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驾驶员行为守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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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驾驶员行为守则管理规范
1、目的
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确保驾驶员安全行车,顺利完成驾驶任务,为公司客户及其他部门提供良好的用车服务。
2、功能及适用范围
集团驾驶员
3、管理人员职责
行政部负责审核和确认本作业规范及程序。
4、管理方法
4.1所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4.2公司有权对车辆的管理及驾驶员的工作量进行合理调整,因此用车人员需服从公司对车辆的调配。驾驶员未经行政部批准不得私自出车,禁止公车私用,如若发现,除缴纳该次出车费用的3倍外,还将对驾驶员处以口头警告;对于随车人员办私事,驾驶员有权拒绝,有权向行政部汇报。
4.3上班时间不出车时,驾驶员必须在办公室内静候派遣,不得大声喧哗,聊天、打游戏、赌博、不准随意乱窜到其他场所等。有要事确需离办公室时,要告知行政部去向和所需时间(董事长司机需告知董事长及董事长助理),经批准后方可离开且需保持通讯设备畅通。接到用车通知后应与用车人确认相关信息。出车回来,驾驶员需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应对所指派的工作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可在事后反映。
4.4驾驶员休假前,必须经行政部负责人批准同时做好车辆交接事项。董事长专职驾驶员须经董事长同意后,方可休假同时做好车辆交接工作。休假期间须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4.4.1董事长专职驾驶员休假前,需报备行政部及董事长助理。经确认无误后方可休假。休假流程为:行政经理---董事长助理----人力资源部。
4.4.2行政司机休假前,需报备行政部,经确认后方可休假。休假流程为:行政经理---人力资源部。
4.4.3除加班调休外的休假均按集团请假流程。
4.5驾驶员上下班需遵守集团考勤制度,不提倡忘打、漏打卡现象。确实因紧急状况发生的忘打卡应在当天提交补打卡申请做好考勤依据。当月出勤率根据考勤记录做为工资发放及调休的有效依据。
4.5.1 加班时间根据当天考勤记录为有效依据,19:00后视作加班时间。行政部每月根据考勤记录做加班统计。原则上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当天另行给予单次每人最高100元交通补助(交通补助具体实施细则参见财务报销制度)。
4.6驾驶员驾车须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4.7驾驶员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行驶证、驾驶证、交强险等)的有效性,出车时一定要确保证件齐全。
4.8公务车内不准吸烟。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驾驶员应礼貌地制止;客人在车内吸烟时,驾驶员可委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4.9驾驶员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将车辆锁好,检查车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随身携带,防止车辆被盗。
5.0驾驶员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可在事后反映。
5.1驾驶员应做好如下准备和收车工作:
5.1.1出发前,确认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5.1.2收车后,驾驶员应如实填写行车记录(包括目的地、乘车人、行车时间和出车、收车时的公里数等);
5.1.3收车后应第一时间告知行政部(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车辆所在方位;
5.1.3.1 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于公司指定车位,周末停车后应将车钥匙归还指定保管人后并告知行政部;
5.1.3.2 因工作21:00后下班的,给予每人每次最高100元交通补贴。经部门核实后按财务制度自行报销。
5.1.4车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资料,驾驶员又必须离开的,应放置于车辆后备厢内并加锁,但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离开车辆时,必须关好车窗、锁好车门;
5.1.5无论任何时间、地点,驾驶员均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私自交给他人驾驶(行政部另行安排除外),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车辆若需交付于他人使用时,应记录目前车辆公里数、车况车容、车内各项设备设施并告知注意事项。车辆收回时应检查车容、确保车内各项设备设施完好,车辆无违章现象。
6 附则
6.1本管理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6.2本管理规范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XX集团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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