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办法(博士后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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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办法

第1条目的

为提高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博士后的人才优势,规范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中期考核、出站考核、日常经费管理、住房管理、科研项目管理、奖惩管理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

公司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3条管理机构

3.1 公司成立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总工程师、研发中心、总工办、财务部、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3.2 公司人力资源设专人负责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1章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

第4条招收计划和招收对象

4.1 公司人力资源会同研发中心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符合公司发展的研究方向,制定相应的研究课题,明确招收博士后人数和专业要求。

4.2 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有能力从事本公司提出的科研课题开发研究者,均可申请到本站做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5条入站面试

5.1 人力资源收到博士进站申请后,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博士,可申请或应邀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5.2人力资源组织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成员对申请进站的博士生进行面试,并商定具体研究课题和研究内容;进站博士根据面试时商定的课题和要求,书面提出对该课题的初步理解和设想,人力资源据此择优录用。

第6条提交材料和办理进站手续

一经录用,需提交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要求的进站申请材料,签订工作站、流动站和博士后三方联合招收协议书,明确各方责权利,并按规定报省博管办和全国博管办核准并注册。将提交的材料报联合培养的高校流动站,由流动站审核合格后报省博管办和全国博管办,由其签批《单位审批意见表》及同意做博士后的批文。

第7条开题报告

7.1 博士后进站三个月之内必须做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大体拟就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科研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方法,包括科研课题基本的技术思路、预期科研工作的基本方案、预期成果及可行性等。

7.2 经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评议,认为开题报告所列课题具有重要重义且可行的,即可进入课题研究;如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认为开题报告尚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在一个月内重新做开题报告,到时仍不符合要求,给予退站处理。

第2章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中期考核

第8条考核范围

进入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10-14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9条考核等级与比例

博士后研究人员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很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10条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应参照博士后研究人员本人的《博士后开题报告》,重点考核博士后履行进站协议和完成原定工作任务的情况,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及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11条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详见《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研究工作考核规定》。

第12条考核方式

博士后研究人员向博士后指导小组提交中期考核表及各项成果的证明材料,同时应以报告会的形式向指导小组报告考核期内的工作情况。

第13条考核程序

13.1 博士后研究人员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同时提交本考核期内本人完成科研成果的证明(包括发表论文、专利、申请项目批文等)。

13.2 由博士后的合作指导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成博士后考核小组,对博士后进行综合测评。

13.3 根据考核情况提出中期考核等级及建议。

13.4 将《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14条考核结果的处理

14.1 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优秀、良好、合格者继续留站工作。

14.2 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延期三个月考核,仍不合格者予以退站。

第3章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出站考核

第15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工作是整个博士后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与鉴定。

第16条博士后出站前必须完成进站所确定的研究工作任务或中期考核后更改的研究工作任务,并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统一规定格式撰写《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

第17条博士后工作期滿考核评审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发明专利相当天EI论文,实用新型专利相当于核心期刊论文。具体标准如下:

17.1 优秀(符合下列条件17.1.1和17.1.2或17.1.1和17.1.3)

17.1.1 很好地完成了《开题报告》规定的任务,工作中有创新,在站期间某项研

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国内领先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由出站时专家评审小组认定或权威机构鉴定、项目验收评价);

17.1.2 进站后录用或发表在国内核心刊物(含国际期刊、国际会议)或重要刊物上的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发表、录用在被三大检索收录的刊物上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17.1.3 取得的科研成果具有产业化前景或已经产业化,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17.2 良好(符合下列条件17.2.1和17.2.2或17.2.1和17.2.3)

17.2.1 较好地完成了《开题报告》规定的任务,工作中有创新,在站期间某项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由出站时专家评审小组认定或权威机构鉴定、项目验收评价);

17.2.2 进站后录用或发表在国内核心刊物(含国际期刊、国际会议)或重要刊物上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发表、录用在被三大检索收录的刊物上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17.2.3 取得的科研成果具有产业化前景或已经产业化,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17.3 合格(符合下列条件17.3.1和17.3.2)

17.3.1 进站后录用或发表在国内核心刊物(含国际期刊、国际会议)或重要刊物上的学术论文1篇或因客观原因发表论文等级稍差者;

17.3.2 基本完成了《开题报告》规定的任务,但未做出重要研究成果。

17.4 不合格(符合下列条件为不合格)

未达到上述17.1、17.2、17.3要求者。

第18条博士后出站时,人力资源组织包括企业和高校双方合作导师在内的5-7名该领域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对博士后研究工作进行考核和评定。

18.1 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提前一个月将《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提交人力资源,人力资源经初步审核合格后,提交考核小组。

18.2 博士后本人首先在报告会上作研究工作报告,汇报自己的研究工作情况,介绍自己的主要研究成果。报告会除考核小组成员参加外,其他科研人员和相关人员也可参加,与会人员可自由提问和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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