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航组织空域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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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域的划分

空域的划分
D类空域的下限为地球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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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空域的使用 -管制空域
1.A类空域 A类空域为高空管制空域,在我国境内,6600米
(含)以上直至巡航高度层上限的空间划分为若干 个高空管制空域。
A类空域只允许IFR飞行,并对所有在其中飞行的航
空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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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空域的划分
(六)空域的主权属性
国际民航组织公约特别承认各国对其领土上空享有 主权。我国对领土、领海上空空域进行管理的最高当 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空中交 通管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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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空域的划分
空中走廊相当于一种退化的航路,其宽度为8-10公里,在走廊
外口和转折点设置导航设备,规定进出机场的航向以及航空器 在走廊内飞行的高度层和上升、下降阶段等;
全国划设有空中走廊的有北京、上海、杭州、长沙、武汉、广
州、重庆、成都、昆明、桂林、西安、南京、郑州、沈阳等机 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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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空域的划分
(三)空域的时间属性
空域作为一种资源,人们对它的利用应该是平等的, 任何一方对空域的长期占有,都会剥夺其他用户使用 空域的权利。另一方面,由于空中交通服务也需要不 断适时地调整空域结构,所以在人们在划分空域的时 候,同时也制定了空域的起止时间。
高空管制区的空中交通管制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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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空域的使用 -管制空域

中国空域的划分

中国空域的划分

空域的划分(Air Area Plan piston).俗话说“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在一般人眼里,飞机在空中可以随心所欲地飞行。

其实不然,空域其实是宝贵的国家资源,为了规范航空器在其中的飞行行为;让飞行更加安全,顺畅;空域使用更加有效,避免空域资源的虚耗和浪费,我们人为地将空域进行了划分。

空域划分包括飞行高度层规定和各种空中交通服务区域的划分。

规定不同的飞行高度层是为了防止飞机在飞行中相撞。

而按照统一管制和分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将空域划分为若干飞行情报区和飞行管制区,并建立相应的机构,对在该区内的民用航空飞行提供空中交通服务。

同时,为了对民用航空飞行实施有效的管制,要求飞机沿规定的路线在规定的区域内飞行。

因此,在飞行情报区和管制区内划定飞行的航路、航线、空中走廊和机场区域;并对一些禁止飞行和在规定时间与高度范围内禁止飞行的区域,划定了空中的禁航区、限制区和危险区。

就如同道路的设置各地有各地的方法,空域划分也因地区不同而异,有些还存在较大的差异。

在这里,我们分别介绍国际民航组织(ICAO),美国联邦航空局(FAA)和中国民航(CAAC)的空域划分方法,供大家比较。

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空域划分方法空域种类飞行种类所能飞行种类提供的服务类型能见度及距云的距离速度限制A IFR所有飞行空中交通管制服务无无B IFR 所有飞行空中交通管制服务无无VFR所有飞行空中交通管制服务3050m及其以上8km3050m以下5km无云无C IFRIFR与IFR,IFR与VFR空中交通管制服务无无VFR VFR与IFR1.IFR与IFR间隔服务2.VFR与VFR间活动信息(根据要求活动避让警告)3050m及其以上8km,3050m以下5km,距云水平距离150m,垂直距离300m3050m以下表速250节D IFR IFR与IFR包括有关目视活动信息的管制服务(含因要求提供的活动避让警告)无3050m以下表速250节VFR无目视和仪表飞行间的活动信息(含因要求提供的活动避让警告)3050m及其以上8km3050m以下5km距云水平距离1500m 垂直距离300m3050m以下表速250节E IFR IFR与IFR 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尽可能提供有关目视飞行的活动信息无3050m以下表速250节VFR无尽可能提供活动信息3050m及其以上8km3050m以下5km距云水平距离1500m 垂直距离300m3050m以下表速250节F IFR尽可能保证IFR与IFR间的间隔空中交通咨询服务,飞行情报服务无3050m以下250节VFR 无飞行情报服务3050m及其以上8km3050m以下5km,距云水平距离1500m 垂直距离300m,900m及以下5km3050m以下250节G IFR 无飞行情报服务无3050m以下250节VFR 无飞行情报服务3050m及其以上8km,3050m以下5km,距云水平距离1500m垂直距离300m,900m及以下5km3050m以下250节注:除了E,F,G类的VFR飞行,其他都需要连续的双向通讯IFR 仪表飞行。

12种空域类型

12种空域类型

12种空域类型摘要:一、前言二、空域类型的定义和分类1.标准空域类型2.特定空域类型三、12 种空域类型的介绍1.基本空域类型1.陆地区域2.海洋区域3.领空区域2.特定空域类型1.禁飞区2.限飞区3.军事空域4.民航专属空域5.通用航空空域6.管制空域7.自由飞行空域8.终端区域9.飞越国界空域10.专属经济区空域11.大气层外空域12.国际空域四、各种空域类型的特点和应用五、空域类型在我国的实践和挑战六、结论正文:一、前言空域类型是指根据飞行任务、飞行高度、地理位置等因素将空域划分为不同类型的管理方式。

了解和掌握各种空域类型,对于飞行员、空管部门以及航空器制造企业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12 种空域类型,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二、空域类型的定义和分类空域类型可以分为两大类:标准空域类型和特定空域类型。

标准空域类型是按照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规定,根据飞行高度和地理位置划分的空域。

特定空域类型则是根据国家或地区的特殊需求,对标准空域类型进行细化和补充。

三、12 种空域类型的介绍1.基本空域类型1.1 陆地区域:指地球表面上除海洋以外的陆地部分。

1.2 海洋区域:指地球表面上的海洋部分。

1.3 领空区域:指一个国家在其领土和领海之上的空间,对其拥有主权。

2.特定空域类型2.1 禁飞区:指在特定时间内,禁止任何航空器进入或飞越的区域。

2.2 限飞区:指在特定时间内,对航空器的飞行高度、速度、航线等有限制的区域。

2.3 军事空域:指用于军事目的的空域,通常对民用航空器有限制。

2.4 民航专属空域:指供民用航空器使用的空域,通常不对其他航空器开放。

2.5 通用航空空域:指供通用航空器使用的空域,包括私人飞机、直升机等。

2.6 管制空域:指在特定时间内,需要接受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空域。

2.7 自由飞行空域:指在特定时间内,航空器可以在不受空中交通管制的情况下自由飞行的空域。

2.8 终端区域:指靠近机场的区域,通常用于进近和离场航班的空中交通管制。

04第四节 空域的划分

04第四节 空域的划分
第八十五条 飞行情报区是指为提供飞行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而 划定范围的空间。 第八十六条 飞行情报区内的飞行情报和告警服务由有关的空中 交通管制单位负责提供。 第八十七条 为了便于对在中国境内和经国际民航组织批准由我 国管理的境外空域内飞行的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全国共划 分沈阳、北京、上海、广州、昆明、武汉、兰州、乌鲁木齐、三 亚、香港和台北十一个飞行情报区。 港台 三亚 昆广武 北上 沈兰乌
放油区(续)
第二百九十五条 其他航空器与放油航空器之间的间隔应当符合 下列最低间隔标准之一: (一)在放油航空器飞行高度900米以上通过; (二)距放油区16千米以上; (三)在放油航空器放油完毕15分钟后通过。 第二百九十六条 当航空器准备紧急放油时,机场所在地区的空 中交通管制单位应当通知有关的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并在自动终 端情报服务系统或地空无线电频率上,每隔3分钟通播一次通告, 直到紧急放油完毕后15分钟为止。 紧急放油完毕后,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应当及时发出终止通告。
第一百零七条 空中交通管制航路应当设置重要点并用代号予以 识别,以便掌握航空器在航路上运行的进度。 第一百零八条 根据航空器机载导航设备的能力、地面导航设备 的有效范围以及空中交通管制情况,可以按规定在某些空域内建 立区域导航航路。
第四节 航路和航线(续)
第一百零九条
空中交通管制航线,划分为固定航线和临时航线。
第四节 航路和航线(续)
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办法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22号发布
• 连接机场或者跑道至可以开始航线飞行的某点之间的航段为离场 航线;连接航路或者航线上一点与靠近机场的一点,且可以从航 线飞行阶段转为进近飞行阶段的航段为进场航线。进场航线和离 场航线可以合称为进离场航线。
国内航线的分布特征

空中交通管理空域

空中交通管理空域

400-2023英尺
M
决断高度 (高)DA(H) 最低 可至高于机场 250英尺
0 - 3 英里
注释:一类ILS进近 旳DA(H)是高于机 场200英尺
RNAV/RNP运营
RNAV/RNP 运营旳优势:
提升经济效益
全天候运营旳可能 不受天气影响 精确旳航迹 不需要地基导航设备 能够在只有VFR程序进近旳机场进行IFR飞行 飞行保护区大大减小
was not possible before RNP
Juneau, Alaska
Missed approach takes advantage of RNP through Gasteneau Channel
Standard LOC missed approach 3.2 NM before runway
进近门
TF
EA123
RF
TF
EA125
三边
IF
EA127
进场
跑道
目视区域
ILS 区域 RNP 进近区域
障碍物
影响其他进近方式旳障碍物对所需保护区更小旳RNP 进近 方式来讲,没有任何影响.
RNAV/RNP运营
RNP进近
稳定旳进近航道可提升运营旳安全性 飞行指挥仪和自动驾驶仪可减小飞行技术误差以提升安全性 在低能见度条件下旳运营(降低运营原则)对航空器旳意义重大
限制区:根据某些要求条件限制航空器飞行旳一种划定范围 旳空域。其中旳活动对航空器安全构成潜在影响,需要用时 间和高度等条件限制航空器进入和飞越。
危险区:亦能够在公海上空等非主权空域内设置。驾驶员能 够自行决定能否进入或飞越此类空域并确保飞行安全。
放油区
允许具有放油设备飞机起降旳机场,应该在机场附近 划定放油区并要求在放油区飞行旳航线、高度,其有关资 料应该以航行通告公布。

目视盘旋保护区标准范围

目视盘旋保护区标准范围

目视盘旋保护区标准范围
目视盘旋保护区是指飞行员在目视飞行过程中,为了避免与其他飞行器相撞或其他危险状况,需要时刻保持注意力集中于自己飞行器周围的空域范围。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标准,目视盘旋保护区的标准范围如下:
1. 水平范围:
- 内旋保护区:距离飞行器上下方500英尺(约152米)以内的空中区域。

- 外旋保护区:距离飞行器上下方500英尺(约152米)至1000英尺(约304米)之间的空中区域。

2. 垂直范围:
- 内旋保护区:距离飞行器左右方1000英尺(约304米)以内的空中区域。

- 外旋保护区:距离飞行器左右方1000英尺(约304米)至2000英尺(约609米)之间的空中区域。

此外,视具体情况和航空主管机构的要求,目视盘旋保护区的标准范围也可能会有所不同。

飞行员在飞行前必须熟悉所在地区的空中交通情况和限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判断,以确保飞行器的安全。

飞行区等级指标

飞行区等级指标

飞行区等级指标
一、飞行区等级概述
飞行区等级是指机场飞行区的运行标准和安全要求,它主要反映了机场的运行能力、飞行保障设施和服务水平。

飞行区等级是机场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确保航空器安全、提高机场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二、飞行区等级的划分与分类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规定,飞行区等级分为两类:A类和B类。

A类飞行区等级主要包括仪表着陆系统(ILS)和非精密着陆系统(NPA),B 类飞行区等级主要包括目视飞行规则(VFR)和精密着陆系统(MLS)。

此外,我国还根据实际情况,将飞行区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1类、2类和3类。

三、飞行区等级的影响因素
飞行区等级受多种因素影响,主要包括机场的地形、气候、跑道长度、机场运行范围和航空器类型等。

这些因素共同决定了飞行区的运行能力和安全水平,从而影响了飞行区等级的划分。

四、我国飞行区等级标准及应用
我国飞行区等级标准分为三类,分别为1类、2类和3类。

1类飞行区主要适用于中小型机场,2类飞行区适用于中大型机场,3类飞行区适用于大型机场。

各类飞行区的运行标准和安全要求有所不同,具体应用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五、飞行区等级提升的方法与策略
要提高飞行区等级,首先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如跑道延长、新建航站楼等。

此外,还需提高飞行区运行管理水平,引入先进的导航设备和飞行技术,如精密着陆系统(MLS)、卫星导航技术等。

同时,加强飞行员和地勤人员的培训与素质提升,确保飞行安全。

六、总结
飞行区等级是衡量机场运行能力和安全水平的重要指标。

03《空中交通管理基础》第三章空域管理

03《空中交通管理基础》第三章空域管理
A类空域只允许IFR飞行,并对所有在其中飞行的航空 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高空管制区:高空管制空域所对应的地域范围。 高空管制区的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由高空区管制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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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空域
B类空域为中低空管制空域。 在我国境内6000米(含)以下,最低高度层以上的空间
划分为若干个中低空管制空域。 B类空域接受IFR飞行或VFR飞行,并对此在其中飞行
D类空域的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由塔台管制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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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不含)
6000(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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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米(不含)
(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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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m(不含) 6000m(含 )
第一等待高度层 最低高度层 地球表面
C类空域 D类空域
机场
A类空域 B类空域
A类空域 B类空域
地球表面
C类空域
进近管制室 (APP)
D类空域 塔台管制室 (TWR)
昆明飞行 情报区
北情北情京报京报飞区飞区行行
武汉 飞行 情报 区
上海 飞行 情报 区
广州飞行 情报区
11个飞行情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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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飞行情报区划分 FIR: FLIGHT INFORMATION REGION
• 定义:为了提供 飞行情报服务和 告警服务而划定 范围的空间。
(二)高空和中低空管制区
1.高空管制区和中低空管制区统称为区域管制区; 区域管制区范围:
或航路上的气象、高度表拨正值调定、有关危险区域、 航空表演以及特殊飞行限制等。 2、飞行情报区包括我国境内上空,以及由国际民航 组织亚太地区航行会议协议,经国际民航组织批准由 我国提供空中交通服务的,毗邻我国公海上空的全部 空域以及航路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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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飞行情报区

12种空域类型 -回复

12种空域类型 -回复

12种空域类型-回复什么是空域类型?空域类型是指用于控制和管理不同领域内的空中交通运输的一种分类方法。

它根据不同的空域特征将领域划分为若干个区域,以确保航空器在不同的空域中能够独立进行飞行,并与其他航空器和地面设施保持良好的协调。

目前国际上常用的空域类型分类方法为ICAO(国际民航组织)所制定的空中交通服务分类系统。

根据这一分类系统,空域类型主要分为以下12种:1. 类型A - IFR海上空域:主要用于国际航线上的飞行,并且只允许和仅能进行仪表飞行。

2. 类型B - IFR内陆空域:主要用于国内航线上的飞行,并允许进行仪表和目视飞行。

3. 类型C - IVR海上空域:主要用于国际航线上的飞行,并且只允许和仅能进行目视飞行。

4. 类型D - IVR内陆空域:主要用于国内航线上的飞行,并允许进行仪表和目视飞行。

5. 类型E - IVR内陆控制区:主要用于国内航线上的飞行,并以目视飞行为主,但仪表飞行也是允许的。

6. 类型F - IFR内陆控制区:主要用于救援、探矿和飞行训练等特殊目的的飞行,并且只允许和仅能进行仪表飞行。

7. 类型G - IVR内陆无控制区:主要用于私人和一般航空飞行,无控制服务可用,以目视飞行为主。

8. G-A - IVR未控制机场交通区:主要用于未控制的机场和附近地区,以保证起降和直线飞行。

9. G-C - IVR已控制机场交通区:主要用于控制的机场和附近地区,以保证起降、飞行规划和流量管理。

10. G-G - IVR未控制地区:在某些不适合控制的地区,例如高山、沙漠或雪原,可以使用这种空域类型。

11. 类型P - 特殊用途空域:主要用于训练、科研、测试、应急等特殊目的。

12. 类型R - 保留空域:用于防止其他航空器进入的特定区域,例如飞行器试飞或军事活动等。

空域类型的划分主要是为了提高航空安全和流量管理的效率。

不同的空域类型具有不同的使用规则和服务要求,航空器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以确保航行的安全和顺畅。

飞机空域知识点总结

飞机空域知识点总结

飞机空域知识点总结飞机空域是指用于航空器飞行的特定区域,它包括各种不同类型的空域,如受控空域、非受控空域、禁飞区、限制区等。

了解飞机空域知识对于飞行员和航空领域的相关人员来说非常重要,因为飞行空域规定了航空器在不同空域内的飞行规则和限制。

在本文中,我们将总结飞机空域知识的相关内容,包括不同类型的空域、飞机进入和离开空域的规定、飞机空域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等。

一、不同类型的空域1. 受控空域受控空域是由空中交通管理局(ATC)负责管理和监控的空域。

在受控空域内,航空器必须依照空中交通管制员的指挥和控制进行飞行。

受控空域通常包括各种高度的空域,如C类空域、D类空域、E类空域等。

在这些空域内,飞机必须依照ATC的指挥进行飞行,包括高度、速度、航向等。

C类空域一般是位于机场周围的受控空域,飞机必须在这个区域内遵守ATC的指挥和控制。

D类空域通常是位于一些较繁忙的机场周围,飞机需要依照ATC的指挥进行飞行。

E类空域则是指其他受控空域,飞机也需要在这些空域内遵守ATC的指挥。

2. 非受控空域非受控空域是指没有受到ATC控制的空域。

在非受控空域内,飞机可以自由进行飞行,但是需要遵守一定的飞行规则和程序。

在非受控空域内,飞机需要依照航空规则进行飞行,包括避让其他航空器、遵守高度限制、进行通讯等。

3. 禁飞区禁飞区是指禁止一切航空器飞入的空域。

这些空域通常是为了国家安全或其他特殊目的而设立的,飞机必须避开这些空域进行飞行。

在国际上,禁飞区通常是由国际民航组织(ICAO)进行规定和管理的。

4. 限制区限制区是指在一定时间或一定情况下受到限制的空域。

这些空域通常是由于特殊原因而设立的,比如临时性的活动、天气条件等。

在这些空域内,飞机需要遵守相应的限制和规定进行飞行。

二、飞机进入和离开空域的规定飞机进入和离开空域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和程序。

在飞机进入受控空域之前,飞行员需要与ATC进行通讯,并获得相应的批准。

在进入非受控空域时,飞机也需要遵守相应的飞行规则和程序。

第二章第四节空域与ATS航路

第二章第四节空域与ATS航路

伸到规定上限的管制空域
终端区(Terminal control area,TMA)是管制区的一 种,设置在一个或者几个繁忙机场附近的空中交通航路 汇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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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交通管理概论
FIR
CTA
C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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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交通管理概论
管制机场 对机场交通提供空中交通服务的那些机场
必须指定为管制机场。在中国所有机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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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交通管理概论
飞行情报区
提供飞行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的那部分空域,必 须指定为飞行情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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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交通管理概论
AIR 05 - Basics of air traffic control Specifications for FIR, CTA, CTR
2014
空中交通管理概论
“中国”相关规定
2014
空中交通管理概论
美国空域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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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交通管理概论
我国的空域分类
1. 高空管制空域 2. 中低空管制空域 3. 进近管制空域 4. 机场管制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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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交通管理概论
我国的空域分类 高空管制空域: 1.在我国境内标准大气压高度 6000 米以 上的空间划设的空域 2.航空器必须按照仪表飞行规则飞行 3.航空器接受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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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交通管理概论
我国的空域分类 中低空管制空域: 1.在我国境内标准大气压高度 6000 米(含 )至其下指定高度空间 2.航空器可以按照仪表飞行规则飞行 3.航空器可以按照目视飞行规则飞行(经 批准) 4.航空器接受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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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交通管理概论
我国的空域分类
进近管制空域: 1.高空管制空域或中低空管制空域与机场 管制地带之间的连接部分 2.航空器可以按照仪表飞行规则飞行 3.航空器可以按照目视飞行规则飞行(经 批准) 4.航空器接受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空域的概念

空域的概念

空域的概念空域的概念空域是指在地球大气层内,由航空管理机构划定的一定范围、一定高度和一定形状的空间区域。

它是航空领域中非常重要的概念,对于保障飞行安全、提高飞行效率、优化航班路径等方面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从不同角度对空域进行详细介绍。

一、空域的分类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空域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 民用航空管理区:包括控制区、终端区和飞行信息区。

控制区是指在某个高度以上,由ATC(航空交通管制)负责管制的空域;终端区是指在进近或离场阶段,需要ATC协调管制的低空空域;飞行信息区则是指未设有控制服务但需要提供飞行情报服务的低于FL195(即19,500英尺)的空域。

2. 军事管理区:包括禁飞区、限制飞行区和危险区。

禁飞区是指某些特殊地点或时间段内不允许民用航班进入或经过的空域;限制飞行区则是指在某些特殊地点或时间段内需要特别注意的空域;危险区则是指可能存在危险物品或活动的空域。

3. 特殊用途管理区:包括警戒区、训练区和试验区。

警戒区是指为保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空域;训练区则是指用于军事或民用飞行员进行训练的空域;试验区则是指用于试验新型飞机或飞行器的空域。

二、空域划分的依据航空管理机构对于空域划分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航班密度、交通流量、地形条件、气象情况等。

其中,航班密度和交通流量是最重要的依据之一。

在高密度交通流量的情况下,需要将控制范围缩小,增加管制效率;而在低密度交通流量时,则可以扩大控制范围以提高使用效率。

地形条件也是划分依据之一。

山脉、河流等自然障碍物会对航班路径造成影响,因此需要将其纳入考虑范围内。

同时,气象情况也是划分空域的重要因素之一。

如在强风、大雾、雷暴等恶劣天气条件下,需要对空域进行相应的调整以确保飞行安全。

三、空域的使用不同类型的空域有着不同的使用规则。

在民用航空管理区内,航班需要向ATC申请飞行计划,并按照指令执行。

而在军事管理区和特殊用途管理区内,则需要事先获得相应机构的许可才能进入。

12种空域类型 -回复

12种空域类型 -回复

12种空域类型-回复什么是空域类型?在航空航天领域,空域类型指的是不同的空域划分,用于管理和控制飞行器在空中的航线和活动。

这些空域类型通常基于航空交通的密度、高度限制、飞行器能力和管制需求等因素进行规划和划分。

在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标准下,有12种主要的空域类型,它们分别是A、B、C、D、E、F、G、P、R、Q、W、X空域。

下面将逐一介绍这些空域类型的特点和用途。

A空域:A空域是指控制空域,通常是高空空域。

在这种空域中,严格限制了非军用和非特定用途的飞行器飞行,并要确保飞行器具备特定的设备和资质。

A空域中的航空器通常需依据仪表飞行规则(IFR)进行飞行。

B空域:B空域是指终端控制区。

这是一个相对密集的空域,适用于具备被管制和监控的飞行器。

在这种空域内,飞行器需要按照航空交通管制的指示进行操作。

B空域中的航空器通常也需依据IFR进行飞行。

C空域:C空域是指控制区。

这是一个中等密集的空域,通常用于连接大城市和一些小城市的航线。

飞行器在这个空域内需要与空中交通管制进行频繁的沟通,但受制于空间限制,一些飞行器仍可以依据目视飞行规则(VFR)进行操作。

D空域:D空域是指机场控制区。

这是一个较小的空域,通常用于管理某个机场的航班活动。

在这个空域内,飞行器需要遵守空中交通管制的要求,但与C空域相比,通信频率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减少。

E空域:E空域是指控制区外的航空活动区。

在这个空域内,航空器通常需要遵守某些限制和通信要求,但较之于B、C和D空域,这里的管制相对较少,飞行流程更加自由。

F空域:F空域是指航空禁飞区。

这个空域是临时设立的,通常由于某些特定的事件或国家安全原因,禁止飞行器进入。

这种空域经常用于军事活动和其他紧急情况。

G空域:G空域是指无控制空域。

这是一个非常自由的空域,飞行器在这个空域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飞行。

飞行器在G空域内可以依据IFR 或VFR进行操作,但不需要与空中交通管制机构进行频繁的沟通。

飞行区等级指标i

飞行区等级指标i

在航空领域,飞行区等级指标(Airspace Classification)是用来划分不同空域的指标,以确保飞行安全和有效管理航空交通。

国际民航组织(ICAO)对全球空域进行了分类,根据飞行区等级的不同,对各个空域设定了不同的规则和要求。

常见的飞行区等级指标包括以下几种:1. A类空域(Class A Airspace):A类空域通常是国际上最高的飞行区等级,从高空开始,通常高度在FL180(飞行高度18,000英尺)以上。

在A类空域中,所有飞行器都必须受到空中交通管制的指挥,且必须配备特定的设备和资质。

2. B类空域(Class B Airspace):B类空域通常是围绕主要机场和高流量区域设置的空域。

在B类空域中,飞行器需要事先获得空中交通管制的许可,并在管制下进行飞行。

3. C类空域(Class C Airspace):C类空域通常位于中等繁忙的机场周围,覆盖了较小范围的空域。

在C类空域中,飞行器同样需要与空中交通管制通信,并受到管制的指挥。

4. D类空域(Class D Airspace):D类空域通常位于较小机场周围,覆盖范围相对较小。

在D 类空域中,飞行器同样需要与空中交通管制通信,并遵守管制规定。

5. E类空域(Class E Airspace):E类空域覆盖了大部分国内空域,通常是未设有其他飞行区等级的空域。

在E类空域中,飞行器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自由飞行,不需要与空中交通管制通信。

6. F类空域(Class F Airspace):F类空域通常是指一些特殊用途的空域,例如军事训练区等。

在F类空域中,飞行器需要遵守特殊的规定和限制。

7. G类空域(Class G Airspace):G类空域是指未划分其他飞行区等级的空域,通常是较低的低空空域。

在G类空域中,飞行器可以自由飞行,不需要与空中交通管制通信。

飞行区等级指标的划分有助于确保不同空域内的飞行活动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提高航空安全性。

飞行区等级指标ii

飞行区等级指标ii

飞行区等级指标ii
飞行区等级指标 II是指用于区分不同飞行区域的一种标准。

飞行区等级指标是根据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规定,用于划分不同的飞行区域并确定相应的运行要求和限制。

在飞行区等级指标中,II代表的是较低的飞行区域等级。

具体来说,飞行区等级指标分为六个等级,从I到VI,等级越高,要求和限制越严格。

飞行区等级指标 II适用于一些相对较小的机场和航空器较少的地区。

在这种等级的飞行区域中,航空器的运行相对较灵活,但仍需遵守一定的规定和限制。

在飞行区等级指标 II中,一些常见的运行要求和限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航空器运行,航空器需要符合适航要求,并且必须由持有合法飞行执照的飞行员操控。

2. 通信要求,航空器必须与空中交通管制进行有效的通信,并
遵守相应的通信程序和频率。

3. 飞行计划,航空器需要提前提交飞行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
飞行。

4. 飞行高度和速度限制,航空器在飞行区等级 II中有一定的
飞行高度和速度限制,以确保航空器之间的安全间隔。

5. 空中交通管制,航空器需要遵守空中交通管制的指令和要求,确保飞行安全。

6. 气象条件,航空器需要根据气象条件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决策,以确保飞行安全。

总结起来,飞行区等级指标 II适用于较小的机场和航空器较
少的地区,对于航空器的运行有一定的要求和限制。

这些要求和限
制包括航空器运行、通信要求、飞行计划、飞行高度和速度限制、
空中交通管制以及气象条件等方面。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航空器之间
的安全间隔和飞行安全。

国际民航组织空域分类标准

国际民航组织空域分类标准

据要求,提供交通避让建议)
IAS 250节
IFR与VFR和VFR与VFR之间提供交通情报(和根据 AMSL3050米(10000英尺)以下,
要求,提供交通避让建议)
IAS 250节
持续双向 持续双向 持续双向
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尽可能提供关于VFR飞行的交通 AMSL3050米(10000英尺)以下,
情报
IAS 250节
持续双向
尽可能提供交通情报
AMSL3050米(10000英尺)以下, IAS 250节
不需要
空中交通咨询服务;飞行情报服务
AMSL3050米(10000英尺)以下, IAS 250节
持续双向
飞行情报服务
AMSL3050米(10000英尺)以下, IAS 250节
不需要
飞行和VFR(目视飞行规则)飞行,
对所有飞行均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并 在航空器之间配备间隔。
C类空域
• 允许IFR飞行和VFR飞行,对所有飞行均提
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并在IFR飞行之间以 及在IFR飞行与VFR飞行之间配备间隔; VFR飞行应当接收其它VFR飞行的交通情报。
VFR与IFR
IFR D
VFR
IFR与IFR 不配备
IFR E
VFR
IFR F
VFR
IFR G
VFR
IFR与IFR
不配备 IFR与IFR (尽可能) 不配备
不配备
不配备
提供的服务
速度限制
通信要求
ATC许 可
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不适用
持续双向 需要
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不适用 不适用
持续双向 持续双向
D类空域

飞机空域与流量

飞机空域与流量
第四章 空中交通管理
第三节 空域管理
一、空域管理的目标
空域是实现空中交通的物理空间,是空中交通服务提供者 向空域用户提供服务的场所。
空域管理是保障领空安全和空域利用而进行的决策、规划、 建设、控制等活动的统称。
目的是维护领空主权,合理利用空域资源,保证航空活动 安全顺利进行。
二、空域的划分
飞行情报区:为实现安全飞行和有效飞行而提供咨询及有 用资料服务的区域。 管制区:提供空中交通管制的服务范围。
6000米
IFR、VFR
(含)
D
塔台管制区
地面
第一等待高度 IFR、VFR 层
我国民航管制空域划分为A、B、C、D四类。
空域的使用——我国民航管制空域
巡航高度层上限
* 6600米
A
B
6000米
**
C
第一等待高度层
D 地面
*
巡航高度层上限随着航路位置不同而有所变化
**
管制空域的下限随着地域不同也会有所变化
二、流量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1、区域空域容量过大,引起的流量控制; 2、区域空域容量过大,引起的等待或盘旋; 3、区域空域容量过大,引起的高度层使用不佳; 4、区域空域容量过大,引起的改航或空中延误;
原因
1、人们出行的习惯; 2、天气等原因造成的延误; 3、空管部门提供的管制服务不合理; 4、机场及航空公司航班保障部到位; 5、流量管理部门对未来容量的预测不准确; 6、各部门协调不利。
研究解决对空发射等影响飞行安全问题。 实现空域资源的动态控制,满足各类空域用户和各种航空器
活动的需要,达到航路航线运行与空域使用需求的平衡,灵活 使用航路和空域,克服不同使用用户相互制约的使用弊端。

12种空域类型 -回复

12种空域类型 -回复

12种空域类型-回复什么是空域类型?空域类型是指在空中活动和空域控制过程中,将空域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以便管理和协调各种航空活动。

空域类型的划分基于不同的条件和要求,包括飞行高度、飞行速度、航空器类型、航空器任务和地理位置等。

在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规定下,常见的空域类型包括控制区、防空识别区、使用空域、禁航区、军事活动区、航路保护区和特殊活动区等。

本文将逐一介绍这些空域类型。

首先,控制区是指在国家领空内为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管理服务的区域。

控制区通常划分为终端区和上空区。

终端区负责机场附近的航空交通管理,而上空区则负责远离机场的范围。

控制区内的航空器需要进行通信和受管制的飞行,以保证空中交通的顺畅和安全。

防空识别区是指用于监控和识别进入本国领空的航空器的区域。

这些区域通常位于国境线附近,并需要与其他国家进行合作和协调。

防空识别区的目的是确保国家的领空安全,并对可能构成威胁的航空器进行监控和应对。

使用空域是指航空器可以自由飞行和执行任务的区域。

这些空域通常用于民航飞行、训练、航空器试飞以及一些其他特定的航空活动。

使用空域的航空器不需要进行严格的管制和通信,但需要遵循相关的航空规则和程序。

禁航区是指对航空器禁止进入的区域。

禁航区通常设立在一些特殊的地理位置或者军事活动区域。

这些区域的进入通常会对航空器构成安全威胁,因此需要严格禁止航空器的进入。

军事活动区是指用于进行军事活动的区域,例如军事演习、飞行任务等。

这些区域通常只对军用航空器开放,并且需要进行相应的军事空域协调和通信。

航路保护区是指用于保护航空器在特定航路上的通行安全的区域。

航路保护区会限制其他航空器的飞行和交通,以保证在航路上的飞行航班可以顺利进行。

特殊活动区是指用于特殊航空活动的区域,如气球、滑翔机等非常规航空器的飞行。

特殊活动区对于一些非常规航空活动的进行提供了空域保护和管理。

除了上述常见的空域类型之外,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具体需求,还可能设置其他类型的空域,如管制区、临时限制区等。

浅谈我国空域分类的改革

浅谈我国空域分类的改革

浅谈我国空域分类的改革作者:姜华来源:《中国科技博览》2013年第24期[摘要]随着航空业的持续发展,飞行密度增加,空域资源紧张问题日益突出,科学合理的对空域进行分类是我国空中交通管理的重中之重。

参照ICAO空域分类的标准,学习美国空域分类的先进经验,我国空域分类工作应考虑开放中低空,划设非管制空域,促进通用航空的发展;结合我国国情,明确各空域类型的服务等级;简化空域结构,统一分类标准,实现同国际接轨,确保空域的安全有序和充分利用。

[关键词] 空域、非管制、安全、通用航空、分类标准中图分类号:F5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空域就是地球表面以上可供航空器飞行的空气空间,同国家的领土、领海一样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空域的用户主要有公共运输航空、通用航空和军事航空。

随着航空事业的不断发展,飞行密度不断增加,为了确保空域的安全、有序和充分利用,满足不同空域用户的需求和空管资源的最优配置,必须对空域进行合理的分类。

科学合理的对空域进行分类是我国空中交通管理的重要工作。

一、国际民航组织空域分类标准空域分类是国际民航组织(ICAO)在空域组织和管理方面的重要标准。

空域分类是复杂的系统性标准,包括对空域内运行的人员、设备、服务、管理的综合要求。

ICAO为其成员国制定统一的空域分类标准,建议成员国依据此标准选择需要的空域类型,实现全球空域分类标准的统一。

ICAO标准中把空域分为七类,分别为:A类、B类、C类、D类、E类、F类和G类。

(1)A类空域只允许IFR飞行,所有航空器之间配备间隔,提供ATC服务,要求实现地空双向通信,进入空域需要ATC许可;(2)B类空域允许IFR和VFR飞行,其他同A类空域要求一致;(3)C类空域只要求IFR飞行之间、IFR和VFR飞行之间配备间隔,对IFR飞行之间、IFR和VFR飞行之间提供ATC服务,其他同B类空域要求一致;(4)D类空域只要求IFR飞行之间配备间隔,对IFR飞行之间提供ATC服务,VFR飞行提供飞行情报服务,其他同C类空域要求一致;(5)E类空域只需要IFR飞行实现地空双向通信,VFR 飞行进入空域不需ATC许可,其他同D类空域要求一致;(6)F类空域对IFR飞行提供交通咨询和情报服务,VFR飞行提供飞行情报服务,所有航空器进入空域都不需ATC许可,其他同E类空域一致;(7)G类空域不需要提供间隔服务,对飞行提供飞行情报服务,只需要IFR飞行是实现地空双向通信,进入空域不需要ATC许可,其他同F类空域一致。

空域规划技术

空域规划技术

空域分类1 国际民航组织空域分类1.1国际民航组织提出空域分类建议的背景为了规范目视和仪表飞行对设备以及飞行员的各种要求,澄清在各类空域内仪表飞行和目视飞行需要提供的相关服务,结束高空管制区、中低空管制区、终端(进近)管制区和机场管制区之间空域管理的混乱状况,国际民航组织制定了空域分类的相关标准,将空中交通服务空域分为A、B、C、D、E、F、G七类基本类型。

1.2国际民航组织建议的空域分类标准国际民航组织推荐将空域分为七类:A类空域:仅允许航空器按照仪表飞行规则(IFR)飞行,对所有飞行中的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并在航空器之间配备间隔。

B类空域:允许航空器按照仪表飞行规则(IFR)飞行或者按照目视飞行规则(VFR)飞行,对所有飞行中的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并在航空器之间配备间隔。

C类空域:允许航空器按照仪表飞行规则(IFR)飞行或者按照目视飞行规则(VFR)飞行,对所有飞行中的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并在按照仪表飞行规则(IFR)飞行的航空器之间,以及在按照仪表飞行规则(IFR)飞行的航空器与按照目视飞行规则(VFR)飞行的航空器之间配备间隔;按照目视飞行规则(VFR)飞行的航空器应当接收其他按照目视飞行规则(VFR)飞行的航空器的活动情报。

D类空域:允许航空器按照仪表飞行规则(IFR)飞行或者按照目视飞行规则(VFR)飞行,对所有飞行中的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在按照仪表飞行规则(IFR)飞行的航空器之间配备间隔,按照仪表飞行规则(IFR)飞行的航空器应当接受按照目视飞行规则(VFR)飞行的航空器的活动情报;按照目视飞行规则(VFR)飞行的航空器应当接收所有其它飞行的航空器的活动情报。

E类空域:允许航空器按照仪表飞行规则(IFR)飞行或者按照目视飞行规则(VFR)飞行,对按照仪表飞行规则(IFR)飞行的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并在按照仪表飞行规则(IFR)飞行的航空器之间配备间隔,所有航空器应当接受其它航空器的活动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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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均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并在航空 器之间配备间隔。
B类空域
• 允许IFR飞行和VFR(目视飞行规则)飞行, 允许IFR飞行和VFR(目视飞行规则)飞行,
对所有飞行均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并 在航空器之间配备间隔。
C类空域
• 允许IFR飞行和VFR飞行,对所有飞行均提 允许IFR飞行和VFR飞行,对所有飞行均提
中交通管制服务。IFR飞行与其它IFR飞行 中交通管制服务。IFR飞行与其它IFR飞行 之间配备间隔,并接收关于VFR飞行的交通 之间配备间隔,并接收关于VFR飞行的交通 情报。VFR 情报。VFR飞行接收关于所有其它飞行的交 VFR飞行接收关于所有其它飞行的交 通情报
E类空域
• 允许IFR和VFR飞行,对IFR飞行提供空中交 允许IFR和VFR飞行,对IFR飞行提供空中交
速度限制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AMSL3050米(10000英尺)以下, 指示空速(IAS)250节 AMSL3050米(10000英尺)以下, IAS 250节 AMSL3050米(10000英尺)以下, IAS 250节 AMSL3050米(10000英尺)以下, IAS 250节 AMSL3050米(10000英尺)以下, IAS 250节 AMSL3050米(10000英尺)以下, IAS 250节 AMSL3050米(10000英尺)以下, IAS 250节 AMSL3050米(10000英尺)以下, IAS 250节 AMSL10000英尺(3050米)以下, IAS 250节
国际民航组织推荐的空域分类 标准
空域分类的含义和目的
• 空域类型是一系列标准集合的名称。是对
人员、设备、服务的综合要求。 • 空域分类是为了确保空域的安全、有序和 充分利用,满足不同空域用户的需求和空 管资源的最优配置。
A类空域
• 仅允许IFR(仪表飞行规则)飞行,对所有 仅允许IFR(仪表飞行规则)飞行,对所有
通管制服务,与其它IFR飞行之间配备间隔。 通管制服务,与其它IFR飞行之间配备间隔。 所有飞行均尽可能接收交通情报。E 所有飞行均尽可能接收交通情报。E类不得 用于管制地带。
F类空域
• 允许IFR和VFR飞行,对所有按IFR飞行者均 允许IFR和VFR飞行,对所有按IFR飞行者均
接受空中交通咨询服务,如要求,所有飞 行接受飞行情报服务。
通信要求 持续双向 持续双向 持续双向 持续双向
ATC许 许 可 需要 需要 需要 需要
B VFR IFR C VFR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持续双向
需要
IFR D VFR
IFR与IFR 不配备
持续双向 持续双向 持续双向 不需要 持续双向 不需要 持续双向
需要 需要 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IFR E VFR IFR F VFR
IFR与IFR 不配备 IFR与IFR (尽可能) 不配备 不配备
IFR G VFR
不配备
飞行情报服务
不需要
不需要
当过渡高度低于AMSL3050米(10000英尺)时,应使用FL100代替。
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并在IFR飞行之间以 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并在IFR飞行之间以 及在IFR飞行与VFR飞行之间配备间隔; 及在IFR飞行与VFR飞行之间配备间隔; VFR飞行应当接收其它VFR VFR飞行应当接收其它VFR飞行的交通情报。 VFR飞行的交通情报。
D类空域
• 允许IFR和VFR飞行,对所有飞行均提供空 允许IFR和VFR飞行,对所有飞行均提供空
G类空域
• 允许IFR和VFR飞行,如要求,接受飞行情 允许IFR和VFR飞行,如要求,接受飞行情
报服务。
空域 类型 A
飞行种 类 IFR IFR
间隔配备 所有航空器 所有航空器 所有航空器 IFR与IFR IFR与VFR VFR与IFR
提供的服务 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1)为VFR与IFR之间提供间隔服务 (2)VFR之间提供交通情报服务(和根据要求,提 供交通避让建议) 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关于VFR飞行的交通情报(和根 据要求,提供交通避让建议) IFR与VFR和VFR与VFR之间提供交通情报(和根据 要求,提供交通避让建议) 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尽可能提供关于VFR飞行的交通 情报 尽可能提供交通情报 空中交通咨询服务;飞行情报服务 飞行情报服务 飞行情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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