人员的能力、意识和责任感等方面的限制,农村资金的安全性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而引入乡级监管体系后,乡镇政府可以对村财会部门进行监督和指导,切实加强村财务管理的风险控制和资金安全保障。
这有助于防范农村资金流失、挪用和滥用等问题,保障农村财产的安全和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最后,村财乡代管制度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农村财产是农民群众辛勤劳动的结果,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
只有通过规范的财务管理体制,才能有效保障农村财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进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村财乡代管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提高农村财产使用效率,而且对于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鼓励农村投资和创业、推动农村产业发展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综上所述,村财乡代管制度在农村经济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实施这一制度,可以提高农村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加强农村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农村资金安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村财民理镇代管制度
村财民理镇代管制度一、基本原则村级财务全部实施“村财民理镇代管”:(一)在不改变村级财务所有权、使用权和审批权的前提下,实行“村有、村用、镇代管”的原则。
(二)收入全缴、开支报帐、按月公开、强化监督、责任追究的原则。
(三)切实保障村民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原则。
二、管理办法(一)收入的管理1.村级收入是指村各类经营收入、发包收入、“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补偿补助性收入、借款收入、社会公益性收益、投资收益及其它收入。
2.村级资产资源发包、拍卖、租贷、农民集资取得收入时,须经村两委班子研究提出意见,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党委、政府批准后,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公开运作,实行竞价招标的方法,签订规范的文字合同,杜绝“暗箱操作”,其取得的一切收入均统一由镇村财民理镇代管办公室代管。
3.各类收入金额在500元以上的要在发生收入当日缴入村财民理镇代管办公室专户,不足500元的在5日内上缴苏木镇村财民理镇代管办公室专户,严禁坐收坐支,坐收坐支视为个人行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开支的管理1.各村各项开支必须做到规范、合理,按标准管理,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
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各类开支和投资项目,经村两委班子研究决定;金额在1000—3000元的各类开支和投资项目经村两委班子和村民理财小组研究决定;3000元以上大型开支项目,如基础设施建设、房屋修缮、公路整修、重大投资等,由村两委班子提出投资预算,报镇党委、政府审核批准,经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征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2.民主理财小组对所有开支拥有监督、审核权;支出项目无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押印无效。
(三)资产资源的管理凡属于村委会所有的资产、资源,包括出租、承包出的土地、耕地、五荒、林地,闲置的土地、沙地、林地、草地、固定资产等,要分类建立固定资产台帐,注明现有价值、四至方位界限,村及镇村财民理镇代管办公室各存档备案并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镇级代管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镇级代管概述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村级财务管理逐渐成为一个需要严格管理的问题。
然而,由于财务专业人才和财务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很多村集体财务管理存在系统化、标准化不足的问题,会给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不良影响。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许多地方开始实行“镇级代管”,即由镇级以上财务部门负责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在实行镇级代管中需要注意的细节。
镇级代管的作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中,由于村集体经济水平、财务管理水平、专业人才及设施等各方面条件因地而异,往往难以达到应有的标准。
而通过镇级代管,则可以将村集体财务管理分离出来,交由镇级专门机构负责监管和管理,从而降低村民群众对干部腐败的戒备感,保护村民的财产安全。
镇级代管的操作流程镇级代管的操作流程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申请:村集体申请镇级代管,需要提交村级财务情况清单和村级财务资料表,财务部门对村集体资料进行审核,一旦审核通过,便可实行镇级代管。
2.调拨审批:资金的调拨、审批应该在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进行,村集体可以在财务部门提交资金使用计划,并提供反馈结果,镇级及以上财务部门根据资金需求情况进行调配和审批。
3.监察:镇级代管部门要对村级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察,每月或每季度进行现场检查和抽验等,如果发现村级零散财务工作不力、造成村级财务链条断裂等问题,可以主动或被动介入以达到完善的实施目的。
镇级代管的注意事项镇级代管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配备人员:镇级财务代管人员必须具备完善的专业人才和先进的财务管理理念,如能配备财务顾问、税务专家等更是有益。
2.建立管理机制:必须建立起正规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即财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标准等应该在财务管理中得到充分体现。
3.健全制度:建立村级审计机制、发现并规避非法行为、建立奖惩制度等,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到位。
同时,应该加强对使用单位的监督和检查,避免村级财务违法行为发生,保护村民利益。
镇村财务管理的管理规定(3篇)
镇村财务管理的管理规定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____月____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
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
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8、上级单位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
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
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1)____元内(含____元)由村主任审批;(2)____元至____元(含____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3)____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镇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村账乡镇代管是村级财务管理的有效形式
村账乡镇代管是村级财务管理的有效形式【摘要】村账乡镇代管是一种有效的村级财务管理形式,本文从概念、操作流程、优势、实践案例和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在村账乡镇代管的实践中,通过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管理等措施,有效提升了村级财务管理水平。
通过对相关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村账乡镇代管对于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财务透明度、防止财务风险具有积极意义。
在总结了村账乡镇代管的优势,展望了未来的发展趋势,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以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促进村庄发展。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推动村级财务管理的现代化进程,提高农村财务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关键词】关键词:村账乡镇代管、财务管理、有效形式、操作流程、优势、实践案例、管理机制、结论总结、展望未来、政策建议。
1. 引言1.1 背景介绍村账乡镇代管作为村级财务管理的一种有效形式,在中国农村地区得到了广泛应用。
逐渐取代了以往村民自治管理的方式,实现了财务管理的规范和专业化。
在农村地区长期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推动了村账乡镇代管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村庄管理的需要,村账乡镇代管逐渐成为一种必要的管理方式。
这种制度的建立为村级财务管理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也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村账乡镇代管制度得到了广泛关注和研究。
通过对该制度的实践探索和效果评估,可以更好地了解其在村级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和意义。
本文将从村账乡镇代管的概念、操作流程、优势、实践案例和管理机制等方面展开详细探讨,以期为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提供参考和借鉴。
1.2 问题提出问题提出: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财务管理面临着诸多挑战,如资金安全难以保障,管理难度上升,财务数据不透明等问题日益突出。
如何建立高效、透明、规范的村级财务管理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1.3 研究意义村账乡镇代管是一种有效的村级财务管理形式,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通过对村账乡镇代管的研究可以深入探讨如何更好地规范和管理村级财务,提高村级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村财乡管财务管理规定
村财乡管财务管理规定The manuscript can be freely edited and modified武陵源区“村账乡代管”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资金管理;充分发挥村级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12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08〕8号、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整乡镇财政所管理体制的通知张政办发〔2006〕1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村账乡代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村居级资金的概念村居级资金是指所有上级财政安排和使用财政性票据取得的所有村居收入以及其它渠道收入..具体包括:集体统一的经营收入、村居级各项承包收入、“一事一议”资金、租金收入、土地征用补偿费、财政补助资金、集体积累资金、归还的应收款及欠款、借款及贷款、各种捐助资金、变卖资产收入、其它资金收入等..二、管理机构职责一财政局负责全县村居级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二农经站负责全县村居级财务审计..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军地坪街道办事处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管理;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加以落实..四全区村居级资金及财务管理实行各乡镇财政所负责;经管站协助管理..乡镇财政所具体负责村居资金收付工作;乡镇经管站具体负责各村居的会计核算工作..五村居设立报账员;负责编制村居级收支计划;办理与乡镇财政所的报账和对账;负责票据的开立、缴销、款项的缴存和村居级财务公开;及时将收支凭证交经管站村账会计核算记账..三、会计核算一村级财务会计核算应分村居建账;按村居核算;实行统一管理..二各级财政对各村居资金的拨付;由各村居向乡镇财政所报账支出;村级使用的所有资金统一由乡镇经管站集中核算..三各乡镇经管站应在村居委会进行村务公开的时间内向各村居委会等部门提供必要的会计报表数据..四各乡镇经管站的核算工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四、账户管理一各村居级由乡镇财政所在当地信用社开设“统一账户”;村居级所有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乡镇财政所“统一账户”中监督、管理..二村居级各项资金由乡镇经管站分村居组织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挤占、挪用村居级资金..五、收入管理一村居级应合法组织本级收入;不得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村居级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二村居级收入必须在收款后5个工作日内由村居报账员及时足额存入乡镇财政所“统一账户”..三村居级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等农村公益事业需要以“一事一议”等方式向农民筹资筹劳的;须经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备案..六、支出管理一村居级支出实行报账制管理..各村居财务支出由报帐员凭有效的原始凭证到乡镇财政所报账..各村居级的各项财务开支;均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报账..1.开支1000元以内的;由村居财务管理负责人审批报账时有经办人、证明人和村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2.开支1000元以上及购买单一或批量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其他物品、兴办公益性建设项目等大额开支;报支时须先由村居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在原始票据上加盖民主理财章后再由村居财务管理负责人签字每张单据上应有村民主理财小组印章;有经办人、证明人和村居主要负责人签字..其中5000元以上的各种公益性建设项目支出应当事先经民主理财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并报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备案审核后方可开支..3.5万元以上的公益性建设及1万元以上的村居采购项目应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程序采用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拟定好合同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审核后方可执行..二严格村居级各项开支标准;控制公务费支出..区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不得用于支付招待费..村居级各项开支标准由村居委会制定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备案审核后执行..1.各村居应有计划地使用本村居资金;及时申请用款计划..村居级支出计划必须首先保证村居党员、村居组干部误工补贴和日常办公经费的需要..2.村居组干部误工补助;由村居组代表会议议定后;再由村居委会民主理财小组审定盖章及村级财务管理负责人签字后造表发放..3.村居组干部因公出差;差旅费标准参照本乡镇工作人员出差的报销标准执行;乡内办事不得报销车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因开会或受村居委派参加学习培训;举办单位已安排食宿的;不补生活费和住宿费;学杂费可据实报销..4.村居级办公经费标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制定;但总额不得超过村居自有收入总额的20%..三各乡镇财政所应严格依据批单和材料明细单办理款项支付..支出单据应本着合法合规的原则取得;对大额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应使用税务发票;对零星小额的支出使用规范的报账凭证等作为支出原始凭证;不得无据付款..四各村居当月支出要当月审核;当月入账;超过两个月没有入账的支出单据;原则上不再受理..五各乡镇财政所应据实核定村居级备用金数额;备用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2000元;对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七、票证管理一村居级收入票据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二村居级收款收据应由村居报账员向乡镇财政所申请开立..村居级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在5个工作日内足额存入乡镇财政所的“统一账户”..三村居级缴存各项收入后;乡镇财政所凭银行的现金缴存单或银行进账单到相关部门办理票据核销..八、财务公开一乡镇财政所、经管站应协同相关部门;组织村居民主理财小组对村居级财务实行联合审核..二村居级财务每年至少要向村居民进行一次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财务公开的重点是年度各项收入和支出情况;各项资产、负债、代收代缴款、化解债务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九、债权债务管理一村居级债权债务;由各村居享有和承担;村居级应当定期清理、催收;对暂时无法收回的;每年至少催收一次;并取得债务人签收的回执..二乡镇经管站负责村居级债权债务的管理核算;每月向村居抄送报表;每年以村居为单位向群众公示一次..三村居级兴办企业和社会公益事业;须经村居民代表大会决定;不得随意举债兴办企业和社会公益事业;不得为企业、单位、组织和个人的经济活动提供担保;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强迫村居集体借债、贷款搞建设;不得借款垫缴各类税费和进行达标升级活动所需的费用..四对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尾欠;各村居一律挂账;农村税费改革后的农业税尾欠要依法组织清收..不得通过抵扣国家对农民补贴资金的方式清收农业税尾欠和其他农户欠款..十、资产和收益管理一各乡镇财政所、经管站应督促村居级加强村居集体资产管理;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的使用、保管制度;提高集体资产的使用效益..达到固定资产认定标准的集体资产必须进行固定资产明细核算..二集体资产的处置必须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对价值10005000元的集体资产的处置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5000元以上资产的处置还须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备案审核后方可执行..十一、稽核监督一各乡镇财政所、经管站应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乡镇经管站行使对村居级会计账务的稽核权..乡镇财政所负责村居级资金的收支审核..二区财政局、区农经站不定时抽查相关财务帐目..十二、财务清理和会计档案保管一各乡镇财政所、经管站应定期与村居级对账;对村居级财务收支进行清理..二会计档案、资料由乡镇财政所保管;凭证、账簿由经管站负责归档整理和保管..十三、财务责任一严禁村组干部截留、挪用、坐收坐支村居级资金..对村组干部截留、挪用、坐收坐支村居级资金的;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严禁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违反规定平调、挪用村居级资金..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违反规定平调、挪用村居级资金的;由区财政从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的财政拨款中扣回归还给村居..十四、各乡镇财政所、经管站要切实加强服务;牢固树立为村居服务的意识;保证村居方便、及时、足额、合法用好用实所有资金;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十五、本办法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十六、本办法自2009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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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财镇代管村用管理办法
一、村级专项资金管理
为了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不被挤占、挪用、截留,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执行村级资金“收支两条线”的专项管理,由镇财政分局统一开设银行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二)严格执行按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及规定,严格按程序办理加强监管力度,达到专款专用的目的。
(三)各村(居)设专职报账员1名,负责到财政分局办理各项专项资金的收支业务,镇财政分局村级会计负责会计核算。
二、村级财务管理及报账程序
(一)纳入财政核算和管理的村(居)、其资金活动的主体不变。
即各村(居)在资金筹集、分配和使用权上按原财务管理体制不变,村(居)年度资金的收支预、决算编制由各村(居)与财政分局负责办理。
(二)各村(居)发生的所有收入和支出的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签章后,由村报账员到财政分局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各村(居)必须为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三)各村(居)报账员将本村当月发生的经审核无误、签章齐全的收支原始凭证,交财政分局审核,并按要求办理现金、转账等有关业务,其中支取现金金额超过5000元(含5000元)的需由经办人写出具体情况说明加盖公章,经村(居)支书、主任签字后方可开具现金支票;转账需要提供收款方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
(四)财政分局对不清楚、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办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予以退回或要求更正、补充。
(五)各村(居)提交的合法原始凭证在财政分局报账后由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归档保存做账。
三、村级财务审批制度及流程
(一)村级集体资金管理所有权、分配权、审批权不变。
(二)各村(居)集体资金由分管财务的村(居)领导、镇财政分局、村级财务报账员控制,备用金由村(居)报账员保管。
为避免任何单位占用村级集体资金,镇财政分局分别为各村(居)在银行开设账户,印鉴章分别为:各村(居)公章、镇财政分局会计印章、村(居)主任印章。
各村(居)财务专用章由各村(居)报账员保管,其余印鉴章由镇财政分局保管,相互监督。
(三)实行“一支笔”和集体理财的审批制度
1、单笔开支在1000元以下的由经办人签字、村(居)主任审批;
2、单笔开支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2000元以下的开支,由经办人签字,村(居)支书、主任签字审批;
3、单笔开支2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需村(居)两委召开专题会议同意并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理财小组审批签字,经办人签字,村(居)主任、支书、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签字、并附村(居)民主理财小组会议记录。
4、单笔开支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需召开民主理财小组会议和村(居)民主代表大会研究同意,理财小组审批签字,经办人签字,村(居)主任、支书、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签字、并附村(居)民主理财小组会议记录。
5、涉及固定资产、大件办公物资采购除发票外还需要提供三方以上供应商的对比询价(包括报价单、营业执照,特种设备还需提供行业许可证)、采购合同、物资图片、验收资料、关于同意购买以及确定供应商的会议纪要、资产台账等。
(四)任何人不得以白条抵现金,严禁公款私用。
(五)因公借款,需由经办人写出借条,由村(居)主任批准后,到村(居)报账员处支取现金。
(六)村(居)资金使用情况每月底须向联系村(居)领导汇报,以便于联系村(居)领导进一步知晓支出状况。
四、村级财务对账
(一)各村(居)报账员每月打印对账单,注明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加盖村(居)委会公章,经报账员签字后与财政分局村级会计核对银行存款和现金账。
(二)村级会计应每月在会计报表产生后,及时对账,做到账表、账实、账账相符。
五、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
(一)村级财务活动实行计划管理,每年初镇财政分局的村级财务会计应帮助村(居)根据自身结余和当年收入状况,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财务计划。
(二)财务计划须经村(居)委会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会通过,报镇政府和财政分局。
(三)年度结束后,村(居)财务会计在次年的元月底将各村(居)上年的财务计划执行情况书面提交给村(居)两委和民主理财小组,经审议无误后,由村(居)委会或民主理财小组于次年二月底在村(居)民主代表大会上作书面报告。
六、村级财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内容
1、村(居)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财务人员及其职责。
2、各项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租金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投资分红、集资补偿收入、捐赠救灾救济扶贫款、上级部门拨款(包括财政分局对村级专项补助资金)、其他收入等。
3、各项支出:生产经营支出、公益福利事业支出、土地补偿费支出、村(居)干部报酬及管理费支出、救灾救济扶贫专项支出等。
4、债权债务:个人和单位欠款、银行贷款、其他借款。
5、村级资产:村级的各种固定资产必须妥善保管,增(减)固定资产必须登记入账。
6、财务收支预决算执行情况:村级建设项目,全年的生产性支出、公益性事业支出、管理费及其他支出的预算与执行情况。
7、收益分配情况。
(二)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在村(居)委会设置永久性的固定公示栏,财务公开的时间根据公开内容的性质等来确定。
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往来较多的每月公开一次。
(三)公布后的意见反馈
村(居)两委及民主理财小组要认真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做好反馈记录,注明公开时间和收到的意见,报财政分局备案。
并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采纳好的建议。
必要时可在公示10日后,通过村(居)民代表大会,由村(居)主任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真正做到“还干部清白,给群众明白”。
七、村级财务责任追究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工作中出现失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以下责任清单。
(一)村级集体资金的使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由村(居)负全责。
(二)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规范,做好村级会计信息的保密工作,若违规泄密,对村(居)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按《保密法》和《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程序,实行专人专管专责若违规操作造成计算机财务软件丢失、泄露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会计单位报账程序》受理各村报账业务,若对不真实、不合法或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受理,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会计法》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会计人员在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时,认真对其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及单位经费支出控制指标进行审核,若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的,根据《会计法》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严格按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分录处理,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告,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全面、完整,否则,将按《会计法》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各村(居)会计在工作中,若发现错误应及时提出,并要求更正,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反映,不能包庇和隐瞒,更不能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否则,根据《会计法》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结算工作应做到手续严密,准确及时,在办理收支业务时,必须认真审核,签章是否齐全,数字是否准确,内容是否完整,若违规操作造成失误或不良后果的,根据《会计法》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业务结算后应妥善保管好各种会计资料、票据和印章,否则,造成失误或不良后果的,根据《会计法》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月终后要及时与开户银行提供的银行存款对账单核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如不一致,要及时查明原因,否则,造成失误或不良后果的,根据《会计法》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村级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一)各村(居)的内部资料、工资文件、表册,必须分类归档。
(二)各村(居)的预算决算资料、表册必须分年度进行归档。
(三)各村(居)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必须分年度归档。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镇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不得查询会计档案,更不能借出,复印等,如因工作需要确须借出的,必须经镇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五)出纳员不能兼任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六)会计档案必须由财政分局专人负责管理,注意防火、防潮、防盗、防鼠。
(七)不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不得随意销毁,到期的会计档案,必须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登记造册后才能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