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平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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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
为了弘博热电工程建设能够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始终在安全、文明、有序的条件下进行施工,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杜绝水、电、路乱接乱开的现象,实现施工安全和工程优质高效,创造一个良好文明有序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
1 总平面管理制度
1.1施工总平面布置要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参照厂区总平面图、竖向布置图等,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本着节约用地、交叉配合、文明有序、紧凑合理的要求完成场地的划分,各种临建及功能设施的布设。
1.2施工承包商要根据该工程自然、地理、气象、水文等情况制定各种可能发生的危及现场施工安全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3施工承包商应加强现场各专业、工序间的配合,充分利用时间、空间交叉做好场地的功能转换。
1.4施工承包商应及时将各种材料的下脚料、废弃料清理出现场,提高现场使用率。
1.5为了配合现场管理,施工承包商物资部门应严格按工程材料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材料的仓储管理,严禁材料长期占用场地。同时要尽量做到设备到货与安装和施工场地的协调一致,减少二次转运。
1.6承包商进入施工现场前,在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内,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要求,充分了解现场实际情况,绘制切实可行的总平面图,做好场地的施工全过程以及过程阶段性的场地使用规划。该施工总平面随同施工组织总设计(或单独)报监理公司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1.7承包商应在施工场地各功能区,设备做出标示,严格按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总平面布置图构建临时建筑,不得随意乱建、乱拆、移动、堆放材料等,更不能占用道路施工。
1.8施工场地随着施工阶段的变化和承包商的实际需要,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可根据情况统筹安排,重新调配使用,施工承包商应予以配合。
1.9承包商要严格根据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做好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防火、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工作。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排放都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乱放、乱排。同时做好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
1.10各施工承包商在施工时严禁私自断路、断电、断汽。确实需要中断时,必须提前3天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批准后执行。承包商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其他各施工承包商施工时,其后果由当事承包商负责赔偿损失或承担必要的罚款。
1.11各类履带式机械、重型压路机械及超重件运输机械进厂路线,施工承包商必须
按批准的、指定的路线通行,并做好对道路的保护,由于保护措施不利造成的路面及地下设施的破坏,由承包商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1.12承包商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水源、电源、汽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联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向建设单位交纳相应费用或在每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13建设单位按计划需要停电、停水、停汽时,应事先提前2天通知承包商,作好施工安排。意外发生断水、断电、断汽事件时,承包商与建设单位研究,采取必要措施,在短期内尽快予以恢复。
1.14承包商应严格按平面竖向布置图以及现场实际情况做好土方量的平衡,并形成书面资料,严禁随意取土弃土,更不得转卖。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及时运到建设单位指定的地点,不得乱堆弃土,堵塞道路及排水系统,弃土堆放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
1.15现场车辆应限速15公里/小时,特殊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飞溅物要进行覆盖,散落的砂土等杂物要有专人及时清理。
1.16设置在施工现场的永久测量标志,各施工承包商应予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
1.17施工承包商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后,应迅速撤离施工现场,并及时拆除其所建临时建筑和各项临时设施或由建设单位按规定合理调配给其他承包商使用,不得借故拖延或私自处理。
1.18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均设专人管理施工总平面,各施工承包商对有关施工场地的使用、临时设施的建设、现场道路及各种力能管线布置,安全、防火、排水等措施的实施,必须接受监督与管理。
1.19施工承包商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划分本标段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并安排专人对责任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管理,时刻保持区域内的安全文明局面处于良好状态。
1.20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统一对施工区域内的“五牌一图”进行规划,各施工承包商的“五牌一图”布置必须符合建设单位规划的要求。【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
1.21本规定未明确的总平面管理事宜,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视现场情况研究解决。
1.22各施工承包商和有关部门应结合各自单位的情况与特点,根据本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1.23设计单位应尽量减少平面竖向布局的变更,避免由于变更引起的现场返工。
2施工现场管理
2.1建设单位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工程现场范围内的施工组织与指挥。
2.2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现场各施工承包商之间,现场力能及机械互相协作借用、
总平面管理、交通堵断等问题有权经过协商后作必要的调度,各施工承包商应予协助,有关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2.3现场管理应充分发挥工程承包单位的内部协调能力,做好专业间的施工配合。
3现场力能管理
3.1现场给水、排水、蒸汽、电、通讯等主要力能干线,应标示明显,由施工承包商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施工总平面的布置原则,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力能干线和设备进行管理,负责日常的检查和维修,相应的费用自理。
3.2施工承包商主干线停止使用时,应事先通知有关各方进行必要的准备。
4.进入电厂生产区域作业的管理承包商人员进入电厂生产区域作业,应按电厂有关规程办理安全生产工作票,按规定的路线进出生产区,并按照电厂安全生产规程和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批准的作业指导书或施工方案进行作业。工作完工后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并按工作票要求办理作业终止手续。
5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
5.1承包商应严格按国家规范、行业标准、企业管理制度组织施工,严格按工程有关安全文明策划文件进行管理,做到高标准、严要求。
5.2 根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公司将定期组织参建各方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发书面检查通报,施工承包商按期整改。
5.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设备事故时,施工承包商应及时通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施工承包商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研究处理工作,并按规定报告有关上级单位。
5.4承包商应完善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使安全工作日常化。
5.5承包商安全管理部门应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动计划,分解到月,并按期开展安全活动。
5.6承包商安全管理部门要接受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及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
5.7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责任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5.8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技术负责人,应对施工技术方案及作业指导书的安全部分进行认真审核。
5.9承包商应按有关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建立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制定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计划,全面开展文明施工管理。
5.10各施工区域材料应堆放整齐,并做好材料状态的标示。车辆按规定停放,并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