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病房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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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洗澡制度
婴儿洗澡制度
一、婴儿洗澡室应设有沐浴设备、控温设施,室温7/28°C
二、新生儿正常经24-48小时可洗澡,每日上午沐浴1次。
三、流水洗澡或用澡盆盛2/3热水,水温38°C-40°C
四、洗澡用器一婴一回一消毒能防止新生儿交叉感染。
五、每次沐浴后用无菌棉签蘸75%酒精擦试脐根部或脐窝。
六、给婴儿洗澡前护士应认真查体,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七、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窒息等,异常新生儿禁止洗澡。
八、沐浴过程中尽量减少等暴露婴儿,防止受凉。
九、婴儿洗澡室应有专人负责,保证正常新生儿洗澡。
新生儿疾病筛查规章制度
一、由指定人员负责在区域内新生儿筛查血样标本采集、保存、传递工作。
二、血片采集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采血常规,保证血片采集运送和卡片填写质量。
四、采血者必须认真填写登记卡,字迹清晰,不得漏项。
五、采集的血样经检查合格方可进行检验,对不合格的血样要及时通知有关采集人员重新采集。
六、采血后及时准确做好各项登记。
七、按省物价局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进行收费。
母婴喂养制度
一、门诊孕检和孕妇入院待产时,医护人员必须做好孕妇及家属的哺乳知识与技巧宣教工作,如讲清母乳喂养好处,按需哺乳重要性等。
二、医护人员对有乳房常情况者,给予保健指导和矫治。
三、产后半小时上母亲拥抱自已的婴儿,即早期母婴皮肤接触,同时帮助实现早吸吮。
四、在本院分娩者,除非医疗需要,一律24小时母婴同室。
五、医护人员必须教会母亲正确哺乳姿势和婴儿吸乳含接方法等。
六、母婴同室必须实行不规定哺乳次数和时间的按需哺乳。
七、在母亲因医学指征不能哺乳时(或因某种原因乳汁不足时)可用人奶库的母乳或补充食物,但应用小匙、滴管喂婴儿。
八、在没有医学指征的情况下,护理人员和母亲不得以任何借口给亲生儿喂代乳品或饮料。
九、禁止使用橡皮乳头,吃奶库母乳时,必用小匙、小杯或滴管喂哺。
十、指导产妇出院后携带“孕产保健手册”到事先联系好的地段或乡村的保健医处,接受管理,医生负责母乳养喂养情况追踪服务,院内热线电话随时提供有关咨询。
母婴同室工作制度
一、母婴同室工作制度
1、住院分娩的产妇(含剖宫产)及新生儿均收入母婴同室。
2、有严重并发症,如心衰、子瘸、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的产妇和高危新生儿,母婴暂不住同室,待病情好转后再入母婴同室。
3、高危新生儿的母亲可留住母亲同室外,有允许可允许母亲到高危病室哺喂母乳或挤出母乳送高危病室,用小匙或滴管哺喂。
二、母婴同室责任制护理制度
根据人员和病室内床位情况,护士可主管一定病室式床位的护理工作,称责任制护理。
1、白班者至少提前5分钟到岗,接班后做晨间护理,整理婴儿床,给婴儿洗澡教会给产妇学会洗澡。
2、指导母亲掌握正确哺乳体位和含接姿势,协助母亲学会正确挤奶方法等。
3、帮助产妇在产后1-2小时内喂奶,注意观察婴儿吸吮情况,大小便次数,做好记录,并随时巡视婴儿表现,发现异常随时报告医生。
4、若发现婴儿哺乳量不足,要宣传鼓励频繁吸吮,协助端正体位及正确含接,指导加强营养及注意休息,也可适当吃下奶药。
5、随时为新生儿换尿布,并为产妇做换尿布示范。
6、随时向产妇及家属继续宣教母乳喂养,常见病防治和科学育儿等知识。
7、做产褥期观察护理工作。
(1)观察子宫复原情况;
(2)检查产后伤口愈合、恶露等情况;
(3)冲洗外阴,保持清洁。
8、坚持母婴24小时同室,若有医疗处置或洗澡要分开时,也不能超过一小时,按时给母婴试温,给术后产妇喂饭、喂水等。
9、给产妇做必要的治疗(如肌注、服药等)。
10、严格执行探视和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交叉感染。
三、母婴同室病房医生职责
1、各级医生按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其职责。
2、产、儿科医生要分别负责孕产妇及新生儿的医疗、保健、宣传、咨询服务。
3、认真书记母乳喂养及产妇情况,并做发诊治工作。
4、与护士密切配合,作好宣教和指导母乳喂养。
5、病房值班,24小时有人负责母婴医疗工作。
6、负责与支持组织联系,便出院的母婴能及时得到基层支持组织的管理并接受咨询服务等,使其继续指导母乳喂养。
7、结合母乳喂养进行临床观察和科研。
一、认真执行卫生部卫医发(1994)第36号文件《关于发送“全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研讨会”文件的通知》。
二、母婴同室病房空气消毒:
1、每天上下午各通风一次,每次15-20分钟,注意母婴保暖。
2、每天下午用空气消毒剂消毒空气一次,家属探视后追加消毒一次。
3、每月室内空气、医护人员手及室内物品细菌培养一次,并有记录,不合格时及时采取措施纠正。
三、每日常规进行母婴同床位消毒一次。
四、母婴出院后,母婴床位同时做终末消毒处理。
母婴同室病房探视陪护制度
为了确保病房医疗护理工作正常进行,确保母婴提到充分休息的治疗,防止交叉感染,除医院有关的规定外,根据母婴同室病房的特点,特制定此制度。
1.认真遵守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维护医院秩序的法规。
2.每周探视2次,每次2小时,探视时间内只进一个人。
3.为防止交叉感染,家属有感染性疾病者禁止探视。
4.探视家属直入病房前,要进行有效的消毒。要用消毒药水漱口、洗手、穿隔离衣、鞋套。
5.严禁探视家属触摸及吻婴儿面部皮肤。
6.保持病区、室内安静,整洁卫生,禁止吸烟,爱护医院公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