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供暖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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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通知

各位业主:

接新城区集中供热公司通知,**市2015年供热价格分为四类。第一类:居民住宅23元∕㎡;第二类:办公、学校、医院27元∕㎡;第三类:宾馆、饭店、招待所、礼堂、体育馆30元∕㎡;第四类:商业经营性用户、厂房、车间33元∕㎡。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收取,供热时间为5个月,即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确保正常取暖届时请各位住户检查各自取暖设施设备的安全。

小区2016-2017年度需停暖者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上年停暖者重新确认申请)从即日起尽快到物业公司提交停暖书面申请,办理停暖登记手续,并按调整后的供热价格一次性收取10%(以建筑面积为准)过热费,在办理停暖手续时必须缴清所有的欠费。因停暖所造成上下水管、水表冻裂或由此造成对他人损失者,一切责任均由停暖申请人负责。不交申请,未办理停暖手续者一律视为正常供暖,申请停暖手续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18时。超过期限不予受理。另外,到目前为止仍有个别业主尚未缴清上年度暖气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的,请您在百忙之中尽快到物业公司缴纳,否则,将影响您的正常供热,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请各位业主相互转告,谢谢合作!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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