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奖管理办法
总经理专项奖励管理办法
总经理专项奖励管理办法总经理专项奖励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⑴本管理办法是为了激励和奖励优秀的总经理,鼓励其为公司发展做出卓越贡献,促进公司长期稳定运营。
第二章奖励条件⑴总经理必须在任职期间表现出卓越的工作能力和领导才能。
⑵总经理的绩效评估必须达到一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财务状况、市场竞争力和员工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
第三章奖励类别⑴季度优秀总经理奖励⒊⑴根据季度绩效评估结果,评选当季表现最优秀的总经理进行奖励。
⒊⑵奖励可为现金奖励、特殊荣誉称号或其他形式,具体奖励额度和形式由董事会决定。
⑵年度杰出总经理奖励⒊⑴根据年度绩效评估结果,评选全年表现最杰出的总经理进行奖励。
⒊⑵奖励可为现金奖励、特殊荣誉称号或其他形式,具体奖励额度和形式由董事会决定。
第四章奖励程序⑴绩效评估⒋⑴制定绩效评估指标和权重,并在每个评估周期内对总经理进行评估。
⒋⑵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奖励的依据。
⑵奖励提名⒋⑴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公司高层管理层提名符合奖励条件的总经理候选人。
⒋⑵提名需提交相关资料和陈述材料,供董事会评审。
⑶董事会决策⒋⑴董事会根据绩效评估和提名材料,评审并决定具体奖励额度和形式。
⒋⑵董事会的决策是最终决定。
第五章奖励发放⑴奖励发放时间⒌⑴季度优秀总经理奖励将在每季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发放。
⒌⑵年度杰出总经理奖励将在年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发放。
⑵奖励支付形式⒌⑴奖励可以直接支付给总经理,也可通过公司账户发放给总经理。
⒌⑵特殊荣誉称号将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以表彰总经理的杰出表现。
第六章保密条款⑴评估过程和评审结果属于公司机密信息,禁止对外公开。
⑵参与评估和提名的员工必须遵守保密要求,不得泄露评估细节和提名结果。
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1:绩效评估指标和权重附件3:董事会决策记录表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⒈绩效评估:对总经理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考核,以确定其绩效水平。
⒉董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的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监督。
公司专项奖励管理办法
公司专项奖励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激励员工完成专项工作,保持奖励灵活度的同时保证奖励的规范性与合理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奖是指在工资、绩效奖金等常规性薪酬之外,为激励员工完成特定专项工作为目的设立的第一条奖励。
第三条专项奖作为公司薪酬福利体系的内容之一,纳入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在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
即人力资源部在年度人工成本预算工作中,按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对下年度专项奖励总额初步预算并申报,经总部批复后,按照限额内先申报再发生的原则予以具体实施。
第四条设立专项奖励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工作完成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较明显影响;
2、该工作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该工作不属于被奖励人本职工作范围,或公司未将该项工作作为岗位价值评估和岗位定薪因素;
完成该工作需明显占用被奖励人的非工作时间;
该工作具备超越常规工作的较高完成难度,需要工作人付出明显的额外努力;
该工作导致被奖励人在正常工作风险外承担明显额外的风险。
3、原则上纳入部门或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的工作不能设立专项奖,但给公司经营创效显著的除外。
第五条专项奖奖励额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总经理专项奖励管理办法
总经理专项奖励管理办法总经理专项奖励管理办法一、背景和目的为了激励总经理在公司业绩提升和发展中的突出贡献,特制定本总经理专项奖励管理办法,旨在建立一套公正、合理的奖励制度,促进总经理及其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进一步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
二、奖励对象本奖励制度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及其团队。
三、奖励指标和评定标准1.业绩指标:奖励的主要依据是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的综合业绩表现,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额、利润增长、市场份额、客户满意度等指标。
2.行为指标:除业绩外,也将对总经理的领导能力、团队建设、创新意识、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奖励评定标准:根据总经理及其团队在业绩和行为指标上的表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奖励额度。
四、奖励形式1.奖金:将根据奖励评定结果,发放相应的现金奖金给总经理及其团队成员。
2.股权激励:在绩效优秀的情况下,公司可考虑向总经理及其团队成员发放股票、期权等相应的股权激励,以激励其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3.福利待遇:优秀的总经理及其团队成员将享受额外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住房补贴、车辆配备、学习培训机会等。
五、奖励评定程序1.设立奖励评定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奖励评定委员会,负责奖励评定工作。
2.收集评估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总经理及其团队需向奖励评定委员会提交相应的评估材料,包括业绩报告、个人自述等。
3.绩效评估:奖励评定委员会将结合相关部门的评估意见,对总经理及其团队的绩效进行评估。
4.奖励决策:奖励评定委员会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和奖励指标,通过投票或共识形成奖励决策,确定奖励额度和形式。
5.奖励通知和发放:奖励评定委员会将通知总经理及其团队成员有关奖励情况,并安排相应的奖励发放流程。
六、附件1.总经理专项奖励申请表2.奖励评定指标细则3.其他相关附件(如业绩报告等)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绩效评估:对个人或团队在工作过程中取得的成果进行定量或定性的评估和判断。
财政专项奖金管理制度
财政专项奖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加强和完善财政专项奖金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财政专项奖金的设置、申报、审核、发放、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财政专项奖金是指财政部门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设置的专项经费,用于奖励和补助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财政专项奖金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合规、科学合理、严格管理。
第二章财政专项奖金的设置第五条财政专项奖金按照国家、地方政府预算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财政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设立专项经费。
第六条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政策导向,合理设置专项奖金项目,并在财政预算中予以明确。
第七条专项奖金的设置应当充分考虑公益性、社会效益和财政可持续性,确保奖金使用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第八条专项奖金的设置应当规定资金来源、奖励对象、奖励条件、奖励金额、申报程序、审核标准、发放方式等具体规定。
第九条财政部门应当对专项奖金的设置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及时修订相关政策和程序,确保专项奖金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与协调,促进专项奖金工作的协同推进。
第三章财政专项奖金的申报第十一条申报财政专项奖金项目应当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规定,合理、科学、合法、真实。
第十二条单位或个人申报财政专项奖金项目应当认真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如申请书、资料汇总表、申报表等,并附上必要的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应当对申报财政专项奖金项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进入评审程序。
第十四条评审专家组应当根据申报项目的情况,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相应评定结果。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应当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奖金项目,并向审核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第十六条审核部门应当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奖金项目进行审定,并形成审定意见。
第四章财政专项奖金的发放第十七条符合条件的财政专项奖金项目经审核通过后,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安排资金发放。
集团专项奖管理制度
集团专项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专项奖的评选和管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集团专项奖设置标准、目的、名额、评选程序等,适用于集团内各企业及部门。
第三条集团专项奖按季度或年度评选,每次评选的奖项数量、奖金数额和评选周期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四条集团专项奖的资金来源、管理和分配由财务部门负责。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集团专项奖的设置标准第六条集团专项奖的设置主要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专项贡献等绩效来评定。
第七条集团专项奖的设置标准应当符合以下原则:1. 奖项设置具有时代特色、企业文化特色和行业特点;2. 奖项设置充分考虑员工的工作实际、奖惩机制体系和激励目标;3. 奖项设置采用竞争机制、公平公正、奖励多劳。
第八条集团专项奖分为个人奖、团队奖、创新奖、特殊奖等,评选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贡献、执行力、创新等。
第三章集团专项奖的目的和作用第九条集团专项奖的主要目的是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执行力,提高员工的绩效和贡献。
第十条集团专项奖的作用包括但不限于:1. 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员工的创造性和思维活跃;2. 激励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促进团队合作和协调;3. 增强员工的绩效意识,提高员工的工作力度和效率;4. 激发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集团专项奖的名额和分配第十一条集团专项奖的名额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各企业及部门的人员编制和产值确定,并由企业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集团专项奖的分配原则:1. 个人奖按个人产值和绩效评定;2. 团队奖按团队协作能力和绩效评定;3. 创新奖按创新能力和成果评定;4. 特殊奖按特殊贡献和成绩评定。
第十三条集团专项奖的分配方法:1. 个人奖按个人产值和绩效评定,以奖代补;2. 团队奖按团队协作能力和绩效评定,奖励团队成员;3. 创新奖按创新能力和成果评定,重点奖励创新者;4. 特殊奖按特殊贡献和成绩评定,给予特殊奖励。
专项奖励管理办法
专项奖励管理办法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文档旨在规范专项奖励的管理流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得以落实。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专项奖励的评选和发放。
二、专项奖励的种类和条件1. 优秀员工奖:评选对象为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卓越的员工。
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方面。
优秀员工奖:评选对象为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卓越的员工。
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方面。
2. 创新奖:评选对象为在工作中提出创新点子、解决问题并取得显著成果的员工。
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创意性、可行性、成果等方面。
创新奖:评选对象为在工作中提出创新点子、解决问题并取得显著成果的员工。
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创意性、可行性、成果等方面。
3. 卓越服务奖:评选对象为在客户服务过程中表现突出、受到客户一致好评的员工。
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沟通能力、服务态度等方面。
卓越服务奖:评选对象为在客户服务过程中表现突出、受到客户一致好评的员工。
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沟通能力、服务态度等方面。
三、评选流程1. 公布评选通知:公司将公布评选通知,明确评选的对象、条件和时间要求。
2. 提名阶段:员工可自荐或由他人提名,提名需注明奖项类别和理由,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
3. 评选委员会评审:由公司指定的评选委员会成员对提名进行评审,并结合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4. 公示公告:评选结果将在公司内部公示,以便公开透明。
5. 颁发奖励:公司将根据评选结果,向获奖员工颁发奖励,同时将评选结果纳入员工档案系统。
四、评审委员会组成和职责1. 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高层和专业领域的知名人士组成,人数不少于五人。
2. 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参与提名评审、综合评定得奖者、保守评选结果的机密性。
五、其他事项1. 一份奖项只能被一个员工获得,不得重复获奖。
2. 已离职员工不得参与本次专项奖励的评选。
3. 对于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员工,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专项奖管理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背景为推动高安市陶瓷产业向绿色、高端、高附加值方向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专项奖管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目标1. 提高陶瓷产业技术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2. 降低陶瓷产业能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3. 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4. 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优秀企业,带动整个产业快速发展。
三、实施方案内容1. 奖项设置(1)技术改造奖:奖励在陶瓷产业技术改造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2)节能减排奖:奖励在节能减排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3)绿色制造奖:奖励在绿色制造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4)创新成果奖:奖励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企业。
2. 奖励标准(1)技术改造奖:根据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额、设备升级程度、节能减排效果等因素,设定不同的奖励等级;(2)节能减排奖:根据企业能耗降低幅度、污染物排放减少量等因素,设定不同的奖励等级;(3)绿色制造奖:根据企业绿色制造水平、环保设施建设情况等因素,设定不同的奖励等级;(4)创新成果奖:根据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市场应用情况等因素,设定不同的奖励等级。
3. 奖励方式(1)资金奖励:对获奖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奖励;(2)政策支持:对获奖企业在税收、融资、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3)宣传推广:对获奖企业进行宣传推广,提升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实施方案实施步骤1. 组织申报: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对照奖项设置和奖励标准,向当地相关部门申报;2. 审核评定: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评定,确定获奖企业;3. 公示奖励:对获奖企业进行公示,确认奖励金额和方式;4. 资金发放:对获奖企业进行资金发放,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5. 跟踪管理:对获奖企业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奖励资金的使用效果。
五、实施方案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2. 建立健全评审机制,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3.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企业参与度,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实施方案顺利实施。
公司专项奖励管理办法
公司专项奖励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在现代企业中,公司专项奖励是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和提高工作业绩的一种有效方式。
通过设置专项奖励制度,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促进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公司专项奖励管理办法,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与作用1. 目的:(1)激励员工:通过专项奖励,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水平。
(2)优化人员结构:通过奖励机制,留住并吸引优秀人才,优化公司人员结构。
(3)增强团队凝聚力:通过专项奖励,增强团队合作意识和凝聚力,促进良好的工作氛围。
2. 作用:(1)提高员工满意度:通过公正合理的奖励制度,提高员工满意度,增加员工对公司的认可度。
(2)营造竞争氛围:专项奖励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培养员工的创新思维和竞争意识。
(3)推动业绩提升:通过专项奖励的设立,能够有效推动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增加公司的竞争力。
三、奖励范围与条件1. 奖励范围:(1)个人奖励:针对在个人贡献、卓越表现、优秀成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员工予以个人奖励。
(2)团队奖励:针对在团队合作、协作能力、团队成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团队予以团队奖励。
2. 奖励条件:(1)个人奖励: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需具备较高的绩效水平、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工作成果等条件。
(2)团队奖励:团队在工作过程中,需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高效的协作沟通和突出的团队成果等条件。
四、奖励评定与发放1. 奖励评定:(1)评选机制:公司设立专项奖励评选委员会,由各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门的代表组成,负责奖励评定工作。
(2)评选标准:依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工作质量、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指标进行评选。
2. 奖励发放:(1)确定奖励金额:根据奖励评定结果,确定个人奖励和团队奖励的金额,同时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可行性。
(2)奖励发放方式:奖励金额可以以奖金、物质奖励或其他形式发放给获奖员工或团队,具体以公司相关规定为准。
专项奖励管理办法
专项奖励管理办法一、专项奖励的目的为规范一次性奖励,并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效益、完成公司重大工作,体现对员工为企业做出的贡献的奖励,制定本办法。
二、专项奖励的范围专项奖励是指在绩效指标奖励和项目奖励之外的以下方面工作的奖励:1.直接为企业创造较大效益的工作;2.虽未直接体现经济效益、但对企业生产经营有重大有利影响的工作;3.根据员工行为管理考核办法,奖励额在5000元以上的事项。
三、专项奖励申报1.专项奖励由提出奖励的单位或员工申报,并履行相关评审手续后再进行奖励。
2.申报应按要求填写附表,其中创造效益的工作应填写详细测算情况,对公司有重大有利影响的工作也应详细描述,主要奖励人员的奖励比例应达到奖励额的80%。
3.专项奖励填写后,由单位负责人(分公司(部)由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
四、专项奖励评审1.财务管理部负责对各单位申报的创造效益情况进行核实。
2.规划发展部对申报的有重大有利影响的工作进行评定。
3.人力资源部根据专项工作的影响、创造效益与相关单位工作的关联程度、相关部门的努力程度等评定奖励金额,奖励额度较大时组织规划发展部、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等部门综合评议。
4.单项专项工作奖励金额较大时,应由公司办公会进行审议,标准如下:创造效益的专项奖励在10万元以上、未直接体现经济效益的专项奖励额在5万元以上、行为管理考核奖励额在3万元以上。
五、相关管理要求1.专项奖励可即时申报,每年公司原则上分年中和年末两次审批,对重大专项工作可即时审批奖励。
2.分公司(部)申报的专项奖励在产量工资结算额外单列。
分公司内部可按本办法实行内部专项奖励,但单项奖励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专项奖励应该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不得接受专项奖励奖金。
六、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六日附表:见下页。
公司专项奖励管理办法
专项奖励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专项奖励管理工作,更好的发挥专项奖励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建立专项奖励机制,对在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管理工作或专项活动进行奖励。
第三条专项奖励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先进性、时效性、激励导向性;(二)坚持严格管理,避免事事奖励、重复奖励;(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分工及责权划分第五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专项奖励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专项奖励的统筹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是具体奖励项目的责任部门,负责起草制定专项奖励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纪检监察部负责对专项奖励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奖励管理内容第八条专项奖励主要分为总经理奖励基金、年终奖、专项工作奖励、合理化建议奖、中层干部业绩考核奖励、重点工作奖励、荣誉奖励、争取政策性补贴奖励等,各项奖励总额不能超过公司年度工资总额的10%。
第九条总经理奖励基金为激励在公司资源拓展、转型发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资本运作创新、安全节能环保技术突破、财税价格政策突破、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设立总经理奖励基金。
(一)总经理奖励基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奖金10万元、二等奖奖金5万元、三等奖奖金2万元。
对于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项目,可设特等奖,奖金金额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总经理奖励基金项目实行年初培育、年中实施、年底评审。
每年年初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单位申报培育项目,年度内定期跟进项目实施进度,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项目调整,年底对培育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若培育项目未取得预期效益,则不参与本年度总经理奖励基金评选。
(三)总经理奖励基金项目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一般设一等奖项目1个、二等奖项目2个、三等奖项目3个,可空缺。
公司专项奖励管理办法
公司专项奖励管理办法公司专项奖励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激励员工完成专项工作,保持奖励灵活度的同时保证奖励的规范性与合理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奖是指在工资、绩效奖金等常规性薪酬之外,为激励员工完成特定专项工作为目的设立的第一条奖励。
第三条专项奖作为公司薪酬福利体系的内容之一,纳入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在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
即人力资源部在年度人工成本预算工作中,按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对下年度专项奖励总额初步预算并申报,经总部批复后,按限额内先申报再发生的原则予以具体实施。
第四条设立专项奖励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工作完成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较明显影响;2、该工作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该工作不属于被奖励人本职工作范围,或公司未将该项工作作为岗位价值评估和岗位定薪因素;完成该工作需明显占用被奖励人的非工作时间;该工作具备超越常规工作的较高完成难度,需要工作人付出明显的额外努力;该工作导致被奖励人在正常工作风险外承担明显额外的风险。
3、原则上纳入部门或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的工作不能设立专项奖,但给公司经营创效显著的除外。
第五条专项奖奖励额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因“该工作不属于被奖励人本职工作范围,或公司未将该项工作作为岗位价值评估和岗位定薪因素”原因设立奖励的,奖励额度或提奖比率参照同区域人才市场中从事该工作人员的合理薪酬收入水平设立;2、因“完成该工作需明显占用被奖励人的非工作时间”原因设立奖励的,奖励额度或提奖比率参照被奖励人付出非工作时间与工资标准设立;3、因“该工作具备超越常规工作的较高完成难度,需要工作人付出明显额外努力”,或者“在正常工作风险外承担明显额外的风险”原因设立奖励的,奖励应当与被奖励人付出的额外努力和承担的额外风险基本匹配,且随着工作难度下降、风险下降,应相应减少奖励额度或比例。
4、因“该工作具备超越常规工作的较高完成难度,需要工作人付出明显额外努力当项目化工作”原因设立奖励,且该奖励长期存在的,应尽量设立工作目标的基本门槛值,只针对超过基本门槛值以上的增量设立奖励。
专项褒奖管理办法
专项褒奖管理办法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文档旨在规范专项褒奖的管理程序和实施细则。
适用于公司内部对员工或团队的特殊表现进行褒奖的情况。
二、褒奖类型和条件公司将设立不同类型的专项褒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个人突出贡献奖:针对个人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具有重大贡献的情况;2. 团队协作奖:针对团队在项目中展现卓越协作、完成优秀工作的情况;3. 创新思维奖:针对个人或团队在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就的情况;4. 优秀服务奖:针对个人在客户或合作伙伴服务中表现出色的情况。
褒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业绩突出:在工作中达到或超出预期结果;2. 创新能力:在工作中提出并实施创新思路和方法;3. 协作能力:与他人合作的积极性和有效性;4. 服务质量:对客户或合作伙伴提供卓越的服务。
三、褒奖评选和授予程序1. 提名阶段:员工或团队可以通过内部提名向相关部门推荐他人或自荐;2. 评选委员会:成立专门的评选委员会,由跨部门代表组成,负责评选褒奖对象;3. 审核和决策:评选委员会将对提名对象进行评估,并提交给公司高层审核和决策;4. 授予和宣布:褒奖将由公司高层或相关领导亲自颁发,并公布于公司内部通知渠道。
四、奖励激励措施褒奖对象将享受以下奖励激励措施之一或多个:1. 资金奖励:公司将给予一定数量的奖金作为褒奖;2. 物质奖励:可以是实物礼品、纪念品或公司产品等;3. 荣誉称号:例如荣誉证书、奖杯、奖章等;4. 工作机会优先考虑:在公司内部招聘或升职方面获得优先考虑;5. 其他奖励方式: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自行制定其他奖励方式。
五、资源管理和跟踪公司将于每年预留一定的资源用于专项褒奖,包括经费、物品及其他支持必需。
相关部门应确保褒奖的实施和跟踪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地发放和使用褒奖资源。
六、过程监督和调整公司将建立褒奖管理制度的监督机制,确保褒奖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有效运行。
若发现问题或需要调整,应及时进行评估和修正,以保持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公司专项奖励管理办法【3篇】
公司专项奖励管理办法【3篇】【热门资讯】奖励,用中文来说,是一种激励手段,是一种辐射人们荣誉感和进取精神的措施,是一种调动行政人员和管理人员积极性,最大限度发挥其潜力的管理方法。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专项奖励管理办法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公司专项奖励管理办法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提高自身约束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为【员工手册】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里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四条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外,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与临时工)。
第六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注明以及未注明奖惩条款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三章奖惩原则第七条公司的奖惩是以纪律维护为出发点,奖励是对符合公司准则行为的一种激励,处罚是对违反公司纪律。
损害公司利益等不符和公司行为的一种遏制;第八条奖惩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第九条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或及时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及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处理;第十条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必须公开执行;第十一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目的重在教育,对于被处罚的员工,应坦诚的与其进行交谈,了解事实原因、讲明道理、指出错误,并允许当事人申辩,通过做思想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第四章奖惩种类第十二条奖励可分为:a、嘉奖:每次嘉奖给予现金20 元的奖励;b、小功:每次小功给予现金60 元的奖励;c、大功:每次大功给予现金180 元的奖励d、晋升:岗位级别晋升一级第十三条惩处可分为:a、申诫: 每次申诫给予现金20 元的罚款;b、小过: 每次小过给予现金60 元的罚款;c、大过;每次大过给予现金180 元的罚款;d、停职或开除:第五章奖励标准第十四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嘉奖:1)尽忠职守,工作勤奋,有具体事迹堪为同仁之楷模者;2)参与救援工作精神可佳者;3)主动或协助主管开发业务有实质贡献者;4)除尽心本职外,主动协助他人克服作业困难,顺利完成任务者;5)爱护公物,节省资材成效优良者;6)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7)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8)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9)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公司企业专项奖励管理规定制度
公司企业专项奖励管理规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并促进对公司管理效益的提升,保安全、提质量,增效率、降损耗,针对生产和管理方面的突出业绩进行奖励,规范奖励标准和执行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专项奖励是指在生产中成绩优秀的班组和管理工作中效能突出的员工专门设立的奖项。
第三条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强盛、大信公司及各部门。
2、适用于生产管理和各部门管理中的专项奖励。
第四条职责:1、总裁办为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专项奖励申报的调查、组织评审和发布、专项奖励基金的监督。
2、总裁、副总裁负责对专项奖励的审批,以及专项奖励资金的发放。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专项奖励的申报与评审。
4、行政人事服务部负责专项奖励的宣传,专项奖励基金的监督。
5、财务部负责专项奖励基金的管理。
6、受奖班组负责人负责奖励资金的领取、分配、反馈。
第二章流程和细则第五条奖项设置:1、优秀班组奖:本奖项为团体奖,针对生产车间内的班组。
最高金额为3000元人民币。
2、管理之星奖:本奖项为个人奖,针对各部门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最高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累积获得三次管理之星,给予上浮一级工资。
第六条评选标准:评选区间内符合。
1、优秀班组:⑴安全事故:没有出现工伤事故。
(按单次发生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和当月频繁小伤累计金额达到1000元以上的,取消参选资格)⑵设备事故:没有出现设备事故(人为过失造成停机8小时以上的取消参选资格)⑶生产质量:没有出现质量事故(当月发生或接到投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或间接损失1000元以上的,取消参选资格)⑷遵守制度: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成员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
⑸生产执行:严格执行生产计划和生产指令。
⑹生产效率:按时完成生产计划并有所超越。
(单位产出率为准)⑺生产记录:各项记录、报表数据准确及时。
⑻生产损耗:生产损耗在规定范围内(单位总损耗合格率)(9)出勤率:班组内全体人员出勤率为100%。
工程公司专项奖励管理暂行办法
专项奖励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专项奖励的重点激励、精准激励、补充激励职能,有效促进公司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开展,根据《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奖励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
第三条专项奖励是指对在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但未纳入业绩考核或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进一步强调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少数员工进行的特别奖励。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项奖励管理包括专项奖励的设立、审批、公示与发放等内容。
第五条专项奖励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战略引领。
专项奖励要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标,与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相配套,立足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精准激励。
专项奖励作为业绩考核的有效补充,精准激励在科技创新、管理创优创效等重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核心骨干人员。
(三)坚持“少而精”。
公司专项奖励数量要控制在集团公司要求的数量之内,对属于业绩考核范围内的常规生产经营工作、基础性工作、日常性工作等,不设专项奖励。
(四)坚持合规透明。
严格遵守公司专项奖励管理办法和各个专项奖励实施细则规定,有序合规开展专项奖励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六条公司人事部门是专项奖励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专项奖励管理办法;设奖部门负责制定专项奖励实施细则,并定期组织实施。
第二章专项奖励设立第七条坚持“少而精”的设奖原则,公司专项奖励控制在10项以内,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工资总额计划和专项奖励发挥作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公司专项奖励包括:科技创新奖、劳动模范和先进表彰奖、井控管理先进奖、管理创优创效奖。
需增设专项奖励时,由设奖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经公司人事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公司党委会审定。
第九条从严从紧控制专项奖励额度,公司专项奖励额度(不包含上级单位核定的专项奖励额度)每年按不超过上年工资总额1%的比例进行控制。
总经理专项奖励管理办法
总经理专项奖励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总经理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奖励对象第二条总经理专项奖励面向公司总经理,以激励其在推动公司发展、创造卓越业绩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
第三章奖励条件第三条获得总经理专项奖励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⒈公司业绩突出:总经理带领团队取得卓越的业绩成果。
⒉创新管理:总经理在管理方面具备突出的创新能力和成果。
⒊执行力突出:总经理在执行公司战略和决策方面表现出色。
⒋领导能力突出:总经理具备出色的领导能力,在团队建设和员工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⒌个人素质突出:总经理具备高度的专业知识水平、道德操守和职业操守。
第四章奖励方式第四条总经理专项奖励分为以下几种方式:⒈奖金:公司将根据总经理在获得奖励条件中的突出表现,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
⒉股权激励:公司将根据总经理的工作表现,给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权。
⒊升职加薪:公司将根据总经理的突出贡献,给予升职或加薪的机会。
第五章奖励程序第五条总经理专项奖励的程序如下:⒈面向公司董事会提名: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总经理专项奖励的提名。
⒉审批程序:董事会成立奖励提名委员会对提名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⒊决策程序: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的意见,进行审议,最终决策是否授予总经理专项奖励。
⒋确认奖励方式与金额:根据董事会决策,确定总经理专项奖励的具体方式和金额。
⒌奖励发放: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董事会决策,将奖励发放至总经理指定的账户。
第六章奖励效力与解释权第六条总经理专项奖励一经决策,并在公司报告制度中披露后,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章附件本文档不涉及附件。
附录一:法律名词及注释⒈公司董事会:指负责公司决策、监督的最高权力机构。
⒉总经理:指公司最高行政负责人。
国企专项奖方案
一、方案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企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激发企业内部活力,提升员工积极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专项奖方案。
二、奖项设置1. 突出贡献奖- 针对在企业重大项目建设、技术创新、市场拓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设立。
- 奖励金额:个人最高10万元,团队最高50万元。
2. 优秀员工奖- 评选在企业日常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态度良好、业务能力强的员工。
- 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
3. 优秀团队奖- 针对在工作中协作默契、成绩显著、具有团队精神的部门或项目团队设立。
- 奖励金额:每个团队最高10万元。
4. 创新成果奖-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活动,对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 奖励金额:个人最高5万元,团队最高20万元。
5. 优秀青年奖- 针对在企业中表现优异、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员工设立。
- 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
三、评选标准1. 突出贡献奖- 对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产生重大影响;- 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在重大项目建设、市场拓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 优秀员工奖- 工作态度端正,爱岗敬业;- 业务能力突出,工作业绩显著;- 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得到广泛认可。
3. 优秀团队奖- 团队协作默契,工作氛围良好;- 团队成绩显著,具有示范作用;- 在企业内部或行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
4. 创新成果奖- 技术创新成果具有较高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管理创新成果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创新成果对企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5. 优秀青年奖- 年轻有为,有发展潜力;- 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积极参与企业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四、实施办法1. 组织机构- 成立专项奖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 评选委员会由企业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员工代表组成。
2. 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按照自下而上、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
-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评选标准推荐候选人。
总经理专项奖励管理办法
总经理专项奖励管理办法总经理专项奖励管理办法1. 奖励目的1.1 本文旨在规范总经理专项奖励的管理,激励总经理团队在公司业绩和发展方面取得杰出贡献。
2. 奖励范围和对象2.1 奖励范围覆盖所有公司总经理及其团队成员。
2.2 奖励对象包括表现突出的总经理和在成就企业发展方面有重要贡献的团队成员。
3. 奖励条件3.1 奖励条件根据总经理及团队成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评定。
3.2 工作表现包括但不限于:领导能力、决策能力、执行力、团队协作、创新能力等。
4. 奖励方式4.1 奖励方式分为以下几种:4.1.1 现金奖励:给予总经理及团队成员一定金额的奖金,以表彰其突出的工作表现。
4.1.2 股权激励:授予总经理及团队成员一定的股权份额,以鼓励其为公司的长期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4.1.3 荣誉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奖杯等以示表彰。
5. 奖励程序5.1 奖励程序如下:5.1.1 提名阶段:通过绩效考核结果,公司领导层提名总经理及团队成员。
5.1.2 审批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或奖励委员会审批奖励提名,并最终决定是否授予奖励。
5.1.3 奖励公示阶段:公示奖励结果,接受内部和外部评议。
5.1.4 授予阶段:完成审批后,将奖励实物或奖金发放给相关人员。
6. 奖励管理6.1 奖励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确保奖励程序的顺利进行。
6.2 相关奖励记录、材料和奖励结果将存档备案,便于日后查询和评估。
7. 生效和修订7.1 本文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和修订。
7.2 修订的方式和程序由公司董事会或奖励委员会决定。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 绩效考核: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奖惩的一种管理方法。
- 股权激励:通过授予员工公司股份的方式,激励其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 荣誉证书:公司颁发给员工的一种证明,用以表彰其在工作中的突出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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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专项奖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专项奖管理,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程度发挥奖金杠杆的激励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形成“追赶超越”的工作氛围,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升,全力推动公司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奖遵循的原则
(一)规范管理原则。
专项奖的发放做到有依据、有考核、有审批,按照公司规定不断规范专项奖管理。
(二)重点突出原则。
突出业绩和绩效导向,对促进公司发展的关键环节及重点工作实施重点奖励。
(三)常态化原则。
根据公司阶段工作重点,专项奖纳入公司整体薪酬分配体系中统筹考虑,做到不定期、常态化考核奖励。
第三条专项奖资金来源。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年度工资总额中预留一定金额作为专项奖励资金,每年预留金额不低于工资总额的5%。
第四条专项奖奖励对象。
专项奖是对支撑公司产业发展、经营效益提高、生产技术进步、企业管理水平提升或承担公司重大任务等方面有重要贡献的部门及个人。
第五条专项工作奖励范围。
专项工作奖励为公司有关会议安排及公司主要领导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工作业绩突出,
受到上级公司表扬,或在上级公司内专项工作排名中位列前五名。
第六条专项奖的申报和审批。
机关各类专项奖励由各业务部门自行申报,企业管理部汇总并初审,经公司考核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公司总办会(扩大)审定。
第七条专项奖的额度。
根据工作的难易程度、完成质量等因素确定专项奖的额度,主办部门负责人、该项工作业务主管、部门其他有关人员原则上按200-2000元的标准奖励,协办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及该项工作业务主管按主办部门相应标准的一半奖励。
第八条专项奖管理。
由公司企业管理部统一归口管理,各业务部门申请的专项奖励应严格按照公司有关会议或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项目建设、经营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以有利于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的,突出奖金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激励作用。
第九条机关中层管理人员获得的专项奖励不在年度考核兑现的薪酬总额之内。
第十条专项考核处罚。
专项考核处罚是指相关部门在履行职能职责时,因主观因素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公司或上级公司批评,或在上级公司内部专项工作排名中位列后五名,对负责该项工作的部门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与奖励标准对等。
第十一条专项奖的规范。
专项奖励是通过正向激励作用,推动公司管理效益提升的重要方式,是体现多劳多得、按业绩和贡献调整薪酬结构的重要手段。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并紧扣公司阶段性发展目标,不断规范和完善专项奖励办法。
机关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加强正向引导,深入做好专项奖规范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