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地下设备用房布置与通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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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地下设备用房布置与通风设计
【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近几年建筑物地上部分的商业价值一路走高,越来越多的设备用房被转移到了地下。建筑地下部分的设备用房布置受到众多条件的制约,。设备用房的合理布置,需要各专业密切配合。根据相关规范要求,总结了地下部分的设备用房布置一般应遵循的原则,并根据不同设备的运行特点对其通风设计提出要求。
【关键词】地下设备用房布置通风设计独立
0 引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近几年建筑物地上部分的商业价值一路走高,越来越多的设备用房被安排到了地下部分。建筑地下部分层数多为1-2层,除大部分作地下车库或储藏室外,还需要设置水泵房,制冷机房,换热站,配变电所,柴油发电机房等设备用房。设备用房布置受到众多条件的制约,柱网间距,剪力墙、出入位置、运输通道、净高、噪声,通风要求等。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就需要各专业密切配合,仔细考虑合理布置设备用房。
1相关规范对设备用房布置的要求
1.1水泵房布置
根据GB 50352一200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1 ](以下简称《通则》)第8.1.14条规定:给水泵房、排水泵房不得设置在有安静要求的房间上面、下面和毗邻的房间内;泵房内应设排水设施,地面应设防水层;泵房内应有隔振防噪设置。GB 50045一95(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消防水泵房设置在地下层时,其出口应直通安全出口。GB 50016一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消防水泵房设置在地下层时,其疏散门应靠近安全出口。另外水泵房建筑应满足设备安装和检修时起吊操作的需要,净高不应小于3米;水泵房至少有一个出入口净空尺寸应满足机件更换、搬运的需要。
1.2制冷机房、换热站布置
根据《通则》第8.2.6条规定:民用建筑中的制冷机房、水泵房、换热站等应预留大型设备的进入口;有条件时,在机房内适当位置预留吊装设施;在设备可能漏水、泄水的位置,设地漏或排水明沟;宜设置修理间、值班室、厕所以及对外通讯和应急照明;设备布置应保证操作方便,并有检修空间;应防止设备振动可能导致的不利影响。根据文献3要求:1)冷冻机房在地下室中设在平面的几何中心为好,这样可以节省管网的投资,减少运行时的水泵能耗。要靠近变配电站和水泵房。2)要考虑管网的出路。3)制冷机房的高度要求(净高) :电制冷,大型4.5米,小型3. 5米;直燃,大型5 米,小型4米。GB 50019-200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要求制冷机房、换热站宜设置在空气调节负荷的中心。
1.3配变电所布置
根据《通则》第8.3.1条规定:配变电所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宜接近用电负荷中心;2)应方便进出线;3)应方便设备吊装运输;4)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装有可燃油电气设备的变配电室,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5)当配变电所的正上方、正下方为住宅、客房、办公室等场所时,配变电所应作屏蔽处理。地下配变电应避开建筑物的伸缩缝处靠外墙布置;不应设在地下室最底层,当地下仅有一层时,应采取适当抬高室内地面标高或其他防水措施;其进出地下层的电缆口必须采取有效防水措施,应预留设备运输吊装孔洞、吊装平台,其尺寸应能满足最大设备的运输需要。[ 4]
1.4柴油发电机房布置
根据《通则》第8.3.3条规定:柴油发电机房宜靠近一级负荷或变配电室设置,可布置在高层建筑裙房的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柴油发电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或3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2)柴油发电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超过8h的需要量,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3)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4)柴油发电机房设置在地下一层时,至少应有一侧靠外墙,热风和排烟管道应伸出室外;排烟管道的设置应达到环境保护要求;5)发电机房应有两个出入口,其中一个出口的大小应满足运输机组的需要,否则应预留吊装孔。6)柴油发电机房进风口宜设在正对发电机端或发电机端两侧。地下柴油发电机房布置时至少应有一侧靠外墙,以便热风和排烟管道伸出室外。柴油发电机房高度应满足机组安装和检修时起吊操作的需要,室内净高当发电机组容量150KW以下时为 3.5米,容量200KW以上时为4.0-4.5米。[ 4]
2地下设备用房的通风设计
地下设备用房有的比较潮湿,有的设备发热量比较大,因此都要求设机械通风换气的要求。GB50015-2003 (2009年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规定:水泵房通风应良好。制冷和供热机房应有良好的设施,地下层机房应设机械通风,必要时设置事故通风。地下配变电所地下应选择通风、散热良好的位置,无条件时应设机械进排风。[ 4]
很多设计人员将设备用房通风系统与车库、储藏室的通风排烟系统合用,不合适。因为从不同设备运行特点方面考虑,设备房都有一些特殊要求,如制冷机房应设事故排风系统,配变电所在气体灭火后有通风换气的要求,因此地下设备用房宜分别设独立的通风系统。并且,根据《通则》第8.2.6.6条规定:有通风换气要求的房间,当室内只设置送风口或只设置排风口时,应能保证关门时室内空气可以流动。这一点经常被一些设计人员忽略,因为根据有关规范要求地下设备用房均应采用防火门。所以地下设备用房一般应采用机械排风,自然进风或机
械进风的通风方式。
3 结论
根据以上论述,地下设备用房布置一般应遵守以下原则:
1) 根据市政规划配套管网接口要求考虑进线、出线,宜集中布置;
2) 设备进出的运输通道;应满足以后维修或更换设备的需要(当利用坡道作运输通道时,注意净高的要求);
3) 机房净高应满足设备检修时吊装要求;
4)必须满足消防规范的有关要求;
5) 应考虑预留设计独立的通风系统的条件。
6)电气用房不应设在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