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2024年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2024年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模版7.5.4A1、B1类施工的红闪灯防护规定如下:1.1.1.1 站线施工时,施工负责人需在车站两端(以站界标为界)的轨道之间设置红闪灯防护,而车站本身不设置红闪灯。
1.1.1.2 区间线路、跨越站线和区间线路及车辆段线施工时,施工前,由负责人组织在作业区域两端指定距离轨道之间设置红闪灯。
1.1.1.3 施工地点的防护措施由施工负责人根据现场作业需求统一安排。
1.1.1.4 全线封锁的施工,无需设置红闪灯防护。
1.1.2 A2、B2类施工的红闪灯防护要求:1.1.2.1 固定地点作业时,施工单位需在施工地点两端指定距离处的轨道之间设置红闪灯,或指派专人进行防护,且红闪灯不得超出作业区域。
1.1.2.2 折返线、存车线、联络线、尽头线施工时,作业人员需在可能来车方向的指定距离处设置红闪灯防护。
1.1.2.3 轨道或设备巡检作业,一般不需设置红闪灯,但车辆段内的巡检作业需指派专人现场防护,并在车辆段信号楼设置联络员协助防护。
1.1.3 执行以上规定的还需遵守运营公司的其他安全防护规定以及施工部门的施工操作要求和防护规定。
1.1.4 车站值班人员应定期检查站线范围内红闪灯的摆放是否符合规定,并确保其状态良好。
3.1 车辆段设备检修施工及防护遵循《车辆段运作规则》。
3.1 在运营时间内作业,必须采取适当防护措施,确保乘客安全,尽量减少对乘客的影响。
3.1 进入地铁区域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相应证件或标识。
3.1 进入轨行区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荧光衣,并使用相关安全防护用品。
3.1 施工单位在申报施工计划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安全防护和配合要求。
6. 现场施工技术作业安全规定:7.1 新员工、改职员工必须接受劳动安全培训,未经合格培训的员工不得单独作业。
7.2 工作前需检查工作环境、设备、工具,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且需确保充分休息,禁止酒后作业。
7.3 工作时应保持专注,不得嬉笑打闹,不得擅离职守、串岗,不得私自替班、换班。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管理办法(深圳)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管理办法(深圳)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管理办法(暂行)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二○○七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管理与监督 (3)第三章申请与审批 (4)第四章设计与施工 (5)第五章施工安全保障管理 (6)第六章第三方监测 (6)第七章其它 (8)附件A: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第三方监测控制指标 (10)附件B: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作业申请/审批表 (11)附件C: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安全保障承诺书 (12)附件D:《安全施工与文明施工协议书》样本 (13)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勘察设计与施工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和运营安全,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0号)、《深圳市地下铁道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01号)、《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应范围: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所辖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包括已经建成运营和建设中的城市轨道交通。
第3条本办法用语定义3.1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地下车站与隧道周边外侧50米内;地面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30米内;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10米内。
3.2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指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辅助工程、与城市轨道交通相连的地面和地上轨道工程以及沿线的综合开发。
3.3申请人:申请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企业法人。
3.4第三方监测:指具有监测资质,与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申请人均无隶属关系的第三方,受委托承担受影响区域城市轨道交通的设施安全与运营安全保护监测。
第二章管理与监督第4条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必须经深圳市规划、国土和建设等部门批准。
地铁文明施工管理细则1
中铁二局五处深圳地铁项目经理部文明施工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为加强深圳地铁十八标段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创建文明工地。
维护市容整洁和城市安全,使文明施工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保障本标段各项工程施工进展顺利开展,树立并维护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企业的知名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本办法依照《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铁二安(1997)33号文件《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实施(暂行)办法》,以及深圳地铁有限公司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1.3 一切与本标段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服从深圳地铁有限公司的指挥、管理、检查、监督。
第二章文明施工管理2.1 地铁经理部各班组应按《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铁二安(1997)33号文件精神中有关规定,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强化管理,严格按规范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促进施工生产。
2.2 经理部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
组长:陈善军副组长:廖凌辉王启成林强组员:黄龙平蔡钦好何明胜唐昌明何玉萍钟跃平唐骅陈燕江尹从刚由王启成副经理负责抓文明施工管理。
实行门前“三包”,各班组由班长负责本班组的生活区域和指定施工范围内文明施工管理。
2.3 本工程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详见会展中心—市民中心区间土建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图)应当在规定的施工场地内组织施工,必须采取全封闭式管理。
需要租(占)城市道路或其他交通设施的,应事先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提前通知,方可进行。
场内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机械设备等,不得侵占道路和安全防护设施。
2.4 施工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场地内存放的所有物品,均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的布置、定位堆放,分类堆码整齐并标识,各种管线、线路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铺设。
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和调整。
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施工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涉及的名词解释如下:1. 现场文明施工:指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依法依规进行的安全、文明、环保和卫生程度符合规定要求的施工作业行为。
2. 相关方:指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参与该建设工程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3. 施工现场:指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区域。
4. 施工人员:指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从事实际施工作业的人员。
第二章文明施工要求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明确文明施工的目标、要求、措施和责任。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文明施工,并将其纳入工程施工日志、施工总进度计划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记录。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文明施工管理组织,设立文明施工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七条文明施工要遵守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施工现场安全要置于首位,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 文明有序原则:要求施工现场秩序井然,材料摆放有序,周边环境整洁。
3. 环保卫生原则:要求施工现场进行垃圾分类和处理,保护环境。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警示标识,标明禁止吸烟、禁止乱扔垃圾、禁止随地小便等相关信息,提醒施工人员遵守规定。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临时生活区和临时工地,保障施工人员的休息和用餐条件。
临时生活区和临时工地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文明施工设施和设备,包括施工道路、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等。
这些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整改,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施工人员管理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管理制度,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份合法,劳动权益得到保障。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07•【字号】深府[2011]5号•【施行日期】2011.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2011〕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一月七日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及其监督管理等有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轻轨、单轨、浮磁、自动导向轨道等系统。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实行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承担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的综合管理责任,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进行质量安全履约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
各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单位(以下简称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设置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编制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专项方案或报告。
第四条建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制度,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阶段必须实行监理。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五条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规划、可研、勘察、设计、施工等阶段的成果、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专项方案或报告等文件进行审查。
第六条市发改行政主管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一)在城市轨道交通投资项目的审批和转报管理过程中,对第三方监测、远程监控信息系统等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的费用进行审查;(二)研究提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投资计划,适当超前安排线路规划、可研、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和环境调查工作,并落实相关费用;(三)监督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深圳城轨道交通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市容整洁和环境卫生,促使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关活动及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明施工实施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轻轨、单轨、浮磁、自动导向轨道等系统。
第三条深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和其它相关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鼓励企业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有效节约资源和减少对城市环境影响,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第二章建设单位责任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明确管理部门职责,制定管理办法,规范监理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它相关单位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行为。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全线统一的文明施工标准,制作风格统一的围挡外侧背景图案和宣传标语,并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七条建设单位必须依据现行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规定,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编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清单详细项目,该项费用单列,不参与投标竞价,不参与下浮,并按时支付。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文明施工考核与奖惩机制,可通过适当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标准,鼓励施工单位创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文明施工问题投诉渠道和投诉事件跟踪处理制度,定期对现场文明施工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泥头车、建筑泥浆运输车辆管理措施,并建立相应违规处罚机制。
.第十一条对于同一时期、同一施工现场存在多家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的情形,由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负责场地内文明施工总体协调管理,人员配备应当符合以下标准:(一)正线主体工程,一站一区间不少于1名;(二)车辆段、停车场工程不少于1名;(三)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不少于3名;(四)投资额超过1亿元的其他工程不少于1名。
地铁车站工程施工现场文明管理措施
地铁车站工程施工现场文明管理措施首先,对施工人员进行规范管理。
施工人员应遵守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在施工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工作流程、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要求。
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工种的责任和权限,做到责任到人,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其次,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
施工现场要进行周密的布置,确保施工区域干净整洁,减少噪音和粉尘的污染。
要划定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域,确保不影响到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在施工区域内,要划定好通行道路和临时堆放区,保持整洁有序。
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环保管理,合理储存和处理废弃物,严禁乱扔乱倒,保护环境。
第三,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维护,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要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四,加强项目质量管理。
要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其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
要建立质量检查和评估制度,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和检查。
同时要加强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确保施工材料的合格使用。
第五,加强协调与沟通。
地铁车站工程施工现场一般都是在城市中心区域进行,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因此,要加强与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他们的问题和意见,减少对他们的影响。
最后,要强化对施工文明的宣传和教育。
通过制作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向全体施工人员宣传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和效益。
要制定施工文明奖罚制度,对文明施工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通过这些措施,提高施工人员的文明素质,营造良好的施工现场环境。
地铁车站工程施工现场的文明管理是一个复杂和细致的工作,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和管理。
只有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规范,加强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强化质量管理和协调沟通,才能实现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为地铁车站的建设贡献力量。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市容整洁和环境卫生,促使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关活动及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明施工实施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轻轨、单轨、浮磁、自动导向轨道等系统。
第三条深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和其它相关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鼓励企业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有效节约资源和减少对城市环境影响,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第二章建设单位责任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明确管理部门职责,制定管理办法,规范监理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它相关单位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行为。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全线统一的文明施工标准,制作风格统一的围挡外侧背景图案和宣传标语,并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七条建设单位必须依据现行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规定,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编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清单详细项目,该项费用单列,不参与投标竞价,不参与下浮,并按时支付。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文明施工考核与奖惩机制,可通过适当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标准,鼓励施工单位创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文明施工问题投诉渠道和投诉事件跟踪处理制度,定期对现场文明施工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泥头车、建筑泥浆运输车辆管理措施,并建立相应违规处罚机制。
第十一条对于同一时期、同一施工现场存在多家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的情形,由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负责场地内文明施工总体协调管理,人员配备应当符合以下标准:(一)正线主体工程,一站一区间不少于1名;(二)车辆段、停车场工程不少于1名;(三)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不少于3名;(四)投资额超过1亿元的其他工程不少于1名。
深圳地铁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深圳地铁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施工安全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筑施工安全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归纳为四个方面:提高认识、健全机制、落实措施和严格管理。
1、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
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需要不断解决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重视不够和推行不力的问题,即需要包括企业领导者、安全职能部门、项目和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和工人一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的工作。
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健全体制——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确保建筑安全的工作目标,就是杜绝重大安全意外事故和伤亡事故,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和轻伤事故,最大限度地确保建筑施工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这就需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落实措施——做到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四落实。
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落实,即落实实现组织保证体系和技术保证体系的措施要求,并做到编制、实施、监督等四环节上的落实。
4、严格管理——做到“三严、三及时、四不放过”。
○1二严: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按程序、规定、措施和制度办事;○2、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处理。
○3、四不放过:不放过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不放过任何理由下的改变措施,不放过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状态和行为,不放过任何程度的异常情况。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1、人身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杜绝重大交通、重大火灾事故,轻伤率控制在0.5‰以内。
2、工程安全目标:各种变形均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3、使员工有共同的理想及奋斗目标。
4、工地创“深圳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地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的展开安全管理活动。
[深圳]地铁工程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深圳地铁集团建设总部地铁工程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参建各方落实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法定责任,强化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责任追究,规范参建各方的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达标,同时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总部作为建设业主方管理的地铁工程或与地铁工程相关其它同步实施工程。
第三条主要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二章参建各方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责任第四条【地铁集团建设总部管理责任】建设总部代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建设单位的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建设单位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设置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机构,配备与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人员,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进行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履约管理。
(一)在初步设计阶段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风险评估(含建设工期、造价对工程安全质量影响性评估)并组织专家论证,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抗震、抗风等专项论证。
在报送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时,提交经专家论证的安全质量风险评估报告。
(二)向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提供有关资料:1.气象水文和地形地貌资料;2.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3.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管线、桥梁、隧道、道路、轨道交通设施等(以下简称工程周边环境)资料。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必须加强领导,建立由公司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的组织管理、检查内容、检查形式、检查方法、隐患整改等事项。
第二章管理职能第四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第五条、公司总工程师室/安全质量部全面负责公司安全检查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督促责任部门和责任分公司组织力量及时整改、解决。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和分公司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组织做好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第七条、各职能部门和分公司每季度必须参加、配合公司总工程师室/安全质量部组织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联合大查共同检查、同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按管理制度要求对每次的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和分公司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检查情况,支持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并提供一切必要条件。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九条、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一)查现场、查隐患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主要以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深入生产现场工地,检查企业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有否安全出口,且是否通畅;机器防护装置情况,电气安全设施,如安全接地,避雷设备、防爆性能;车间或坑内通风照明情况;防止矽尘危害的综合措施情况;预防有毒有害气体或蒸汽的危害的防护措施情况;锅炉、受压容器和气瓶的安全运转情况;变电所、火药库、易燃易爆物质及剧毒物质的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标准是否符合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
[深圳]地铁工程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详细]
深圳地铁集团建设总部地铁工程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参建各方落实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法定责任,强化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责任追究,规范参建各方的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达标,同时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总部作为建设业主方管理的地铁工程或与地铁工程相关其它同步实施工程。
第三条主要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二章参建各方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责任第四条【地铁集团建设总部管理责任】建设总部代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建设单位的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建设单位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设置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机构,配备与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人员,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进行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履约管理。
(一)在初步设计阶段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风险评估(含建设工期、造价对工程安全质量影响性评估)并组织专家论证,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抗震、抗风等专项论证。
在报送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时,提交经专家论证的安全质量风险评估报告。
(二)向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提供有关资料:1.气象水文和地形地貌资料;2.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3.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管线、桥梁、隧道、道路、轨道交通设施等(以下简称工程周边环境)资料。
地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地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九条施工单位职责:(一)建立健全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明确现场文明施工负责人和主管部门,配备与建设规模相适应的文明施工管理人员;(二)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文明施工要求。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分包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向总承包单位负责;(三)多专业同时施工时,实行属地管理。
土建单位作为属地管理的负责人,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在进场前必须与其签订文明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责任区。
土建施工单位监督其他专业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有权对其他专业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其他专业单位应当服从土建单位的管理,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四)按照已批准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进行现场临时设施的建设,现场临时设施的建设必须达到《1地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的要求;(五)按照1市的相关规定,办理工程渣土装运备案和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备案等手续;(六)控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七)依据1市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八)组织文明施工标准和要求交底,将有关的标准和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详细说明;(十)按照《1地铁建设工程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和《1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的要求,安装渣土运输车冲洗设备和安全监控系统;(十二)对施工现场进行文明施工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监理等单位;(十四)施工现场必须达到文明施工标准工地要求,并获得“市级文明工地”称号,并力争获得“市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称号。
第四章现场管理第十条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包括:场地布置、消防、临时用电、机械设备使用、临边防护、渣土运输、防尘防噪、市级文明工地创建、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内业资料等。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地铁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一、工程概况深圳地铁11号线电力管线改迁及恢复工程是因深圳地铁11号线工程地铁主体设计范围内旳因地铁开挖施工或者交通疏解工程而引起旳电力管线改迁及恢复,二、安全文明施工目旳1. 杜绝死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和火灾事故。
2. 杜绝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事故旳发生。
3. 防止重伤事故,重伤率不超过0.2%。
4. 减少轻伤事故,因工负伤频率不超过1%。
5. 工程施工符合文明施工规定。
6. 施工不扰民、不污染环境、不发生治安事件。
三、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原则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原则》JGJ59-99;3.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4.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6.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93;7. 《深圳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评分原则》。
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1、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图2. 项目经理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一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安全技术负责人。
3. 设专职安全员一人,负责施工现场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督安全生产,贯彻安全责任。
4. 施工员、材料员等全面参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在抓生产旳同步首先考虑安全原因。
5. 设治安、消防、保卫、卫生、后勤管理人员,在专职安全员旳统一安排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6. 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把安全责任贯彻到每个员工身上。
五、责任目旳分解1. 项目经理全面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确定安全文明施工目旳,负责各职能人员旳安排,检查考核各职能负责人旳工作。
2. 技术负责人根据安全文明施工目旳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和各职能人员旳岗位责任制,协调处理安全与进度、成本等旳关系。
3. 安全员根据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编制详细旳实行细则,贯彻到各级负责人和施工班组,向生产班组交底,组织班组长和职工灸实行,并定期检查总结执行状况。
《深圳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管理 办法》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用语定义 (2)第三章部门职责 (3)第四章运营安全保护区工程管理程序 (5)第五章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管理程序 (11)第六章评估管理 (14)第七章第三方监测管理 (15)第八章施工安全保障管理 (16)第九章应急管理 (18)第十章执法管理 (19)第十一章资料管理 (19)第十二章技术要求 (19)第十三章其它 (22)附表1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内工程勘查作业审批表 (23)附表2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内工程设计方案审批表 (24)附表3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内工程施工作业审批表 (25)附表4 我司管理的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工程施工方案审批/备案表 (26)附表5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内工程设计方案审批表 (27)附表6 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内工程施工作业审批表 (28)附表7 我司管理的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施工方案审批/备案表 (29)附表8 (用于申请人为外单位)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建设规划控制区施工安全保障承诺书 (30)附表9 (用于我司管理工程)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建设规划控制区施工安全保障承诺书32附表10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内工程通用审批表 (33)附件1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施工安全施工与文明施工协议书(样本) (34)附件2 工程审查分级示意图 (4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地铁运营安全和地铁设施顺利建设,加强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管理,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依据《地铁运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0号)、《深圳市地下铁道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01号)和《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我司”)所辖地铁的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内所有工程项目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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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施工安全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建筑施工安全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归纳为四个方面:提高认识、健全机制、落实措施和严格管理。
1、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
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需要不断解决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重视不够和推行不力的问题,即需要包括企业领导者、安全职能部门、项目和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和工人一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的工作。
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健全体制——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确保建筑安全的工作目标,就是杜绝重大安全意外事故和伤亡事故,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和轻伤事故,最大限度地确保建筑施工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这就需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落实措施——做到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四落实。
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落实,即落实实现组织保证体系和技术保证体系的措施要求,并做到编制、实施、监督等四环节上的落实。
4、严格管理——做到“三严、三及时、四不放过”。
○1二严: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按程序、规定、措施和制度办事;
○2、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处理。
○3、四不放过:不放过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不放过任何理由下的改变措施,不放过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状态和行为,不放过任何程度的异常情况。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人身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杜绝重大交通、重大火灾事故,轻伤率控制在0.5‰以内。
2、工程安全目标:各种变形均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3、使员工有共同的理想及奋斗目标。
4、工地创“深圳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地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的展开安全管理活动。
3、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4、项目负责人和各部门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上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方针,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2、项目经理部对新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机械操作攻击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且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
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的防治知识教育。
4、要定期培训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其中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是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重点。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第五条: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外排脚手架、高支模、施工临时用电等大型特殊工种,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2、采用新的技术、新的工艺、新的设备,必须制定相应的安
全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必须要有针对性和具体化。
要针对不同的工程特点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针对施工场地及场地周围环境等,从防治上、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所有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明确具体,能指导施工。
4、项目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以及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
5、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过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能执行。
6、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随意修改或拒不执行,否则,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要追究责任,如果由于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有问题,发生伤亡事故,要追究编制人和审批人的编制。
7、根据需要必须修改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按原编制与审批的分工程序办理。
8、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9、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队长、工班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10、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交底。
第六条、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工地项目经理每半月组织一次该施工项目安全检查。
2、各班组班前、班后岗位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3、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须进行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4、各级安全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须检查安全。
5、检查中查出隐患应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
对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组、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立即整改。
6、被检查单位受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指令书”后,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第七条: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在工程施工中,认真执行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国家“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以及广东省颁发的有关防雨、防滑、防雷、防暑和防毒等安全措施。
2、对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实行入场教育及上岗教育,对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均进行考核、持证上岗。
3、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边坡是否有裂痕、滑坡现象,一旦发现,应立即停止,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4、各种脚手架在投入前,必须有施工负责人组织有支架和使用脚手架的负责人及安全员共同进行检查,履行交接验收手续。
5、严格按照安全要求搞好工地安全防护工作。
第八条、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2、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者方可从事特殊作业。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
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4、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适当奖励,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给予处罚。
第九条、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必须坚持进行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
2、严格组织班组的班前安全交底。
针对当班内容、作业环境、作业特点、作业人员素质组织班前交底。
3、班前交底活动情况的检查,每工班不小于二次,工后进行讲评。
4、班前交底活动考核与经济挂钩,未参加交底活动的个人,扣减当日工资的20%,未进行班前交底活动的班组,扣减全班工资总额的10%。
第十条、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机具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信号装置。
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施工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及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