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2005年第30号关于公布《200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统计目录新增本国子目注释》的公告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海关总署2005年第30号关于公布《200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统计目录新增本国子目注释》的公告
【标 签】新增本国子目注释,统计目录,进出口税则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文 号】海关总署2005年第30号公告
【发文日期】2005-07-07
【实施时间】2005-07-07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关税征收管理
为使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准确理解和掌握200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新增及调整子目的商品范围,正确申报,方便货物通关,现将《200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统计目录新增本国子目注释》(详见附件)予以公布,《200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统计目录新增本国子目注释》作为海关和有关政府部门以及从事与进出口贸易有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进行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
特此公告。
附件:200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统计目录新增本国子目注释(略)
乐税网( / )邮箱: Jiuf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