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病房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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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洗澡制度

婴儿洗澡制度

一、婴儿洗澡室应设有沐浴设备、控温设施,室温7/28°C

二、新生儿正常经24-48小时可洗澡,每日上午沐浴1次。

三、流水洗澡或用澡盆盛2/3热水,水温38°C-40°C

四、洗澡用器一婴一回一消毒能防止新生儿交叉感染。

五、每次沐浴后用无菌棉签蘸75%酒精擦试脐根部或脐窝。

六、给婴儿洗澡前护士应认真查体,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七、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窒息等,异常新生儿禁止洗澡。

八、沐浴过程中尽量减少等暴露婴儿,防止受凉。

九、婴儿洗澡室应有专人负责,保证正常新生儿洗澡。

新生儿疾病筛查规章制度

一、由指定人员负责在区域内新生儿筛查血样标本采集、保存、传递工作。

二、血片采集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采血常规,保证血片采集运送和卡片填写质量。

四、采血者必须认真填写登记卡,字迹清晰,不得漏项。

五、采集的血样经检查合格方可进行检验,对不合格的血样要及时通知有关采集人员重新采集。

六、采血后及时准确做好各项登记。

七、按省物价局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进行收费。

母婴喂养制度

一、门诊孕检和孕妇入院待产时,医护人员必须做好孕妇及家属的哺乳知识与技巧宣教工作,如讲清母乳喂养好处,按需哺乳重要性等。

二、医护人员对有乳房常情况者,给予保健指导和矫治。

三、产后半小时上母亲拥抱自已的婴儿,即早期母婴皮肤接触,同时帮助实现早吸吮。

四、在本院分娩者,除非医疗需要,一律24小时母婴同室。

五、医护人员必须教会母亲正确哺乳姿势和婴儿吸乳含接方法等。

六、母婴同室必须实行不规定哺乳次数和时间的按需哺乳。

七、在母亲因医学指征不能哺乳时(或因某种原因乳汁不足时)可用人奶库的母乳或补充食物,但应用小匙、滴管喂婴儿。

八、在没有医学指征的情况下,护理人员和母亲不得以任何借口给亲生儿喂代乳品或饮料。

九、禁止使用橡皮乳头,吃奶库母乳时,必用小匙、小杯或滴管喂哺。

十、指导产妇出院后携带“孕产保健手册”到事先联系好的地段或乡村的保健医处,接受管理,医生负责母乳养喂养情况追踪服务,院内热线电话随时提供有关咨询。

母婴同室工作制度

一、母婴同室工作制度

1、住院分娩的产妇(含剖宫产)及新生儿均收入母婴同室。

2、有严重并发症,如心衰、子瘸、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的产妇和高危新生儿,母婴暂不住同室,待病情好转后再入母婴同室。

3、高危新生儿的母亲可留住母亲同室外,有允许可允许母亲到高危病室哺喂母乳或挤出母乳送高危病室,用小匙或滴管哺喂。

二、母婴同室责任制护理制度

根据人员和病室内床位情况,护士可主管一定病室式床位的护理工作,称责任制护理。

1、白班者至少提前5分钟到岗,接班后做晨间护理,整理婴儿床,给婴儿洗澡教会给产妇学会洗澡。

2、指导母亲掌握正确哺乳体位和含接姿势,协助母亲学会正确挤奶方法等。

3、帮助产妇在产后1-2小时内喂奶,注意观察婴儿吸吮情况,大小便次数,做好记录,并随时巡视婴儿表现,发现异常随时报告医生。

4、若发现婴儿哺乳量不足,要宣传鼓励频繁吸吮,协助端正体位及正确含接,指导加强营养及注意休息,也可适当吃下奶药。

5、随时为新生儿换尿布,并为产妇做换尿布示范。

6、随时向产妇及家属继续宣教母乳喂养,常见病防治和科学育儿等知识。

7、做产褥期观察护理工作。

(1)观察子宫复原情况;

(2)检查产后伤口愈合、恶露等情况;

(3)冲洗外阴,保持清洁。

8、坚持母婴24小时同室,若有医疗处置或洗澡要分开时,也不能超过一小时,按时给母婴试温,给术后产妇喂饭、喂水等。

9、给产妇做必要的治疗(如肌注、服药等)。

10、严格执行探视和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交叉感染。

三、母婴同室病房医生职责

1、各级医生按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其职责。

2、产、儿科医生要分别负责孕产妇及新生儿的医疗、保健、宣传、咨询服务。

3、认真书记母乳喂养及产妇情况,并做发诊治工作。

4、与护士密切配合,作好宣教和指导母乳喂养。

5、病房值班,24小时有人负责母婴医疗工作。

6、负责与支持组织联系,便出院的母婴能及时得到基层支持组织的管理并接受咨询服务等,使其继续指导母乳喂养。

7、结合母乳喂养进行临床观察和科研。

一、认真执行卫生部卫医发(1994)第36号文件《关于发送“全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研讨会”文件的通知》。

二、母婴同室病房空气消毒:

1、每天上下午各通风一次,每次15-20分钟,注意母婴保暖。

2、每天下午用空气消毒剂消毒空气一次,家属探视后追加消毒一次。

3、每月室内空气、医护人员手及室内物品细菌培养一次,并有记录,不合格时及时采取措施纠正。

三、每日常规进行母婴同床位消毒一次。

四、母婴出院后,母婴床位同时做终末消毒处理。

母婴同室病房探视陪护制度

为了确保病房医疗护理工作正常进行,确保母婴提到充分休息的治疗,防止交叉感染,除医院有关的规定外,根据母婴同室病房的特点,特制定此制度。

1.认真遵守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维护医院秩序的法规。

2.每周探视2次,每次2小时,探视时间内只进一个人。

3.为防止交叉感染,家属有感染性疾病者禁止探视。

4.探视家属直入病房前,要进行有效的消毒。要用消毒药水漱口、洗手、穿隔离衣、鞋套。

5.严禁探视家属触摸及吻婴儿面部皮肤。

6.保持病区、室内安静,整洁卫生,禁止吸烟,爱护医院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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