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3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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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社会保险缴费简明表1

2013年下半年社会保险缴费简明表1

2013年下半年社会保险缴费简明表
单位:元 单位缴纳 险种 基本养老保险 地方养老保险 住院基本医疗 社区门诊医疗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 缴费费率 1812 1812 2138 2138 1812 1812 合计: 11% 3% 1.75% 0.05% 1% 0.50% 17.30% 缴费金额 199.32 54.36 37.42 1.07 18.12 9.06 319.34 0.50% 9% 0.50% 缴费费率 缴费金额 8% 144.96 0 0 统一按社平均工资2138元 10.69 0 9.06 164.71 1310 1310 6414 2138 镇属灵活就业人员合计费用 447.81元 下限 1310 1310 上限 12645 12645 职保市内合计费用 职保市外合计费用 484.05元 474.99元 个人缴纳 各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省平均工资4215元
参2险人员(工伤、医疗) (不分市内或市外户口) 参4险人员(工伤、医疗、 失业、养老)本市户口 参4险人员(工伤、医疗、 失业、养老)市外户口
56.6(单位)+10.69(个人)=67.29元 319.34(单位)+164.71(个人)=484.05元 319.34(单位)+155.65(个人)= 474.99元
1812元缴费工资 标准本市户口: 1812元缴费工资 标3;164.71(个人)=484.05元 319.34(单位)+155.65(个人)=474.99元 按1812元基数来计算 398.64(养老)+49.17(医疗)=447.81元

2013社保缴费标准

2013社保缴费标准

2013社保缴费标准2013年,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继续得到完善和发展,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也有所调整。

在这一年,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对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2013年的社保缴费标准。

首先,我们来看2013年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具体来说,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0%进行缴费,而个体工商户则应按照其个人工资的20%进行缴费。

此外,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制定,因此各地的具体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其次,是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2013年,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也有所调整。

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8%进行缴费,而个体工商户则应按照其个人工资的8%进行缴费。

此外,对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同样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再者,是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

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0.2%进行工伤保险的缴费,而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

个体工商户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同样按照其个人工资的比例进行缴纳。

最后,是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

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0.8%进行生育保险的缴费,而个体工商户则应按照其个人工资的0.8%进行缴费。

综上所述,2013年的社保缴费标准对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来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根据国家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以保障员工的基本社会保障权益。

同时,地方政府也应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合理制定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促进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总之,2013年的社保缴费标准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的重要一年,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调整也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我们应认真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共同推动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天津历年社保缴费基数

天津历年社保缴费基数

天津历年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是指用于计算社保缴费金额的基础数额。

在中国,社保缴费基数是由政府制定的,不同地区和不同时间段的社保缴费基数也会有所不同。

本文将以天津为例,介绍天津历年社保缴费基数的变化。

一、2000年至2007年2000年至2007年期间,天津的社保缴费基数一直保持在每月500元左右。

这个基数相对较低,但也反映了当时天津的经济水平相对较低。

二、2008年至2012年2008年至2012年期间,天津的社保缴费基数开始逐年上涨。

2008年时,社保缴费基数为每月710元,到2012年时已经达到每月1130元。

这一时期,天津的经济水平有了较大的提升,社保缴费基数的上涨也是与之相应的。

三、2013年至2016年2013年至2016年期间,天津的社保缴费基数的上涨速度开始放缓。

2013年时,社保缴费基数为每月1260元,到2016年时则为每月1430元。

这一时期,天津的经济增长速度开始放缓,社保缴费基数的上涨也受到了一定的制约。

四、2017年至今2017年至今,天津的社保缴费基数的上涨速度再次加快。

2017年时,社保缴费基数为每月1670元,到2021年时已经达到每月2530元。

这一时期,天津的经济增长速度再次加快,社保缴费基数的上涨也是与之相应的。

总的来说,天津的社保缴费基数在过去几十年中经历了不同程度的上涨,反映了天津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

随着天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社保缴费基数也有望继续上涨。

对于广大职工来说,社保缴费基数的上涨虽然意味着缴费金额的增加,但也反映了社保制度的不断完善,为职工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社会保障。

天津2013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发布

天津2013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发布

天津2013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发布
区内各缴费单位:
2013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如下: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的最低和最高标准为2210元和11331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最低标准为2310元,最高标准为5410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310元。

四、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标准为:养老保险2310元,失业保险2210元,医疗保险2310元。

五、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3777元。

六、2013年大额医疗救助金缴费标准为在职职工230元、退休人员330元。

实行社会化发放的退休人员,由社保机构从养老金中扣缴。

社保分中心
2012年12月25日。

天津公布2013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天津公布2013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天津公布2013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第一篇:天津公布2013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天津公布2013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天津市2013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昨天(4日)公布,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即日起可以到社保部门或者人事代理部门为个人的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账户“充值”。

据悉,按照新的缴费基数计算,2013年全年养老、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共计7797.56元,最高合计缴费上限为15237.56元。

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养老保险早缴纳早受益,缴费时间越长退休金拿的越多。

养老保险基数最低2310元最高5410元2013年度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标准为:养老保险基数最低2310元,月缴费额462元,全年缴费额5544元;最高缴费基数为5410元,月缴费额1082元,全年缴费额12984元。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时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参保人员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其缴费年限满15年,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在重新就业前,可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费,其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就业后,一定要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参保缴费,以免缴费中断影响将来的养老保险待遇。

市社保中心在各区县分中心设有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服务窗口,专门办理下岗失业人员、非正规就业人员等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医疗保险基数2310元,中断缴费立即停保2013年度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基数为2310元,大额救助金230元,全年缴费额2253.56元。

提醒个人参保者,可以按季、半年、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个人缴纳医疗保险时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因故中断缴费的,其中断缴费期间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断缴费后继续缴费的,视为初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同时,应当按照《天津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办法》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享受大额医疗费救助。

2013年社保缴费标准

2013年社保缴费标准
企业:0.60%
门诊医疗保险
110.55元/月
企业:70.35元
1326.6元
企业:3.50%
个人:2.00%
个人:40.20元
二档企业总额:9469.32±200.4
(企业承担:6696.12±200.4个人承担:2773.2)
注:2013年度缴费标准从2013年7月1日开始执行
黑色:企业应缴
红色:个人应缴
社保年度为每年7月到次年6月,2012年度指2013年7月——2014年6月
2013年7月——2014年6月社保缴费标准
人员类别
险种类别
费用标准
2013年度总额
缴费比率
个体劳动者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2600)
468元/月
5616元
18.00%
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2010)
120.6元/月
130.6元
1567.2元
6.00%
医疗救助10元
医疗救助保险
10元/月
门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2010)
110.55元/月
1326.6元
5.50%
年总计:8509.8元(月总计:709.15元)
企业职工
缴费基数
(2010)
养老保险
442.2元/月
企业:281.40
5306.4元
企业:14.00%
个人:8.00%
个人:160.80
医疗保险
120.60元/月
1567.2元
企业:6.00%
个人:10元
医疗救助
10元/月
工伤保险
一档:16.70元/月

企业:0.50%
二档:33.40元/月

天津市2013年度各项相关待遇简表

天津市2013年度各项相关待遇简表

天津市2012年社会平均工资发布
日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2012年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012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464元,月平均工资为3872元。

附件:2013年度各项相关待遇简表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13〕14号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现就2012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及资福利待遇调整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464元,月平均工资为3872元。

二、2013年度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按3872元计
三、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统
社会保险费的最低、最高标准按照我局《关于2013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2〕72号文件)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2013年度各项相关待遇简表
2013年4月2日(此件主动公开)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

2013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表

2013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表

2013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表
一、缴费基数
在2013年度,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根据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的。

具体的缴费基数区间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

二、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由职工所在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

具体的缴费比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一般为工资总额的20%左右。

其中,单位承担的部分较大,约占缴费比例的12%;个人承担的部分较小,约占缴费比例的8%。

三、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累计时间。

在2013年度,职工需要至少缴纳满15年的养老保险费,才能享受养老保险
待遇。

四、补缴规定
如果职工在规定的缴费年限内未能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补缴。

补缴的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一般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补缴,并缴纳相应的滞纳金。

五、滞纳金
滞纳金是指因未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而产生的罚款。

滞纳金的计算方式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一般为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利息或罚款的形式收取。

天津市历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

天津市历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
% 8% 8% 7% 6% 6% 6% 5% 5% 5% 4% 4% 4% 4% 2%
金额 -
-
-
-
-
-
-
注:1.工伤保险缴费比率根据用人单位行业确定,初始费率为0.5%-2%,最高上浮至3%。 2.每年由个人缴纳100元作为大额医疗救助金。3.本表仅供参考,实际缴费以经办机构单据为准。
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计算表
年份 2009 2008 2007 2006 2005 2004 2003 2002 2001 2000 1999 1998/7-12 1998/1-6 1997/4-12 1997/1-3 1996 1995 1994 1993 合计 下限 1260 1260 1100 980 880 780 680 600 450 400 350 290 290 290 290 270 270 200 150 上限 基数 比例 7800 6800 5720 5050 4400 3900 3500 3000 2730 2550 2250 2100 2100 1270 1270 1100 900 860 520 单位 总计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18% 养老 缴费 金额 月数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6 6 9 3 12 12 12 12 失业1995.10开 缴费 比例 金额 月数 2% 12 2% 12 2% 12 2% 12 2% 12 2% 12 2% 12 2% 12 2% 12 2% 12 2% 12 2% 6 1% 6 1% 9 1% 3 1% 12 1% 3 单位负担 医疗2001.11开 缴费 比例 金额 月数 10% 12 10% 12 10% 12 10% 12 10% 12 10% 12 10% 12 10% 12 10% 2 工伤2004.1开 缴费 比例 金额 月数 0.50% 12 0.50% 12 0.50% 12 0.50% 12 0.50% 12 0.50% 12 生育2005.9开 缴费 比例 金额 月数 0.80% 12 0.80% 12 0.80% 12 0.80% 12 0.80% 4 养老 缴费 金额 月数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6 6 9 3 12 12 12 12 个人 总计 个人负担 失业1998.10开 缴费 比例 金额 月数 1% 12 1% 12 1% 12 1% 12 1% 12 1% 12 1% 12 1% 12 1% 12 1% 12 1% 12 1% 3 医疗2001.11开 缴费 比例 金额 月数 2% 12 2% 12 2% 12 2% 12 2% 12 2% 12 2% 12 2% 12 2% 2 个人窗口缴费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2003.7开 缴费 缴费 缴费 缴费 比例 比例 基数 月数 基数 月数 22% 6.3% 22% 6.3% 22% 6.3% 22% 6.3% 22% 6.3% 22% 6.3% 22% 6.3% 21% 26% 26% 26% 25% 25% 25% 24% 24% 24% 24% 18% 合计 金额

天津市历年社会平均缴费基数-经办人员必备

天津市历年社会平均缴费基数-经办人员必备
缴费时间 年度 1993年 1994年 10-12月份 1-9月份 1995年 10-12月份 1996年 1997年 4-12月份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1-12月份 1-12月份 1-12月份 1-12月份 1-12月份 1-12月份 1-12月份 1-12月份 1-12月份 1-12月份 1-12月份 1-12月份 1-12月份 1-12月份 1-12月份 1-12月份 1-12月份 1-12月份 1-5月份 290 290 350 350 600 680 780 880 980 1-12月份 1-3月份 240 240 270 月份 1-12月份 1-9月份 200
1100 1260 1260 1425 1720 2006 2210 2530 2812
2016年 6-12月份 2017年 2018年 1-12月份 1-12月份
2966 3159 3364
14832 19% 15795 6821 19% 19%
8% 8% 8%
8% 8% 8%
4944 5265 5607
缴费基数 下限 150 上限 520 860
缴费比例 企业 18% 20% 个人 2% 4%
划入个人帐 户比例 0 0
本市职工 最低 最低小时 最低小时 上年在岗职工平 上年社会 月工资标准 工资标准 工资标准 均工资 平均工资 (全日制) (全日制) (非全日制) (计发养老金) (计发工伤待遇) (每年7月调整) (每年7月调整) (每年7月调整) 260 334 260 334 —— 210

天津1995-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社保五险比例、基数表

天津1995-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社保五险比例、基数表

天津
天津
天津
2013 年
2013 天津 年 2013 天津 年
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 知(2013)
天津
2013 年
标准金额: 15元/小时
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 知(2013)
失业保险 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 缴费比例
天津
2013 年 2013 年
单位缴费:2% 个人缴费:1% 单位缴费:0.5%-2% 单位缴费:10% 单位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 个人缴费:2% 个人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 0 单位缴费:0.8%
工资增长 指导线
天津
2012 年
住房公积 金缴费比 例
天津
2012 年
天津调整 2012-4-1 2012年最低 工资标准每 月1310元 10省份发布 2012年工资 2012-5-7 指导线 新疆 最高北京最 低 15城市住房 公积金缴存 2012-7-1 比例一览 个人最高可 选20% 天津市2012 2013-1-1 年社会平均 工资发布 2012-7-1 2012-7-1 天津失业保 2012-7-1 险标准2012 年7月开始上 调 2012-7-1
天津
2012 年
天津 2011 年 2011 天津 年 2011 年 2011 年 2011 年
天津
2011-7-1
天津
2011-7-1
天津
2011-7-1
工伤保险 缴费基数 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 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 住房公积 金缴费基 数 最低工资 标准 社会平均 工资 非全日制 小时最低 工资 生育保险 缴费比例 工资增长 指导线 工伤保险 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 缴费比例 医疗保险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缴费比例 工资增长 指导线 住房公积 金缴费基 数 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 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

13年缴费标准

13年缴费标准
企业社保缴费标准(社保年度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
类 型
参加险种
单 位
个 人
基数
比例
最低和最高基数
比例
企业五险
养老保险
根据工资总额地税申报(不小于个人基数)
14%
2005-10020
8%
失业保险
2%
2005-10020
1%或不缴
工伤保险
0.8%或1%


生育保险
0.80%


医疗保险
基本
7%
2、补缴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期间中断,养老、医疗保险按正常标准补缴。
个人(自谋职业)社保缴费标准(社保年度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
档次
养老
医疗保险
合计(含1.8代理费)
正常标准
第一档
460
177
638.8
第二档
518
177
696.8
第三档
576
177
754.8
跨年度补缴
735


2元/月
企业两险
工伤保险
根据工资总额地税申报(不小于最低基数)
0.8%或1%


大病保险
3%


跨年度补缴中断(补缴2013年6月及以前年度)
养老保险
3341
467.72元/月
3341
267.28元/月
医疗保险
基本
3198
7%
3198
2%
补充

2元/月

2元/月
说明:
1、嘉兴市外农村户口,失业个人不缴费。
913.8

2013年各类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一览表

2013年各类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一览表

2013年各类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一览表(仅供参考,具体以缴费通知为准)自2013年10月1日起,按下列比例参保缴费:缴费基数及金额(元) 项目养保 医保失保工伤生育合计4692*60%(2815) 4692*300%(14076) 单位21% 11% 1.5% 0.5%1% 35%985.54926.8在职职工(含有雇工的个体户) 个人8% 2% 0.5% — — 10.5%295.6 1478.1非正规 个人29% 13% 2% 0.5%1% 45.5%1281.1 6404.9 城保五险灵活就业 个人29% 13% — — — 42% 1182.45912项目 养保 医保失保工伤生育合计 4692*60%(2815)单位21% 11% 1.5% 0.5%1%35%985.5在职职工(含有雇工的个体户)个人8% 2% 0.5% — — 10.5%295.6非正规就业个人29% 13% 2% 0.5%1% 45.5%1281.1镇转城过渡 灵活就业个人29% 13% — —— 42% 1182.4项目 养保 医保 失保 工伤生育合计 4692*50%(2346)4692*60%(2815) 4692*300%(14076)6% 27.5%645.3 774.2 3871 单位 21%11%— 0.5%—32.5%— 915 4574.8 1% 9%211.2 253.4 1266.9在职职工(含有雇工的个体户) 个人 8% 2%———10% — 281.5 1407.77%36.5%856.5 1027.6 5137.9 城保三险非正规就业个人 29%13%— 0.5%—42.5%—1196.55982.52013年10月1日前,按下列基数和比例参保缴费:缴费基数及金额(元) 项目 养保 医保失保工伤生育合计4692*60%(2815) 4692*300%(14076) 单位 22% 12% 1.7% 0.5%0.8%37%1041.75208.3在职职工(含有雇工的个体户)个人8% 2% 1.0% — — 11% 309.7 1548.5非正规就业个人30% 14% 3% 0.5%0.8%48% 1351.4 6756.8城保五险 灵活就业 个人30% 14% — — — 44% 1238.6 6193.5项目 养保 医保失保工伤生育合计4692*60%(2815)单位 22% 12% 1.7% 0.5%0.8%37% 1041.7镇转城过渡在职职工(含有雇工的个体户)个人8% 2% 1.0% — — 11% 309.7非正规就业个人30% 14% 3% 0.5%0.8%48% 1351.4灵活就业个人30% 14% ———44% 1238.6项目养保医保失保工伤生育合计4692*50%(2346)4692*60%(2815)4692*300%(14076)6% 28.5%668.8 802.3 4011.8 单位22% 12%—0.5%—34.5%—971.2 4856.41% 9% 211.2 253.4 1266.9在职职工(含有雇工的个体户)个人8% 2%———10% —281.5 1407.7 7% 37.5%880 1055.7 5278.7城保三险非正规就业个人30% 14%—0.5%—44.5%—1252.7 6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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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3年
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210元,最高标准为11331元。

(二)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310元,最高标准为5410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310元。

(四)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中养老保险补贴基数为2310元,失业保险补贴基数为2210元,医疗保险补贴基数为2310元。

(五)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为10元/人。

(六)民政代管残疾军人户中缴费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3777元。

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3777元。

(七)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210元。

(八)保安、物业单位全员参加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310。

(九)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计算保值系数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37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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