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外使领馆遭不法分子暴力冲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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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采取反制措施

外交部采取反制措施

外交部采取反制措施引言近年来,国际社会的形势愈加复杂多变。

针对一些国家的不当行为、干涉他国内政、违反国际规则等行为,作为国家的象征和外交事务的主管机构,外交部承担着维护国家利益和平稳发展的重要责任。

为了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外交部采取了一系列反制措施。

本文将重点分析外交部在应对国际关系挑战方面采取的反制措施。

一、制定法律法规外交部通过制定法律法规,确保国家的外交政策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并加强对国际关系的约束力。

其中,外交部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为我国对外交往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

例如,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领事司法管辖权扩展法》,明确了使领馆领事司法管辖权的适用范围,有力地保障了在境外的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采取外交措施外交部通过采取外交措施,对付国际上的不当行为。

外交措施的形式多种多样,如抗议、交涉、发表声明等。

这些措施旨在向相关国家表达我国政府的立场和态度,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

外交部通过这些途径,有效地传递了我国的意见和诉求,增强了国际社会对我国的关注和理解。

三、实行经济制裁经济制裁是外交部在外交斗争中采取的一种强有力的手段。

外交部利用我国的经济实力,对一些国家实行经济制裁,对其不当行为进行惩罚。

通过限制贸易、投资和金融交流等手段,迫使其改变不当行为或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济制裁不仅可以保护我国的利益,也可以对不当行为国家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从而改变其行为。

四、加强国际合作外交部积极促进国际合作,通过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国际挑战。

外交部通过与其他国家签署合作协议、加入国际组织和参与国际会议等方式,加强了与世界各国的联系和合作。

这些合作关系不仅可以增加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还有助于维护国际秩序和国际公共利益。

五、发挥媒体作用外交部注重媒体的运用,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国际社会传递信息和表达立场。

外交部积极利用新闻发布会、外交部发言人的访谈等渠道,及时回应国际社会对我国事务的关切。

中国大使馆为什么不帮中国人

中国大使馆为什么不帮中国人

中国大使馆为什么不帮中国人
中国大使馆不能帮助中国人,这是因为这是国外的关系正常运作的原则。

首先,外交关系是两国之间的事情,外交部门的工作是维护两国的有利关系和政治关系。

所以,中国大使馆的任务是尊重外国的政治体系和法律,同时也要尊重国内法律和政治规定。

其次,中国大使馆要避免在外国国内发生外交事件,因为这会损害两国关系。

因此,中国大使馆不会去干预外国内部的事务,无论是办公室工作还是放置军事武器。

如果发生任何与外国政府有关的事件,大使馆只能提供协助,而不是进行直接的干涉。

第三,中国大使馆只能处理外交国家之间的事宜,而不能帮助中国人民解决个人问题。

目前,旅游者出现在国外时,大使馆提供的主要是信息咨询、文书服务和紧急救助。

但如果中国公民受到外国的伤害或遭受其他不公平的待遇,大使馆只能负责将这一情况反映给外国政府,以尽其最大努力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由于外交关系受到国家领土和安全的限制,中国大使馆不能帮助中国人,只能作为两国外交关系的桥梁,帮助双方维护互利的外交关系。

江歌法律案件(3篇)

江歌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概述2016年11月3日,日本江歌案震惊全国,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案件的主角是中国留学生江歌和她的室友刘鑫。

江歌因保护室友刘鑫而被凶手陈世峰杀害,而刘鑫在事发后拒绝配合警方调查,引发了公众对法律、道德和人际关系的深刻思考。

二、案件经过2016年11月3日凌晨,日本东京中野区一栋公寓内发生命案。

留学生江歌在回家途中,为保护室友刘鑫,与凶手陈世峰发生争执,最终被陈世峰用刀具刺死。

事发后,刘鑫拒绝配合警方调查,拒绝提供凶手陈世峰的个人信息。

三、法律问题1. 刘鑫的法律责任在江歌案中,刘鑫作为江歌的室友,在事发时拒绝提供凶手陈世峰的个人信息,引发了公众对她的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条,犯罪分子在犯罪后,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不得隐瞒、毁灭证据。

刘鑫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陈世峰的法律责任凶手陈世峰因故意杀人罪被日本警方逮捕。

根据日本法律,陈世峰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3. 江歌的法律地位江歌在事件中为保护他人而英勇牺牲,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江歌应被认定为英雄烈士,其家属有权获得相应的抚恤金。

四、案件引发的思考1. 法律与人情的关系江歌案引发了公众对法律与人情关系的思考。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面临法律与人情的冲突。

如何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维护人际关系,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2.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江歌案中,江歌为保护他人而英勇牺牲,体现了道德的力量。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道德与法律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矛盾。

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弘扬道德,是法律工作者和全社会共同面对的课题。

3. 人际关系的维护江歌案中,刘鑫在事发后拒绝配合警方调查,引发了公众对人际关系的担忧。

在现实生活中,人际关系复杂多变,如何处理人际关系,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

危害我国军事安全的案例简短

危害我国军事安全的案例简短

危害我国军事安全的案例简短2019年9月29日,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发布了一则题为《中国间谍活动》的新闻,公布“中国间谍网络和监听”组织名单。

其中中国台湾地区以间谍罪的罪名起诉了6名非法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并实施间谍活动的人。

这些国家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和俄罗斯。

其中,台湾地区6人,另外还有来自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的2名人员为中国人。

这份新闻看起来似乎很寻常,但是这是一个极其重大的决定,因为这起案件涉及到国家主权以及世界军事安全。

一、美国 FBI公布“中国间谍网络和监听”组织名单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是美国联邦政府和联邦调查局的组成部分。

它负责在全球范围内的情报搜集活动,并向美国以外的境外执法机构提供情报。

FBI由五个部门组成的全球反情报网络(GlobalAnti-Detection Network, GIS)。

在“2018年情报活动报告”中提到的名单中提到 FBI 和美国中央情报局(CIA)合作密切。

而另一个部门“网络安全与通信研究中心”(Center for Communications and Security Research)则是由美国中央情报局直接控制。

1、监听网络在名单中,我们可以看到有十个部门在监视网络的发展。

其中, FBI与中央情报局合作最多,而“网络安全与通信研究中心”是由美国中央情报局直接管理的机构。

从2003年起, FBI和 CIA 就开始与美国中央情报局合作了两年之久。

FBI和 CIA在2010年进行了一次联合行动后, CIA 在2016年对“中国间谍网络”进行了升级,并将该网络部署到了俄罗斯、伊朗、叙利亚、朝鲜等国家中。

其中最重要的是韩国系统和日本系统,以及其他国家系统。

同时,美国中央情报局和CIA还对其他一些系统进行了升级,如美国网络通信公司 Centerfor Cybersecurity Services。

2、网络攻击行动2018年,“网络安全与通信研究中心”的成员使用网络攻击的方式入侵美国政府、国防部和情报机构的计算机系统并收集情报。

主权管辖与主权豁免

主权管辖与主权豁免

从形式上具体表现为: • 刑事管辖 • 民事管辖 • 行政管辖
概念区分: • 领事裁判权 • 领事管辖权 • 治外管辖权 • 治外法权
• 域外管辖权(Extraterritorial Jurisdiction),在英美法中,是指 超越特定州或国家的实体界限的司法权力(Juridical power
2011年10月31日,中老缅泰关于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的联合声明,2011年11 月26日,中老缅泰四国将于12月中旬在湄公河开展联合巡逻执法。2012年04 月26日,糯康和另外7名嫌疑犯在老挝方面实施的一起突击行动中被逮捕。
2012年5月10日上午,被抓获的“金三角”地区特大武装贩毒集团首犯、湄公河 惨案首犯糯康由老挝依法移交中方。下午16时50分,糯康被押送抵京,在机 场,中国公安机关用中缅两种语言向糯康宣读了对其的逮捕令。10日晚23点 22分,糯康被押解押解至云南“10·5”专案组的工作基地。
• 1928年,泛美会议通过《关于外交官的公约》和《关于领事 官的公约》
• 1929年,国际法学会通过关于豁免权的决议 • 1932年,哈佛研究部,《关于外交特权和豁免公约》草案 • 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 1963年,《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 1969年,《特别使团公约》、《防止和惩罚对受国际保护人
3、湄公河惨案
2011年10月5日上午,中国籍“华平号”和“玉兴8号”两艘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 水域遭遇袭击。经多方核实,“华平号”上有6名中国船员,5人遇难,1人失 踪;“玉兴8号”上有7名中国船员,6人遇难,1人失踪。
中国驻泰国大使和使馆主要官员已多次向泰外交部等部门表达关切主权管辖与主权豁免
2016年12月19日俄罗斯大使卡尔洛夫(karlov)在画廊参加活动,发 表讲话

祖国是危难时的后盾,不是“背锅侠”

祖国是危难时的后盾,不是“背锅侠”

祖国是危难时的后盾,不是“背锅侠”作者:来源:《文萃报·周二版》2018年第49期大使馆门前无理取闹一直以来,非洲北部国家多哥境内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的现象屡禁不止,干这些非法事情的除了多哥本国人,还包括在多哥经商的中国人。

近期,一批海外华商非法采伐木材,被多哥当地部门抓了个人赃俱获。

由于不是本国人,多哥并没有重罚,只不过把被盗伐木材扣押,并教育了这批海外华商一番,就放他们走了。

没想到的是,这批海外华商并不服气,明明自己违法,他们却埋怨中国使馆不作为,跑到使馆门前闹事,封堵大门,阻拦车辆和人员进出,还架起摄影设备乱拍一通。

随后,他们强行闯馆,要求面见中国大使。

这些同胞言辞激烈,使馆人员试图向他们解释多哥相关法律程序,以及中国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职责,但他们根本不听,只一个劲儿要求中国大使出面跟多哥政府交涉,替他们讨回被扣货物,否则他们就动员国内外所有亲朋好友,到两国外交机构围堵、示威。

有困难找使馆,这话“没毛病”,既是每个中国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也是我们外交部门的承诺。

但多哥这几位华商的做法,怎么看也不是合理求助,更像是逼着使馆替他们“背锅”。

多哥的事,不是个例。

2017年年底,欧洲和拉美一些国家曾掀起一轮打击非法商贸和走私的行动,西班牙、罗马尼亚、波兰等国不少华商受到波及,商铺被封、仓库被查。

国内媒体报道时,大都提到海外华商发展迅速,“树大招风”,以及所在国政策变化等原因,但也没回避:个别华商存在走私、偷税漏税等问题,一直搞着“灰色”经营。

2017年10月开始,哥伦比亚首都波哥大中区批发市场先后遭3次突击联合执法,21家商铺被查封,大部分是来自这种“灰色”华商,查没资产总价值约合9122万元人民币。

事后,这些华商同胞非但不反思,反而棋走险招,打出“中国人受欺负”“被歧视”等标语,向中国使馆喊冤施压,试图逼迫使馆出面为他们讨回被罚没货物。

这跟多哥发生的事是不是如出一辙?背后的思维都是:只要把事情闹大,政府就会出手相助,问题就能得到解决。

反恐案例分析

反恐案例分析

反恐经典案例分析提到恐怖主义,涉及到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就是“什么是恐怖主义”。

对此当前存在的争议很多。

各种有关恐怖主义的定义,就多达150多个,虽然如此,仍有必要对恐怖主义,作一介绍与分析。

一、恐怖主义的定义(一)恐怖主义的基本特征虽然恐怖主义也是以行使暴力为特征,但其与普通刑事犯罪以及其他暴力行为有所不同。

1.不遵守使用武力的法则在1860年1899年、1907年和1949年以来的海牙日内瓦等公约,除了规定在战争中不能以平民百姓为攻击对象外,还有以下的规范:(1)不可将平民扣为人质。

(2)制定有关战俘、投降者的待遇。

(3)禁止对百姓、战俘进行报复。

(4)认可中立地带以及其他国民的权利。

(5)不可对他国外资人员派驻代表加以干扰。

但30多年来的现代恐怖主义几乎违反了上述所有原则,将平民百姓视为人质,甚至处决的事件经常发生,刑囚、杀害进行联合国维和停火协议任务的军事人员,屠杀他国无辜民众,最近在印尼观光胜地与菲律宾的爆炸案即是明证。

不断攻击使馆和其他外资单位,最严重的案例是1983年美国在贝鲁特的使馆遭到炸弹攻击,后来如1998年美国在肯尼亚、坦桑尼亚使馆爆炸案等也一再发生。

不受约束地使用暴力就是恐怖主义的一个主要特征,普通刑事罪犯仅会就上述情况,采取必要的行动,暴力、威胁受害者,其目的也仅在于让对方迅速屈服,简单讲,只重视“目前”的行动对自己有利,但恐怖主义不同,他们希望以暴力传达特定的目标,甚至影响公众意见,最后达成其发迹整个体系的目标。

22.具有特定政治目的虽然恐怖分子采用和一般罪犯类似的手段,如汽车炸弹、开枪滥射等等。

但两者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的目标是具有政治目的的。

3.具有组织目标为达到特定的政治目标来自特定集团,并有指挥体系的恐怖分子才会展开行动,并以暴力作为工具,他们所追求的也不是个人化的目标,恐怖分子基本上是利他主义者,他们认为自己服从于一个多数人更高利益,而不像罪犯一样,任何作为都是以自己为出发点,恐怖活动不是基于一时的仇恨或报复,而是经过计划的缜密行为,简言之,任何组织和个人需有下列的特征才可称为恐怖团体、分子:(1)具有政治性目标或动机。

1999年发生了什么重大事件

1999年发生了什么重大事件

1999年发生了什么重大事件?答:1999年发生了三件重大历史事件:1.北约轰炸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

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被炸又称“五八事件”,北京时间1999年5月8日,北约的美国B-2轰炸机发射三枚精确制导炸弹击中了中国驻南斯拉夫联盟大使馆。

造成三名中国记者当场牺牲和数十人受伤,大使馆建筑严重损毁。

1999年,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组织,以“消除人道灾难”为由,对南联盟实施轰炸,中国对此表示反对,因此向美国提出强烈的抗议。

所以此次中国大使馆被轰炸,明显是蓄谋已久的“报复”,随后中国民众群情激愤,全国多地爆发大规模反美示威活动,中美关系恶化。

2.澳门回归祖国怀抱。

1999年12月19日下午5时,第127任澳督韦奇立在澳门总督府进行最后一次的降旗仪式,为政权移交仪式拉开序幕。

下午4时30分,在亿万观众的见证之下,最后一任澳督韦奇立走出澳督府,迈出了居住了8年之久的澳督府。

站在斜向门口的位置等待仪式开始。

17时,在澳门警察乐队所奏响的葡国国歌声中,葡国国旗从楼顶的旗杆处降下。

1999年12月20日零时,举世瞩目的中葡两国政府澳门政权交接仪式,在澳门文化中心花园馆隆重举行。

在《义勇军进行曲》乐曲声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在这里庄严升起。

从此,澳门回到祖国的怀抱。

3.世界末日事件以及千禧虫问题。

法国预言家诺查丹玛斯说:在1999年12月31日上帝将会造大灾难使人类灭亡。

但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这也是一起著名的世界末日事件。

而关于千禧虫问题是指,在一些计算机系统中,对于闰年的计算和识别出现问题,不能把2000年识别为闰年,即在该计算机系统的日历中没有2000年2月29日这一天,而是直接由2000年2月28日过渡到了2000年3月1 日。

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五篇]

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五篇]

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五篇]第一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同志们好,今天我们讲的这个题目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我今天讲几个问题,一是什么是突发公共事件,它的基本内涵是什么;第二个,对于突发公共事件,政府有哪些责任,我们公务员应该有哪些基本的素质要求;第三个方面,我们讲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三种能力:法治能力、决策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是政府的一个基本职责,也是公务员的一个基本能力。

突发公共事件,从时间上来说,它就是突如其来的、意想不到的一些天灾人祸。

应对突发事件,又可以叫灾害管理,这是从严重程度来划分的;另一种叫法是,公共危机管理。

危机,实际上是讲突发事件的波及的范围,可能会成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或者全球性的危机。

例如SARS病毒、禽流感等都带有全球性的危机。

第一个问题,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内涵突发公共事件管理,是在管理过程中的一种非常态的管理。

这种管理的非常态,有时候就给我们一个错觉,即天灾人祸是百年不遇、十年不遇的,是偶然发生的,相对来说,其发生的概率较小。

但是,我们首先要肯定,突发事件其实是经常地、方方面面地暴露在我们日常的各种活动之中。

古希腊的一位哲学家曾经这样说过:“人类的一半活动是在危机当中度过的”。

我国是世界上遭受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自然灾害平均每年造成近2万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高达国家财政收入的1/4至1/6。

20世纪全球发生的破坏性地震中我国占1/3,死亡人数占1/2,近50年,477次地震死亡27.8万人,直接经济损失420亿元;全国有2/3的国土面积不同程度受到洪水威胁,特别是长江、黄河、淮河等七大江河中下游地区,集中了全国1/2的人口,3/4的工农业产值,洪涝灾害的威胁更为严重。

1998年发生的特大洪水,使3.34亿亩农田受灾,死亡4150人,仅直接经济损失就达2551亿元。

近几年每年因各类事故造成13万多人死亡,70多万人受伤,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约2500亿元。

使馆不是派遣国领土的延伸

使馆不是派遣国领土的延伸

使馆不是“派遣国领土的延伸”2012-06-07 10:34政治与法律我要评论(0)字号:小大核心提示:我们没有发现任何国家的刑法典将本国派驻国外使馆的地位与本国船舶和航空器的地位相并列,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将本国驻外使馆解释为本国领域。

在任何国际公约中都找不到赋予一个国家对发生在本国驻外使馆内的犯罪以属地刑事管辖权的规定。

相对于主权来说,使馆所享有的特权和豁免权是一种低层次的和派生的权利,而不是最高的和绝对的权力。

使馆的职责是特定的和有限的,它们的行使必须以不违反接受国法律和国际法为前提条件。

在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与使馆法律地位问题相关的刑事案件,比如:对于中国公民在外国驻华使馆中犯罪或者在中国驻外国使馆中犯罪应该如何确定刑事管辖权?对于组织他人为了移民的目的冲闯外国驻华使馆周围的警戒设施非法进入使馆的行为是否可以按照“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进行追诉?在世界范围内,针对使馆及其工作人员的犯罪时有发生。

例如:1998年8月7日,美国驻肯尼亚和坦桑尼亚大使馆相继发生爆炸,大使馆被炸成一片废墟,共有258人遇难,同时造成包括美国驻肯尼亚大使在内的5000多人受伤。

2003年4月12日,中国驻伊拉克大使馆遭到20多名持枪的伊拉克人的抢劫。

为了解决和处理有关的问题和案件,首先,应当对使馆的法律地位作出科学和正确的认定。

一、关于使馆法律地位的各种学说国家之间互派使节,自古有之,到了15世纪国家间开始设立常驻外交代表机构。

1455年,意大利城市国家米兰公国的公爵斯福尔扎向热那亚派出常驻使团。

不久,米兰与佛罗伦萨、威尼斯公国互派了常驻机构。

17世纪,互派常驻使节在欧洲已非常普遍。

1858年,中国清朝政府同意英国向北京派遣常驻使节,其他西方国家也紧随其后。

1877年,中国向英国派出常驻外交代表机构,并陆续在欧洲一些国家设立使馆。

察之当今国际交往实践,两国间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以互设使馆为具体的表现形式,而国家之间建立外交关系和互设使馆,必须经过双方的协议,这是一项公认的国际习惯法原则。

美媒:中国大使馆被美轰炸是对美情绪转折点

美媒:中国大使馆被美轰炸是对美情绪转折点

美媒:中国大使馆被美轰炸是对美情绪转折点美国《环球邮报》5月5日文章,原题:中国如何利用美国轰炸中国驻贝尔格莱德大使馆打了一场公关胜仗不管是误炸,还是以大规模轰炸为幌子的蓄意攻击,科索沃战争时美国轰炸中国驻贝尔格莱德大使馆,给希望煽动反美情绪的中国政府带来机会。

中国通过这次事件成功削弱对美国政府的崇拜,但看来几乎没有影响到中国人对美国人民的看法。

15年前,即1999年5月7日夜里,美国5枚JDAM制导导弹击中中国大使馆,炸死3人,炸伤20人,馆舍基本被夷为废墟。

中国各地爆发大规模抗议,人们向美国外交机构扔石头。

在北京,驻华大使尚慕杰和其他工作人员被困大使馆好几天。

在成都和广州,愤怒的示威者试图纵火焚烧美国总领事馆。

一名中国历史播客主持人拉兹罗·蒙哥马利说:“就向中国人民证明美国不可信而言,大使馆轰炸事件将是一份持续多年的礼物。

中国人相信那是故意的。

”不过,就人与人而言,愤怒很少演变为公然暴力。

《21世纪的中国:人人需要知道的》一书的作者杰夫·瓦瑟施特伦说:“曾经出现一个紧张时刻,有人从街对面冲我吼,仿佛我如果是美国人,他就要杀了我。

但总的来说,敌意是针对美国政府的,‘不是像我这样的人’……尽管日本与轰炸无关,在那时的中国,我也宁愿是美国人而不是日本人。

事实上,当时因抗议离开中国的唯一一批交换学生是在杭州的日本学生。

虽然事件可能没有影响到美国流行文化或人际关系,但导致(中国人)对美国政治制度的某种冷嘲热讽。

“我想,事后,美国不像以前那么理想化了”,瓦瑟施特伦表示。

“对于那些早就怀疑美国对华态度的人,轰炸加强了他们的感受”,《中美关系与情感在国家行动中的角色》的作者塔林·谢菲尔德表示,“对那些积极看待美国的人,轰炸增加一种怀疑。

总体来说,提供了一种对他者本质和意图的不信任。

”(作者詹姆斯·格里菲斯,乔恒译)。

海外华人频频遇袭案的背后

海外华人频频遇袭案的背后

5式别墅点缀在大片绿地上,真是美不胜收。

最让人感到新奇的是,该国很多机关、学校都是采用树木作围墙。

他们把冬青树或其他树木精心剪修,形成树墙。

而一些露天的餐馆,则用花作墙。

一些居民区的住户,也用树墙和花墙作为彼此的分界。

瑞士重视循环利用资源。

瑞士人用下水管将雨水接进贮水池,以小水泵抽雨水冲洗厕所、洗涤衣物或擦洗地板。

大多数瑞士旅馆里的卷筒卫生纸都是再生纸,不少饭店的铺桌纸和餐巾纸也全是再生纸。

其他如广告用纸、复印纸和文件信纸也都使用再生纸。

用过后与报纸扎在一起,等待回收。

瑞典:“生产者责任制”瑞典开展循环经济比较早,1994年该国议会就确立了“生产者责任制”的原则,规定生产者对其产品被最终消费后须继续承担有关环境责任,消费者则有义务将废弃物及包装品分类送到相应的回收处。

产品被最终消费以后也不是废品,而是再生产的资源。

根据这一原则陆续出台了相关法规,成立了非赢利的回收公司。

有法律、执法机构,加上人民群众的支持,所以“生产者责任制”落实得很好。

加拿大:细水龙头加拿大人十分注意节约生活用水,如遍布公共场所供饮用的消毒纯净水的水龙头,其出口就十分细小,仅有小钉子一样粗。

宏剑近年来,海外华人频频遭遇绑架、恐怖袭击、意外身亡等等。

外交部资料显示,截至2007年12月上旬,外交部和驻外使领馆全年共处理领事保护案件达三万多起。

外交部官员坦言,中国人的海外安全总体趋势越来越复杂,风险越来越大。

《民防苑》杂志作为一本面向大众的普及性杂志,将更多地关注人类的安全问题。

——编者海外华人频频遇袭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中国人曾被认为是“在海外最安全的人群”。

然而近年来,中国公民在海外遇袭事件屡屡发生。

一桩桩喋血事件证明,海外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随着全球范围内动乱、恐怖袭击猖獗,自然灾害、流行疾病等不确定因素的增加,这种安全状况会越来越复杂,海外华人遇袭案件可谓频频发生。

2008年1月7日,韩国利川市一家冷冻仓库的爆炸意外,造成30人死亡、10人失踪,韩国警方确认有12名中国公民遇难、一名重伤,这一事件成为2008年中国人海外安全的首宗重大案例。

北京使馆区的“国际斗争”

北京使馆区的“国际斗争”

北京使馆区的“国际斗争”作者:喻尘来源:《决策与信息》2014年第06期北京使馆区的形成北京前门外的东交民巷,是中国半殖民地时代的使馆区。

东交民巷原来叫东江米巷,曾是老北京最长的巷子,也是京城征米的储运和集散地。

在1901年清政府与各国先后签订的《北京各国使馆界址四至》和《辛丑和约》中,东交民巷被划作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使馆区”。

此前,清政府曾建议把圆明园划为使馆区,遭到各国的反对。

建国之后,在北京建国门外和朝阳门外渐渐形成新的使馆区,习惯上被称为“第一使馆区”和“第二使馆区”。

“第一使馆区”,主要聚集了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使馆。

这些国家一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较早承认了中国并建立外交关系。

使馆一般很宏大,有很高的围墙、壮观的大门、俄式的建筑,围墙上都带着国徽、国花、国旗。

一些亚非拉和东欧的非社会主义国家的使馆也被安置在这里。

“第二使馆区”也叫“北使馆区”,西方发达国家使馆聚集此处,沿亮马河排开来,比第一使馆区更幽静。

随着北京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中国建交国的增多,1980年,北京规划设计研究院按指示将亮马河下游过三环路的区域规划成“第三使馆区”。

不过直到最近两年,才开始有国家在此建设驻华使馆。

随着“第三使馆区”的兴建,这一带正逐渐形成仅次于国贸中心中央商务区的国际化地区,一些五星级酒店已经建成或开始兴建,每天晚上都是一片灯红酒绿的景象。

据北京市的统计资料显示,仅居住在此的德国人就有5000多人,所以这里有专门提供纯德式面包和香肠的食品店。

“第三使馆区” 的快速开发也给环境带来了很多不谐音,比如站街女。

虽然朝阳区的警察经常“扫荡”,但她们始终以“游击战”的方式存在着,那里也就有了一个别称“停鸡坪”。

此外,办假证、倒黑市外汇、卖盗版光碟的人,还有一些外国骗子也游荡其中。

在“第三使馆区”的希尔顿酒店、硬石餐厅和星期五美式餐厅,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中国的名人与外国人在一起。

沿着亮马河再向东北方向走,就到规划中的望京“第四使馆区”了。

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公务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大家好,今天我讲的这个题目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近年来,我国公共突发事件频频发生, 如“非典”、禽流感、台风、矿难、南方雪灾、手足口病、“5·12”汶川大地震,三鹿奶粉事件,各种群体性事件,等等。

为什么危及人们生命、财产的突发事件会频繁地进入我们的生活呢?按照学术界广为认可的说法,当人均GDP达到1000~3000美元,社会就进入“高风险”时期---风险社会。

这时各类安全危机的暴发数量持续攀升,进入高发期。

这里有自然原因引发的灾害、灾难,也有人为原因、技术原因等引发的事故,还有自然与人为等共同作用引发的。

我国目前处在公共突发事件的高发时期,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都将面临公共突发事件所带来的严峻考验。

从自然的角度分析,中国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自然灾害在中国有着较强的社会性;从社会的角度分析,我国目前正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既是关键发展期,同时又是矛盾凸显期,人民内部矛盾出现一些值得重视的新问题,如果处置失当,有可能会出现社会危机。

所以,处于转型期的中国,面临着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严峻挑战。

我今天讲几个问题,一是什么是突发公共事件,它的基本内涵是什么;第二个方面,突发事件的形势和挑战;第三个方面,突发公共事件的政府责任及培养公务员果断刚毅的品质;第四个方面,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和管理能力第一个问题,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内涵突发公共事件管理,是在管理过程中的一种非常态的管理。

这种管理的非常态,有时候就给我们一个错觉,即天灾人祸是百年不遇、十年不遇的,是偶然发生的,相对来说,其发生的概率较小。

但是,我们首先要肯定,突发事件其实是经常地、方方面面地暴露在我们日常的各种活动之中。

(一)突发公共事件的定义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突发事件就是意外地突然发生的重大或敏感事件,简言之,就是天灾人祸。

外交与领事关系法案例

外交与领事关系法案例

九、苏联间谍马尔琴柯等五人被中国驱逐出境案苏联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一等秘书维•伊•马尔琴柯夫妇,三等秘书尤•阿•谢苗诺夫夫妇及其武官处翻译阿•阿•科洛索夫在中国进行间谍活动。

1974年1月15日晚,他们在北京市郊区与苏联派遣特务李洪枢等秘密接头,交接情报、文件、电台、联络时间表、密写工具和伪造的边境通告证等间谍用品,以及活动经费等,被我国公安人员和民兵当场抓获。

人赃俱在,罪证确凿。

对苏联驻华大使馆人员的间谍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各苏联政府提出了强烈抗议,并于1月19日宣布维•伊•马尔琴柯夫妇,尤•阿•谢苗诺夫夫妇和阿•阿•科洛索夫为不受欢迎的人,立即驱逐出境。

本案涉及国际法的问题有:(一)外交人员享有特权与豁免根据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外交人员享有特权与豁免,这是为了保证外交代表的正常外交活动而给予的一种特殊的权利和待遇。

由于外交人员职务上的需要,给予使馆人员以外交特权与豁免,才能使他们在履行职务时不受任何干扰和压力。

正如该公约的序言指出的:“确认此等特权与豁免之目的不在于给个人以利益而在于确保代表国家之使馆能有效执行职务。

(二)外交人员的活动是在国际法允许范围内,并遵守驻在国的法律外交人员虽然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受到驻在国的尊敬和享有优厚的礼遇,根据国际惯例,使馆及其外交人员在享受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同时,其行为和活动必须是在国际法允许的范围内,必须遵守驻在国的法律,对驻在国负有一系列的义务,如果外交人员的行为严重地危害当地的社会秩序或驻在国的安全,如行凶打人、酒后开车肇事、或进行政治阴谋和间谋活动等,驻在国可以在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

如监视现场,临时拘捕等予以制止。

粗暴践踏国际法,构成国际犯罪──评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炸我驻南使馆事件

粗暴践踏国际法,构成国际犯罪──评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炸我驻南使馆事件

作者: 周忠海
作者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
出版物刊名: 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页码: 3-8页
主题词: 美国;北约;主权;大使馆;国际法;国际犯罪
摘要: 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用导弹袭击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是对我国主权的粗暴侵犯,是对12亿中国人民的严重挑衅,是严重违反《联合国宪章》、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的国际犯罪行为。

外交使节和大使馆的不可侵犯是国家之间关系的根本前提。

使馆是派遣国主权的象征,具有主权属性。

侵犯中国驻南大使馆,就是对中国主权的侵犯。

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这一袭击我大使馆的行为,违反了《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违反了国家间有效的国际关系准则和公认的一般国际法原则,构成国际不法行为。

美国为首的北约未经联合国授权,向北约成员国之外的主权国家动武,是对《联合国宪章》的肆意践踏,是向世界和平的宣战。

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的轰炸行动已构成国际犯罪,任何政治和经济局势都不能成为理由。

在侵略政策和行为上挂上“北约”的标签,并不能使这种行为具有神圣性。

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必须对这一严重事件承担全部国际责任。

最新-历史今日1999年5月8日中国驻南联盟使馆被炸 精品

最新-历史今日1999年5月8日中国驻南联盟使馆被炸 精品

历史今日:1999年5月8日中国驻南联盟使馆被炸这一违背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准则的罪恶行径,激起了中国人民的极大愤慨。

中国政府当天上午即发表严正声明,严厉谴责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的野蛮暴行,要求北约必须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驻南使馆内3死20余伤的淋漓鲜血,被炸弹蹂躏得千疮百孔的断壁残垣,一齐提醒着中国人,我们被赤裸裸地侵犯了,所以,中国人前所未有地愤怒了!随之而来的是中国民众激于义愤而组织的一系列抗议活动,中国人的爱国主义之火被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彻底点燃。

而这一切,都发生在短短的十年前。

在此,我们想说一句,无论您是否忘记1999年5月8日,都请您随我们一起回忆,一起悼念那逝去的岁月和人们……1999年3月25日凌晨3点,北约开始对南斯拉夫联盟的空袭,南联盟7个地区的20多个军事目标被击中,科索沃战争爆发。

1999年5月8日凌晨6时,位于贝尔格莱德市中心的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遭到北约飞机轰炸。

沃战争爆发。

1999年5月10日,外交部长唐家璇代表中国政府再次向美国驻中国大使尚慕杰提出严正交涉,并提出四项严正要求。

1999年5月11日,美国总统克林顿、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就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被炸公开道歉。

1999年5月12日,中国驻南使馆被袭事件中殉难者的骨灰和伤员被送回北京,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胡锦涛等前往机场迎接专机。

1999年5月12日,美驻华大使馆和驻中国各地领事馆在北约轰炸我驻南使馆事件中的3名受害者骨灰被运回北京时降半旗致哀。

1999年6月17日,美国总统特使皮克林在北京向中国政府报告使馆事件的调查结果。

中国政府指出美方迄今所作的解释难以令人信服并且强调美方必须作出令中国人民满意的交待。

2000年12月16日,中美两国政府就使馆事件的赔偿问题达成协议。

2000年4月9日,美中情局对与中国驻南使馆被炸有关的七名官员作出处理。

2000年4月13日,外交部发言人孙玉玺表示,美国政府不久前向中国政府通报的对轰炸中国驻南联盟使馆事件的调查结果是站不住脚的,是中方不能接受的。

中国大使馆遭轰炸在国际法上的解释

中国大使馆遭轰炸在国际法上的解释

中国使馆遭轰炸违反国际法1999年5月8日清晨,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悍然使用导弹袭击了中国驻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大使馆,造成人员伤亡,馆舍严重毁坏。

这一违背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准则的罪恶行径,激起了中国人民的极大愤慨。

中国政府当天上午即发表严正声明,严厉谴责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的野蛮暴行,要求北约必须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对我国主权的公然侵犯。

第一,这一行为违反了国际法互相尊重主权、领土完整原则。

主权,即国家主权,是国家的最重要属性,是国家在国际法上所固有的独立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力。

主权是国家最主要、最基本的权利,是国家所固有的,并非由国际法所赋予的。

国际法中的国家主权原则只是对这一权利予以确认和保护。

主权作为国家的固有权利,表现为三个方面:对内的最高权、对外的独立权和防止侵略的自卫权。

主权原则是现代国际法所确立的重要原则,其要求各国在其相互关系中要尊重对方的主权,尊重对方的国际人格,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侵犯。

换言之,国家是独立的、平等的,各国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内外事务的权利应当受到尊重,各国自行决定自己的命运、自由选择自己的社会、政治制度和国家形式的权利应该得到保障,其他国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侵略和干涉。

现代国际法确认上述内容为整个国际关系的基础和现代国际法的基础。

这就是国家主权原则的基本含义。

领土完整是国家领土主权的表现,国家之间相互尊重领土完整是尊重国家主权的最主要内容。

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是我国领土的一部分,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无视中国领土主权,公开进行轰炸,是对我国领土主权的侵犯和挑衅。

第二,这一行为违反了国际法互不侵犯原则。

互不侵犯原则是指各国在其相互关系中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侵略,不得以违反国际法的任何其他方法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胁侵犯另一国的主权、独立或领土完整,不得以战争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

美国对我国大使馆的轰炸,虽然其自己声称是因为军事失误,但对于一个军事发展水平如此高的国家,怎么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因此这一行为是美国对中国的侵犯,但因其碍于国际舆论的谴责,就将其侵犯中国的事实合法化,过失化,尽管事后美国对中国进行了道歉赔款,但仍然无法弥补中国被侵犯后遭受的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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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举例(1)
2008年3月,奥运会即将在中国召开之前,一些 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借示威游行之名暴力冲闯中 国驻外机构,受到影响的有中国驻美国、加拿大、 英国、德国、瑞士等国使领馆。行为包括攻击、 破坏使馆建筑及设施,向馆内投掷砖石,攀爬馆 舍、扯旗、纵火、涂污、威胁恐吓等。 20日,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也曾遭到过类似袭 击。当天凌晨,位于盖瑞大街的领馆签证厅大门 被不明身份者倾倒可燃液体并纵火,所幸没有造 成人员伤亡。

事件举例(2)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009年7月6日中国驻荷兰大使馆遭遇150多名“东伊运”分 子的抗议示威,使馆窗户玻璃被砸碎。 2009年7月6日中国驻慕尼黑总领馆遭不明身份的两名青 年人投掷燃烧瓶袭击,致使总领馆馆舍和国旗轻度受损。 2010年10月8日和20日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接连收到附有 一枚来复枪子弹的邮件,信中包含恐吓性内容。 2011年12月15日67岁华裔男子张宝良(音译)向中国 驻洛杉矶总领馆正门开枪射击,总领馆前门的玻璃被击碎,未 造成人员伤亡。 2012年9月27日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收到一封茶色信件, 内含一枚用用纸包裹着的金属子弹,寄出人一栏写有日本前首 相野田佳彦的名字。 2013年9月30日,一枚迫击炮弹落入中国驻叙利亚使馆 院内,造成一名叙利亚籍雇员轻伤,使馆馆舍轻微受损。
事件举例(3)
2014年1月1日21时25分,一个从停放在中国驻 旧金山总领事馆门前面包车内下来的人拎着两桶 汽油泼向总领馆正门并点火焚烧,致使领馆正门 严重损毁。 虽然中国驻西方国家使领馆外时常发生示威, 但遭受暴力袭击却极为罕见。

今年
追求责任
中国驻外使领馆遭不法分子暴 力冲闯事件相关探讨
组内成员:冯海年、谢亚静、展凯莉、王文婷

1999年5月8日(北京时间),北约的美国B-2 轰炸机轰炸了中国驻贝尔格莱德大使馆,当场炸 死邵云环、许杏虎和朱颖三人,炸伤数十名其他 人,大使馆建筑严重损毁。此后,美国声称轰炸 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为“误炸”。该事件,在中 国引发了大规模的反美、反北约游行,中美关系 一度降至历史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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