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技术创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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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技术创新体系
1、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
其核心内涵是实现国家对提高全社会技术创新能力和效率的有效调控和推动、扶持与激励,以取得竞争优势。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基础成为企业、区域乃至国家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平台,因此国家创新体系既包括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与效率,也包括提升全社会的知识基础等重要内涵。中国的国家创新体系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科学院借鉴国外对国家创新体系研究的成果和实际经验,结合中国的国情,在《迎接知识经济时代,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报告中,提出了关于中国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国家创新体系是由与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相关的机构和组织构成的网络系统,其主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大型企业集团和高技术企业为主)、科研机构(包括国立科研机构、地方科研机构和非赢利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广义的国家创新体系还包括政府部门、其他教育培训机构、中介机构和起支撑作用的基础设施等。”这表明中国创新体系是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并举的系统。
2、中国国家创新体系的构筑
主要有以下几点:
(1)创新是具有经济和社会目标导向的行为,创新的实质是发展经济。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必须体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实现国民经济整体素质提高和经济结构的优化,提高国家经济实力和竞争力。(2)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必须从中国自己的国情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出发,既要有在世界最前沿领域开拓进取,也要有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战略与重点,发展高技术产业、用高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及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3)在中国,创新的核心是要从体制上、机制上解决好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问题,创新的关键是提高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实力。(4)创新不仅表现为知识和技术的转移,而且表现在创新系统多元化的要素有效地使用与协同,构成知识与技术的创造、获取、转移和应用的网络。
3、中国的国家创新体系的四个系统
中国的国家创新体系包括知识创新系统、技术创新系统、知识传播系统和知识应用系统。
⑴知识创新系统
知识创新系统是由与知识的生产、扩散和转移相关的机构和组织构成的网络系统,其核心部分是国立科研机构和教学科研型大学。知识创新系统的主要功能是知识的生产、传播和转移,基本上是政府起主导作用,以政府行为为主。对于知识创新系统,国家实施了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计划(攀登计划)、重大科学工程、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知识创新工程”(试点)等。
⑵技术创新系统
技术创新系统是由与技术创新全过程相关的机构和组织构成的网络系统,其核心部分是企业。技术创新系统在进入国家创新体系之后会发生许多变化,其中最重要的变化是它和知识创新一起丰富自己的内涵,成为因知识的应用和传播而效益更为显著的创新行为。对于技术
创新系统,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计划、“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计划、技术创新工程等。
⑶知识传播系统
知识传播系统主要指高教系统和职业培训系统,其主要作用是培养具有最新知识、较高技能和创新能力的人力资源。国家知识和信息基础设施、知识和信息传播网络等在知识传播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于知识传播系统,有国家“211工程”、跨世纪人才培养工程等。
⑷知识应用系统
知识应用系统的主体是企业和社会,其主要功能是知识和技术的实际应用。知识应用主要是市场机制起主导作用,社会和企业是行为主体;政府的作用是制定并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监督和宏观调控社会及企业的行为,应用知识作出科学的决策,以提高知识转化成现实生产力的能力和效率,促进知识密集型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对于知识应用系统来说,有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等。
国家创新体系是一个网络系统,是知识创新系统、技术创新系统、知识传播系统和知识应用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的整体。国家所实施的“中国2l世纪议程”、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和超级“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等对于国家创新系统的相关子系统的建设都有积极作用。尤其是“211工程”、“技术创新工程”、“知识创新工程”等三大工程的实施,构成了国家创新系统的核心内容,在国家层次上形成了建设国家创新系统的战略布局。
4、中国国家创新体系的主要构成部分
中国的国家创新体系是由创新资源、创新机构、创新机制和创新环境四个相互关联、相互协调的主要部分构成的。推进国家科技创新,要充分发挥国家创新体系在合理配置创新资源,促进各类创新机构密切合作和良性互动,完善创新活动的运行机制,保持创新活动与社会经济环境相协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创新资源是创新活动的基础要素,要把创新人才的培养作为促进创新的核心资源,高度重视知识信息、知识及知识产权等战略型资源在创新活动中所起的关键性作用。创新机构是创新活动的行为主体,是国家创新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要充分激发各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促进各创新主体间相互协调与联合。创新机制是保证创新体系有效运转的关键因素,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分配激励机制,有利于创新资源和要素流动与互动的公平竞争机制,保证创新活动客观、公正和科学。创新环境是维系和促进创新的保障因素,要努力创造有利于创新的法律法规、政府激励政策、信息网络、大型科研设施与创新基地等国内软硬环境,逐步形成能有效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国际互动外部环境。三、加强创新主体间的有机联系与分工合作是国家创新体系的核心
5、我国创新体系的作用
国家创新体系的作用体现在对其组成主体的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和大学的组织与协调,使它们相互作用,发挥各自的优势,其本质是在创新主体间形成协调机制。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加强政府、科研机构、大学和企业之间的有机联系与分工合作,使技术创新成果更快更好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的升级。”国家创新体制作为科技体制的一种新形式,其性质属于科技政策,即调整各科技创新主体间的相互关系,优化科技发展的外部发展环境。政府是创新的发起者、组织者和推广者,通过投入、科技计划、立法和政策手段、制定科技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政府的职能是对创新活动进行宏观调控和正确引导,以有利于创新活动的政策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做好为国家创新体系健康发展的服务工作。具体来讲,政府的作用是目标设定、实施保障、提供辅助、组织与实施。目标设定是指制定、评价创新政策及相关的国家科技活动计划,与国家产业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