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设计管理规程
厂房设计规范管理制度最新
厂房设计规范管理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厂房设计,提高厂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厂房的设计、建设、改扩建、维护和管理工作,包括新建、改造和扩建的厂房。
第三条厂房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设计审查、施工监管和竣工验收,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保障厂房的使用安全。
第四条厂房设计应结合具体的生产经营特点和规模,倡导节能、环保、安全和人性化的设计理念,提高厂房的使用效率和舒适性。
第五条厂房设计应兼顾功能性、美观性和经济性,符合当地的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做到与周边建筑协调一致。
第六条厂房设计应注重人性化的关注,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和生活设施,改善职工的工作生活质量。
第七条厂房设计应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工艺、不同设备要求和生产工艺特点,做到针对性设计,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厂房的生产效率和质量。
第八条厂房设计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环保、消防等国家标准和规范,确保厂房的安全使用和生产经营。
第二章厂房设计管理第九条厂房设计应根据不同的厂房用途和规模确定设计方案,明确设计单位的资质和设计专业。
第十条厂房设计需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成果负责,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一条厂房设计应按照国家关于厂房设计的相关规定进行,结合实际情况,做到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
第十二条厂房设计应根据不同的生产工艺、设备布置和工艺流程确定相应的建筑结构、工艺流程、设备布置和管线设置,确保厂房的生产运行。
第十三条厂房设计应根据不同的厂房用途确定建筑物的功能区域,如生产区、仓储区、办公区、生活区、设备间等,满足不同区域的使用需求和功能要求。
第十四条厂房设计应结合生产工艺和设备要求,确定相应的通风、照明、供水、排水、消防和安全设施,确保厂房的生产安全和生产效率。
第十五条厂房设计应注重节能和环保要求,采用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厂房设计规范管理制度
厂房设计规范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工业化的不断推进,厂房设计规范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断凸显。
一个合理规范的厂房设计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厂房设计的安全、高效、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得到满足,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
本文旨在对厂房设计规范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说明和分析,以期对厂房设计规范管理工作有所促进和改进。
二、厂房设计规范管理制度的概述1.1 厂房设计规范管理制度的定义厂房设计规范管理制度是指建立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企业自身条件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程序和程序,在厂房设计中科学合理与管理的一套规章制度。
1.2 厂房设计规范管理制度的原则1.2.1 安全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2.2 经济原则:经济合理,合理使用资源。
1.2.3 环保原则:满足环保要求,保护环境。
1.2.4 便利原则:为生产工作提供便利的条件。
1.2.5 效率原则: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
1.2.6 合法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厂房设计规范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2.1 厂房设计规范管理组织机构2.1.1 设立厂房设计管理委员会并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保证管理的顺利开展。
2.1.2 设立厂房设计管理部门,明确该部门的职责权利,保证科学有效的运转。
2.2 厂房设计规范管理流程2.2.1 厂房设计前期的准备工作:明确设计需求、确定设计预算、确定设计方案。
2.2.2 厂房设计的具体实施:编制设计方案、审批设计方案、设计实施。
2.2.3 厂房设计后期管理:建成验收、定期检查,保证设计符合要求。
2.3 厂房设计规范管理的责任制度2.3.1设计人员要善乐蜀对设计的方不准确性负责,保证设计方案的安全、经济、环保、合法等方面的要求。
2.3.2管理人员要对设计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指导,确保设计方案的顺利实施。
2.3.3 相关部门负责对设计方案的审批和监督,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有效。
2.4 厂房设计规范管理的信息化建设2.4.1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及时记录设计过程中的各项数据。
工业厂房设计规章制度范本
工业厂房设计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业厂房设计行为,保障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工业厂房设计应遵循国家建筑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经济等原则。
第三条工业厂房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负责,经审核后方可施工。
第四条工业厂房设计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工业企业。
第二章设计基本原则第五条工业厂房设计应以安全为首要原则,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条工业厂房设计应考虑工艺流程、物料运输、能源消耗等因素,提高生产效率。
第七条工业厂房设计应注重环保,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八条工业厂房设计应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九条工业厂房设计应保证建筑结构牢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条工业厂房设计应合理规划空间布局,以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设计程序第十一条工业厂房设计程序包括前期调研、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环节。
第十二条前期调研应充分了解工业企业的生产工艺、用地条件等,为方案设计提供数据支持。
第十三条方案设计应根据前期调研结果,结合设计原则,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最佳方案。
第十四条施工图设计应根据方案设计结果,编制具体的施工图纸,并注明材料规格、施工工艺等。
第四章设计内容第十五条工业厂房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供电、供水、排污等方面。
第十六条建筑结构设计应满足建筑要求,考虑工艺流程的需要,确保建筑牢固耐用。
第十七条供电设计应满足生产用电需求,保证电力稳定供应。
第十八条供水设计应考虑生产用水需求,确保水资源合理利用。
第十九条排污设计应满足生产废水废气处理要求,保证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五章设计审核第二十条工业厂房设计应经相关部门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环保措施等。
第二十一条工业厂房设计审核不合格的,应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
第六章设计验收第二十二条工业厂房设计完成后,应经相关部门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建筑结构安全、环保措施实施等。
第二十三条工业厂房设计验收合格的,方可进行使用。
厂房设计管理制度
目的:建立厂房的设计和建设管理制度,明确设计及归档的程序。
范围: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厂房的设计管理。
职责:工程设备部部长、主管副总经理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内容:1 准备1.1 根据企业的生产建设规划,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部负责人向总经理提出新、扩、改建厂房及对厂房进行大修的项目建议。
1.2 建议内容包括:目的、资金、时限、效果等预测。
1.3 当建议得到批准后,成立项目小组,选定项目负责人。
由主管副总经理或工程部负责人主持召开专项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建设项目立项论证会。
1.4 根据论证结果,由专项小组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提出立项申请及可行性分析报告,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2 设计2.1 主管副总经理或工程部负责人组织专项组根据厂房建设规划提出厂房建筑设计的技术要求,并制订项目设计方案。
2.2 根据项目设计方案,由专项组或聘请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工艺布局设计。
2.3 召集由专项组、生产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工程设备部负责人与设计单位参加的工艺布局设计图纸审定会。
2.4 如果涉及洁净厂房的扩建、改建,应征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工艺布局设计图纸的意见。
2.5 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根据布局设计图设计土建工程图。
2.6 土建工程图经相关部门专家审查无误后,作为正式施工图纸使用并留档。
3 归档以上程序、包括项目建议、专项小组名单及负责人、立项论证会议纪要、项目可行性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审批件、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土建工程图等一律由工程设备部归档保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变更记录。
GMP厂房设计管理规程
厂房设计管理规程
1、目的:建立厂房设计管理规程,完善公司管理制度。
2、职责:
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GMP技改小组。
3、范围:
应对厂房的新建、扩建,改建或大修的工艺布局设计及土建工程设计负责。
4、内容:
4.1 根据企业的生产建设规划,由GMP技改小组、主管副总经理提出新、扩、改建厂房及对厂房进行大修的项目建议。
4.2 当建议得到批准后,由主管副总主持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建设项目立项论证会。
4.3 根据论证结果,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提出立项申请及可行性分析报告,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4.4 主管副总经理组织专家组根据厂房建设规划提出厂房建筑设计的技术要求,并制订项目设计方案。
4.5 根据项目设计方案,由专家组或聘请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工艺布局设计。
4.5.1 召集有专家组、生产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与设计单位参加的工艺布局设计图纸审定会。
4.5.2 听取药政部门及药品监督员对工艺布局设计图纸的意见。
4.6 由设计或施工单位根据布局设计图设计土建工程图。
4.7 土建工程图经专家组审查无误后,做为正式图纸使用并留档。
4.8 建厂基本程序:。
厂房设计施工和验收管理规程
厂房设计施工和验收管理规程一、总则为了保证厂房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并便于后续的生产运营,特制定本厂房设计、施工和验收管理规程。
二、设计管理1.设计前的准备工作(1)明确厂房的用途、功能及规模;(2)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了解设计要求和限制;(3)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勘测和调研,获取现场的实际情况;(4)编制详细的设计任务书,明确设计范围和要求。
2.设计过程中的管理(1)根据设计任务书,组织设计团队进行详细的设计,包括建筑结构、土建、电气、给排水等方面;(2)定期召开设计讨论会,审核和完善设计方案;(3)制定设计进度计划,并跟踪和监督设计进展;(4)举行设计成果交底会,确保设计方案的准确传达。
3.设计文件归档(1)设计单位按照规定归档设计相关文件和图纸;(2)归档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任务书、设计方案、设计图纸、技术报告、设计变更通知等;(3)归档材料应存放在专门的归档室,保密和防火工作要做好。
三、施工管理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明确施工方式和时间安排;(2)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工序安排;(3)安排好施工人员和材料供应,确保施工顺利进行;(4)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安全和质量。
2.施工过程中的管理(1)设立现场施工管理团队,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施工进展;(2)每日进行现场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3)施工过程中要确保工程进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4)严格控制质量,对关键工序进行检验和验收。
3.施工完成后的验收(1)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收申请;(2)逐项对工程进行验收,包括建筑结构、安全设施、电气设备等;(3)验收合格后,出具相应的工程验收证明和报告。
四、验收管理1.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开展验收前的自检工作,确保工程符合相关要求;(2)准备好验收所需的资料和设备。
2.验收过程中的管理(1)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验收;(2)验收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必要时可以请相关技术人员和专家参与;(3)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录,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1.厂房设计、施工和验收管理规程
厂房设计、施工和验收管理规程1、厂房设计1.1厂房设计要做到整体布局美观、合理,生产环境整洁,便于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控制,远离污染源。
1.2厂区内地面、地面及运输对化妆品生产不构成污染,生产、仓库、行政、生活和辅助区按GMPC要求布局,且不相互妨碍或带来交叉污染。
1.3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的要求及流程走向,生产环境中空气温、湿度的控制要求进行合理布局;生产区和办公区要分开,人流通道和物流通道要分开,且走向要合理,不会产生交叉污染。
1.4同一厂房内,不同车间的生产操作或相邻生产区域之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互妨碍或产生交叉污染。
1.5厂房设计要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2.1厂房施工实行招标制度,施工单位具备相关的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洁净厂房改造经验。
2.2建筑材料要符合GMPC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控制材料的使用,按标准厂房的建筑与装修标准验收。
2.3严格按照GMPC标准要求进行厂房的施工。
2.4施工时要保证地面、天棚、墙壁等内表面要平整、清洁、无污染、易清洁;洁净区内表面全面达到GMPC标准的要求。
3、验收3.1组成验收小组,负责施工质量的验收工作。
3.2按GMPC标准要求对厂房质量进行全面验收。
3.3根据现场验收情况,对达不到GMPC标准要求的部分,要求原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4经验收,施工质量全面达到GMPC标准要求后,写出验收合格报告,厂房投入使用。
厂房维护保养管理规程1、建立日常巡回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包括一般生产区厂房、外部结构、内部结构、公用工程以及仓贮设施、厂区道路等。
2、在巡检过程中,若发现室内墙壁与顶棚交接处、墙壁与墙壁之间有缝隙、不密封等现象,要及时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处理,确保其质量符合GMPC厂房的要求。
3、在巡检过程中,若发现有损坏现象,应立即报告并按维修规程组织维修,并填好维修记录。
4、维修后应进行跟踪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对照明器材以及通风口等设施的维修保养,应尽可能在生产区外面进行操作。
厂房设计规范管理制度最新(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厂房设计的安全、合理、经济和美观,提高设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范管理制度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厂房的设计工作,以及其他涉及厂房设计的有关活动。
第三条厂房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可靠:确保厂房在使用过程中,结构安全、设备安全、防火、防爆、防雷、防震等安全措施符合国家标准。
2. 合理适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适应生产规模,符合企业发展战略。
3. 经济合理: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4. 美观大方:符合现代工业美学要求,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第二章设计前期工作第四条厂房设计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包括:1. 生产工艺分析:明确生产工艺流程,确定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特点等。
2. 生产规模分析:根据市场需求和投资规模,确定生产规模。
3. 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厂房设计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出环保措施。
4. 投资估算: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投资估算,确保投资合理。
第五条厂房设计前,应进行场地选择和地质勘探,确保场地适宜,地质条件稳定。
第三章设计内容第六条厂房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 建筑设计:包括平面布置、立面设计、剖面设计、结构设计、设备设计等。
2. 工艺设计:包括生产工艺流程、设备选型、自动化程度等。
3. 电气设计:包括供电系统、照明系统、动力系统、通讯系统等。
4. 水暖设计:包括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等。
5. 环保设计:包括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控制等。
第七条建筑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平面布置合理:满足生产工艺要求,提高生产效率。
2. 立面设计美观:符合现代工业美学要求,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3. 剖面设计合理:满足结构安全要求,提高空间利用率。
4. 结构设计安全:采用合理的结构形式,确保结构安全可靠。
5. 设备设计先进:选择先进的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厂房设计管理规程
厂房设计管理规程目的:建立厂房的设计和建设管理制度,确保按GMP的要求完美地完成厂房内装修工作。
范围:适用于所有新建厂房的设计管理。
职责:工程设备部部长、主管副总经理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规程:1.洁净厂房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实用、安全、经济的要求,注重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
2.洁净厂房的设计在可能的条件下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满足当前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并适当考虑今后发展的需要。
3.厂房按生产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空气洁净级别进行合理布局。
同一厂房内以及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互防碍。
4.在设计和建设厂房时,应考虑使用时便于清洁工作。
5.设计和建设中,强调以下内容的贯彻执行:5.1地板、墙壁和天花板应是表面平滑坚硬且易于清洗。
5.2能够控制温度和湿度的系统。
5.3空气的供给,应以正压通过高效除尘空气过滤器,而不管气流是层流和非层流。
5.4 要具备用于监控周围条件的系统。
5.5要具备用于清洗与消毒设备及房间,从而产生洁净条件的系统。
5.6要具备为维修任何用于控制洁净状况的设备系统。
5.7确保生产操作在洁净、卫生和整齐的条件下进行。
5.8确保厂房内所有的表面有效地清洁。
5.9防止药品污染和其他外来物质混入药品中。
5.10洁净室(区)的水池下水管必须设有水封管,地漏必须是耐腐蚀的洁净地漏,100级不准设地漏。
5.11洁净室(区)与非洁净室(区)的人流、物流通道必须设置缓冲间,产尘量大的净化室与不产尘的净化走道之间的通道必须设置缓冲间,人流、物流走向合理,人与物必须经过净化后方可进入净化室。
5.12洁净室(区)的管道、设备、保温层表面必须平整、光洁,不得有颗粒性物脱落,保温层表面用金属外壳保护。
5.13洁净室(区)各种管道、灯具、通风口及其它公用设施穿过彩钢板吊顶时要与其脱开安装,做到光滑、无裂缝,易清洗。
5.14物料、半成品、待验品及成品的贮存区域设置分间贮存室。
2厂房设计管理规程
2厂房设计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厂房设计管理,提高厂房设计质量,保障厂房建设安全和环保,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厂新建、改建和扩建厂房的设计管理工作。
第三条厂房设计应遵循“科学、合理、经济、先进、安全和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厂房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厂房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土地利用等因素进行科学评估,并在设计上合理布局。
第六条厂房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厂房功能和使用要求,确保设计符合实际生产需求。
第七条厂房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厂房的可靠性、安全性和易维护性,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设计组织管理第八条厂房设计应由专业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和经验。
第九条厂房设计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设计审查,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条厂房设计应当根据不同阶段的设计要求,组织相应的设计人员进行设计工作。
第十一条厂房设计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设计深化和交稿,确保设计进度。
第十二条厂房设计单位应当及时解决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保证设计质量。
第三章设计内容要求第十三条厂房设计应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水排水设计、供电设计等内容。
第十四条厂房建筑设计应注重功能性和美观性,满足生产用途和员工生活需求。
第十五条厂房结构设计应考虑承载能力、抗震、抗风等因素,确保厂房结构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厂房给水排水设计应满足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需求,并保证排水系统畅通。
第十七条厂房供电设计应满足生产用电和生活用电需求,并保证供电系统稳定可靠。
第四章设计审核和验收第十八条厂房设计项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设计审核,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九条厂房设计项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设计验收,确保设计达到预期效果。
第二十条厂房设计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开工建设。
第二十一条厂房建设过程中,如发现设计问题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程由厂房设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厂房设计施工和验收管理规程
一、目的使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施工过程得到有效控制,即项目施工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得到控制;使新建厂房满足工艺使用原则及国标。
二、范畴新建、改建、扩建干净厂房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三、职责1、工程部严格执行本规程。
2、生产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3、质保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四、正文1.厂房设计1.1总经理主持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建设项目立项论证会。
1.2根据论证成果,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提出立项申请及可行性分析报告,报送上级有关部门(环保、消防、建设、药监等)审批。
1.3由公司领导选定设计单位,设计单位须有厂房设计资质。
1.4总经理组织管理小组(或外聘专家组)根据厂房建设规程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际,提出厂房建筑设计的技术规定。
1.5根据项目设计方案,选定国家承认的医药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行业规范和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设计。
1.6自初设阶段开始公司应成立专职项目负责组织(即项目部)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查;1.7项目部对设计图纸提出审查意见,并与使用部门和质量确保部进行沟通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给设计单位;1.8设计的最后阶段,各有关专业应含有完整的施工图。
施工图的内容最少涉及:厂区布局图、厂房工艺布局图、给排水系统图、设备布置图、工艺管道布局图、土建施工图、净化送风、回风、排风系统图等。
1.9设计过程中出现的变更文献资料须同设计最后幅员纸应统一收集、归档备案,作为公司机密资料备查参考。
2、施工安全管理2.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正式上岗作业前,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公司安全管理教育)。
2.2各施工单位应做好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的组织确保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订立施工合同时,应对安全施工责任给以明确);施工单位必要时对安全施工应急预案进行演习。
2.3凡规定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应由经考核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上岗。
厂房设计管理制度
厂房设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厂房设计的管理工作,提高设计质量,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应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厂房设计项目,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等。
三、设计管理机构1. 设计管理部门:由公司设立设计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厂房设计工作。
2. 设计管理人员:每个厂房设计项目需配备专职设计管理人员,负责具体执行设计管理工作。
四、设计管理流程1. 设计需求确定:根据生产需要和规划要求,确定厂房设计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2. 设计方案编制:设计管理人员组织设计人员编制设计方案,包括规划布局、建筑结构、设备配套等内容。
3. 设计评审:设计方案完成后,进行设计评审,确保设计方案符合规范和要求。
4. 设计批准:设计评审通过后,提交相关部门审批并批准设计方案。
5. 设计实施:设计方案获得批准后,组织实施设计工作,保证设计质量和进度。
6. 设计验收:设计完成后,进行设计验收,确保设计符合规范和要求。
五、设计管理要求1. 严格执行设计规范和标准,确保设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
2. 设计人员应具备专业资质和经验,严格执行设计管理流程,保证设计质量。
3. 设计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设计评审、验收和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问题。
4. 设计管理人员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设计工作顺利进行。
5. 设计管理人员应对设计过程中的变更和延期进行合理控制,保证设计进度和质量。
六、设计管理责任1. 设计管理部门对厂房设计工作的质量和进度负有全面责任。
2. 设计管理人员对具体设计工作的质量和进度负有直接责任。
3. 设计人员对个人设计工作的质量和进度负有主要责任。
七、设计管理改进1. 设计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设计管理评估,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2. 设计管理人员应及时总结和分享设计管理经验,促进设计管理的不断提升。
3. 设计管理部门应不断学习和借鉴国内外设计管理经验,推动设计管理水平的提高。
以上是对厂房设计管理制度的详细规定,希望能够得到全公司的认真执行和支持,确保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2厂房设计管理规程
2厂房设计管理规程厂房设计管理规程是指在厂房建设过程中的规范和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厂房设计符合安全、实用、经济、环保和美观的要求。
以下是一个1200字以上的厂房设计管理规程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厂房设计管理,提高厂房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厂房设计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三条厂房设计应符合安全、实用、经济、环保和美观的原则。
第四条厂房设计应充分考虑生产工艺和流程,满足生产需要,并确保工作环境良好。
第五条厂房设计应充分考虑节能和资源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和能源消耗。
第六条厂房设计应充分考虑灾害防范和安全防护,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设计管理流程第七条厂房设计管理应包括以下环节:前期调研、设计编制、评审审查、设计变更和竣工验收。
第八条前期调研应对项目的地理、气候、土壤等条件进行充分了解,为设计提供准确的数据和信息。
第九条设计编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设计机构负责,主要包括总体设计和细部设计。
第十条设计评审审查应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委员会进行,对设计方案进行全面的审核和评估。
第十一条设计变更应在必要时进行,应经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批准,并及时通知项目各方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应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委员会进行,对厂房设计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定。
第三章设计要求第十三条厂房设计应充分考虑生产工艺和流程的要求,保证生产线的连续和高效运行。
第十四条厂房设计应充分利用土地和空间资源,提高厂房的利用率和生产效益。
第十五条厂房设计应充分考虑工作环境的舒适性和人机工程学的要求,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六条厂房设计应充分考虑节能和资源利用的要求,采用节能环保的材料和技术。
第十七条厂房设计应充分考虑火灾防控和安全防护的要求,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
第十八条厂房设计应充分考虑自然灾害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范和保护措施。
第四章设计管理责任第十九条厂房设计管理责任应由项目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承担。
厂房设计规范管理制度范文
厂房设计规范管理制度范文厂房设计规范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厂房设计工作,提高厂房设计效率和质量,保证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厂房设计单位,设计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
第三条厂房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工作环境要求、安全要求和节能环保要求等相关要求。
第四条所有设计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且熟悉相关法规和标准,设计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和协作。
第五条设计单位应制定定期的设计进度计划和评审计划,保证设计工作的按时完成和质量达标。
第二章设计内容第六条厂房设计应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采暖通风设计等设计内容。
第七条厂房建筑设计应根据使用功能、生产工艺和人员流通等需求进行布局和设计。
第八条厂房结构设计应保证建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结构材料和组合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九条厂房给排水设计应确保供水和排水设备满足生产需要,并且达到环保要求。
第十条厂房电气设计应满足用电需求,合理布置电气设备和电源线路,确保工作安全。
第十一条厂房采暖通风设计应确保厂房内的温度和空气质量符合工艺和员工需求。
第三章设计流程第十二条厂房设计工作按照“可研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和竣工图设计阶段”进行。
第十三条可研阶段的设计工作包括项目方案确定、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初步设计委托书签署等。
第十四条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草图设计和初步设计报告编制等。
第十五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和深化设计等。
第十六条竣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包括竣工图设计和竣工图编制等。
第十七条每个设计阶段都要进行设计方案评审和质量检查,确保设计质量。
第四章设计标准第十八条厂房设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包括《建筑设计规范》、《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等。
第十九条厂房施工图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图设计规范》,并要满足建设部门的验收要求。
第二十条厂房给排水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
厂房设计与施工管理制度范文
厂房设计与施工管理制度范文厂房设计与施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厂房的设计与施工管理,确保厂房的安全性和实用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及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房设计与施工的全过程,包括设计方案的编制、施工方案的制定、施工过程中各项管理措施的执行等。
第三条所有与厂房设计与施工相关的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质量。
第四条部门主管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监督厂房设计与施工工作,并负责落实和完善本制度。
第五条厂房设计与施工过程中,应依法合规,同时遵循科学技术的发展要求,以提高厂房质量为目标。
第六条各级管理人员应通过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设计与施工管理水平,加强对本制度的理解和落实。
第七条本制度由厂房设计与施工管理部门制定,经批准后开始执行。
第二章设计管理第八条厂房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需要满足厂房的功能和安全要求。
第九条设计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同时需要参考往期类似工程的设计成功案例,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第十条设计编制单位需成立专门的设计团队,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论证,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十一条设计编制单位需与厂房使用方保持充分沟通,了解厂房的功能需求及特殊要求,充分考虑使用者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设计方案需经设计单位复核,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复核意见需及时反馈给设计编制人员,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十三条设计方案需经厂房设计与施工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用于施工。
第十四条设计方案的施工图必须详细准确,包括具体工程量、工艺要求等。
第十五条设计方案涉及的施工材料及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需要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第十六条设计编制单位需与审查单位进行沟通,主动了解审查的进展情况,并及时配合审查单位进行资料的补充和提供。
第十七条设计编制单位应对施工图进行保密处理,不得外泄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设计变更需经相关方面同意,并及时更新施工图纸和文件。
厂房设计 空间管理制度
厂房设计空间管理制度一、厂房空间设计的重要性1.提高生产效率:一个合理设计的厂房空间可以减少员工的行走距离和时间,提高设备使用率,从而提高生产效率。
2.提升员工工作满意度:良好的工作环境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减少员工的心理压力,促进员工的团队合作。
3.节约成本:通过科学合理的厂房空间设计,可以减少物料和设备的浪费,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二、厂房空间设计的原则1.功能性原则:在设计厂房空间时,应该首先考虑其功能性。
即要根据企业的生产需求和工艺流程来确定不同部门和设备的位置,保证生产流程的顺畅和高效。
2.灵活性原则:厂房空间设计应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适应企业生产的变化和发展,避免固定化的设计导致生产效率的下降。
3.舒适性原则:良好的工作环境是提高员工工作满意度的关键。
因此,在设计厂房空间时,应该考虑员工的工作舒适度,包括通风、采光、噪音控制等方面。
4.安全性原则:在设计厂房空间时,应该充分考虑安全因素,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
比如,在设备布置上要考虑作业空间,设备之间的间距不宜过近防止事故发生。
5.节约性原则:设计厂房空间时要遵循节约资源、节约成本的原则,合理规划空间利用,减少浪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厂房空间管理制度1.生产计划管理:在厂房空间设计初期,应该根据生产计划确定不同部门和设备的位置,确保生产流程的衔接和高效。
2.设备管理:负责设备管理的人员应该按照设备使用情况和工艺流程合理调整设备的位置,保证设备的高效运转。
3.物料管理:对于物料的管理应该根据生产流程和生产需求合理规划物料的存储位置,减少物料搬运的时间和成本。
4.安全管理:厂房空间管理人员应该注意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
同时,要定期检查设备,排除安全隐患。
5.整体管理:厂房空间管理应该是一个整体管理,不同部门之间要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整个厂房空间的高效运转。
在设计和管理厂房空间时,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遵循上述原则和制度,确保厂房空间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其效益。
厂房设计施工验收管理规程
厂房设计施工验收管理规程一、目的:建立厂房设计、施工、验收管理规程,规范本企业的工程设计施工与验收,保障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二、范围:适用于新建厂房和改造旧厂房。
三、责任者:生产设备部、质量管理部。
四、正文:1、厂房设计:1.1 根据企业的生产建设规划,由公司主管领导提出新建、扩建、改建厂房及对厂房进行大修的项目建议。
1.2 当建议得到批准后,由公司主管领导主持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建设项目立项论证会。
1.3 厂房改造应符合国家设计施工规范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01、符合国家的施工安全要求,且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1.4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主要道路实行人流与货流分流的原则: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互相妨碍。
1.5 厂房周围设有绿化带。
铺植草坪,种植对大气含尘、含菌浓度不产生有害影响的树木,减少厂区内露土面积,不得种植带有花粉类的植物。
1.6 厂房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空气洁净级别进行合理布局。
同一厂房内以及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互妨碍。
1.7 厂房应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厂房必须有防尘及捕尘设施。
1.8 在设计厂房时,应考虑使用便于进行清洁工作。
洁净室的内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并能耐受清洗和消毒,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易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以减少灰尘积聚和便于清洁。
1.9 生产区和储备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面积和空间用以安置设备、物料,便于生产操作。
存放物料、中间产品、待验品和成品,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差错和交叉污染。
1.10 洁净室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他公用设施,在设计和安装时考虑使用中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1.11 洁净室应根据生产要求提供足够的照明,主要工作室(区)照度应达到300勒克斯,厂房应有应急照明设施。
厂房设计管理规程
厂房设计管理规程页眉目的:建立一个规范的厂区厂房设计管理规程改建的各种工程设计管本规程适用于厂区厂房的新建、扩建、范围:理。
职责:总经理、总工程师、基建部对本规程负责。
正文:、流程1根据本企业的建设发展规划,由总工程师向总经理提出新、扩、改建厂1.1 区厂房项目计划。
1.2由总经理主持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建设项目立项论证会。
提出立项申请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1.3根据论证结果,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总工程师提出厂房建筑设计的技术要求,并制订项目设计方案。
1.4根据项目设计方案,由专家组或聘请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药1.5 年版)进行工艺布局设计。
2010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召集有关专家组、生产部经理、质量部经理、基建部经理、设备部经理1.6 以及设计单位参加的技术性讨论。
听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监督员对工艺布局设计图纸的意见。
1.7页脚页眉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根据工艺布局设计方案进行扩大初步设计,包括1.8 设计说明书和扩初土建工程图纸。
土建工程图经专家组审查无误后,做为正式施工图纸使用并留档。
1.9总工程师及基建部监督施工单位按施工计划和工程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1.10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免对产品质量造成影响。
2、厂房设计原则厂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要求,2.1 操作和维护。
交叉污染、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清洁、应当根据厂房及生产防护措施综合考虑选址,厂房所处的环境应当能够2.2 最大限度地降低物料或产品遭受污染的风险。
企业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当对药品2.3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互相妨碍;厂区和厂房内的人、物流走向应当合理。
应当对厂房进行适当维护,并确保维修活动不影响药品的质量。
应当按2.4 照详细的书面操作规程对厂房进行清洁或必要的消毒。
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确保生产和贮存的产品质2.5 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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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建立一个规范的厂区厂房设计管理规程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厂区厂房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种工程设计管理。
职责:总经理、总工程师、基建部对本规程负责。
正文:1、流程1.1根据本企业的建设发展规划,由总工程师向总经理提出新、扩、改建厂区厂房项目计划。
1.2由总经理主持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建设项目立项论证会。
1.3根据论证结果,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提出立项申请及可行性分析报告,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1.4 总工程师提出厂房建筑设计的技术要求,并制订项目设计方案。
1.5根据项目设计方案,由专家组或聘请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进行工艺布局设计。
1.6召集有关专家组、生产部经理、质量部经理、基建部经理、设备部经理以及设计单位参加的技术性讨论。
1.7 听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监督员对工艺布局设计图纸的意见。
1.8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根据工艺布局设计方案进行扩大初步设计,包括设计说明书和扩初土建工程图纸。
1.9 土建工程图经专家组审查无误后,做为正式施工图纸使用并留档。
1.10总工程师及基建部监督施工单位按施工计划和工程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免对产品质量造成影响。
2、厂房设计原则2.1厂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要求,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
2.2应当根据厂房及生产防护措施综合考虑选址,厂房所处的环境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物料或产品遭受污染的风险。
2.3企业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当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互相妨碍;厂区和厂房内的人、物流走向应当合理。
2.4应当对厂房进行适当维护,并确保维修活动不影响药品的质量。
应当按照详细的书面操作规程对厂房进行清洁或必要的消毒。
2.5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确保生产和贮存的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影响。
2.6厂房、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能够有效防止昆虫或其它动物进入。
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所使用的灭鼠药、杀虫剂、烟熏剂等对设备、物料、产品造成污染。
2.7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未经批准人员的进入。
生产、贮存和质量控制区不应当作为非本区工作人员的直接通道。
2.8应当保存厂房、公用设施、固定管道建造或改造后的竣工图纸。
3、生产区设计原则3.1 "为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应当根据所生产药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洁净度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并有相应评估报告;(二)药品生产厂房不得用于生产对药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非药用产品。
"3.2生产区和贮存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确保有序地存放设备、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避免不同产品或物料的混淆、交叉污染,避免生产或质量控制操作发生遗漏或差错。
3.3 "应当根据药品品种、生产操作要求及外部环境状况等配置空调净化系统,使生产区有效通风,并有温度、湿度控制和空气净化过滤,保证药品的生产环境符合要求。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不同级别洁净区之间的压差应当不低于10帕斯卡。
必要时,相同洁净度级别的不同功能区域(操作间)之间也应当保持适当的压差梯度。
口服液体和固体制剂生产的暴露工序区域及其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最终处理的暴露工序区域,应当参照“无菌药品”附录中D级洁净区的要求设置,企业可根据产品的标准和特性对该区域采取适当的微生物监控措施。
"3.4洁净区的内表面(墙壁、地面、天棚)应当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避免积尘,便于有效清洁,必要时应当进行消毒。
3.5各种管道、照明设施、风口和其他公用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应当尽可能在生产区外部对其进行维护。
3.6排水设施应当大小适宜,并安装防止倒灌的装置。
应当尽可能避免明沟排水;不可避免时,明沟宜浅,以方便清洁和消毒。
3.7制剂的原辅料称量通常应当在专门设计的称量室内进行。
3.8产尘操作间(如干燥物料或产品的取样、称量、混合、包装等操作间)应当保持相对负压或采取专门的措施,防止粉尘扩散、避免交叉污染并便于清洁。
3.9用于药品包装的厂房或区域应当合理设计和布局,以避免混淆或交叉污染。
如同一区域内有数条包装线,应当有隔离措施。
3.10生产区应当有适度的照明,目视操作区域的照明应当满足操作要求。
3.11生产区内可设中间控制区域,但中间控制操作不得给药品带来质量风险。
4、仓储区设计原则4.1仓储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确保有序存放待验、合格、不合格、退货或召回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等各类物料和产品。
4.2仓储区的设计和建造应当确保良好的仓储条件,并有通风和照明设施。
仓储区应当能够满足物料或产品的贮存条件(如温湿度、避光)和安全贮存的要求,并进行检查和监控。
4.3接收、发放和发运区域应当能够保护物料、产品免受外界天气(如雨、雪)的影响。
接收区的布局和设施应当能够确保到货物料在进入仓储区前可对外包装进行必要的清洁。
4.4如采用单独的隔离区域贮存待验物料,待验区应当有醒目的标识,且只限于经批准的人员出入。
不合格、退货或召回的物料或产品应当隔离存放。
如果采用其他方法替代物理隔离,则该方法应当具有同等的安全性。
4.6通常应当有单独的物料取样区。
取样区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当与生产要求一致。
如在其他区域或采用其他方式取样,应当能够防止污染或交叉污染。
5、质量控制区设计原则5.1质量控制实验室通常应当与生产区分开。
生物检定、微生物和放射性同位素的实验室还应当彼此分开。
5.2实验室的设计应当确保其适用于预定的用途,并能够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应当有足够的区域用于样品处置、留样和稳定性考察样品的存放以及记录的保存。
5.3必要时,应当设置专门的仪器室,使灵敏度高的仪器免受静电、震动、潮湿或其他外界因素的干扰。
6、辅助区设计原则6.1休息室的设置不应当对生产区、仓储区和质量控制区造成不良影响。
6.2更衣室和盥洗室应当方便人员进出,并与使用人数相适应。
盥洗室不得与生产区和仓储区直接相通。
6.3维修间应当尽可能远离生产区。
存放在洁净区内的维修用备件和工具,应当放置在专门的房间或工具柜中。
7、无菌制剂厂房原则7.1 洁净厂房设计时,应尽可能烤炉避免管理或监控人员不必要的进入。
B 级区的设计应能从外部观察到内部的操作。
7.2物料准备、产品配制和灌装或分装等操作必须在洁净区内分区(室)进行。
7.3无菌药品生产的人员、设备和物料应通过气锁间进入洁净区,如采用机械连续传输物料时,应采用正压气流保护并检测压差。
气锁间两侧的门不应同时打开。
可采用连锁系统或光学或声学的报警系统防止两侧的门同时打开。
7.4更衣室应按照气锁方式设计使更衣的不同阶段分开,以尽可能避免工作服被微生物和微粒污染。
更衣室应有足够的换气次数。
更衣室后段的静态级别应与其相应洁净区的级别相同。
必要时,可将进入和离开洁净区的更衣间分开设置。
一般情况下,洗手设施只能安装在更衣的第一阶段。
7.5无菌生产的A/B级区内禁止设置水池和地漏。
在其它洁净区内,水池或地漏应有适当的设计、布局和维护,以降低微生物污染,并安装已与清洁且带有空气阻断功能的气水分离装置以防倒灌。
同外部排水系统的连接方式应能防止微生物的侵入。
7.6无菌药品生产的洁净区空调净化系统应保持连续运行,维持相应的洁净度级别,在任何运行状态下,洁净区通过适当的送风应能确保对周围低级别区的正压,维持良好的气流组织,保证有效的净化能力。
特别应注意保护已清洁的与产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器具及产品直接暴露的区域。
8、无菌药品生产所需的洁净区可分为以下4个级别:8.1 A级:高风险操作区,如:灌装区、放置胶塞桶、敞口安瓿瓶、敞口西林瓶的区域及无菌装配或连接操作的区域。
通常用层流操作台(罩)来维持该区的环境状态。
层流系统在其工作区域必须均匀送风,风速为0.36-0.54m/s(指导值)。
在密闭的隔离操作器或手套箱内,可使用单向流或较低的风速。
8.2 B级:指无菌配制和灌装等高风险操作A级区所处的背景区域。
8.3 C级和D级:指生产无菌药品过程中重要程度较低的洁净操作区。
8.4洁净区空气洁净度级别空气悬浮粒子的标准规定表洁尘粒最大允许数/立方米净度级别静态动态(3)≥0.5µm≥5µm(2)≥0.5µm≥5µmA级(1)352020352020 B级35202935200029 C级352000290035200002900D 级352000029000不作规定不作规定9、空气洁净度级别设置要求9.1最终灭菌的无菌产品洁净度级别最终灭菌的无菌产品C级背景下的局部A级高污染风险(1)产品的灌装(或灌封)C级产品灌装或灌封;高污染风险(2)产品的配制和过滤;眼用制剂、无菌软膏剂、无菌混悬剂等的配制、灌装(或灌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器具最终清洗后的处理。
D级轧盖;灌装前物料的准备;产品配制和过滤(指浓配或采用密闭系统的稀配);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器具的最终清洗。
(1)此处的高污染风险是指产品容易长菌、灌装速度很慢、灌装用容器为广口瓶、容器须暴露数秒后方可密闭等状况。
(2)此处的高污染风险是指产品容易长菌、配制后需等待较长时间方可灭菌或不在密闭容器中配制等状况。
9.2非最终灭菌的无菌产品洁净度级别非最终灭菌的无菌产品B级背景下的局部A级处于未完全密封(1)状态下产品的操作和转运,如产品的灌装(或灌封)、分装、压塞、轧盖(2)等;灌装前无法除菌过滤的药液或产品的配制;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器具灭菌后的装配以及处于未完全密封状态下的转运和存放;无菌原料药的粉碎、过筛、混合、分装。
B级处于未完全密封(1)状态下的产品置于完全密封容器内的转运;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器具灭菌后处于完全密封容器内的转运和存放。
C级灌装前可除菌过滤的药液或产品的配制;产品的过滤;洗灌封设备所处区域。
D级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器具的最终清洗、装配或包装、灭菌;无菌操作的隔离操作区所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