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XX公司关于2015年继续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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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中原石油工程公司关于印发劳务派遣制员工调整用工形式实施方案》(中工资【2015】399号)

02-01中原石油工程公司关于印发劳务派遣制员工调整用工形式实施方案》(中工资【2015】399号)

02-01中原石油工程公司关于印发劳务派遣制员工调整用工形式实施方案》(中工资【2015】399号)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文件中工资〔2015〕399号中原石油工程公司关于印发《劳务派遣制员工调整用工形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现将中原石油工程公司《劳务派遣制员工调整用工形式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中原石油工程公司2015年11月24日—3—劳务派遣制员工调整用工形式实施方案根据集团公司《关于规范劳务派遣工作的意见》(中国石化人劳〔2014〕183号)、《关于劳务派遣制员工调整用工形式的意见》(中国石化人劳〔2015〕136号)、《关于激励社会化用工的指导意见》(中国石化人劳〔2015〕137号)、《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制员工调整用工形式工作的通知》(集团工单人劳〔2015〕53号)相关规定和中石化石油工程公司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用工制度改革,畅通优秀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务派遣制员工(以下简称派遣制员工)和合资公司员工,按规定程序调整为劳动合同制员工(以下简称合同制员工),纳入合同制员工体系管理。

二、工作原则(一)统筹规划、系统推进。

根据集团公司深化用工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公司将调整用工形式与推进非核心业务外包、优化—4—人力资源配置等工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确保按时完成规范劳务派遣工作。

(二)严格条件、保证质量。

在严格控制用工总量的前提下,立足岗位需要和胜任能力要求,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规定的调整范围和条件,确保人员素质。

(三)规范操作、公开透明。

按照规范程序开展调整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强化过程监督。

加强风险评估,制定稳定预案,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确保队伍稳定。

(四)稳步实施、畅通通道。

加大对合资公司的规范支持力度,培养和提高其员工技能水平、服务能力,建立从合资公司员工中开展调整用工形式工作的长效机制,畅通合资公司优秀员工成长通道。

国投新集〔2015〕251号--关于公司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2)

国投新集〔2015〕251号--关于公司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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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孜东矿 2016 年要在今年的基础上大幅减亏,智能科技、设计研 究院、设备维修公司、物流公司、地勘公司、新集医院、文采酒 店要积极开拓外部市场,确保外部市场份额逐年递增,实现盈利。 对于扭亏无望的单位,适时采取关闭或转让。
3.建立内部三大市场 (1)建立内部服务市场。公司各二级单位之间以及单位内 部可以互相开拓市场,如回采、掘进、安装、拆除、维修等服务, 鼓励内部承包,以完全市场经济关系为纽带形成内部市场化运营 模式,以市场价或内部指导价进行结算。 (2)建立内部人才市场。建立内部人力资源市场平台,调 动人才市场的流动性,供二级单位根据需求实施有偿使用,并鼓 励内部人才以一技之长,竞争或取代其他岗位人员。 (3)建立内部资金市场。对总经理负责制单位实行资金有 偿使用,建立以资金为主线的模拟市场化运作机制。同时公司制 订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风险防控办法,广开渠道筹集资金,实行 资金管理专人专款项目负责制。 公司将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4.积极开拓外部市场,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并支持公司内部 专业化公司、实业公司自主创业,自谋出路,积极走向外部市场, 获取外部市场份额。 5.培育新的效益增长点。对公司现有的资源进行开发利用, 如塌陷区、土地等,进行开发利用,发展种植、养殖业,培育新 的市场。进一步盘活公司现有资产,对房屋、设备等闲置资产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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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市场变化和经营现状,调整部分矿井生产节奏,其中: 新集一矿年底前停产,新集三矿年底前闭坑关闭,板集煤矿、杨 村煤矿年底前暂缓建设,具体按公司矿井关停缓方案落实。
2.成立公司矿井关停工作领导小组,并实施公司班子成员驻 矿(包矿)负责制,负责关停工作的有序推进和安全稳妥。同时 各关停缓矿井成立组织机构,实施矿领导包区队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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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由企业按规定缴纳。 离岗待退程序: 1.符合离岗待退人员,必须经员工本人书面申请,单位同意

电力工业部关于适当加大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意见的通知

电力工业部关于适当加大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意见的通知

电力工业部关于适当加大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电力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3.12.06•【文号】电人教[1993]517号•【施行日期】1993.1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电力工业部关于适当加大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意见的通知(1993年12月6日电人教〔1993〕517号)为加快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加速电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现就适当加大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培育和引入竞争机制,提高职工的竞争意识市场机制是一种效率机制,竞争择优是市场经济的普遍原则。

引入并完善竞争机制,建立新的企业用人制度是改革现行人事制度的实质和关键。

实践证明,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围绕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这个中心展开。

必须加强宣传和动员工作,增强职工参与竞争的意识,激发他们对改革的热情。

各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人事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因地制宜地制定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强化竞争机制,促进人才脱颖而出,保证人事制度改革健康顺利地进行。

二、确立企业用人主体地位,打破各种人为的身份界限人为地划分各种各样的“身份”界限,将职工划分成工人和干部,全民职工和集体职工,固定工与合同工等,而且身份一旦确定,几乎终生难以改革。

这些界限阻碍了劳动者公平享受劳动、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劳动保护、休息和受教育的权利,容易造成工人阶级内部的摩擦,不利于职工队伍团结,也不利于职工在岗位之间和单位之间的合理流动。

这是长期计划经济条件下用人主体错位造成的,已不适应电力企业发展的需要。

因此,必须进行改革。

今后企业内部各类人员统称企业职工,对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再继续使用“国家干部”的称谓,在职级待遇上也不再套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

要逐步打破“干部”、“工人”等各种身份界限,使广大职工在公平、公开的竞争中寻找自己最能发挥作用的岗位,做到人尽其才,建立起一套“职务能上能下、工资能升能降、人员能进能出”的充满生机活力的企业人事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级单位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按照《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国企改办发〔2020〕2号)、《关于加大力度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企改办发〔2021〕7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指对公司本级及所属各级单位经理层成员实行的,以固定任期和契约关系为基础,根据协议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和实施聘任(或解聘)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本级及所属各级单位,包括各级子公司、已开展经营业绩考核的分公司及其他参照实施的单位。

适用对象为经理层成员(不含职业经理人),一般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等。

同一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按有关规定管理。

第四条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坚持党支部对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全程把关,对经理层成员聘任、考核、激励、退出、监督等全程领导。

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新型经营责任制,强化岗位意识和契约精神,充分激发经理层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立以契约为核心的激励约束机制,岗位、薪酬与业绩联动,强化刚性兑现,实现岗位“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各级党支部按照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对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本级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经理层成员聘任(解聘)、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事项,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公司党委、经理层授权所属单位履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职责,听取所属单位对经理层成员的续聘(或解聘)建议,研究决定所属单位经理层成员任免事项,所属单位在公司党委、经理层领导下开展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

关于分公司做好2015年度人力资源工作的通知

关于分公司做好2015年度人力资源工作的通知

关于分公司做好2015年度人力资源工作的通知各分公司:为了进一步做好分公司人力资源工作,分公司管理部积极提出“优化人员结构,规范用人标准,降低用工成本”为主题的工作目标,加大人力资源管理力度,努力提升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为分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现将2015年分公司人力资源工作安排如下:一、严格做好新员工(含实习生)入、离职手续的办理工作。

每一位新员工入职,都要按照公司要求提供齐全的证件及资料,若某一资料不能在入职当天提供,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一周内)补交,确保员工档案的完成性和规范性。

离职员工(含实习生)同样都要严格按照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办理工作,分公司经理及部门主管严格做好离职交接工作的监督和审核,确保交接内容准确无误,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延续性,以免给公司和客户带来损失。

入、离职手续原件每月要同其他资料一同寄到总公司。

二、认真落实并跟进新员工(含实习生)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

入职培训是新员工了解企业的有效途径,新员工入职后,要严格按照《员工手册》以及分公司管理部出台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新员工进行为期三到五天的企业文化和管理制度学习,同时要将与日常工作密切相关的规定单独列出,重点强调。

保证新员工熟悉企业情况后,更快的进入工作状态。

针对培训内容,各分公司可以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汇总,作为今后工作的突破口,部门主管要不定时的给予抽查,确保培训工作扎实有效,不流于形式。

三、规范员工转正和调薪审批程序(含实习生转正或者调薪)。

分公司如有转正员工,由该员工在提前三天写出转正申请,上报相关负责人。

涉及到调薪的员工(含实习生转为正式员工的调薪),必须由经理或部门主管提前一周写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调薪原因、工作量、部门考核成绩,同时要有分公司经理及部门主管根据该员工日常工作情况给予的评价。

待总经理和分公司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生效。

未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转正或调薪一律无效,由此造成一切后果均由分公司自行承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关于印发《XX公司关于2015年继续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概述

关于印发《XX公司关于2015年继续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概述

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鹤煤劳〔2015〕50号关于印发《鹤煤公司关于2015年继续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鹤煤公司关于2015年继续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意见》已经鹤煤公司研究同意和公司首届二次职代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鹤煤公司关于2015年继续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意见2015年2月6日鹤煤公司关于2015年继续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意见为积极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促进鹤煤公司在保生存中求突破,在求突破中保生存。

根据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豫发〔2014〕25号)和河南能源工作部署,结合鹤煤公司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深化管理技术人员结构调整,精简职能部门和管理层级,严控管理岗位、干部职数和非生产岗位设置,实行扁平化管理;坚持推进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深化人力资源结构调整,严把员工入口关,树立“精干高效”、“增人不如培训人”、“增人不如增工资”的先进理念,以岗位管理为核心,以合同管理为基础,以定编、定员、定责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劳动定员标准,严控人员规模和用工总量,加大内部调剂,实现人力资源价值最大化,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推进薪酬分配制度改革,规范优化薪酬结构,按照市场化导向,创新收入分配机制,建立以岗位绩效为基础,能增能减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按照国家“调低、扩中、限高”分配政策,合理调控各类人员的收入水平,优化分配结构,构建富有活力的和谐分配关系。

二、工作目标(一)持续深入推进人力资源结构调整,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力度,特别是关、停、并、转单位富余人员分流力度,通过人力资源结构调整和用工转移,剥离岗位冗员,妥善安置富余人员,实现企业和员工之间劳动关系的和谐。

1.在2014年末人数的基础上鹤煤公司定员人数再压缩10%;到2015年末,鹤煤公司员工总量在2014年基础上再减少5%以上。

XX公司职业经理人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

XX公司职业经理人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

XX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不断深化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建立规范、科学的职业经理人管理模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6〕46号)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经理人指按照管理权限通过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经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授权,由公司通过市场化招聘的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公司总监、部门负责人、所属企业经营班子成员等经营管理人员。

第三条职业经理人选聘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五湖四海、竞争择优原则;(三)市场化选聘和契约化管理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公司及所属企业。

所属企业按照管理权限,结合企业实际,可将企业发展需要的关键人才纳入选聘范围。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总监、部门负责人、所属企业经营班子成员或同职级的职业经理人的选聘方案按照管理权限由公司党总支部负责研究、制定,招聘结果报集团党委审定通过。

其他层级的职业经理人的选聘方案由所属企业党组织负责研究、制定,并将选聘方案提交公司党总支部审核后实施,招聘结果报集团党委备案。

第六条公司党政综合管理部负责职业经理人聘任、考核和管理的日常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

第七条公司党总支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其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把好职业经理人的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负责监督职业经理人的履职行为,确保企业决策部署及其执行过程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第八条审计风控部门负责做好职业经理人的合同审核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职业经理人遵纪守法鉴定和职业经理人选聘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第三章选聘条件第九条职业经理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青岛市2015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青岛市2015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青岛市2015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5.03.25•【字号】青人社办字[2015]83号•【施行日期】2015.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青岛市2015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5]83号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秩序的若干意见》、《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作的意见》等,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维护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规范和促进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省厅鲁人社明电〔2015〕4号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确定,从2015年3月16日至4月16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动用工监管,严厉打击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整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办理行政许可的行为;规范用人单位的招工行为;清理未经授权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查处收取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违规行为;取缔各类非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严惩"黑劳工"、"黑中介"等严重违法行为。

通过清理整顿,使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使人力资源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幅度减少,使企业招工行为得到规范,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二、清理整顿重点和内容本次专项行动以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集散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聚集地和自发形成的人力资源交易场所为重点,兼顾其他地区和场所。

XX市XXXX公司深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XX市XXXX公司深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XX市XXXX总公司深化企业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为了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XX市“一二三”的改革思路和“三个一批”的改革任务,落实集团关于“三大产业”改革的总体构想,根据集团关于市场创效型企业的发展定位,结合XXXX公司现有两大产业板块的实际情况,制定总公司深化企业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率先发展、持续发展,以集团“十三五”发展规划为指导,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方向,遵循“依靠集团加快发展、依靠行业实现突破、依靠市场加速成长、依靠改革开拓创新”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整合优势资源、优化经营结构,理顺管理体系,提升经济效益,吸引和引进外部投资,努力实现以国有股份为主导、社会资本主体、职工参股为补充的多元化混合所有制经营格局。

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发展为主题。

加快发展速度,创新理念,实现赶超式发展。

积极推进以混合所有制为目标的企业改革,使企业在改革中最大程度地增加社会竞争力和发展活力,通过混改为企业打造一个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体系。

通过深化改革,缩小与全国同业企业的差距,用深化改革解决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2、实现混合所有制。

通过优化重组,吸引外部投资,改善管理结构,通过交叉持股相互参股,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实现股份制改制,开发新项目、组建新公司,促进各类资本的融合,努力打造新型的混合型企业。

3、坚持以创新为动力。

利用科技手段推进改革步伐,消除体制机制障碍,积极开发和利用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再造管理流程,构筑起职能更明确、岗位更清晰、流程更规范、管理更精细的企业管理架构。

三、加快实施公务租赁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一)公务租赁公司基本情况公务汽车租赁公司于2015年7月由公交集团组建。

主要服务对象是市级机关、委办局的集体调研、公务接待、重要会议和安全检查等用车,随着车改的深化,在集团领导和相关处室的大力支持下,XXXX公司充分发挥公务租赁的车辆特色、管理特色和服务特色,服务市级机关及下属单位达到260多个,以便捷安全温馨的服务,受到用车单位的好评。

关于印发《XX公司关于2015年继续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XX公司关于2015年继续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鹤煤劳〔2015〕50号关于印发《鹤煤公司关于2015年继续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鹤煤公司关于2015年继续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意见》已经鹤煤公司研究同意和公司首届二次职代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鹤煤公司关于2015年继续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意见2015年2月6日鹤煤公司关于2015年继续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意见为积极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促进鹤煤公司在保生存中求突破,在求突破中保生存。

根据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豫发〔2014〕25号)和河南能源工作部署,结合鹤煤公司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深化管理技术人员结构调整,精简职能部门和管理层级,严控管理岗位、干部职数和非生产岗位设置,实行扁平化管理;坚持推进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深化人力资源结构调整,严把员工入口关,树立“精干高效”、“增人不如培训人”、“增人不如增工资”的先进理念,以岗位管理为核心,以合同管理为基础,以定编、定员、定责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劳动定员标准,严控人员规模和用工总量,加大内部调剂,实现人力资源价值最大化,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推进薪酬分配制度改革,规范优化薪酬结构,按照市场化导向,创新收入分配机制,建立以岗位绩效为基础,能增能减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按照国家“调低、扩中、限高”分配政策,合理调控各类人员的收入水平,优化分配结构,构建富有活力的和谐分配关系。

二、工作目标(一)持续深入推进人力资源结构调整,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力度,特别是关、停、并、转单位富余人员分流力度,通过人力资源结构调整和用工转移,剥离岗位冗员,妥善安置富余人员,实现企业和员工之间劳动关系的和谐。

1.在2014年末人数的基础上鹤煤公司定员人数再压缩10%;到2015年末,鹤煤公司员工总量在2014年基础上再减少5%以上。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国有企业【发文字号】临政办发[2015]39号【发布部门】临汾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6.19【实施日期】2015.06.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6月19日2015年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六大发展”、“六型转变”、“六权治本”,不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4〕17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办发〔2015〕2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45号)精神,制定2015年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总体部署,以全面推进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综合考评、收益共享制度改革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以有序推动股权多元化改革为抓手,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放大国有资本功效;以积极探索国企分类监管、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为方向,推动国资监管向管资本为主转变;以不断深化党政机关所办企业脱钩改革为目标,进一步推动政资分开、政企分开、事企分开,加快构建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格局。

要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抓好落实,确保2015年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取得成效。

二、重点工作(一)全面推行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人〔2015〕85号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人〔2015〕85号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人〔2015〕85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人〔2015〕85号关于离岗人员分流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03-1310:20:50)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为保障和促进中国石化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妥善做好产业结构调整、严格“三定”竞争上岗等所产生离岗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国石化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原则(一)依法合规。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化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维护离岗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离岗人员基本生活。

(二)效益导向。

贯彻党组“养人不养企业”要求,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三)分类指导。

构建完整政策体系,实行多渠道分流安置,针对不同情况分类制定具体政策,合理确定待遇,尊重离岗人员选择,鼓励单位结合实际创新分流安置办法。

(四)配套实施。

与深化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改革、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实行严格“三定”竞争上岗紧密结合,系统配套推进,强化择优机制。

(五)积极稳妥。

认真制定方案,依法依规履行民主程序,加强宣传解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维稳责任,稳妥组织实施。

二、适用对象(一)本意见适用于因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关停并转所产生的离岗人员;因严格“三定”竞争上岗(包括因年龄、体力等难以适应高劳动强度岗位工作)所产生的离岗人员;因伤病残等原因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离岗人员等。

(二)本意见规定的分流安置渠道和政策适用于2014年10月1日前已招录的劳动合同制员工,及2014年10月1日后招录且目标配置为关键岗位或已经从事关键岗位的劳动合同制员工。

本意见中的离岗人员仅指上述适用人员。

(三)2014年10月1日后招录,目标配置为主体岗位或普通岗位,且离岗时未从事关键岗位工作的劳动合同制员工,单位应依法与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务派遣制员工失去岗位的,单位应依法和劳务派遣协议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非全日制用工失去岗位的,单位应与其终止劳动关系三、分流安置渠道按照“积极盘活、鼓励退休、适度分流、妥善安置”的基本思路,离岗人员主要通过内部竞争上岗、单位外部上岗、提前退休、内部退养、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停岗留薪等六种渠道妥善分流安置。

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运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运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太煤化人字〔2015〕591号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运行实施细则》的通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经集团公司第三届第九次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会议审议表决通过,集团公司研究决定,现将《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运行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 2015年10月30日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运行实施细则为进一步盘活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存量,有效缓解单位、地域、专业间结构性超缺员矛盾,强化人力资源集约配置能力,优化内部人力资源配置,按照集团公司相关政策有序运行,全方位降低运行成本,提高人力资源利用效率,在已有制度、政策的基础上,特制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运行实施细则。

一、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运行模式集团公司是人力资源配置市场化的运行主体,以集团公司为主体的一级内部人力资源市场、以各二级单位为主体的二级内部人力资源市场,按照统一规范的市场化模式,实施分级管理分层运作,按照把好入口、解决好出口、发挥好“蓄水池”作用的总体要求,完善内部人力资源市场分级管理体系,落实企业内部人力资源市场主体管理责任,实现人力资源余缺互补和优势共享,努力为员工创造就业机会。

一级内部人力资源市场负责构建集团公司内部人力资源市场供需信息平台,建立完善市场运行机制和配套政策制度,统一规范流程标准;二级内部人力资源市场负责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开展内部人力资源诊断,盘点供求,压缩编制,优化内部人员配置。

各单位超缺人员首先在其内部人力资源市场调剂和优化,再到集团公司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统筹配置,形成逐级调配、动态流动的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模式。

纳入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人员主要包括:因机构改革、技术革新、生产布局和系统优化、技术装备提升、劳动效率提高、劳动定员与劳动组织优化等原因形成的相对富余人员;因单位(项目)停、缓建或是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形成的分流安置人员;按照岗位设置要求履行上岗程序而不能上岗的员工;转岗培训人员;上级政策性安置但内部暂时没有空缺岗位待安置人员;其他需要移交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人员。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5.07.03•【字号】津人社办发〔2015〕101号•【施行日期】2015.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正文关于做好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5〕101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委员会:按照人社部《关于开展全国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06号)要求,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专项督查。

为认真落实人社部部署,积极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社部督查工作总体安排(一)督查目标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18号)明确的各项整合改革任务为目标,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进程,推动实现“十二五”末基本完成市场整合改革的目标。

(二)督查重点1. 加强市场统筹管理方面:推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职能整合,统一交由一个行政处(科)室行使。

2. 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推动区县一级整合设立统一的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综合性服务机构。

现场招聘、信息网站、档案管理、专项公共服务等共性同类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功能实现整合。

3. 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改革方面:推动公共服务机构举办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实现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人员分离、分类管理。

(三)方法步骤此次专项督查通过地方自查、工作调度、现场督查和情况通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自查摸底(6月23日—7月15日)。

各省(区、市)按照要求开展市场整合改革情况自查摸底,组织地市及区县填写《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情况调查问卷》,对各地市和区县市场整合改革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盘点,在此基础上汇总填写相关表格并撰写市场整合改革情况专题报告。

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的意见》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的意见》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0.09.13•【文号】人发〔2000〕87号•【施行日期】2000.09.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的意见》的通知(人发〔2000〕87号)现将《关于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告我部人才流动开发司。

2000年9月13日关于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的意见为全面落实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体系,推动企业用人机制的转变,促进高素质职业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有关精神,现就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的重要意义。

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是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

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企业经营管理者选拔配置中的作用,有利于扩大选人视野,拓宽选人途径,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善于经营管理、遵纪守法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把培育和发展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摆上重要工作日程。

二、培育和发展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的要求,逐步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发挥市场机制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打破人才部门所有、条块分割,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2015]44号-人事管理制度分解

[2015]44号-人事管理制度分解

绍柯滨海水司[2015]44号关于印发《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通知公司各部室:现将《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2015年11月23日附件: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人事、工薪福利、考勤等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概述1.公司职工以合同制职工为主体,派遣制职工为辅助,派遣制员工不得转为合同制职工,数量不得超过公司用工总量的10%。

2.合同制员工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聘用,采用晋升制,分初级、6级、5级、4级、3级、2级、1级,最高为1级工.具体分级及晋升原则按《绍兴柯桥水务集团人事、工薪、福利制度(修订)》(绍柯水务[2014]36号)执行.3.公司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属派遣制员工的,应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公司应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第二条招聘公司因生产需要缺员时,需向集团公司报告,合同制员工由集团公司统一招用;门卫、保洁、厨工等辅助性岗位由公司根据需要制定招聘条件经集团同意后自行招用,具体按《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招聘实施细则》(绍柯水务[2014]90号)执行.第三条录用1。

新招收员工,须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入职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学历等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技术等级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部室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2。

新招收员工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需填写《员工试用期满录用申请表》,经所在部室考核合格后,提交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正式录用,其工龄自进入系统内工作之年起开始计算.第四条调岗1.各部室内部人员发生岗位变动,由所属部室出具书面报告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3个工作日内报办公室备案。

2。

跨部室调动岗位的员工,需经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填写《员工调岗联系单》,到办公室办理调岗手续,同时归还原岗位配备的办公物品和劳保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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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鹤煤劳〔2015〕50号关于印发《鹤煤公司关于2015年继续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鹤煤公司关于2015年继续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意见》已经鹤煤公司研究同意和公司首届二次职代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鹤煤公司关于2015年继续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意见2015年2月6日鹤煤公司关于2015年继续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意见为积极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促进鹤煤公司在保生存中求突破,在求突破中保生存。

根据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豫发〔2014〕25号)和河南能源工作部署,结合鹤煤公司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深化管理技术人员结构调整,精简职能部门和管理层级,严控管理岗位、干部职数和非生产岗位设置,实行扁平化管理;坚持推进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深化人力资源结构调整,严把员工入口关,树立“精干高效”、“增人不如培训人”、“增人不如增工资”的先进理念,以岗位管理为核心,以合同管理为基础,以定编、定员、定责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劳动定员标准,严控人员规模和用工总量,加大内部调剂,实现人力资源价值最大化,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推进薪酬分配制度改革,规范优化薪酬结构,按照市场化导向,创新收入分配机制,建立以岗位绩效为基础,能增能减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按照国家“调低、扩中、限高”分配政策,合理调控各类人员的收入水平,优化分配结构,构建富有活力的和谐分配关系。

二、工作目标(一)持续深入推进人力资源结构调整,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力度,特别是关、停、并、转单位富余人员分流力度,通过人力资源结构调整和用工转移,剥离岗位冗员,妥善安置富余人员,实现企业和员工之间劳动关系的和谐。

1.在2014年末人数的基础上鹤煤公司定员人数再压缩10%;到2015年末,鹤煤公司员工总量在2014年基础上再减少5%以上。

2. 按照定编定员方案精简机关人员,2015年各级机关管理人员减少10%。

(二)持续推进薪酬结构调整,在保证基层一线薪酬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以领导人员的薪酬下降带动人工成本实现较大幅度下降,促使薪酬结构进一步优化,协调各类人员之间的分配比例关系。

(三)持续推进各类人才队伍结构优化,在“H”型管理技术双通道人才发展模式的基础上,构建“W”型管理、技术、技能三通道人才发展机制,持续加大技术、技能职务评聘力度,不断优化人才结构,中高级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分别提高10%和15%以上,实现各类人员的配备比例关系合理。

(四)加强标准化队伍建设,提高生产效率。

确保到2015年底,采掘标杆队数量提高10%以上,矿井采掘区队全部实现标准化,矿井单产、单进水平提高5%。

三、2015年人力资源管理改革思路与措施(一)持续推进人力资源结构调整1.加强定员定编管理,合理确定各单位定员人数,通过岗位竞聘,按定员组织生产。

(1)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通过管理流程再造,对各单位的组织架构、岗位编制进行再梳理、再定位、再压缩,按照“因事设岗”原则,通过机构撤并和岗位优化组合,减少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的配置,以集团公司规定配备标准为基准,做到管理和技术职位只减不增,逐步实现机关人员减少10%的工作目标。

(2)公司统一组织生产部室人员,对各矿井生产系统进行分析,实施部分岗位撤消、合并,减少岗位人员配备,合理确定各矿井定员人数,实现优化劳动组织管理和推广动态看管、走岗式、包岗制、兼职作业、监控值守等先进经验,确保各个岗位工作量饱满。

总体上,鹤煤公司的定员要在2014年年末人数的基础上再压缩10%以上。

在生产条件、生产布局和生产系统没有较大变化的情况下,核定工资定员人数原则上三年保持不变。

(3)构建劳动用工优胜劣汰机制①各单位要建立员工竞聘上岗机制和员工个人考评机制,客观评价每名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按定岗定编要求确定上岗人员,把能力和业绩作为岗位竞聘的标准,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聘上岗,打破干部与工人的身份界限,保持在岗人员精干和满足生产需要。

②按照市场化要求构建劳动岗位管理体系,根据企业岗位要求,加强员工业绩动态考核,依法处理考核不合格、不胜任岗位员工,剥离业绩差的员工进入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真正发挥内部劳动力市场的蓄水池作用,形成员工能进能出的良性用工机制。

2.公司机关和基层单位联动,持续开展系统优化和设备更新升级工作,降低员工劳动强度,提高员工工作效率。

(1)持续开展采区布置、采掘设计和采掘头面布局,优化生产系统。

通过提高单产、单进水平和员工工作效率,在保产量、保进尺的同时减少采掘区队,实现采掘区队的合理合并,逐步向一井一面的方向过渡。

(2)通过采掘头面生产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采掘机械化率和一次成巷率、光面爆破率,提高单产单进水平和劳动效率,降低采掘一线员工的劳动强度,破解采掘一线招工难和技术性工种人员短缺的难题,提高一线员工的出勤率。

(3)对用人多、劳动强度大、工作量大或设备无法发挥最大效能的地点、生产工艺、巷道布局、运输方式进行剖析、论证、调整和优化,通过多上设备少上人,提高机械化水平,减轻员工劳动强度。

(4)对看守性岗位推行视频监控,对井上、下机电运输设备推行集中控制,减少岗位人员配置。

3.全面推进标准化区队(车间)建设,坚持“建标准”与“树标杆”相结合,逐步将标准化队伍建设向掘进、开拓、井下辅助及地面车间延伸,将素质高的人员逐步配置到标准化区队,满足生产需要。

4.加强公司、基层矿厂两个层面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加大富余人员内部调剂力度,充分挖掘内部人力资源潜力。

把“用工转移”作为调整用工结构、消化富余人员和补充人员需求的主要措施。

坚持地面人员向井下辅助转移,井下辅助向井下生产一线转移,机关向基层生产转移,女工向地面男工岗位转移,管理、后勤服务岗位向生产操作岗位转移,以推行“用工转移”为抓手,破解各单位机关、地面、辅助后勤等岗位冗员难题,促进人力资源结构持续优化和用工队伍精干高效。

5.逐步清理劳务派遣用工和单项外包工程,清理各单位使用的临时用工,为分流富余人员提供就业岗位。

6.依法做好关停企业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加大分流力度,引导富余人员有序退出。

(二)持续推进薪酬结构调整1.合理确定各单位工资基数(1)严格按照新的定员标准重新核定各单位工资基数,核定工资总额与单位定员挂钩,做到“减人不减工资,增人扣减工资”,鼓励各单位主动减人提效和提高在岗人员工资。

(2)在定员的基础上,按采掘、井下辅助、井上工人、科级管理人员、一般管理人员、班子成员进行分类,同类人员同等平均工资水平,确保薪酬核算的公平、公正。

超编超员人数单独核定工资,政策性关闭单位和暂时停产单位,按实际情况核定工资。

(3)以效益、效率和人力资源合理流动为导向,合理调整核定的工资基数。

一是根据上年度实际盈亏情况,对2015年工资基数进行适当增减,向盈利贡献的单位倾斜,鼓励各单位增盈减亏;二是向省外单位和省内兼并重组单位倾斜,鼓励员工向偏远、艰苦地区的合理流动;三是根据各单位岗位工资设置标准不同,对地面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核定平均工资水平进行修正,体现不同单位之间的分配差异性。

2.为保证各单位分配自主权,建立月度、年度工资预算制度。

3.合理调控各类人员的薪酬水平,确保各类人员的分配比例关系协调。

(1)规范年薪制班子成员薪酬①根据集团公司企业价值度和基薪核算相关规定,结合近两年各单位经营业绩变化情况,适当调整班子成员基薪标准。

②修订、完善班子基薪与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体现经营业绩与基薪的紧密联系。

③班子正职基薪与奖薪由公司直接核算,副职按经营班子定员标准核算月度基薪总额,由各单位制定具体的考核分配办法对月度基薪和奖薪进行二次分配,体现薪酬与个人绩效的紧密联系。

④根据集团公司的相关要求,积极改进完善年薪管理制度,推行职业经理人市场化薪酬协商机制。

(2)参考集团公司矿、厂效益工资制度方案的相关规定,在工资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机关和二级机构的现行薪酬制度进行改革,调整工资构成项目所占比例,使工资结构更加合理。

(3)合理确定矿井机关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实行机关工资单独核算、单独管理。

以矿井机关定编定员为基础,核定机关工资基数,机关与基层员工实施“分灶吃饭”,机关工资年度总额实行上限控制,月度工资预算与单位整体情况挂钩同步考核。

各级机关工资不得挤占基层工资,超编人员逐步过渡到不再核定工资。

(4)合理调控生产区队管理人员收入①严格控制区队管理人员的工资收入,除安全奖励外,生产区队的年度总额指导线要严格按《鹤煤集团关于加强工资二次分配的管理指导意见》(鹤煤劳〔2013〕206号)规定执行,各单位要针对不同区队的业绩考核情况,确定不同区队管理人员的最高标准,不得按同一标准确定。

②区队副职薪酬由各单位按定员核定月度工资总额,由行政正职根据个人的业绩进行二次分配。

(4)合理调节生产区队操作岗位员工收入各单位要将所有人员的收入与单位整体业绩挂钩考核,让每一名员工树立整体意识,感受危机冲击,在工资总额以内合理调节一线生产人员的收入,保证单位内部各类人员分配比例关系的相对合理。

(5)严控单项奖发放除安全奖励外,原则上2015年度取消其他各类单项奖励;除安全风险抵押金外,其他抵押金一律清退。

安全风险抵押等安全奖励也要进一步规范合并,继续执行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和安全风险抵押制度,年中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按照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兑现。

各级政府奖励项目,一律纳入内部业绩考核统筹考虑。

科技成果奖励适时统筹发放。

鼓励各单位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和实现突破性创新业绩,对于年度取得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特别贡献奖励。

其他各类专业性考核统一纳入业绩考核管理。

(6)规范绩效工资管理①各单位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时,要将各部室(科室、区队)的业务工作全部纳入业绩考核体系,突出其业务重点作为关键绩效指标考核,严禁将单项事务制定绩效考核办法,以发放绩效工资名义变相发放奖励。

②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报公司备案后执行。

4.根据集团公司工作安排,积极探索和推进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办法,健全与中长期激励相配套的追索扣回、责任追究、经济处罚等约束机制,真正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三)完善绩效管理体系,保证人力资源和薪酬结构调整工作的有效开展1.公司进一步完善工资总额与单位业绩挂钩考核办法,更直接、更客观、更合理的使单位工资总额与主要经营业绩考核联动,通过定量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将取消单项奖励的专项考核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体现各单位经营成果的差别。

2.各单位要根据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完善对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定量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将取消单项奖励的专项考核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确保部门薪酬总额与单位整体业绩和部门业绩挂钩浮动,体现各部门工作成果的优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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