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办理新生儿入户须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成都市公安局办理新生儿入户须知
一、计划内新生婴儿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计划生育证或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亲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亲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计划内新生婴儿
二、国外出生婴儿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婴儿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3、婴儿在国外的出生证及翻译件(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亲户口簿或出国前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亲身份证明(护照或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抚养人或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国外出生婴儿,未取得他国国籍,需要回国入户的。
三、计划外出生子女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父(母)亲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4、父母亲结婚证(已婚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县以上公证机关亲子关系公证证明(无出生医学证明者提供)
6、缴纳社会抚养费收据
前置条件:计划外出生的子女(含已婚无计划,超生,非婚生子女)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