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疗适应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氧疗适应症:当病人的动脉血氧分压(P a O2)小于50mmHg或动

脉血氧饱和度(Sa O2)小于90%时需进行氧疗。

二、缺氧分度:

轻度缺氧:动脉血氧分压(P a O2)60~70mmHg,可仅出现呼吸频率增快,对重要器官无明显影响;

中度低氧血症:P a O2在40~60mmHg,常伴有烦躁不安、心动过速和皮肤、粘膜紫绀;

严重低氧血症:P a O2低于40mmHg,可引起意识丧失、心动过缓和呼吸停止。P a O2低于30mmHg时,可发生心脏停搏而死亡。三、氧气吸入的浓度

氧气在空气中占20.93%,二氧化碳占0.03%,其余79.04%为氮气、氢气和微量的惰性气体。掌握吸氧浓度对纠正缺氧起着重要的作用,低于25%的氧浓度,则和空气中的氧含量相似,无治疗价值;高于70%的氧浓度,持续时间超过1~2天,则会发生氧中毒。表现为恶心、烦躁不安、面色苍白、进行性呼吸困难。对缺氧和二氧化碳滞留同时并存者,应以低流量、低浓度持续给氧为宜。因慢性缺氧病人长期二氧化碳分压高,其呼吸主要依靠缺氧、刺激颈动脉体和主动脉体化学感受器,沿神经上传至呼吸中枢,反射性地引起呼吸。若高浓度给氧,则缺氧、反射性刺激呼吸的作用消失,可导致呼吸抑制,二氧化碳滞留更为严重,可发生二氧化碳麻醉,甚至呼吸停止。

2006.12.7

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李新刚

副主任委员:申晓梅

委员:和宝兰张振清郭海素牛贞云吴秀领任佳

办公室设在护理部。

办公室主任:申晓梅

办公室副主任:和宝兰张振清

安阳地区医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