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S绩效测量和监视控制程序(含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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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S绩效测量和监视控制程序
1.目的
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进行监视和测量,以实现对OHS管理体系的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OHS绩效的常规监视和测量,包括对OHS表现、运行控制、目标完成情况、法律法规遵循情况等的监视和测量。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对有关的运行控制、OHS目标完成情况、法律法规的遵循情
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办公室负责OHS监测设备的校准和维护。
3.2 各部门负责相应OHS绩效数据的监测。
3.3 办公室负责进行劳动纪律的检查。
4.工作程序
4.1 OHS管理体系绩效监视和测量的内容:
4.1.1 员工健康情况的检查
4.1.2 OHS专业性检查。
4.1.3 OHS运行参数的监视和测量。
4.1.4 劳动纪律检查。
4.1.5 运行控制的符合情况、OHS目标的符合情况、OHS管理方案完成进度、
法律法规遵循情况的检查。
4.2 员工健康情况的检查。
4.2.1 检查频率:
①特种作业人员:二年一次。
②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一年一次。
③食堂员工、保洁员、后勤员工:每年一次。
④女工:一年一次。
⑤从事一般性工作,不属于以上范围人员:二至三年一次。
4.2.2 检查由镇级以上医院执行。检查中如发现不良健康现象时应进行工作调离。当发现职业病时,应按职业病管理条例的要求及时上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一般为卫生局或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并对患者进行专项治疗,直至康复(或稳定)。
4.3 OHS专业检查。
每半年进行一次OHS专业检查,专业检查由办公室组织进行,检查的重点是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殊场所,如电焊、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场所、危险物品(如有毒化学物品等)的贮存保管等,检查后填写“OHS专业检查表”。
4.4 OHS运行的监视和测量。
办公室依据有关文件对OHS运行参数进行监视和测量。目前监测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