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评审细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家评审细则
根据《湖州市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采购(第二批)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湖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评审专家库”,根据联合采购各个阶段的需要,由湖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从专家库中随机分层抽取相应评审专家,组成“遴选专家组”、“评判专家组”、“评定专家组”开展工作。
遴选专家组:
一、遴选原则:
1、以每日差价、降幅及每日费用为主要依据;
2、剔除临床不常用的剂型与规格;
3、优先考虑临床治疗必需的剂型与规格;
4、优先考虑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的产品。
注: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依据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医药统计年报》中的排名。
二、入围产品数:
1、一个竞价组报名产品≤6个的原则上均保留;
2、一个竞价组报名产品>6 个的,入围产品6 个。
评判专家组:
一、评判原则:
1、以每日差价、降幅及每日费用为主要依据;
2、以生产企业品牌为参考依据。
注:第二竞价组中百强企业的降幅可加分20%,即:
百强企业降幅%=(医保价-报价)/医保价*100×1.2
二、评判方式:
评判专家组根据该产品每日差价、降幅及同类药品的每日差价、降幅情况以及生产企业品牌进行分析讨论,并以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1、降幅理想的,每位评判专家应选择每一竞价组不多于3 个产品,
2、降幅不理想的,每位评判专家可对是否保留该竞价组进行投票,若保留则选择不多于3个产品进行现场竞价或谈判。若保留票数未过半,则该竞价组不予成交,不再邀请生产企业进行现场竞价或谈判。
3、评判专家组负责现场竞价或谈判,对供应商最后报价进行投票,按得票数取不多于3个产品。
评定专家组:
一、评定原则:
1、以“临床必需、无可替代”为主要依据;
2、以每日差价、降幅及每日费用为参考依据;
3、同一竞价组成交产品的降幅应在合理区间之内。
二、评定方式:
评定专家组根据评判专家组提交的产品,结合同类药品的每日差价、降幅及“临床必需、无可替代”的原则,讨论并作出是否需要采购的评定。
同一竞价组综合得票最高的作为成交采购品种(不超过2个),其余的作为备用采购品种(不超过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