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大学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统计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统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统计管理工作,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护学校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的统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严谨、公正、透明的原则,依法合规,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条学校的统计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学生信息、教职工信息、教学质量信息等。
第四条学校的统计管理工作应当由校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成立统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学校应当配备专业的统计管理人员,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学校的统计管理工作应当与学校的发展规划相结合,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统计管理制度,明确统计管理的职责、权限、程序和监督机制。
第八条学校应当积极开展统计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统计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九条学校应当严格保护学校的统计数据安全,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
第十条学校应当定期评估统计管理工作的效果,及时调整和改进统计管理工作。
第二章学校统计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十一条学校的统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真实性原则。
统计数据必须客观、真实、准确,不得造假、篡改或掺杂虚假信息。
(二)公开透明原则。
统计数据应当公开、透明,便于社会监督。
(三)权责分明原则。
明确统计管理的职责、权限,建立相应的责任机制。
(四)综合运用原则。
统计管理应当综合运用各种统计方法和手段,确保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五)保密原则。
个别涉密数据应当履行保密义务,严格保护数据安全。
(六)依法合规原则。
统计管理应当依法合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校的统计管理制度,包括组织结构、工作程序、岗位设置、职责分工等内容。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统计数据采集、加工、分析、报告等工作流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制定统计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励统计管理人员提高工作水平。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校的数据分类、归档、保管和清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控性。
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学校统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定统计工作规划,协调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 学校统计办公室负责统计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等。
3. 各部门、各学院负责本部门、本学院的统计工作,按照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和统计办公室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
三、统计工作原则1. 法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数据合法合规。
2. 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统一性原则:按照国家统计标准和要求,统一统计口径,确保数据的一致性。
4. 时效性原则:按照规定时限,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上报统计数据。
5. 保密性原则:严格执行统计保密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的保密安全。
四、统计工作内容1. 统计数据的收集:各部门、各学院按照要求,定期收集、整理相关统计数据,并按时上报。
2. 统计数据的整理:统计办公室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审核,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统计数据的分析:统计办公室对整理后的数据进行分析,为学校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4. 统计数据的上报:按照国家和地方统计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统计数据。
5. 统计档案管理: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统计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统计工作要求1. 各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明确责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 统计工作人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工作制度。
3. 统计工作要做到定期检查、及时反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4. 统计工作要注重保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统计信息,要严格保密。
六、奖惩措施1. 对在统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大学统计工作制度

大学统计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大学统计工作的管理,规范统计工作行为,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高等教育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统计任务和职责1. 统计任务大学统计工作是对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情况进行定量描述和分析的重要手段,其主要任务包括:(1)收集、整理、分析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数据,为学校决策提供数据支持;(2)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3)开展统计科学研究,提高统计工作水平;(4)监督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执行,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2. 统计职责(1)校领导:负责对学校统计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决策,监督统计工作的开展,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统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校统计工作,制定统计工作计划和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的统计工作,提供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协助各部门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统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统计数据,配合统计部门开展统计调查和分析工作。
三、统计数据收集与处理1. 统计数据收集(1)统计数据来源:包括学校内部各部门、上级部门、社会公众等多种渠道。
(2)统计数据收集方法:采用定期报表、专项调查、数据共享等方式进行。
2. 统计数据处理(1)统计数据整理:对收集到的统计数据进行清洗、审核、整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2)统计数据分析:运用统计学方法对整理后的数据进行分析,形成统计分析报告,为学校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四、统计报表与报告1. 统计报表(1)定期报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统计工作需要,定期编制和报送各类统计报表。
(2)专项报表:针对学校重大事项和专项工作,编制相应的统计报表。
2. 统计分析报告(1)定期报告:定期向校领导、各部门报送统计分析报告,反映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情况。
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加强学校对数据的管理和利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各类数据的统计工作,包括学生、教职工、教学科研等各项数据的统计管理。
第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统计部门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学校统计工作的统筹规划、指导和协调。
第四条学校统计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客观、真实,杜绝虚假造假,完善统计方法和技术。
第五条学校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统计工作计划进行统计数据的汇总、整理和报送,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学校统计工作应加强统计数据的保密工作,防止数据泄露或被篡改,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信度。
第七条学校统计工作中的相关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严禁篡改、隐瞒或伪造统计数据。
第八条学校应定期对统计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及时纠正统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
第九条学校应建立统计数据的档案管理制度,对重要的统计数据进行归档保存,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存档安全。
第二章统计工作的组织管理第十条学校应设立统计部门或设立统计岗位,专门负责学校的统计工作。
第十一条统计部门或统计岗位应具备统计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统计方法和工具。
第十二条统计部门或统计岗位应负责制定学校统计工作计划、年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的分析报告。
第十三条学校各部门应协助统计部门或统计岗位完成统计工作,并向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统计工作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统计数据的审核制度,对重要数据进行审核和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统计工作的流程管理第十六条学校统计工作应分阶段、分层次进行,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数据采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报告的五大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内容。
第十八条学校应规范数据的采集方式和途径,确保数据的来源清晰、权威和可靠。
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的教育统计工作,规范统计流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分工三、统计数据的收集1.教师基本信息:包括教师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等信息。
每学年开始时,教师应填写个人信息表,并在学年结束后进行更新。
2.学生基本信息: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班级等信息。
每学年开始时,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填写学生信息表,并在学年结束后进行更新。
3.课程安排信息:包括课程名称、授课教师、上课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每学期开始前,教师应提供课程安排表,并在学期结束后进行更新。
4.教学资源信息:包括教材、教辅材料、实验设备等信息。
教师应做好教学资源的清点和管理,如有新增或调整应及时报备。
四、统计数据的整理和报送1.统计数据的整理:各教学部门应按照学校要求的格式进行统计数据的整理,包括教师人数统计、学生人数统计、课程情况统计等,并按要求进行分类和汇总。
2.统计数据的报送:各教学部门应于每学年结束后将统计结果报送到学校统计工作负责人处。
学校统计工作负责人应按时汇总并上报给上级部门。
五、统计数据的监督和评估1.统计数据的监督:学校统计工作负责人应对教学部门的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对有问题的统计数据进行修改或补充。
2.统计数据的评估:学校统计工作负责人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统计工作进行评估,包括对统计流程的工作效率、数据的准确性等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
六、违规责任和处理1.对于无故延误、故意篡改或隐瞒统计数据的教师或教学部门,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对于因统计错误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教育统计工作负责人负责追究相应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于通过学校教务会议后生效,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以上为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希望全体教职员工能够自觉遵守本制度,做好统计工作,为学校的教育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学校统计工作规章制度

学校统计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统计工作,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保障学校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校统计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三条学校统计工作由学校统计局全面负责,辅以各职能部门共同配合、协调。
第四条学校统计局应当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明确各项统计工作任务,推进统计工作的规范化、集中化、专业化。
第五条学校各职能部门应当配合学校统计局的工作,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的统计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第六条学校领导班子应当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统计数据处理第七条统计数据是指学校各项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数量资料,包括人员、财务、设备、科研等方面的数据。
第八条学校统计局应当负责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学校各部门应当按照统计局指定的统计报告时间和形式,及时提供所需的数据资料。
第十条学校统计局应当建立统计数据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一条学校统计局应当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数据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统计报告制度第十二条学校统计局应当每学年定期发布学校统计公报,对学校各项数据进行公布和分析。
第十三条学校统计局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年度统计计划,明确统计工作的具体任务和时间表。
第十四条学校各部门应当按照统计局的要求积极参与统计工作,及时上报所需数据和信息。
第十五条学校统计局应当定期评估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第四章统计制度监督第十六条学校统计局应当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监督制度,加强对统计数据的检查和审核。
第十七条学校领导班子应当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学校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部门统计工作的自查和自纠,及时纠正数据错误和失实情况。
第十九条学校统计局应当建立数据安全和保密制度,保护统计数据的隐私和机密。
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育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育统计工作以服务学校发展为目标,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状况,为学校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条学校教育统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统计工作职责第四条学校统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各部门统计工作。
第五条学校统计办公室负责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统计调查、数据汇总、分析报告、统计服务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统计办公室开展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统计内容第七条学校教育统计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学校教育事业规模与结构统计,包括学校办学规模、学科专业设置、教师队伍、学生情况等。
(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统计,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质量评估、学生学业成绩等。
(三)学校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统计,包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专利、论文等。
(四)学校社会服务与对外交流统计,包括社会服务项目、对外交流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等。
(五)学校财务与资产统计,包括学校经费来源、经费支出、资产情况等。
第四章统计方法与程序第八条学校教育统计工作采用全面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等多种方法,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可靠。
第九条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程序如下:(一)制定统计计划,明确统计指标、统计对象、统计时间等。
(二)收集统计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数据审核,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审核、校对,确保数据质量。
(四)数据汇总,对审核后的数据进行汇总,形成统计报表。
(五)统计分析,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六)统计服务,为学校决策提供统计资料和服务。
第五章统计管理与监督第十条学校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教育统计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学校统计办公室对各部门统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校教育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实用性,加强学校信息管理,促进学校教育工作的科学发展,特制定本《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工作职责1. 学校教务处负责统一组织学校的教育统计工作,指导各部门、各学院开展相关工作。
2. 各学院、部门负责进行具体的教育统计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流程,及时报送相关数据。
3. 学校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学校教育统计数据的收集、存储、分析和报送工作,并确保数据的安全和保密。
4. 各学院、部门应配备专职的教育统计人员,负责相关工作的实施和数据的整理、核对。
三、统计内容1. 学生基本信息统计:包括学生人数、男女比例、学生年龄结构、籍贯分布等。
2. 教职工基本信息统计:包括教职工人数、学历分布、职称分布、师资力量结构等。
3. 课程开设及教学资源统计:包括课程数量、课程性质、教材使用情况等。
4. 学生教学质量统计:包括学生考试成绩、学业评价等。
5. 学校办学质量统计:包括学科建设、教学质量评估、科研成果等。
四、统计流程1. 学校每学年初确定统计工作时间节点,并下发通知。
各学院、部门根据学校要求,编制统计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2. 学校教务处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提交学校教育统计工作计划,并协调各部门、学院完成相关统计任务。
3. 各学院、部门按照学校统计要求收集相关数据,并按时报送至学校信息技术中心。
学校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数据的汇总、清洗和整理。
4. 学校教务处进行数据的审核和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发现数据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修改。
5. 统计数据报送完毕后,学校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生成统计报告,并分发给相关部门、学院。
五、数据保密1. 学校教育统计数据属于学校的重要资产,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禁止私自传播、泄露统计数据。
2. 学校信息技术中心要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确保统计数据的安全存储和传输。
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1.统计人员岗位责任制(1)做到持证上岗,,依法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掌握基本的统计业务知识。
(2)保证执行国家《统计法》及相关规定,保证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做到不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不伪造、篡改。
(3)认真填写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做到字迹工整、整洁,并妥善保管。
(4)按要求参加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
(5)随时提供完整的统计资料以供检查。
2.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制度(1)依据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台账登记,加强基础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质量。
(2)统计人员要正确理解和掌握各种报表的指标含义、计算方式、指标间的逻辑关系以及填报方,保证数据准确无误。
(3)统计报表的填写要规范、整洁,不得随意涂改,严格按要求审核、签署、上报。
(4)积极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1)依据《统计法》以及相关统计制度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统计资料在年报期内由主管部门的统计负责人统一管理。
历年统计资料交档案部门常年管理。
(3)按时登记统计台账,做到数字清楚,填写规范、完整。
(4)按时装订归档统计资料。
按要求设置统计台账、统计年报、统计月报及专项统计调查资料,保存期限为两年。
1.统计人员岗位责任制(1)做到持证上岗,,依法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掌握基本的统计业务知识。
(2)保证执行国家《统计法》及相关规定,保证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做到不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不伪造、篡改。
(3)认真填写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做到字迹工整、整洁,并妥善保管。
(4)按要求参加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
(5)随时提供完整的统计资料以供检查。
2.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制度(1)依据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台账登记,加强基础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质量。
(2)统计人员要正确理解和掌握各种报表的指标含义、计算方式、指标间的逻辑关系以及填报方,保证数据准确无误。
学校统计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发挥统计在管理、决策、监督和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统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统计: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数据合法、合规。
(二)实事求是:坚持客观公正,如实反映学校实际情况。
(三)全面准确:全面、准确地反映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全貌。
(四)及时高效: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统计数据。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工。
第二章统计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统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统计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研究制定学校统计工作规划、计划;(三)审批统计调查项目;(四)监督、检查统计工作;(五)协调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条学校设立统计部门,负责全校统计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统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学校统计工作制度、办法;(三)组织实施学校各类统计调查;(四)收集、整理、分析、发布统计数据;(五)开展统计培训和宣传;(六)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统计工作任务。
第三章统计调查项目第八条学校统计调查项目分为全面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和一次性调查。
第九条全面调查是指对全校所有相关单位、部门、教职工和学生的统计调查。
第十条重点调查是指对学校重要领域、重要问题、重要现象的统计调查。
第十一条抽样调查是指对学校部分单位、部门、教职工和学生的统计调查。
第十二条一次性调查是指对学校特定时间、特定范围的统计调查。
第十三条统计调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有利于学校管理、决策、监督和服务;(三)数据来源可靠、真实、准确;(四)调查范围明确、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
第四章数据收集与处理第十四条数据收集应当采取以下方式:(一)定期收集:按照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学校统计工作计划,定期收集统计数据;(二)临时收集:根据需要,临时开展统计调查,收集统计数据;(三)联网直报:通过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实时收集统计数据。
学校教育统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教育统计管理,提高统计工作质量,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与分工1. 学校统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学校教育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 教务处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等工作。
3. 学生处负责学生基本信息、学籍变动等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等工作。
4. 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数据统计,包括经费收入、支出、预算执行等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等工作。
5.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统计数据的收集与整理1. 教育统计数据的收集应遵循全面、及时、准确、完整的原则。
2. 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等部门应按照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按时完成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等工作。
3.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对统计数据进行分类、归档、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4. 统计数据收集过程中,各部门应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四、统计数据的分析与上报1. 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等部门应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 分析报告应包括统计数据的基本情况、分析结论、改进措施等内容。
3. 学校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统计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五、统计数据的审核与监督1. 学校统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
2. 审核内容包括数据来源、统计方法、计算过程等。
3. 发现数据存在问题,应及时调查核实,追究相关责任。
六、统计工作的培训与考核1. 学校应定期对统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
2. 统计工作考核应纳入学校年度考核体系,对表现优秀的统计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统计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等行为,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学校统计数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统计数据管理,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学院(部)及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学校统计数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统计:严格遵守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学校统计数据管理体系,实现统计数据统一收集、统一存储、统一分析和统一发布。
(三)分级负责:明确各级统计数据管理职责,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四)保密安全:加强统计数据安全保密,防止数据泄露。
第二章数据收集第四条学校统计数据来源包括:(一)校内各类报表、调查问卷、实验报告等。
(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等发布的统计数据。
(三)国内外公开数据资源。
第五条各部门、各学院(部)应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相关统计数据。
第六条学校统计数据的收集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制定数据收集计划,明确数据收集范围、方法、时间等。
(二)组织实施数据收集工作,确保数据质量。
(三)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和分析。
第三章数据存储与保管第七条学校统计数据存储应采用电子化方式,确保数据安全、可靠。
第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数据存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存储设备、存储介质、存储环境等要求。
第九条学校统计数据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数据存储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数据安全。
(二)数据存储介质应分类存放,防止数据丢失、损坏。
(三)数据保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数据泄露。
第四章数据分析与发布第十条学校统计数据应定期进行分析,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一条学校统计数据发布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二)完整性:确保统计数据全面、完整。
(三)及时性:确保统计数据及时更新。
(四)保密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统计数据,应依法进行保密。
第十二条学校统计数据发布应通过以下渠道:(一)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
学校统计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统计工作应遵循客观性、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和保密性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各部门、各单位及全体统计工作人员。
第二章统计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统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统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统计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统计工作。
第六条统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全校统计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二)制定统计工作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三)组织、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统计工作;(四)审核、汇总、分析统计资料,提出统计报告;(五)对统计数据进行质量监控,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六)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章统计人员第七条统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统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熟悉统计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统计学知识;(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统计学专业优先;(四)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八条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一)按照统计调查方案开展统计工作;(二)负责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三)参与统计报告的撰写;(四)对统计数据进行质量监控,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第四章统计工作流程第九条统计工作流程如下:(一)制定统计调查方案,明确统计目的、对象、内容、方法、时间等;(二)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收集相关数据;(三)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四)撰写统计报告,提出统计分析和建议;(五)报送统计报告,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第五章数据质量监控第十条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监控机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第十一条统计人员应严格按照统计调查方案和统计标准开展统计工作,确保数据质量。
第十二条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保障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统计工作旨在全面、准确地反映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状况,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条学校统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统计工作职责第四条学校统计工作由学校统计部门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应积极配合。
第五条学校统计部门职责:(一)制定学校统计工作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学校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
(二)建立健全学校统计制度,规范统计报表编制和上报工作。
(三)对学校统计数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四)对学校统计工作进行宣传、培训和指导,提高统计数据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职责:(一)按照学校统计部门的要求,按时、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二)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单位统计工作制度,加强统计人员管理。
(三)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评估,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第三章统计工作内容第七条学校统计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教育事业统计: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教师队伍、学生人数、招生就业、教育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
(二)财务统计:包括学校经费收入、支出、资产负债等。
(三)固定资产统计:包括学校固定资产购置、使用、报废等情况。
(四)设备统计:包括学校设备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情况。
(五)师资队伍建设统计:包括教师学历、职称、年龄、专业结构等。
(六)学生工作统计: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资助等。
第四章统计工作程序第八条学校统计工作程序如下:(一)制定统计计划:学校统计部门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制定统计计划,明确统计任务、内容、时间节点等。
(二)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统计计划,开展统计工作,按时提供统计资料。
(三)数据审核:学校统计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提供的统计资料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学校统计年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统计年报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国家教育统计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部门、各单位及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学校统计年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统计:严格遵守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二)全面统计:全面反映学校事业发展状况,包括教育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国际交流等方面;(三)及时统计:按时完成统计年报任务,确保数据质量;(四)科学统计:运用科学方法,提高统计年报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统计年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校统计年报工作。
第五条统计年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统计年报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统计年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年报工作;(二)收集、整理、审核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的统计年报数据;(三)对统计年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统计年报报告;(四)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统计年报;(五)对统计年报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统计年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统计年报工作。
第三章统计年报内容与要求第七条学校统计年报内容主要包括:(一)学校基本情况;(二)教育教学情况;(三)科研情况;(四)社会服务情况;(五)国际交流情况;(六)财务与资产情况;(七)学生情况;(八)教职工情况;(九)其他需要上报的内容。
第八条统计年报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以下要求:(一)数据来源可靠,来源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二)数据采集方法科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三)数据整理、审核程序规范,确保数据完整性;(四)数据格式统一,符合国家统计报表要求。
第四章统计年报工作流程第九条统计年报工作流程如下:(一)制定统计年报工作方案;(二)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统计年报数据;(三)统计年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四)形成统计年报报告;(五)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四篇)

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根据《____统计法》和国家教委有关统计工作的规定,为做好我院的教育统计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统计工作在科学管理中的应用作用,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院的教育统计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且自觉接受上级统计主管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第三条我院的教育统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
学院办公室设兼职教育综合统计员一人,在院办主任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教育综合统计管理。
学院建立教育统计工作网络,由各部门的内勤人员兼职教育统计工作,应有一名领导分管。
第四条院办公室教育综合统计人员有权搜集院内各部门统计资料、数字,进行统计调查。
有责任对各部门的教育统计工作进行督查。
第五条院办公室教育综合统计人员管理本院的各类综合报表和各项统计数字。
建立必要的统计台帐,掌握各种基本统计资料,并____、整理本院的历史统计资料。
第六条各网络的兼职教育统计人员应建立必要的原始台帐,系统地积累和整理本部门各种基本统计资料,掌握基本数字。
如有变动情况,应随时向院办教育综合统计人员提供资料、数字。
第七条各网络的兼职教育统计人员要认真填写各类基础报表的数字。
字迹工整、不涂改。
第八条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杜绝虚报、瞒报、迟报或拒报统计资料、数字的现象。
第九条认真贯彻执行《____保密法》,配合院保密委员会做好统计工作中的各项保密工作。
第十条严格执行我院的《教育统计报表审批制度》。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制度(二)是指为保障教育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统计工作流程和相关职责的文件制度。
下面是一个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的样例:1. 统计工作组织与领导1.1 设立教育统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1.2 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领导、统计工作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制定统计工作计划、经费安排和人员配备等事项。
1.3 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统计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xx学校关于学校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xx学校关于学校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制度1. 引言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有效管理xx学校的事业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学校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2.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学校全体职工及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教职工、行政人员和学生。
3. 原则- 独立性:所有统计数据和报告的制作与审查均应独立进行,不受他人干预或指导。
- 准确性:统计数据应基于真实、准确的信息,严禁虚假和误导性的数据报告。
- 保密性:所有统计数据应当妥善保管,确保不会被未经授权的个人或组织获取。
4. 责任和职责4.1 学校领导学校领导应确保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准确性,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4.2 统计部门统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各项统计数据,并及时提交相关报告。
4.3 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应配合统计部门的工作,提供所需的数据和信息,并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4.4 教职工和学生教职工和学生应配合统计工作,如实提供必要的数据和信息。
5. 统计流程5.1 数据收集统计部门根据需求,及时收集各类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学校人员、学生人数、教育课程、学术成果等。
5.2 数据整理和分析统计部门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5.3 报告编制统计部门根据需要编制各类统计报告,包括日常报告、年度总结报告等,并及时提交相关部门和领导。
6. 监督和评估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应定期对统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7. 管理制度的修订根据需要,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可以对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制度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执行。
8. 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相关人员。
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以上为xx学校关于学校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的简要内容,详细的制度细则可以在学校内部获取。
大学教育统计工作制度

大学教育统计工作制度1. 引言为了更好地了解和评估大学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制定适当的统计工作制度对于高等教育机构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档旨在确立大学教育统计工作制度的基本原则和流程,以便为高等教育机构提供指导和支持。
2. 统计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性2.1 目的大学教育统计工作的目的是收集和分析关于学生、课程、教师和教育资源的数据,以评估教育质量、制定政策和改进教育实践。
2.2 重要性大学教育统计工作具有以下重要性:- 提供决策支持:统计数据为大学管理者和政策制定者提供依据,帮助他们做出明智的决策。
- 评估和改进教育质量:通过统计分析,可以评估教育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改进。
- 推动教育创新:统计工作可以为教师提供学生研究情况的反馈,促进教育创新和教学改进。
- 资源分配和规划:统计数据可以帮助大学规划资源分配,确保教育资源合理利用。
3. 大学教育统计工作制度3.1 数据收集与整理- 确定统计指标:明确需要收集的教育统计数据指标,如学生数量、学科门类、课程设置等。
- 数据收集方式:制定适当的数据收集方式,可以采用在线调查、学生档案、教师报告等方式。
- 数据整理与存储:建立合适的数据库系统,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存储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2 数据分析与报告- 统计分析方法:选择合适的统计分析方法,如描述统计、回归分析等,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解读。
- 制定报告标准:制定统一的报告标准,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 定期报告:制定定期报告的时间表和内容,将教育统计数据的分析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管理者汇报。
3.3 数据使用与共享- 数据使用规定:设定数据使用的规定和权限,确保数据的合法使用和保密性。
- 数据共享机制: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促进不同部门和学校之间的数据分享和合作。
4. 统计工作质量保障4.1 培训与指导- 培训:为统计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其掌握统计分析方法和数据处理技巧。
- 指导:为统计工作人员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解答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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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大学)统计工作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对统计工作的管理,科学、有效地组织学校的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了解校情和指导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统计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各单位(部门)均为统计调查对象,必须遵守本条例。
学校师生员工均有义务如实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第三条学校办公室负责学校的统计管理工作,并履行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第四条学校的重要统计资料,无论对内对外、对上对下都必须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审定、提供
和公布,所公布的统计资料均为一个周期的统计结果。
第五条学校统计调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完成《X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完成学校办公室下发的各类统计报表所规定的内容,学校办公室要同时做好统计结果的分析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建设提供数据依据。
第六条学校统计调查工作的程序是:按照上级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统计工作计划,按计划实施统计调查工作,审核统计结果,确定准确无误后请主管领导签批、上报、公布。
第七条学校实行统计调查周期性普查和抽样调查制度。
周期性普查每年进行 2 次,即每年的3 月末、9 月末。
周期性普查和抽样调查统计工作由学校办公室组织实施。
学校办公室对统计调查工作主要内容中规定的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部门)应随时报送变化的统计调查资料。
第八条学校办公室设专职综合统计人员负责学校统计资料的管理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指定一名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部门)的统
计工作。
要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相互配合,统一协调的统计队伍,应保持统计人员的基本稳定。
第九条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实行专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允许统计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条统计人员的职责是:
(一)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制定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学校及各单位(部门)的统计工作,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完成国家、省及学校的统计调查任务,并对所提供的统计资料真实性负责;
(二)管理、报送学校及单位(部门)统计调查资料并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十一条统计人员的权力是:
(一)要求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二)检查统计资料的准确性,要求改正不确实的统计资料;
(三)纠正统计调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二条统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三)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第十三条学校各单位(部门)必须执行国家、省和学校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