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耶鲁战斗的五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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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耶鲁战斗的五周

作者:穆唯雅

2013年暑假,我有幸参加了耶鲁大学举办的一个为期五周的暑期学习项目(Yale Summer Session)。这个项目将平时一个学期课程的容量压缩到五周完成,但课程要求分毫不减,因此我们上课的次数比平时要多,课业负担更是繁重不已。现在回想起来,我在耶鲁的五周真是战斗的五周,每天的阅读量都要过一百页,论文加起来写了一万多字。不过这段经历让我在学习上大有进益,因此可以算作不虚此行。

两个人的课堂

在耶鲁的五周,我选了一门现代美国文学课程,这个课程让我对文学的理解上了一个飞跃式的台阶。

我当初选这门课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到美国来,当然要听听美国教师对本国的文学作品的见解,开阔自己的思路。说实话,我当初选这门课时心里挺胆怯的,因为课程提纲(syllabus)里列的都是一个个我没听说过的作家名字。开课前,我和老师通过邮件沟通了一下,问她像我这样的non-native speaker可不可以选这门课。老师回信说:“我非常认真地建议你考虑一下是不是要继续上这门课。这门课是开给高年级学生的一门高级文学课,我预想每个同学都是very comfortable with English。”听后,我更是心惊胆战。但是我抱着一定要学点新东西的决心和一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儿,还是坚决地选了这门课。后来,在这门课上了一大半后我才了解到,课程序号的数字越大意味着课程难度越高,而这门课的序号English 290是此次项目中英文系所有课程里序号最大的,连莎士比亚选读这样的课程的序号才以1字打头……如果我当初了解这一点,或许就不会有勇气选这门课了。

上第一节课的时候,教室里大约有十个学生。我长舒了一口气,因为我还看到三张中国面孔:两个香港大学的学生和一个来自内地的高中生。其余的包括一个西班牙人、一个英国人以及来自耶鲁的几个学生。第一节课上,老师讲授的是现代主义思想(modernism)和仔细阅读(close reading)的文学研究方法,这些都是我们中国学生从未深入接触过的,难度非常之大。于是,要不要退课成了我们这些学生心头悬挂的一个问题。刚上课时,老师让大家谈谈为什么选这门课,那个内地高中生说:“我的SAT阅读成绩不够高,我希望SAT考得更好……”在课上到半截时,她又突然站起来对老师说:“我想我选错了课程,我现在能退课吗?”看到她的这种表现,我内心有些失望。很多中国学生总是带着诸多功利心在学习,而这样做似乎很难做到优秀。

第二次上课时,我们左等右等,结果最后班里只来了三个学生:只有我、一个英国学生和一个耶鲁学生,其他人都退课了。又上了几节课后,“耶鲁姐”也退了,于是只剩下我和英国学生两人,这个课堂便成了两个人的课堂。

事实上,上完第一堂课我也很犹豫要不要退课,我知道自己水平不够。可是我想了想,我为什么要来美国的耶鲁呢?不就是要学我在中国学不到的东西吗?就算我做不到美国同学那样的参与度,哪怕听一听他们的讨论,收获也是极大的。坚持下去不就是丢丢面子吗?可在班里同学面前丢点面子也不算多严重。于是我决定固执地坚持下去。

当然,我很快为自己固执的坚持付出了代价。第二节课的基本形势是这样的:耶鲁学生、英国学生在那里侃侃而谈,而我只负责点头,即使偶尔举手参与一下,也是在问“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之类的低级问题。第三节课,我发现自己也能插得上话了,不过谈论的层次完全和人家没法比,就好像她们在谈微积分,而我在谈二次函数。不过后面几节课,随着我对文学欣赏方法的理解不断加深,以及对作家们语言风格的

不断适应,我发现自己有了神奇的进步。我已经完全能够和她们一起谈文学了,虽然水平差距还是很明显,但至少是在一个层次上了,而且还能不时地蹦出两句精辟之语。若不是把自己逼到墙角里,我也许永远也想不到自己能和美国同学坐在同一张桌子上讨论他们的母语文学。我更想不到自己竟然最终在这门课上拿到了一个A。

仔细阅读这一阅读文学作品的方法是我在这门课乃至耶鲁的整个学习过程中收获到的最重要的一个理念。老师以美国诗人T. S. 艾略特的《J•阿尔弗瑞德•普罗弗洛克的情歌》(The love song of J. Alfred Prufrock)其中的三行诗为例向我们讲解了这一阅读方法。

Let us go then, you and I,

When the evening is spread out against the sky

Like a patient etherized upon a table.

对于这三行诗,老师先让我们回答哪些词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我们当中有的说是etherized,有的说是evening,还有的说是against。我们分别从自己理解的角度说明了理由,都认为这首诗是情诗。但老师引导我们说:“那么如果你在恋爱之中,你会把自己比作病人吗?”老师让我们注意这里出现的风格转换:“第一句‘Let us go then, you and I’是很正常的情诗风格,可到了第三句,却不怎么像情诗了。”老师提醒我们不要忽略第一句中的一个词——you。老师问:“这个you到底是谁?”我们都毫不犹豫地说是Prufrock的情人。但实际上,在认真学习了这首诗之后,我发现情况并非如此。虽然对于这首“神作”的理解很多,但我自己比较赞同下面:这首诗根本就不情诗,不是写求爱不得的郁闷,而是写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人们空虚、压抑的心理,而这里的you指的是普罗弗洛克自己,根本就不是指他的情人,这就是现代主义的模糊性(ambiguity)。

我们过去读文学作品,大多还是停留在情节层面的。事实上,我们研究文学时,不仅要深入到句子层面分析,更要深入到字词层面分析,因此,仔细阅读(说白了就是一个字一个字地读)是研究文学必不可少的最基本的途径。后来我就一部名为What Maisie Knew的小说写论文,我的第一稿分析的是主人公小女孩Maisie的心理成长历程。当时我自以为写得挺好,谁知交上去后,老师给我泼了一盆冷水:你这只是情节总结(plot summary),根本算不上是对小说的分析(analysis)。我于是问,情节总结和分析到底有什么区别?老师说,你就根据你最感兴趣的一个小说片段(1~2页)写这篇5~7页的论文。我心想,这怎么可能?但是当我真的静下心来一个字一个字地仔细阅读的时候,才突然发现大有宝藏可挖,也才体会到根据感兴趣的片段写篇论文其实一点都不难。

昏天黑地地读书

耶鲁的文学课不仅对阅读的细致程度有着极高的要求,指定的阅读量也是惊人的。我们学习的都是现代派作品,这类作品无论从语言上还是从思想深度上来说难度都是很大的,对于我这样一个non-native speaker来说就更是难上加难了。五周中,仅现代美国文学这一门课我就读了不少书籍,包括What Maisie Knew (Henry James著)、Q.E.D (Gertrude Stein著),In Our Time (Ernest Hemingway著)、The Waste Land (T. S. Eliot 著),Color Struck (Zora Neale Hurston著)以及The Sound and the Fury (William Faulkner著)。同时,我选的一门冷战史的课程阅读量也一样巨大。因此,那时的我每天读书都读得天昏地暗,但现在回想起来也有很多乐趣在其中,因为从中我获得了很多新的认识。

Color Struck是我接触到的第一部黑人文学作品。阅读这部作品的第一大难关就是语言——黑人的书面英语完全就是“奇葩”的音标符号!之前学过《汤姆•索亚历险记》(The Adventure of Tom Sauyer)的课文,里面的一个黑人小孩讲黑人方言,因此对于黑人英语我还是有一点心理准备的。但当我看到整部戏剧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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